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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沂市马陵山地区地热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山连山矿权评报字[2014]047 号 评估对象江苏省新沂市马陵山地区地热普查探矿权。 探矿权出让人及评估委托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因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拟有偿处置江苏省新沂市马陵山地区地热普查探矿权价款之事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对江苏省新沂市马陵山地区地热普查探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出让探矿权、处置探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4 年7 月31 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评估区面积5.15km2;已达勘查程度勘探;设计井深2002 米,允许开采量411 米3/天,出水温度4952℃;产品方案为洗浴用地热水;地热水取水量13.56 万米3/年,地热水产品产量(使用量)12.88 万米3/年。评估计算服务年限20 年,评估计算年限20.83 年;产品方案洗浴用地热水;产品不含税价28 元/米3;固定资产投资497.60万元;单位(取水量)总成本费用7.82 元/米3,单位(取水量)经营成本5.74 元/米3;折现率8。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江苏省新沂市马陵山地区地热普查探矿权(评估计算服务年限20 年、年地热水取水量13.56 万米3)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436.38 万元,大写壹仟肆佰叁拾陆万叁仟捌佰元整。根据地热勘查过程中国家出资占全部勘查出资的比例10.47,分割计算出探矿权价款为150.37 万元,大写壹佰伍拾万叁仟柒佰元。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如需查阅全文,请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6599706。” 附 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公示报告名称 意见人姓名或 意见单位名称 * 工作单位 * 详细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 现从事工作 * 专业教育背景 与公示报告相应 矿业权的关系 * 对报告的具体意见,请诸条列述,准确表达(详细内容可另附页) 1、 2、 3、 上述意见的依据,请诸项列述,准确表达(需逐件附文字材料) 1、 2、 3、 声明 上述意见不存在恶意,本人对可能的后果负责。 意见人个人签名 意见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下列矿业权已完成合规性审查,现予公示。 1、发表公众意见时段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 2、本意见表书面寄送有效。标记*的意见人信息未填写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3、公众意见反馈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邮编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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