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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申报单位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岭冈 编制单位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 法人代表王建忠 总工程师夏德伟 项目负责刘清强 编写人员吴春章 制图人员黄玉蓬 编制日期2021年11月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 矿 山 企 业 企业名称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何岭冈 联系电话 18692012182 单位地址 石棉县幸福路6号 矿山名称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 采矿许可证 □新申请 R持有 变更 以上情况请选择一种并打“√” 编 制 单 位 单位名称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 法人代表 王建忠 联系电话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名 职责 联系电话 签字 夏德伟 审 核 刘清强 项目负责 吴春章 编写人员 黄玉蓬 制图人员 审 查 申 请 我单位已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保证方案中所引数据的真实性,同意按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对文本进行相应处理后进行公示,承诺按批准后的方案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 请予以审查。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V 目 录 前 言1 一、任务的由来1 二、编制目的1 三、编制依据1 (一)法律法规3 (二)规章文件3 (三)标准规范4 (四)技术文件与资料5 四、方案适用年限6 五、编制工作概况7 (一)工作程序7 (二)工作方法8 (三)现场调查工作量9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11 一、矿山简介11 (一)矿山地理位置及交通11 (二)采矿权设置及基本情况12 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13 (一)建设规模、开采矿种及产品方案13 (二)开采方式及范围13 (三)矿山开拓运输方案13 (四)采矿方法14 (五)矿山工业场地给水与排水15 (六)废石场15 (七)总体布置15 三、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16 (一)矿区以往地质工作及开采情况16 (二)矿山开采现状16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18 一、矿区自然地理18 (一)气象18 (二)水文18 (三)地形地貌20 (四)植被20 (五)土壤20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22 (一)地层岩性22 (二)地质构造23 (三)水文地质23 (四)工程地质24 (五)矿体地质特征25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26 四、矿区土地利用状况27 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29 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30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31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31 (一)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概述31 (二)土地资源调查概述31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32 (一)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32 (二)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分析35 (三)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38 (四)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39 (五)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39 (六)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小结40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41 (一)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41 (二)已损毁土地现状41 (三)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41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44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45 (二)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47 (三)土地类型与权属47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49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49 (一)技术可行性分析49 (二)经济可行性分析49 (三)生态环境协调性分析51 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53 (一)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53 (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53 (三)水土资源平衡分析62 (四)土地复垦质量要求64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66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66 (一)目标任务66 (二)主要技术措施66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68 (一)目标任务68 (二)工程设计70 (三)技术措施75 (四)主要工程量79 三、矿区土地复垦80 (一)目标任务81 (二)工程设计81 (三)技术措施85 (四)主要工程量86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87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88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88 (一)目标任务88 (二)工程设计88 (三)技术措施90 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90 (一)目标任务91 (二)措施和内容91 (三)主要工程量93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100 一、总体工作部署100 二、阶段实施计划100 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101 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101 一、经费估算依据103 (一)编制原则103 (二)编制依据103 (三)费用构成104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113 (一)总工程量与投资估算113 (二)单项工程量与投资估算114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115 (一)总工程量与投资估算115 (二)单项工程量与投资估算116 四、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117 (一)总费用构成与汇总117 (二)近期年度经费安排118 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120 一、组织保障120 二、技术保障121 三、资金保障122 (一)资金来源122 (二)管理122 (三)使用123 (四)审计123 四、监管保障124 五、效益分析125 (一)效益评价的原则125 (二)经济效益分析125 (三)生态效益分析126 (四)社会效益分析126 六、公众参与127 (一)方案编制前期的公众参与127 (二)方案编制期间的公众参与128 (三)建议在后续方案实施时继续完成的公众参与129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131 一、结论131 (一)项目基本情况131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概况131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132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投资估算133 二、建议133 前 言 一、任务的由来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为延续矿山。矿山于2010年11月首次获得采矿权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118002010117130081614,开采深度1600m~1440m,矿区面积0.0898km2。设计生产规模4万m3/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批准开采矿种为大理岩矿,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矿山自取得采矿证至今一直未生产建设,现持采矿证于2022年1月15日到期,矿山企业准备办理采矿证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和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的要求,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精神,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进行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为办理采矿证延续及今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提供依据。 接到委托后,我单位编制人员于2021月9月下旬赴现场进行踏勘和资料收集,调查了矿山建设及生产情况、矿山地质环境、土地利用状况和土壤情况、农业生产及农民收入状况、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情况等,收集了土地利用现状图等技术资料。在方案的编制过程,编制单位多次与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当地自然资源局进行交流汇报,形成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二、编制目的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人类从事物质生产的资源。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十分紧迫的任务。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在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和土地损毁预测评估的基础上,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监测网,为矿山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建议,使该矿山在生产过程中所破坏的土地及所产生的弃土、废石等得到妥善处理,使施工建设中被扰动、破坏的地貌、植被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恢复,使矿区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的费用征收等提供依据。做到与矿区生产统一规划,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计划,履行职责,加强管理,努力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组织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措施,保障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为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提供依据。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属延续矿山,所以本方案内容主要包含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与预测、矿山土地损毁评估与预测、土地复垦范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复垦投资等,各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通过收集资料并结合野外调查,了解矿山企业概况,包括企业名称、位置、范围、相邻矿山的分布与概况;矿山企业的性质、矿山建设规模及工程布局;矿山设计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储量、矿层赋存特征;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矿山开拓、采区或开采阶段布置、开采方式、开采顺序、固体与液体废物的排放与处置情况;矿区社会经济概况等。 2、基本查明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土地利用现状,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等。 3、基本查明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造成的危害,产生地质环境问题的背景,分析研究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的分布规律、形成机理及影响因素;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进行现状、预测评估,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4、基本查明矿区土地损毁现状,并对矿山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地损毁进行预测评估,划定土地复垦责任范围,确定复垦单元,对土地复垦进行适宜性评价。 5、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监测方案及部署;针对土地复垦责任范围提出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及监测和管护部署。 6、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量和工作部署,作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的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保障措施。 1)根据现场调查、测量及访问,统计整理已损毁土地类型及预测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土地损毁的类型,各类型土地损毁程度和损毁范围,量算并统计各类破坏土地的面积。 2)损毁土地分析。根据调查、评价及预测结果,分类统计被损毁土地面积,确定各类被损毁土地的复垦面积,并根据各类土地的损毁时间、损毁性质和损毁程度,合理确定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挖损、压占区域及其复垦时间和复垦利用类型等。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量计算及计划安排。在复垦规划的基础上,按各类土地复垦技术要求设计复垦方案、明确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复垦工程量,并结合矿山开采进度安排,合理规划土地复垦工作计划。 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投资估算。根据设计工程量,按照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和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定额标准,结合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征收的有关规定,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投资,说明投资来源和安排,评价土地复垦效益。 5)明确项目的组织管理、工程技术、工程投资等各项保障措施及公众参与情况。 三、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79年2月23日起施行,1998年4月29日修正,2009年8月27日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0年12月25日修订,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2月28日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9年修订,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发布,2003年9月1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发布实施,2017年6月27日修正,2018年1月1日正式实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8日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6年4月1日施行,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 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2003年11月24日发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743号令,2021年4月21日修订,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3、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第592号令,2011年3月5日发布施行); 1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56号,2012年12月27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78号令,2018年3月19日修订,2018年3月19日实施);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2019年第5号令,2019年7月24日修订)。 1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自然资源部2019年第5号令,2019年7月24日修订)。 (二)规章文件 1、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3、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 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 5、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9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保〔1994〕513号); 9、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4号); 10、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5〕14号); 11、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四川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概预算标准调整办法川国土资发〔2017〕63号; 1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转发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8〕13号; 13、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投〔2018〕101号; (三)标准规范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国土资源部,2016年12月); 2、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1991);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 5、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2016); 6、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GB/T38509-2020); 7、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T/CAGHP006-2018); 8、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 9、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1部分通则)(TD/T 1031.1-2011); 10、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3部分井工煤矿)(TD/T 1031.3-2011); 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4部分金属矿)(TD/T 1031.4-2011); 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00); 13、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 1607-2003); 14、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 1120-2006); 15、耕地后备资源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TD/T 1007-2003); 16、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7、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18、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 1044-2014); 19、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20、四川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 (四)技术文件与资料 1、石棉县金瑞化工有限公司出路河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2006.07; 2、四川省石棉县出路河矿区电石用大理岩矿普查报告,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2006.03; 3、石棉县2018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 4、石棉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数据库。 四、方案适用年限 (一)矿山开采服务年限 依据2020年1月,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矿山采矿许可证,矿山于2022年1月16日到期。目前,矿山正在办理采矿证延续手续,计划于2022年1月16日采矿证延续后正式进行矿山的建设开采工作。 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9号)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1号)等文件,矿山开采方式、生产规模、采矿范围未发生变化,矿山未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根据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于2006年7月编制的石棉县金瑞化工有限公司出路河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截止到2006年矿区范围内保有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51.12万m3,矿山核定回采率为90,生产规模为4.00万立方米/年,生产年限为9.9年。(目前矿山还未进行开采活动) (二)本方案服务年限 本方案考虑矿山剩余开采年限9.9年,开采结束后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施工期1年、后续抚育期3年,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13.9年(2022年1月16日~2035年12月31日)。 (三)本方案适用年限 由于矿山服务年限较长,考虑到矿山开采期间开发利用方案有可能进行调整,因此本方案应每5年对其进行一次修订,本方案的适用年限为5年,即2022年1月16日至2027年1月16日。但当开采方法、扩大规模等变更开采方式时,应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五、编制工作概况 (一)工作时间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接到任务后,立即组织编制方案专业人员,成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项目组,开展此项工作。于2021年9月开始收集资料,进行野外调查及综合分析,于2021年11月完成了方案的编写。 (二)工作程序 本次方案编制工作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01-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第一部分通则(TD/T 10301.1-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以及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工作程序为资料收集及综合分析,确定评估范围及评估级别→现场踏勘、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等调查→确定矿山地质环境评估范围和复垦区→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分区→部署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编制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文本。本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的具体技术路线见下图0-1。 图0-1 工作程序框图 (三)工作方法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成都地质调查所在接到委托任务后,按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要求的工作程序,在充分收集、综合分析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确定调查评估范围、初步确定评估级别;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土地资源调查,广泛征询土地复垦义务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意愿。现场调查完成后,结合前期收集的资料对现场调查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分析,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在此基础上,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土地复垦范围确定,制订恢复治理措施和复垦方案,提出保护和预防、恢复治理工程,拟定监测方案,并进行治理经费估算和效益分析。对初步拟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广泛征询土地复垦义务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使用权人和社会公众的意愿,从组织、经济、技术、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最后依据方案协调论证结果,确定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完善工程量测算及投资估算,细化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资金、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等。 1、资料收集与分析 在开展野外调查工作前,充分收集、分析、整理相关资料,了解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土地资源状况,分析已有资料情况,确定补充资料内容,并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野外调查方法、调查路线和调查内容等。 2、野外调查 野外调查采用路线穿插,地质环境点重点追索的调查方法进行。做到了逢人必问、遇沟必看,访问调查与实际调查相结合。野外采用110000地形图作野外手图,调查点采用GPS和地形地物校核定位,对可能因采矿活动而受影响的范围进行重点调查,并对地质灾害点和重要地质现象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保证了调查的质量。 (1)搜集区内已有的地质勘探、储量核实、可研、初步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土地现状及规划等资料。 (2)确定调查范围评估范围以矿区范围、地表用地范围为基础,考虑到矿体采动后对地表的影响,调查范围在影响范围基础上再外扩50m,总面积约43.6581hm2。 (3)野外调查内容主要对区内交通、矿山建设情况、居民饮用水井、村庄、植被覆盖率、土壤情况、地形地貌、现状下地质环境条件等进行了调查,基本查明了评估区内的地质环境问题。 3、公众参与 采用座谈会、调查走访等方式,调查会东县凯利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国土、林业、水利、农业、环保等部门及相应的权益人,征求对土地复垦方向、复垦标准及复垦措施的意见。 4、室内资料整理及综合分析 在综合分析研究已有资料和实际调查资料的基础上,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工作程序,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编制相关图件,进行防治分区,确定恢复治理目标与治理工程,进行治理经费估算,最终提交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文本、估算、附件及附图等。 (四)现场调查工作量 本方案编制工作前期,资料收集较全面,地质环境现场调查工作基本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进行,工作精度符合现行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了预期工作目的。 现场调查工作量见表0-1。 表0-1 现场调查工作量一览表 序号 工作项目 内容 单位 数量 1 收集资料 石棉县金瑞化工有限公司出路河大理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份 1 四川省石棉县出路河矿区电石用大理岩矿普查报告 份 1 石棉县土地利用现状图 份 1 2 野外调查 调查面积 hm2 43.6581 调查线路 条 5 调查点 个 34 村庄 处 1 访问人数 人 10 地质点 处 10 拍摄相关照片 张 50 调查持续时间 天 1 村民参与调查表 份 5 村民委员会集体意见书 份 1 土地损毁地块调查 个 1 (五)工作质量评述 为了确保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质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对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监控,在工作前编制了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和业主对方案的编制提供了宝贵意见,对野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土地资源调查、室内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等工作及时进行质量检查,并组织单位有关专家对矿山地质环境条件、评估范围和级别、土地复垦方向及主要治理措施等关键问题进行了重点把关。报告编制完成后,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报告内审工作。 方案是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方案中的数据及结论均以实际调查成果、各类技术资料和技术规范为依据,保证了其真实性和科学性。矿山单位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编制单位对报告中给定的结论负责。 该方案,达到了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满足了委托方要求。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一、矿山简介 1、矿山企业 矿山名称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 采矿权人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位置雅安市石棉县 开采矿种大理石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4.00万m3/年 矿区面积0.0898km 开采深度+1600m~+1440m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20年1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 发证机关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矿山地理位置及交通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矿区位于石棉县300方位平直距18km处,属石棉县安顺场镇共和村所辖,矿区北起出路河磨槽石一带,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21215“,北纬291830“。矿区范围为I线北侧50m海拔标高1440m以上,南至I线海拔标高1480m向南外推至地面标高1600m之间,由4个拐点坐标圈闭组成表1,矿山范围面积8.9800hm2。矿区地处出路河边,有大约10km简易公路与大渡河边新民至石棉的沥青路相接,至石棉县约40km,交通较方便(见交通位置图)。 项目区位置 图1-1 交通位置图 (二)采矿权设置及基本情况 1、采矿权设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石棉县金瑞化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于2010年首次取得了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石棉县金瑞化工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18002010117130081614,有效期限6.3年(2010年11月16日至2017年1月15日)。石棉县金瑞化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期间未进行采矿证延续,2018年后每年进行采矿证的延续(2018年2月5日至2022年1月15日)。 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矿山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21215“,北纬291830“,矿区面积0.0898km2。开采深度为1600~1440m,生产规模为4.00万立方米/年,矿区范围由1~4号拐点封闭而成。(见表1-1)。 表1-1 矿区范围一览表 坐标 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备注 X Y 1 3243466.94 34519731.88 开采矿种为大理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2 3243167.32 34519739.56 3 3243720.00 34520039.19 4 3243474.63 34520031.50 矿区面积(km2) 0.0898km2 开采深度(m) 1600~1440 矿区周边东侧有一新设矿山,与出路河相隔,不存在矿权重叠与边界纠纷。该矿权范围及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文物古迹等保护区。采矿权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一)建设规模、开采矿种及产品方案 1、开采规模 开采规模为4.00万立方米/年。 2、开采矿种 开采矿种为大理岩矿。 3、产品方案 矿山产品最终方案为电石用大理岩原矿和水泥用大理岩原矿。 (二)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编制的四川省石棉县出路河矿区电石用大理岩矿普查报告(2006年3月),该报告采用垂直平行断面法估算出电石用大理岩矿石资源量134.45万吨,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87.62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量33346.83万吨。大理岩密度为2.6x103kg/m3,换算后电石用大理岩矿石资源量51.12万m3,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33.70万m3,推断的内蕴经济资量33317.42万m3。 (三)矿山开拓运输方案 矿区最高开采标高1600m,最低开采标高1440m,开拓运输系统需克服高差最大160m。根据矿体的地质及赋存情况、矿区的地形条件、矿山生产规模及矿区附近现状(已有公路通过矿区附近)等因素,设计采用直进沟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拓运输方式。 运矿道路连接已有公路与露天采场,位于露天采场左侧,采用矿山三级单车道加错车道,路面宽4.5m,平均纵坡序6,最大纵坡8,道路总长380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 (四)采矿方法 1、露天开采 (1)露天境界圈定原则 1)在矿区矿产资源储量计算范围内,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充分利用资源储量; 2)境界圈定的结构参数要有利于最终边坡的稳定; 3)境界圈定参数与生产规模、矿岩物性参数、采掘设备技术性能相适应; 4)满足周边环境安全的要求; 5)尽可能控制全矿区平均剥采比。 (2)开采终了境界圈定参数 ①最低开采标高1440m; ②生产台段高度12m; ③终了台段高度12m; ④安全平台宽度3m; ⑤清扫平台宽度6m间隔3个安全平台设置1个); ⑥开采终了台段坡面角68; ⑦爆破安全距离200m; (3)开采终了境界圈定结果 ①最高台段平台标高1584m; ②境界内矿石量电石用大理岩121万吨、水泥用大理岩110万吨; ③电石用大理岩矿产资源储量采出率90; ④境界内剥离量7.03万m3; ⑤全矿平均剥采比0.081m3/m3矿石体重2.63t/m3; ⑥矿山设计服务年限9.9年; ⑦最终邦坡角5431。 (五)矿山供水与排水 1、矿山供水 矿山采场用水量较少,矿山管理设施及人员生活用水由矿山附近的山沟汇水截流蓄水解决。 2、矿山排水 生活排水矿山生活排水主要来自工业场地,包括车间一般洗手水和生活粪便污水等。 车间一般洗手水除悬浮物含量偏高外,无其它污染物,可直接就近排入厂区污水排水管网,处理后流入边侧河流中。 生活粪便污水通过管道收集后排至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收集肥用。 采场排水对于地表采场排水,现状条件下该矿山采用自然排水,不需要作专门的矿山排水设计;未来矿山进行开采后在采场顶部设置相应的截排水沟,汇水最终沿高程自然汇入边侧河流中。 (六)废石场 开采境界需要剥离的总废石量为7.03万m3。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出现需要剥离的矿层顶板、地表覆盖土或夹石层时,地表覆盖土可采取人工剥离的方式进行,矿层顶板和夹石层可随开采工作面的推进而进行。废石场的位置主要使用选在矿区南东侧开采境界外的白塔沟内,初期排废平台标高1530m,该废石场容量约7万m3;开采下部矿体时可排在矿区西北侧出路河边的废石场内,该废石场容量约7万m3。 (七)总体布置 1、矿山总平面布置原则 矿山总平面布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节约用地,尽量少占和不占耕地; (2)建筑物应利用地形条件布置,减少土石方工程量; (3)主要建、构筑物之间应有道路相通,保证运输线路畅通。 2、矿山工业场地 矿山总平面布置内容包括采矿场、矿山道路、办公室(含值班室和材料间)、机器修理、食堂及浴室、厕所、废石场等生产和生活设施。在矿区西北侧出路河和公路附近布置矿山工业广场和后期废石场。 从矿区西侧现有公路布置运矿道路到1560m标高基建平台工作面,用于运输矿石出矿区。 三、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一)矿区以往地质工作及开采情况 2005年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四川总队在矿区开展了普查工作,并于2006年3月提并了四川省石棉县出路河矿区电石用大理岩矿普查报告,求得控制内蕴经济资源量(33287.62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量(33346.83万吨。矿山并于2006年进行了储量备案,并进行了占用登记、办理采矿可证。 以上地质工作所取得地质成果,已基本查明区内地层时代和构造特征,系本次工作主要基础地质资料。 (二)矿山历史及开采现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石棉县金瑞化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于2010年首次取得了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石棉县金瑞化工有限公司先锋乡出路河电石用大理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18002010117130081614,有效期限6.3年(2010年11月16日至2017年1月15日)。石棉县金瑞化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石棉县新鑫矿业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8年期间未进行采矿证延续,2018年后每年进行采矿证的延续(2018年2月5日至2022年1月15日)。 矿山因受市场影响,截止到目前,还未进行开采工作,计划于2022年1月15日采矿证延续后正式进行矿山基础建设及采矿工作。现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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