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7页
《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7页
《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7页
《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7页
《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 技术导则 (试行)(试行)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20222022 年年 7 7 月月 前言 为贯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 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 〔2019〕 32 号) 以及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 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 号)要求,指导 和规范我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 强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衔接传导,提高专 项规划成果的规范性,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 件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国土空间专 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包括总体要求、规划编制通用要求、专项规划分类、 规划主要内容、成果要求、审查核对及相关附录。 当前,各级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正处于实践探索阶段,本导则 作为试行版本,侧重提出通用指导性、可操作性要求,各地可根 据需要制定专项规划相关衔接细则。省自然资源厅将收集各地各 部门实践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总结并适时修订。本导则如与国 家或省后续下发的文件和技术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本导则由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 或建议,请寄送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 组织单位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主编单位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安徽省土地开发复 垦整理中心) 参编单位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金磊、刘洋兵、奚星伍、吴亚伟、王栋、苏娟、 张明锋、代晓辉、朱可嘉、何骏、张琳、肖磐、陈翔宇、赵浩杉、 张超荣 主要审查人黄发儒、王辉、裴付龙 I 目录 1 总体要求..................................................................................1 1.1 适用范围........................................................................1 1.2 规划定位........................................................................1 1.3 制定依据........................................................................1 1.4 制定原则........................................................................4 1.5 编制审批........................................................................4 2 规划编制通用要求...................................................................5 2.1 统一底图........................................................................5 2.2 统一标准........................................................................5 2.3 统一期限........................................................................6 2.4 统一平台........................................................................6 3 专项规划分类.......................................................................... 6 4 规划主要内容.......................................................................... 7 4.1 规划目标和战略............................................................8 4.2 空间布局........................................................................8 4.3 空间利用分析................................................................8 4.4 空间管控要求................................................................9 5 成果要求................................................................................ 10 5.1 成果内容......................................................................10 II 5.2 成果形式......................................................................12 6 审查核对................................................................................13 6.1 数据库质量检查..........................................................13 6.2 人机交互检查..............................................................13 附录 A附表样式.....................................................................15 附录 B附图编制参考配色及符号..........................................19 附录 C标准数字化成果汇交要求..........................................29 附录 D数据库成果质量要求.................................................40 附录 E主要技术文件目录及下载地址..................................43 附录 F公路、水运类专项规划项目矢量数据要求...............44 1 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 (试行)(试行) 1 总体要求 1.1 适用范围 本导则主要适用于指导安徽省内各级各类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以下称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衔接工作。 1.2 规划定位 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 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 专项规划,包括自然保护地,交通、能源、水利、农业农村、信 息、科技、市政、人民防空等基础设施,科技、教育、医疗、体 育、养老、殡葬等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 文物保护、旅游、矿产、林业等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要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称总体规划),以 总体规划为基础, 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战略、 总体目标、 国土空间布局、约束性指标、重大政策等强制性内容。专项规划 有细化落实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 (流域) 或特定领域的空间安排、 衔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称详细规划)的作用,具有专门性、 专业性、工程性。 1.3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 实施的若干意见; (6)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 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7)自然资源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 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 〔2021〕 41 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9〕87 号); (9)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 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 (10)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 号); (11)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6 号); (1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 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试行) 〉 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0〕 51 号); 3 (1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和统一市县国土空间规 划现状基数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907 号); (1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 划制图规范 (试行) 〉 和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 (试 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1 号); (1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 划“一张图”系统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9 号); (17)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公路水运类规划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25 号); (18)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 范(GBT39972-2021); (19)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技术规 范(GB/T39972-2021); (20)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TD/T1016-2003) ; (21)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2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发〔2019〕32 号); (24)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 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 号); (25)安徽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0 年版); 4 (26)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级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2021〕6 号) 1.4 制定原则 保护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绿色发展。。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严守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底线,引导城乡和区域绿色 低碳发展。 统筹协调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分类指导。明确底图底数、技术标准、规划期限、 汇交平台等编制基础要求,根据不同专项规划空间利用的特点, 分类指导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查。 突出空间突出空间,,强化管控强化管控。。强化专项规划的空间属性,明确空间 管控要求,要求规划项目定点定位,增强专项规划的可实施性和 对详细规划的传导指引。 面向应用面向应用,,重在衔接重在衔接。。明确专项成果编制、审查的通用性要 求,强化对总体规划战略布局、刚性管控要求、约束性指标的细 化落实和影响分析。 1.5 编制审批 专项规划由省、市、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范 围依法组织编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与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联合编制。 鼓励空间利用属性类似、 关联性较强的市政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等专项规划合并编制。 5 组织编制主体应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公开征求专家和公 众意见(涉密除外),并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和单位意见。 专项规划报批前,规划成果应当经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 核,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核对后,再按照规定报批。未 开展“一张图”核对或者经核对有冲突的,不得报批。 2 规划编制通用要求 2.1 统一底图 专项规划必须使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的底图和空间 关联现状数据信息为基础进行编制。底图为经自然资源部确认的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其最新年度的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 果,相关数据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 等规划控制线划定成果,由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供。需要使 用地形图的,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获取或委托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的单位测绘获取。 专项规划编制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 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平面坐标系采用 “高斯-克吕格” 投影。 2.2 统一标准 专项规划涉及的用地分类应当符合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 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定义和要求。 专项规划涉及的用地指标应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 (试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安徽 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技术标准的定义 6 和统计口径相一致。 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建设应符合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 代码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等要求。 专项规划涉及的项目用地规模测算标准应符合安徽省建设 用地使用标准(2020 年版)及相关行业土地使用标准的要求。 上述技术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 2.3 统一期限 专项规划期限应与总体规划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规 划期限相协调,一般为 5 到 15 年,规划期不超过同级总体规划 期限。 2.4 统一平台 专项规划批准后,应及时向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标准 数字化成果。数字化成果应符合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的汇交要求。 专项规划批准后, 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 15 日内向同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交标准数字化成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 及时将数字化成果纳入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 3 专项规划分类 根据专项规划涉及空间利用的位置和类型,将专项规划划分 为特定区域(流域)类、全域空间布局类、城镇空间布局类三大 类别。 (1)特定区域(流域)类是指为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在 跨市、县级行政区域或流域层面编制的专项规划,如皖北国土空 7 间专项规划、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等。 (2) 全域空间布局类是指规划项目在规划涉及行政区全域范 围内布局的特定领域专项规划, 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矿产资源、 林草地、湿地、河湖、历史文化、旅游等资源保护与利用类专项 规划,交通、能源、水利类等基础设施类专项规划。 (3) 城镇空间布局类是指规划项目主要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布 局的特定领域专项规划,如市政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 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类专项规划,教育、医疗、 养老、体育、公共文化等公共设施类专项规划,物流仓储、商业 网点等产业布局类专项规划,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建设、公安基 础设施、城市防涝等公共安全类专项规划,以及城市更新专项规 划。 本导则主要用于指导全域空间布局类和城镇空间布局类专项 规划的编制、审查衔接。特定区域(流域)类专项规划可结合本 导则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市级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等 相关技术标准开展编制、审查。 4 规划主要内容 专项规划在相关行业规划编制要求的基础上开展编制,主要 空间性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规划目标和战略、空间布局、空间利 用分析、空间管控要求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各专项规划可根据实 际需要,补充其他必要的内容。 8 4.1 规划目标和战略 落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行业 发展需求,提出专项规划的目标与战略、指标体系等。 4.2 空间布局 以总体规划为导向,依据专项规划的目标与战略,根据规划 编制需要明确总体格局、重点区域(或片区)划分、项目(或设 施,后同)体系、项目安排、项目建设(设防)标准、项目空间 布局、项目竖向设计、项目用地需求(含用途调整)、近期建设 计划等内容(具体内容可参考表 4.1)。 规划项目的空间布局应在底图上将具体选址位置“上图”落 位;暂时难以明确选址位置的,也须以示意方式“上图”。 4.3 空间利用分析 依据勘测成果或相关用地标准,测算规划项目的用地需求; 分析专项规划实施对相关市、县总体规划约束性指标及中心城区 用地结构的影响;评估各相关市、县能否满足其用地需求。 全域空间布局类专项规划应分析规划项目选址布局与永久基 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等规划控 制线的关系,评估其对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发展、历 史文化保护传承、矿产资源等方面的影响。 城镇空间布局类专项规划应分析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布局与城 镇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规划控制线的关系,评估其对绿地 系统、重要水体、历史文化遗产、重要基础设施、地质灾害等方 9 面的影响。 4.4 空间管控要求 明确专项规划关于战略性资源管控、资源安全保障战略、空 间管制等空间保护利用要求。明确规划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空间管 控要求及影响范围内的邻避要求。 各级各类专项规划的空间性内容要点详见表 4.1。 其中 全域 空间布局类专项规划按照省、市、县三级分级指引;城镇空间布 局类专项规划原则上在市、县级层面编制(设区的市规划范围只 覆盖市辖区;针对市县毗邻一体化发展区域,鼓励市级层面进行 统筹),按照市政设施类、公共设施类、产业布局类、公共安全 类和城市更新进行分类指引。 表4.1 各级各类专项规划空间性内容要点指引表 规划规划 空间性内容空间性内容 规划级别或类型规划级别或类型全域空间布局全域空间布局 类类 城镇空间布局类城镇空间布局类 省省 级级 市市 级级 县县 级级 市政设市政设 施类施类 公共设公共设 施类施类 产业布产业布 局类局类 公共安公共安 全类全类 城市城市 更新更新 规划目标√√√√√√√√ 空间战略√♦○○○○○○ 指标体系√♦○√√√√√ 总体格局√○○○○○○○ 重点区域(或片区)划分√√♦♦√♦♦♦ 项目(或设施,后同)体系√♦♦√√♦√○ 项目安排♦♦√√√√√√ 项目建设(设防)标准♦♦√√√○√○ 项目空间布局♦♦√√√√√√ 项目竖向设计○○○♦○○○○ 项目用地需求(含用途调整)√√√√√√√√ 10 规划规划 空间性内容空间性内容 规划级别或类型规划级别或类型全域空间布局全域空间布局 类类 城镇空间布局类城镇空间布局类 省省 级级 市市 级级 县县 级级 市政设市政设 施类施类 公共设公共设 施类施类 产业布产业布 局类局类 公共安公共安 全类全类 城市城市 更新更新 近期建设计划♦♦√√√√√√ 管控范围及管控要求√√√√√√√√ 总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及 影响分析 √√√♦♦♦♦♦ 中心城区用地结构影响分析○○○♦√√√√ 规划控制线影响分析√√√√√√√√ 注√表示必备内容;♦表示条件必选内容;○表示可选内容。 5 成果要求 5.1 成果内容 专项规划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附表、附图、空间矢 量数据等四个方面,各专项规划应提交编制说明、相关专题研究 报告等其他成果。 附表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项目用地指标表、总体规划指标影响 表、中心城区用地结构变化影响表、空间管控要求表等。表格样 式详见附录 A。 附图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布局示意图、项目选址布局图、空间 管控要求图等。其中总体布局示意图需将规划范围内的项目悉 数上图示意;全域空间布局类专项规划项目选址布局图需重点分 析项目选址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 史文化保护等规划控制线的关系;城镇空间布局类专项规划项目 选址布局图需重点分析项目选址与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规 11 划控制线的关系;空间管控要求图需明确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空间 管控要求及影响范围内的邻避要求等;项目选址布局图和空间管 控要求图须分项目出图。图件编制用地分类配色和参考符号详见 附录 B。 空间矢量数据包括面状规划项目、线状规划项目、点状规划 项目和空间管控要求等。各类规划项目矢量数据应尽量确定为面 状,确实难以明确用地范围的,可用采用线状或点状形式示意表 达。各常见类型专项规划的空间矢量数据成果内容要求详见表 5.1。 表5.1 常见专项规划空间矢量数据成果内容要求表 专项规划专项规划 类型类型 专项规划名称专项规划名称 或子类型或子类型 重点重点空间矢量数据空间矢量数据成果成果内容内容 全域空间 布局类 国土空间生态 修复规划 面状规划项目(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国土综合整治、 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工程、 重点项目) 、 空间管控要求 (如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分区或重点区域) 矿产资源规划 面状规划项目(露天采矿、地下采矿、绿色矿山、矿山地 质环境治理等)、空间管控要求(如勘查区、开采区等) 自然保护地、林 草地、湿地、河 湖等 面状规划项目(各类修复项目、保护设施项目、旅游设施 项目等)、空间管控要求(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 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公益林范围、天然林范围、水功 能区划、湖泊保护区等) 历史文化、旅游 等 面状规划项目(各类修缮项目、保护设施项目、旅游设施 项目等)、点状规划项目(各类修缮项目、保护设施项目、 旅游设施项目等)、空间管控要求(如历史文化保护线、 旅游资源核心保护区等) 交通类 面状规划项目(铁路、公路、机场、枢纽、港口等项目用 地边界)、线状规划项目(交通路线等)、点状规划项目 (停车场、物流节点等)、空间管控要求(如铁路安全 防护范围线、公路安全防护范围线、机场净空保护区等) 12 专项规划专项规划 类型类型 专项规划名称专项规划名称 或子类型或子类型 重点重点空间矢量数据空间矢量数据成果成果内容内容 水利类 面状规划项目(水源、河道整治区、灌区等)、线状规划 项目(沟渠、管网等)、点状规划项目(泵站、闸、渡槽 等)、空间管控要求(如河湖岸线功能区、水利工程管 理与保护范围等) 能源类 面状规划项目(能源基地、供电区域、发电厂等)、线状 规划项目(电力线路、输油输气管道等)、点状规划项目 (变电压站、天然气调压站等),管控要求(如电厂卫 生防护范围线、储罐周边防护范围线等) 城镇空间 布局类 市政设施类 面状规划项目(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等用地)、线状 规划项目(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等线路)、点状规划 项目(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等小型设施)、空间管控 要求(如城市黄线、水源保护区等) 公共设施类 面状规划项目(教育、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用地)、 点状规划项目 (教育、 医疗、 卫生、 健康养老等布点位置) 、 空间管控要求(如公共设施管理控制线、公共设施服务 范围等) 产业布局类 面状规划项目(工业、商业、物流仓储等用地)、点状规 划项目(工业、商业、物流仓储等布点)、空间管控要求 (如工业产业区块控制线等) 公共安全类 面状规划项目(防洪、消防、人防等用地)、点状规划项 目(防洪、消防、人防等布点)、空间管控要求(如防 洪保护区、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公共安全设施服务范围、 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范围线、 污染企业卫生防护范围线等) 城市更新 面状规划项目(城市更新地块)、点状规划项目(城市更 新分布)、空间管控要求(如拆、改、留等控制区) 公路、水运类专项规划需按照附录 F 要求组织规划项目的矢 量数据成果, 空间管控要求矢量数据属性表结构仍按附录 C 要求 组织;其他类型专项规划,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5.2 成果形式 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纸质文档为加盖部门公章和编制单位公章的规划文本(含附 表、附图)及编制说明、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等。 电子文件为规划文本、编制说明、附表、附图和空间矢量数 据、 相关专题研究报告等的标准数字化成果, 以光盘为存储介质。 汇交要求详见附录 C。 6 审查核对 6.1 数据库质量检查 利用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专项规划数据库成果,包括数 据库成果的齐全性、规范性、图数一致性等情况。数据库成果质 量要求详见附录 D。 6.2 人机交互检查 (1)通用性检查内容 1) 专项规划布局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关于该领域的空间战略和 总体格局的要求。 2)专项规划是否违背总体规划关于该领域的相关强制性要 求。 3)规划项目选址布局及建设标准是否合理。 (2)专门性检查内容 1) 全域空间布局类专项规划, 重点检查规划项目布局是否符 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历史文化保护 14 等规划控制线以及耕地保护等政策管控要求;规划实施后,是否 突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 永久基本农田、 生态保护红线、 林地、湿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控制指标。 突破约束性指标的,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或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2) 城镇空间布局类专项规划, 重点检查规划是否在城镇开发 边界内编制,规划项目是否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布局在城镇 开发边界外的项目,空间布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 划项目布局是否符合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规划控制线管控 要求;规划实施后,是否突破下一级行政区总体规划中心城区道 路网密度及公园绿地、广场用地步行 5 分钟覆盖率等相关约束性 指标。突破约束性指标的,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或采取相应对策措 施。 15 附录 A附表样式 表A.1 规划项目用地指标表 单位公顷(0.00) 项目项目 编号编号 项目项目 类型类型 项目项目 名称名称 建设建设 性质性质 建设建设 规模规模 建设建设 年年限限 项目项目 用地用地 规模规模 新增新增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规模规模 新增新增 城乡城乡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规模规模 新增新增 城镇城镇 建设建设 用地用地 规模规模 涉及涉及 耕地耕地 面积面积 涉及涉及 永久永久 基本基本 农田农田 面积面积 涉及涉及 林地林地 面积面积 涉及涉及 湿地湿地 面积面积 涉及涉及 生态生态 保护保护 红线红线 面积面积 规划规划 用地用地 类型类型 名称名称 所在所在 地区地区 合计 注1.项目类型划分为交通、水利、能源、资源保护与利用、市政设施、公共设施、产业布局、公共安全、城市更新、其他。 2.建设性质划分为新建、改扩建。 3.建设年限填20XX年-20XX 年。 4.规划用地类型名称遵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表3.1 填写。 5.所在地区填到专项规划层级的下一级行政区,即省级专项规划填到地级市、市级专项规划填到县(市、区)、县级专项规划填到乡(镇、 街道)。 16 表 A.2 总体规划指标影响表 主要指标主要指标 指标属指标属 性性 指标层级指标层级 XX1 行行 政区政区 XX2 行行 政区政区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全域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约束性全域 耕地保有量(公顷)约束性全域 林地保有量(公顷)约束性全域 湿地面积(公顷)约束性全域 建设用地总规模(公顷)约束性全域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公顷)约束性全域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约束性 全域、中 心城区 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约束性中心城区 公园绿地、 广场用地步行5分钟覆盖率 () 约束性中心城区 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预期性中心城区 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区公 共服务设施步行 15 分钟覆盖率() 预期性中心城区 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平方米)预期性全域 人均体育用地面积(平方米)预期性中心城区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预期性中心城区 注1.指标来源于安徽省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可根据情况增加。 2.表中填写专项规划实施后,各项指标相对于规划基期年的净变化值,正数表示数值增加,负 数表示数值减少。 3.单位为公顷的指标,有效数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其他指标,保留到小数点后 1 位。 17 表 A.3 中心城区用地结构变化影响表 单位公顷(0.00) 序号序号用地类型用地类型面积变化值面积变化值 1居住用地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商业服务业用地 4工业用地 5仓储用地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7公用设施用地 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9留白用地 10空闲地 11耕地 12林地 13其他 合计0.00 注1.若专项规划不涉及中心城区,可不填写此表。 2.若专项规划涉及多个中心城区,应分别填写此表。 3.面积变化值填写净变化值,正数表示数值增加,负数表示数值减少。 18 表 A.4 空间管控要求表 序号序号项目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空间管控或邻避要求空间管控或邻避要求 注1.资源保护与利用类可按项目或管控区域进行填写,但须与空间数据内容保持 一致。 2.若专项规划项目不涉及空间管控或邻避要求,可不填写此表。 19 附录 B附图编制参考配色及符号 表B.1 用地分类配色表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 表达图示表达图示 颜色颜色RGB 耕地RGB(245,248,220) 园地RGB(191,233,170) 林地RGB(104,177,103) 草地RGB(205,245,122) 湿地RGB(101,205,17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RGB(216,215,159)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居住用地RGB(255,255,45) 农村宅基地/农村居住用地RGB(255,211,128) 机关团体用地RGB(255,0,255) 文化用地RGB(255,127,0) 教育用地RGB(255,133,201) 科研用地RGB(230,0,92) 体育用地RGB(0,165,124) 医疗卫生用地RGB(255,127,126) 社会福利用地RGB(255,159,127) 商业服务业用地RGB(255,0,0) 20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 表达图示表达图示 颜色颜色RGB 工业用地GB(187,150,116) 采矿用地RGB(158,108,84) 盐田用地RGB(0,0,255) 仓储用地RGB(135,97,211) 储备库用地GB(153,153,255) 交通运输用地RGB(183,183,183) 公路用地RGB(173,173,173) 城镇道路用地RGB(163,163,163) 管道运输用地RGB(153,153,153) 公用设施用地RGB(0,99,128) 公园绿地RGB(0,255,0) 防护绿地RGB(20,141,74) 广场用地RGB(172,255,207) 特殊用地RGB(133,145,86) 留白用地RGB(255,255,255) 陆地水域RGB(51,142,192) 其他土地RGB(238,238,238) 21 表B.2 规划分区配色表 规划分区类型规划分区类型表达图示表达图示 一级规划分区二级规划分区颜色RGB 生态保护区RGB(77,151,87) 生态控制区RGB(130,197,174) 农田保护区RGB(255,255,195) 城镇发展区 RGB(228,139,139) 城 镇 集 中 建 设 区 居住生活区RGB(254,221,120) 综合服务区RGB(254,133,200) 商业商务区RGB(199,66,57) 工业发展区RGB(174,141,109) 物流仓储区RGB(139,93,215) 绿地休闲区RGB(13,123,62) 交通枢纽区RGB(108,109,109) 战略预留区RGB(255,255,255) 城镇弹性发展区RGB(230,230,230) 特别用途区RGB(141,204,110) 乡村发展区 RGB(244,177,192) 村庄建设区RGB(244,177,192) 一般农业区RGB(241,239,190) 林业发展区RGB(189,232,178) 牧业发展区RGB(197,232,211) 矿产能源发展区RGB(125,102,79) 22 表B.3 各类控制线配色及表达指引表 23 表B.4 其他符号 表B.4.1 综合交通规划图参考符号 表B.4.2 电力设施规划图参考符号 24 表B.4.3 给排水设施规划图参考符号 表B.4.4 燃气设施规划图参考符号 25 表B.4.5 环卫设施规划图参考符号 表B.4.6 热力设施规划图参考符号 26 表B.4.7 通信设施规划图参考符号 27 表B.4.8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参考符号 表B.4.9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参考符号 28 表B.4.10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参考符号 29 附录 C标准数字化成果汇交要求 C.1 文件组织结构 报送的规划数据库成果以文件夹的形式组织,相应数据存储 在相应的文件夹下。成果目录结构如图 C.1 所示。 图图C.1专项专项规划成果目录结构规划成果目录结构 C.2 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 C.2.1 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应为 pdf 格式,封面、扉页、附表、附 图等盖章页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C.2.2 规划图件 图件应为 jp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30 C.2.3 规划表格 相关规划表格应为 xls 格式。 C.2.4 空间矢量数据 空间矢量数据为面状规划项目图层、线状规划项目图层、点 状规划项目图层和空间管控要求图层。标准交换格式的矢量数据 采用 GDB 数据库。 表C.1 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矢量数据 序号序号图层分类图层分类图层别名图层别名图层名称图层名称几何特征几何特征备注备注 1 规划项目 面状规划项目MZGHXM面条件必选 2线状规划项目XZGHXM线条件必选 3点状规划项目DZGHXM点条件必选 4空间管控空间管控要求KJGKYQ面条件必选 C.2.4.1 数学基础数学基础 高程基准采用“1985 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采用“高斯 -克吕格投影” 。 坐标系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CGCS2000) ” 。 C.2.4.2 数据底图数据底图 数据底图采用经自然资源部确认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及其最新年度的全国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C.2.4.3 属性表结构属性表结构 (1)面状规划项目图层参照表 C.2 执行。 表C.2 面状规划项目(属性表名MZGHXM) 序序 号号 字段名称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代码 字段字段 类型类型 字段字段 长度长度 小数小数 位数位数 值域值域 约束条约束条 件件 备注备注 1标识码BSMChar18 非空, 唯 一 M 2要素代码YSDMChar18非空M 31 序序 号号 字段名称字段名称字段代码字段代码 字段字段 类型类型 字段字段 长度长度 小数小数 位数位数 值域值域 约束条约束条 件件 备注备注 3行政区代码XZQDMChar12非空M 4行政区名称XZQMCChar100非空M 5项目编号XMBHChar6 非空, 唯 一 M见注1 6项目名称XMMCChar100非空M 7项目类型XMLXChar2非空M见表C.6 8建设性质J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