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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010 P 72 备案号J504-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 39042005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Regul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mpleted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petrochemical industry 2006-01-17 发布 2006-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布 SH/T 3904-2005 目 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竣工验收程序与要求2 5.1 竣工验收程序2 5.2 交工验收2 5.3 专项验收2 5.3.1 一般规定2 5.3.2 消防验收3 5.3.3 职业卫生验收3 5.3.4 劳动安全卫生验收3 5.3.5 环境保护验收3 5.4 生产考核与标定3 5.5 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4 5.6 档案验收4 6 竣工验收会议4 6.1 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应具备的条件4 6.2 竣工验收会议的组织4 6.3 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工作4 7 竣工验收文件5 7.1 竣工验收报告5 7.2 竣工验收证书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生产考核规定6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内容与格式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竣工验收证书的内容与格式47 用词说明52 附条文说明53 I SH/T 3904-2005 前 言 本规定是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2003年石化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国 经贸厅行业[2003]22 号) ,由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主编。 本规定共分 7 章和 3 个附录,其中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 为资料性附录。 主要内容包括 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内容及完成竣工验收的时间;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与要求;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竣工验收文件; 附录 A(规范性附录)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生产考核规定;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竣工报告编写内容与格式; 附录 C(资料性附录)竣工验收证书的内容与格式。 本规定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定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管理,由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负 责解释。 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管理单位和主编单 位,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 话010-64999639 传 真010-64999718 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邮政编码102500 主要起草人吉章红 毕瑞凤 葛春玉 石凤田 王玉兰 白之成 薛建中 吕铁英 III SH/T 3904-2005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的实 施及验收文件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适用于本规定。 GB/T 50328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SH 3503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30 号 1996 年 10 月 16 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22 号 2002 年 03 月 28 日)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 第 3 号 1996 年 10 月 17 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13 号 2001 年 12 月 27 日) 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 第 3 号 2001 年 8 月 1 日)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2]25 号 2000 年 12 月 29 日)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 号 1992 年 5 月 6 日)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档发字[1997]15 号 1997 年 8 月 19 日) 3 术语和定义 GB/T 50328 确立的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交工验收 acceptance of completed project to be handed over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及相 关单位按工程合同规定对交付工程的验收。 3.2 专项验收 acceptance of installed specific facilities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和实施效果的验收。 3.3 生产考核 proof test of production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在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后,通过规定期限的连续运行,对设计的生产能力、 工艺指标、产品质量、设备性能、自控水平、消耗定额及环保指标等进行的考核与评价。 1 SH/T 3904-2005 4 总则 4.1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立项文件及调整文件, 依据设计及修改文件和法律法规及标准 规范。引进技术项目还应依据签订的技术项目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 4.2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包括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档案验收。 颁发“竣工验收证书”是建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标志。 4.3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在签署“工程交工证书”后 12 个月内完成。 4.4 建设工程项目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近期不能按照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报项 目批准部门核准后,对已完的工程组织验收。 4.5 建设单位自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证书报项目批准 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4.6 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的监督。 5 竣工验收程序与要求 5.1 竣工验收程序 5.1.1 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申请进行消防验收及职业卫 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设施验收。 5.1.2 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生产标定后,按本规定 5.2 条要求进行交工验收。 5.1.3 试生产阶段,按本规定 5.3.3 条、5.3.4 条、5.3.5 条要求进行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 护设施实施效果检测及验收。 5.1.4 试生产阶段,按本规定 5.4 条的要求进行生产考核或生产标定。 5.1.5 建设单位按本规定 5.5 条要求编制竣工决算,办理项目审计。 5.1.6 建设单位按本规定 5.6 条要求办理档案验收。 5.1.7 建设单位按本规定 7.1 条的要求编写竣工验收报告,并向项目批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5.1.8 建设工程项目批准部门按本规定 6.2 条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5.2 交工验收 5.2.1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设单位已按工程合同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并签署结算文件; b)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 c)施工单位按 SH 3503 的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d)施工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e)工程监理单位按 GB/T 50328 的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件。 5.2.2 建设工程项目投料试车并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生产标定后,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 及相关单位办理工程交工验收手续,签署“工程交工证书” 。 5.2.3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或实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一项或多项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 位按合同约定和本规定 5.2.1 条、5.2.2 条的要求向建设单位交工。 5.3 专项验收 5.3.1 一般规定 5.3.1.1 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 2 SH/T 3904-2005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投入使用。 5.3.1.2 建设工程项目投入运行前,应完成消防设施技术测试。 5.3.1.3 建设工程项目试生产阶段,应对职业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实施监测与评价。 5.3.2 消防验收 5.3.2.1 建设单位应按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消防验收。 5.3.2.2 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施完工后,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 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5.3.2.3 消防检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送达建筑消防设施技 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并组织消防验收,取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签发的建筑 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3.3 职业卫生验收 5.3.3.1 建设单位应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的要求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卫生验收。 5.3.3.2 试生产阶段,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 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取得评价报告。 5.3.3.3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合格后, 建设单位应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竣 工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取得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验收意见书。 5.3.4 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5.3.4.1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要求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 卫生验收。 5.3.4.2 试生产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危害程度分级和有关设备 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取得检测检验数据。 5.3.4.3 建设单位将试运行中劳动安全卫生设备运行情况、措施的效果、检测检验数据、存在的问题 以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 ,报送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 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申请。 5.3.4.4 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验收通过 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审批手续。 5.3.5 环境保护验收 5.3.5.1 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 收。 5.3.5.2 建设工程项目试生产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试生产申请, 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生产。 5.3.5.3 试生产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环境影响评 价单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取得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 5.3.5.4 环境保护监测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表) ” ,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报 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批准手续。 5.3.5.5 建设工程项目对环境影响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建设单位应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并报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批准 手续。 5.4 生产考核与标定 3 SH/T 3904-2005 5.4.1 建设工程项目试生产阶段, 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及有关单位对生产装置按附录 A 的规定进行生 产考核,未经生产考核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5.4.2 建设工程项目除本规定 5.4.1 条要求进行生产考核的外,应进行试运行生产标定,未经生产标 定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5.4.3 建设单位应将生产考核或生产标定的结果编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5.5 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 5.5.1 建设单位应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工程结算后参 照本规定附录 B 的要求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5.5.2 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的审计应执行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的规定。 5.5.3 建设单位应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 提供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其他有关的资 料。 5.5.4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后,审计机关应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5.6 档案验收 5.6.1 建设单位应按 GB/T 50328 的规定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收集、分类、组卷,编制档案移交清 册。 5.6.2 建设单位按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规定进行档案自检并作出档案自检报告,向 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档案预验收申请。预验收后,建 设单位编制档案情况的专题验收报告或在竣工验收报告中写明档案的情况。 5.6.3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尚应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的要求办理档案管理登 记事宜。 5.6.4 档案验收后,应取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档案验收的评审意见。 6 竣工验收会议 6.1 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应具备的条件 6.1.1 建设工程项目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生产考核、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档案预验收已完成。 6.1.2 建设单位已按本规定 7.1 条的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写工作。 6.1.3 项目批准部门已收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6.1.4 建设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已由项目批准部门批复。 6.2 竣工验收会议的组织 6.2.1 竣工验收会议由项目批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组织。 6.2.2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的需要,由项目批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会同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消 防、卫生、环保、审计、档案、安全监督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组。 6.2.3 竣工验收委员会或竣工验收组主持竣工验收会议。 6.2.4 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施工、质量监督和相关单位应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6.3 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的工作 6.3.1 听取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汇报。 6.3.2 实地察验工程实体,审阅相关资料。 6.3.3 审议竣工验收报告。 6.3.4 提出竣工验收意见,形成“竣工验收证书” 。 6.3.5 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证书” 。 4 SH/T 3904-2005 7 竣工验收文件 7.1 竣工验收报告 7.1.1 竣工验收报告应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的概括总结,其内容、格式参见附录 B。 7.1.2 竣工验收报告采用 A4 幅面,横排竖装。 7.2 竣工验收证书 7.2.1 竣工验收证书应对建设工程项目作出评价,其内容、格式参见附录 C。 7.2.2 竣工验收证书采用 A4 幅面,封面为红色烫金字,横排竖装。 5 SH/T 3904-200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生产考核规定 A.1 总则 A.1.1 生产考核以建设单位为主、设计及有关单位参加,组成生产考核工作组,全面安排考核工作, 并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编制考核方案; b)确定考核内容、计算公式及基础数据; c)查找潜在影响考核的因素; d)校正监视测量的计量仪表和分析仪器; e)编制记录表格。 A.1.2 引进技术项目的生产考核应按签订的技术项目合同执行。 A.1.3 生产考核应在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试生产稳定,且满负荷或高负荷连续稳定运行预期的时 间后进行。 A.2 生产考核实施 A.2.1 生产考核应具备下列条件 a)影响生产考核的因素已经得到解决; b)设备运行正常,备用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 c)自动控制仪表、在线分析仪表、联锁已投入使用; d)分析化验采样点、分析频次及方法已经确认; e)原料、燃料、化学药品、润滑油(脂) 、备品备件等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储备量符合考核 的需要; f)公用工程运行稳定,并符合考核参数要求; g)上、下游物料衔接已落实; h)产品、副产品等仓储或销售已落实。 A.2.2 生产考核的内容包括 a)生产能力; b)原料、燃料及动力消耗; c)工艺指标; d)产品质量; e)自控仪表、在线分析仪表和联锁投用情况; f)机电设备运行状况; g) “三废”排放达标情况; h)环境噪声强度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i)设计文件和合同上规定的考核项目。 A.2.3 生产考核时间不得少于 72 h。 A.3. 生产考核的评价 A.3.1 生产考核结果达到设计文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由建设单位提出考核评价报告,参加生产考核 工作组的成员单位签署确认。 A.3.2 生产考核结果达不到设计文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时, 应由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及有关单位共同 6 SH/T 3904-2005 分析原因,必要时请科研单位参加,达成共识,提出处理方案,不再重新组织考核。 A.3.3 生产考核结果达不到设计文件或合同规定的要求,且对原因的分析和处理方案达不成共识时, 应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裁决或确定重新考核,但重新考核以一次为限。 A.3.4 引进技术项目生产考核达不到合同保证值时,应按合同规定执行,明确解决办法和期限,并载 入考核协议附件。 A.3.5 生产考核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对生产考核的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分析,完成生产考核总结。 7 SH/T 3904-2005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竣工验收报告编写内容与格式 B.1 总论 B.1.1 工程概况 a)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内容与规模; b)建设依据 1)立项、可行性研究、基础工程设计等批复文件; 2)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等批复文件; c)厂址与自然环境; d)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表 B.1) ; e)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定员(表 B.2) 。 B.1.2 工程建设管理 a)管理模式; b)招投标情况; c)主要参建单位; d)工程建设总目标(投资、进度、质量、HSE、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 B.1.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B.2 工程设计 B.2.1 设计依据。 B.2.2 设计单位及承担项目(表 B.3) B.2.3 设计控制与管理(表 B.4) 。 B.2.4 重大设计修改。 B.2.5 新技术的采用。 B.3 工程施工 B.3.1 施工单位及承担项目(表 B.5) 。 B.3.2 完成工程量与未完工程(表 B.6、表 B.7) 。 B.3.3 施工控制与管理(表 B.4) 。 B.3.4 工程中间交接与工程交工验收。 B.4 工程监理 B.4.1 工程监理单位及承担项目(表 B.8) 。 B.4.2 工程监理实施情况。 B.5 物资采购 B.5.1 物资采购总况(表 B.9、表 B.10) 。 B.5.2 物资采购控制与管理(表 B.4) 。 B.6 生产准备 B.6.1 组织准备。 B.6.2 人员准备与培训。 B.6.3 技术准备。 B.6.4 资金与物资准备。 B.6.5 外部条件准备。 B.6.6 营销准备。 8 SH/T 3904-2005 B.7 投料试车与试生产 B.7.1 投料试车 a)公用工程(包括水、汽、电、风、氧、氮及储运系统)试运行; b)生产装置投料试车。 B.7.2 生产考核 a)公用工程生产考核/标定(表 B.11) ; b)生产装置生产考核(表 B.12) 。 B.7.3 试生产评价。 B.8 消防 B.8.1 消防组织机构与消防管理(表 B.13) 。 B.8.2 消防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表 B.14) 。 B.8.3 消防培训、预案及演练。 B.8.4 消防验收意见。 B.9 职业卫生 B.9.1 职业卫生组织机构与管理。 B.9.2 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及预防措施(表 B.15) 。 B.9.3 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 B.9.4 职业危害因素及作业场所监测点分布及监测数据。 B.9.5 上岗人员身体检查。 B.9.6 职业卫生评价及验收意见。 B.10 劳动安全卫生 B.10.1 劳动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与管理。 B.10.2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与防范措施(表 B.16) 。 B.10.3 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B.10.4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及验收意见。 B.11 环境保护 B.11.1 环境保护管理 a)环境保护组织机构与管理(表 B.17) ; b)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表 B.18) ; c)环境保护监测。 B.11.2 “三废”及噪声治理 a)废水治理(表 B.19) ; b)废气治理(表 B.20) ; c)废渣治理(表 B.21) ; d)噪声治理(表 B.22) 。 B.11.3 绿化。 B.11.4 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意见。 B.12 竣工决算与项目审计 B.12.1 竣工决算 a)编制依据和原则; b)建设工程项目概算和计划执行情况(表 B.23~表 B.25) ; c)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表 B.26~表 B.30) ; d)投资完成情况和投资效果分析; 9 SH/T 3904-2005 e)资产交付情况和试生产期间经济效益分析; f)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及财务管理经验。 B.12.2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意见和整改情况。 B.13 档案 B.13.1 档案工作的管理。 B.13.2 文件资料整理、编汇及归档(表 B.31) 。 B.13.3 档案工作评价及验收意见。 B.14 外事工作 B.14.1 外事工作机构与管理。 B.14.2 合同内容与用汇(表 B.32) 。 B.14.3 合同执行情况。 B.15 竣工验收报告格式 B.15.1 封面格式参见图 B.1。 B.15.2 批准页格式参见图 B.2。 B.15.3 目次格式参见图 B.3。 B.15.4 正文各页格式参见图 B.4。 B.15.5 附表格式见表 B.1~表 B.32。 B.16 竣工验收报告附图 图 B.1 建设工程项目区域位置图。 图 B.2 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图 B.3 建设工程项目鸟瞰图或彩照。 10 SH/T 3904-2005 单位mm 210 文件编号 (五号扁宋体)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三号扁宋体)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小初黑体) 建设单位名称 (三号扁小宋体) 报出日期 (四号黑体) 30 50 25 297 25 25 图 B.1 竣工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43 SH/T 3904-2005 单位mm 210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三号扁宋体)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1 号黑体) 批准 审核 主编 编制 (五号黑体,姓名使用五号宋体) 批准日期 (五号黑体) 297 50 30 下边距 25 图 B.2 竣工验收报告批准页格式 44 SH/T 3904-2005 单位mm 210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页眉五号黑体) 目 次 (三号黑体) 1 总论⋯⋯⋯⋯⋯⋯⋯⋯⋯⋯⋯⋯⋯⋯⋯⋯⋯⋯⋯⋯⋯⋯⋯⋯1 1.1 工程概况⋯⋯⋯⋯⋯⋯⋯⋯⋯⋯⋯⋯⋯⋯⋯⋯⋯⋯⋯⋯⋯5 1.2 工程建设管理⋯⋯⋯⋯⋯⋯⋯⋯⋯⋯⋯⋯⋯⋯⋯⋯⋯⋯ 10 ⋯⋯⋯⋯⋯⋯⋯⋯⋯⋯⋯⋯⋯⋯⋯⋯⋯⋯⋯⋯15 ⋯⋯⋯⋯⋯⋯⋯⋯⋯⋯⋯⋯⋯⋯⋯⋯⋯⋯⋯⋯20 ⋯⋯⋯⋯⋯⋯⋯⋯⋯⋯⋯⋯⋯⋯⋯⋯⋯⋯⋯⋯25 图 1 建设工程项目区域位置图 图 2 建设工程项目总平面图 图 3 建设工程项目鸟瞰图 五号宋体 297 上边距 25 右边距 25 左边距 30 下边距 25 图 B.3 竣工验收报告目次格式 45 SH/T 3904-2005 46 单位mm 210 297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页眉五号黑体) 1 总论 1.1 工程概况 。 。 2 工程设计 。 (章节、标题五号黑体字,内容五号宋体) 上边距 25 右边距 25左边距 30 下边距 25 图 B.4 竣工验收报告正文各页格式 SH/T 3904-2005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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