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建筑用大理岩矿、透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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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建筑用 大理岩矿、透辉石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提交单位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编制单位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二○一九年六月 矿山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建筑用大理岩矿、透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 待定 企业性质 开采矿种 建筑碎石用大理岩 方案编制单位 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 资质证号 01201711100356 项目性质 新建 编制目的 办理采矿许可证 矿权范围 拐点数量 4 交通及建设条件 矿区有简易公路连接白果村-狮子镇乡村公路,通过县级公路可达漕河城关,并与京-九铁路、沪蓉高速、106国道、长江航运港口相接,水陆交通较为方便,交通比较便利。 面积km2 0.1233 开采标高m 560m-480m 编制的主要依据 采矿证 储量文件 黄土资储备字[2017]014号 生产规模文件 其它文件依 据 范围划定文件 以往开采情况 已开采范围 储量消耗 设计主要开采指标 贫化率 0 无 回采率 96 回采率 资源利用率 79 矿石资源量 地质储量累计查明 设计储量 设计损失矿量 10.6kt 可采储量 1809kt 122b 627km3/1895kt 122b 1884.4kt 334 126km3 矿层体特征 Ⅱ号矿体为大理岩建筑用碎石矿是本矿区内的主要矿产,剖面赋存状态为似层状,225∠65-68平面分布形态为不规则长方形,长边360-98米,宽约50-60米,出露面积约0.0172平方千米,矿体由1-1′、2-2′、3-3′、4-4′四条剖面控制。矿体赋存标高545-480米。 开采技术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 环境地质条件 总体评价 类型 涌水量 m/d 正常 29659 类型 矿体 类型 其它 简单-中等矿床 简单-中等 最大 451 简单 稳固 简单 开拓方式 公路开拓 开采方法 露天开采 开采规模 万t/a 30 近期 中长期 服务年限年 全区 5 可采储量 kt 全矿山 1809 分采区 二级矿量km 开拓 备采 15 8 开拓 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拓系统。 开拓工程 量 工作项目 单位 工作量 主要 设备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剥离量 m3 15000 风钻机 KQG100 4 汽车 东风30T 5 公路 km 0.54 挖掘机 PC300-7型 3 选矿及尾 库设施 选矿方法 尾砂 处理 尾砂库容量万方 经济效益 总投入万元 年销售收入万元 年生产成本万元 年税后利润万元 返本期(年) 收益率 1118 1620 1080 369 3 33.3 目 录 1前 言1 1.1项目建设背景1 1.2编制目的2 1.3编制原则2 1.4编制依据3 1.5方案适用年限7 1.6方案摘要7 2矿区概况11 2.1项目概况11 2.2自然概况13 2.3矿产资源概况16 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32 3.1 矿产品需求现状与预测32 3.2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33 3.3矿床开采41 3.4选矿及尾矿设施46 3.5总图运输及公用辅助设施49 3.6职业卫生与安全54 3.7环境保护59 3.8建设工期与劳动组织62 4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64 4.1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64 4.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74 4.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目标和任务75 4.4 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79 5 土地复垦87 5.1 土地复垦方向性与可行性分析87 5.2土地复垦质量要求与复垦措施101 5.3工程设计及工程测算105 6 经费估算109 6.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费用估算109 6.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估算112 6.3土地复垦费用估算116 6.4项目经费投资构成汇总120 7 进度安排121 7.1建设工期121 7.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进度安排121 7.3土地复垦进度安排122 8 保障措施124 8.1组织保障措施124 8.2技术保障措施125 8.3监管保障措施126 8.4资金保障措施127 8.5 公众参与129 8.6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129 9 效益分析130 9.1经济效益130 9.2生态效益131 9.3社会效益132 9.4综合评价132 10 结论与建议133 10.1结论133 10.2建议136 附 表 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2、土地复垦预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表 4、复垦费用单价预算表 附 件 1、 委托书 2、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矿、透辉石矿普查报告评审意见的备案证明(黄土资储备字[2017]014号) 3、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4、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回复函及相关资料 5、方案公众参与调查表 6、土地复垦方案现场踏勘表 附 图 图号 图 名 比例尺 备注 1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地形地质图 12000 采用 2 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矿区透辉石、建筑用大理岩矿1-1、2-2、3-3、4-4地质剖面图 12000 采用 3 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矿区块段资源储量分布图 12000 采用 04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基建终了及总平面布置图 12000 新制 05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露天开采终了平面图 12000 新制 06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露天开采边界典型剖面图 11000 新制 07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露天采矿方法及矿石加工工艺示意图 示意 新制 08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图 12000 新制 09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图 12000 新制 10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部署图 12000 新制 11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土地利用现状图 110000 新制 12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土地损毁预测图 12000 新制 13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土地复垦规划图 12000 新制 1前 言 1.1项目建设背景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位于漕河镇北东方向约50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于蕲春县狮子镇白果村管辖,采矿权人待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拍挂后确定。 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受蕲春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于2017年3月对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进行普查工作,并编制了湖北省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普查报告(以下简称普查报告),为设置采矿权提供地质依据。黄冈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以“黄土资储备字[2017]014号”予以备案。 根据湖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3〕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5〕6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新建、新建矿山必须满足露天开采矿山最低生产能力不小于30万吨/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要求,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置了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采矿权,并依法按程序出让该采矿权。为认真贯彻十九大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思想,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家有关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的政策法规,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规范矿山开采活动,合理开发利用矿区内矿产资源,推动矿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实现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受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承担了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建筑用大理岩矿、透辉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的编制工作。 1.2编制目的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矿业权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鄂土资规〔2016〕2号)规定,省、市、县三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合并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该方案的编制,主要是为该矿区采矿权出让、采矿权价款评估、筹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及土地复垦备用金提供依据,同时作为矿山办理采矿权登记、变更及延续手续、矿山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的必备要件之一。 1.3编制原则 从本矿山生产建设的自身特点出发,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保方案经济上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的原则,矿山企业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要求进行绿色矿山建设。 (1)坚持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原则,以建设“安全矿业、绿色矿业、和谐矿业”为目标,提升办矿水平,促进矿山开采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建设成为管理科学、开采规范、绿色环保、安全和谐、技术先进的新型矿山,形成科学管理、规范开采的长效机制,促进矿山开采企业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服务。 (3)对采矿区采取“人防、技防、物防”(即动态巡查、录像监控、设置路障)等手段进行全方位监督,坚决杜绝违章开采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4)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定期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1.4编制依据 1.4.1法律、法规和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08月27修订并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修订并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修订并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并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修订并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08月27修订并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修订并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12月修订并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订并施行); 12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1997年12月3日施行); 13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施行); 14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15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2010年7月30日起施行);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6年1月5日修订并施行); 1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1.4.2政策性文件 (1)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5〕60号); (2)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矿业权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鄂土资规〔2016〕2号); (3)湖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3〕23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53号); (5)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6)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国土资发〔2007〕77号); (7)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国土资发〔2009〕63号); (8)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实施〈土地复垦条例〉的通知(鄂土资发〔2011〕102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 (10)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恢复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09]104号); (11)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42号); (12)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 [2016]22号); (13)财政部国土部环保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 (1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 (1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1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4第653号令修订)。 1.4.3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类 (1)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 (2)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2〕108号); (3)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4) 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2018); (5)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6)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7)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 (8)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0)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11)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12)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2003); (13)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2013); (1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15)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50011-2010)2016年版; (16)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7) 劳动保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2008); (18)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19)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 (20)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J65-83); (21)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Ⅱ.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类 (2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 (2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国土资源部2016年12月); (2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 0286-2015) (25)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T0245-2004); (26) 场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T/CAGHP 025-2018; (27)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 (28)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5-2014); (29)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 0287-2015); (30)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GB12719-1991); (31)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3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 (3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 (3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DZ/T 0133-1994); (35) 地下水监测规范(SL/T183-96); (36) 防洪标准(GB50210-2014); Ⅲ.土地复垦类 (37)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4-2011); (38)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1-2011); (39) 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 (40)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4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2011); (4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43)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GB6000-1999)。 1.4.4其他技术资料 (1)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矿、透辉石矿普查报告(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2017年3月); (2)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矿、透辉石矿普查报告评审意见的备案证明(黄土资储备字[2017]014号); (3)现场调查资料。 1.5方案适用年限 矿山设计为露天开采,设计生产规模12万立方米/年(36万吨/年)。划定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用大理岩122b资源储量为627千立方米/1895千吨,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1884.4千吨,开采回采率96,可采储量为1809千吨,生产服务年限为5年,基建期0.5年,矿山总服务年限5.5年。 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法。考虑到矿山闭坑后的生态复绿及后期监测管护时间预计3年,确定该矿山生态复绿期限为8.5年(2019年7月-2027年12月)。 由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是一个动态问题,它是随着开矿的进程而随之变化产生新的环境问题,故本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方案适用年限内,如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矿种、规模、开采方式,必须重新编制或修编本方案。 1.6方案摘要 1.6.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摘要 (1)开采对象拟开采矿区范围内建筑碎石用大理岩矿; (2)地质储量根据湖北省蕲春县狮子镇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矿、透辉石矿普查报告,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用大理岩资源储量为(122b)627千立方米/1895千吨,透辉石矿资源量为(334)126千立方米/392千吨。 根据有关规定,334预测资源量不能作为设计依据,故本次仅设计开采保有建筑碎石用大理岩资源储量为(122b)627千立方米/1895千吨。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623.5千立方米/1884.4千吨,开采回采率96,可采储量为599千立方米/1809千吨。 (3)建设规模12万立方米/年,合36万吨/年。 (4)矿山生产服务年限5.0年,基建期0.5年,矿山总服务年限5.5年; (5)产品方案建筑用大理岩矿碎石; (6)矿山总投资1118万元; (7)税后利润369万元/年; (8)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9)开拓运输方案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10)采矿方法自上而下水平台阶采矿工艺; (11)选矿工艺不选矿,只需破碎加工即可销售。 1.6.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摘要 (1)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简单类型,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为较重要区,矿山建设规模为中型,故综合确定本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确定为二级评估,评估区面积0.3302km2。 (2)现状评估结果现状条件下,按地质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区,将整个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较严重和较轻三个级别,其中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面积为0.002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0.61;较严重区面积为0.0065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1.97;较轻区面积为0.3217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97.43。 (3)预测评估结果将评估区划分为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其中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面积为0.0522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15.8;较严重区面积为0.0565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17.1;较轻区面积为0.2215km2,占评估区总面积的67.1。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面积分别为0.0522km2、0.0565km2、0.2215km2。同时将综合治理工作分为近期、中远期二个阶段进行。 (5)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主要为截排水沟工程、排土场挡土墙工程、局部边坡治理工程、监测工程、植被复绿工程。 (6)本项目矿山恢复治理工程总投资75.8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5.89万元,监测费用17.3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52万元,独立费用15.03万元,基本预备费4.62万元。 1.6.3土地复垦摘要 (1)土地利用情况 项目区由露天采坑、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矿山公路、排土场构成,总面积为6.7582hm2,占地范围内土地属蕲春县狮子镇白果村集体所有,土地现状包括水田、其他林地、坑塘水面和村庄。 (2)土地损毁情况 项目区开采将共损毁土地6.7582hm2,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0.8444hm2,拟损毁土地面积5.9138hm2,按地类分为水田(0.9453hm2)、其他林地(5.4340hm2)、坑塘水面(0.0921hm2)、村庄水田(0.2868hm2),按损毁类型为挖损4.6131hm2,压占2.1451hm2。 (3)土地复垦目标 项目区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面积共6.7582hm2,经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复垦土地面积6.7582hm2,设计复垦率为100。通过土地复垦,预计恢复旱地0.8424hm2,有林地2.4696hm2,其他草地1.3677hm2和坑塘水面2.0785hm2。 (4)土地复垦投资情况 本项目土地复垦总面积6.7582hm(101.37亩),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计算项目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62.56万元,单位面积投资6171元/亩;动态投资总额为70.47万元,单位面积投资6952元/亩。通过土地复垦后的长期经济效益较好,主要体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43 2矿区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矿山基本情况 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为新建矿山,采矿权人为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拍挂出让后予以确定。 受蕲春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三地质大队于2017年3月对湖北省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开展普查工作,并编制了湖北省蕲春县陶家湾矿区建筑用大理岩、透辉石矿普查报告,为设置采矿权提供地质依据。黄冈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并以“黄土资储备字[2017]014号”予以备案。 矿区位于蕲春县漕河镇(县城)北东(30)方向直距约50千米处,属蕲春县狮子镇白果村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2′14″一11542′37″,北纬3030′27″一3030′56″。矿区有简易公路连接白果村-狮子镇乡村公路,通过县级公路可达漕河城关,并与京-九铁路、沪蓉高速、106国道、长江航运港口相接,水陆交通较为方便,交通比较便利(见图2-1)。 根据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采矿权范围,拟设置采矿权范围由四个拐点圈定(见表2-1),矿区面积约0.1233平方千米,开采标高为560米至480米。 表2-1 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西安1980坐标系 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 X Y X Y 1 3377888.04 39375836.99 3377884.663 39375954.47 2 3377977.28 39376083.41 3377973.903 39376200.89 3 3377540.15 39376257.19 3377536.772 39376374.67 4 3377417.26 39376050.98 3377413.881 39376168.46 备注 面积0.1233km2 面积0.1233km2 图2-1 矿区交通位置图 2.1.2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通过调查了解,蕲春县南雄石材有限公司曾对该区大理岩矿进行了少量开采,大理岩矿被用作饰面用板材,由于石材荒料率较低和板材质量欠佳,经济效率较差等各方面因素,在2012年矿业权整合调整中,矿山被关停。原开采饰面大理岩现场见照片2-1。 照片2-1 原开采饰面大理岩现场 2.1.3社会经济概况 矿区居住人口较为稀少,矿区附近仅有陶家湾和黄龙湾两个小自然村,居住人口不足50人。测区内工农业生产水平较低,物产较少、农村以粮食为主,兼种棉花、茶叶为主,兼有油菜、花生、芝麻等少量经济作物。山上树木以松树为主,但较稀少。水资源、电力资源及人力资源均较充足,所需资源能得到保障,矿区周围居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土地资源较为丰富。近年来民营采石业有所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通过调查,本区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距供电网直线距离约15千米,对电力没有影响,不是旅游、环保、大型厂矿企业等单位的保护区,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范围,总体来看,矿区范围内可以依法依规进行采矿活动。 2.2自然概况 2.2.1地貌 矿区位于鄂、皖交界的大别山南麓,属低山丘陵区,地势总体呈近北西-南东向展布,矿区内有一溪流,常年流水,流量大于0.2升/秒,水系呈“U”字型或树枝状。区域内北西部山坡为最高点,海拔高程640.0米,矿区南西外侧河沟处为最低侵蚀基准面,海拔高程480.0米,相对高差约160.0米。地形切割中等,植被较发育。 2.2.2气候 据蕲春县气象局资料反映,本区历年平均气温在16.7℃,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3.9℃,极端最低气温-15.6℃;最热月为7月,平均为29℃,极端最高气温为39.7℃。历年平均降雨量为1360.7mm,最大降雨量为2310.9mm,最小降雨量为807.3mm,最大日降雨量为245.1mm。年平均蒸发量为1377.7mm,年平均相对湿度80。常年主导风向东南风,年平均风速1.9m/s,最大风速20m/s。无霜期245-268天。 2.2.3土壤 矿区地处丘陵地带坡体上,周边土壤分布主要为浅表层植被土、含砂砾土、未固结的砂土、砂砾土等。项目区土壤见照片2-2。 照片2-2项目区土壤剖面 2.2.4生物 项目区内多为林地,植被覆盖率较高,主要原生树种主要为乔木、野生灌木、杂草等,野生木本植物主要有马尾松、苦楝、马桑、牡荆、白背叶、山槐、等,草本植物主要有白茅、天葵、香茅草、狗尾草、野菊花、浦公英等。农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蔬菜、水稻等。项目区内没有需要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植物等。见照片2-3。 项目区内野生动物较少,主要有野猪、锦鸡、野兔、黄鼠狼、鼠类、蛇类、青蛙等。水生鱼类资源主要有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鳊鱼等。 2.2.5水文 矿区位于区域水文地质单元的补给、径流区。区内地表水系不发育,矿区内未见任何地表水体,仅在矿区南侧分布一条水沟和小堰塘,水量受大气降水影响。矿区本次调查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为南侧小水沟480米。拟开采矿体标高范围560m-480m,矿体开采时,因采坑位置不低于当地侵蚀基准面,故排水条件较好。 照片2-3 项目区植被 2.3矿产资源概况 2.3.1矿区总体概况 2.3.1.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016年,黄冈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黄冈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蕲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蕲春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根据上述规划,建筑碎石用大理岩属于蕲春县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重要矿产,是蕲春县主要开发利用矿种之一。 2.3.1.2本项目与矿区总体规划关系 本项目位于上述规划范围之内,且符合上述规划及矿业权设置方案的具体设置,本矿区周边300m范围内无其他矿业权设置,且符合蕲春县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准入许可的必要条件。根据蕲春县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本项目不在蕲春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在蕲春县生态保护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范围内。 2.3.2矿区资源概况 2.3.2.1矿区地质 一、地层 矿区范围内主要出露地层为中晚期元古代大别山群杂岩花岗质片麻岩组DbP和早元古代大别山群杂岩变质表壳岩组Db1,其次为第四系全新统残坡积物零星出露。地层由老至新分述如下 1、中晚元古代大别山群杂岩花岗质片麻岩组DbP 本区中晚元古代大别山群杂岩花岗质片麻岩组为一套深变质岩,出露在矿区北东部。岩性为灰绿色、灰色花岗质片麻岩、杂岩质片麻岩,片状或块状过渡状构造,鳞片花岗变晶结构、纤状花岗变晶结构,岩石中片理、节理、裂隙较发育,地表浅部风化后岩石呈碎片、碎石状,中-微风化岩石完整性也较差。据区域地质调查资料,该层厚达数百米,本矿区出露厚度不详。 2、中晚元古代大别山杂岩变质表壳岩组Db1。 该岩组岩石出露在矿区的南西部,主要岩性为大理岩、斜长角闪岩是矿区主要岩层,即为本次普查工作评价的建筑用大理岩碎石矿及透辉石矿母岩,两类矿产均赋存在该岩组之中。该岩组岩性可细分为含硅质大理岩、含透辉石大理岩、蛇纹石化大理岩、绿泥石化角闪斜长片岩、斜长角闪岩等。为灰-灰白-杂色,依原岩成分及变质程度不同结构十分丰富,主要为变晶结构,块状构造、条带状构造。据区域地质资料,该层厚达千米,本矿区出露厚度不详。 3、第四系全新统残积层 矿区内第四系全新统地层主要为残坡积层,为浅表层植被土、含砂砾土、未固结的砂土、砂砾土等,主要零星出露在低缓山坡及沟谷低洼处,厚度依所处地形厚薄不均,一般0-3米之间。 二、构造 1、褶皱 矿区处在浠水褶皱束刘家湾向斜南东翼,轴线局部波状起伏,矿区处在单斜构造位置上,大别山群杂岩变质岩组、大理岩-斜长角闪岩组地层走向北西-南东(310-340度),倾向南西220-250度,倾角50-70度,与单斜构造产状基本一致, 2、断层 矿区内断裂构造比较发育,主要见二组断裂,编号为F1、F2。 F2位于测区中部偏南,区域长度大于10千米,区内长度约800米,宽度不等约2-20米,大体走向325度,产状为230-240∠65-75。断层带内岩石破碎,节理、片理极发育,角砾状、巨砾状、透镜状定向排列产出,局部地段角砾岩具糜棱岩化。其内的大理岩呈残留透镜状、捕虏体状,且发生绿泥石化、蛇纹石化、滑石化等。透辉石矿赋存在该构造带内,与构造关系密切,初步认为F1属控矿构造。 F1断层位于测区南东部,区内长度大于300米,宽度约10-20米,走向60-80度,倾向330-350度,倾角较陡,破碎带内岩石呈破碎状,具糜棱岩化、硅化,该断层形成较晚与后期脉岩同期,对矿体F1有较大的破环作用,其挫断F1并使其发生位移,北西盘向北东移动,南东盘向南西移动,移距达400米左右。初步认为F2属破矿构造。 根据两组断裂构造在地表的行迹分析其断裂性质,F2为性质不明断层,F1为压扭兼平推断层。 3、节理 矿区内地层经历了长时间变质变形过程,并且经历了多期次、多阶段构造运动,断裂构造及节理较发育。野外观察情况看来,矿区内主要有两组“X”节理,一组产状为130-170∠40-45,另一组产状为320-350∠30-40,多具共轭特征;次一组节理产状为200-225∠70-80局部较发育,密集处可达到1-3条/米。 2.3.2.2矿(床)体地质特征 一、矿体特征 本矿区赋存有建筑用大理岩及透辉石两种矿种,建筑用大理岩为主要矿产,编号为Ⅱ号矿体;透辉石矿为次,编号为Ⅰ号矿体。地质特征分述如下 1、大理岩矿(Ⅱ号矿体)特征 Ⅱ号矿体为大理岩建筑用碎石矿是本矿区内的主要矿产,剖面赋存状态为似层状,225∠65-68平面分布形态为不规则长方形,长边360-98米,宽约50-60米,出露面积约0.0172平方千米,矿体由1-1′、2-2′、3-3′、4-4′四条剖面控制。储量估算标高545-480米。矿体浅表部普遍遭受风化程度较强,风化层一般3-6米之间,局部达10.0米左右,节理裂隙较发育。 Ⅱ号矿体赋存在中晚元古代大别山群杂岩变质岩组大理岩-斜长角闪岩中Db1。矿体顶板、矿层、底板岩石分述如下 间接顶板岩石Db1灰-灰白色、灰绿色斜长角闪岩、绿泥石化角闪斜长片岩等。与下覆矿层为渐变-直变接触界线。 直接顶板岩石灰白色厚层状透辉岩、含透闪石透辉岩(透辉石矿层),与下覆岩层为断层接触。 矿层岩石;灰-灰白色含硅质大理岩、含透辉石大理岩、蛇纹石化大理岩,巨厚层块状构造,岩性硬度大,硬-坚硬状,岩层中节理裂隙总体不发育,岩石完整性较好。 底板岩石DbP灰绿色、灰色花岗质片麻岩、杂岩质片麻岩,片状或块状过渡状构造,鳞片花岗变晶及纤状花岗变晶结构。 2、透辉石(Ⅰ号矿体)特征 Ⅰ号矿体为透辉石矿体,剖面赋存状态为似层状,平面形态为不规则透镜体状,长轴约250-280米,短轴约28-21米,平均宽度约25米,中间膨大,往两端尖灭,沿走向不稳定。出露面积约0.0028平方千米,矿体由1-1′、2-2′、3-3′三条剖面控制。矿体赋存标高560-480米。矿体产状,走向320-340度,倾向230-250度,倾角60-65度。矿体浅表部普遍遭受风化程度较强,风化层一般厚约3-6米之间,局部达10.0米左右,节理裂隙较发育,岩石较破碎,半岩半土状,往下岩石愈完整。 透辉石矿体赋存在建筑用大理岩碎石矿北侧与大理岩矿体之间为断层接触,矿体赋产在断裂构造(F1)破碎带中。矿体顶板、矿层、底板岩石分述如下 顶板岩石Db1灰-灰白色、灰绿色斜长角闪岩、绿泥石化角闪斜长片岩等。与下覆矿,与下覆矿层为渐变-直变接触界线。 透辉石矿层灰白-灰色透辉石、含透闪石透辉岩,岩石基本透辉石化,产状230-240∠65-70。与下覆底板岩石为断层接触, 底板岩石灰-灰白色含硅质大理岩、含透辉石大理岩、蛇纹石化大理岩(建筑用大理岩矿层)。 透辉石矿体浅表部岩石风化改造强烈,呈砂砾土-半岩半土-强风化状,原岩结构构造基本破坏殆尽。微风化及未风化岩石为灰白色,厚层状,层状构造,岩性硬且脆,岩石中节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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