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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 矿业权价款计算结果公示 经我厅委托,贵州省自然资源勘测规划研究院已完成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矿业权价款计算工作。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储函〔2016〕47号,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 二、公示内容 矿业权价款计算书(附件一)、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附件二)。 三、计算结果 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于2021年申请计算矿业权价款,并经黔自然资函〔2021〕449号批复备案。 2021年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委托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地质勘察研究院对其补充勘探报告进行商业评审,补充勘探的范围即原矿区范围(4.9881平方公里)。 2021年同意其设立子公司,采矿权人变更为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名称变更为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 2022年根据贵州省发改委批复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金沙东部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22〕367号),原则同意规划建设露天煤矿。 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46号),该矿山由金沙县渝南煤矿与金沙县沙土镇毛栗山煤矿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矿区范围含原两矿范围。 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优化重组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22〕1号),保留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关闭贵州齐鲁能源有限公司平塘县牙舟煤矿(含配对关闭平塘县吉荣煤矿),平塘县牙舟煤矿(含配对关闭平塘县吉荣煤矿)属关闭置换指标,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不予考虑,待企业主体完成全部煤矿工作后,申请资源置换时再行处置。 贵州省金沙县兴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承诺本次价款按其补充勘探的原矿区范围(4.9881平方公里)计算并缴纳。 兼并重组前原金沙县渝南煤矿最近一次价款是2008年办理采矿权整合延续时处置的。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8〕658号,原金沙县渝南煤矿矿权范围内备案煤炭总资源储量478万吨,亦为保有资源储量。价款处置具体情况,矿山应缴纳采矿权价款504万元[(0.8元/吨326万吨260.8万元)(1.6元/吨152万吨243.2万元)504万元](办文编号001-08-20085620);已缴清。 兼并重组前原金沙县毛栗山煤矿最近一次价款是2008年办理采矿权扩能扩界时处置的。根据黔国土资储备字〔2007〕539号,原金沙县毛栗山煤矿矿权范围内备案煤炭总资源储量511万吨,保有资源储量456万吨。价款处置具体情况,矿山应缴纳采矿权价款552.8万元[(0.8元/吨221万吨176.8万元)(1.6元/吨235万吨376万元)552.8万元](办文编号001-08-20081705);;已缴清。 综上,金沙县沙土镇渝南煤矿兼并重组前原两矿总资源储量合计989万吨(478万吨511万吨989万吨)。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促进煤炭行业平稳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22号)的规定,现金沙县渝南煤矿补充勘探后重新申请矿业权价款处置,原黔自然资函〔2021〕449号作废。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地质勘察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意见书及专家评审意见书(贵煤地勘院储审字〔2021〕59号),截止2021年7月31日,金沙县渝南煤矿矿区范围内煤炭总资源储量2672.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2191万吨,先期开采地段保有资源储量1057.8万吨,煤类为无烟煤,补充勘探后,煤层气未达算量标准,未估算煤层气资源量。矿业权人已承诺,本次申请处置矿业权出让收益时未提供三合一方案,按本次备案的总资源储量处置矿业权价款,待三合一方案编制完成后,不再重新计算矿业权价款。 本次矿业权价款处置利用拟动用煤炭总资源储量扣除原两矿已处置过价款备案的煤炭总资源储量后为1683.7万吨(2672.7万吨-989万吨1683.7万吨)。该矿山本次计算矿业权价款为5051.1万元(3元/吨1683.7万吨5051.1万元)。 四、其它 公示期若对计算结果有异议的,请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三),并以正式文件报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政务窗口(地址贵阳市遵义路原展览馆贵州省电子政务中心),咨询电话085186815013(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省政府大院5号楼427办公室)。 附件1.矿业权价款计算书 2.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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