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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泰昌安能源 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巴铃镇百卡 煤矿矿业权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贵州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巴铃镇百卡煤矿矿业权价款计算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函〔2016〕4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0日。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价款计算书(附件一)、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主体企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117号)批复,该矿山由兴仁县国营百卡煤矿与兴仁县巴铃镇琰林煤矿及天柱县邦洞镇永安联营煤矿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的范围含原兴仁县国营百卡煤矿与兴仁县巴铃镇琰林煤矿范围,天柱县邦洞镇永安联营煤矿属关闭置换指标,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不予考虑,待企业主体完成全部煤矿工作后,申请资源置换时再行处置。 兼并重组前原兴仁县国营百卡煤矿最近一次价款是2007年办理采矿权变更时处置的,根据黔西南州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州国土资备〔2006〕17号,备案煤炭总资源储量36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43万吨,计算矿业权价款274.4万元(0.8元/吨343万吨274.4万元)(办文编号001-08-20075515);已缴清。 兼并重组前原兴仁县巴铃镇琰林煤矿最近一次价款是2008年办理民用煤时处置的,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8〕524号,备案煤炭总资源储量1055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050万吨,计算矿业权价款840万元(0.8元/吨1050万吨840万元)(办文编号001-08-20087586);已缴清。 综上,贵州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兴仁县巴铃镇百卡煤矿兼并重组前原两矿总资源储量合计1423万吨(368万吨1055万吨1423万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的规定,现兴仁县百卡煤矿申请进行矿业权价款处置。根据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及专家评审意见书(黔国土资储备字〔2018〕105号),截止2018年1月30日,兴仁县百卡煤矿矿区范围内煤炭总资源储量1124.22万吨,保有资源储量905.78万吨,先期开采地段保有资源储量283万吨,煤类为气肥煤,煤层气含量未达算量下限标准,未估算煤层气资源量。根据关于专审查意见备案的函,该矿山服务年限13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号)中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该矿山为小型矿山。 本次备案的总资源储量较兼并重组前两矿处置矿业权价款备案的总资源储量少,该矿山本次不再处置矿业权价款。 四、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 附件1.矿业权价款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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