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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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专家组评审意见 矿山名称 江西省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 企业名称 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 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 九江创新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专家组评审意见 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2016年由都昌新世纪造型材料有限公司租赁经营, 2018年至2019年未按安全生产规范有序开采,至今未形成开拓公路,分层开采台阶,现状边坡高陡,并存严重在越界开采现象。根据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的要求,需要重新编制矿山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有效保护矿区地质环境、生态环境,科学进行土地复垦。2022年8月5日,江西都昌铸造型砂厂委托九江创新矿业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江西省都昌铸造型砂厂矽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组织9名专家评审组于2022年10月13日晚在九江市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对方案进行会审。方案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经审查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主要评审意见 1、方案编制的内容及附图、附表、附件齐全有效,符合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文件的规定及相关要求。 2、方案根据矿区矿体埋藏特征,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工程地质条件中等、环境地质条件中等因素。根据2017年核实报告提供地质、水文状况、周边环境、经济效益等因素,依据2020~2021矿山储量年报的保有储量,对铸型用砂、建筑用砂进行开发利用设计。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法,选择开拓方式选用挖掘机采矿,溜槽,皮带运输机运矿,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方法。技术上可行,平面布置、经济上均较合理。 3、根据江西省都昌县老爷庙矿区天然石英砂2020年1月~2021年12月矿山储量年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矿区范围内保有铸型用砂矿、建筑用砂(控制推断)资源量为393.29万吨.其中控制铸型用硅砂资源量为32.164万吨,推断铸型用硅砂资源量为18.376万吨;控制建筑用砂资源量为218.128万吨,推断建筑用砂资源量为124.622万吨。 设计铸型用硅砂、建筑用砂矿年生产能力为79万吨/年(50万m3)生产规模,工作日为300天/年,采矿回采率按98计算。剥采比0.012m3/ m3。境界内设计利用的铸型用硅砂、建筑用砂矿资源储量为241.4501.917万m3(381.4912万吨),矿山服务年限为4.8年。采场台阶高度确定为5米,每3个分层合并成一个阶段,阶段高15米。为保证安全,在135m、120m、105m、90m、75m、60m、45m各留1个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平台宽8米。平台靠边坡侧及时形成水沟,并采用组合式砖砌挡土墙护坡,高度0.5米。采场台阶坡面角选择40左右,最终边坡角为300。砂矿加工采用水力分组级分选工艺的成品硅砂可加工成铸型用硅砂,选出铸型用硅砂尾砂为建筑用砂。采矿规模50万m/年,最终两个产品年产量为铸造用砂10.1515万吨;建筑用砂68.8485万吨,选矿损失率2.0,销售损失率1.5,最终年销售成品铸造砂9.7961万吨;成品建筑砂66.8838万吨。方案中所确定的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符合委托方要求,经验证生产规模可行。确定的露采场境界合理,采场台阶高度及边坡要素选取适当,剥采比计算较实际,石英砂矿选矿工艺、产品方案、总图布置基本可行。 4、 方案对矿山安全生产、周边风机安全保护、都昌县级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区等环境、安全保护、绿色矿山、绿色工厂提出了原则措施 ,具体应该按照 专项 (方案)实行 。 5、方案对矿山开采建设内外部条件、产品市场前景、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费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了分析估算,矿床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矿山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好,建设项目经济上可行。 6、矿山建设性质已建矿山,矿山工程主要有露采场、工业场地(包括水选矿、供电、供电水、沉淀池等设施、设备)、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等配套生活、办公设施,矿山情况基本阐明。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矿山储量规模为中型,生产建设规模属大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中等复杂型。根据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用)附录A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分级,确定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与土地损毁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级别和评估范围确定合适。 7、现状评估表明矿区内的汇水单元的面积多较小,汇水的水路多不长,多小于1公里,有的仅几十米。综上所述发生较大规模的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小。矿区南-东出露或被矿体覆盖之下地层为震旦系灯影组硅质岩,为非可溶岩,岩溶不发育,不会发生岩溶地面塌陷;矿山及周边没有地下开采活动,未发现采空区及地下硐室,不会发生采空地面塌陷。自然边坡发生局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小,自然斜坡(XP1)为稳定性较好边坡。已有采场人工边坡利用“坡率法”、“地质法”评价结果,QP1、QP2人工边坡为稳定性中等边坡,QP3 QP人工边坡为稳定性较好边坡。地质环境影响现状综合评估,矿区现状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较严重轻,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破坏程度严重。总体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评价严重。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现状评估分级,结合矿山工程设施布置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将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划分为影响严重区有露采场、工业场地,面积43.4816h m2。较严重区有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面积2.4591hm2,较轻区为其它地区,面积157.5593hm2。三个级别五个区。 8、预测评估表明矿山开采露采场最终将形成东南、北西、西北三段人工切坡PY1、QPY2,QPY3,采用地质法进行边坡稳定性评估分析和坡率法分析采场最终边坡基本为稳定边坡。临时排土场排土量小,基础稳定,边坡角达到松散岩土自然安息角,无水流冲击,临时排土场发生崩落、垮塌的可能性较小。新建公路修建原生砂层上,发生局部崩落、垮塌的可能性较小。矿区北东面距离120m有三台风力发电机组,矿区南东面距离200m有四台风力发电机组,根据风力发电机安区距离规范平面安全保护范围半径为120m,矿山开采范围均在安全保护范围外,采矿活动砂矿没有爆破作业震动影响工程机械轻微震动,对风机安全影响轻微。矿区山腰以下多被松散的砂层复盖,透水性好,为矿区主要的透水岩层。矿区的地下水位常在8.5-15.5米,水位标高高于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最低开采标高30米。有利于自然排水,不存在采坑积水。矿区的选矿用水量较大,矿石石英砂中一般不含有害的组分,主要的污染物是泥质。据地质核查报告的提供的资料,泥质含量平均3。经过水洗后的污水经过沉淀澄清后的水,可再循环使用。沉淀的淤泥清理集中堆放。生活污水的治理,修建地埋式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对外排放。因此,开采活动若不对生产生活的污水经过处理,直接对地下含水层及地表水体鄱阳湖水域势必造成一定的污染,但经过上述处理之后,则其影响甚微。矿山拟进一步损毁土地的矿山工程主要有露天采场开采占用18.6848 hm2,开拓公路0.7184 hm2,共拟损毁破坏土地面积共为19.4032hm2。确定土地破坏程度露天采场为重度,上山公路为重度。 9、本方案将评估区综合划分为三个区,即重点防治区(Ⅰ),有露天采场、工业场地挖损、压占面积共计62.1664hm2。次重点防治区(Ⅱ)有矿山公路、办公生活区挖损、压占面积共计3.1775hm2。一般防治区(Ⅲ),为其他区域面积共计138.1561hm2。 10、复垦评价结果,项目复垦前后土地利用情况,矿山复垦前灌木林地面积3.4868 hm2,复垦后4.7651 hm2,其他林地复垦前面积9.8368 hm2,复垦后44.1999hm2,其他草地复垦前面积10.8640 hm2,复垦后13.0588hm2,工业用地复垦前8.8079hm2,复垦为建设用地与坑塘水面,复垦前沙地32.3484hm2,复垦后为0。本项目复垦区面积为65.3439hm2,复垦责任范围为65.3439hm2,复垦责任范围内均复垦,复垦率100。 11、方案对土地复垦区土地利用类型及权属情况进行了调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已土地复垦目标确定与阶段任务安排基本合理 12、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要有对采场人工边坡实施边坡整治,在采场基底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在平台修建排水沟,加强测量、监测等消除崩塌、滑坡隐患。并对露天采场基底、覆土恢复植被;对矿山公路翻耕、覆土恢复植被。采场台阶复垦、植灌木、种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可行,地形地貌景观修复与生态复恢复工程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技术措施合理。 13、本方案将整个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划分为4期,第一期恢复生产治理期1年,即从2022年1月-2022年12月,第二期边生产边治理期3.8年,即从2023年1月-2026年10月,第三期治理期0.5年,即从2026年11月至2027年5月,第四期管护期3年,即从2027年6月至2030年5月,安排基本合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总投资估算在矿山服务年限内的总投资估算为643.6526万元, 14、矿山新增总投资5015.9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145.5万元,其它费用2938.3931万元,工程预备费334.5154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总销售收入26315.718万元,年平均销售收入5482.44万元,利润总额4829.5345万元;年利润1006.153万元,投资利润率38.61,资本净利润率27.78 ,税前内部收益率43.96,税后内部收益率38.59,全部投资静态回收期约为1.69年,动态回收期约2.30年,综上所述,矿山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因此本项目经济上可行。 15、为本方案矿区总年限为8.3年(含3.5年综合治理复垦年限),即2022年1月至2030年5月。适用年限为5年,即2022年1月至2026年12月。在矿山服务年限内每满5年需修编一次。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方案认为矿山生产主要6点存在问题及建议1、矿山因违法、违规生产,保护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意识不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逾期,导致矿山非正常停产多年。建议矿山积极与矿管、安监部门联系,尽快施工整改到位,早日复工、复产,减少矿山经济损失。2、严格按方案设计进行采矿、地质环境治理、土地复垦、复绿工作,采矿生产过程中建议必须有专业人员测量按设计要求施工。保障边坡角度、台阶宽度。3、矿区范围内21、22风机于2011年建设,属于先有矿权,后有风机。现在两台风机保护区范围内两段自然斜坡(XP1、XP1)存在安全隐患、影响风机基础安全,为长治久安,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建议矿主已风机权属单位协调,将矿区范围内21、22风机搬迁到矿区范围安全距离外。4、目前采矿证生产规模23.7万吨/年(15万m3),建议变更采矿证生产规模为50万m3/年79万吨/年。严格执行相关文件。5、因矿山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占用土地留续使用,致使矿山复垦率为87.75。未达到90技术要求,建议做好复垦范围内土地复垦质量,提高复垦后土地林、草成活的率。6、因该矿山比邻鄱阳湖特殊环境和历史已有的矿权,建议本次矿权到期后不应再延续。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认为本方案资料较齐全,开采方式选取合理,评估级别、评估范围和方案适用年限确定合适,评估依据较充分,评估结论基本正确,开发利用、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经济估算基本可行。方案编制符合省国土资源厅“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技术质量合格,可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可提供相关单位使用。 专家组组长签名 2022年11月 1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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