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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2017 年 7 月 审 定 稿 审 定 稿 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申报单位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表闫清武 总工程师翁敦贤 项目负责人杨显能 编 写 人杨显能 伍爱平 制图人员杨显能 伍爱平 钟春里 审 定翁敦贤 提交时间2017 年 7 月 20 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 矿 山 企 业 矿山企业名称 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守业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广西龙胜县兴龙西路 80 号 矿山名称 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 采矿许可证 新申请 持有 变更 延续√ 以上情况请选择一种并打“√” 编 制 单 位 单位名称 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表 闫清武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槎路 262 号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 名 职 责 签 名 杨显能 项目负责 伍爱平 编写 钟春里 编写 臧东亮 技术审核 翁敦贤 总工/技术负责人 闫清武 法人代表 审 查 申 请 我单位已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保证方案中所引数 据的真实性, 同意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对文本进行相应处理后进行公示, 承诺按 批准后的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请予以审查。 申请单位(矿山企业)盖章 联系人韩胜康 联系电话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矿 山 企 业 概 况 矿山名称 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 通讯地址 广西龙胜县 兴龙西路 80 号 邮 编 541799 法人代表 李守业 联系人 韩胜康 联系电话 传 真 经济类型 私营 开采矿种 金矿 矿区范围 矿山面积 1.1289 km2 建矿时间 1988 年 生产现状 生产 可采资源储量14.99 万 t 企业规模 小型 服务年限 2018 年 1 月 至 2028 年 1 月 设计生产能力5.20 万吨/年 实际生产能力 1.50 万吨/年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单位名称 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 广西南宁市槎路 262 号 邮 编 530023 法人代表 闫清武 联系人 钟春里 联系电话 传 真 资质证书名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 资质等级 甲级 甲级 发证机关 国土资源部 编 号 国土资地灾评资字 第 2005120005 国土资地灾设资字 第 2005320001 主要编制人员 姓名 职 务 职 称 签 名 杨显能 项目负责 高级工程师 伍爱平 编写 工程师 钟春里 编写 工程师 臧东亮 技术审核 高级工程师 翁敦贤 总工/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 闫清武 法人代表 高级工程师 复垦 土地 利用 现状 土地类型 面积(hm2) 一级 二级 小计 已损毁拟损毁 占用 林地(03) 有林地 (031) 6.1812 1.4290 4.7522 灌木林 地(032) 18.0795 0.8975 17.6550 草地(04) 其他草地 (043) 12.259 0.7777 11.4813 其他土地 (12) 裸地 (127) 0.6481 0.1281 0.5200 合计 37.6408 3.2323 34.4085 复垦 责任 范围 内土 地损 毁面 积 损毁类型 面积(hm2)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损毁 挖损 8.0138 3.2323 4.7815 压占 塌陷 29.627 29.627 小计 37.6408 3.2323 34.4085 占用 0 0 0 合计 37.6408 3.2323 34.4085 复垦 土地 面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复垦前 复垦后 林地(03) 有林地 (031) 6.1812 37.5696 灌木林 地(032) 18.5525 0 草地(04) 其他草地 (043) 12.259 0 其他土地(12) 裸地(127)0.6481 0 合计 37.6408 37.5696 土地复垦率() 99.82 投资 估算 静态投资 172.24 万元 动态投资 197.31 万元 单位面积静态投资 4.58万元/ hm2 单位面积 动态投资 5.25万元/ hm2 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改说明 根据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专家组对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送审稿)的评审意见,报告编写人员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补充修改,现将补充修改的内容列表如下 修改情况说明表(范秋雁专家修改意见) 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修改说明 1、延续申请报告不规范。土地权属人意见表与报告不符。附原土地复垦方 案备案表及年限。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 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桂国土资规〔2017〕4 号) ,重新整理了 附件,删除了延续申请报告。修改了本方案的征求意见表 ,补充了原 土地复垦方案备案表及年限,修改了土地权属人意见,详见附件 7、11。 2、企业对方案的意见无抬头单位。审查申请表补变更。缺 3D 效果图。附件 i 为何 企业对方案的意见已补充抬头单位,见附件 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 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 通知 (桂国土资规〔2017〕4 号) ,重新整理了附件,将审查申请表、附 件 i 删除;补充了 3D 效果图,见附件 13。 3、附图 5 右下两个附图图名不对。附图 7、8 及 9 缺草,附图 7 和 9 树不全。 修改了附图 5 镶图图名,补充了附图 7、8 及 9 中的草标识和附图 7 和 9 树标识,详见附图 5、7、8 及 9。 4、全文复核开采设计单位名。复核本方案服务年限及修编年限。今后废石 能全部回填吗 复核了开采设计单位,本方案服务年限已调整,由 14 年修改为 13 年。 详见 P13、14。今后部分废石会回填采空区,其余废石堆放在指定的废石 场内,详见 30、31。 5、废石场拦渣坝及附属水沟、截流坝等如无正规设计需进行验算。图 2-4 看不清。 补充了废石场拦渣坝的验算,详见 P102107;调整了图 2-4,详见 P50。 6、P87 说明已治理探矿工程的方法及效果,效果不达标者应纳入本次治理。 数量要复核。 已到现场复合了探矿工程的方法及效果,效果达标,详见 P87。 7、现状和预测土地损毁没有考虑民采损毁面积,后面治理及复垦也未考虑 这部分。 现有的 20 个平硐,编号为 LD1LD12、PX1PX3,PD1246、PD1206、 PD1160、PD1110、PD1068,其中 LD1LD12 为民采形成。现已补充说 明,详见 P87。 8、复核现状评估中土地资源评估结论。复核导水裂隙带高度并复核评估及 治理结论。 复核了现状评估中土地资源评估结论。复核了导水裂隙带高度及其评估 和治理结论,详见 P9093,100。 9、P101 复核 2 号废石场评估结论,缺尾矿库评估。P109 遭受评估中缺尾矿 库和废石场。 复核了 2 号废石场评估结论,补充了尾矿库评估。在遭受评估中补充了 尾矿库和废石场,详见 P108109,117118。 10、P112 缺尾矿库淋滤水分析。P114 缺考虑现状的整体评估并复核评估结 论。 新建尾矿库目前还未建设,在预测评估中增加了尾矿库淋滤水的定性分 析,详见 P119-120。考虑了现状的整体评估并复核了评估结论。 11、补充崩塌治理平剖面图并补充挡墙承载力要求。土质水沟不合适。 针对崩塌的治理措施改为削坡及监测,详见 P148。 12、P148 复核封堵平硐和井筒数,如平硐有渗水需粘性土回填。补充挡墙 监测。 复核了封堵平硐和井筒数,现状未见平硐渗水。因为针对崩塌的治理措 施由挡墙改为削坡清理,所以去掉了挡墙监测,详见 P148、150、156。 13、对 1 号、2 号废石场、表土场及选矿厂上部废石堆场现状重新描述,重 提治理方案。 重新描述了 1 号、2 号废石场、选矿厂现状,重新安排了治理方案,矿山 未设置表土场,剥离的表土堆放在尾矿库内,详见 P8891,147。 14、报告表企业主未盖章。 要求企业主在报告表上盖章,详见报告表。 修改情况说明表(按潘靖海专家修改意见) 专家意见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修改说明 一、现场核查情况 1、根据土地损毁现状图并结合实地看,所标注和描述的土地损毁现状场地中, (1)文内提 到 1 号废石场长约 170m,宽约 69m,占地面积 0.4230hm2,计划平均堆高约 6m,有效库容约 2.2 万 m3,已堆放废土石约 1 万 m3,剩余库容 1.2 万 m3。数字及计算结果不吻合,也与实地情 况不太相符,建议复核修改; (2)文内提到 2 号废石场长约 102m,宽约 63m,计划平均堆高约 6m,有效库容约 2.8m,已堆放 1.2 万 m3,数字及计算结果不吻合,也与实地情况不大相符, 建议复核修改。 1、 (1) 重新核实修改了 1 号废石场的相关参数, 详见 P90; (2)重新核实修改了 1 号废石场的相关参 数,详见 P90-91。 2、现场发现,PD1110 前面有一个场地堆放着较多的废土石和矿石,压占较大土地面积, 但文内没有说明这个场地情况,土地损毁现状图上也没有标注,属于漏项,建议补充调查和说 明土地损毁情况。 经过现场复查,已在 PD1110 工业场地中圈入堆 放废土石和矿石的场地,相关章节也做了补充和说 明,详见 P89。 3、土地权属人潘内村委对土地复垦方案的书面意见表中,提到损毁土地 15.1557 公顷,其 中水田 0.4045 公顷,有林地 2.8129 公顷,灌木林地 4.9423 公顷,其他草地 6.8993 公顷,河流 水面 0.0086 公顷,裸地 0.0881 公顷,这些地类或面积与方案报告表内的损毁土地地类面积数据 根据已损毁土地地类和拟损毁土地地类, 修改了 广西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矿山地质 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征求意见表。 不一致,有的地类也与 P72 土地利用现状表内的地类不一致,建议重新复核修改。 4、文内提到“矿山之前生产建设已经做了表土剥离工作,将剥离的表土堆放在 2 号废石场 的上部,总剥离土量约 53014m3,基本满足矿山覆土需求,无需外购”。这不符合实际,现场并 未发现矿山已损毁土地之前剥离收集表土。复垦所需表土缺乏,应重新寻求表土来源,分析计 算表土可供量。 矿山已损毁土地之前未剥离收集表土, 但未来新 建尾矿库等设施时将收集表土。 重新计算了表土可供 量,详见 P141。 二、方案报告书审查 1、P2,编制目的。建议将“为了申请办理矿山采矿证延续变更手续和临时用地手续,完善 报批材料”这两句话补充进去。该矿不仅申请矿权延续,还有申请扩大生产规模(由 1.5 万吨/ 年增加至 5.2 万吨/年) 。 已按要求修改了编制目的,详见 P2。 2、P2,与前次土地复垦方案的衔接。补充说明本方案统计的损毁土地面积是否包括了前次 土地复垦方案所损毁的土地面积,并说明是否缴纳过土地复垦费。 本方案统计的损毁土地面积包括了前次土地复 垦方案所损毁的土地面积。矿山未缴纳过土地复垦 费,详见 P4 及附件 15。 3、P13,方案的适用年限, (1)应由 14 年改为 13 年(申请采矿证有效期 10 年,恢复治理 和土地复垦以及监测管护期 3 年) 。 (2)方案服务年限的起始年月为 2018 年 1 月,是否延后过 多建议从方案批准之月算起(便于计算涨价预备费) ,但加上一句话具体以批准的采矿许可 证起始日期为准。 调整了方案的适用年限, 补充了适用年限的起始 时间说明,详见 P14。 4、P15,矿权情况未说明清楚。本矿山采矿许可证已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到期,矿山业主是 否于到期前或到期后向自治区国土厅提出延续变更申请、并获得自治区国土厅批准,建议补充 说明。 矿山业主已向自治区国土厅提出延续变更申请、 并获得自治区国土厅批准,详见附件,详见 P15。 5、P40,矿山地理位置,建议补充具体说明矿山位于龙胜县泗水乡潘内村境内,距离龙胜 县城多少公里(以公路里程计) 。 已补充矿山地理位置描述,详见 P42。 6、P43,社会经济概况, (1)补充说明所引用资料的统计年限和来源; (2)主要是简介说 明矿区所在地泗水乡和潘内村的社会经济概况,包括最新年份的总人口、农业人口、总耕地面 积、人均耕地面积、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 补充了泗水乡和潘内村社会经济概况,详见 P4445。 7、P71,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1)文内和现状表内的地类要以二级地类表示,不再以三 级地类表示; (2)除说明矿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外,还应说明矿区外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权属人, 是否涉及基本农田。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1)文内和现状表内的地 类已按二级地类表示; (2) 补充说明矿区外土地利用 现状及土地权属人,不涉及基本农田。详见 P74。 8、P89,土地损毁现状评估 1)坑口及坑口工业场地, (1)矿山现有平硐 20 个,补充说明属于民采形式的平硐有几个, 属于矿山自身开采的有几个; (2) 提到已封闭平硐 15 个, 补充说明是谁组织封闭的, 如何封闭, 是否经过验收符合要求。 2)矿部。补充说明矿部内办公室、宿舍、化验室等场地内损毁土地程度,包括混凝土硬化 土地损毁现状评估 1)坑口及坑口工业场地, (1)补充说明了属于 民采形式的平硐; (2)已封闭平硐 15 个经过验收, 符合要求。 2)矿部。补充说明了矿部内办公室、宿舍、化 地面积和硬化厚度等内容。 2)选矿厂。补充说明选矿厂场地上建构筑物名称、数量、结构,以及是否建有池子、池子 结构、场地硬化等损毁情况。 4)废石场。复核 1 号、2 号废石场的长、宽,占地面积,补充说明已堆放的废土石量,堆 放边坡高度、边坡坡度,拦渣坝的长、高、顶宽,结构等,还要说明未来矿山生产是否继续使 用 1 号、2 号废石场。 5)高位水池,补充说明高位水池的形状,长、宽、深和结构等。 6)文内和表内出现的“已破坏”字体,建议改为“已损毁”。 验室等场地内损毁土地程度。 2)选矿厂。补充说明了选矿厂场地上建构筑物 名称、数量、结构,以及是否建有池子、池子结构、 场地硬化等损毁情况。 4)废石场。复核了 1 号、2 号废石场的参数, 未来矿山生产继续使用 1 号、2 号废石场。 5)高位水池,补充了高位水池的相关参数。 6)文内和表内出现的“已破坏”改为“已损毁”。 详见 P88-91。 9、P115,土地损毁预测评估 1)地表移动带预测损毁土地 30.10hm2,仅体现在最大沉降值为 0.34m。对于所圈定的损毁 土地面积 30.10hm2而且全是林地、草地来说,整体下沉 0.34m,损毁程度是非常轻微的,对林 地、草地并未造成损毁,建议不计入土地损毁面积。 2)尾矿库损毁土地预测,补充说明尾矿库的长、宽,库容量,损毁土地的特点要求,堆放 的尾渣量,堆放高度,挡土坝的长、宽、高,结构、截排水沟等。 3) 矿山扩大生产规模, 新建 3 个平硐及两个风井, 建议补充预测将产生的废石渣往哪堆放 4)应补充设置表土场,并补充表土场拟损毁土地预测。包括说明表土场设置在什么地方, 堆放多的好表土量,堆放高度,压占的地类面积,拦挡措施等内容。 5)补充说明连接表土场运输道路及拟损毁土地地类面积。 6)补充说明修建截排水沟的条数、断面尺寸、结构,损毁土地地类面积等。 7)文内多处出现的地类“荒草地”,建议改为“其他草地”。 土地损毁预测评估 1)虽然地表移动带预测最大沉降值为 0.34m, 而且地表全是林地、草地,损毁程度轻微,但为了预 防灾害的发生,将面积计入了土地损毁面积。 2)补充了尾矿库的相关参数。 3)未来产生的废石渣往废石场 1、2 堆放。 4)表土将堆放至尾矿库上部。补充了表土堆放 高度,压占的地类面积,拦挡措施等内容。 5)将表土置于尾矿库上部。 6)补充了截排水沟的条数、断面尺寸、结构, 损毁土地地类面积等。 7)已将“荒草地”改为“其他草地”。 详见 P118-119。 10、P125,土地权属情况,补充说明土地权属人潘内村的土地证号。 土地权属情况中补充了土地权属人潘内村的土 地证号,详见 P128。 11、P128,土地复垦目标中, (1)建议调整土地损毁地类面积(地表移动带预测损毁土地 30.10hm2)及复垦地类面积; (2)建议将矿部复垦灌木林地 0.14hm2,改为复垦有林地 0.14 公 顷,使所复垦地类全部为有林地。 土地复垦目标中, (1) 调整了土地损毁地类面积 及复垦地类面积; (2)将矿部复垦为有林地,详见 P131。 12、P138,表土需求量计算,拟全部复垦为有林地,按有林地覆土厚度 0.4m,是符合规范 要求的。如果土源不足,建议采用坑栽(坑口 0.9m*0.9m*0.9m,坑内回填表土)和林草结合(覆 土 0.150.2m)方式,可减少需土量。 重新进行了表土需求量计算,解决了覆土来源, 拟全部复垦为有林地,详见 P141。 13、 P129, 缺少表土可供量计算内容, 文内提出“矿山之前生产建设已经做了表土剥离工作, 将剥离的表土堆放在 2 号废石坡的上部,总剥离土量约 53014m3,基本满足矿山覆土需求,无 重新进行了表土需求量计算, 将表土堆放至尾矿 库上游,详见 P142。 需外购”。 这不符合实际。 应补充表土可供量计算, (1) 建议从尾矿库拟损毁土地面积 3.8187hm2 中剥离收集,通过实地调查确定可剥离表土面积和可剥离厚度,计算可剥离收集的表土量,设 置合适的表土场堆放并加以围挡保护(补充计算说明表土场压占损毁土地面积) ; (2)如果土源 不足,建议从矿山周边正在修筑的旅游公路的弃土中收集补充。 14、P139,有林地复垦质量要求,表述不够完整,建议参照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 范中的林地复垦技术要求,补充完善;建议取消“灌木林地复垦质量控制指标”这段文字内容。 已按 土地复垦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相关要求 补充有林地复垦质量要求,删除了“灌木林地复垦质 量控制指标”的相关内容,详见 P143。 15、P149,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1)矿部(包括化验室、办公室、宿舍等) ,选矿场等场地,除了拆除建筑物以外,还有一些混 凝土硬化地面积需要拆除,应补充说明拆除的面积、厚度和工程量及废渣处理措施。 2)各场地拆除建筑物、硬化地面,进行覆土后,不需要进行土地翻耕,可直接挖坑种植杉树苗 木。 3)提出各场地覆土厚度 0.4m,应补充说明各场地覆土的来源、覆土量,运输工具的运输距离。 4)提出种植杉树每株(坑)施放农家肥 0.5kg,如果农家肥缺乏,建议改为施放商品有机肥。 5)文本内对地表移动带损毁土地面积 30.10hm2,缺少相应的复垦工程设计。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 1)补充说明矿部拆除的面积、厚度和工程量及 废渣处理措施。 2)去掉了各场地土地翻耕程序。 3)补充了各场地覆土的来源、覆土量,运输工 具的运输距离。 4)种植杉树每株(坑)改为施放商品有机肥。 5)补充了对地表移动带损毁土地的复垦工程设 计,详见 P147-152。 16、附件土地权属人对复垦方案的书面意见中的损毁土地地类面积和复垦地类面积应修 改完善。 已按要求修改土地权属人对复垦方案的书面意 见,详见附件 6。 17、附图土地复垦规划图上补充标注矿山公路、截排水沟等。 已按要求修改附图,详见附图 07、08、09。 修改情况说明表(按白爱忠专家修改意见) 专家意见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修改说明 1、P59,砂质亚粘土应为粘性土;矿化度可溶性固体物质;地下水径流模 数单位 L/s.Km2、复核;P60,亚砂土粉土;亚粘土粘性土;P67,同样。 已将砂质亚粘土、矿化度、亚砂土、亚粘土修改为粘性土、可 溶性固体物质、粉土、粘性土,复合了地下水径流模数单位,详 见 P61、62、69。 2、P75,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定为中等,可能偏高。因为评定依据中仅第 4 条地质构造较复杂,对井下安全生产影响较大,其他影响较小,但前述所作的评述, 仅有片帮,并无较大影响,因此前后论述应相互对应。 调整了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详见 P77。 3、P76,表 3-1,请重新考虑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评估区内到底有多少人已补充评估区内人口数,详见 P46、78。 4、P84,崩塌形成机理分析,结构面抗滑力主要是摩擦力,不是结合力。 已修改崩塌形成机理分析,详见 P86。 5、P100,2 号废石场的位置与大冲沟居民点位置相对危险,预测研究谨慎 预测 结论与论据矛盾。 重新对2号废石场的位置与大冲沟居民点位置相对危险预测分析, 详见 P104。 6、P106-108,矿坑突水灾害预测,可能性小大,危害程度小大,危险性小大, 过于夸大了 调整了矿坑突水灾害预测评估危害程度,详见 P110-112。 7、P113,废水有毒重金属严重超标,非常重要 是 mg/L 和 g/L 的级别。 已补充废水有毒重金属含量单位,详见 P116-117。 8、P150,设计的具体工程表 6-30,应该有相应的图纸对应,因为所有的施工都是 按图施工,最少应该有典型图纸。 已补充部分典型图纸,详见附图。 9、P145,排水沟设计大样,缺图而没有布置,没有工作量。 崩塌的治理措施已改为削坡清理,详见 P145。 10、P144,挡土墙设计没有大样图,只有示意图,没有工作量,没有布置图。 崩塌的治理措施已改为削坡清理,详见 P145。 11、图号 5,挡土墙工程布置在哪里报告中没有挡土墙设计大样,没有工程量。崩塌的治理措施已改为削坡清理,详见 P145。 12、图号 7、8、9,剖面图上的排水沟是怎么画上去的 修改了剖面图上的排水沟,详见附图 7、8、9。 13、图号 7,水文地质图两个图例都是一种类型,表示错误。 已修改附图,详见附图 7。 修改情况说明表(按陈书荣专家修改意见) 专家意见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修改说明 1、关于方案编制依据 建议增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国土 资发〔2013〕91 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21 号) 。 已按要求补充方案编制依据,详见 P10-11。 2、P4 页表 1-3 两方案的具体对比表,2008 年的方案有旱地,本次方案没有,请核实 清楚。如 2008 方案确实有旱地,请说明合法消失的理由。 2008 年方案确实有灌溉水田,但 2010 年作调整时将旱地退耕还 林了,故现在没有灌溉水田,详见 P4。 3、P44 页,矿区土地权属未表述清楚,应界定到村民小组。 土地权属界定到了村民小组,详见 P74。 4、P71 页、73 页、90 页和 116 页,土地利用现状表述不清。 重新叙述了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详见 P74、76、94、121。 5、P74 页,2.4.8 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条件论述内容均为矿山有关情况,无土地条件 论述的内容。 已补充了论述土地条件的内容,详见 P77。 6、P126 页,关于土地复垦的原则,要增加耕地、林地和草地表土剥离的原则。这是 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方案涉及林地和草地,土地复垦工程和概算应 当有相应的内容。P139 页没有论述清楚表土剥离的地类,P136 页没有表土剥离工程 量。 论述了表土剥离的地类及表土剥离工程量,详见 P142。 7、P228 页项目资金进度安排表未对土地复垦费进行单列,分阶段预存土地复垦费应 增加一个土地复垦费安排表,第一阶段预存土地复垦费不能少于总土地复垦费的 20,而且要在矿山开采结束前一年预存完毕。 补充了土地复垦费安排表,详见 P221。 8、P233-235 页结论与建议,应归纳一个总的结论再分述。总的结论内容一是矿权有 效性即符合办证条件情况,二是方案可行性。结论中土地复垦基本不提及,要增加其 内容。 在结论与建议中补充、修改,详见 P226-227。 9、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矿区范围内有水田,应增加采矿对水田影响的评估。地下 采矿活动不能产生塌陷、漏水等影响水田等耕地利用。 已补充采矿活动对水田等耕地利用的影响评估,详见 P116。 10、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本方案损毁土地地类为有 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和裸地,复垦土地为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草地和裸地。 应说明裸地不能复垦利用的理由。而且裸地不宜算复垦地类。 复垦土地为有林地, 损毁的裸地也复垦为有林地, 详见P132。 11、根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本方案土地复垦率为 99.82。 已复核土地复垦率,详见 P132。 12、P115 页,土地损毁情况要详细论述清楚。 详细论述了土地损毁情况,详见 P119-120。 13、P115 页等荒草地不是分类名称。 已将“荒草地”改为“其他草地”,详见 P118-119。 14、评估和废水处理情况,在结论中要阐述清楚。 在结论中阐述了废水处理情况,详见 P227。 修改情况说明表(按谭光云专家修改意见) 专家意见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修改说明 1、单价计算表中涉及的材料价差中“综合工日”“机械台班工日”单价 6.54 是怎么得出来的跟 P209 表 7-23 项目已按要求修改单价计算表中的人 预算材料价格表中“价差”4 不一致;P219-P224 参考定额编号补 B-1 至补 B-8、补 B-10 中“人工费”单价 80 是怎 样计算出来的根据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定额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 (桂水基〔2016〕1 号)“人工 预算单价调整后,进入直接费的人工预算单价仍按原规定的 3.46 元/工时执行,超过部分在工程单价计算表的价 差项内计列”的规定,建议按工时单价 3.46 计算,将 4 元作为价差。 工单价,详见 P194-216。 2、根据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 (2007)中”根据我区水利水电工程实际情况,为控制概 (预算)投资和保持额定基价的相对稳定,对表 3 列示的主要材料采用固定基价进入直接费“规定,单价计算表 中凡是涉及材料价差的需重新核对,跟 P209 表 7-23 项目预算材料价格表中“价差”一致,比如柴油、水、电等。 重新计算了涉及“价差”单价计算 表,详见 P194-216。 3、建议 P209 表 7-23 项目预算材料价格表重新按“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分列。已修改“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 表”、“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详 见 P191。 4、P209 表 7-24 M7.5 水泥砂浆材料配合表中“水泥、砂、水”的单价均与表 7-23 不一致。 根据“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 表”,修改了水泥砂浆材料配合表中 “水泥、砂、水”的单价,详见 P192。 5、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太过重复,应根据单价计算表汇总;很多汇总表中列示的单价在单价计算表中找不到, 如定额编号 09106“种植乔木(种植杉树)”没有单价计算表;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的“定额编号”与建筑工程预算 表中“单价编号”不一致,如“定额编号”09106,在“单价编号”中变成了 09077,另外“定额编号”、“单价编号”请使 用统一名称。 根据单价计算表汇总“建筑工程 单价汇总表” ,详见 P190。 6、根据水利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桂水基〔2016〕16 号)规定, P169 表 7-2 管理费费率表在管理费的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和广西水利建设基金。相应类别工程间接费的管理费费率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下表的百分率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费率() 一 建筑工程 1 土方、石方工程 直接工程费 0.7 2 土石填筑工程 直接工程费 0.8 3 混凝土工程 直接工程费 0.7 4 模板工程 直接工程费 0.7 5 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 直接工程费 0.6 6 疏浚工程 直接工程费 0.6 7 植物措施 直接工程费 0.8 8 其他工程 直接工程费 0.8 二 机电、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 人工费 2.0 根据水利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 税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 的通知 (桂水基〔2016〕16 号)规 定,调整了管理费费率,详见 P167。 7、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 (桂政发〔2016〕20 号)规 定,修正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费率表。 修改了社会保障及企业计提费费 率表,详见 P168。 8、根据水利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桂水基〔2016〕16 号)中“对 符合〔2016〕36 号文件中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要求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规定,税率 如下市区 3.46,县城(镇)3.40,其他地区 3.28。P170 中税金费率 3.37需修改。 本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修改税率,详见 P168。 9、编制依据需要补充完整,比如增加水利厅关于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广西水利水电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 (桂水基 〔2016〕 16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 〔2016〕 20 号)等。 已按要求补充了编制依据,详见 P164。 10、P168 其他直接费应按照建筑工程与植物工程分别计算费率。 其他直接费应按照建筑工程与植物工 程分别计算费率,详见 P166-167。 11、P192-P193 临时工程预算表中“供水工程”是怎样计算来的依据是什么 补充了临时工程预算表中“供水工程” 的依据,详见 P168。 12、P193-P194 独立费用预算总表中单位是什么是“元”还是“万元” 独立费用预算总表中单位是“元”,详 见 P185-186。 13、P172 本项目不涉及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 本项目涉及项目技术经济评审费,详 见 P185-186。 14、预算需要重新编制。 重新编制了预算,详见 P173-216。 修改情况说明表(按蒋波专家修改意见) 专家意见专家意见 修改说明修改说明 1、补充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进一步说明现状评估中地下水影响评估的结论。 补充了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及地下 水影响评估的结论,详见 P87-88。 2、补充说明矿区与风景区的关系。 补充了矿区与风景区的关系,详见 P88。 3 4 5 6 7 8 9 专 3、补充说明矿区与 4、补充废水监测的 5、补充分析废石、 6、污染防治措施及 7、补充水平衡分析 8、进一步分析表土 9、杉木需要较好的 专家复核意见 与县城饮用水源保 的数据来源及监测 、废渣属于哪一类 及所能达到的效果 析,进一步分析沉 土的来源,调配计 的立地条件,建议 保护区的关系,并 测时间,考虑监测 类固体废物。 果,分析说明不清 沉淀池容量是否能 计划及可供量。 议慎重选种。 并进行影响分析。 测数据的有效性。 清晰,矿井涌水处 能满足需求。 。 。 处理说明不够明确, ,建议补充。 编制单位 修 日期 补充了矿区与县 补充废水监测 补充分析了固 补充分析了污染 充了矿井 已补充水 已补充表土 已重新 位广西有色勘 改人杨显能 期2017.12.17 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 P88。 测的数据来源及监测 P154-155。 固体废物的类别, 染防治措施及所能达 井涌水处理,详见 水平衡分析,详见 土的来源,详见 P 新选种,详见 P149 勘察设计研究院 7 区的关系,详见 测时间,详见 ,详见 P38。 达到的效果,补 P87-88。 见 P143。 P142-143。 9-153。 院 龙胜县德鑫矿业有限公司潘内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I 目 录 1 前 言 ................................................................................................................................... 1 1.1 任务由来及编制目的 ............................................................................................ 1 1.2 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 2 1.3 方案编制依据 ........................................................................................................ 6 1.4 方案的适用年限 .................................................................................................. 13 2 矿山基本情况 ................................................................................................................... 15 2.1 矿山概况 .............................................................................................................. 15 2.2 矿山自然概况 ...................................................................................................... 40 2.3 社会经济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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