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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项目单位嫩江市白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编制单位嫩江市白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项目名称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 项目单位嫩江市白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 法定代表人刘忠华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嫩江市白云乡直 联 系 人 刘忠华 联系电话 15046952666 送审时间 2021 年 11 月 目录 第 1 章 前言1 1.1 编制背景及过程1 1.2 复垦方案摘要2 第 2 章 编制总则4 2.1 编制目的4 2.2 编制原则4 2.3 编制依据5 第 3 章 项目概况6 3.1 项目简介6 3.2 项目区自然概况8 3.3 社会经济状况12 3.4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13 第 4 章 土地复垦方向可行性分析14 4.1 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15 4.2 复垦区土地利用状况17 4.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8 4.4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19 4.5 水土资源平衡分析23 4.6 复垦的目标任务25 第 5 章土地复垦质量要求与措施25 5.1 复垦质量要求25 5.2 预防控制措施26 5.3 复垦措施27 5.4 监测措施28 5.5 管护措施29 第 6 章 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29 6.1 复垦工程设计29 6.2 复垦工程量32 第 7 章 土地复垦投资估算35 7.1 投资估算编制说明35 7.2 估算成果39 第 8 章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与复垦工作计划安排47 8.1 土地复垦服务年限47 8.2 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48 8.3 土地复垦费用安排48 第 9 章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49 9.1 经济效益49 9.2 社会效益49 9.3 生态效益50 第 10 章 保障措施50 10.1 组织领导措施50 10.2 费用保障措施50 10.3 监管保障措施51 10.4 技术保障措施51 10.5 公众参与52 10.6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57 附件 1、土地复垦义务人的土地复垦承诺书 2、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附图 1、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2、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复垦区土地损毁预测图 3、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复垦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第 1 章 前言 1.1 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按照国务院第592号令公布实施的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 年3月1日)、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1989年12月14日)和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务院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的精神和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产建设项目因挖损、压占等原因将对土地不可避免地造成损害,为了及时对破坏土地复垦利用和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嫩江市白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必须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落实土地复垦费用。 近年来,嫩江市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农村三产互联互通性差、融合程度较低、农产品加工业需转型升级增强带动能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较慢经营方式单一等问题。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能够促进当地农业种植各环节的紧密结合,对于促进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承接任务后,嫩江市白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立即组建项目编制小组, 进行方案编制工作。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了解建设项目对土地的损毁类型、损毁形式、损毁程度、损毁环节和时序;收集建设项目自然地理概况、社会经济概况等资料;以走访、问卷等形式征求周边民众对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初步方向的意见。2021年10月在现场踏查后, 根据资料确定土地复垦范围、复垦目标及工艺,制定了土地复垦计划。同时在主管部门的协助下,土地权属人、当地民众参加座谈会,与此同时通过现场问卷调查,获得各个部门对该土地复垦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小组人员严格按照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土地复 4 垦条例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的有关规定,反复讨论修改,于2021年11 月编制完成了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1.2 复垦方案摘要 1.2.1 服务年限 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土地使用年限 5 年(包含项目建设期 1 年),即 2022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由于气候原因土地复垦施工 2027 年 46 月进行,复垦后管护期 3 年,即 2027 年 7 月至 2030 年 6 月,因此,本方 案的服务年限为 8.5 年,即从 2022 年 1 月至 2030 年 6 月。 1.2.2 方案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 (1) 项目区面积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占用土地面积为 6.9300hm2,全部为临时占地面积 6.9300hm2。 (2) 复垦区面积复垦区是指建设项目损毁土地构成的区域,本项目占用土地总面积为 6.9300hm2,全部为临时占地面积 6.9300hm2。 (3) 复垦责任范围复垦责任范围为复垦区中损毁的土地及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本建设项目临时用地面积即为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6.9300hm2。(见表 11)。 表 11 项目区占用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单位hm2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临时用地 01 耕地 013 旱地 6.4713 93.38 02 园地 023 其他园地 0.3900 5.63 12 其他土地 127 裸地 0.0687 0.99 合计 6.9300 100 1.2.3 土地损毁情况 (1) 已损毁土地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工程,因此项目复垦区内无已损毁土地。 (2) 拟损毁土地情况 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拟损毁土地总面积为 6.9300hm2, 全部为临时占地 6.9300hm2。详见表 11。 1.2.4 土地复垦目标 本方案根据待复垦土地的适宜用途,结合地区发展的实际,确定该项目土地复垦目标拟复垦土地面积为 6.9300hm2,其中耕地 6.5400hm2,园地 0.3900hm2。综合考虑自然环境、政策因素及公众意见,确定本方案损毁土地复垦方向为耕地、园地,复垦率达到 100。 1.2.5 复垦投资 本项目土地复垦静态投资费用为65.93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9.39万元,其他费用6.03万元,预备费7.58万元,监测与管护费7.74万元,静态亩均土地复垦投资6342.48元;动态投资70.74万元,动态亩均土地复垦投资6805.20元。 第 2 章 编制总则 2.1 编制目的 复垦目标的实现,将有效保护项目区土地资源的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 实现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协调发展。为实现本目标,必须采取预防和恢复措施减少土地破坏面积,将土地复垦纳入建设项目开展的全过程。为保证复垦方案顺利实施,建设项目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资金来源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保障措施。编制本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 调查并量算各类已破坏土地的面积,预测拟破坏土地的范围以及破坏程度; 根据调查和预测结果,分别统计和确定被破坏土地应复垦的面积,并根据土地的破坏时间、破坏性质和破坏程度,规划其复垦时间和复垦后的利用类型。在复垦规划的基础上,按各类土地复垦技术要求设计复垦方案,复垦工艺,明确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复垦工程量,提出复垦工程的投资概算,最后编写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明确土地复垦义务人,本方案所涉及的土地复垦工程费用由嫩江市白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承担。 本方案的编制同时为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也为业主开展土地复垦技术指导。 2.2 编制原则 根据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优化建设项目总体部署和施工设计,尽量减少对土地的损毁; 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在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好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用地与土地复垦之间的关系,确保复垦工作逐步实施; 58 因地制宜,优先于农业。根据该项目项目区内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合理确定复垦后土地利用类型,土地复垦优先恢复为耕地,恢复为原有地类为最佳方案。 2.3 编制依据 2.3.1 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 10 月; (3) 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管理办法,1989 年 12 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 年 3 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9 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修订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 年 7 月修订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年 1 月修订版;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 年 3 月。 2.3.2 政策性文件 (1) 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2)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7]81 号); (3)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 (4) 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 年。 2.3.3 标准规范 (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2000 年; (2)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2005 年; (3)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5)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12011; (6) 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2011.11.22 发布,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2.02.01 实施; (7)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 年 2 月); (8)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建设项目)TD/T1031.62011; (9) 土地复垦质量技术控制标准TD/T10362013。 2.3.4 地方规划及自然与社会经济资料 (1)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2) 项目所在地的社会经济资料; (3) 嫩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5 年调整)。 第 3 章 项目概况 3.1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项目位置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 工程主要任务生物有机肥生产 临时用地年限 5 年(包含项目建设期 1 年),即 2022.12026.12 生产规模每年生产生物有机肥 4 万吨。 复垦责任单位嫩江市白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联社 项目组成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是采用平面条垛式堆肥工艺生产生物有机肥,本项目为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的堆肥场地,包括堆肥场地及道路,占用土地总面积为 6.9300hm2。本项目无永久性占地,所用土地全部为临时占地。 项目区占用土地范围坐标见表 31。 表 31项目占地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 坐标) 序号 X Y 序号 经度 纬度 1 5430772.89 437457.57 30 5430428.10 437527.06 2 5430779.06 437468.58 31 5430419.09 437517.78 3 5430784.74 437482.49 32 5430403.92 437502.70 4 5430787.61 437494.05 33 5430392.18 437493.97 5 5430784.18 437503.18 34 5430381.35 437484.79 6 5430774.52 437510.63 35 5430391.45 437474.24 7 5430768.80 437519.60 36 5430403.58 437465.43 8 5430767.27 437532.12 37 5430421.96 437455.11 9 5430773.18 437554.20 38 5430441.10 437445.59 10 5430780.45 437580.79 39 5430460.04 437436.28 11 5430793.82 437628.17 40 5430474.18 437428.32 12 5430804.98 437662.41 41 5430494.82 437416.95 13 5430776.21 437666.94 42 5430512.27 437407.81 14 5430747.40 437676.90 43 5430529.61 437397.06 15 5430722.41 437684.00 44 5430548.06 437384.90 16 5430695.00 437692.85 45 5430567.81 437375.84 17 5430667.99 437698.27 46 5430586.10 437368.10 18 5430637.10 437703.11 47 5430603.16 437361.84 19 5430614.94 437603.11 48 5430617.88 437363.79 20 5430598.73 437564.04 49 5430634.95 437373.04 21 5430594.77 437533.96 50 5430649.08 437381.62 22 5430579.54 437492.56 51 5430663.76 437391.28 23 5430558.41 437499.88 52 5430678.74 437400.00 24 5430523.07 437510.68 53 5430702.32 437411.08 25 5430506.47 437512.08 54 5430723.40 437420.53 26 5430494.21 437509.01 55 5430737.89 437428.03 27 5430477.77 437511.58 56 5430758.22 437440.24 28 5430458.73 437519.20 57 5430766.30 437448.92 29 5430434.24 437527.85 3.2 项目区自然概况 3.2.1 地理位置 项目区位于黑龙江省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距前进镇南 10km,国道 G111 由项目区东侧通过,有乡村道路与项目区相通,项目区道路交通便利。详见项目区交通位置图。 3.2.2 地貌 项目区地貌属于砂砾石倾斜高平原,地势东北部高,西南部低。地貌成因为流水地貌,形态成因为冲洪积倾斜高平原,岩性成因为砂砾石倾斜高平原。 3.2.3 气候 嫩江市气候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全市多年平均气温在 0.8-1.4℃,南北温差大于 2.2℃,多年平均降水量为 480512mm,最多风向为北风,其次是南风。冬季严寒,漫长,干燥,最低气温为-47.3-43.7℃;夏季雨热同季,最 高气温为 33.937.4℃;春风大,昼夜温差大。全年大于等于 10℃积温在 2230℃ 左右。光照充足。九月末或十月初开始降雪,终雪五月末,无霜期 110120 天, 十月初出现季节性冻土,七月融完,最大冻土深度 2.49m,春季多风,以西北风为主,年平均风速 3.2m/s,最大风速 21.0m/s,风向 SSE。 3.2.4 土壤 项目区土壤以暗棕壤、黑土为主,表土层厚度平均 30cm,土壤肥力高,质地比较粘重。耕种层较厚,养分丰富。有机质含量 5-9.15,N 含量 0.42-0.64, P 含量 0.126左右,K 含量 3.41-3.45,PH 值 6.5-8.5。下层土壤为粉质粘土, 平均厚度为 30cm。 3.2.5 动植物资源 嫩江市幅员面积 2250 万亩,耕地 600 万亩,天然草原 320 万亩,林业用地 900 万亩,天然水面 5 万亩。肥沃的黑土壤极适宜大豆、小麦、玉米、甜菜、马 铃薯等作物生长,是农牧业生产的黄金地带。主要野生动物资源现尚存 43 种, 分属 6 目 14 科,珍稀保护动物有梅花鹿、马鹿、雪兔、猞猁、水獭,数量较多 的动物有野猪、狍、黄鼬、狼等。野生鸟类现有 206 种,分属 16 目 39 科,珍稀 保护鸟类有黑鹳、鸳鸯、花尾榛鸡飞龙、金雕等。野生鱼类现存 45 种,分属 14 科,珍稀鱼类有哲罗鱼、鸭罗鱼、鳜鱼、细鳞鱼等,产量较高的有银鲴、马口鱼等。主要树种有柞、白桦、黑桦、落叶松、樟子松、杨树、柳树等。主要经 济植物有木耳、猴头、榛子、蘑菇、都柿、蕨菜等。野生药用植物有黄芪、桔梗、苦参、一轮贝、黄芩、赤芍、白鲜皮、柴胡等 150 多种,年总蕴藏量在 1,600 多万斤。 3.2.6 水文 项目区内没有河流,距离最近的河流为嫩江。嫩江在嫩江市境内干流长375km,处于嫩江上游,流域面积 3.2 万 km2,河流穿行于山岳地带。河道坡降较陡, 约在 0.361.42‰ 之间, 江面宽 140400m ,水深 25m ,流速0.252.5m/s。河床由细砂、卵石组成,河道多急弯卡口。年平均封江日期为 11 月 11 日,开江日期为 4 月 17 日,封冻期 158 天,最大冰厚 1.68m,最小冰厚0.93m,嫩江水源以雨水补给为主,季节性融雪为辅。地表径流较为丰富,年平均流量 240m3/s,年平均径流量为亿 78.6 亿 m3。 地下水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分布于河谷及其平原区,主要由第四系残积、坡积和冲积层等组成。含水层岩性为砂、砂砾石、卵石及碎石等, 分选性差,具有山区沉积物特征,含水层厚 0.4-2.7m。残积层基本不含水,坡积层富水性较弱,冲积层含水较丰富,水位埋深1-9m,渗透系数大于50m/d, 单位涌水量一般大于 2L/sm 。可溶性总固体 0.32g/L,水化学类型 HCO3- CaMg 型。见项目区水系图。 3.2.7 地质 (1) 地层岩性 项目区及附近出露地层为新生界第四系诺敏河组(Qp3n)。上部为浅灰、灰绿、灰黑色含泥质砂砾石,局部夹黑色粉质粘土及细砂层。厚度为 1040 m。下部为灰灰黄色粘土、砂、砾石混杂堆积层夹浅灰色含泥质砂砾石。 (2) 区域地质构造 项目区位于兴安-内蒙地槽褶皱区,小兴安-松嫩地块(Ⅲ),松嫩中断(坳)陷带(Ⅲ3),北部倾没区(Ⅲ32)。 本区为一相对隆起,其基底由北向南倾伏,南部为东西垅状,北东及东西向断裂发育,基底除在老莱埋藏有晚元古代一面坡群变质岩外,均由上石炭统至三叠系及晚印支期花岗岩组成,埋深在 10002500m。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GB18306-2015),1200 万黑龙江省抗震设防工作图(GB18306-2001)可知,本区地震裂度区划分为Ⅵ度,为基本稳定区。矿区地震活动不强烈、频度相对比较低,属弱发震区,未发生破坏性地震,且主要受邻区地震波及影响。根据历史及仪器记录,沿嫩江断裂尚未发现强度较大的地震活动。2013 年 6 月 20 日 17 时 5 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 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与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交界北纬 49.8,东经 125.2 发生 5.0 级地震,震源深度 6km。 3.3 社会经济状况 嫩江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 地跨东经12444′30″12649′30″ ,北纬4842′35″5100′05″。北依伊勒呼里山,与呼玛县交界;东接小兴安岭,与爱辉区、孙吴县、五大连池市毗邻;西邻嫩江与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隔江相望;南连松嫩平原,与讷河市接壤。总面积151万km2。总人口51万,生活着汉、满、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17个民族。 2017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178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6.3。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 930752 万元,同比增长 10.9,对 GDP 的贡献率为 82.1,拉动 GDP 增长 5.2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 297807 万元,同比增长 0.2,对 GDP 的贡献率为 0.5;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 553067 万元,同比增长 3.3,对 GDP 的贡献率为 17.4,拉动 GDP 增长 1.1 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35839 元,同比增长 7.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20134 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10982 元。 2018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87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6.4。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 939762 万元,同比增长 7.5,对 GDP 的贡献率为55.5,拉动 GDP 增长 3.6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 291866 万元,同比增长 1.1,对 GDP 的贡献率为 3.2,拉动 GDP 增长 0.2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 639948 万元,同比增长 7.8,对 GDP 的贡献率为 41.3,拉动 GDP 增长 2.6 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由 2014 年的 50.116.233.7 调整为50.215.634.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48539.7 元,同比增长 6.4。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617 元,同比增长 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1852 元, 同比增长 7.9。 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4亿元,同比增长7.1(按可比价格计算)。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113 亿元, 同比增长3.4,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25.0。第二产业增加值27 亿元, 同比增长30.8,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 46.1。第三产业增加值84 亿元, 同比增长5.4,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 28.9。三次产业结构由2018年的48.611.939.5调整为50.312.137.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457元,同比增长8.0。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83 元,同比增长5.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62元,同比增长7.0。 (资料来源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 3.4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3.4.1 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为旱地、其他园地、裸地,总面积为 6.9300hm2。项 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见表 32。 表 32 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hm2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临时用地 01 耕地 013 旱地 6.4713 93.38 02 园地 023 其他园地 0.3900 5.63 12 其他土地 127 裸地 0.0687 0.99 合计 6.9300 100 3.4.2 土壤分析 项目区土壤以暗棕壤、黑土为主,表土层厚度平均 30cm,土壤肥力高,质地比较粘重。耕种层较厚,养分丰富。有机质含量 5-9.15,N 含量 0.42-0.64, P 含量 0.126左右,K 含量 3.41-3.45,PH 值 6.5-8.5。下层土壤为粉质粘土, 平均厚度为 30cm。见土壤剖面照片。 项目区土壤剖面照片 第 4 章 土地复垦方向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土地原用途为耕地、园地、裸地,该项目建设前没有因挖损、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本章从拟破坏土地预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土地复垦可 行性评价、复垦标准等方面来分析本项目的土地复垦方向的可行性。 4.1 土地损毁分析与预测 4.1.1 土地损毁环节与时序 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建设中,可先期对表土进行剥离,然后对场地进行硬化处理。这种破坏表现为对土地的临时压占, 虽然毁坏了地表的生态植被,但并没有改变土壤的可耕作层和肥力,这种损毁时间短,是可以恢复土地原有利用功能的。 4.1.2 已损毁土地现状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无已损毁土地。 4.1.3 拟损毁土地预测 本项目全部为拟损毁土地, 损毁类型为压占, 项目区占地总面积为 6.9300hm2,全部为临时占用土地。 4.1.4 土地损毁程度分析 本项目土地损毁方式包括压占等不同类型,不同损毁方式对土壤和地表植被破坏程度不同,复垦工艺难易程度不同,将土地损毁评价的等级分为 3 级一级 (轻度损毁)、二级(中度损毁)、三级(重度损毁)。参照“木桶原理”,各类用地的土地损毁程度取决于最差因子的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表 4-1土地损毁程度标准表 项目 轻度损毁 中度损毁 重度损毁 损毁方式 压占 压占 挖损、压占 用地时间 5 年 植被破坏程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复垦难易程度 较易,简单平整管护 中等,简单清理, 以土方工程为主 较难,混凝土拆除,土石方运输, 沟路渠配套建设 项目区用地是对土地进行压占,项目服务期年限为 5 年(包括项目建设期 1 年),项目使用期间损毁地表植被,复垦难度为中度,故确定土地损毁程度为二 级(中度损毁),见表 4-1。 4.1.5 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确定 本项目为新建工程,通过现场调查与勘测,复垦区是指建设项目损毁土地构成的区域,本项目复垦区土地总面积为 6.9300hm2,全部为临时占地。 复垦责任范围为复垦区中损毁的土地及不再留续使用的永久建设用地构成的区域,本建设项目临时用地面积即为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 6.9300hm2。 复垦区及复垦责任范围拐点见表 42 序号 X Y 序号 经度 纬度 1 5430772.89 437457.57 30 5430428.10 437527.06 2 5430779.06 437468.58 31 5430419.09 437517.78 3 5430784.74 437482.49 32 5430403.92 437502.70 4 5430787.61 437494.05 33 5430392.18 437493.97 5 5430784.18 437503.18 34 5430381.35 437484.79 6 5430774.52 437510.63 35 5430391.45 437474.24 7 5430768.80 437519.60 36 5430403.58 437465.43 8 5430767.27 437532.12 37 5430421.96 437455.11 9 5430773.18 437554.20 38 5430441.10 437445.59 10 5430780.45 437580.79 39 5430460.04 437436.28 11 5430793.82 437628.17 40 5430474.18 437428.32 12 5430804.98 437662.41 41 5430494.82 437416.95 13 5430776.21 437666.94 42 5430512.27 437407.81 14 5430747.40 437676.90 43 5430529.61 437397.06 15 5430722.41 437684.00 44 5430548.06 437384.90 16 5430695.00 437692.85 45 5430567.81 437375.84 17 5430667.99 437698.27 46 5430586.10 437368.10 18 5430637.10 437703.11 47 5430603.16 437361.84 19 5430614.94 437603.11 48 5430617.88 437363.79 20 5430598.73 437564.04 49 5430634.95 437373.04 21 5430594.77 437533.96 50 5430649.08 437381.62 22 5430579.54 437492.56 51 5430663.76 437391.28 23 5430558.41 437499.88 52 5430678.74 437400.00 24 5430523.07 437510.68 53 5430702.32 437411.08 25 5430506.47 437512.08 54 5430723.40 437420.53 26 5430494.21 437509.01 55 5430737.89 437428.03 27 5430477.77 437511.58 56 5430758.22 437440.24 28 5430458.73 437519.20 57 5430766.30 437448.92 29 5430434.24 437527.85 4.2 复垦区土地利用状况 4.2.1 土地利用类型 a)复垦区土地利用类型及数量 本项目复垦区土地总面积为 6.9300hm2,全部为临时占地,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见表 4-3。 表 43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面积统计表单位hm2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占总面积比例() 临时用地 01 耕地 013 旱地 6.4713 93.38 02 园地 023 其他园地 0.3900 5.63 12 其他土地 127 裸地 0.0687 0.99 合计 6.9300 100 b)复垦区土地质量 根据土壤分布图,项目区土壤以黑土为主,表土层平均厚度为 30cm,土壤肥力高,质地比较粘重。耕种层较厚,养分丰富。有机质含量 5-9.15,N 含量 0.42-0.64,P 含量 0.126左右,K 含量 3.41-3.45,PH 值 6.5-8.5。下 层土壤为粉质粘土,平均厚度为 30cm。 4.2.2 土地权属状况 通过对复垦区土地权属情况分析,复垦区内土地权属明确,项目单位通过土地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权属单位为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吉祥村,全部为集体土地,权属单位地类统计情况见下表 44。 表 44复垦责任范围土地利用权属表(hm2) 权属单位 地类 合计 旱地(031) 园地(023) 裸地(127) 嫩江市前进镇利民村 集体 4.4813 0.3900 4.8713 嫩江市前进镇吉祥村 集体 1.9900 0.0687 2.0587 合计 6.4713 0.3900 0.0687 6.9300 4.3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类的各种活动均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根据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方向不同,将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方式分为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对水环境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和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几个方面。 4.3.1 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土壤的形成受气候、生物、母质、地形、时间和人为活动因素影响。剥离土层导致母岩裸露,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形成能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在成土过程中,地形也是影响土壤和环境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的一个重要条件,它与母质、生物、气候等因素的作用不同,不提供任何新的物质,其主要通过影响其他成土因素对土壤形成起作用。地形的不同,如顺倾坡与逆倾坡不同部位,受水分的影响不同,会在不同的情况下影响水分的发育。时间因素对土壤形成没有直接的影响,但时间因素可体现土壤的不断发展。成土时间长,受气候作用持久,土壤剖面发育完整,与母质差别大;成土时间短,受气候作用短暂,土壤剖面发育差,与母质差别小。 4.3.2 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 a) 工程建设以及各种材料的运输等,均会引起扬尘,施工产生的粉尘影响是难免的。而这些尘埃会随风飘落到周边的水体中,将会对水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b) 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对地表水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两个方面。施工作业完毕后,要清理好施工现场,以防施工废料等垃圾随雨水流入河中。 c)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施工是分段进行的,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产生的污水及粪便污水,主要含动、植物油脂、洗涤剂等各种有机物。上述污水如果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将会对其功能产生不利影响。对于工程而言,污水排放比较分散,且水量不大,不会对附近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4.3.3 土地破坏对植物的影响 施工临时用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从而使群落的生物多样性降低。施工期由于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施工作业周围的植被将遭到破 坏。施工过程中如果施工管理不善,对草本层的破坏明显,将造成植物群落的层次缺失,使群落的垂直结构发生较大改变,直接影响群落的演替。但临时占地的影响是短期的,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可复垦恢复。 4.3.4 土地破坏对野生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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