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8396-1996 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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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72 JB/T 8396--96 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 1996-09-03 发布 1997-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本标准是在深入了解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制造厂和大部分使用单位情况的基础上, 根据国内目 前生产水平和实际使用情况而制订的。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粉末冶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南京粉末冶金专用设备厂和北京市粉末冶金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宏才、许咏菡、任运绂、曹宝星。 JB/T 8396--96 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以下简称罩式加压炉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等级划分、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订货和供货等。 本标准适用于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 该炉主要用于粉末冶金摩擦材料等制品在保护气氛中进行 加压烧结。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0066.188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通用部分 GB 10066.488 电热设备的试验方法 间接电阻炉 GB 10067.1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第一部分 通用部分 GB 10067.488 电热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第四部分 间接电阻炉 JB 526591 间接电阻炉 RB系列罩式电阻炉 3 术语 除以下补充条文外,其余按GB 10066.488 第 3 章的规定。 3. 1 工作温度 是指炉罐内工作区尺寸的温度。它是设计时规定的正常使用温度,是一个温度范围。 3. 2 工作区尺寸 设计时规定的在炉罐内可装入炉料的有效空间,通常用直径高度表示。 3. 3 主控热电偶 从罩式加压炉炉座底部引入炉罐工作区内,供控制炉罐内温度用的热电偶。 3. 4 监控热电偶 由罩式加压炉炉罩侧壁引入的,位于加热元件和炉罐之间,供监测炉罐外温度用的热电偶。 3. 5 加压方式及加压机构 加压方式分为机械、液压和气压三种,其机构根据方式而定。 3. 6 垫板 置于烧结制品之间的圆形隔板,起传递压力和固定、隔离烧结零件以及满足产品有关质量的作用。 4 品种规格 4. 1 罩式加压炉的型号表示方法 机械工业部 1996-09-03 批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 JB/T 8396--96 1997-07-01 实施 JB/T 8396--96 2 主要型号有 RBY 8–□–A~C RBY 9–□–A~C RBY 11–□–A~C 产品等级代号意义 A低级 B中级 C高级 4. 2 罩式加压炉按最高工作温度和工作区尺寸及功率分为多个规格。 a 除供需双方另有协议外,罩式加压炉的最高工作温度分为850℃、950℃、1100℃型号中的温 度代号用最高工作温度除以 100,去小数表示。 b 罩式加压炉的工作区尺寸应符合以下规定 最小规格 工作区直径φ300高度 300, 直径和高度均按 100 mm 递增但直径尺寸也允许按 50 mm递增; 最大尺寸 φ8001000。 罩式加压炉的功率原则上按工作温度和工作区尺寸,列出企业产品标准可适当参照需方生产能力 由双方商定。 4. 3 主要参数 a 电源电压,V; b 电源频率,Hz; c 相数; d 额定功率,kW; e 控温区数; f 加热元件接法; g 最高工作温度,℃; h 工作区尺寸直径高度,mm; i 最大装载量,kg; j 加压最大压力,MPa; k 空炉升温时间,h; l 炉温均匀度,℃; m 炉温稳定度,℃; n 空炉损失,kW; RBY 产品等级 功率代号 温度代号 工业用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 JB/T 8396--96 3 o 表面温升,K; p 保护气氛耗量,Nm3/h; q 炉体重量,kg; r 炉体外形尺寸,mm。 5 技术要求 5. 1 一般要求 罩式加压炉应符合GB 10067.488 第 5 章的规定。 5. 2 对设计和制造的补充要求 5. 2. 1 总体设计 罩式加压炉主要由炉座、炉罩、炉罐、加压机构、控温系统等部分组成。 炉罩、炉罐和工作区呈圆柱体,可通入保护气氛。可升降移动的炉罩和固定的炉座一个或多个组 成炉体。炉罐和炉座间有密封装置。 5. 2. 2 炉罩 炉罩主要由炉壳、炉衬、加热元件等组成。 炉壳由钢板和型钢焊接而成,其上端有起吊装置。 炉衬的材料和结构应满足对罩式加压炉的性能要求见5.3。炉衬的大修期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炉衬大修期 年 大 修 期 炉衬种类 A级 B级 C级 砖砌炉衬 ≥4 ≥6 耐火纤维炉衬 ≥2 ≥3 ≥4 罩式加压炉的加热元件应采用电热合金制成。 其材质应正确选择, 加热元件的固定应牢靠,以保证 加热元件不致因加热和炉罩的运动而位移、脱落或断裂。 炉罩的升降可由用户自备起吊设备。 炉罩与炉座间应有足够的净空距离,以便于炉料的装卸。 5. 2. 3 炉座 炉座由外壳、垫板、耐火绝缘垫层等部分组成。 炉座外壳用钢板和型钢焊接而成, 其周围有密封槽,供炉罩和炉罐密封用。 外壳应有足够的强度和 刚度,以承受炉罩和炉料的重量。 炉座的耐火绝热层材料及结构应满足对罩式加压炉的性能要求见 5.3。 对罩式加压炉的垫板要求表面加工精细,无翘曲,无缺陷。垫板的材料在高温≤1150℃加压的条 件下变形小,高温强度好,一般采用高强度石墨或耐热合金钢等。 5. 2. 4 炉罐 炉罐选用合适的耐热钢制成,其设计和制造应保证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热变形小和不漏气。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炉罐的使用期限应不少于一年。 5. 2. 5 加压装置及方式 罩式加压炉需有加压装置,其加压方式可以是机械、液压、气压。 也可以靠自重加压的方式达到加 JB/T 8396--96 4 压的目的。 加压装置的控制柜上应配有相应的压力指示仪表和防止超压的安全结构并应标明压力的各种主要 技术参数。 加压装置中起施压作用的油缸或气缸的密封设计要求能在≤80℃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5. 2. 6 测量、控制和记录 罩式加压炉的测量、控制和记录应符合GB 10067.488 中 5.2.7 和以下补充规定。 罩式加压炉的电偶有两种。位于炉罐内的热电偶是主控热电偶, 位于炉罐外的是监控热电偶, 主控 热电偶和监控热电偶的数量及分布视炉子高度而定,并满足 5.3.3 的要求。 5. 2. 7 保护气氛 罩式加压炉所需保护气氛可以是氢气、 氨分解气或吸热式气氛等。 气体经炉座下方由炉座中心通入 炉罐,排气孔一般设在炉座的侧面。 5. 2. 8 密封形式 罩式加压炉的密封采用沙密封、石棉制品或水密封。 5. 2. 9 冷却方式 罩式加压炉的冷却方式为自然冷却或风冷、喷水冷却等。 5. 3 性能要求 5. 3. 1 工作温度 罩式加压炉的工作温度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工作温度 ℃ 最高工作温度 工 作 温 度 850 750~850 950 850~950 1100 950~1100 5. 3. 2 最大装载量 罩式加压炉在确定最大装载量时, 应考虑炉座和炉体的承载能力和实际装料的可能性。其最大装载 量应在企业产品标准中规定。 5. 3. 3 炉温均匀度 罩式加压炉的炉温均匀度应不超过以下范围 A级炉 15℃ B级炉 10℃ C级炉 5℃ 5. 3. 4 炉温稳定度 罩式加压炉的炉温稳定度应不超过以下范围 A级炉 10℃ B级炉 4℃ C级炉 1℃ 5. 3. 5 表面温升 罩式加压炉在最高工作温度下的热稳定状态时,炉罩和炉座的表面温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 JB/T 8396--96 5 表 3 表面温升 工作温度 ℃ 表面温升 K ≤850 ≤40 >850~950 ≤50 >950~1100 ≤60 5. 3. 6 空炉升温时间 罩式加压炉的空炉升温时间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5. 3. 7 空炉损失 罩式加压炉的空炉损失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5. 3. 8 空炉能耗 罩式加压炉的空炉能耗应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 5. 4 成套要求 5. 4. 1 罩式加压炉成套供应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a 罩式加压炉炉体包括炉罩一个,炉座 1~3 个; b 控制柜; c 温度仪表; d 热电偶; e 加压装置; f 补偿导线; g 备件; h 产品说明书 ,包括必要的图样。 5. 4. 2 当要求提供下列配件或装置时,可以在订货时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a 其他计量仪表; b 料架; c 装料装置; d 保护气体发生装置及其配件。 6 试验方法 罩式加压炉的试验方法按GB 10066.1 和GB 10066.4 的相应条件和以下补充条文进行。 6. 1 炉温均匀度和炉温稳定度的测量 试验温度分别为罩式炉的最低工作温度和最高工作温度。 试验在自然气氛条件下进行。 6. 2 表面温升的测量 测量点应在炉罩、炉座和操作手柄等外表面的任意点上,但密封槽附近、不易为人体能及的部位, 距加热元件和热电偶引出孔的边缘 75 mm及距炉衬穿透紧固件中心 75 mm的范围内除外。 6. 3 装料运行试验 装料运行试验通常在用户现场进行。炉料的材质、形状、尺寸和放置方式等由供需双方商定 。炉 料由用户提供。 把一批重量等于最大装载量的炉料装入炉内, 并在最高工作温度下至少运行一个周期加热、保温、 JB/T 8396--96 6 冷却,然后停炉,按GB 10066.188 中 7.2.8 检查。 7 检验规则和等级划分 罩式加压炉的检验和等级划分应按GB 10067.188 第 7 章和以下各条进行。 7. 1 罩式加压炉的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各项 a 一般检查; b 安全检查其中含炉罩、炉罐及炉座的检漏; c 炉罐尺寸和工作区尺寸的检测; d 炉罐制造质量的检查; e 加热元件对炉壳短路的检查; f 加压装置检查,包括超压的安全检查; g 温度仪表的校验; h 联锁报警系统的检验; i 运动机构运转或动作情况的冷态检验; j 标牌字迹耐久性试验; k 配套件的检查,包括型号、规格、出厂合格证的检查; l 供货范围包括出厂技术文件完整性的检查; m 包装检查。 7. 2 罩式加压炉的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以下各项 a 全部出厂检验项目在型式检验条件下; b 电路试验; c 空炉升温时间的测量; d 额定功率的测量; e 最高工作温度的测量; f 空炉损失的测量; g 空炉能耗的测量; h 炉温均匀度的测量; i 炉温稳定度的测量; j 表面温升的测量; k 运动机构运转或动作情况的热态检验; l 热态试验后的检查。 7. 3 罩式加压炉的技术分级按表 4 的规定。各个技术级别的罩式加压炉应全面满足表 4 中所列的要求。 表 4 技术等级 技术级别 A级 B级 C级 炉 衬 按 5.2.2 要求 加热元件 按 5.2.2 要求 温度仪表 按 GB 10067.488 中 5.2.7.3 和本标准 5.2.6 要求 性 能 按 5.3.3、5.3.4、5.3.6 要求 成 套 能按 5.4.1 要求提供 成套设备 能按 5.4.1 和 5.4.2 要求 提供成套设备 能 按 5.4.1 和 5.4.2 及第 9 章中对 配套件的要求提供成套设备 JB/T 8396--96 7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1 罩式加压炉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 10067.188 第 8 章的规定。 8. 2 罩式加压炉铭牌上应标出下列各项 a 产品型号和名称; b 电源电压,V; c 相数; d 额定功率,kW; e 电源频率,Hz; f 加热元件接法; g 最高工作温度,℃; h 工作区尺寸,mm; i 最大压力,MPa; j 适用气氛种类及耗量,Nm3/h; k 产品编号; l 制造日期; m 制造厂名称。 9 订购和供货 罩式加压炉的订购和供货应按GB 10067.188 第 9 章的规定。在订货文件中应说明所用气氛类 型。需方有下列特殊要求时,可向供方提出 a 对单位制电源电压、电源频率的不同要求见GB 10067.188 中 5.1.1.1; b 对使用环境的不同要求见GB 10067.188 中 5.1.2; c 对安全和环境的不同要求见GB 10067.188 中 5.1.5.1; d 对涂漆的不同要求见GB 10067.188 中 5.1.7; e 对包装的特殊要求见GB 10067.188 中 8.2.5; f 对热电偶引出线或补偿导线长度的不同需求见GB 10067.488 中 5.2.7.1; g 对温度仪表类型等的不同要求见GB 10067.488 中 5.2.7.3 和 5.2.7.6; h 要求控制柜台具有振动吸收装置见GB 10067.488 中 5.2.7.12; i 要求提供炉罩升降装置和或平移装置见 5.2,应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j 对最大装载量的要求见 5.3.2; k 对空炉升温时间的要求见 5.3.6; l 要求提供垫板料筐或料架[见 5.4.2 b] ; m 要求提供装料装置[见 5.4.2 c] 。 供方应尽可能满足需方提出的各项特殊要求,其具体协议在订货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JB/T 8396--9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粉末冶金罩式加压烧结炉 JB/T 8396-96 * 机 械 科 学 研 究 院 出 版 发 行 机 械 科 学 研 究 院 印 刷 (北京首体南路 2 号 邮编 100044) * 开本 8801230 1/16 印张 3/4 字数 16,000 1997年 1月第一版 1997 年 1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定价 10.00 元 编号 97--021 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http//www .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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