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2008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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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3.020 P10 DB42 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2/4892008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e-stressed concrete pipe pile foundation 2008-08-11 发布 2008-10-01 实施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DB42/489-2008 I 目 次 前言Ⅲ 1 总则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符号2 3.1 术语2 3.2 主要符号2 4 基本规定4 5 管桩制作7 5.1 材料7 5.2 规格及尺寸8 5.3 构造要求9 5.4 制造工艺10 5.5 检验验收10 5.6 试验方法12 5.7 贮存及搬运14 5.8 标志及产品合格证15 5.9 桩身强度15 6 管桩基础勘察17 7 管桩基础设计19 7.1 一般规定19 7.2 桩顶作用效应计算20 7.3 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20 7.4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22 7.5 特殊条件下桩基竖向承载力验算24 7.6 桩身承载力与裂缝控制验算28 7.7 桩基沉降计算29 7.8 桩基水平承载力与位移计算30 8 沉桩施工32 8.1 一般规定32 8.2 管桩的验收、吊运及堆放33 8.3 施工机具33 8.4 沉桩34 9 检验与监测37 附录 A PHC、PC、PTC 桩参数及选用表规范性附录40 附录 B 按桩顶水平位移控制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计算表资料性附录42 DB42/489-2008 II 附录 C 锤击沉桩锤重选择表资料性附录54 附录 D 静压沉桩施工记录表资料性附录55 附录 E 锤击沉桩施工记录表资料性附录56 附录 F 闭口桩尖构造资料性附录57 附录 G 设计弯矩、极限弯矩、抗裂弯矩计算表资料性附录58 用词用语说明60 条文说明61 DB42/489-2008 III 前 言 本标准为规范湖北省建筑工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勘察、设计、制作、施工、检验及监测工 作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其中第 4.0.6、4.0.7、4.0.18、4.0.19、6.0.2、6.0.6、 6.0.9、 7.3.1、 7.5.2、 7.7.1、 7.7.4、 9.0.5、 9.0.9、 9.0.10 条是引自国家标准 GB50007-2002、 GB50021-2001、 GB50202-2002 及行业标准 JGJ94-2008、 JGJ106-2003J256-2003中相关各条款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附录 F、附录 G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北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咨询服务部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排序不分先后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工业第三勘察设计研 究院、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湖北建华管桩有限公司、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武汉市建筑设 计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武汉 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安居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建 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南勘察设计院、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内镇、薛立寿、彭爱波、张鸿昌、袁海庆、温四清、廖振中、陆祖欣、 武孟灵、钱午、郑俊杰、王爱勋、陈宗年、霍凯成、以下按姓氏笔划排序刘卫国、李锡银、陈辅仁、 何晓伟、张凯萍、杨凡、杨晓臻、郑祥斌、张杰青、徐金山、詹红跃、谭先康 本标准由湖北省勘察设计协会咨询服务部负责解释。 DB42/489-2008 1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 1 1 总 则 1.0.11.0.1 为了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应用中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1.0.21.0.2 本规程依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湖北省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 设计方案的制定应注重概念设计,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结构类型及要求,综合考虑环境条件、 设备性能、经济指标等因素,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1.0.31.0.3 本规程适用于湖北省建筑工程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勘察、设计、制作、施工、检验与监 测,市政工程可参照使用。 1.0.41.0.4 对于特殊土地基、受机械振动和腐蚀介质作用的桩基,以及本规程未作规定的其他内容,尚 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3476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GB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JGJ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10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DB42/242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DB42/269 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DB42/489-2008 2 3 3 术语和符号 3.13.1 术语 3.1.13.1.1 桩基 pile foundation 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与桩顶连结的承台共同组成的基础称为桩基。 3.1.2 3.1.2 复合桩基 composite foundation pile 由基桩和承台下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桩基础。 3.1.3 3.1.3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3.1.4 3.1.4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ultimate vertical bearing capacity of a single pile 单桩在竖向荷载作用下到达破坏状态前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时所对应的最大荷载。 3.1.5 3.1.5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the vertical bearing capacity of a single pile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后的承载力值。 3.1.6 3.1.6 变刚度调平设计 optimized design of pile foundation stiffness to reduce differential settlement 考虑上部结构形式、荷载和地层分布以及相互作用效应,通过调整桩径、桩长、桩距等改变基桩 支承刚度分布,以使建筑物沉降趋于均匀、承台内力降低的设计方法。 3.1.7 3.1.7 承台效应系数 pile cap effect coefficient 竖向荷载下承台底地基土承载力的发挥率。 3.1.8 3.1.8 负摩阻力 negative skin friction, negative shaft resistance 桩周土由于自重固结、湿陷、地面荷载作用等原因而产生大于基桩的沉降所引起的对桩表面的向 下摩阻力。 3.23.2 主要符号主要符号 3.2.13.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F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顶面的竖向力; Gk桩基承台和承台上土自重标准值; Q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任一单桩的竖向力; Qi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第i根单桩的竖向力; Q相应于荷载效应基本组合时的单桩竖向力设计值; Mxk、My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绕通过桩群形心的x、y主轴的力矩; H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承台底面的水平力; Hik相应于荷载效应标准组合时作用于任一单桩的水平力。 3.2.23.2.2 抗力和材料性能 qsia单桩第i层土的侧阻力特征值; qpa单桩端阻力特征值; Quk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DB42/489-2008 3 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B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特征值; B fak承台底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 Mcr桩身抗裂弯矩; Rb桩身允许抱压力; Mu桩身极限弯矩; Rd桩身允许顶压力; ft、fc混凝土抗拉、抗压强度设计值; Es土的压缩模量; γ、 c γ土的重度、有效重度; pc σ桩身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 pe σ桩身纵向预应力钢筋的有效预拉应力; ck σ、 cq σ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下桩身正截面法向拉应力。 3.2.33.2.3 几何参数 l桩身长度; D桩身设计直径; d预应力钢筋公称直径; u桩截面周长; A基础承台总面积; AG管桩截面面积; G A′ 管桩截面面积含土塞; A j基础承台净面积; Am锚筋截面面积; Ap全部预应力钢筋截面面积; n桩数; s桩基中心点最终沉降量。 3.2.43.2.4 计算系数 c η承台效应系数; ψ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K′ 离心混凝土工艺系数; Kb单桩上拔力增大系数。 DB42/489-2008 4 4 4 基本规定 4.0.14.0.1 本规程适用于低桩承台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承台设计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0.24.0.2 本规程所指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包括高强预应力混凝土PHC管桩、预应力混凝土PC管桩、预 应力混凝土薄壁PTC管桩以及用于锚杆静压的短节预应力管桩。管桩直径 300mm 至 600mm,其制 作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 5 章的规定。当管桩直径大于 600mm 时,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0.34.0.3 根据建筑规模、功能特征、对差异变形的适应性、场地地基和建筑物体形的复杂性以及由于 桩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将桩基设计分为表 4.0.3 所列的三个设计等级。 桩基设计时,应根据表 4.0.3 确定设计等级。 表表 4.0.3 建筑桩基设计等级建筑桩基设计等级 设计等级 建 筑 类 型 甲级 ⑴重要的建筑 30⑵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 ⑶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含纯地下室连成一体建筑 20⑷层以上框筒结构及其他对差异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⑸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超过7层的一般建筑及坡地、岸边建筑 ⑹对相邻既有工程影响较大的建筑 乙级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建筑 丙级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 7 层及 7 层以下的建筑 30 层以上或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建筑,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时,应通过专门论证。 4.0.44.0.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桩基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组合与相应的抗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确定桩数和布桩时,应采用传至承台底面的荷载效应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基桩承载 力特征值。 2 2 计算荷载作用下的桩基沉降和水平位移时,应采用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计算水平地震作用、 风载作用下的桩基水平位移时,应采用水平地震作用、风载效应标准组合。 3 3 验算坡地、 岸边建筑桩基的整体稳定性时, 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 其荷载分项系数为 1。 4 4 在计算桩基结构承载力、确定尺寸和配筋时,应采用传至承台顶面的荷载效应基本组合。当 进行桩身裂缝控制验算时,应分别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和荷载效应准永久组合。 5 5 桩基础结构构件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重要性系数 0 γ应按现行有关建筑结 构规范的规定采用,除临时性建筑外,重要性系数 0 γ不应小于 1.0。 6 6 对桩基结构进行抗震验算时, 其承载力调整系数 RE γ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GB50011 的规定采用。 4.0.54.0.5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可穿越各类软土、填土、一般粘性土、粉土、松散及稍密的砂类土,进入 厚层老粘性土、碎石土、中密及中密以上砂类土、强风化岩以及中风化极软岩一定深度,当需穿过上 述硬土层或进入硬土层较深时,应通过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当场地存在深厚淤泥、淤泥质土,且基础 埋深较大时,应经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适用性。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不适用于含孤石或障碍物较多且不易清除的土层,也不适用于桩端以上存在难 以穿透的坚硬土层的场地。不应将石灰岩、微风化岩及中风化硬质岩石作为桩端持力层,当硬质岩残 积土及强风化层很薄且其上为松软土层时,也不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当坚硬持力层上为深厚淤泥及淤泥质土时,管桩的长径比不宜大于 60。 PTC 管桩仅能用于临时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100 年的建筑物或侵蚀性环境中 PC、PHC 管桩壁厚不 DB42/489-2008 5 应小于 95mm,且不应采用 A 型管桩。侵蚀性环境中尚应按相关规范对桩身进行适当防护。 4.0.64.0.6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应进行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计算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应进行承载能力和稳定性计算 1 1 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抗压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 2 2 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 10kPa 且长径比大于且长径比大于 50 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应按施工阶段吊装、运输、锤击和抱压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应按施工阶段吊装、运输、锤击和抱压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 3 3 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4 4 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 5 5 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抗拔承载力验算;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抗拔承载力验算; 6 6 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按现行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按现行 GB50011 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的规定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4.0.74.0.7 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沉降计算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沉降计算 1 1 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体形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 的乙级桩基;桩端持力层为中、高压缩性土层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 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体形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 的乙级桩基;桩端持力层为中、高压缩性土层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 2 2 软土地基上的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应进行沉降验算。软土地基上的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应进行沉降验算。 4.0.84.0.8 应根据桩基所处的环境类别和相应的裂缝控制等级,验算桩身的抗裂和裂缝宽度。对水平位 移有严格限制的桩基,应计算其水平位移。 4.0.94.0.9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时应考虑沉桩振动、噪音及挤土效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定管桩的 适用性,并按本规程第 8.1.3 条及 9.0.14 条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预防及监测措施。 4.0.104.0.10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作为抗拔桩使用时,应符合本规程第 7.5 节的有关规定。侵蚀性环境中采 用管桩作抗拔桩时,应采用闭口桩类,且桩全长灌芯,抗拔钢筋通长设置。 4.0.114.0.11 桩基设计宜选用中、 低压缩性土层作桩端持力层, 对变形要求严格时, 不应采用桩端置于中、 高压缩性土层中的摩擦桩。 同一结构单元的桩基,不宜选用压缩性差异较大的土层作桩端持力层,不宜部分采用摩擦型桩和 部分采用端承型桩。当按 JGJ94 有关规定采用变刚度调平设计桩基时,对桩端持力层及桩型的限制可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4.0.124.0.12 当利用倾斜土层作桩端持力层时,应考虑沉桩挤土效应等不利影响并验算桩基的稳定性。不得 将桩支承于边坡潜在的滑动体上, 桩端应进入经治理后的潜在滑裂面以下足够深度的稳定土层内。 桩基应 与边坡工程统一规划,同步设计。 4.0.134.0.13 岩溶地区的桩基, 当岩溶上覆土层的稳定性有保证、 强度及桩端以下持力层厚度满足要求时, 可利用上覆土层作为桩端持力层。对高于 50m 的建筑物,当岩溶上覆土层较薄时,应进行专门论证。 4.0.144.0.14 抗震设防区管桩设计应符合 GB50011 的有关规定。 4.0.154.0.15 当承台底地基土承载力较高且能发挥作用时,可根据桩土承台共同工作的原理,按本规 程的有关规定或相关标准的规定考虑承台底地基土的抗力作用。 4.0.164.0.16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可用锚杆静压方法在建筑物内施工,桩段长度及配筋应视工程具体情况进 行设计,桩径宜为 300~400mm。 压桩力应根据工程要求、设备能力、桩身强度、地质情况、建筑物配载重量及单桩竖向静载荷试 验综合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确定。试验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 1且不应少于 3 根,总桩数 50 根以下者不应少于 2 根。 4.0.174.0.17 当沉桩挤土效应有可能影响邻桩承载力时,应按本规程第 9.0.9 条的有关规定对工程桩进行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如试验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在工程桩沉桩完成后对全部工程桩进行复打 DB42/489-2008 6 压,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复打压应在全部工程桩施工完毕后实施。复打压完成后应进行静载荷 试验检验单桩承载力。 4.0.184.0.18 基坑挖土应分层进行,高差不应过大,软土地区的基坑开挖,应采用小型机械配合人工分层 均衡进行,高差不应超过 基坑挖土应分层进行,高差不应过大,软土地区的基坑开挖,应采用小型机械配合人工分层 均衡进行,高差不应超过 1m。。 4.0.194.0.19 基槽回填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均衡 进行。 基槽回填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均衡 进行。 4.0.204.0.20 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的建筑物均应进行沉降观测,必要时应进行水平位移观测。变形 观测应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 的有关规定。 4.0.214.0.21 接桩处理时, 受压桩接桩时外包混凝土应延伸至桩顶以下一倍桩径且不小于 0.5m, 混凝土强 度等级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低于 C30,外包混凝土外径不得小于桩径加 300mm,外包混凝土纵向钢筋 配筋率不宜小于 0.6,箍筋可采用 Φ8100mm。除采取上述措施外,管桩内孔尚应采用强度等级不 低于 C30 混凝土灌芯,灌芯深度不小于 1.2m自接桩处算起,配筋及构造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对 于抗拔桩及受水平力较大的管桩,接桩时应进行专门的设计计算。 4.0.224.0.22 对倾斜率超过 1的桩、低应变检测桩身存在缺陷的桩、偏位超限的桩,未经处理不得使用。 当需利用其部分承载力时,按本规程第 9 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判定后,应进行补偿收缩混凝土 灌芯,灌芯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30,灌芯范围应为桩全长采用封闭桩尖时,或缺陷以下 2.0m 处至桩顶采用开口桩尖时。桩芯内混凝土的配筋要求,由设计确定。 DB42/489-2008 7 5 5 管桩制作管桩制作 5.15.1 材料材料 5.1.15.1.1 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42.5 的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 硅酸盐水泥,其质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的规定。 5.1.25.1.2 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应采用洁净的硬质中粗砂或人工砂, 细度模数为2.5~3.2采用人工砂时, 细度模数可为 2.5~3.5。 2 2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Ⅱ区级配及表 5.1.2-1 的要求。 表表 5.1.2-1 砂的颗粒级配要求砂的颗粒级配要求 筛孔尺寸mm 4.75 2.36 1.18 0.6 0.3 0.15 累计筛余 10~0 25~0 50~10 70~41 92~70 100~90 注1、除 4.75 及 0.6 筛档外,允许超出,超出总量应小于 5。 2、人工砂 0.15 筛孔可放宽到 0.1~0.08mm 筛孔。 3 3 天然砂的含泥量应小于 1,人工砂的石粉含量应小于 3。 4 4 天然砂的坚固性以质量损失值计应小于 8,人工砂以压碎指标计应小于 20。 5 5 砂中不应混有草根、树枝、塑料等杂物,有害物质最高含量应符合表 5.1.2-2 的规定。 表表 5.1.2-2 砂中有害物质最高含量砂中有害物质最高含量 云母 轻物质 有机物比色法 硫化物及硫酸盐 按SO2计 氯化物 以 Cl 离子计 1.0 1.0 合格 0.5 0.01 6 6 人工砂不应产生碱集料反应,其膨胀率应小于 1。 7 7 砂的质量指标尚应符合建筑用砂GB/T 14684 及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 准JGJ 52 的有关规定。 8 8 粗骨料应采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表面粗糙的石灰岩、花岗岩等硬质类碎石。 9 9 碎石的压碎指标值应小于 10,风化石等软弱颗粒含量应小于 3,针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 10,含泥量应小于 1。 1010 碎石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 25mm,且不应超过钢筋净距的 3/4。 1111 碎石的级配应符合表 5.1.2-3 的规定。 表表 5.1.2-3 碎石级配要求碎石级配要求 筛孔尺寸mm 26.5 19.0 16.0 9.5 4.75 2.36 最佳分计筛余 0 12 28 38 15 4 累计筛余 0 5~17 15~55 63~92 85~100 95~100 1212 碎石的质量指标尚应符合建筑用碎石、卵石GB/T 14685 及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 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有关规定。碎石不应产生碱集料反应,其膨胀率应小于 1。 5.1.35.1.3 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预应力钢筋应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其质量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GB/T5223.3 中低松驰螺旋槽钢棒的规定,且钢棒的抗拉强度标准值不小于 1420MPa,非比例延伸强度不小于 DB42/489-2008 8 1280MPa,钢棒的断后伸长率应符合 GB/T5223.3 中延性 35 级的规定。 2 2 螺旋筋宜采用冷拔低碳钢丝、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其质量应分别符合混凝土制品用冷拔低 碳钢丝JC/T540、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 的规定。 3 3 端部锚固钢筋、架立圈宜采用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或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其质量应分 别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l499 的规定。 4 4 端板及桩套箍宜采用 Q235 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用端板JC/T 947 及碳素结构钢GB/T700 的有关规定。端板最小厚度按预应力钢筋直径分别为 16mm钢筋直径 7.1mm、18mm钢筋直径 9.0mm 、20mm钢筋直径 10.7mm 、24mm钢筋直径 12.6mm。 5.1.45.1.4 混凝土拌合用水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 的规定。 5.1.55.1.5 外加剂应经过试验验证,应适应蒸压养护,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 的 规定,严禁使用氯盐类外加剂。 5.1.65.1.6 掺合料不得对管桩产生有害影响,宜采用硅砂粉、矿渣微粉、粉煤灰等,其质量应分别符合 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用硅砂粉JC/T95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 中 S95 级、用于水泥和混凝土的粉煤灰GB/T1596Ⅱ级 F 类的规定。 当采用其他品种掺合料时,应通过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5.25.2 规格及尺寸规格及尺寸 5.2.15.2.1 管桩按外径分为 300mm、400mm、500mm、600mm 等规格。 PC、PHC管桩按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为A型、AB型、B型和C型,其对应的抗弯性能应符合 本规程第5.5.7条的规定;A型、AB型、B型和C型管桩的混凝土有效预压应力值分别为4MPa、6MPa、 8MPa和10MPa,其计算值应在各自规定值的5范围内,并能满足各型号桩的抗弯检验要求。 根据设计或用户要求, 也可生产其他规格和类型的管桩, 其质量和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的有关要求。 5.2.25.2.2 管桩的结构形状和基本尺寸应符合图 5.2.2 和表 5.2.2-1、5.2.2-2 的规定。 D tt l t壁厚 l长度; D外径 图图 5.2.2 管桩的结构形状管桩的结构形状 表表5.2.2-1 PC、、PHC管桩基本尺寸管桩基本尺寸 最小壁厚tminmm 每节桩长度 lm 外径 dmm PC PHC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300 70 70 ○ ○ ○ ○ ○ 400 95 95 ○ ○ ○ ○ ○ ○ ○ 500 100 100 ○ ○ ○ ○ ○ ○ ○ ○ ○ 600 110 110 ○ ○ ○ ○ ○ ○ ○ ○ ○ 注1、“○”代表长度 l 的适用范围,表 5.2.2-2 同。 2、直径 300mm 的桩,A 型、AB 型、B 型桩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直径 400mm 及以上的桩,钢筋 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40mm。 DB42/489-2008 9 表表5.2.2-2 PTC管桩基本尺寸管桩基本尺寸 每节桩长度 lm 外径 dmm 最小壁厚tminmm 7 8 9 10 11 12 13 300 50 ○ ○ ○ 400 55 ○ ○ ○ ○ ○ 500 60 ○ ○ ○ ○ ○ ○ 600 70 ○ ○ ○ ○ ○ ○ ○ 5.2.3 每节管桩均应明确标记其品种、规格、型号及长度,标记示例为品种PHC、外径500mm、壁 厚100mm、长度12m的A型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的标记为PHC-A500-100-12。 5.35.3 构造要求构造要求 5.3.15.3.1 预应力钢筋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钢筋应清除油污,不应有局部弯曲,端面应平整,同一节管桩中预应力钢筋长度的相对差值, 当钢筋长度小于等于 15m 时不得大于 1.5mm,长度大于 15m 时不得大于 2mm。 2 2 钢筋和螺旋筋的焊接点的强度损失不得大于该材料标准强度的 5。 3 3 钢筋镦头强度不得低于该材料标准强度的 90。钢筋镦头制作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棒 镦头机JC/T 966 有关规定。 5.3.25.3.2 钢筋的配置及成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预应力钢筋沿其分布圆周均匀配置,最小配筋率不应低于 0.4,且不得少于六根。不同品种、 规格、型号的管桩预应力钢筋最小配筋面积不应低于表 5.3.2 的规定。钢筋面积可进行等强代换。 表表5.3.2 预应力钢筋最小配筋面积预应力钢筋最小配筋面积mm2 PHC PC PHC PC PHC 100 PC 125 PHC 110 PC 130 A AB B C AAB B C A AB B C -500--600- -300-70 -400-95 A AB B C 240 369 490 621 428649 881 1115 624 694 900 1052 1210 1422 1534 1796 815 904 1214 1367 1634 2070 18462344 2 2 螺旋筋的直径应根据管桩规格确定,外径 400mm 及以下,螺旋筋的直径不应小于 4mm;外 径500~600mm, 螺旋筋的直径不应小于5mm。 螺旋筋螺距不应超过80mm。 管桩两端及中部各2000mm 长度范围内,螺旋筋螺距为 45mm。 3 3 工程需要时,可增加端部锚固钢筋。 4 4 骨架成型后,各部分尺寸应符合如下要求 11 预应力钢筋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mm; 22 螺旋筋的螺距偏差不得超过5mm。 5.3.35.3.3 端板焊接接头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管桩接头端板的宽度不应小于管桩的壁厚。 2 2 接头的端面必须与桩身的轴线垂直,接头端面对桩身轴线的倾斜度应小于 0.5D。 3 3 接头的焊接坡口尺寸宜选用有关标准设计,接头强度不应低于桩身强度。 DB42/489-2008 10 5.45.4 制作工艺制作工艺 5.4.15.4.1 混凝土质量控制应符合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GB 50204 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60,预应力高强混凝土 管桩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 C80。 5.4.25.4.2 管桩钢模制作应符合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模JC/T 605有关规定。 管桩脱模剂应符合混凝土制品用脱模剂JC/T 949 有关规定。 5.4.3 5.4.3 混凝土配料应采用电脑或电子秤称量,并应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各种材料称量的允 许误差为水泥、掺合料1,粗、细骨料2,水、外加剂1。 5.4.45.4.4 采用先张法模外预应力工艺,总张拉力应符合设计规定,并宜采用应力和伸长值双控来确保 预应力的控制。 5.4.5 5.4.5 混凝土布料应均匀,离心工艺成型应按低速、中速、高速三个阶段进行,混凝土应密实,壁 厚应均匀。离心制度转速与时间应根据管桩的品种、规格等经试验确定。 5.4.65.4.6 常压蒸汽养护、压蒸养护应根据管桩品种、规格、不同的原材料、不同气候条件等经试验确 定。 5.4.75.4.7 放张预应力筋时,与管桩相同条件养护的混凝土试件的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得低于 40MPa。 5.4.85.4.8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脱模后在成品堆场上需继续进行保温养护,混凝土表面应润湿,不应产生 收缩裂缝。 5.4.95.4.9 桩尖采用钢板制作,钢板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 的有关规定,材料的机械性能 不应低于 Q235 钢要求,桩尖制作和焊接应符合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 的有关规定。 5.55.5 检验验收检验验收 5.5.15.5.1 型式检验与出厂检验应符合GB13476及先张法预应力薄壁管桩JC888的有关规定。 检验项目应包括混凝土抗压强度、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包括保护层厚度、抗弯性能的检验。 5.5.25.5.2 出厂检验的批量和抽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以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管桩连续生产300,000m为一批,但在四个月 内生产总数不足300,000m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根进行检验。 抗弯性能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两根进行抗弯性能的检验。 5.5.35.5.3 出厂检验时,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 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的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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