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南段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为满足办理采矿许可证需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宁夏总队编制了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南段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9年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并予以通过,要求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2019年4月22日,编制单位将修改后的方案提交专家组长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南段石膏矿位于宁夏吴忠市盐池县中部的青山乡旺四滩村,行政区划属盐池县青山乡管辖。矿山地理坐标范围10703′27″10705′27″,北纬3732′31″3733′11″。南北长约0.9-1.2公里,东西长约2.9公里。该矿山属新建矿山,矿区总面积2.9003km2,开采深度1524米-1475米,开采方式为凹陷式露天开采,矿山可采储量为7235.02万吨,其中一期确定的可采储量为2756.95万吨,二期确定的可采储量为4478.0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100万吨/年,属大型矿山。该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的要求,将本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确定为一级评估,评估区面积7.82km2。该方案适用年限为78.20年(2020年2月至2098年4月)(不含一年基建期)。其评估级别的确定、评估范围的划分和适用年限的界定适宜。 二、该方案较全面地收集了矿山范围内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工环地质、岩土工程、地震地质、地质灾害、土地利用现状,以及矿山勘查、设计、开采等方面资料,进行了野外环境地质条件、地质灾害及土地损毁情况调查等工作,完成野外调查点25个,拍摄照片38张,调查面积7.82km2,收集资料8份,编制专业图件11张,文字报告1份。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满足方案编写要求,取得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通过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基本查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和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从矿业活动对地质灾害、地下含水层、地形地貌景观和水土环境污染等四个方面的影响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现状条件下,矿山尚未开采,全部为原始地形地貌,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均为较轻。 预测条件下,露天采坑的开挖面积283.2921hm2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严重,矿山道路和工业场地面积分别为3.2979hm2和9.50hm2,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除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以外的区域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较轻。 方案中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目标任务明确,采用的方法和评估程序正确,评估结论可信。 (二)根据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的差异及其影响评估结果,结合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面积283.2921hm2、次重点防治区面积12.7979hm2和一般防治区面积204.0070hm2。其分区原则和分区合理、重点突出、分区阐述比较清楚。 (三)矿山地质环境预防治理工程涉及的一期工程量为工业场地、矿山道路周边植树902株,表土堆放场播撒草籽养护10500.00m2,露天采场平整964709.00m2,工业场地废弃物拆除11722.70m3,废弃物拉运回填11722.70m3及工业场地平整47500m2。二期治理工程量工业场地、矿山道路周边植树1530株,表土堆放场播撒草籽养护16300.00m2,露天采场平整1868212.00m2,乡村道路两侧设置铁丝围栏1331m,设置警示牌4个,工业场地废弃物拆除11722.70m3,废弃物拉运回填11722.70m3及工业场地平整47500m2。矿山开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并在各阶段及时对已破坏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方案及其技术方法可行。 (四)方案估算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经费723.07万元。其中一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费用278.86万元,二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费用464.19万元。经费估算基本合理。 四、土地复垦 (一)根据盐池县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对项目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实地调查,结合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类型及生物多样性的情况,对矿山活动造成土地损毁情况进行评估。矿山生产建设对土地的损毁主要包括露天采坑对土地的挖损损毁,工业场地和矿山道路对土地的压占损毁。露天采坑面积283.2921hm2,对土地损毁程度为重度、工业场地面积9.5000hm2,对土地损毁程度为中度,矿山道路面积3.2979hm2,对土地损毁程度为中度。损毁土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旱地、农村宅基地、人工牧草地、采矿用地和盐碱地。方案中土地损毁评估目标任务明确,采用的方法和评估程序正确,评估结论可信。 (二)方案从技术、经济两个方面对矿山土地复垦进行了可行性分析,依据矿山所在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和所占土地类型、土地损毁情况,确定土地复垦面积为296.0600hm2,将回填后的露天采场、矿山道路、工业场地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草地的区域复垦为人工牧草地;原土地利用类型为采矿用地的区域复垦为人工牧草地;原土地利用类型为采矿用地的区域复垦为人工牧草地;原土地利用类型为农村宅基地的区域设计在开采前对村庄进行搬迁,不在保留原有村庄,将该区域复垦为人工牧草地;原土地利用类型为旱地、人工牧草地、盐碱地的用地复垦为原土地利用类型,复垦率100,并对项目区土资源平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及农艺技术。 (三)土地复垦方案中所采取的复垦措施,一期复垦措施为一期露天采场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的区域面积为373704.00m2,覆土厚度为0.2m,需覆土方量为74740.80m3,播撒草籽面积373704.00m2,需复垦为旱地的区域面积为591005.00m2,覆土厚度0.5m,需覆土方量为295502.50m3,露天采场旱地土壤培肥面积591005.00m2。一期工业场地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47500.00m2,覆土厚度0.2m,需覆土方量为9500.00m3,播撒草籽面积47500.00m2。一期矿山道路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的区域面积为8513m2,覆土厚度为0.2m,需覆土方量为1702.60m3,播撒草籽面积8513m2,需复垦为旱地的区域面积为1811m2,覆土厚度0.5m,需覆土方量为905.50m3,矿山道路旱地土壤培肥面积1811m2。 二期复垦措施为二期露天采场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的区域面积为960210.00m2,覆土厚度为0.2m,需覆土方量为192042.00m3,播撒草籽面积960210.00m2,需复垦为旱地的区域面积为908002.00m2,覆土厚度0.5m,需覆土方量为454001.00m3,露天采场旱地土壤培肥面积908002.00m2。二期工业场地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47500.00m2,覆土厚度0.2m,需覆土方量为9500.00m3,播撒草籽面积47500.00m2。二期矿山道路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的区域面积为20637.00m2,覆土厚度为0.2m,需覆土方量为4127.40m3,播撒草籽面积20637.00m2,需复垦为旱地的区域面积为1312.00m2,覆土厚度0.5m,需覆土方量为656.00m3,矿山道路旱地土壤培肥面积1312.00m2。土地复垦原则正确、目标任务定位准确,工作部署合理。 (四)方案估算土地复垦工程投资费用为1853.17万元,其中一期土地复垦费用673.95万元,二期土地复垦费用1179.22万元。经费估算经专家审核基本合理。 综上所述,方案编制依据较为充分,符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提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合理、技术方法可行,估算可满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要求,为宁夏盛华龙矿业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县黄米湾南段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提供了依据。同意通过评审,并提交采矿权申请人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