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评估报告.doc

返回 相似 举报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评估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评估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评估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评估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评估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3]第175号 评估机构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 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 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 评估日期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10月25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截止2012年11月底,矿山保有资源储量(332333)45.22万t;(333)可信度系数为0.65;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31.44万t;2012年11月底至2013年2月9日动用可采储量为0.46万t;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27.84万t;生产规模3.00万t/年;贫化率为8;矿山服务年限10.09年;产品方案为Mn品位19.24的锰矿石原矿;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47.86元/t;折现率为8;采矿权权益系数为4.4。 评估结果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21.2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摘要取自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详细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 天地源矿评报字[2013]第175号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采矿权评估方法,对拟出让的“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矿业权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世贸大厦54层17-22B、8A-8D室; 法定代表人汪海林;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2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3000025606。 2、评估委托人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 经济类型私营合伙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桂矿价催[2011]第6号“采矿权价款催缴通知书”,“广西国土资源厅准予办理采矿权登记的通知”(桂准证[2008]54号)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企业已全部缴纳于2008年7月取得采矿权时需缴纳的采矿权价款。 4、评估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评估目的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对“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所作的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5月9日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20112102),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编号及拐点坐标如下(西安80坐标系) 拐点编号 X坐标 Y坐标 1 2849883.90 37369494.62 2 2849883.89 37369694.62 3 2849143.89 37369684.62 4 2848753.89 37369454.61 矿区面积0.1962km2,开采标高539m至265m。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及采矿权价款评估相关文件,本次评估平面范围即为上述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范围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 6、评估基准日 本采矿权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3年7月31日。该时点距评估委托日时间较近,矿业市场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为保证评估结果的有效性,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有关取费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时点的客观标准。 7、评估依据 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颁布); 7.2、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7.3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7.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 7.5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 7.6、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18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公告”; 7.7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82号文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7.8、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一)(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7.9、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7.10、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 7.11、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7.1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7.13、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00-2002); 7.14、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7.15、采矿许可证(证号C4500002011052120112102); 7.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226200001051); 7.17、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12年12月编制的广西三江县河村矿区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桂规储评字[2013]13号)和评审备案证明 桂资储备案[2013]13号; 7.18、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2013年3月编制的广西三江县河村矿区锰矿开采设计方案及其评审意见书(桂国土矿开审[2013]10号)和评审备案证明(桂矿采备[2013]9号); 7.19、委托单位提供及评估机构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 8、采矿权概况 8.1、矿区位置及交通 矿区位于三江县城l50方向约l3km的斗江镇河村北部半山坡上,隶属三江县斗江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西安80坐标为东径l0941′56″-l0942′05″,北纬2544′27″-2545′03″。三江县有209国道经斗江镇,矿区在乡级公路边上,距斗江镇4km,交通较方便。 8.2、自然地理与经济概况 矿区属低山地形,总体地势为北部高,南部低,最高海拔标高为葡萄山539m,最低海拔标高255m,相对高差284m。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强烈,森林植被发育,以杂树灌木为主,有较多的杉木及松木等经济林木。属亚热带山地气候区,夏长冬短,春湿冬干,夏涝秋旱,夏季酷热多雨,冬季偶有霜雪,平均无霜期超过300天;最低气温-2℃,最高气温36℃,年平均降雨量1500~1800mm,4-7月为雨季,常产生山洪暴发。当地为汉、侗、瑶、苗、壮族等多民族居住地,属贫困山区,居民主要从事农业、林业。农作物主要为水稻、玉米,林业为杉木、毛竹。矿区已架设有高压线,生活及生产用电正常,水资源十分丰富。 8.3、地质工作概况 (1)1966年,广西区调队在本区开展三江幅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对本区地层、构造进行了划分。 (2)1967年,广西冶金局273地质队在矿区及其外围进行过普查工作。 (3)1979年,广西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在该区作过矿点检查工作,对矿体的分布长度、宽度、产状、厚度变化、品位变化等做了了解。 (4)2001年,广西三江县矿产局对矿区进行了地质简测工作,估算D级锰矿石资源量3万吨。自2002年开始,矿山企业进行了矿权登记与开采。 (5)2006年,广西来宾市地质勘察院受矿业权人委托,开展了矿区锰矿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编制了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矿区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储量核实报告由采矿权人王先华于2007年10月委托南宁储伟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审查。 (6)2012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编制了广西三江县河村矿区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在2013年2月26日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评审(桂规储评字[2013]13号),并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桂资储备案[2013]13号。 8.4、矿区地质特征 矿区大地构造位置位于扬子陆块桂北隆起龙胜褶断带西缘,三江韧性大断裂东部。区域上出露地层主要为丹洲群、南华系、震旦系、寒武系。区域上经历多期构造运动,尤以加里东运动广西运动最为强烈,使早古生代及以前的地层褶皱成山,形成以北北东向为主的紧密线状褶皱带和三江、斗江、三寨、田侗等一系列的逆冲断层,并造成区域地层岩性的变质作用。 8.4.1、地层 矿区内及相邻地层主要出露南华系黎家坡组Nh1、震旦系陡山沱组Zd和老堡组Z1,容矿层位为陡山沱组,其岩性特征简述如下 南华系黎家坡组Nhl属海盆边缘冰碛沉积相,出露在矿区外围东南部,以浅灰、灰绿、深灰色含砾砂岩为主,夹含砾泥岩、泥质粉砂岩、砂岩、砂质页岩。岩层常见水平层理、不规则斜层理及交错层理。岩石中的砾石大小不一,成分复杂,砾石表面常见条痕、压坑及扭曲等现象。厚度在1000m。 震旦系陡山沱组Zd覆盖整个矿权区。下部为薄层状浅灰、灰绿、灰色砂岩、粉砂岩、泥质粉砂岩夹硅质岩和石英砂岩;上部为深灰色、灰黑色页岩、炭质含锰页岩、炭质含锰硅质页岩,夹锰质页岩薄层单层厚度1lOOm,宽310m。构造产状为1-3号线走向30,倾向北西,倾角62-67;34号线走向呈近南北向,倾向西,倾角63-68;4号线以北走向346,倾向西,倾角65,上下盘岩层因构造作用影响常产生扰曲和倒转现象。构造岩为破碎页岩、构造角砾岩、碎裂岩,常被锰、铁矿物质胶结形成锰矿体。其力学性质属张扭性。 F1-1含矿破碎带发育在矿区南部,大多分布在采矿权矿外,走向30,倾向北西,倾角64-67,长约320m,宽2-5m,空间上与F1平行分布,两者间距1020m。在3号勘探线附近与F1复合合并为一条带。其构造特征和含矿性与F1相同。 8.4.3、矿体地质特征 锰矿床的容矿层位为震旦系陡山沱组浅变质岩系,含矿主岩为灰黑色、深灰色含锰炭质页岩、灰黑色含锰炭质页岩和黑色含锰炭质硅质页岩组成。矿体严格受F1断裂破碎带及其分支构造F1-1断裂破碎带控制,矿床属裂控型脉状矿床。矿化类型为同生沉积、后生改造富集的裂隙充填脉状矿床。矿床内主要由F1含矿带赋存的①号锰矿体和F1-1含矿带赋存的②号锰矿体,矿体特征如下 ①号锰矿体受F1含矿带控制,矿体产状与构造产状一致,呈弧形的南北走向,倾向西,倾角63-68,平均倾角65。矿体呈不规则脉状,走向长1000m南北两端延伸至矿界以外,埋藏标高513~265m,属中型矿体。矿体平均厚度1.81m,平均品位21.68%。厚度与品位变化系数小,厚度变化系数为9.83%,品位变化系数为41.6%;矿体形态属简单类型,基本上未见夹石和分支现象;无后期断层或岩脉穿插破坏矿体;主要有用组分为锰,分布较均匀,矿化较连续。 ②号锰矿体受F1-1含矿带分支构造控制,矿体产状与矿带产状一致,矿体呈脉状,走向长250m,埋藏标高446~432m,属小型矿体。矿体平均厚度l.81m,平均品位19.55%。厚度与品位变化系数小,厚度变化系数为20.22%,品位变化系数为50.07%;矿体形态属简单类型,基本上未见夹石和分支现象;无后期断层或岩脉穿插破坏矿体;主要有用组分为锰,分布较均匀,矿化较连续。 8.4.4、矿石质量 矿体产在震旦系陡山沱组黑色页岩与黑色硅质页岩互层中,受切层的断裂破碎带控制,矿石类型为单一的锰帽型矿床的氧化锰矿石,但根据锰矿与围岩的关系,可分为黑色碎裂硅质页岩型锰矿石、黑色碎裂页岩型锰矿石。 1矿石的矿物组分 矿石矿物主要由硬锰矿、软锰矿、黝锰矿、水锰矿、褐铁矿、赤铁矿、水赤铁铁矿等,少量的黄铁矿;脉石矿物主要由石英、绢云母部分为水云母、有机炭及微量的高岭石所组成。 2矿石的结构构造 本矿区锰矿石主要由块状~碎屑状氧化锰矿、结核状氧化锰矿及二者混合的氧化锰矿所组成,其结构构造特征如下 块状~碎屑状氧化锰矿矿石具块状~碎屑状构造,个别具网格状或花斑状构造、同心环状及脉状穿插构造,显微叶片状及交代结构。硬锰矿是矿石的主要组分,一部分呈隐晶粒状组成直径为0.O2~O.10mm的同心环带状圆形颗粒,部分颗粒还具放射状构造,另一部分硬锰矿呈显微叶片状或聚晶体分布于矿石中,或呈脉状产出。软锰矿是矿石的次要组分,呈显微片状,有时见到硬锰矿。褐铁矿部分为赤铁矿或水赤铁矿呈显微粒状、叶片状或聚晶体与绢云母混杂充填子氧化锰孔洞中,偶尔呈脉状产出。绢云母部分为水云母和高岭石也呈显微叶片状或聚晶体充填于矿石之孔洞中,石英呈碎屑状,仅零星可见。 结核状氧化锰矿矿物成分主要有黝锰矿、软锰矿、水锰矿及褐铁矿部分为水赤铁矿;脉石矿物有绢云母部分为水云母、勃姆铝矿、石英及微量高岭石。矿石具结核状、豆状、皮壳状及同心环状构造,显微叶片状、针状及柱状结构。黝锰矿结晶较好,呈显微片状、柱状,其间为显微针状、片状的软锰矿。部分软锰矿与水锰矿还组成皮壳状结构。褐铁矿呈块状,水赤铁矿呈薄片状、板状沿褐铁矿的裂隙作不规则分布。勃姆铝矿呈显微鳞片状;绢云母部分为水云母呈显微叶片状,石英呈碎屑状0.01~O.15mm混杂分布,并往往与氧化锰相对聚集构成同心环状构造。 3矿石化学成分 据l8个样品化学分析结果,矿石化学组分含量为Mn10.18%~40.58%,平均l8.26%;Fe4.20%~l7.10%,平均7.69%;P0.066%~0.37%,平均0.17%;SiO220.99%~55.75%,平均40.92%。铁含量总体较低,①号矿体MnFe平均含量33.67%,②号矿体MnFe平均含量33.69,其中二氧化硅含量较高,有害组分磷含量低。经光谱半定量全分析结果,矿石中Cu、Pb、Zn、Ag、Co、Ni、V、Ti等都很低,无其他可综合利用的金属元素和贵金属元素相伴生。 4矿石类型 矿区矿石自然类型为锰帽型矿床的氧化锰矿石,矿石中主要有用组分为锰矿,MnFe平均含量33.68%,矿石工业类型为Ⅲ品级铁锰矿石。 8.5、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1选矿生产工艺流程 矿区锰矿石主要由块状~碎屑状氧化锰矿、结核状氧化锰矿矿石组成,矿物组分简单,矿石矿物主要由硬锰矿、软锰矿、黝锰矿、水锰矿、褐铁矿、赤铁矿、水赤铁铁矿等,少量的黄铁矿;脉石矿物主要由石英、绢云母部分为水云母、有机炭及微量的高岭石所组成。矿石化学组分含量为Mn10.18%~40.58%,平均l8.26%;Fe4.20%~l7.10%,平均7.69%;P0.066%~0.37%,平均0.17%;SiO220.99%~55.75%,平均40.92%。矿石中除锰元素外,其他如铁、钛、镍、铜、铅、锌等元素都很低。 根据矿区锰矿矿石类型、结构构造、矿物组分和化学组分等特点,矿山以生产单一的锰金属为主。 由于矿石中夹杂有泥土、含铁锰硅质岩碎块等脉石矿物,必须加以处理才能达到工业指标的要求,为此,必须采用水洗重选工艺。在参考同类型氧化锰锰矿工艺流程的基础上,本矿山选矿厂生产工艺流程采用简单的手选洗矿磁选1磁选2的生产流程,年处理贫矿石量0.6万吨。 2矿山生产效率 矿山企业采用该选矿工艺流程建设选厂,通过近几年生产结果,入选贫矿石品位为8%~20%,精矿锰的产率27%~35%,精矿锰的品位25%~30%,选矿回收率85%,由于选矿工艺流程简单,矿山年处理贫矿石量0.6万吨,年产锰净矿4000余吨,选矿效果好,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但选厂尾矿锰含量有2.0%,由于粒度较细,目前难以利用,待条件成熟后再回收利用。 8.6、开采技术条件 8.6.1、水文地质条件 矿区地处地表分水岭斜坡地带,锰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开采时可自然排水,矿床主要含水层为碎屑岩含水层,对矿床直接充水,充水量不大。因此,矿区矿床水文地质类型为裂隙充水矿床,矿床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 8.6.2、工程地质条件 矿区内及周边出露的地层岩性相对简单,主要有震旦系陡山沱组Zd炭质页岩、硅质页岩,南华系黎家坡组Nh1含砾砂岩、震旦系老堡组Z1硅质岩。矿山开采影响最大的是震旦系陡山沱组Zd炭质页岩、硅质页岩,该岩层水平层理和韵律发育,且区域地质构造较发育,受构造、风化影响,岩石破碎,对采矿围岩稳定不利,易产生冒顶、掉块、片邦等工程地质现象,矿山现状和预测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是井巷固岩稳定问题。因此,总的看来,矿山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 8.6.3、环境地质条件 矿区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其地震活动频率和强度低,属地壳相对稳定区,现状地质灾害和不良物理地质现象弱发育,地表水及地下水未受到污染,无热害、地方病史及放射性危害,因此,地质环境质量属中等类型。 综上所述,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地质环境质量中等,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复合问题的中等类型Ⅱ-4。 8.7、矿区开发利用现状 该矿山自2001年开始就断断续续进行过零星的锰矿开采。目前矿山见有9个探、采坑道,其中PDl、PD2、PD3、PD4属采矿平巷坑道;另外有5个民采废坑,最长约30 m,最短的只有6m。由于没有详细的地质资料,开采的坑道通常有一些盲目性,多为见矿采矿。2004年9月起,矿山企业进行了登记与开采,至2006年9月,主要是在PDl、PD2、PD3、PD4等坑道进行平巷岩脉开采其中PD3坑道长度l8 m,其中PDl、PD2平巷开采对象是①号锰矿体,PD3、PD4是开采②号锰矿体,开采高度约l5m,开采方式主要为地下开采,矿石运输为斗车加索道运输。矿山于2006年lO月至2008年7月因为其他原因基本上停采。2008年8月以后,矿山修建了简易公路,主要在PD3和PD3-1坑道进行平巷岩脉开采,开采对象是分别是②号和①号锰矿体,开采高度l2-20m。至2012年9月30日,估算矿山共开采、消耗基础地质储量122b干矿石量2.67万吨,平均品位27.03%。 9、评估实施过程 本项目评估日期为2013年8月29日至2013年10月22日。按照有关规定,本公司组织评估小组对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2013年8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通过抽签确定由我公司进行本项目采矿权评估。我公司组成评估小组,拟定评估工作计划和评估方案。 (2)2013年9月12日至9月14日,本项目评估人员王荣林(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曾慧(评估助理)等人在矿山负责人的统一安排下对矿山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查,查看了矿山有关地质资料和地形地貌等情况,调查走访了该矿周边矿山的生产经营情况,搜集了有关资料,并征询矿山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 (3)2013年9月15日至10月23日,本项目评估小组成员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产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复核评估结果。 (4)2013年10月24日,评估报告书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在遵守评估规范、准则和职业道德的原则下,对报告作必要修改,于2013年10月25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给委托人。 10、评估方法 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其生产企业为小型生产矿山,产品单一、生产初级化,生产技术指标不完整,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评估资料所需资料不齐备,且缺乏类似可比参照物(可类比采矿权),采用可比销售法的条件也不具备。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采矿权的具体特点,参照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以及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 -2008(以下简称价款评估应用指南),本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其计算公式为 P= 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 折现率; t年序号(i1,2,3,n); n计算年限。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11.1、评估指标和参数选取依据 评估指标和参数的取值主要参考广西三江县河村矿区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以下简称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广西三江县河村矿区锰矿开采设计方案(以下简称开采设计)及其审查意见书,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其他资料确定。 (1)对储量核实报告的评述 储量核实报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12年12月编制,该单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10年4月19日颁发的地质勘查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01201011100039,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为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地球物理勘查甲级,地质钻探甲级。有效期至2015年4月18日。依据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等,经对储量核实报告分析,评估人员认为,资源储量估算采用的工业指标,符合规范中一般工业指标的要求;储量估算方法合适;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确定基本合理;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较可靠。储量核实报告符合有关规范要求,通过了主管部门评审备案,可作为评估依据或基础。 (2)对开采设计的评述 开采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2013年3月编制。该公司持有2010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245005433;资质等级冶金行业乙级,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有效期至2015年6月10日。开采设计于2013年3月编制,在有效期限内。矿山开拓、运输方案等基本合理;选择的开采方式、采矿方法、开采顺序等基本可行。开采设计设计方法、内容符合现行规范规定要求,技术、经济参数选取基本合理,反映了当前的社会生产力平均水平,可以作为本次采矿权评估的依据。 11.2、评估技术指标和经济参数 11.2.1、保有资源储量与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三一〇核地质大队2012年12月编制的储量核实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2012年11月底,矿山保有资源储量如下表所示 矿石 类型 资源储量 类别 截止2012年11月底保有资源储量 矿石量 Mn平均品位 氧化锰 矿石 332 5.85 20.12 333 39.37 21.10 小计 45.22 20.97 (2)参与评估的资源储量 该项目为采矿权延续登记、处置价款,经征询委托人意见,不考虑2006年9月30日以来动用未进行价款处置的资源储量及以往已进行价款处置是否有剩余资源储量对本次评估的影响。 故参与评估计算的保有资源储量即为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332333)矿石量45.22万吨。 (3)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根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经济基础储量,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探明的或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全部参与评估计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 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采设计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预可行性研究、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采设计等中未予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用可信度系数调整,可信度系数在0.5-0.8范围中取值,具体取值应按矿床总体地质工作程度、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与其周边探明的或控制的资源储量关系、矿种及矿床勘探类型等确定。 本项目开采设计中设计(333)可信度系数为0.65,评估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333)可信度系数采用0.65进行评估。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该类型资源量的可信度系数) 5.8539.370.6531.44万吨 11.2.2、采矿方案 根据开采设计及其审查意见书,确定本矿山采用平隆+盲斜井开拓矿床,由中段平窿、盲斜井、中段运输平巷和中段沿脉运输巷道、中段回风天井、总回风平巷等井巷工程,构成其开拓运输通风系统。 11.2.3、产品方案 矿山建有选厂,但由于选矿成本过高等原因,矿山开采出来的矿产品未进行选矿,直接销售原矿。本次评估依据开采设计确定产品方案为采出的原锰干矿石(含Mn19.24)。 11.2.4、采选(冶)技术指标 根据开采设计,本矿区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矿石回采率为90,贫化率为8,设计损失量为0万吨。 详见附表二。 11.2.5、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 根据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核实基准日为2012年11月底,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1年5月9日至2013年2月9日。生产规模3.00万t/年,矿山在2012年11月底至2013年2月9日共动用可采储量约为0.46万吨(2123.00(1-8))。 采矿损失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1-采矿回采率) (31.44-0)(1-90%)3.14万吨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损失量-期间动用可采储量 31.44-0-3.14-0.4627.84万吨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为27.84万吨。详见附表二。 11.2.6、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有关规定对延续登记采矿权生产矿山,应根据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规模或批准的矿产资源开采设计确定生产规模。本项目评估根据开采设计及采矿许可证确定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T矿山合理服务年限; Q利用的可采储量; A生产规模; ρ采矿贫化率。 年 经上式计算,确定本项目评估计算年限为10.09年,评估计算期自2013年8月至2023年8月。 11.2.7、产品价格及销售收入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及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矿业权评估中,销售收入计算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小型矿山,可以采用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 采矿权人提供了6张销售发票,销售价格在68~86元/吨之间,评估人员通过调查后认为该价格与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相比偏低,本次评估不予采用。 2013年3月编制的开采设计确定平均品位19.24的氧化锰矿石近三年的市场销售平均价格为290元/t(含税)。评估人员网上查询了锰矿石最近一年的相关报价,广西锰矿石(Mn25)不含税销售价格在400~470元/吨左右。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黑色金属矿产品计价标准锰矿石(原矿)Mn品位为20时,含Mn每增加1,单价增7;品位为22时,含Mn每增加1,单价增9;品位为24时,含Mn每增加1,单价增11;品位为30时,含Mn每增加1,单价增8.9。经计算得出的平均销售价格与开采设计确定的销售价格基本一致,开采设计是2013年3月编制的距评估基准日较近,且该价格是根据近三年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的,可以作为本次评估的依据。因此本次评估确定原锰干矿石(Mn19.24)的销售价格为290元/吨(含税),折合为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47.86元/吨。 正常年份的年销售收入247.86元/吨3.00万吨743.58万元 11.2.8、折现率 根据“国土资源部公告2006年第18号”,凡涉及到国家收取矿业权价款的评估,地质勘查程度为勘探以上的探矿权及(申请)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地质勘查程度为详查以下的探矿权评估折现率取9。该项目为采矿权出让评估,折现率取8。 11.2.9、采矿权权益系数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指导意见的规定,黑色金属矿产(锰矿)原矿的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范围为4.0~5.0。本矿采用平隆+盲斜井开拓,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类、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环境地质条件中等,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复合问题的中等类型Ⅱ-4。总体看,其采矿权权益系数宜在取值范围内取中等偏低值,本评估项目确定采矿权权益系数为4.4。 12、评估假设 本报告所称采矿权评估价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采选技术和经济条件等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在矿山开发收益期内有关价格、成本费用、税率及利率因素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3)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3、评估结果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估算,确定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221.22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壹万贰仟贰佰元整。 14、特别事项说明 14.1、评估结果的有效期 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7月31日。按现行法规规定,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本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本公司对使用本评估结果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14.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 评估报告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采矿权价值的调整事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利率的变动、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等。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之后和本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评估采矿权价值的调整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果。若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资源量等数量发生变化,在实际作价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采矿权价值进行相应调整;当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而对采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采矿权价值。 14.3、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作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人及相关方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委托人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评估报告及附件评估计算过程的说明,报告附表及附件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评估报告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报告复核人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仅供委托人出让采矿权这一评估目的和送交评估主管机关备案审查使用,未经委托人许可,我公司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评估委托人所有。其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且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条件下,根据公开的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若当前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若用于其他评估目的时,该评估结果无效。 16、评估责任人员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17、评估工作人员及报告日 王荣林(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 赵永正(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曾 慧(评估助理) 武汉天地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目 录 一、摘要.1 二、正文 1、矿业权评估机构3 2、评估委托人..3 3、采矿权人..3 4、评估目的4 5、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 6、评估基准日5 7、评估依据5 8、采矿权概况..6 9、评估过程...15 10、评估方法16 11、评估参数的确定17 12、评估假设22 13、评估结果..23 14、特别事项说明23 15、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4 16、评估责任人员25 17、评估工作人员及报告日25 三、附表 附表一、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马冲赵晃锰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 附表二、广西三江县斗江镇河村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