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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尖山产业园大豆生物技术深加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尖山农场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尖山产业园大豆生物技术深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我局后,经认真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原黑龙江北大荒尖山食品有限公司厂房4021.58m2进行改造,改造为生产车间2554.32m2、锅炉房 317.26m2、办公室350m2、原料库400m2、成品库400m2,建设植物拉丝蛋白生产线1条, 植物拉丝蛋白手撕素肉生产线1条,速食米饭生产线1条(速食米饭生产线利用植物拉丝蛋白生产线设备,在其工艺流程前增加粉碎工序),年产植物拉丝蛋白550t,植物拉丝蛋白手撕素900t,速食方便米饭10t。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用地面积39570.13m2,选址于嫩江市农垦九三分局经济开发区。选址合理,同意项目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其它部门审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告表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周围敏感目标和环保目标介绍清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准确,符合当地功能区划。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标准通过1 根 30m 高烟囱排放; 2、油炸工序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由引风机引至屋顶 8m 高排气筒排放; 3、大米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卤制工序异味、挤压膨化工序异味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由引风机引至污水处理站 15m 高排气筒排放; 4、污水处理站处理设备间采取密闭措施,产生的氨、硫化氢采取活性炭吸附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 5、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密闭于单独的污水处理间内,采用“气浮-ABR-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 5m3/d,生活污水、锅炉软化水处理废水、设备清洗污水及卤汤更换水经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农垦九三管理局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老莱河; 6、产生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设置消音器等措施,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粉碎产生的粉尘、废活性炭、脱水污泥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锅炉灰渣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锅炉软化水制备装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尖山产业园大豆生物技术深加工建设项目由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监管,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黑河市嫩江生态环境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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