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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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蓬莱市方家沟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 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青衡矿评报字[2020]第072号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F d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8号2层201-205 联系电话0532-82679089 0531-6992069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2-82679089 0531-69920698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 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 青衡矿评报字[2020]第072号 评估对象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 评估委托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评估机构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拟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出让收益底价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 评估方法单位面积倍数法 评估参数 本项目评估探矿权拟出让探矿权面积为4.89km2;经调查确定的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为11万元/km2。 评估结论本公司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及查阅原始资料基础上,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估算,确定“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 于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评估价值为53.79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 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第二批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0]20号),地热空白区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10万元/平方公里。经计算,该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48.90万元。本次评估计算的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高于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第二批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0]20号)计算的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如果使用本评估结果的时间超过评估有效期,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法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刘宝周 项目负责人曲永利 矿业权评估师刘辉 矿业权评估师曲永利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1-69920698 目 录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1 1、评估委托方1 2、 矿业权评估机构1 3、 评估对象和范围1 4、评估对象的历史沿革和评估史2 5、评估目的2 6、评估基准日2 7、评估原则2 8、评估依据2 9、评估过程4 10、探矿权概况5 10.1 位置交通、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5 10.2地质勘查工作6 10.3区域地热地质条件7 10.4 区内地热地质条件8 10.5 地热资源特征9 10.6地热类型确定9 11、评估方法的确定10 12、评估指标与参数10 15、有关问题的说明12 16、评估报告日14 17、评估责任人14 18、评估工作人员14 附表 附表1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计算表; 附件 1、关于探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2、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踏勘工作小结评审意见书; 3、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踏勘工作小结(2020.06)复印件; 4、评估委托书; 5、评估机构承诺函; 6、矿业权评估师胜任能力表; 7、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II 联系电话0531-69920698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 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青岛衡元德矿评报字[2020]第072号 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委托,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成探矿权评估项目组,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探矿权评估方法,对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2020年8月31日的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现将本次探矿权评估的详细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委托方 评估委托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 矿业权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济南市经四纬十二卢浮商务中心D2写字楼301室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18号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79751776XN 法定代表人刘宝周 电话0531-69920698济南 0532-82679089青岛 3、 评估对象和范围 3.1评估对象 根据矿业权评估委托书,本次评估对象为“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 3.2评估范围 根据 “赣自然资办函[2019]223号”,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拟对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进行公开出让,探矿权勘查面积为4.89km2。勘查范围由8个坐标拐点圈定,拐点坐标详见表3-1。 表3-1 探矿权拐点坐标一览表(国家2000坐标系) 拐点编号 地理坐标 拐点编号 地理坐标 东经 北纬 东经 北纬 1 11502′02″ 2453′15″ 5 11503′17″ 2454′15″ 2 11502′02″ 2454′45″ 6 11503′17″ 2453′42″ 3 11503′02″ 2454′45″ 7 11502′53″ 2453′42″ 4 11503′02″ 2454′15″ 8 11502′53″ 2453′15″ 面积4.89km2 2020年4月~2020年6月,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对上述拟出让的探矿权范围内开展了预查工作,通过预查工作,预测了成矿区的大概范围。 预查报告工作范围与委托评估范围一致,周边无其他矿业权设置,该探矿权权属无争议。 4、评估对象的历史沿革和评估史 该探矿权为新设矿权,以往未进行过评估。 5、评估目的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拟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需对该探矿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出让收益底价参考意见。 6、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8月31日。该基准日是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同委托方协商确定的,报告中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7、评估原则 探矿权资产评估除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外,根据探矿权的特殊性,还遵循如下原则 7.1、探矿权和有价值的地质勘查资料及矿产资源相依托的原则; 7.2、遵循地质科学和地质客观规律的原则; 7.3、遵守地质勘探规范的原则。 8、评估依据 评估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行业规范依据、经济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专业资料依据。 8.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8.29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第46号主席令); 3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81号); 4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 240号令); 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 年第242 号令; 6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09号; 7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8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9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 10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 11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12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办字[2018]1号); 13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018年7月18日发布); 14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号); 15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0]20号); 16 国土资源部公告发布的矿业权评估指南; 17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年8月); 18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19关于发布的公告(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3号)。 20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2010); 21供水水文地质勘查规范(GB50027-2001)。 8.2经济行为依据 1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评估委托书; 2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拟公开出让江西省德兴市朱家湾瓷土矿详查等7个探矿权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函[2019]223号。 8.3矿业权权属依据 1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踏勘工作小结评审意见书; 2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踏勘工作小结(2020.06); 3 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9、评估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按照评估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接受委托阶段2020年9月9日,我公司参加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抽签活动,并中签成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我公司接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明确了此次评估业务基本事项,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收集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尽职调查阶段2020年9月10日~12日,本公司评估师刘辉对该探矿权进行了实地勘查,对纳入评估范围内的矿业权进行了产权核实,查阅有关材料,征询、了解、核实矿床地质勘查等基本情况,指导评估委托方准备与评估有关的资料,现场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地质资料等;对矿区范围内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核实。 评定估算阶段2020年9月13~16日,我公司人员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合理选取评估参数,并聘请有相关矿种勘查经历、熟悉相关地质勘查技术的高级地质工程师作为专家参与本次评估工作。 出具报告阶段2020年9月17日~20日,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评估报告,向评估委托人提交评估报告初稿、交换评估初步结果意见,在遵守评估规范、指南和职业道德原则下,认真对待评估委托人提出的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完成公司内部审核,于9月20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10、探矿权概况 10.1 位置交通、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隶属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岭北镇,岭北镇位于定南县城北13公里处,有小定公路由定南可直达。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定南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最南端,东邻安远县、寻乌县,西连龙南县,北靠信丰县,南接广东省龙川县、和平县。京九铁路、赣粤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在县城设有客运站和货运站,详见交通位置图。 图1 矿区交通位置图 定南县属东亚季风气候区,境内气候温和,据县站实测资料历年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5.3℃,平均气温18.8℃,平均相对湿度80,最小相对湿度12,平均干燥指数为0.54。冬季河流无冰冻现象,无霜期293天,定南县以西高东高,北高南低的地形形态,构成以县城为中心,西部以岿美山,东部大山垇岽,鸡龙嶂山及北部神仙岭三面被山环抱的良好气候条件,县境内气候有岭北、岭南之分,以神仙岭以北构成岭北气候,以南构成岭南气候,岭北平均气温比岭南低1~2℃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587.3mm,4~6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31.9,11月以后至次年3月约占全年降雨量的22.1,最大年(1975年)降雨量2137.1mm,最小年(1963年)降雨量916.44mm;年变率为2.33倍,多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61天左右。 区内地形地貌主要可以划分为2个地貌单元 ① 侵蚀构造中低山地貌该地貌山体高大陡峻,山脉走向北东,相对高差为350~600米,山坡坡度一般为30~40,沟谷深切,多狭谷,沟谷形态呈“V”型状态,谷底谷坡基岩深露,风化强烈,植被良好,多为松杉。 ②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由于岩性不同,其地貌形态亦有差异,主要山体走向呈北北东向,相对高差150~200m。在红层、花岗岩地区,山势平缓,波状起伏,山顶园,山背宽平,山坡坡度小于30。沟岩多呈“U”型,地表岩石风化极强烈,植被欠发育,冲沟发育。在公路渠道边常出现小规模的崩岗和滑坡。 区内所属的岭北镇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城北面,2001年7月由原龙头乡、迳脑乡、月子镇撤并而成。东接安远,西邻龙南,北靠信丰。 镇政府距离县城15公里,通往惠州、广州、深圳的小定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利,信息畅通。全镇辖有土地面积332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全镇人口2.5万人,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众多,稀土、膨润土、钛铁矿等矿产资源丰富。岭北镇是定南县商品粮、果业、茶叶、毛竹、生猪生产和稀土生产的重点基地。 10.2地质勘查工作 10.2.1以往区域地质工作概况 江西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于1979-1982年期间开展了120万区域地质测量工作(安远幅),并编制有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安远幅); 江西省地质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四分队于1971-1973年开展了120万区域地质测量工作(寻乌幅),并编制有120万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寻乌幅); 江西省地质矿产局于1984年编制了江西省区域地质志; 江西省地震局于1998 -2002年间编制了江西省地震志; 江西省地矿局赣南地质调查大队于2013-2014年编制了江西省定南县月子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报告 2020年6月,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写了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踏勘工作小结。 10.3区域地热地质条件 10.3.1 地层 区域范围内主要出露第四系全新统联圩组地层、白垩系下统版石组,地层结构简单。 全新统联圩组沿河分布,主要为冲积相,岩性主要是砂土、亚砂 土及松散砂砾石层,厚度 0.8~7m。 白垩系下统版石组分布于图区西侧,呈南北~北北东向条带状展布。岩性可分为三段。上段 为紫红色中薄层粉砂质泥岩及含钙质泥岩,偶见含砾不等粒砂岩,厚度大于 101.4m;中段为灰红~灰白色晶屑凝灰岩、熔结凝灰岩,局部见假流动构造, 厚度大于 409.5m;下段为紫红色中粗砾岩夹细砾岩,间夹含砾砂岩,厚度大于 82.2m。 10.3.2构造 工作区位于桂竹帽断裂带与控盆断裂带复合部位,构造较复杂。桂竹帽断裂带为区域性断裂带,西起定南北的车步,经桂竹帽至寻乌南鹅湖,延长80余公里,宽5公里左右。工作区出露的北东向月子圩断裂(F2)即属于该断裂带,是全新世以来活动的断裂之一。区域性深断裂,延伸长,切割深,活动时间长,沟通了深部热源,控制地热水的形成和分布。该断裂上地热水多为断裂脉状型,多分布于深大断裂带上及其附近与其他断裂交接复合部位。 10.3.3岩浆岩 区域上岩浆活动频繁,主要为燕山早期岩浆岩。主要分布在区内的东部。岩性为中-粗粒似斑状黑云母花岗岩及辉长岩。 10.3.4区域地热异常 在勘查区北东界线外侧,与北东界线直线距离约200m 处有一处温泉群月子温泉,泉群出露在沟谷内溪流中,第四系覆盖较厚,由于泉水与溪沟水混合,无法量测温泉流量,只能测到泉水与地表溪沟水的混合温度为 35℃,泉水呈股状涌出,见有翻砂及大量气泡涌出。根据访问,以前溪沟水未改道流经此处时,泉水温度可达 55℃以上,当地居民直接将鸡鸭放入泉水中褪毛。 10.4 区内地热地质条件 10.4.1地层 调查区范围内地层结构简单,仅出露第四系地层和白垩系版石组。现地层由新至老分述如下 第四系全新统主要分布在区内的河流两岸及地形低洼处,成因类型以冲积为主,厚3-5m,其中上部为浅黄、灰白色亚粘土,细砂,厚1-4m,下部为杂色粗砂砾石层,结构松散,厚1-2m。 白垩系版石组地层岩性上部为杂色厚层长石石英砂岩,砂砾岩夹泥岩;中部为褐红色流纹岩,局部流纹集块岩和流纹斑岩;下部为流纹质熔结凝灰岩、膨润土、 泥晶灰岩、砂砾岩及凝灰质砂岩。 10.4.2地质构造 工作区区域上位于南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南部隆起带。处于桂竹帽断裂带与北北东向控盆断裂的复合部位,区内断裂构造发育。区内北北东向断裂带控制了月子盆地的展布。 NNE断裂该断裂在调查中于多处均有出露,范围较大,走向北北东,该断裂带宽度较大,总延伸长度超过3公里,断裂带主要表现为硅化破碎,倾向为西,倾角。GZ01、GZ02、GZ07、GZ08、GZ10等多处调查点见其出露GZ01点位于一山脚处硅化带上,硅化带走向北北东。GZ02硅化带上发育一组断裂,产状300∠75,裂隙密度约3~6条/m。GZ07出露点表现为硅化带,宽度约百米左右,规模较大,裂隙发育,主要一组裂隙大致走向105。GZ08为一较大规模硅化破碎带,局部糜棱岩化,发育有一组裂隙,走向东西,近乎直立,GZ10出露为一硅化破碎带,主要发育一组裂隙,产状275∠60,裂隙密度约5~7条/m。 NE断裂北东向F2断裂为月子断圩断裂,属桂竹帽断裂带一部分,该断裂因受后期新华夏系构造影响而出现向北偏转的弧形,呈类似“边缘弧”构造形态,是全新世以来主要的活动断裂带之一,断裂挤压特征明显,断面呈舒缓波状,见垂直擦痕,带中岩石挤压呈片状,断裂倾向302,倾角55。 10.4.3 岩浆岩 区内分布的岩浆岩为燕山早期岩浆岩。主要分布在区内的东部。岩性主要为中-粗粒似斑状黑云母花岗岩。基岩露头点多处可见,岩石为显晶质,中细粒结构,颗粒粒径一般1~3mm,等粒结构,主要矿物为角闪石、黑云母、石英等。岩石裂隙较发育。 10.4.4水文地质条件 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及构造裂隙水,其中基岩裂隙水主要为构造裂隙水,无风化裂隙水;碎屑岩类裂隙孔隙水主要为红层裂隙孔隙水,构造F1是构造裂隙水的主要赋存空间。其中泉流量、地下水迳流模数及单井涌水量数值均引用自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安远幅)。 构造裂隙水分布于区东部,本区为水量中等的构造裂隙水,主要含水层由燕山期中细粒斑状黑云母花岗岩,主要构造为北北东向F1断裂破碎带。一般情况下泉流量0.1~1l/s,地下水迳流模数为3-6l/skm2。 红层裂隙孔隙水在区内广泛分布,含水岩组由白垩系下统版石组组成。本区红层裂隙孔隙水水量极贫乏,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主要补给来源,单井涌水量0.02-0.63m3/d。 松散岩类孔隙水区内分布的松散岩类孔隙水在调查区内为水量极贫乏,地下水赋存于河流两岸冲积砂砾石层孔隙之中,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及周围基岩裂隙补水,就近河流排泄。单井涌水量10m3/d。 10.5 地热资源特征 区内无温泉泉点出露。 区外北东部出露月子温泉,温泉出露于一山间沟谷中,另有山沟水流入,泉点性质为上升泉,泉水无色透明,水温约29℃,偏硅酸含量达36.4mg/L。该泉主要受北北东向F1断裂控制,断裂倾向310,倾角51~65压扭性断裂带挤压硅化破碎带,破碎带最宽可达百余米。 另外,调查区内施工有地热井,孔深不明,钻孔位于温泉西南侧约730m处,井口温度40.5℃,井自流,自流量约200m3/d。 10.6地热类型确定 勘查区区域上位于南岭东西向复杂构造带南部隆起带,处于桂竹帽断裂带与北北东向控盆断裂的复合部位,区内断裂构造发育,其断裂破碎带具有空隙和地下水渗透能力,热传播来自断裂深处,并以对流方式导热。因此,本勘查区地热资源属构造裂隙型地热类型。 11、评估方法的确定 本次评估的主要资料依据是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交的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踏勘工作小结(2020年6月)。评估人员根据现行勘查规范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11615-2010)对前述地质报告的工作程度进行了重新核定,认为评估对象的勘查工作程度按现行规范应为预查。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预查阶段探矿权适用的出让收益评估方法有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单位面积倍数法、资源价值比例法和勘查成本效用法。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研究分析后认为,截止报告出具日,江西省虽然公布该矿种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但缺乏类似可比参照物相同或相似性的探矿权交易案例,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市场途径评估方法所需评估资料不具备;同时评估区内无投入的有效实物工作量,也没有探求资源储量,也不适用勘查成本效用法、资源价值比例法,仅具备采用单位面积倍数法的适用条件。 因此,评估人员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300-2008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出让收益采用“单位面积倍数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进行评估计算。 单位面积倍数法计算公式为 P=SPa1 式中P 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S 评估对象勘查区面积 Pa1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12、评估指标与参数 12.1 主要参数的选取依据 单位面积倍数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所需的参数较少,主要是确定评估对象勘查区面积、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规定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可以利用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发布的、以及其他途径取得的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低勘查程度单位面积 探矿权价值相关资料确定。 依据上述规定,本项目探矿权评估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第二批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0]20号);该文件于2020年4月9日报经省政府同意且与本次评估项目评估基准日较近,故评估人员认为地热水探矿权基准价可以作为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的参考数据。 12.2 主要经济参数的选取 12.2.1 评估对象勘查区面积(S) 根据委托方出具的评估委托书,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勘查区面积为4.89km2。 12.2.2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Pa1 单位面积倍数法是指在收集国内地质勘查相关统计资料、矿产资源储量动态信息、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地质信息报告、招、拍、挂公开披露的地质资料、公开市场类似矿业权交易情况信息、有关部门和组织发布信息、专家评判结果或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掌握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从而间接估算出探矿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第二批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0]20号),地热和矿泉水空白区探矿权市场基准价10万元/平方公里。评估人员认为该文件是由江西省财政厅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可以作为本次评估探矿权的单位面积价值,故P地热10万元/平方公里。 根据地质资料显示的区域地热资源特征,区内无温泉泉点出露。区外北东部出露月子温泉,水温约29℃,另外,调查区内施工有地热井,孔深不明,钻孔位于温泉西南侧约730m处,井口温度40.5℃。 根据地热资源评价方法及估算规程(DZ/T 0331-2020),地热资源按温度分级,40℃以下为温水,40℃-60℃为温热水,为最低档的低温地热资源。由于区域地热资源温度较低,,本次评估对该探矿权单位面积价值进行调整,调整系数为1.10,故本次探矿权单位面积为11万元/平方公里101.10。 12.3 评估价值的计算P 根据以上分析和参数取值,计算“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 P=SPa1 =4.8911.00 =53.79万元 13、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基于所列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及下列基本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评估对象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及其内外部条件等基于该探矿权勘查区的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2)所遵循的有关政策、法律、制度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所遵循的有关社会、政治、经济环境等仍如现状而无重大变化; (3)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14、评估结论 本所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及查阅原始资料基础上,依据勘查成本效用法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经评定估算,确定“江西省定南县玉石地热水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于评估基准日时点的评估价值为53.79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柒仟玖佰元整。 依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第二批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0]20号),地热空白区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10万元/平方公里。经计算,该探矿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为48.90万元(4.89平方公里10万元/平方公里)。本次评估计算的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高于按照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率和第二批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0]20号)计算的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15、有关问题的说明 15.1 评估结果有效期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评估结果公开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报告公开之日起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本次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15.2 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1)在本评估结论有效时间内,如果委托人所提供的评估基础资料发生变化,委托人应商请本公司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价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本项目评估所采用的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本公司重新确定其价值。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报告的出具期间,未发生其他影响评估结论的调整事项。 (2)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 (3)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了解评估有关事宜并报送评估管理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审查评估报告和检查评估工作之用。正确理解并合理使用评估报告是评估委托人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归评估委托人所有。 (4)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征得本次矿业权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5)本评估报告书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5.3特别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依据的地质资料全部由评估委托方提供,委托方应对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本项目评估结论是在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下做出的,本评估机构及参加本项目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评估工作中评估委托人所提供的有关地质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相关材料提供方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我公司只对本项目评估结论本身是否合乎执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矿业权价值决策负责。 (4)对存在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评估委托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5)本评估报告书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构成本评估报告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评估报告书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16、评估报告日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17、评估责任人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刘宝周 项目负责人曲永利 18、评估工作人员 曲永利(矿业权评估师、高级地质工程师) 刘辉(矿业权评估师)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青岛衡元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15 联系电话0531-6992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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