资源描述:
煤矿KJ321矿用人员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 系统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人员定位系统业务操作并按规程的要求,认真执行。 二、 管理系统主机严禁用作其他和不用,严格实行24小时开机制度。 三、 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密保守“操作权限密码”严禁越权对系统进行配置和操作。 四、 操作人员必须对系统所提示的考勤信息、观察到得异常现象及时向主管人员如实汇报。同时做好各种报警信息的处理。 五、 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确保真实有效。 六、 定期进行对系统维护,保证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做到内外通信畅通。 七、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人员定位系统岗位责任制度 一、 矿长是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信息真实可靠,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事故类别及解决办法。 二、 值班矿领导是人员定位系统当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当日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工作,并对异常情况上报表实施审阅、签字。 三、 调度主任是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具体责任人,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人员定位系统运行规章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进行检查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人员定位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的有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四、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度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信息上传的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校,每天浏览矿井人员信息传输情况,对矿井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处理人员定位系统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五、 生产矿长;经常浏览人员定位系统信息传输情况,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弄虚作假、信息不真实传输等的相关责任人及时严肃处理,及时处理值班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积极配合人员定位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 六、 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系统管理制度,操作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地方局关于人员地位系统管理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要求操作和运行系统。 2、 对当班人员地位系统的安全运行负责全面管理责任,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系统。 3、 负责人员定位信息的真实、及时传达,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4、 负责对区安监中心下达的指令及时通知矿调度室及相关负责人,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5、 每班对系统巡回检查不少于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矿调度布置的其他工作。 6、 按岗位工作要求认真填好各种记录报表,保证真实有效。 7、 及时向矿调度反馈当(日)班人员出入井信息。 8、 严禁脱岗、睡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9、 持证上岗,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10、 交接班监控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岗位交接班,再交接班时,当班人员应将本班系统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认真交代清楚,并对遗留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记录汇报,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岗位责任制 1、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处理日常机房的主机故障,负责并打印规定的报表。 2、 必须严格执行手上的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3、 雷雨天气,防止雷击设备,打雷较严重时,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停电,熟悉停送点秩序,进入机房要穿工作服,部得将带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保持设备无尘、干净。上班时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脱岗、假报、瞒报、不报、漏报等。 4、 发现问题及时报主管领导和调度室处理。 5、 发生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及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登记, 任务完成情况向调度室汇报。 识别卡和人员地位系统安装管理规定 1、 所有员工下井应携带识别卡,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2、 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3、 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的位置等。 4、 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岩石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5、 设备使用前应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设备调试,并在地面通电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6、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7、 安全监测工应24小时值班,应每天检修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连续工作1小时,应及时更换。 8、 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应具有防雷措施。 中心站管理规定 1、 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和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2、 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应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3、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 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 中心站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 ,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检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相关负责人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及值班领导,调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备案。 技术资料,建立台账和报表 一、1、设备、仪表台账;2、设备故障登记表;3、检修记录;4、巡检记录5、中心站运行日志;6、监测日(班)报表;7、设备使用月报表 二、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进行修改,报矿技术负责人准。 三、中心站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保存一年以上。 以上技术资料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阅。 管理机构 1、 煤矿安全监测管理机构负责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装、使用、调试、维护与管理工作。 2、 监测站和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设备报废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报废 2、 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 通过修理但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的,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价值的80的。 4、 失爆不能复修的。 5、 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的,无法复修的。 6、 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国家或相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人员定位系统交接班管理制度 1、 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认真检查岗位记录报表及运行情况,对于上一班未处理的事项要特别交代清楚,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后完成交接工作。 2、 值班人员必须按调度室规定的名单轮流上岗,未经关领导同意,不得擅自替班和调换。当班人员因离开岗位或迟到时,必须有专人替岗并办交接手续后方可。严禁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岗,严禁用电话等通信方式交接班。 3、 交接手续履行之前,岗位一切工作由当班(交班)人员负责,交接完成后,岗位一切工作由接班人员负责,因交接班手续履行不认真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接班人员负责由于遗漏事项未交待清楚由交班人员负责,两方都未交接清楚工作由双方负责。 4、 持证上岗,文明操作,热情工作。 5、 交接班主要内容(1、检查系统是否正常、信号传输是否正常、电脑运行终端是否正常;2、检查网络通信传输、反馈是否正常、安全措施是否到位;(3、检查监控台、办公室是否整洁,设备、用品是否按规定摆放;4、检查各种记录报表是否齐全、正确、无误,填写真确;(5、其他未完成的工作是否移交完善; 6、 交接班主要内容(1、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上述1至5条必须正常、清楚;(2、当前系统运行状态尚未完成工作和注意事项;(3、各种记录、报表、图纸及有关工具保存齐全、完整。 人员定位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 一、 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出现故障和断线,造成信号采集,显示及信息反馈中断,不能及时传输数据,人员随身携带的识别卡不能在地面基站显示为异常情况。1、井下识别卡分站出现无法识别定位卡、数据中断、出现无法读取识别卡、超时、欠时等系统异常报警,立即调度室、值班领导及上级监控中心汇报,由调度室组织人员对异常分站进行抢修。并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及时汇报处理结果。(2、识别卡异常,当系统无故显示定位卡超时、欠时等异常报警时,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出井检查故障原因。识别卡电源损坏、机械损伤出现事故或该识别卡不能正常显示,立即通知持该卡人员出井检查故障原因,原识别卡进行维修和更换。 二、 在48小时内不能修复正常的要及时请求上级技术帮助,同时及时上报区中心,并填写系统维修记录表。 三、 一般故障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报告,并安排专人抢修,直至恢复正常。识别卡出现故障安规定进行更换。 四、 出现异常情况时,人员不得随意离岗,必须与调度和上级中心保持通信联系,以求最快处理完善。系统恢复正常。 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 一、 识别卡的申请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三级安全教育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2、出具有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 、填写人员识别卡领取申请表。(4、区(队)上出具证明,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地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二、 由人员地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区(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无误后,即可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三、 识别卡的更换、挂失、和注销。(1、在卡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卡的电量或其他因素要更换的,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刻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到可恢复使用,可选定卡号后进行永久删除。 四、 人员识别卡的报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确无法进行复修的。(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3、通过修理但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的,但一次修理费超过设备原价值的80以上的。(4、失爆不能复修的。(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的,无法复修的。(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国家或相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人员定位系统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为预防我矿安全生产事故保证系统稳定运行特制以下制度(1、系统值机人员未履行岗位义务的,导致入井人员超规定未及时制止汇报的,罚款 元。(2、系统值机人员未坚守工作岗位的,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的,罚款 元。(3、人员定位系统出现故障后登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罚款 元。(4、系统维护人员未尽到巡检义务,未及时发现排除隐患,导致系统发生故障的,不能正常运行的,每发现一次 元。(5、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值班人员系统发生故障通知,未及时排除隐患,系统 小时以上不能运行的,每次罚款 元。(6、系统维护人员未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其他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每次罚款 元(7、调度室在接到人员定位系统汇报超员时,未及时通知处理的,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罚。(8、对井下设备出现失爆的,对设备管理员 元(9、其他人员故意破坏系统设备的、传输线路的、识别卡人为损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元。(10识别卡使用人员在井下无故发送报警信号的每次罚款 元。(11、矿所有下井员工不带识别卡下井的,每发现一次罚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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