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盖山煤矿二矿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公示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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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盖山煤矿二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一)重大安全风险名称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过期,矿井停产,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所属风险点证照管理 风险地点矿井档案室 管控责任人矿长、分管矿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区队负责人 管控措施 1.矿长牵头负责,根据证照不同指定专管科室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分管矿领导做好分管业务的督促落实,并建立矿井证照预警信息系统。 2.根据办理证照申报条件和国家相关制度文件要求,提前准备相关制度文件和申报材料,并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3.办理证照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矿长牵头,分管矿领导参与,召开专题会议,会审办理证照材料。 4.指定专人负责,携带相关资料到资质部门,按照正规程序流程办理证照,并与相关证照资质部门做好沟通、协商。 5.办理证照所需资金必须充足到位,不得影响证照的办理。 6.加强现场管理,完善矿井各系统安全设施,提高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保证各系统安全运转。 7.健全矿井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齐各机构管理人员,依法合规组织生产,无违反规程、安全生产法规现象,满足证照办理条件。 (二)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造成矿井大面积停电,可能导致井下瓦斯超限伤及人员 所属风险点供电系统 风险地点地面变电所 管控责任人矿长、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科长、机电队队长、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 管控措施1.机电队负责人负责对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保证变电所内进线开关完好,杜绝出现因进线开关故障导致的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事故。 2.由机电队负责人负责对地面变电所岗位司机培训,提高岗位司机的操作技能,杜绝出现误操作导致的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事故。 3.机电科供电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对进线开关继电保护进线核定、排查,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应定期到变电所走岗,检查高压开关的完好情况。 4.由机电科负责每年春季组织有资质单位对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性能测试。 5.若出现双回路供电电源停电,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预案,减少井下人员伤亡。 (三)重大安全风险名称老空水管理失控,老空水突然涌出造成人员伤亡 所属风险点水害方面 风险地点23301轨道顺槽、23302综采工作面 管控责任人矿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生产科科长、各采掘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总工程师牵头负责,成立以矿长为防治水安全负责人的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2.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按时进行预测预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3.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防治水专项设计。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按照防治水设计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贯彻学习、落实到施工中。 5.加强现场管理,完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能力;对老空水进行追排水作业时,需施工长、短孔验证追排水效果。 6.若施工时出现突水预兆时,立即撤人,至安全地点后及时汇报矿井调度室。 7.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培训学习,提高矿井防治水安全意识。 8.矿井定期组织突水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四)重大安全风险名称钢丝绳断丝超标仍继续使用,容易造成断绳跑车伤人 所属风险点提升运输 风险地点各提升斜巷、主井 管控责任人矿长、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机电矿长牵头,机电科具体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督促落实,建立完善运输管理制度。 2.机电科、安监科等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制度落实。 3.各区队加强学习培训,每一个岗位工必须知道钢丝绳使用相关规定。 4.维修人员每天全面检查钢丝绳一次,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5.绞车司机每一次进行提升作业前检查钢丝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6.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检查钢丝绳,无异常时方可继续作业。 7.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 8.区队对岗位工加强教育,不定期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五)重大安全风险名称下放车辆时未连车,且未挂保险绳,造成跑车伤人事故 所属风险点斜巷运输 风险地点各提升斜巷 管控责任人矿长、机电矿长、机电副总 、机电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 机电矿长牵头,机电科具体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督促落实,建立完善运输管理制度。 2.机电科、安监科等单位加强管理,保障制度落实。 3.运输队加强学习培训,每一个岗位工必须知道制度,熟悉操作流程。 4.岗位工必须按照规定操作流程操作。 5.岗位工串车完毕后检查确认串车情况。 6.区队对岗位工操作加强监管,不定期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 (六)重大安全风险名称施工地点瓦斯超限,容易造成人员缺氧窒息、有害气体中毒或瓦斯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所属风险点瓦斯防治 风险地点采掘头面和打钻地点 管控责任人矿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通防科科长、各区队跟班队长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 管控措施1.通防科负责,对各采掘工作面和打钻地点制定防瓦斯超限管控制度及方案。 2.各采掘抽区队负责,制定各采掘工作面和打钻地点的防瓦斯超限专项措施,并审批执行。 3.通防副总和总工程师负责审查防瓦斯超限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制定的专项措施进行审批。 4.各区队跟班队长、班组长每班对施工地点检查瓦斯,并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与瓦斯传感器进行对比,出现对比误差大及时汇报调度室。 5.瓦斯检查员按照规定全面检查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钻场、硐室、机电设备处等地点瓦斯,出现瓦斯超限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协助班组长撤出人员,进行汇报。 6.出现瓦斯超限分管矿领导要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7.为减少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工作面要做到应抽尽抽。 8.对采空区及隅角瓦斯较大的工作面,要通过施工高位钻孔、埋管抽放或采空区抽放等方法,有效的控制瓦斯,防止瓦斯超限。 9.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防止采煤工作面煤壁片帮、漏顶造成瓦斯超限。 10.保证工作面的风量能够满足作业规程的要求。 11.岩巷掘进应“有掘必探”,防止误揭煤层造成瓦斯超限。 12.在矿井反风、无计划停风的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及时开启工作面迎头的压风管路阀门或抽采管路的阀门(不可同时打开),防止瓦斯积聚造成瓦斯超限。 13.打钻施工单位坚持使用打钻防喷孔装置,钻孔施工过程中溢出的瓦斯直接引入瓦斯抽采系统,并在钻孔施工地点的回风侧3m~5m范围内,悬挂甲烷、一氧化碳便携式报警仪器,回风侧10~20m范围内,悬挂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发现瓦斯涌出异常,立即停止钻进。要推广使用瓦斯收集器,防止瓦斯超限。 14.对打钻有喷孔的地点,打钻地点的防喷孔装置要联入专门的瓦斯抽采系统,防止打钻喷孔造成的瓦斯超限。 15.建立工作面瓦斯超限预警体系,实现超前断电,当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时,必须实现规定范围内报警、断电,并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16.加强瓦斯检查,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发现瓦斯异常要立即报告通风调度。 17.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巷道贯通、放炮、过老空、过老巷、启封密闭、盲巷处理及通风系统调整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狠抓措施落实。坚持干部现场指挥,把好关键环节安全关。 18.加强临时停风地点的瓦斯管理,煤巷、半煤岩巷及有瓦斯涌出的岩巷临时停风地点在停风前需将瓦斯抽采管路连接至停风地点,在恢复通风前开启抽采管路阀门,防止临时停风地点瓦斯超限。 19.当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出现瓦斯报警或煤与瓦斯突出预兆等险情时,所有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预案先行撤离,然后再向调度室汇报撤离情况,汇报地点选择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 20.制订下发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矿井全员进行学习。 (七)重大安全风险名称过瓦斯异常区或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措施执行不到位,容易引发瓦斯异常释放,造成瓦斯事故发生 所属风险点突出防治 风险地点采掘头面 管控责任人矿长、总工程师、防突矿长、通防副总、通防科科长、各区队管理人员 管控措施1.总工程师负责对瓦斯异常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区域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确定瓦斯治理方案,并定期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并对抽采达标进行审批。 2.防突矿长和通防副总负责对制定的瓦斯治理方案组织区队进行施工,并监督施工进度,解决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 3.通防科根据总工程师制定的瓦斯治理方案,编制、审批防突措施,协助防突矿长和通防副总监督区队执行情况和进度,解决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 4.各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要求编制采掘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5.在瓦斯治理措施执行完毕后,编制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督促区队执行安全防护措施。 6.采掘作业过程中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先撤出人员,后向矿调度室汇报,只有在查明原因,探清地质构造情况,采取有效针对性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7.各采掘工作面采掘前严格执行区域验证,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验证,发现指标超标或钻孔施工过程中有瓦斯动力现象,及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8.瓦斯检查工应按要求检查瓦斯及有毒有害气体,对于有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异常的地点要加强检查,严防瓦斯积聚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防突工检查施工中遇到卡钻、顶钻、喷孔严重、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 9.矿井瓦斯异常区巷道开口必须提前向上一级公司报批,经上一级公司批准后方可开口掘进。 10.矿井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防突应急演练,制定可靠的演练方案,提高矿井的应急处置能力及全员的瓦斯防范意识。 (八)重大安全风险名称石门揭煤作业容易引发瓦斯异常释放,造成瓦斯超限或突出事故 所属风险点突出防治 风险地点开掘巷道 管控责任人矿长、总工程师、防突矿长、通防副总、通防科科长、各区队管理人员、安监员、瓦斯检查员、防突员 管控措施 1.总工程师负责对石门揭煤或井巷揭煤区域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确定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2.防突矿长和通防副总负责根据制定的瓦斯治理方案及措施组织区队进行施工,并监督施工进度,解决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 3.通防科根据总工程师制定的瓦斯治理方案,编制、审批揭煤专项设计,明确揭煤流程,协助防突矿长和通防副总监督区队揭煤进度及措施执行情况,解决施工期间存在的问题。 4.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按要求编制揭煤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5.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要确保巷道与煤层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7m,否则必须在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并经抽采达标评判后方可掘进,在掘进时应保留不低于20m的探煤超前距。预计巷道与煤层最小法向距离小于5m、揭煤或近煤穿构造时,必须在巷道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地质构造带20m前编制临近煤层掘进瓦斯防治措施或揭煤专项防突设计。 6.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石门揭煤工作面在揭开突出煤层前,应先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采取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7.经区域验证,施工区域为突出危险区时,在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之前施工石门揭煤区域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有效。 8.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区域验证。 9.工作面严格执行区域验证,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验证,发现验证超标或打钻过程中有其他瓦斯动力现象时,应及时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并抽采达标;如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或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经效果检验有效时,则采用前探孔或物探法边探边掘,直至到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前的工作面位置(最小法向距离1.5m或2m)。 10.采用工作面预测的方法进行最后验证,直到验证为无突出危险。 11.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 12.施工现场安监员负责监督石门揭煤现场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负责远距离撤人、停电、警戒的监督落实工作。瓦检员负责区域内的瓦斯检查、放炮监督等落实工作。防突员负责监督石门揭煤钻孔按设计施工,钻孔全程施钻记录,包括钻孔参数、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瓦斯情况等。 13.在揭煤完毕后,编制揭煤总结报告。 (九)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出现突出预兆或瓦斯突出参数超标,容易引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所属风险点突出防治 风险地点采掘头面和打钻地点 管控责任人矿长、总工程师、防突矿长、通防副总、各科室负责人、各区队技术人员、现场施工人员 管控措施1.所有下井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出现突出预兆时,马上组织撤出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向调度室汇报。 2.通防科负责对有突出危险性的工作面编制专项防突设计,制定防突措施,监督区队执行情况,并抽采达标。 3.分管矿领导对出现突出预兆地点组织分管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执行专项措施,并落实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并对抽采达标进行审批。 4.加强培训,提高井下人员防突意识,所有下井职工,要熟知突出预兆,加强个人防护,对各采掘工作面避灾路线熟知。 5.对可能出现突出预兆地点,实行干部跟班、防突员专盯,通防科制定瓦斯治理方案,区队严格执行。 6.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必须专职、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现场交接班。 7.防突人员和跟班队长在采掘过程中密切观察出现的预兆,详细记录预兆发生时间、频次等,并及时向通防科进行汇报。 8.打钻过程中遇到卡钻、顶钻、喷孔、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或其它异常时要详细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9.各采掘工作面出现瓦斯基础参数超标时,停止施工,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0.当出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十)重大安全风险名称作业地点煤尘浓度达到45-2000mg/m3,煤尘超标,容易引起煤尘爆炸事故 所属风险点煤尘防治 风险地点井下 管控责任人矿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各科室负责人、各区队负责人 管控措施 1.严格执行落实防尘措施 (1)各采掘工作面职工严格按照要求使用防尘口罩,佩戴毛巾,加强个体防护。 (2)各采掘工作面严格按照注水设计进行打眼、注水,确保注水效果符合要求。 (3)各采掘工作面定期检查维护转载点喷雾、防尘雨幕,确保生产期间喷雾、雨幕正常使用。 (4)各采掘工作面定期安排人员冲洗工作面及巷道内煤尘,确保工作面及巷道内煤尘不堆积、超标。 (5)各炮掘工作面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打眼、装药、使用水泡袋及泡泥,确保爆破期间煤尘不超标。 (6)各采掘工作面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巷道风流能够有效地排出煤尘。 (7)各钻场严格按照要求使用“三防装置”,定期检查维护“三防装置”,确保“三防装置”正常使用。 (8)采煤机内喷雾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压力不得小4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并采取措施。 (9)掘进机内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装置的使用水压不得小于4MPa;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并采取措施。 2.严格执行落实防爆措施 (1)各采掘区队严格执行防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机电设备,避免机电设备失爆引起火灾或瓦斯爆炸,进而引起煤尘爆炸。 (2)各采掘工作面严禁用铁锤等工具敲打金属或金属擦热,避免金属摩擦热或碰撞火花等引起火灾或瓦斯爆炸,进而引起煤尘爆炸。 (3)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等级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相应安全等级的煤矿炸药,避免放炮火焰把爆破后扬起的煤尘点燃引爆。 (4)严格按照矿井瓦斯等级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选用相应毫秒雷管,避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雷管起爆的炸药产生的火焰点燃先前起爆形成的高浓度煤尘。 (5)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爆破,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等爆破制度,避免放炮期间出现明火把爆破后扬起的煤尘点燃引爆。 3.严格执行落实隔爆措施 (1)通风队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确保其符合规定。 (2)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等必须按照标准安装隔爆水棚或隔爆岩粉棚。 4.通防科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现场防尘设施使用情况及巷道煤尘堆积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采掘工作面防尘设施使用到位,巷道内煤尘不堆积,不超标。 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而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治煤尘爆炸意识,确保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事故,能够立即启动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一)重大安全风险名称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不畅通,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时,人员不能及时撤离或无法撤离,而造成人身伤亡 所属风险点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 风险地点23302综采工作面 管控责任人矿长、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采煤主管、综采队队长 管控措施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高度不能低于1.8m,行人道宽度不能低于0.8m。 2.因工作面设备上窜下滑引起的上、下安全出口达不到安全规程要求时,必须及时对工作面进行调整。 3.因巷道憋帮、底鼓、顶板下沉引起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达不到安全规程要求时,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扩帮或落底)。 4.运输顺槽掐接刮板输送机后,必须将临时去掉的超前支护棚中间柱及时进行支设。 5.工作面两巷出现严重片帮时,要立即采取打贴帮柱,使用川杆、铺塑编网等有效防片帮措施。严防因巷道片帮而缩小巷道断面,造成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 6.工作面上、下端头的倾角较大时,要采用单体支柱等设备防止端头支架倒架,并及时扶正歪倒的支架,防止因支架歪斜而造成行人不方便。 7.工作面上、下端头每班要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不允许人员经过端头行走。 8.工作面两巷受地质构造的影响,顶板落差较大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卧底或背顶,使工作面回采到位时安全出口的规格能达到要求。 9.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空区侧必须支设密集支柱,保证端头支护强度防止窜矸影响行人。 10.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保证安全出口宽度和高度,业务科室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十二)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巷道支护大面积失效,围岩失去控制,突然大面积垮落,推垮支架造成冒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所属风险点顶板管理 风险地点采掘头面 管控责任人矿长、常务矿长、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矿井应积极开展巷道围岩稳定性分类,为选取合理的支护形式及支护参数提供依据。 2.作业规程中必须对巷道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形式及参数、支护材料及规格、支护与工作面的最小和最大距离作出具体规定。 3.锚杆(索)的杆体及配件、网、锚固剂、喷浆材料等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各种支架及其构件、配件的材质、规格,背板和充填材料的材质、规格等必须要符合设计要求,并对所设计的支架构件进行强度校核,合理确定棚距及棚子所用材料。 5.回采巷道必须沿底掘进,严禁破顶板掘进,特殊情况,确需破顶施工时,必须经生产技术科进行技术论证,矿总工程师批准。 6.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断层等顶板破碎带)、水文地质条件(顶板砂岩裂隙水、底板灰岩水、老空水等时,涌水量大于10m3/min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7.回采巷道支护形式应以锚杆支护或锚网索组合支护形式为主。当围岩条件差时,可采用锚杆、锚索与其它材料的联合支护或架棚支护;托煤顶施工的回采巷道宜采用架棚支护。 8.回采巷道顶板锚杆支护参数应根据巷道顶板岩性及岩层组合的实际情况进行支护设计,并进行理论计算;帮部锚杆及架棚支护参数可采用工程类比法确定。 9.回采巷道中应用预应力锚索,宜结合巷道顶板岩层结构,根据悬吊的岩石重量进行相应计算后确定锚索布置形式,设计时安全系数取值一般不小于2。 10.对于锚杆支护巷道,顶板锚杆应采用左旋无纵筋螺纹钢高强度锚杆,锚固方式根据顶板岩层组合及岩性情况可采用端头锚固或加长锚固。 11.合理确定锚杆直径、锚孔直径、树脂药卷直径,使三者合理匹配,提高锚杆的锚固效果和支护的安全可靠性。一般锚杆直径与锚孔直径相差6~8mm, 树脂药卷直径与锚孔直径相差3~5mm。 12.开拓准备巷道支护形式应以锚、网、索、喷支护为主,围岩条件差时可在一次支护基础上采取二次锚网(索)补强复喷、注浆或架棚等复合支护形式。 13.开拓准备巷道(含硐室)锚喷支护设计以工程类比法为主,以理论计算法为辅。对处于软岩中变形较大的巷道要进行必要的巷道矿压监测,不断优化同类条件下的巷道支护参数。 14.巷道布置应尽量避开松软岩层(强度低)、膨胀性岩层(遇水后极易膨胀)、破碎岩层(如断层破碎带)及高应力岩层等软岩层;若必须通过以上区域时,巷道初次施工应预留一定的变形量,在满足让压原则基础上,支护强度应尽量加强,避免巷道因支护强度低引起顶板离层或造成更大范围的围岩变形扰动。 15.巷道交岔点、巷道断面变化处、巷道轴线变化段等特殊部位的支护设计必须提高支护等级加强支护。 16.巷道支护设计时,围岩较差地段的加强支护必须向围岩较好地段延伸5m。 17.对于矿井内采用锚喷支护的永久巷道及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砼配制强度不应低于C25;一般工程喷射砼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砼配制强度不应低于C20。配制砼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应与砼的设计强度等级相适应,一般水泥标号为砼强度等级的1.5~2.0倍。 (十三)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工作面煤(岩)体大面积空顶、片帮,容易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所属风险点顶板管理 风险地点采掘头面 管控责任人矿长、常务矿长、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采掘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采煤工作面管控措施 (1)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局部悬顶和冒落不充分(面积小于2m5m)的应采取加密特殊支护、垛煤矸袋等措施处理。高瓦斯、瓦斯异常区工作面要谨慎采取强制放顶措施,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应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 (2)上下隅角施工人员回移切顶柱必须执行“先支后移”措施;遇到老塘顶板大面积不落时,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执行打切顶眼或强制放顶措施。 (3)工作面悬顶、冒落不充分时,作业人员及时采取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业务科室加强现场监督管理。 (4)工作面支护要布置整齐,不得出现空顶,防止出现伞檐、串矸、漏矸等。 (5)工作面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6)乳化液的配制、水质、配比等,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7)建立健全液压支架、单体支柱及其附属装置的检修、维修制度,保持液压支架、单体支柱及其附属装置的完好。 (8)工作面液压支架接顶必须严密,并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超过规定。 (9)液压支架初撑力及工作阻力必须满足作业规程规定,液压支架伸缩梁上方空顶高度超过300mm时必须用圆木背实。 (10)处理煤壁片帮、冒顶时,工作面溜子必须停止运转,溜子控制开关打到零位。 (1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必须由跟班队长、验收员联合验收煤壁和顶板,发现问题立即安排进行处理。在煤壁侧处理片帮、冒顶作业时,必须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和煤壁,并由跟班队(班)长现场指挥。 2.掘进工作面管控措施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规定进行作业。如岩石破碎或过构造时,应制定专项措施。 (2)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过程中随时要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人员必须用长柄工具站在安全地点进行,并有专人监护。 (3)岩石巷道掘进,必须采用光面爆破与锚喷技术,提高巷道成型质量。 (4)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5)打锚杆眼前,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将活矸处理掉,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方可作业。 (6)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时,应将孔壁冲洗干净。 (7)采用人工上料喷射机喷射混凝土、砂浆时,必须采用潮料。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喷射后应有养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8)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9)锚杆必须用锚杆机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十四)重大安全风险名称巷道严重失修,突然发生冒顶事故,容易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 所属风险点巷道维修 风险地点井下各地点巷道 管控责任人矿长、常务矿长、生产矿长、生产技术科科长、各区队队长 管控措施1.矿井每月召开顶板管理工作会议,检查顶板隐患,解决顶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预测、布置下部顶板管理重点,并做好会议记录。 2.矿井每旬组织一次采掘工程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坚决消灭不合格品。 3.把好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关,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对支护形式、材料规格质量、暂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悬顶距与控顶距及特殊规定都要明确规定。 4.失修巷道日常巡查由各区队负责,责任区范围与文明卫生责任区范围相同。 5.井巷维修工程纳入矿井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生产技术科负责年度、季度、月度井巷维修计划的编制;月度巷道维修计划与生产经营计划一起下发、一起考核;年度计划经矿班子研究后报上级公司批准。 6.生产技术科负责井巷维修方案的制定;井筒、大型硐室、主要巷道的维修方案及影响到主要通风系统调整、重大安全隐患处理的巷道维修方案必须经安监、机电、通防等部门及有关矿领导会审(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科制定的井巷维修方案进行井巷维修,不得擅自施工或改变维修方案。 7.井巷维修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纳入矿井技术管理范畴,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 8.矿井对没有维修和使用价值的井巷及时进行报废。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泄水孔。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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