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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书 摘 要 重要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应认真阅读报告书全文。 兰德矿权评字[2016]07-003号 评估对象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采矿权人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 评估机构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采矿权出让,有偿处置采矿权价款。 评估基准日2015年1月31日。 评估日期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3月18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保有资源储量595千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495.2千吨;设计损失量76.1千吨,采区回采率85,井筒保护煤柱回收率40%,可采储量377.40千吨;生产规模60千吨/年,评估计算年限4.84年;最终产品为原煤,不含税价格为400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4.1。 评估结论该采矿权于评估基准日价值为人民币382.87万元,大写叁佰捌拾贰万捌仟柒佰元整。 矿山应缴采矿权价款为116.47万元,大写壹佰壹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 有关事项声明 按现行规定,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使用有效。如超过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使用本报告,本公司对使用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评估的结论,仅供委托方办理采矿权有偿处置这一评估目的以及呈送矿业权评估主管部门使用。 本评估报告书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除依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会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本评估报告书的复制品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书 目 录 1. 评估机构5 2. 评估委托人6 3. 采矿权申请人6 4.评估对象和范围7 5.评估目的11 6.评估基准日11 7.评估依据及参考依据11 8.评估原则13 9.评估过程及尽职调查13 10.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15 11.评估方法23 12.评估参数的选取与确定24 12.1评估参数选取的说明24 12.2评估基准日评估用可采储量26 12.3矿井生产能力29 12.4矿井服务年限29 12.5采煤方法及产品方案30 12.6产品收入31 12.7采矿权权益系数32 12.8折现率32 13.评估结果及价值分割33 14.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34 15.评估报告日35 16.评估责任人员36 17.评估参与人员36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 评估报告书 正 文 兰德矿权评字[2016]07-003号 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按照必要的程序对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进行了实际调研、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 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3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3743445027U;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31号; 电 话(0315)2020985; 传 真(0315)2017876; 网 址 ; e-mail 。 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原名唐山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18日在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同年11月26日取得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为适应矿业权评估市场形势,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公司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00万元,并于2010年7月6日更名为现在名称。 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矿业权评估及评估咨询的专业性公司,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评估人员多来自从事专业技术一线岗位,还有一批毕业高等学校、充满朝气的年轻人。经过多年的锤炼,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整体形象、素质达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评估人员专业分布广泛,评估人员大都来自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能胜任各类型矿业权评估工作。 自2002年11月26日公司取得评估资格以来,承担的评估项目涉及矿种涵盖了金、银、铜、铅、锌、铁、钴、镍、锰、钨、钼、稀土、铌、钽、煤、石墨、地热、矿泉水等40余种,评估地域范围遍及河北、山西、河南、天津、内蒙、辽宁、吉林、湖南、广东、广西、贵州、江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评估项目包括了采矿权延续、招标出让、挂牌出让、拍卖出让、融资抵押、司法鉴定、压覆补偿、咨询等领域。 2.评估委托人 单位名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沙湖南岸)27号; 联系电话02786656119。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是主管湖北省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省政府工作部门;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审查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勘成果;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批评估机构资质,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3.采矿权人 名 称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号420300000202114; 住 所竹溪县丰溪镇界梁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吴扬爱;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矿生产、销售。 4.评估对象和范围 4.1评估对象 本项目的评估对象为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许可证号C4200002010121120102473;开采矿种石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面积0.2823平方千米;有效期限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9日。截止评估基准日该采矿许可证已过有效期限,目前矿山正在办理生产规模3改6万吨/年技术改造验收手续,新的采矿许可证没有下发。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原采矿许可证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1980年西安坐标系)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519411.55 37371662.55; 2. 3519726.56 37372722.56; 3. 3519496.56 37372812.56; 4. 3519156.55 37371652.55。 开采深度1180米~700米。 4.2评估范围 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函[2012]57号文关于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变更矿区范围的函,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评估范围由以下14个拐点坐标圈定(1980年西安坐标系)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519026.54 37370382.54; 2. 3519286.55 37371602.55; 3. 3519411.55 37371662.55; 4. 3519726.56 37372722.56; 5. 3519452.00 37372830.00; 6. 3519325.50 37372380.00; 7. 3518817.80 37372357.20; 8. 3518822.50 37372252.30; 9. 3519295.80 37372273.60; 10. 3519122.40 37371620.90 11. 3518776.30 37371613.00; 12. 3518778.70 37371509.00; 13. 3519007.90 37371514.40; 14. 3518781.60 37370442.60。 矿区面积0.7304平方公里,开采深度1400米~700米。 委托评估范围与资源储量核实范围一致。 原采矿许可证范围与长高煤矿变更矿区范围对比图 4.3 矿业权沿革情况和评估史 4.3.1矿业权沿革 2008年10月,根据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国土资变[2008]99号文,竹溪县丰溪长松村煤矿与竹溪县长松村高家湾煤矿两家矿山合并,整合后名称为竹溪县长高煤矿。 ①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煤矿,采矿许可证号4200000511628;开采矿种石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面积0.3080平方千米;有效期限2005年6月至2010年6月。由4个拐点坐标圈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519080.00 19370450.00; 2. 3519340.00 19371670.00; 3. 3519080.00 19371670.00; 4. 3518835.00 19370510.00。 开采深度1000米~700米。 ②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高家湾煤矿,采矿许可证号4200000511627;开采矿种石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面积0.2823平方千米;有效期限2005年6月至2010年6月。由4个拐点坐标圈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519465.00 19371730.00; 2. 3519780.00 19372790.00; 3. 3519550.00 19372880.00; 4. 3519210.00 19371720.00。 开采深度1180米~700米。 ③两家煤矿整合调整后竹溪县长高煤矿变更矿区范围,由5个拐点坐标圈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519066.513 37370372.544; 2. 3519726.531 37372722.563; 3. 3519189.527 37372932.568; 4. 3518750.523 37372932.570; 5. 3518611.510 37370484.548。 开采深度1200米~700米、矿区面积1.8269平方千米。 2014年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采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4200002010121120102473;开采矿种石煤;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万吨/年;矿区面积0.2823平方千米;有效期限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9日。由4个拐点坐标圈 拐点号 X坐标 Y坐标 1. 3519411.55 37371662.55; 2. 3519726.56 37372722.56; 3. 3519496.56 37372812.56; 4. 3519156.55 37371652.56。 开采深度1180米~700米。 4.3.2矿业权以往评估情况 根据评估人员调查了解,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高家湾煤矿和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煤矿2005年最初设置采矿权时,分别缴纳了采矿权出让金。根据现场调查收集的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高家湾煤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缴纳采矿权价款票据和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竹溪县洞滨等二十家煤矿采矿权价款的确认书;经调查,当时计算标准为0.70元/吨,按保有资源储量计算,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煤矿缴纳价款10.50万元,处置了保有资源储量15万吨、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高家湾煤矿缴纳价款22.45万元,处置了保有资源储量32.1万吨。 2008年10月,竹溪县丰溪长松村煤矿与竹溪县长松村高家湾煤矿两家矿山合并、整合为竹溪县长高煤矿后,评估人员没有收集到缴纳价款的信息资料。 5.评估目的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需进行采矿权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款参考意见。 6.评估基准日 根据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矿权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6年1月31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选取2016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主要是考虑了该时点距评估日期较近,有利于评估人员收集资料,且期间未发生过重大经济变动事件,符合矿业权评估要求。 7.评估依据及参考依据 7.1法律法规依据 7.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 7.1.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7.1.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国土资发[1999]205号文); 7.1.4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3号); 7.1.5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2000]309号文); 7.1.6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8]174号文); 7.1.7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08年第6号); 7.1.8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 7.1.9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 7.2规范标准依据 7.2.1评估师执业道德基本准则(CMV20000-2007); 7.2.2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 7.2.3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 7.2.4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7.2.5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 7.2.6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7.2.7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 7.2.8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 7.2.9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CMVS30700-2010); 7.2.10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7.2.1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 7.2.12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2002); 7.2.13关于印发实施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07]40号文)。 7.3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及技术参数参考资料 7.3.1矿业权评估工作委托函(鄂矿权评委[2016]04号); 7.3.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变更矿区范围的函(鄂土资函[2012]57号); 7.3.3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C420000201012112010247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号420300000202114); 7.3.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矿区煤炭2011年度资源储量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审查意见的函〉(鄂土资储审函[2012]57号); 7.3.5〈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矿区煤炭2011年度资源储量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审查意见(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7.3.6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矿区煤炭2011年度资源储量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 7.3.7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矿区长高煤矿2013年度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7.3.8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认定的函〉(鄂采方案认[2013]6号); 7.3.9〈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鄂矿专评采字[2012]72号); 7.3.10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7.3.11评估人员现场收集和调查的有关资料。 8.评估原则 8.1 独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原则; 8.2 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 8.3 尊重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 8.4 遵守煤、泥炭资源勘探和开采规范原则; 8.5 遵循矿产资源开发有效利用的原则; 8.6 遵循持续经营、市场公开和谨慎性原则。 9.评估过程及尽职调查 9.1评估过程 根据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的规定,矿业权评估分委托阶段和评估阶段。 2016年1月18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由我公司承担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采矿权项目评估工作。 2016年2月6日,我公司收到委托人出具的矿业权评估工作委托函。 2016年2月14日~15日,我公司组成评估小组,编制了评估计划。 2016年2月24日~27日,根据评估有关原则和规定,我公司评估人员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资料收集、对该矿业权是否缴纳了价款进行了核实、对矿山的生产、销售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 2016年2月28日~3月16日,我公司评估人员根据现有资料并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对本项目评估对象进行了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完成评估报告初稿。 2016年3月17日至18日,整理出报告初稿,经内部三级审核,修改、印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文本。 9.2尽职调查 2016年2月26日~27日,河北兰德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高洪生,在竹溪县长高煤矿吴扬爱先生(法定代表人)的协助下,对矿区及周边区域地理环境、交通、地形地貌、矿区开采、生产现状等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 矿山西部有简易公路与竹溪-经丰溪到重庆的省道相连,矿区北距竹溪县城126千米、西距陕西省的镇平县15千米,交通方便。矿区地形崎岖不平,山岗起伏,地形较陡,坡度较大,地表植被发育。 该矿主副井为两个平硐,分布在矿区中部。矿山采煤设备齐全;矿山用电由矿山自备变压器提供,生产生活用水为地下水及地表水;矿山建成投产于2005年,2008年以前矿山名称分别为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煤矿和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高家湾煤矿,2008年后两家矿山合并,整合后矿山名称为竹溪县长高煤矿。矿山整合后至今一直进行煤矿技改、办理各种手续等工作,没有进行生产。矿山销售产品为原煤,销售对象为当地民用,据矿山老板讲当地原煤售价200元/吨左右,市场销售情况不好。矿山生产期间,全矿工人约50-60人,平均工资5000-6000元/月。 矿山西侧为顺银煤矿,矿山东侧为江家湾煤矿,由于市场不好没有生产。扩界区内无其他矿业权设置,无权属争议。 竹溪县长高煤矿合并前的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煤矿和竹溪县丰溪镇长松村高家湾煤矿两个煤矿,于2005年5月进行过采矿权价款处置。 10.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概况 10.1位置和交通 竹溪县长高煤矿位于竹溪县城南部,隶属于竹溪县丰溪镇界梁村。地理坐标东经10936′70.6″~10935′35.8″,北纬3518′31.3″~3518′35.6″。 矿区距竹溪县城约126千米,距竹山县城215千米,距陕西省的镇平县45千米,矿区西部有竹溪经丰溪到重庆的省道经过,矿山有简易公路与省道相接,交通方便。 10.2矿区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矿区范围为山岗起伏的山坡地带,崎岖不平,井田内为中低山区,冲沟发育,坡度较大,植被较少,海拔标高960-1520米,相对高差560米,地形较陡峻。 该区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寒冷,夏季炎热,秋季凉爽早霜降,昼夜温差较大。秋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东南风。据竹溪县气象站常年观测资料年平均气温16℃,多年平均降雨量3540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1600毫米,极端最大风速15m/s,平均风速2.5m/s,最大冻土深度0.56米。 附近居民以农业为主,主要种植玉米、土豆、红薯、小麦等。近几年来有少数劳动力从事采煤工作及经营土特产-生漆、茶叶、木材等生意,经济条件有所改善。 10.3地质工作概况 上世纪50年代中期,地质部中南435队开展150万区调,其后,湖北地质局鄂西北地质队做个矿产调查工作,秦岭队、四川区测队、北京地院先后进行过120万区调,为该区地质矿产工作奠定了基础。 1966年开始,湖北省第十四地质队在该区进行铜矿、“321”矿普查的同时,即对(包括石煤)进行初步调查。1970年组织专业分队对竹溪大沟煤矿进行系统普查。1971年对洞滨煤矿详查的同时,对洞滨一带煤炭资源进行了踏勘调查,初步认为矿区有进一步工作必要,1978年省第五地质队进一步在长高矿区附近做了初步普查。 1985-1986年,湖北省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在矿区西段开采较盛的长约3千米(洞滨矿段西段)进行详查,1987年提交了“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煤矿详查地质报告”,求得CD级煤储量36万吨,并指出沿洞滨背斜向东是寻找本类型优质煤的有利地区。报告经湖北省地质矿产局审查,省局于1990年8月7日以鄂地审[1990]20号下发“对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煤矿详查地质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准无烟煤CD级储量36万吨。 1992-1993年,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对该矿区东部撒水河至白马洞一带长约8千米进行了地质普查,编写有湖北省竹溪县瓦沧白马洞-撒水河煤矿普查报告,估算D级储量41.7万吨。 1977年10月,湖北省煤田125地质队,在鄂西北地质矿产调查所前后几次工作的基础上,在矿区中部云雾溪至戈边河一带长约10千米地段进行地质矿产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预算地质储量808万吨。 2004年11月,襄樊地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交了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石煤矿区2003年度资源储量检测地质报告,核实各类煤炭资源储量6084千吨,其中历年开采,损失煤炭资源储量377千吨;保有煤炭资源储量5707千吨(122b类基础储量418.2千吨,333类资源量5288.8千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于2005年1月11日以鄂土资储核函[2005]8号下发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石煤矿区2003年度资源储量检测地质报告核查意见书的函”。 2011年12月,由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对竹溪县洞滨石煤矿区中的矿山占用资源储量消耗、损失、生产勘探增减等变动情况进行检测。编制提交河北省竹溪县洞滨矿区煤炭2011年度资源储量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并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以“鄂土资储审函[2012]57号”认定,为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和矿山开采提供依据。长高煤矿累计查明资源储量652千吨,其中122b经济基础储量153千吨、333资源量499千吨;保有资源储量595千吨,其中122b经济基础储量96千吨、333资源量499千吨。 2014年4月,湖北荆襄豫矿产开采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在充分收集、整理长高煤矿以往地质勘探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资源储量核实,编写了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矿区长高煤矿2013年度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截止2013年12月底,矿区范围内查明资源储量652千吨,其中122b经济基础储量153千吨、333资源量499千吨;保有资源储量595千吨,其中122b经济基础储量96千吨、333资源量499千吨。 10.4矿区地质 10.4.1地层 矿区含煤岩系为寒武系下统牛蹄塘组上段第一层(∈1n2-1)。根据岩石组合、煤层空间位置及柱状对比,将其划分为4个韵律层,由下向上叙述如下 ①第一韵律层分上、下两部分。 下部为粉砂质板岩,位于含煤岩系的底部,与下伏牛蹄塘组下段薄层硅质板岩间接触面不清,区域上为平行不整合关系。岩性为灰色,变余细粉砂质结构、显微变晶结构,板状构造。变晶矿物主要为石英、云母等。厚度32-87米。 上部为含碳泥质板岩。暗灰色,变余泥质结构、显微变晶结构,板状构造。劈理发育,新生矿物云母等沿板理面定向排列。该层部分地段靠近顶部或底部分别见有数厘米至十几厘米的高碳质板岩夹层,局部相变成劣质煤线。该层厚度28-112米。 ②第二韵律层分上、下两部分。 下部泥质粉砂质板岩含碳、暗灰色,变余细粉砂质结构、显微变晶结构,板状构造。新生矿物有石英、云母等。厚度42-74米。 上部含泥质粉砂质板岩,岩性与第一韵律层上部相同,底部含有煤层,编号Ⅰ煤。该层厚度72-112米。 ③第三韵律层分上、下两部分。 下部泥质粉砂质板岩,岩性同第二韵律层下部,厚度36-96米。 上部以泥质板岩、炭质泥质板岩为主,次为钙质板岩、泥灰岩。炭质泥质板岩中普遍含微量细粒黄铜矿;钙质板岩有不同程度的粉砂感,实为钙质变晶所致;泥灰岩一般呈灰-浅灰色,风化后呈褐色,细粒和泥岩状结构、块状构造,多呈条带、透镜或薄层状夹于钙质板岩或炭质泥质板岩中。该层中有三个煤层,编号为Ⅱ、Ⅲ、Ⅳ煤,其中Ⅱ煤为矿区主要煤层,Ⅲ煤次之。三个煤层如详细划分,应分别处于更小一级的韵律的底部,因岩性差异甚小,间距较近,未进一步细分。该层厚度122-222米。 ④第四韵律层分上、下两部分。 下部泥质粉砂质板岩,岩性与前述几个韵律层的下部相同。厚度73-138米。 上部含碳泥质板岩、钙质板岩夹泥灰岩,该层中有一层煤,编号为Ⅴ煤。该层与上述几个韵律层的上部相比,则泥灰岩夹层多而普遍,局部见灰岩透镜体,是整个含煤岩系中含碳酸盐最多的一个层位。该层厚度58-216米。 10.4.2构造 矿区构造位置在洞滨背斜西延倾向部位北翼,背斜轴部总体方向255,略呈弧形变曲。矿区为一个向北倒转、向南倾伏,轴面倾角80-90的倒转背斜。断裂构造主要为走向近东西的高角度张扭性正断层或扭后挤压的逆断层F1-F4,F1-F3断层近背斜轴部,对矿层影响不大。 对煤矿影响较大的断层为F4,断层位于背斜北翼Ⅱ煤层的底板,稳定沿Ⅱ煤层底界延伸,为一区域性断层。断层面一般呈藕节状、透镜状等复杂形状,但煤层的连续性未受到破坏,断层面稳定北倾,产状变化与煤层一致,走向260,倾角一般在55-75,局部大于75。 10.5煤层及煤质 10.5.1煤层特征 Ⅱ煤层为矿区主要煤层,占矿区总储量的65.26。煤层位于含煤岩系的中部第三韵律层上部炭质泥质板岩中,总体连续性好,呈似层状产出,几乎每个矿段均可见到,且绝大部分可采,原详查区探矿工程穿过该层见煤率为93。 煤层受后期构造作用影响,形态复杂,沿走向、倾向多呈串珠状、透镜状、囊状和羽状。煤层厚度一般在0.8-1.2米之间,最大厚度5.72米,厚度变化系数225,属变化极大类。 ②Ⅲ煤层该煤层位于含煤岩系第三韵律层中Ⅱ煤层上部,距Ⅱ煤层15-30米。煤层沿走向、倾向连续性较Ⅱ煤层差,时有相变为高碳质板岩或炭质板岩,钻孔见煤率为80。煤层形态多呈透镜状、囊状,与顶底板间产状常见不协调状。煤层厚度变化不大,一般0.6-1.2米,最大厚度3.63米;煤层系简单结构类型,在构造加厚地段有时可见少量炭质板岩条带或团块。该煤层大部地段不可采,现在开采的煤矿有刘麻子湾、洞滨、长松高家湾及崎河联办等煤矿。 长高煤矿内出露的Ⅱ、Ⅲ煤层分别位于矿区西部和东部,Ⅱ煤层出露长度约1900米,Ⅲ煤层出露长度约1100米,两个煤层在矿区中部偏东附近同时出露,重叠出露长度约560米,Ⅱ煤层位于Ⅲ煤层底板内,两个煤层间距30米。 矿井内Ⅱ煤层地表出露标高为1200-1060米,最低检测标高为880米,煤层厚度0.8-1.2米;Ⅲ煤层地表出露标高为1250-1000米,最低检测标高为910米,煤层厚度0.8米。两个煤层倾角约60-78。 10.5.2煤质 ①煤的物理性质和煤岩特征 镜下观察有机成分主要为丝质组,极少量半镜质组和镜质组。经六个样品统计,有机质占总组分的56.1-87.2,平均67.0。无机组分以粘土矿物和方解石为主,次为极少量黄铁矿等。 煤岩特征该煤肉眼观察以暗煤为主、次为丝炭,半暗型,丝绢-土状光泽。片里面因构造摩擦而呈玻璃-沥青光泽,鳞片状构造。型脆,易碎,滑感强,严重污受。易引燃,具微焰,燃烧彻底,灰渣粉末状。 ②化学性质 煤的化学成份根据襄樊地源矿业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的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石煤矿区2003年度资源储量检测地质报告,矿区先后共采集煤层煤样40件,其中详查工作中所采22个由省地矿局实验室研究所分析,其余18个先后分别由竹溪县化工厂和勋阳地区燃化局分析。现将实验研究所分析样品中的16个样品结果统计如下 煤样测试结果统计表 煤 层 号 样品 数 Wad Ag Vf SQt QDTr MJ/Kg Cgdf Ⅱ 12 Ⅲ 3 ③煤的工艺性能 从煤岩物征和化学分析结果可看出,该煤属优质无烟煤,有着广泛的用途。在本县主要用于烤烟、取暖以及对煤碳需求的其他行业。 ④煤的变质规律 区内煤的变质因素主要为区域变质作用,热力变质影响较小。区内煤质变化规律是浅部变质较低而往深部有变质程度逐渐升高的趋势。 ⑤煤质综合评价 根据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石煤矿区2003年度资源储量检测地质报告、湖北省竹溪县洞滨矿区煤炭2011年度资源储量报告(截至2011年12月底)和煤样分析化验结果,煤的变质程度达无烟煤阶段。洞滨矿区煤矿现在生产的原煤主要用于烤烟、化工厂做辅助配料和民用煤,一般直接送往化工厂或用于直接销售。不需进行其他加工和处理。 10.6矿床开采技术条件 10.6.1水文地质条件 矿体多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上,矿区地表、地下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地形条件有利于自然排水,不利于地下水的补给和储存。矿床充水主要受含水层埋藏条件控制,矿床在不同的含水层及不同的埋藏深度中采掘时,其矿床充水均不同,地貌特征、地质构造的性质及复杂程度均可能影响矿床充水,由于受有些人为因素影响,如回采后顶板冒落,钻孔封闭止水不好,都可能导致沟通上部含水层(带)造成矿床突水。 因此,该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属简单类型。 10.6.3工程地质条件 矿体顶板多为板岩和白云岩,局部顶板为白云岩,中厚层-厚层状,微细粒结构,块状构造,夹薄层钙质白云岩,厚度大于38米,底板为板岩,主要为钙质板岩,中上部夹硅质板岩,板状构造,厚度190米,据附近同类矿山岩石的单轴饱和抗压强度为40MPa,均属于半坚硬岩类工程地质岩组,顶、底板较为坚固,一般不可能引起山体地表开裂及塌陷,工程地质条件属中等。 10.6.4环境地质条件 该矿为多年地下开采的老矿山,自然灾害对煤炭开采造成的影响不大,但由工程经济活动中诱发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渐渐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①矿区地面工业场地、主副井及生活区的建设,由于矿山道路开通,平整土地、施工建房,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②矿山长期煤层地下开采,致使局部地面沉陷,产生地裂缝,造成地表水及地下水污染等。总体认为矿产的地质环境质量类型应为中等类型。 10.6.2其他开采技术条件 ①矿井瓦斯该矿开采煤层为无烟煤,成煤时间长变质程度高,煤中灰分含量高,含碳低,瓦斯含量低,根据湖北省经济委员会2009年9月为各个矿山颁发的瓦斯等级证书,表明该矿为低瓦斯矿井。 ②煤尘爆炸性 根据2005年10月煤炭科学总院重庆分院为矿区内各矿做的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表明该矿无煤尘爆炸性危险。 ③煤的自燃倾向 根据2005年10月煤炭科学总院重庆分院为矿区内各矿做的煤的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报告表明该矿自燃倾向性分类为三类,属于不易自然煤层。 洞滨煤矿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煤的自燃发火现象。但具有低温氧化特征即自燃倾向性的煤层呈破裂状态堆积存在,通风供氧维持煤层的氧化过程不断的发展,在煤的氧化过程中生成的热量大量蓄积,难以及时排散时,仍会形成煤的自燃。 ④地温 该井田属地温正常无热害区。 10.7矿山开采现状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2008年由原长松煤矿和长松村高家湾煤矿整合组成,2003年底之前设计生产规模为1万吨/年,之后按3万吨/年设计,2003年底前消耗资源储量25千吨,2004年至2011年底矿山开采量25千吨,消耗资源量32千吨,回采率为78左右。 自2012年以来,矿山一直处于改扩建、整合阶段,基建工程尚未验收,目前没有开采。 10.8以往评估史及价款缴纳情况 该矿山以往未进行过采矿权价款评估。2005年5月,原长松煤矿和长松村高家湾煤矿两家煤矿通过采矿权价款计算的方式对采矿权价款进行了处置。根据十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竹溪县洞滨等二十家煤矿采矿权价款确认书,矿山已缴纳了采矿权价款。 11.评估方法 11.1评估方法的选取说明 竹溪县长高煤矿开发有限公司长高煤矿属于改扩建矿山,该矿山资源储量及生产规模均为小型,未来评估矿山服务年限短(4.84年),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等收益途径评估法,可能会出现评估值失真问题。依照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中相关要求,确定本项目评估选用“收入权益法”。 收入权益法适用范围为⑴.适用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和矿山生产规模均为小型的、且不具备采用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的采矿权评估;⑵.适用于服务年限较短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⑶.适用于资源接近枯竭的大中型矿山,其剩余服务年限小于5年的采矿权评估。 11.2收入权益法一般原理及计算公式 11.2.1一般原理 收入权益法是基于替代原则的一种间接估算采矿权价值的方法,是通过采矿权权益系数对销售收入现值进行调整,作为采矿权价值。采矿权权益系数反映采矿权评估价值与销售收入现值的比例关系。 11.2.2计算公式 式中 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折现率; t年序号t1,2,3,n; t0评估基准日至其所在年末时间,用‘月/12’表示,本评估项目t011/12; n评估计算年限。 注本公式与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列示的公式有所不同,不同点在计算折现系数指数以及年序号中当年序号的表示。规范中计算折现系数所用指数无‘t0’。从数学表示上看,本公式属于正确表示方式。 12.评估参数的选取与确定 本项目评估经济指标与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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