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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 探矿权评估报告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5] 第095号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乙5号楼1112室 电话01084898849 传真01084833775 邮政编码100029 E-mail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3 -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 探矿权评估报告 摘 要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5] 第095号 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项目的全面情况,请阅读本评估报告全文。 评估对象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处置“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中涉及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对拟处置矿业权价款的“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提供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5年7月30日。 评估日期2015年7月24日至8月13日。 评估方法地质要素评序法。 评估主要参数勘查区面积3.58平方千米,位于评估范围内的有效实物工作量为钻探188.65米、坑探12.32米、井探1576.63米,效用系数1.23,调整系数1.42,地区调整系数1.0。 评估结论经评估人员调研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计算确定“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481.1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本评估报告需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备案后使用,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不可用于抵押、担保等其他经济行为,不可用于其它目的。 本评估报告包括若干项评估假设、特别事项说明及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谨请报告使用者认真阅读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颜晓艳 项目负责人吕俊武 报告复核人廖玉芝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 探矿权评估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1 2.评估委托人及探矿权人1 3.评估对象和范围1 4.评估目的2 5.评估基准日2 6.评估依据2 7.评估原则3 8.矿产资源勘查概况4 9.评估实施过程8 10.评估方法8 11.评估指标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9 12.评估假设条件15 13.评估结论15 14.评估基准日后事项说明15 15.特别事项说明15 16.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16 17.评估报告日16 18.评估人员17 第二部分报告附表 附表1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 附表2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钻探工程量重置成本计算表 附表3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坑探工程量重置成本计算表 附表4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井探工程量重置成本计算表 附表5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效用系数评判表 附表6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结果汇总表 第三部分报告附件 附件1 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3 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4 矿业权评估师和评估人员的自述材料 附件5 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5]第5号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附件6 桂规储评字[2015]8号评审意见书 附件7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2014年8月编制的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附件8 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部分报告附图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区④⑤⑧⑩⑪⑫⑬⑭⑮⑰⑱⑲⑳号矿体块储量估算水平投影图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22 -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 探矿权评估报告 中宝信矿评报字[2015]第095号 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探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8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对“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资料收集与评定估算,并对该探矿权国家出资勘查权益在2015年7月30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反映。 现将该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108号千鹤家园乙5号楼1112室 法定代表人颜晓艳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000004583214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06号 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编号NO11020120。 2.评估委托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3.评估对象和范围 3.1评估对象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 3.2评估范围 依据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勘查区面积为3.58平方千米,勘查区范围由如下15个拐点圈定 点号 东经 北纬 1 109.4500 23.3603 2 109.4447 23.3603 3 109.4447 23.3553 4 109.4500 23.3553 5 109.4500 23.3530 6 109.4425 23.3530 7 109.4425 23.3600 8 109.4400 23.3600 9 109.4400 23.3645 10 109.4500 23.3645 11 109.4432 23.3622 12 109.4447 23.3620 13 109.4456 23.3609 14 109.4448 23.3603 15 109.4432 23.3613 4.评估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处置“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中涉及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对拟处置矿业权价款的“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提供参考意见。 5.评估基准日 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5年7月30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值。 选取2015年7月30日作为基准日,一是根据委托方要求,二是考虑该日期距离评估日期较近,便于收集评估资料及进行评估测算。 6.评估依据 6.1 1996年8月29日修正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2 国务院1994年第152号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6.3国务院1998年第240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6.4 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6.5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2000]309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6.6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8]174号文印发的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6.7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1]40号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 6.8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发布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6.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8月发布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6.10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200-2002; 6.11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7年第1号关于发布〈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业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6.12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8年第5号发布的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8月; 6.13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08年第6号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6.14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10年发布的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 6.15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5]第5号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6.16桂规储评字[2015]8号评审意见书; 6.17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2014年8月编制的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6.18评估人员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 7.评估原则 7.1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公正性原则; 7.2 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财务制度的原则; 7.3 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 7.4 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7.5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原则; 7.6 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原则。 8.矿产资源勘查概况 8.1勘查区位置和交通 勘查区位于武宣县东面直距约11千米的三里镇一带,属武宣县三里镇管辖。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944′25″~10945′00″,北纬2335′30″~2336′45″。矿区至三里镇有简易公路相通,三里镇至武宣县有水泥路相通,矿区南面8千米有黔江通过,水路上通柳州、下达梧州,水陆交通较为便利。 勘查区地处大瑶山山脉南西段,地形属低山、丘陵区,北西、南西段地形陡峻。区内属亚热带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农产品有金龙茶、红薯、木薯、花生、甘蔗等经济作物。木材有松木、杉木等。当地居民主要为汉族,从事农业为主,劳动力充足。 8.2地质工作概况 1957~1959年,广西石油普查队在本区开展了较系统的1∶20万地质测量,编制有来宾幅1∶20万地质图说明书。 1959年11月~1960年2月,由广西272队进行锰矿勘查并提交勘查报告,该报告经区储委审查,认为储量不可靠,应进行补充勘查。 1961年9月~1962年7月,由广西273队又一次工作,共计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井探4357米,岩心钻探561米,共获得净矿石表内储量C1+C2级共10.6万吨,其中电池锰97010吨, C1级30070吨,C2级66940吨;化工锰8990吨C0级,并于1969年提交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区富氧化锰评价报告,区冶金局于1972年12月组织冶金设计院、勘探公司等部门共同审查后,同意提交的地质报告,批复文号为区革冶生字73第20号。 2014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按技术规范绘制了勘查区的综合地质图、储量估算图等图件,制作了核实矿区资源储量汇总表等附表,编写了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锰矿保有资源量333矿石量为13897吨。2015年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以桂规储评字[2015]8号评审通过该报告。 8.3勘查区地质概况 8.3.1地层 勘查区地层自上至下依次为 8.3.1.1第四系 河流冲积层分布于思罗河和三里河及其两岸,由砂岩砾石和亚粘土或砂质粘土组成。 堆积碎屑层分布于大排岭、老虎山、羊岭等地以及各冲沟中。主要由各种硅质岩,风化碎块和燧石玉髓组成。多具次陵角,厚度数至4.0米,为该区含矿层之一。 黄色粘土层分布于下石炭系鹿寨组以上各组风化壳上,黄褐色或黄略带暗红色,稍含碎屑。有时上部夹灰白色层,并在灰白色粘土之上局部地段如老山有厚约一米的褐色泥炭层,其中残存有植物枝干和果实,该层厚度数米至30米,为该区主要含矿层之一。 棕黑色粘土层分布与黄色粘土层相当,并与之逐渐过渡,棕黑或棕褐色,碎屑含量较少。总厚度数米至4.0米,为该区主要含矿层之一。 风化基岩产状、层理构造基本保存,只是由于硅、铝等组份以外的各组份全遭淋溶而变为疏松状。厚度不定,就鹿寨组出露范围而言,一般东部较厚西部较薄,厚度达80米以上,局部含矿。 8.3.1.2石炭系 由西向东依次为 上统大埔组为白或灰白色晶质白云岩或白云质灰岩,块状构造。 下统鹿寨组分两段 上段是该矿区的主要含矿层,该区矿体主要产于该层的风化壳中,厚约300米。由浅灰至深灰色的硅质灰岩、泥质灰岩和泥灰岩组成,偶夹黑色燧石薄层,层间局部发现游离碳质,单层厚十多厘米至30厘米。通常为隐晶质,偶见黄铁矿晶粒。富含海百合基化石,同时发现大长身具、笛管珊瑚、刺毛珊瑚等化石。 下段厚约200米,为硅质灰岩和燧石层,深灰黑色,质地较坚硬。单层厚一般数厘米,自上往下一般硅质增高而单层减薄。含较小的海百合基化石,并在顶部发现一杖三带型珊瑚化石。 8.3.1.3上泥盆统五指山组 分布于东部边缘地带,为扁豆状灰岩层,含白色球状玉髓,其顶底部为硅质页岩。 8.3.2构造 勘查区为大瑶山背斜西翼的一部分,岩层基本向西北倾斜,次级褶皱发育,使岩层普遍呈波状起伏,随之小断层和节理亦较发育。此为次生成矿的一个有利条件。 8.3.3矿体特征 8.3.3.1分布与规模 矿体大致沿下石炭系鹿寨组风化壳出露,露头从东南向西北分布于东南区的龙宫岭、钟家坟、鸟石岭矿体均已采残,西北区的白坟岭、大排岭、老虎山、羊岭、双岭坳等地。单个矿体规模一般较小,其面积为0.002~0.03平方公里左右,净矿储量数百至一两千吨,其中大排岭矿体面积为0.06平方公里,净矿储量占总储量50,老虎山矿体面积为0.04平方公里,净矿储量占总储量30。 8.3.3.2形态与埋藏深度 该区矿体呈层状或似层状,产状与地面坡度基本一致,受含锰层的出露和地貌形态的控制;一般厚2~4米,且变化不大,最大厚达10米以上。锰矿石呈单块分离存在,次棱角或浑圆状,在同一揭露面常见矿石块度大小相差悬殊,小的数毫米,而大的数十厘米,甚至大于1米,重达数吨。埋藏深度一般十多米至30米,有的达40米以下。 8.3.3.3含矿率及品位 含矿率变化大,不均匀,不稳定,一般100~500 千克/立方米;个别地段较富集,达300~500千克/立方米,二氧化锰65~80,铁3~7。 8.3.3.4矿石特征 1矿物组分以软锰矿、硬锰矿为主,混杂有少量褐铁矿。 2结构构造一般为稳晶质结构,块状构造,其次是多孔状构造和由锰矿物之间或铁锰矿物之间构成的平行条带状构造。优质锰粒被贫质锰胶结的粒状胶结结构。少见的有晶质结构和环状构造。小块矿石体重一般4左右。 3放电性能连续放电由600~1090分钟,间歇放电由770~1270分钟。 8.3.3.5矿床成因 矿层的形成与地层、岩性、气候、地下水位等条件关系十分密切。早在古石炭世时该地区就处在浅海区域.古地理沉积环境为陆棚边缘盆地相,主要的岩石为硅质岩、泥质灰岩等。由于地处的海水相对较深,从而导致水流循环不畅,水动力条件差,水介质偏碱性,水中富含炭质、硫化氛的稳定的还原性沉积环境,从而形成武宜县的含锰灰岩夹含有锰硅质岩,后经过地壳变动、海陆变迁的彭响,再加上武宣县的亚热带气候,天气炎热多雨,风化作用比较强烈等,使下石炭岩层遭受自然风化、切割、剥蚀,含锰硅质岩和含锰灰岩经白然和物理的诚化淋积,形成似层状氧化锰矿床,而处于区域地表的大多数矿石一般形成堆积型氧化锰矿体。 8.3.3.6矿体赋存与富集规律 锰矿的形成是由于在风化过程中主要是鹿寨组层原岩中锰质淋溶,并在风化壳内分配时独立聚集的结果。而这种优质锰矿的单独聚集随着地史的演进而减,并逐渐代之以贫质锰的形成。因此对于粘土类型优质锰矿,其赋存与富集的最大可能是在大埔组层的较古老的风化壳,如老虎山、大排岭等。碎屑类型矿床是粘土类型机械破坏后重新聚集的结果。其聚集富集直接受粘土类型矿床与地形支配。其富集的有利条件是 1作为矿源的矿体较富,则堆积矿床也较富。 2距离被破坏的矿体较近。 3狭窄堆积地带。 4开阔堆积低地的近源边缘。 8.4勘查区开发利用现状 勘查区位于武宣县东面直距约11千米的三里镇一带,属武宣县三里镇管辖。矿区至三里镇有简易公路相通,三里镇至武宣县有水泥路相通,矿区南面8千米有黔江通过,水路上通柳州、下达梧州,水陆交通较为便利。勘查区勘查范围内的地形形态没有发生改变,经济林发育,无采矿现象。 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处置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中涉及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价款。 9.评估实施过程 9.1 2015年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公开抽签方式选择,确定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评估;我公司组成评估专家小组,了解待评估探矿权的情况,收集相关资料。 9.2 2015年7月25日至8月11日,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分析、归纳资料,确定评估方案,选取评估参数,进行探矿权评估。 9.3 2015年8月12日,提出评估报告初稿并经公司内部三级复核。 9.4 2015年8月13日,向委托方提交评估报告。 10.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将该区的勘查程度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铁、锰、铬矿地质勘查规范标准进行了对比分析认为勘查区内进行了钻探、坑探、井探等工作。大致查明了勘查区地质、矿石质量特征;大致查明了矿区矿体规模、形态与埋藏深度、矿床成因与矿体富集规律;估算了矿石资源量。其已有资料中的地质矿产信息基本可满足评判价值指数的需要,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8月,确定本次评估采用地质要素评序法。 地质要素评序法的基本思路是,根据勘查区的具体资料,对影响探矿权价值的7个基本地质要素进行价值指数评判,并用其结果对勘查投入的“效用价值”即基础成本进行修正,进而得出该探矿权的价值,从而客观、公正地反映出该勘查区找矿价值及成矿前景。 地质要素评序法的计算公式 式中P探矿权评估价值; PC 基础成本; Ui 各类地质勘查技术方法完成的实物工作量; Pi 各类地质勘查实物工作对应的现行价格和费用标准; ε 岩矿测试、其他地质工作含综合研究及编写报告、工地建筑等间接费用的分摊系数; F 效用系数; F =f1f2 f1 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 f2 勘查工作加权平均质量系数; i 各实物工作量序号i1,2,3,n; n勘查实物工作量项数。 α j 第j个地质要素的价值指数j=1,2,,m; α 调整系数价值指数的乘积,α=α1α2α3αm; m 地质要素的个数。 11.评估指标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此次评估主要依据桂规储评字[2015]8号评审意见书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2014年8月编制的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等确定。 11.1有关、有效实物工作量确定的原则 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8月、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等相关要求,根据以往地质工作所完成的实物工作量,结合本项目勘查区勘查矿种的实际情况,凡符合下述确定原则的,均确定为有关、有效实物工作量。 1凡以锰矿石为目标矿种部署施工的探矿工程,均为有关实物工作量。 2凡属于评估范围内的地形地质测量等实物工作量,均为有关实物工作量,而大于勘查区面积的实物工作量均为无关工作量。 3以往公益性地质工作不作为有关的实物工作量,不参加重置成本计算。 4在地质报告或有关正式资料中,由于质量等问题已被确定为报废工作量或不予利用工作量的,或者虽然在地质报告上有记载,有关图件上能见到工程位置,但没有原始资料数据可以说明该工程工作量及其质量状况的,不作为有效工作量,不参加重置成本计算。 5凡属于踏勘、矿点检查、各类样品岩矿试验、鉴定费用、资料综合整理、报告编写等工作量,已计入“间接费用重置成本”,不另计算。 11.2实物工作量现行价格 本次评估实物工作量的现行价格标准,以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中的数额为标准,若预算标准中暂缺的内容,参考行业标准。 勘查区坐标为东经10944′00″~10945′00″,北纬2335′30″~2336′45″,对应地区调整系数图册中广西其他地区,地区调整系数为1.0,故本次评估地区调整系数取1.0。 11.3基础成本的计算 基础成本是指经效用系数修正后的重置成本。 11.3.1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等于直接工作重置成本与间接费用重置成本之和。直接工作重置成本是经核实后的实物工作量乘以相应的现行价格求得。 根据上述原则,评估人员对该评估范围内以往的地质工作进行了调查,本次评估勘查区范围内涉及的地质工作成果资料主要有一份,该区19世纪50年代曾进行过区域地质工作,根据有关有效工作量确定原则第三条,区域性工作不计入有关有效工作量中。19611962年,完成井探4357米,岩心钻探561米。2014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六地质队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对占用国家出资投入工作量进行了分割,并于2014年8月提交了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本次评估将位于评估范围内的工作量,计入有关、有效工作量中。 11.3.1.1直接工作量的确定 经评估人员核实,探矿权评估范围内有关、有效的实物工作量主要有钻探、坑探、井探等。 1钻探 根据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勘查区内共施工钻孔9个,累计孔深188.65米。经核实,钻孔全部位于评估范围内,钻孔主要穿过硅质灰岩、泥质灰岩和泥灰岩,岩石级别为Ⅲ级。 2坑探 根据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勘查区内施工坑探一个,工作量为12.32米。经核实,全部位于评估范围内,岩石级别为Ⅲ级。 3井探 根据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勘查区内共施工56个浅井,总工作量为1576.63米,平均每个浅井深度为28.15米。经核实,全部位于评估范围内,岩石分级Ⅲ级,故地层分类属于风化岩层。 11.3.1.2取价标准 钻探对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中钻探预算标准,勘查区底层30米内主要为黄色粘土层,岩石级别为Ⅲ级;孔深0200米,岩石级别ⅠⅢ级的钻探预算标准为415.00元/米;项目年度工作量>500米、≤800米时,按该标准提高5,本次评估年度年度工作量调整系数取1.05。 坑探对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中坑探预算标准,深度0100米,岩石级别为Ⅲ级的坑探预算标准为638.00元/米。 井探对照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中井探预算标准,深度030米,地层分类为风化岩层的井探预算标准为1287.00元/米。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直接工作重置成本为211.92万元,计算过程详见附表24。 11.3.1.3间接费用重置成本 间接费用重置成本是由直接工作重置成本乘以“间接费用”分摊系数,“间接费用”分摊系数为30。 经计算,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间接费用重置成本为63.58万元。 11.3.1.4重置成本 经计算,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重置成本为275.50万元。 11.3.2效用系数的确定 11.3.2.1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f1 勘查区内进行了钻探、坑探、井探等工作,基本查明了该区地质构造特征、矿体特征及成矿规律;总体工作方法选用得当,工程布置基本合理,符合有关勘查规范要求。综上,勘查工作布置合理性系数取1.00。 11.3.2.2 加权平均质量系数f2 钻探区内累计施工钻孔9个,所有钻孔均符合规范要求。简易水文观测次数合乎要求。钻孔施工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地质目的,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其质量系数取1.30。 坑探区内施工坑探一个,编录按有关要求进行。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其质量系数取1.10。 井探区内施工的勘探浅井质量较好,获得的地质矿产信息较多,对后续勘查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其质量系数取1.30。 间接费用区内施工的钻探、坑探、浅井等工作均进行了相关的编录、采样、分析测试等工作,样品代表性较强,样品加工、测试均符合规范要求。地质报告内容齐全,章节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地质编录、样品加工分析测试、报告编制等工作质量较好,对后续勘查工作指导意义有一定指导意义。质量系数取1.00。 根据上述对各项地勘实物工作量质量系数的赋值,可计算得加权平均质量系数为1.23详见附表5。 11.3.2.3效用系数F F =f1f2 =1.001.23 =1.23 11.4 基础成本Pc 将上述参数指标代入基础成本的计算公式进行运算,求得基础成本数值,为338.87万元详见附表1。 11.5价值指数的评判 1 价值指数的专家评判过程 专家组成本公司聘请了五名熟悉该勘查地区成矿规律、矿产资源类型、勘查技术规范、勘查方案设计和施工,且实践经验丰富的具有地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地质、采矿、经济专家作为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的专家。 五位专家均具有丰富的野外实际工作经验,熟知目标矿种的成矿规律、勘查技术规范,能够胜任本探矿权评估项目的地质要素价值指数评判工作。 专家评分过程评估小组召集参与价值指数评判的专家,由评估人员讲解了探矿权评估的有关知识、地质要素评序法价值指数的赋值规则及注意事项,介绍了本评估项目探矿权勘查区的基本情况及评估目的。 五位专家经认真阅读研究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相关资料。各专家独自按地质要素分类价值指数表和评判表的要求,公正、客观地评判赋值。 2价值指数专家评判及评估人员的评述 评估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分析研究了五位专家对七类地质要素及其价值指数的评判赋值,专家赋值和评估人员的评判如下 区域成矿地质条件显示区域内成矿条件较好,工业类型好。五位专家均赋值在三级,分别为1.05、1.05、1.08、1.02、1.03。评估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评估取值为五位专家赋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该价值指数的评估取值为1.05。 找矿标志显示含锰地层附近的地形有利于矿体的形成和富集,区内找矿标志显著。五位专家赋值在三级,分别为1.02、1.10、1.12、1.05、1.05。评估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评估取值为五位专家赋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该价值指数的评估取值为1.07。 矿化强度及蕴藏规模显示勘查区内累计探明333锰矿石量1.4534万吨,资源量估计达到小型矿床规模标准上限的1/2以下。五位专家赋值在二级,分别为1.05、1.10、1.15、1.05、1.06。评估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评估取值为五位专家赋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该价值指数的评估取值为1.08。 矿石质量及选矿或加工技术性能显示矿石以软锰矿、硬锰矿为主,质量较好,加工性能好。五位专家赋值均在三级,分别为1.06、1.15、1.15、1.05、1.10。评估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合理,均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评估取值为五位专家赋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该价值指数的评估取值为1.10。 开采技术条件显示矿体埋藏浅,水工环地质条件简单。五位专家赋值均在三级,分别为1.05、1.05、1.02、1.05、1.05。评估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合理,均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评估取值为五位专家赋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该价值指数的评估取值为1.04。 矿产品市场及矿业权市场条件显示该区目标矿种矿产品市场供小于求,待评估探矿权所在地区矿业活动活跃,矿业权交易活动频繁。五位专家赋值均在三级,分别为1.01、1.01、1.05、1.02、1.01。评估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合理,较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评估取值为五位专家赋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该价值指数的评估取值为1.02。 基础设施条件显示勘查区目标矿种要求的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具备。五位专家赋值均在二级,均为1.00。评估人员认为五位专家的评判赋值基本合理,客观的反映了实际情况,评估取值为五位专家赋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该价值指数的评估取值为1.00。 根据 5位专家的评判,该探矿权价值指数综合评判值如下表 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价值指数评判表 地质要素 价值指数平均值 Ⅰ.区域成矿地质条件显示 1.05 Ⅱ.找矿标志显示 1.07 Ⅲ.矿化强度及蕴藏规模显示 1.08 Ⅳ.矿石质量及选矿或加工技术性能显示 1.10 Ⅴ.开采技术条件显示 1.04 Ⅵ.矿产品及矿业权市场条件显示 1.02 Ⅶ.基础设施条件显示 1.00 11.6 调整系数的确定 评估人员汇总、计算专家评判的各类价值指数平均值,并根据所掌握的地质资料情况,对专家们的评判赋值进行了审核、分析。对专家评判依据充分、结果合理的,予以采纳;反之,若专家们的评判依据不足、结果不合理的,则由评估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范围不超过20,最终取值以评估人员调整后的数值为准,即 a =aⅠaⅡaⅢaⅣaⅤaⅥaⅦ =1.051.071.081.101.041.021.00 =1.42 11.7探矿权评估价值计算 P =Pca =338.87 1.42 =481.19 万元 12.评估假设条件 12.1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12.2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3.评估结论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委托评估的探矿权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和核实、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过科学的评定估算,确定“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评估价值为481.19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壹万壹仟玖佰元整。 14.评估基准日后事项说明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影响委托评估探矿权价值的期后事项,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等。评估基准日后出具评估报告日期之前未发生影响委估探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在评估报告出具日期之后和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委估探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报告。评估委托人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探矿权评估价值。 15.特别事项说明 15.1本次评估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15.2评估委托人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5.3本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附表、附件构成本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本评估报告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15.5由于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无钻孔施工方法和质量描述等资料,无法核实钻孔开孔角度,本次评估按照一般条件钻孔开孔角度按照90进行计算。 15.6由于广西武宣县三里锰矿西区详查探矿权内国家出资查明矿产地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中无坑探、浅井施工方法和质量描述等资料,本次评估坑探按照一般条件断面小于3.6平方千米、浅井地层分类按风化岩层进行计算。 16.矿业权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6.1本评估报告需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备案后使用,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16.2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不可用于抵押、担保等其他经济行为。 16.3本评估报告仅供评估委托人了解评估的有关事宜并报送评估管理机关或其授权的单位审查评估报告和检查评估工作之用。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评估报告是评估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16.4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归评估委托人所有。 16.5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项目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16.6本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7.评估报告日 本次评估报告日为2015年8月13日。 18.评估人员 法定代表人颜晓艳 项目负责人吕俊武 报告复核人廖玉芝 工作人员任 萌 北京中宝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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