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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蓝雁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方县普底乡金象煤矿 矿业权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贵州蓝雁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方县普底乡金象煤矿矿业权价款计算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函〔2016〕4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日。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价款计算书(附件一)、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贵州蓝雁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0〕9号),该矿山由大方县普底乡金象煤矿、大方县长石镇长石煤矿、大方县普底乡华诚煤矿及长顺县改尧镇毛栗坡煤矿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的范围含原大方县金象煤矿与大方县华诚煤矿范围,大方县长石煤矿、长顺县毛栗坡煤矿属关闭置换指标,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不予考虑,待企业主体完成全部煤矿工作后,申请资源置换时再行处置。 兼并重组前大方县金象煤矿最近一次价款于2015年申请处置,并经黔国土资储资函〔2015〕232号批复,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13〕188号,备案的总资源储量203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955万吨,计算处置的资源储量为1107.609万吨(2038万吨10年/18.4年≈1107.609万吨),还有930.391万吨煤炭资源价款未处置。计算矿业权价款2152.427万元(0.8元/吨532万吨3元/吨575.609万吨2152.427万元)(办文编号001-19-201500588);已缴纳。 兼并重组前大方县华诚煤矿最近一次价款于2008年办理采矿权整合延续时处置的,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257号,备案的总资源储量715万吨,保有资源储量640万吨。计算矿业权价款726.4万元[(0.8元/吨372万吨297.6万元)(1.6元/吨268万吨428.8万元)726.4万元](办文编号001-08-20082814);已缴清。 综上,贵州蓝雁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方县普底乡金象煤矿兼并重组前处置矿业权价款的总资源储量合计1822.609万吨(1107.609万吨715万吨1822.609万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的规定,现大方县金象煤矿申请进行矿业权价款处置。根据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的函及专家评审意见书(黔自然资储备字〔2021〕59号),截止2020年12月30日,大方县金象煤矿矿区范围内煤炭总资源储量773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7498万吨,先期开采地段保有资源储量3587万吨,煤类为无烟煤,估算煤层气资源量7.26亿立方米。矿业权人已承诺,本次申请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时未提供三合一方案,按本次备案的总资源储量处置矿业权价款,待三合一方案编制完成后,不再重新计算矿业权价款。 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利用拟动用煤炭总资源储量扣除原两矿已处置过价款的煤炭总资源储量后为5916.391万吨(7739万吨-1822.609万吨5916.391万吨),该矿山应缴纳煤矿矿业权价款17749.173万元(3元/吨5916.391万吨17749.173万元)。 煤层气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本次暂未计算,待国家出台相关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之后再行计算。 四、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 附件1.矿业权价款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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