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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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评估报告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 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20〕第0106号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2号南宁华润中心写字楼B座12层1202 电话07715858819 传真07715891300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 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摘 要)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20〕第0106号 评估机构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产易中心。 评估对象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 评估目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拟出让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探矿权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出让该探矿提供出让收益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9年11月30日。 评估方法资源价值比例法。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尽职调查及对所收集资料进行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和验证,确定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出让收益评估值为54.13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壹仟叁佰元整。瓷土单位储量评估值约为1.12元/吨,瓷石单位储量评估值约为0.96元/吨,高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关于印发江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8]58号)的基准价,瓷土(包括陶土)0.80元/吨,瓷石矿0.60元/吨。 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正文中所载明的特别事项说明、报告使用限制等事项。并特别提请注意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评估结果公开的,自公开之日起有效期一年;评估结果不公开的,自评估基准日起有效期一年。 本评估报告只能由在业务约定书中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除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未征得矿业权评估机构同意,矿业权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 (本页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签字)丁汉龙 矿业权评估师(签字)陈勐 矿业权评估师(签字)王怀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О二О年四月二十日 27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3 2.评估委托人3 3.矿业权人3 4.评估目的4 5.评估对象和范围4 6.评估基准日6 7.评估依据6 8.矿产资源勘查概况7 9.评估实施过程15 10.评估方法16 11.评估参数的确定18 12.评估假设23 13.评估结论23 14.特别事项说明24 15.评估报告使用限制25 16.评估报告日25 第二部分报告附表 附表一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评估价值计算表。 第三部分报告附件 附件一 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附件二 评估委托书; 附件三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评审意见书(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4月); 附件四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江西省地质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2018年4月); 附件五 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说明审查意见书(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2月16日) 附件六 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江西省地质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2019年12月) 附件七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附件八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附件九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注册执业证书; 附件十 矿业权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附件十一 评估人员自述资料。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 探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广西金土矿权评字〔2020〕第0106号 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产易中心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出让转让和矿业权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矿业权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进行了尽职调查、资料收集和评定估算工作,对其在2019年11月30日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探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广西金土矿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36-2号南宁华润中心写字楼B座12层1202; 法定代表人丁汉龙;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33号;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3667006398X。 2.评估委托人 单位名称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资源产易中心。 3.矿业权人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拟通过公开出让方式确定矿业权申请人。 4.评估目的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拟出让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探矿权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出让该探矿提供出让收益参考意见。 5.评估对象和范围 5.1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的对象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矿区面积0.68km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大地坐标系) 新塘东 拐点 经度 纬度 X Y 1 116.5459 29.1455 3236827.735 491872.594 2 116.5500 29.1455 3236827.716 491899.596 3 116.5502 29.1454 3236796.888 491953.577 4 116.5503 29.1449 3236642.925 491980.470 5 116.5455 29.1438 3236304.402 491764.211 6 116.5447 29.1455 3236827.970 491548.578 7 116.5456 29.1504 3237104.893 491791.790 8 116.5501 29.1458 3236920.063 491926.662 9 116.5501 29.1456 3236858.485 491926.619 10 116.5459 29.1456 3236858.524 491872.616 面积0.186km2 新塘西 拐点 经度 纬度 X Y 1 116.5442 29.1450 3236674.127 491413.455 2 116.5438 29.1450 3236674.209 491305.448 3 116.5431 29.1453 3236766.721 491116.508 4 116.5432 29.1455 3236828.278 491143.558 5 116.5440 29.1454 3236797.323 491359.545 6 116.5440 29.1500 3236982.056 491359.685 7 116.5429 29.1506 3237167.019 491062.819 8 116.5422 29.1502 3237044.013 490873.716 9 116.5423 29.1458 3236920.836 490900.619 10 116.5418 29.1452 3236736.211 490765.464 11 116.5419 29.1439 3236335.934 490792.142 12 116.5423 29.1439 3236335.847 490900.152 13 116.5422 29.1449 3236643.758 490873.396 14 116.5426 29.1449 3236643.672 490981.403 15 116.5426 29.1430 3236058.683 490980.940 16 116.5442 29.1430 3236058.350 491412.991 面积0.493km2 5.2矿业权历史沿革 根据评估委托书及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江西省地质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2019年11月),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中建议的拟出让面积为2.06km2,由14个拐点组成,因该范围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呈枝杈状分布在原拟出让区西、北部,由大小不同的3块区域组成。经过调整,建议出让区范围由2.06km2调整为0.68km2,较原建议出让面积减少了1.38km2,由东西两块区域组成,避让了北部和西部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区域。其中东部区块由10个拐点组成,面积0.186km2,位于原出让区的南东部;西部区块由16个拐点组成,面积0.493km2,位于原出让区的西部。 调整后,估算全区334类矿石量52.70万吨,其中瓷土矿22.08万吨,瓷石30.62万吨。 调整后I矿体调整估算为21.12万吨(瓷土矿8.60万吨,瓷石12.52万吨);Ⅱ矿体调整估算为16.06万吨(瓷土矿7.91万吨,瓷石8.14万吨);Ⅲ矿体调整估算为15.53万吨(瓷土矿5.57万吨,瓷石9.96万吨)。 5.4矿业权评估史 该探矿权未进行过评估。 5.5矿业权有偿处置情况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拟出让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进行有偿处置。 6.评估基准日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有关规定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9年11月30日。 本次评估报告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符合矿业权评估有关评估基准日选取的要求。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依据和经济行为、权属、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7.l 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颁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 (3)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0号令); (4)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5)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 (6)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 (7)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 (8)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9) 国土资源部2008年第6号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10)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CMVS00001-2008; (11) 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CMVS11000-2008; (12) 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CMVS11400-2008; (13) 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CMVS30400-2010; (14)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15)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16) 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中国地质调查局,2009年10月)。 7.2 行为、权属和取价依据 (1) 评估委托书; (2)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江西省地质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2018年4月); (3) 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江西省地质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2019年12月) (4) 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8.矿产资源勘查概况 8.1勘查区位置和交通 工作区位于鄱阳县城北东方向36千米,滨田水库北边,属凰岗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1654′06″~11655′09″,北纬2914′28″~2915′31″,面积为3.08km。工作区有简易公路通往凰岗镇,与S209、S304省道衔接,凰岗镇交通便捷,距景德镇罗桥机场约40分钟车程,距皖赣铁路鲶鱼山站约7千米,景鹰高速公路在凰岗设有出入口,工作区总体交通较为便。 8.2自然地理与经济 工作区属中低山丘陵区,地势北高南低,南部毗邻滨田水库。区内最高海拔为110m,最低海拔为50m,相对高差为60m,山坡低缓。 工作区属典型的中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水充沛,水系交错,土壤层较厚;植被发育,毛竹、荆棘灌木丛生,通视条件一般。有一部分山坡和沟谷分布一些梯田,地表工程开展较困难。 工作区年平均无霜期274天,年平均降雨量1300至1700毫米,最低气温-7.8℃,最高气温39.0℃,年平均气温16.9℃-17.7℃。 工作区附近居民点较集中,劳动力较充足。经济以农业为主,主产水稻,每年两季,其次为林业,经济作物有油茶、土豆、芝麻、油菜、花生等。另有山林产毛竹、杉、松树等为收入来源。 8.3地质工作概况 一、以往区域地质工作情况 上世纪50年代,冶金部江西有色局地勘公司220队对鄱阳湖区域进行了线路概查,初步查明了地层、构造、岩浆岩和有色金属分布特征。 上世纪60年代,江西省地质局于鄱阳湖区域进行了1/20万地质测量,调查鄱阳湖区域含油远景分布;同期对景德镇波阳区域进行了1/5万地质调查,主要调查煤炭资源分布特征。 上世纪70年代,江西省重工业局区域地质调查完成波阳幅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上世纪80年代,江西省地矿局物化探大队完成波阳幅120万重力测量;江西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完成了波阳幅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同期,江西省地矿局916大队提交了江西省鄱阳县滨田瓷石矿详查地质报告。 2002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完成了游城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 二、以往矿产勘查情况 工作区内以往矿产工作程度较低,未在该区进行过任何矿产勘查工作。2016年,当地挖山修路,地表发现瓷土矿露头,引起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士的重视,采集了部分样品,样品测试分析结果如下 1样品Al2O3 15.86、TiO2Fe2O3 1.52,2样品Al2O3 16.75、TiO2Fe2O3 0.79,3样品Al2O3 18.76、TiO2Fe2O3 1.24,显示该地区瓷土矿质量较好,并具有良好的找矿前景。 8.3勘查区地质 8.3.1地层 勘查区地层较简单,主要出露青白口系横涌组、计林组和第四系。 横涌组(Pt31ah)分布在勘查区大部,出露面积约2.5km2,是勘查区赋矿层位。主要由灰白、青灰色变沉凝灰质细砂岩、粉砂质板岩组成。变沉凝灰质细砂岩风化后即为本区的瓷土矿(化)体。 计林组(Pt31aj)勘查区北出露较少,出露面积约0.5km2,岩性为紫红色条带状板岩,粉砂质板岩夹变余细砂岩。 第四系(Q)较大面积分布,在沟谷洼地最常见,以山沟冲积层和山坡残坡积层为主,岩性主要是砂、砾、角砾、亚粘土及相互夹杂的松散沉积物。 8.3.2构造 勘查区第四系覆盖较厚,野外断裂构造标志不明显,根据1/5万区域地质资料,勘查区北西角见一断裂,走向北东,具压扭性质,倾向倾角不详。 8.3.3岩浆岩 勘查区内未见岩体(脉)出露。在勘查区外围金家源金矿区局部见正长斑岩脉、安山玢岩脉。 8.4矿体地质 8.4.1矿体特征 通过工作,在勘查区内由南向北圈出3条瓷土(石)矿体(编号分别为Ⅰ、Ⅱ和Ⅲ),呈层状、似层状产出,长1000-1300m,倾向324-335,倾角45-63。矿体平面形态有膨胀、缩小,甚至尖灭,垂向上与地形起伏关系密切。矿体受原岩青白口系横涌组变沉凝灰质细砂岩的控制,基本连续,近平行分布,间距200-400m。 矿体地表出露宽几米-几十米不等,出露标高为50-70m。矿体单样品位(Al2O3)最低为12.43,最高为24.94,一般在16-18之间,平均为17.84-19.66;Fe2O3单样品位最低为0.75,最高为11.76,一般在3-4之间,平均为2.69-7.51;TiO2单样品位最低为0.45,最高为1,一般在0.6-0.7之间,平均为0.68-0.75,见下表 新塘矿区瓷土(石)矿体厚度、品位表 矿体编号 控制长度(m) 控制 工程 宽度(m) 水平真厚度(m) 单工程平均品位(10-2) 矿体平均品位(10-2) Al2O3 Fe2O3 TiO2 Al2O3 Fe2O3 TiO2 Ⅰ 1200 TC001 27.50 23.30 21.29 2.85 0.92 17.84 2.69 0.75 TC003 24.40 20.42 15.79 2.05 0.61 TC007 15.20 10.38 16.43 3.16 0.71 Ⅱ 1300 TC002 19.10 14.99 18.50 2.94 0.74 19.66 4.91 0.70 TC004 34.30 27.34 20.27 2.70 0.66 TC006 5.20 3.23 20.21 9.09 0.71 Ⅲ 1000 D024 18.23 5.02 0.68 18.21 7.51 0.68 D061 18.19 10.00 0.68 (1)Ⅰ矿体 分布于勘查区南部,呈似层状,倾向335,倾角约63,由TC001、TC003、TC007等控制,长约1200m,宽15.20-27.50m,平均宽22.37m,出露标高为50-65m。 该矿体中段较宽,往两端有变窄趋势,局部被第四系覆盖。Al2O3含量为15.79-21.29%,平均为17.84;有害组分Fe2O3含量为2.05-3.16%,平均为2.69;TiO2含量为0.61~0.92,平均为0.75。 工程揭露最小厚度1.06米(GNZ06,未见底),最大厚度4.08米(GNZ07、未见底),现有工程分析数据表明,Ⅰ矿体Al2O3及铁质含量无明显变化规律。 (2)Ⅱ矿体 分布于矿区中部,呈似层状、脉状,倾向324,倾角约51,由TC002、TC004、TC006等工程控制,长约1300m,宽5.20m-34.30m,平均宽19.53m,出露标高为50-65m。 该矿体北东端和中段厚度要大,往西南方向变窄,局被第四系覆盖,地表可见露头。Al2O3含量为18.50~20.27,平均19.64,有害组分Fe2O3含量为2.70-9.09%,平均为4.91;TiO2含量为0.66~0.74,平均为0.70,总体含铁较高。 工程揭露最小厚度2.18米(GNZ02,未见底),最大厚度2.87米(GNZ04、未见底)。该矿体中局部含1cm的石英细脉杂质,可手选剔除。现有工程分析数据表明,Ⅰ矿体Al2O3及铁质含量无明显变化规律。 (3)Ⅲ矿体 Ⅲ号矿体分布于矿区中部偏北,由D024、D061等控制,地表多为梯田和经济林覆盖,没有施工探槽,根据Ⅰ矿体和Ⅱ矿体情况,推测其长约1000m,宽约10m。出露标高为50-65m。 根据地表打块法测试结果,Al2O3含量为18.19~18.23,平均为18.21,有害组分Fe2O3含量为5.02~10.00,平均为7.51;TiO2含量为0.68。总体含铁较高。 8.4.2矿石质量 1、矿石类型与矿物成分 本区矿床类型属于风化残积型粘土矿床,结合周边矿区数据,地表至-2米左右为全风化带,土质较松软;-2至-5米左右为半风化带,再往深部为原岩。 风化壳的形成过程中原岩矿物经风化不断解体,交代蚀变、元素迁移、重新组合,故与原岩矿物成分不尽相同。矿石主要由粘土类矿物高岭石约占65~80,残留的石英约占5~28、铁质及其它矿物约占1~10等组成。石英呈无色透明状,次圆状-次棱角状,粒径0.06~0.25mm,铁质主要以铁染现象呈现。 2、矿石化学成分 矿石化学成分主要以SiO2和Al2O3为主,其次为Fe2O3和TiO2,其它化学成份含量较少。Al2O3含量一般在16-20之间、Fe2O3TiO2含量一般在3-5之间,参照矿产资源工业要求手册(2014年修订版)中高岭土性能指标,可知矿区矿体基本达到高岭土使用标准,后期勘查开发利用要加强除铁等工艺的研究。稀土总量TRE2O3为0.019-0.028,结果显示本区稀土矿资源潜力不明显。 3、矿石结构构造 制陶用粘土矿石呈浅灰白色、略呈灰黄色,变余凝灰质、粉砂状结构,柔软块状具砂感,全风化层矿石则为疏松土状和粉状构造。矿石质地较均一,结构较疏松,遇水后具粘性,用力搓呈粉砂状。局部有黄色斑点,可见铁染。 矿石结构构造受原岩物质成分影响,随着风化程度的变弱,仍保留原岩的结构和构造特征,即具凝灰质、粉砂状结构和块状构造。 4、矿石小体重等其他物理性能 由于工作区处于预查阶段,本次勘查工作量也有限,未进行矿石小体重、可塑性、烧结性、耐火性等其他物理性能方面的测定。采用同类矿床的体重平均值1.65吨/米3作为本矿区的原矿体重,塑性指数采用8。 5、围岩及夹石 矿体赋存于变沉凝灰质细砂岩风化壳中,成分较单一,无明显的夹层,与围岩界线较清楚,顶底板均为变沉凝灰质细砂岩、粉砂质板岩。 8.4.3风化壳特征 勘查区以山间洼地和丘陵地貌为主,海拔高一般50-75m,相对切深一般在10-25m,剥蚀不强烈,中低丘馒头状地形非常发育,风化壳具带型分布特征。 赣南钻可施工的风化壳深一般为4-5m,最深约9m,主要为青白口系横涌组地层中变沉凝灰质细砂岩夹层经风化作用形成。上部盖层为第四系残坡积层,厚度一般0.5-1.5m,岩性为灰褐色、黄褐色腐植土、亚粘土、亚砂土;中部为灰白、黄白色全风化变沉凝灰质细砂岩,多为铁染或混染状瓷土,厚度一般1-3m;下部层位较稳定,与瓷土矿体呈渐变过渡,为弱风化变沉凝灰质细砂岩。 8.5开采技术条件 本区矿床大部分赋存于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和地下水位以上,矿体附近无强含水层分布,无较大的构造和裂隙充水,地下水主要补给为大气降水,但三面环水(滨田水库),未来矿床开采要注意水库水渗透。 矿体主要为凝灰质砂质结构,岩体、破碎带不发育,但部分地区风化深度较大,露天开采过程中可能发生垮塌及崩塌等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因此,未来开采时要加强工程地质调查研究,注意安全生产。 8.7勘查区勘查现状 受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的委托(赣国土资核[2017]241号),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承担了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矿预查工作。2017年6-10月开展野外工作,2017年11月6日,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了野外验收并予以通过。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根据野外验收意见,在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编制了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 9.评估实施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矿业权评估的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对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普查探矿权实施了如下评估程序 (1)接受委托阶段2019年12月中旬,项目接洽,与委托方明确此次评估的目的、对象和范围,确定评估基准日,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拟定评估计划(评估方案和方法等),向委托方提供评估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补充资料及尽职调查阶段因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原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未划分出瓷土、瓷土石的资源量,委托方重新委托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出具了有关说明。2020年3月3日公司评估人员拟对探矿权进行实地调查,因疫情影响,鄱阳县实行交通管制,未能进入该县境内。评估专家小组查阅、核实了收集的有关材料,因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经有关部门评审,资料齐全可靠,未进行实地调查未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 (3)评定估算阶段于2020年4月13日~17日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粗定评估方法,进行初步估算,完成评估报告初稿。 (4)提交报告阶段于2020年4月18日~20日对评估报告初稿进行评估机构的内部审核,在收齐全部评估资料后作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于2020年4月20日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10.评估方法 勘查区选用11万地质填图(简测)、槽探、赣南钻、采样化验等工作手段,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及工作质量基本能满足预查阶段工作要求。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因方法的适用性、操作限制等无法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可以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只能采用一种方法的理由。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方法有收益途径、成本途径、市场途径评估三种评估方法。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方法包括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单位面积倍数法、资源价值比例法、收入权益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和勘查成本效用法。其中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单位面积倍数法、资源价值比例法属于市场途径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属于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勘查成本效用法属于成本途径评估方法。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包括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五种。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适用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的普查探矿权评估和采矿权评估;剩余利润法主要适用于正常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勘查程度较高的探矿权评估;收入权益法适用于采矿权评估。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适用于赋存稳定的沉积型矿种的大中型矿床中勘查程度较低的预查及普查区的探矿权评估。本评估项目为瓷土(石)矿,达到矿产预查阶段的要求,不适用收益途径评估方法。 成本途径评估方法主要为勘查成本效用法,勘查成本效用法限于未估算资源量的预查和普查探矿权,本项目已估算资源储量,不适用勘查成本效用法。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的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包括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单位面积倍数法、资源价值比例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未明确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中的可比因素调整系数的确定方法,本次评估不具备采用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的条件。本项目已估算资源储量,亦不适用单位面积倍数法,因此仅适用资源价值比例法。 本次评估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采用市场途径评估方法中的资源价值比例法进行评估。 资源价值比例法根据相同矿种,综合考虑勘查区地质矿产特征、资源品质、开发利用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矿业市场条件等因素,选择交易案例,合理分析确定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 资源价值比例法计算公式为 P QdPdc 式中P-评估价值 Qd-资源量 Pd-单位资源量价格 c-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 11.评估参数的确定 本次评估主要依据了(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以下简称“预查报告”)、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以下简称“调整说明”)。 (一)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1)地质勘查资料 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由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于2018年4月编写,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予以审查通过。 评估人员参照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对预查报告进行了对比分析。预查报告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经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予以审查通过,可作为评估依据。 (2)调整说明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物化探大队于2019年12月提交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2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并予以审查通过,可作为评估依据。 (二)评估主要指标和参数的选取 以下主要指标只说明评估估算的方法及过程,若手算验证与所列示结果(个位尾数、小数点后尾数)存在部分误差均是由多级进位精度造成,并不影响评估结果计算的准确性。 11.1保有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根据评估委托书及关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探矿权建议调整拟公开出让范围及预测资源量的说明,江西省鄱阳县新塘瓷土(石)矿预查报告中建议的拟出让面积为2.06km2,因该范围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经过调整,建议出让区范围由2.06km2调整为0.68km2,较原建议出让面积减少了1.38km2。调整后,估算全区334类矿石量52.70万吨,其中瓷土矿22.08万吨,瓷石矿30.62万吨。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矿业权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均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包括预测的资源量(334) 。 则评估利用资源储量52.70万吨,其中瓷土矿22.08万吨,瓷石矿30.62万吨。 11.2开采方案 根据预查报告,评估确定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11.3产品方案 评估确定产品方案瓷土原矿、瓷石原矿。 11.4采选技术指标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制定下发的12个矿种矿产资源合理开发“三率”最低指标要求,高岭土矿露天开采的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不低于85。 本次评估确定设计损失量为0,采矿回采率为90,矿石贫化率为0。 11.5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CMVS30300-2010,评估利用可采储量按下式进行计算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52.70- 0)90 =47.43万吨 可采储量估算详见“附表二”。 11.6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该矿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根据矿山生产能力、矿山服务年限与储量规模相匹配原则,矿山服务年限应在10年以内,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规模为5.00万吨/年。 矿山服务年限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T 矿山服务年限 Q 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 ρ 矿石贫化率() A 矿山生产规模 式中参数分别为可采储量47.43吨,矿山生产规模5.00万吨/年,矿石贫化率为0。 T=47.435.00=9.49年 11.7单位资源量价格 根据预查报告,矿区矿体单样品位(Al2O3)为12.43至24.94,一般在16-18之间;Fe2O3单样品位为0.75至11.76,一般在3-4之间;TiO2单样品位为0.45至1,一般在0.6-0.7之间。本区瓷土(石)矿可露天开采,但铁、钛杂质含量较高,最高达11.76。但是根据市场调研,如邻近预查区的鄱阳县南源汪家矿区制陶用粘土矿经江西省陶瓷检测中心和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西)检验,属于陶瓷工业原料。因此,经对比,本区矿产品可用作高岭土或瓷土(石)矿产品用途,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在今后工作中需加强铁钛等杂质的去除工艺研究。 根据本项目瓷土、瓷石矿Al2O3品位及铁、钛杂质含量较高的情况,并经评估人员市场调查,综合考虑后确定本项目瓷土原矿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为35.00元/吨,瓷石原矿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为30.00元/吨。评估认为上述价格可以综合反映该矿资源禀赋条件的矿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水平。 本次评估确定的矿产品销售价格(坑口价,不含税)为瓷土原矿35.00元/吨,瓷石原矿30.00元/吨。 11.8资源价值的计算 本项目预测的资源量334 52.70万吨,其中瓷土矿22.08万吨,瓷石矿30.62万吨。 单位资源量价格为瓷土原矿35.00元/吨,瓷石原矿30.00元/吨。 则资源价值=资源量单位资源量价格 =22.0835.0030.6230.00 772.80918.60 1,691.40万元 资源价值为1,691.40万元(其中瓷土矿772.80万元,瓷石矿918.60万元)。 11.9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 11.9.1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的确定方法 按照评估方法,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的确定方法有2种 1、根据相同矿种,综合考虑勘查区地质矿产特征、资源品质、开发利用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矿业市场条件等因素,选择交易案例,合理分析确定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 2、利用相关统计数据等资料,确定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 本次评估利用相关统计数据等资料,确定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采矿权权益系数是收入权益法设定的参数,用以对销售收入现值进行调整估算采矿权价值。是采矿权评估价值与销售收入现值之比,主要反映矿山成本水平,包括了收益途径的全部内涵。一般可以通过统计已评估的采矿权价值结果得到取值范围。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已明确了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范围。故可根据采矿权权益系数大小并考虑矿产开发风险与折现因素综合确定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 一般说来,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的确定与采矿权权益系数的取值有类似之处,都是依据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开采技术条件、矿体埋深、矿石的加工技术性能难易程度等反映矿山开采经济成本的因素。所以,该比例与采矿权权益系数为正相关关系,对应高的采矿权权益系数,比例也可相应取高。此外,因探矿权其未来勘查开发存在的不确定性较已查明资源的采矿权要大,且探矿权价值占资源价值的比例为静态比例,因此,确定探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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