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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出让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简本) 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 录 1 概述1 1.1 论证工作由来1 1.2 论证等级及范围1 1.3 论证重点2 2 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3 2.1 出让海域地理位置与周边概况3 2.2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4 2.3 平面布置和主要建筑物结构、尺度5 2.4 用海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8 3 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9 4 出让海域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10 4.1 出让海域用海对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分析10 4.2 出让海域用海对水质环境的影响分析11 4.3 出让海域用海生态影响分析12 4.4 出让海域用海风险12 5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6 5.1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16 5.2 出让海域用海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21 5.3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23 5.4 出让海域用海与与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24 6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及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25 6.1 开发利用现状25 6.2 利益相关者协调29 7 出让海域用海合理性分析.32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32 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33 7.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34 7.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36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由来 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精细化工园区拟依托区位条件,利用鱼山绿色石化基地的原料优势,为园区内其他科技产业提供化工新材料,形成一条上下联动的产业链,构建全新产业格局。为解决精细化工园区的原料引进及后期产品运输问题,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决定对园区东侧海域进行出让,新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以下简称“危化品码头”)。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出让海域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浙江静远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受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委托,编制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海域出让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作为海域出让的支撑材料。 1.2 论证等级及范围 1.2.1 论证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出让海域用海方式为“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和“围海”“港池、蓄水等”。其中码头平台长229m,栈桥长859m,透水构筑物总长度1088m;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3.9221公顷;码头前沿的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为港池用海,用海面积4.3750公顷;出让海域用海总面积8.2971公顷。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论证等级按照出让海域用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判定。透水构筑物总长度为1088m,大于400m而小于2000m,论证等级为二级;港池用海面积4.3750公顷,小于100公顷,论证等级为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当同一出让海域用海按不同用海方式、用海规模判定的等级不一致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论证等级。结合本出让海域实际情况,论证等级确定为二级。 1.2.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要求,本报告论证等级为二级,论证范围以出让海域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向外扩展8km,覆盖出让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论证范围为A(2959′44″E,12211′50″N)、B(2959′48″E,12224′54″N)、C(3011′43″E,12224′50″N)、D(3011′43″E,12211′45″N)围成的区域,论证范围约283km2,详见图1.2-1。 论证范围 工程位置 图 1.2-1论证范围示意图 1.3 论证重点 根据出让海域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结合海域资源环境现状、利益相关情况等,确定本报告论证重点为 (1)出让海域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2)出让海域用海方式和布置合理性分析; (3)出让海域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出让海域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5)出让海域用海风险分析。 2 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 2.1 出让海域地理位置与周边概况 出让海域位于舟山本岛东北部,黄大洋南侧的梁横山(岛)北面,拟建危化品码头距离北侧新奥滚装码头200m。梁横山(岛)原为海中岛屿,舟山市钓梁促淤围垦工程实施后,舟山本岛、钓山与梁横山已连为一体。梁横山(岛)登记为有居民海岛,岛上居民均已搬迁至展茅街道,目前岛上的主要开发活动包括北侧的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液化天然气加注站项目的建设,液化天然气进口等,新建有2座LNG码头以及1座滚装船(兼工作船)码头;南侧的螺门(新)渔港,新建有3座渔用码头。 出让海域位于白泉港区梁横山作业区,距离上海港约108 nmile,鱼山绿色石化基地约22 nmile,宁波北仑约36 nmile,地理概位12217′47″E,3005′46″N。拟建码头北侧紧邻马岙公共航道,前沿规划梁横山东侧水道,与马岙公共航道直接相连,船舶交通条件十分便利。 拟建码头 图 2.1-1 出让海域位置示意图 2.2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出让海域拟建2000吨级液体化工码头1座,含泊位2个(结构按1万吨级设计),设计吞吐量76.8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码头平台(229.025.0m)、一座栈桥(309.015.0m)、一座接线引桥(570.015.0m)、一座架空平台(21.017.0m)及80m长接线道路以及相应水电配套设施等。 涉及的装卸货种主要为苯乙烯、甲醇、苯酚、糠醇、甲苯、二甲苯、硫酸、甲醛、环氧氯丙烷。 码头平台建设处坡度较陡,为保证施工安全,该区域边坡进行削坡(疏浚)处理。 工程投资估算为14907.28万元。 表 2.2-1 工程主要设计指标表 序号 项目 推荐方案 备注 1 泊位数 2个2000吨级危化品泊位 2 设计船型 2000吨级化学品船 3 设计潮位 (85高程) 极端高潮位 3.26m 50年一遇 极端低潮位 -2.43m 50年一遇 设计高潮位 2.10m 高潮累积频10 设计低潮位 -1.35m 低潮累积频90 4 使用岸线 16.9m 5 码头面高程 6.50m 85高程 6 前沿设计泥面高程 -7.7m 实际-15.0m左右 7 水工建设 内容 码头平台 229.025.0m 长度 栈桥 309.0m15.0m 接线引桥 570.0m15.0m 接线道路 80m 8 疏浚量 25000m3 边坡疏浚 2.3 平面布置和主要建筑物结构、尺度 2.3.1 工程总平面布置 2.3.1.1 水域布置 码头平台采用全平台布置型式,布置于新奥滚装码头南侧200m,码头方位角为N151N331,共设置2个2000吨级危化品泊位,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25m,设计泥面高程为-7.7m。码头前方回旋水域长轴取为250m,短轴取为175m。 码头前沿线位于-15.0m等深线附近。码头平台尺寸229.025.0m,码头面高程6.5m。 码头后沿布置1座309.015.0m的栈桥与后方接线引桥相连,引桥标高6.5m,与码头平台夹角为55。 栈桥内侧距码头38m处布置1座架空平台,架空平台尺寸为21.017.0m,顶高程为6.5m,上设消防楼一座。 2.3.1.2 后方接线布置 采用接线引桥与港区站外道路相连,引桥绕过山体基岩沿山体基岩走势布置,总长为650m,由570m引桥和80m接线道路组成。接线引桥一端连接栈桥,另一端与钓梁促淤围垦工程龙口堵堤连接,接线引桥标高6.5m,接岸处标高为5.5m。 2.3.1.3 疏浚水域 本工程码头平台前沿位于-15m等深线,码头后沿靠近-5m等深线,码头平台所在位置水下边坡坡度较陡,约12.5。本工程码头平台桩基为预制桩,桩基施打过程中对周边土体有一定的扰动,可能造成该区域边坡失稳,影响码头的施工。因此需对该区域边坡进行削坡处理。 疏浚土层为淤泥质粉质黏土,天然重度为17.3N/cm3,天然含水率为44%,孔隙比为1.232,根据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181-5-2012),边坡坡比应为1318。本工程将码头平台所在区域边坡坡度疏浚至14,疏浚方量约为2.5万m3。 图2.3-1 水深地形平面布置图 2.3.2 装卸工艺 拟建危化品码头服务对象为工业区内固定客户。原料卸船后通过管道送入对应企业厂区储罐储存,产品从企业厂区储罐及装船泵加压装船。装卸工艺采用装卸臂为主、复合金属软管装卸作为补充。 码头平台设置3个装卸区,从西到东分别为1、2、3装卸区,装卸区四周设置200mm高的围堰,每个围堰内设置洗眼器、集液坑及污水泵,围堰内的污染雨水及冲洗污水通过明沟汇集后排入集污池,码头区敷设一根DN100生产污水管道,再由排污泵提升后输送到陆域库区的污水收集站,然后装车外送至附近污水处理厂。 卸船工艺 船船上卸料泵装卸臂或复合金属软管码头物料管通过公共管廊区到后方陆域企业储罐。 装船工艺 船船上卸料泵装卸臂或复合金属软管码头物料管通过公共管廊区到后方陆域企业储罐。 2.3.3 主要建筑物结构 新建危化品码头整体采用高桩式的透水结构,根据底质情况不同,桩基采用PHC桩和灌注桩(以引桥中部为分界线)。 1. 码头平台 码头平台长229m,宽25m,共3个结构段,长度分别为74、84、74m,均采用高桩框架结构型式,上部结构由下横梁、立柱、上横梁及预制面板等组成。排架间距7m,每榀排架下设6根φ1200PHC桩(C型),桩上均为现浇下横梁,下横梁上依次为立柱、上横梁和面板,其中预制板厚400mm,现浇层厚200260mm,磨耗层20mm。。 2. 架空平台 架空平台长21m,宽17m,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由横梁和面板组成,排架间距5.8m,每榀排架下设4根φ1200mmPHC桩(C型)。横梁上搁置400mm预制面板,其上为150190mm现浇层及20mm磨耗层。 3. 栈桥 栈桥长309m,宽15m,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由横梁和面板组成,排架间距10.0m,海侧每榀排架下设4根φ1200mmPHC桩(C型),接岸段每榀排架下设4根φ1200mm嵌岩灌注桩,桩上为现浇横梁,横梁上搁置580mm预制面板,其上为150190mm现浇层及20mm磨耗层。 4. 接线引桥 码头接线引桥长570m,宽15m,采用高桩梁板式结构,由横梁和面板组成,排架间距10.0m,每榀排架下设4根φ1200mm嵌岩灌注桩,桩上方现浇横梁,横梁上搁置580mm预制面板,其上为150190mm现浇层及20mm磨耗层。 2.3.4 设计主要参数 表2.3-1 工程各项尺度 序号 项目名称 规范计算要求 实际布置 备注 1 码头轴线方向 N(145-160)5 N151331 满足要求 2 泊位长度 229m 229m 满足要求 3 码头前沿泥面高程 -7.8 -15m 满足要求 4 停泊水域宽度 27.2m 28m 满足要求 5 回旋水域 250m175m 水深-7.8m 250m175m 水深-20m-35m 尺度、水深满足要求 2.4 用海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2.4.1 施工工艺 码头工程主要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如下基桩施打 → 夹围令、安装预制构件 → 现浇下横梁 → 安装预制纵向梁系 → 现浇上横梁 → 安装预制面板 → 现浇面层 → 管线施工 → 设备安装、调试。 1. 灌注桩施工工艺 搭建水上施工平台→钻击成孔→清孔→吊装钢筋笼→安导管→灌注水下混凝土→混凝土养护→凿桩头→进行后续工作 2. PHC桩施工工艺 打桩船(驳船)就位并抛锚→起吊预制桩→稳桩→沉桩→移动打桩船或调整桩架打下一根桩。 3. 横梁、墩台施工工艺 搭建模板、支架→混凝土搅拌→浇注混凝土(需用混凝土搅拌船) 4. 预制面板、预制纵梁施工工艺 浇注预制板→吊运、安装→现浇面层和磨耗层 2.4.2 施工组织 根据工期定额和浙江沿海码头施工经验,本工程施工期大约为18个月。 表 2.41 施工进度计划表 时间 项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施工准备 桩基施工 上部结构施工 面板施工 码头配套设施安装 竣工收尾 3 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 出让海域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危化品码头工程出让海域 出让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 用海方向作为精细化工园区的配套工程,负责园区内液体化工原料引进以及产品运出 地理位置舟山本岛东北部的梁横山北侧 建设内容和规模拟建设2000吨级液体化工码头1座,含泊位2个(结构按1万吨级设计),设计吞吐量76.8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码头平台(22925m)、一座架空平台(2117m)一座引桥(30915m)、一座接线引桥(57015m)、80m长接线道路以及相应水电配套设施等。涉及的装卸货种主要为苯乙烯、甲醇、苯酚、糠醇、甲苯、二甲苯、硫酸、甲醛、环氧氯丙烷等。码头平台所在区域边坡坡度疏浚至14,疏浚方量约为2.5万m3。 用海面积出让海域用海总面积8.2971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3.9221公顷,港池用海面积4.3750公顷。 出让海域用海类型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港口用海(二级类) 出让海域用海方式构筑物(一级方式)透水构筑物(二级方式) 出让年限50年 岸线使用线情况本工程仅接线引桥一处涉及岸线占用,实际利用人工岸线16.9m,并不改变岸线的自然属性。 海洋功能区定位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拟建码头全部位于“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靠泊水域也基本在这一功能区内,而其回旋、掉头所需的回旋水域则基本在“普陀港口航运区”内,工程建设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对海域水动力和地形地貌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悬浮泥沙扩散会对码头附近小范围海域水质造成短暂影响,工程建设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4 出让海域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4.1 出让海域用海对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次码头平台处疏浚为减载疏浚,且方量较少,施工区域在疏浚完成后会有一定的回淤。总体来说,工程疏浚对海床变化影响不大,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海床将保持稳定状态。因此,本报告中水动力和冲淤影响分析不考虑疏浚工程的影响。 4.1.1 对水动力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仅建设透空式码头,因此工程实施后对周边水域潮流动力的改变程度不大,水流流速变化区域主要集中在桩基及码头泊位附近,桩群的阻水作用使码头、泊位附近水域平均流速减幅介于0.01m/s 0.08m/s之间。 图4.1-1 全潮平均流速差值等值线 4.1.2 对冲淤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工程拟建码头位置及其附近海域水下地形已与水动力条件相适应,悬沙为过往泥沙,随潮流往复运动,不易沉积。码头桩基建设后,较密集的桩群将在局部形成阻流,造成码头前缘流速有所降低,导致挟沙力下降,可在泊位内形成一定淤积,根据数模预测结果工程实施后最大平衡淤厚可达2.0m以上;码头前沿淤厚在多在0.51.0m左右;调头水域淤厚多在0.5m以内。拟建危化品码头北侧新奥滚装码头泊位附近略有淤积,淤积厚度多在0.20.4m之间。 图4.1-2 平衡条件下的地形冲淤分布 4.2 出让海域用海对水质环境的影响分析 出让海域用海对水质环境的影响包括废水、固体废弃物及扬尘等,主要影响因素为施工期产生的悬浮泥沙。 根据数模计算结果,各施工过程的综合影响导致的10mg/l悬沙浓度的影响距离在W-E向和N-S向分别为1.05km和1.47km;10mg/l、100mg/l、150mg/l总包络面积分别为0.56km2、0.10km2、0.07km2。 悬沙扩散主要受控于潮流动力和岛屿岸线约束,工程施工期悬沙主要在大小麦秆礁与梁横山小岙的岬角之间对流扩散,悬沙主体呈条带状分布。悬沙影响区域主要位于近岸处,主要影响对象为西北侧的新奥滚装码头,同时不可避免的对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有一定影响。 悬沙主要来源为灌注桩打桩及水上施工平台拆除,灌注桩打桩时需采用钢护套维护,泥浆水抽吸入沉淀池沉淀处理,防止泥浆水直接外排,沉淀上清液可循环利用,沉渣可委托外运处理。 图4.2-1 悬沙扩散范围包络图(悬沙总包络) 4.3 出让海域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吊梁海域平均低潮位为-0.80m,平均高潮位为1.44m,本工程除靠岸部分接线引桥外位于潮间带外,其余构筑物均位于潮下带。 根据计算,工程建设造成永久生物损失量291.04kg,一次性生物损失量为405.726kg;疏浚工程泥面开挖造成的底栖生物损失量约 22.8kg;施工作业期间产生的悬浮泥沙造成仔鱼损失量为34525尾。 4.4 出让海域用海风险 根据出让海域用海风险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码头工程本身引起的,包括风暴(台风)潮灾害风险、船舶碰撞风险、桩基失稳风险、溢油风险等;二是由于运输危化品引起的,本工程的货种包括苯乙烯、甲醇、苯酚、糠醇、甲苯、二甲苯、硫酸、甲醛、环氧氯丙烷等,兼具了易燃、易爆、有毒三方面的风险因素,用海风险包括码头操作区危化品泄漏风险(海中)以及危化品泄漏后造成的易燃易爆风险。 4.4.1 桩基失稳风险分析 拟建码头平台前沿位于-15m等深线,码头后沿靠近-5m等深线,码头平台所在位置水下边坡坡度较陡,约12.5。码头平台建设区土质较软,桩基为预制桩,桩再施打过程中对周边土体有一定的扰动,可能造成该区域边坡失稳,影响码头的施工。 为避免桩基失稳风险,工程建设已增加疏浚内容,主要是将码头平台所在区域边坡坡度疏浚至14。 4.4.2 风暴(台风)潮灾害风险分析 舟山海域是浙江省沿海热带气旋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热带气旋来临时常伴随狂风、暴雨及风暴潮,当风暴潮增水与天文大潮相遇时,潮位猛涨,产生特高潮位。历史上因台风、风暴潮而使海洋工程、海岸基础设施等遭受严重破坏的例子数不胜数,因此在工程建设中对热带气旋、风暴潮等自然灾害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避开台风等强对流天气期间施工作业,并在此之前做好防范措施。 4.4.3 船舶碰撞风险分析 根据拟建危化品码头的通航条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事故风险点 (1)工程前沿回旋水域占用航道,船舶在靠离泊和回旋作业时易对过往船舶产生影响。 (2)工程北侧200m建有新奥滚装码头,新奥滚装码头内档工作船泊位船舶需由本工程与新奥滚装码头之间进入,本工程船舶作业与新奥滚装码头工作船进出有一定的影响。 (3)马岙港区公共航道船舶流量较大,本工程船舶由梁横山东侧水道进入马岙港区公共航道时,易与马岙港区公共航道直行船舶会遇,造成一定的影响。 (4)落潮时,梁横山与黄它山间水域形成明显回流区,船舶航行容易受到影响。 从周边海域已发生的事故来看,主要类型为碰撞、触礁和搁浅,主要原因是船舶在航行时没有保持应有的戒备,特别是在能见度不良以及风浪较大情况下,未能在适当的时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拟建码头主要用于危险品的接卸服务,运营期间船舶进出时需加强瞭望,尤其是在进行回旋作业期间,需观察周边水域,及时告知过往船舶,注意避让,同时加强对船员的培训教育。 施工期间需要划定一定范围的施工水域,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船只误入施工水域,保障船舶安全。 4.4.4 船舶溢油风险分析 本工程需要考虑码头在施工期间由于操作不当所导致施工船舶碰撞而引起的事故溢油和营运期间运输船舶油仓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溢油,建立相关数学模型。实际计算溢油量取施工期和运营期两者最大值,即溢油源强为125t燃料油计,燃油密度取0.942g/cm3,并在1h内全部泄漏完毕。 综合考虑潮流、风向等因素,对溢油点按天气类型和潮流类型进行组合,共12个计算工况。 图4.3-1 溢油点位置示意图 表4.3-1事故溢油预测条件组合类型 潮型 高、低平时刻 风场 工况 风向 风速(m/s) 大潮 高平时刻 (落潮) 静风 0 工况1 冬季主导风向(NNW) 5.2 工况2 夏季主导风向(SSE) 5.2 工况3 不利风向南风(S) 10.8 工况4 不利风向西风(W) 10.8 工况5 不利风向东南风(SE) 10.8 工况6 低平时刻 (涨潮) 静风 0 工况7 冬季主导风向(NNW) 5.2 工况8 夏季主导风向(SSE) 5.2 工况9 不利风向南风(S) 10.8 工况10 不利风向西风(W) 10.8 工况11 不利风向东南风(SE) 10.8 工况12 数模结果显示 (1)静风条件下,油膜在753 h内分别进入秀山、长涂、双合山、普陀山、普陀东部、六横旅游休闲娱乐区及五峙山列岛海洋保护区,扫海面积为308.94444.22km2。 (2)主导风向(NNW向、SSE向,5.2m/s)条件下,油膜在559 h内分别进入秀山、长涂、双合山、普陀山、普陀东部、六横旅游休闲娱乐区及五峙山列岛海洋保护区,扫海面积为189.78523.22km2。 (3)不利风(S向、W向、SE向,10.8m/s)条件下,油膜可在569 h内分别进入秀山、长涂、双合山、普陀山、普陀东部、六横、衢山、徐公岛旅游休闲娱乐区及五峙山列岛、中街山列岛、东海水产种质资源海洋保护区,扫海面积为312.09512.60km2。 (4)建议对溢油问题引起重视,加强风险管控,制定应急预案,以减少对海域环境和生态系统等造成的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4.4.5 危化品泄漏风险分析 拟建危化品码头涉及货种为苯乙烯、甲醇、苯酚、糠醇、甲苯、二甲苯、硫酸、甲醛、环氧氯丙烷,其中以硫酸为代表的货种可溶于海水,而不可溶性化学品中以苯乙烯密度为最小,可浮于海面。一旦泄露,将会对附近话语生态造成重大影响。 4.4.6 危化品运输风险分析 火灾、爆炸是本工程最主要的危险、有害因素之一。主要、安全对策措施包括 1、总图及建筑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2、工艺、设备、仪表方面的安全对策措施; 3、装卸作业过程中危害的防范措施。 5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5.1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已过时,但官方未发布新的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故本报告中的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仍沿用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进行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出让海域位于舟山本岛东北测,靠近定海、普陀、岱山三个区县的交接点,周边海洋功能区较多。 出让海域作为危化品码头,用海包括码头构筑物本身及回旋水域两部分,根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码头作为透水构筑物全部位于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代码A3-13),回旋水域有除了一半位于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代码A3-13)外,另有一半位于普陀港口航运区(代码A2-11),周边的海洋功能区主要有定海西码头农渔业区(代码A1-7)、秀山保留区(代码A8-4)、岱山港口航运区(代码A2-10)、定海港口航运区(代码A2-9)、岱山农渔业区(代码B1-6)、普陀农渔业区(代码B1-8)、舟山本岛东保留区(代码A8-6)、普陀山-朱家尖农渔业区(代码A1-10)等,各海洋功能区的地理范围、面积、岸线长度、海域使用管理及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等见图 5.1-1。 图 5.1-1 出让海域与(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图(2011-2020 年,局部)关系图 5.1.1 出让海域用海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5.1.1.1 出让海域用海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因素 码头工程实施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占用海域空间 拟建码头全部位于“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靠泊水域也基本在这一功能区内,而其回旋、掉头所需的回旋水域则基本在“普陀港口航运区”内。 出让海域用海包括港池和透水构筑物两部分,基本不改变海域的自然属性,本次宗海界定占用功能面积详见下表。 表5.1-1 拟建码头用海宗海面积分析 用海类型 占用功能区面积(公顷) 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普陀港口航运区 合计 透水构筑物 3.9221 / 3.9221 港池 1.9503 2.4247 4.3750 宗海 5.8724 2.4247 8.2971 2. 冲淤变化影响 根据图5.1-1,冲淤影响仅限于“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内”和“普陀港口航运区”,作用在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内,主要影响防洪排涝;作用在根据普陀港口航运区内,主要影响航道通航。拟建码头会对周边海域产生淤积影响,但淤积范围多限制在码头前缘及桩基影响水域,对这两个功能区影响极其微小。 3. 悬沙扩散影响 出让海域码头工程悬浮泥沙扩散主要是由于施工过程中灌注桩打桩、水上施工平台拆除及疏浚工程带来的,并非持续性的,悬沙最终会随潮流沉降于海底。 根据图5.1-1,码头建设带来的悬浮泥沙扩散影响范围仅限于码头建设区附近,悬浮物浓度升高给底栖生物和渔业资源造成损失,虽然施工结束后海域水质环境将很快恢复,但仍需要通过增殖放流等手段工程附近海域损失的海洋生物资源投入资金加以修复。 4. 通航影响 出让海域位于白泉港区梁横作业区,该海区水深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显著。周边航道、锚地适宜大型船舶的进出。根据附近有灌门水道、龟山航门航道等航道。根据岱山港区鱼山作业区规划方案结合未来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未来工业园区内的原料将从鱼山绿色石化基地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获得,化工新材料的原料装船后从鱼山南部港区经灌门航道或龟山航门航道运载至拟建码头处。 拟建码头距离最近的灌门航道超过2km,距离黄它山北锚地超过1.2km,工程建设的影响范围有限,因此出让海域危化品码头工程的建设及运营对航道和锚地正常运行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表5.1-2出让海域用海对功能区的影响 功能区 相对位置 冲淤影响 悬沙扩散 通航影响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舟山本岛东北 工业与城镇用海区 位于用海区内 有 有 有 保留区 舟山本岛东保留区 东侧395m 无 无 无 秀山保留区 西北侧7.3km 无 无 无 港口航运区 定海港口航运区 西北侧2.7km 无 无 无 普陀港口航运区 位于用海区内 有 有 有 岱山港口航运区 西北侧3.1km 无 无 无 农渔业区 岱山农渔业区 北侧1.0km 无 无 无 普陀农渔业区 北侧2.0km 无 无 无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工程码头建设影响范围较小,仅限于码头建设区附近。 5.1.2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5.1.2.1 出让海域用海与洋山港口航运区符合性分析 1. 出让海域用海符合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出让海域用海属于港口用海,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1、重点保障工业与城镇建设用海,兼容港口用海,在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 码头工程整体均采用高桩式结构,全部位于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内,透水性较好且不改变海域的自然属性,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2、经严格论证后,允许改变海域自然属性;5、维持水动力条件稳定,提高防洪功能”。 拟建危化品码头配套后方填海区内的“精品化工园区”建设,充分利用海域空间资源,同时码头布置充分利用岸线资源,码头前沿位于-15m深水区,码头建设区平均高程-5m,便于施工建设,符合“浅水浅用,深水深用”的原则,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3、优化围填海平面布局,鼓励增加人工岸线曲折度和长度,将海洋环境整治、生态建设与围填海相结合,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码头施工期间,灌注桩钻孔泥浆重复使用,最终废弃泥浆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泥浆再用专用运渣车外运,有效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6、施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周边功能区的影响”。 码头工程计划在竣工1年后进行水深地形测量,了解淤积发展速率和分布趋势,进一步确保停泊安全,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7、加强对海域使用的动态监测”。 最后,关于该海区海区其他使用管理要求“4、严格论证围填海活动,保障合理填海需求,填海范围不得超过功能区前沿线,区内水域面积不得少于功能区面积的12,填海规模接受国家和省海洋部门指标控制”,由于出让海域不涉及围填海,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不涉及相关管理要求。 因此,出让海域用海符合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2. 出让海域用海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首先,出让海域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悬沙扩散,根据图5.1-1,悬沙扩散影响范围集中在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普陀港口航运区,这部分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的特定阶段(桩基施工及疏浚),并非持续性,一方面施工建设是可通过采用钢护套维护减少灌注桩打桩时的悬沙影响范围,另一方面也将采用增殖放流弥补这一部分是生物损失,符合该海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1、严格控制使用海域的开发活动,减少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 其次,拟建码头通过优化布局,码头建设尽量避开梁横山岛;本次码头平台处疏浚为减载疏浚,且方量较少,施工区域在疏浚完成后会有一定的回淤。总体来说,工程疏浚对海床变化影响不大,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海床将保持稳定状态;码头整体均采用高桩式结构,水流的通透性较好,根据数模结果显示,码头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动力和冲淤影响仅限于码头建设区附近,对周边海区影响较小,符合该海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2、应减小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加强岛、礁的保护,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最后,虽然危化品码头涉及一部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但是通过在装卸区设置围堰,将围堰内的污染雨水及冲洗污水通过污水管道,输送到陆域库区进行处理,避免了对水质环境的影响,符合该海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海水水质质量、海洋沉积物质量、海洋生物质量维持现状水平”。 因此,出让海域用海符合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环境保护要求。 5.1.2.2 出让海域用海与普陀港口航运区符合性分析 1. 出让海域用海符合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出让海域用海属于港口用海,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1、重点保障港口用海、航道和锚地,在不影响港口航运基本功能前提下,兼容工业用海、城镇建设用海、旅游娱乐用海、跨海桥梁用海和海底管线用海,未开发前可兼容渔业用海”。 出让海域仅港池部分位于普陀港口航运区,不改变海域的自然属性,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2、允许适度改变海域自然属性”。 拟建危化品码头港池平均水深位于大于-30m,而码头建设区平均高程-5m,符合“浅水浅用,深水深用”的原则,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3、优化港区平面布局,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 根据图5.1-1,码头工程建设对港口航运区的冲淤和水动力环境都有影响,但影响极小,影响区域水深本就较深,且均为码头前沿,设计不会对港口航运区的功能产生影响,而且码头工程计划在竣工1年后进行水深地形测量,了解淤积发展速率和分布趋势,进一步确保停泊安全,海域出让总体符合该海区使用管理要求“4、改善水动力条件和泥沙冲淤环境,加强港区海洋环境动态监测。 因此,虽然出让海域用海会对普陀港口航运区的水动力和冲淤环境产生较为微小的影响,但工程建设总体符合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2. 出让海域用海符合海洋环境保护要求 首先,出让海域对周边水域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悬沙扩散,根据图5.1-1,悬沙扩散影响范围集中在舟山本岛东北工业与城镇用海区和普陀港口航运区,这部分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的特定阶段(桩基施工及疏浚),并非持续性,一方面施工建设是可通过采用钢护套维护减少灌注桩打桩时的悬沙影响范围,另一方面也将采用增殖放流弥补这一部分是生物损失,符合该海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1、应减少对海洋水动力环境、岸滩及海底地形地貌形态的影响,防止海岸侵蚀,不应对毗邻海洋基本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产生影响”。 其次,虽然危化品码头涉及一部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但是通过在装卸区设置围堰,将围堰内的污染雨水及冲洗污水通过污水管道,输送到陆域库区进行处理,避免了对水质环境的影响,根据3.1 自然环境概况,出让海域水质满足二类水质标准,沉积物质量均符合一类沉积物标准要求,海洋生物质量除Pb、As符合第二类评价标准外均符合第一类评价标准,因此,海域出让符合该海区海洋环境保护要求“2、海水水质质量执行不劣于第四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海洋生物质量执行不劣于第三类。”。 因此,出让海域用海符合普陀港口航运区的海域环境保护要求。 综上,出让海域用海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2018年9月修订)中的海域使用管理要求。 5.2 出让海域用海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出让海域用海为港口用海,作为新材料工业园区的配套项目,与鱼山绿色石化基地和已经落户的集聚区高新项目产业形成产业链的上下联动,符合该海区的产业发展要求。 出让海域不涉及围填海,码头工程布置充分利用现有人工岸线,接线引桥绕梁横山岛走向,避免了对基岩岸线的破坏。工程施工期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营运期基本不排放污染物,对海洋环境影响很小。 因此,出让海域用海与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 出让海域位置 图5.2-1 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分区成果图(优化开发区域) 5.3 出让海域用海与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区控制图(图 5.3-1),出让海域位于梁横山北侧,不在生态红线区范围内,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西北侧的秀山东南湿地(最近距离约7.35km)和东南侧普陀山旅游区(最近距离约13.5km)。出让海域用海与周边生态红线区距离较远,工程实施不会对周边生态红线区造成影响。 根据浙江省海洋生态红线自然岸线控制图(图5.3-2),出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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