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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海地人矿评报字[2014] 第058号 总第2307号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Headmen Mining Rights Appraisal Firm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 要 海地人矿评报字[2013]第031号 总第2099号 评估对象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 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机构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采矿权申请人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 评估目的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拟有偿出让“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其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 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 评估主要参数储量核实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111b122b332333)835.42万吨,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资源储量645.96万吨;采区回采率为85,可采储量469.50万吨,矿山理论服务年限14.90年;评估服务年限10年,10年拟动用可采储量315万吨,其中未有偿化处置可采储量92.22万吨,占10年拟动用可采储量比例29.28,10年后剩余未有偿化处置的可采储量154.50万吨;生产能力21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为1.5;产品方案原煤,销售价格(不含税)为400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3.9。 评估结论本所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及市场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经评定估算确定“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评估价值总计为2202.7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零贰万柒仟壹佰圆整。其中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比例为29.28,由此计算北团煤矿10年内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的采矿权价款为644.87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肆万捌仟柒佰圆整。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论备案后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请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执行合伙人张振凯 项目负责人(李洪光)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李洪光、刘欣囡) 二О一五年四月二日 2 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目 录 一、正文目录 1.评估机构4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申请人4 3.评估对象与范围4 4.评估目的11 5.评估基准日11 6.评估依据11 7.评估过程12 8.采矿权概况13 8.1矿区位置和交通13 8.2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14 8.3矿区地质工作概况14 9.矿区地质概况16 9.1地层16 9.2构造16 9.3岩浆岩18 9.4煤层特征18 9.5煤质特征20 9.6矿井开采技术条件20 9.7其他有益矿产21 10.矿区开发现状22 11.评估方法22 12.评估指标与参数23 12.1保有资源储量24 12.2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4 12.3采矿方法26 12.4产品方案26 12.5评估基准日可采储量26 12.6生产能力26 12.7 储量备用系数27 12.8 矿山服务年限27 12.9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分割27 12.10销售收入28 12.11采矿权权益系数30 12.12折现率30 13.评估结论30 14.评估有关问题的说明30 14.1评估结论有效期31 14.2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31 14.3评估结论有效的其它条件31 14.4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31 14.5评估假设条件31 14.6其他责任划分32 15.评估报告提交日期32 16.评估责任人33 二、附表目录 附表一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价值计算表........34 附表二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35 附表三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可采储量及服务年限计算表......................................................36 附表四 福建省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评估未有偿化处置价款分割表..............................................37 三、附件目录(见报告附表后)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海地人矿评报字[2014]第058号 总第2307号 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对“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进行了评估。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进行了现场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并对该采矿权在2014年6月30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论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名称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4单元5F; 执行合伙人张振凯;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号110000003678619;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06号。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申请人 2.1 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38号。 2.2 采矿权申请人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07938; 住所连城县北团镇上江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钟丽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煤炭技术咨询服务。 3.评估对象与范围 根据闽国土资矿划【2012】12号文,福建省连城县北团煤矿整合由北团井田包含原北团煤矿与原罗坊煤矿及隔川井田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开采深度由620m至-350m,矿区面积约11.0947km2(附件五,P15-16)。 3.1原采矿许可证概况 原罗坊煤矿的范围 原罗坊煤矿采矿许可证颁发时间为2010年2月,证号为C3500002009121120049614,有效期2010年2月24日至2015年12月24日,生产规模6万t/年,面积0.59163km2。原采矿许可证各拐点坐标见表1-1。 原罗坊煤矿采矿证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 表1-1 拐点编号 X Y 开采标高 1 2851285.00 39470580.00 580m410m 2 2851210.00 39470990.00 3 2850205.00 39470920.00 4 2850275.00 39470530.00 5 2850820.00 39470355.00 a 2851036.00 39470460.00 530m410m b 2851173.00 39470027.00 c 2851215.00 39470041.00 d 2851150.00 39470246.00 e 2851118.00 39470441.00 f 2851106.00 39470493.00 g 2850510.00 39470455.00 430m410m h 2850750.00 39469565.00 i 2850793.00 39469587.00 j 2850603.00 39470424.00 原罗坊煤矿在2010年10月进行了第一轮整合,整合面积1.13km2,开采标高580m~-200m。但提交报告后未办理采矿许可证。 原北团煤矿的范围 原北团煤矿采矿许可证颁发时间为2006年1月,证号为3500000620011,有效期2006年1月至2014年1月,生产规模9万t/年,面积2.1707km2 。原采矿许可证各拐点坐标见表1-2。 原北团煤矿采矿证拐点坐标表1954北京坐标 表1-2 拐点编号 X Y 开采标高 3 2852960.00 39470810.00 500m-200m 4 2852225.00 39471625.00 4-1 2852000.00 39471680.00 4-2 2852000.00 39470535.00 12 2852780.00 39470730.00 4-1 2852000.00 39471680.00 400m-200m 5 2851535.00 39471773.00 6 2850930.00 39471600.00 7 2850840.00 39471120.00 8 2850040.00 39470725.00 9 2850350.00 39470465.00 9′ 2851000.00 39470710.00 10 2851000.00 39470640.00 10′ 2851350.00 39470640.00 11 2851810.00 39470490.00 4-2 2852000.00 39470535.00 原北团煤矿在2010年10月进行了第一轮整合,整合后面积3.53km2 ,开采标高620m~-200m。但提交报告后未办理采矿许可证。 隔川井田范围 隔川井田勘查区面积4.37km2,勘查深度最低至-200m。 隔川井田勘查区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 表1-3 拐点编号 X Y C 2849427 39471439 D 2851085 39471847 F 2852332 39473847 G 2580271 39473849 H 2849416 39472565 3.2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概况 根据闽国土资矿划【2012】12号文,整合区由原北团煤矿与原罗坊煤矿 原北团煤矿与原罗坊煤矿属北团井田及隔川井田整合而成,整合后矿区范围由22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由620m至-350m标高,矿区面积约11.0947km2。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有效期至2013年5月25日(附件五,P15),整合后矿区拐点坐标见表1-3。 整合后矿区拐点坐标表1980西安坐标 表1-3 拐点编号 X Y 开采标高 1 2853666.90 39469800.80 620m-350m 2 2853446.90 39470930.80 3 2852171.90 39471575.80 4 2852446.90 39473750.90 5 2851446.90 39473850.90 6 2849446.90 39473450.90 7 2849446.80 39471450.90 8 2849681.90 39471466.90 9 2849680.80 39470850.90 10 2849866.80 39470850.90 11 2849866.90 39470600.80 12 2850766.90 39470305.80 13 2851058.90 39470446.80 14 2851276.90 39470350.80 15 2851946.90 39470250.80 16 2852846.90 39469800.80 a 2850983.00 39470410.20 530m438m b 2851058.90 39469906.80 c 2851122.90 39469919.80 13 2851058.90 39470446.80 d 2850456.40 39470407.60 450m280m e 2850712.90 39469453.80 f 2850806.90 39469485.80 12 2850766.90 39470305.80 整合后矿区范围与原罗坊煤矿、北团煤矿、隔川井田关系范围图 3.3评估对象和范围 根据“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13号)(附件四,P10),本项目评估对象为“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范围内未有偿化处置的资源储量。经评估人员核实,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闽国土资矿划【2012】12号)即为整合后范围。 3.4采矿权评估史及价款处置情况 原北团煤矿价款处置情况 2003年,北京海地人矿业权评估事务所受连城县北团煤矿的委托,对原连城县北团煤矿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评估,并于2003年2月出具了连城县北团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海地人评报字[2003]第015号,总第95号,以下简称“北团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根据“北团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附件十,P188-193),原北团煤矿首次采矿权评估基准日为2003年1月1日,评估价值217.01万元,评估利用保有储量(111b)(122b)(333)计464.30万吨;评估年限30年,生产规模6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1.4,30年动用可采储量252万吨(6301.4)。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连城北团、黄坊两煤矿企业改制有关问题请示的函”闽国土资函[2002]193号,同意将北团、黄坊二煤矿采矿权转让收入用于解决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补偿等有关费用(附件十,P181-182)。 原罗坊煤矿价款处置情况 2004年,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对原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罗坊煤矿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评估,并于2004年6月20日出具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罗坊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红晶石评报字[2004]第71号 总第171号,以下简称“罗坊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根据“罗坊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原罗坊煤矿截止2002年12月底,评估保有资源储量(122b)23.10万吨,可采储量16.20万吨,评估结果20.21万元。(附件十,P194-202),根据“采矿权价款承诺书”(附件,P203-204),罗坊煤矿承诺总价款20.21万元分四年缴清,其中2004年8月5日缴纳6.5万元。 2008年,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对原福建省连城县罗坊乡煤矿(新增部分)采矿权进行了价款评估,并于2008年6月15日出具了福建省连城县罗坊乡煤矿(新增部分)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四川天地源[2008](矿评)字第110号,以下简称“罗坊煤矿(新增部分)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根据“罗坊煤矿(新增部分)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原罗坊煤矿截止2006年12月底,评估利用保有储量(122b)72.70万吨,其中,剩余保有无烟煤24.64万吨,新增无烟煤48.06万吨(附件十,P205-209),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可采储量52.90万吨(附件十,P210-214)。从“罗坊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可以看出,该评估报告仅针对新增储量进行了评估。 根据“福建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出让原福建省连城县罗坊乡煤矿采矿权,出让矿种为煤,保有资源储量72.70万吨,生产规模为6万吨,出让年限6年,自2009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18日,采矿权出让价款234.31万元。(附件十,P215-217)。 2009年至2012年,连城县罗坊煤矿缴纳采矿权价款234.31万元(附件十,P218-219)。 通过2004年评估和2008年评估进行对比发现,2008年评估所引用的储量核实报告审查意见(闽国土资储审[2007]104号)(附件十,P207-209),该意见中提到的“闽国土资储审[2004]50号”截止2003年12月底保有无烟煤资源储量29.82万吨。经过评估人员核实“闽国土资储审[2004]50号”(附件十,P201-202)评审结果为截止2002年底罗坊煤矿保有资源储量23.10万吨,二者相比有6.72万吨的差距;折合可采储量5.71万吨(6.7285)。本着谨慎原则,本次评估将5.71万吨可采储量纳入未为有偿化资源储量进行评估。 4.评估目的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拟有偿出让“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对其进行价款评估。本次评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 5.评估基准日 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13号,附件四,P5),本采矿权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3年2月28日。 根据“关于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函”(附件四,P13),本采矿权需将评估基准日调整为2014年6月30日。评估报告中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调整后的评估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6.评估依据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6.2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6.3 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6.4 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6.5 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6.6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6.7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CMVS30800-2008); 6.8 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 6.9 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 6.10 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3]第13号)、“关于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函”; 6.11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闽国土资矿划字[2012]12号)、原采矿许可证(证号3500000620011、C3500002009121120049614); 6.12 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与隔川井田北团煤矿(整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福建省196地质大队,2012年6月); 6.13 关于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与隔川井田北团煤矿(整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闽国土资储备案字[2012]59号)及其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2]59号,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2012年9月3日); 6.14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开发利用方案(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2013年1月); 6.15 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闽矿协煤审字[2013]003号,福建省矿业协会,2013年2月); 6.16 评估人员收集及委托人提供的其它资料。 7.评估过程 7.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签订业务约定书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以公开抽签方式选择本公司承担“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北团煤矿(整合)采矿权”价款评估,并于2013年3月12日签订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7.2现场勘查情况 2013年4月7日,本评估机构有关专家组成项目评估小组,赴连城县北团煤矿、罗坊煤矿收集资料,确定评估方案。 评估人员刘欣囡在连城县北团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邹永山的陪同下,赴北团煤矿、罗坊煤矿进行现场勘查。 北团煤矿、罗坊煤矿为地下开采矿山,北团煤矿目前正常生产,罗坊煤矿预整合进北团煤矿,近几年产量较低。隔川勘查区尚未生产。经查证上述矿权范围内无权属纠纷。 7.3 评估资料分析 2013年3月25日至4月10日,本机构评估小组对该采矿权所掌握的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分析、归纳,得出如下结论北团煤矿(整合)储量规模属小型,生产规模也属于小型。目前尚未整合完成。鉴于此,评估小组根据资料情况确定评估方法。 7.4 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2013年4月11日至15日,本项目评估小组选取评估参数,进行评定估算,并编制评估报告。经审查、修改、整理、印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 7.5 调整评估基准日和提交修改评估报告 2014年12月10日,本项目评估组收到国土资源厅出具的“关于调整评估基准日的函”,评估人员补充收集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修改,于2015年4月2日提交了修改后的评估报告。 8.采矿权概况 8.1矿区位置和交通 福建省连城县北团煤矿整合位于连城县城区322方向,直距约8公里,行政隶属北团镇上江村和罗坊乡下罗村及隔川乡联益村管辖。 省道北(团)文(亨)段公路从本矿区东侧约2公里通过,与矿区周围公路连接,交通便利。 8.2自然地理及经济概况 整合区为低山丘陵地形,山峦起伏,山岭走势南高北低,延绵长约3.5km。 东坡平缓、西坡较陡峻,最高峰“老鼠鼻”,海拔772.30m,侵蚀基准面上江坊村北海拔325.0m。整合区内主要水系为清岩河(罗坊溪),自南向北流经北团井田西侧,平水期日流量81200m3;此外,隔川井田内有黄苦坑和峡背山两个小水库。 本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潮湿,年平均气温约为19℃,年平均降雨量为1679.82mm,雨量多集中在春夏两季。 8.3矿区地质工作概况 1966年至1967年4月,省地质局302地质队在本井田进行普查勘探工作,并提了上江坊井田地质勘探储量报告,探得BCD级储量589.8万t,1973年又补充了“井田勘探报告储量重算说明”,井田总储量为505万t,其中C1级263万t,C2级242万t。1973年4月省冶金局第8号文批准重算储量为505万t。 1977年3月-1980年4月,福建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196地质队在本井田作进一步的勘探工作,提交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详查勘探(最终)报告,经省煤炭工业局审批通过,批准储量BCD级849万t,其中BC级566万t,D级283万t。 1978年12月-1983年11月,福建省196煤田地质勘探队二中队在隔川井田进行了普查工作,提交了福建连城隔川井田地质普查最终地质报告,求得CD级资源量459万吨,其中C级资源量157万吨,D级资源量302万吨,经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评审通过(闽煤基字[1984]294号)。 2002年8月,福建省121煤田地质勘探队对原连城县北团煤矿矿区范围内进行了储量核实,并提交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煤矿储量核实报告,核实该矿区范围内截至2002年7月底保有储量B+C+D级464.26万t,其中B+C级244.48万t,D级219.78万t。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并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认定(闽国土资储评字〔2002〕32号),确认该矿区范围内保有基础储量为464.3万t,其中(111b)为244.5万t,(122b)为219.8万t。 2002年省第八地质大队对原罗坊煤矿作储量核实,并于2003年3月提交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罗坊煤矿储量核实报告,求得(122b)资源量29.82万t。于2004年4月30日经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 2003年4月,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对原连城县北团镇煤矿矿区范围内进行储量核实,并提交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北团镇煤矿储量核实报告,核实该矿区范围内截至2002年底保有储量B+C+D级26.53万t,其中B级2.75万t,C级22.42万t,D级1.36万t。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闽国土资储评字〔2003〕178号),确认该矿区范围内保有基础储量为26.5万t,其中(111b)为25.2万t,(122b)为1.4万t。 2006年12月福建省121煤田地质勘探队组织人员对该矿进行了地质调查,并于2007年4月提交福建省连城县罗坊乡煤矿生产勘探地质报告连城北团井田,求得(122b)资源量72.70万t。于2007年6月29日经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闽国土资储评字(2007)104号。 2008年6月,长汀县地质勘查队对原连城县北团井田北团煤矿和连城县上江井田上江煤矿的整合范围进行储量核实,提交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煤矿(整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闽国土资储评字〔2008〕87号)。核实该整合矿区范围内截至2007年底底保有储量为441.11万t,其中(111b)221.80万t,(122b)219.31万t。 2010年11月,长汀县地质勘查队对原连城县北团煤矿进行储量核实,提交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煤矿(整合)2010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闽国土资储评字[2011]16号)。核实该整合矿区范围内截至2010年6月30日保有基础储量为329.48万t,其中(111b)127.34万t,(122b)202.14万t。 2011年1月,福建省196地质大队原罗坊煤矿作储量核实,提交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罗坊煤矿 整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闽国土资储评字[2011]28号)。核实该整合矿区范围内截至2010年12月31日,保有122b333334资源储量352.78万t,其中122b资源储量128.49万t,333资源储量51.74万t, 334资源储量172.55万t。 2012年,福建省196地质大队对由原北团煤矿、原罗坊煤矿、隔川井田整合的资源储量进行了核实工作,该资源储量估算是在原北团煤矿及原罗坊煤矿2010年10月第一轮整合后编制的福建省连城县北团煤矿(整合)2010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闽国土资储审[2011]16号、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罗坊煤矿 整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闽国土资储审[2011]28号 及福建连城隔川井田地质普查最终地质报告闽煤基字[1984]294号的基础上进行的。2012年6月编制了福建省连城县北团井田与隔川井田北团煤矿整合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2年9月3日,该报告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以“闽国土资储评字[2012]59号”文评审通过截止2012年3月31日,矿区保有资源储量共计(111b122b332333)835.42万t。2012年9月10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以“闽国土资储备案字[2012]59号”文对该报告予以备案, 9.矿区地质概况 9.1地层 矿区内出露地层有二叠系下统栖霞组、文笔山组、童子岩组、二叠系上统翠屏山组、大隆组。 栖霞组为海相沉积的灰岩为主,中下部为灰-灰黑色含燧石条带的灰岩;上部为灰黑色灰岩夹泥灰岩、钙质粉砂岩;顶部为灰色-深灰色硅质岩。风化后呈棱角状碎块。厚度不详。 文笔山组岩性由深灰、灰黑色泥质岩、粉砂岩夹少量石英细砂岩组成,为一套不含煤浅海相细碎屑岩沉积,水平、波纹层理发育,含菱铁质结核,产丰富海百合茎、腕足类、双壳类、菊石及螺等动物化石。厚度大于420m。 童子岩组童子岩组总厚度445m,按岩性、岩相、含煤性可分为三段 翠屏山组为矿区硬质粘土矿赋存地层,为一套湖泊相、沼泽相、河床河漫滩相夹泥岩沼泽相沉积,由泥岩、粉砂岩和各种粒级的砂岩或含砾砂岩组成,泥质岩及粉砂岩中普遍含菱铁质鲕粒。总厚度大于780m,按其中厚层砂岩、砂砾岩的存在,粒度旋回,岩性组合的差异,分为四段。 大隆组岩性主要为棕黄色、深灰色砂质泥岩、粉砂岩、细砂岩,局部含钙,产腕足类动物化石。地层厚度不详。与下伏翠屏山组呈整合接触。 9.2构造 整合区位于“清流梅县”复式向斜的东北部,苦竹坑复式向斜轴部两侧,由北团井田和隔川井田组成,二者以F36断层为分界,且苦竹坑复式向斜为本整合区的一级褶曲构造,北团井田位于苦竹坑复式向斜西翼,隔川井田位于苦竹坑复式向斜东翼。 北团井田 北团井田南北构造有差异,10线以南褶皱较强烈,断裂亦发育,断层众多;中部断裂发育,褶皱较弱;北部褶皱、断裂均发育,以断层为主。但总体上看断层对井田的影响大于褶曲。 褶曲北团井田位于苦竹坑复式向斜西翼,井田主体构造形态为向东倾斜且微微向北北东倾伏的单斜构造。地层走向与主体构造一致,由近南北走向转北西走向,倾角中等,在单斜基础上发育更次一级的褶皱,轴向与地层走向平行。 断层北团井田已查明或基本查明落差大于30m的断层共24条,有南北向、东西向和北西向几组,以正断层为主,一般倾角较大(除F1、F5等断层外),另外落差小延伸长度大的断层也不少,如F4、F17、F19等。断层、褶皱发育对井田含煤地层、可采煤层的形态、完整性、连续性有较明显的破坏,但对煤层的厚度影响不甚明显。在各断层中,F5断层南北延伸长达3600m以上,贯穿北团井田,倾角浅部较陡,中、下部平缓在1525之间,平均落差百米左右,且南北走向上发育一系列向东倾伏的褶皱构造面。由于F5断层在形态、规模、倾角上的特殊性,对北团井田内的含煤地层的空间分布起到巨大的控制作用;F0断层东西走向4200米以上,贯穿北团井田和隔川井田,控制含煤地层在整合区北部的展布,是整合区的北部边界断层。 隔川井田 隔川井田东边以F32、F30为界;北边以F0、F4为界;西边以F36为界与北团井田相邻(为了北团井田和隔川井田内断层编号避免重复性和统一性,,本次对隔川井田的断层进行重新编号)。 据福建连城隔川井田地质普查最终地质报告,隔川井田内西部为苦竹坑向斜属整合区的一级褶曲构造,主要发育的次一级褶曲构造有两个背斜和一个向斜,并有东西向断层F2、F29、F34及南北向断层F33、F35构成构造基本形态。岩层走向北北东。 褶曲两个背斜东翼产状较缓,西翼较陡。褶曲规模东部比西部小,南部比北部小褶曲轴由南、北向中部倾伏,于9-10线间形成马鞍状,轴倾伏角一般为10多度,北部大于南。褶曲轴面向东,倾角约70。褶曲垂直幅度以5号煤层为准达80-250米,北部幅度大,南部幅度小。水平幅度为200-300米,北部幅度大,南部幅度小。总体垂直幅度略小于水平幅度。由于断层发育,褶曲残缺不全。 由于褶皱强烈,使煤层原生结构多遭破坏,造成厚度增大或变薄,尤其上部煤层更为明显。 断层隔川井田内查明或基本查明落差大于30m的断层共17条其中F0、F4两条断层由北团井田延伸过来,有北东向、近东西向和近南北向三组,其中北东向断层规模最大,近东西向断层次之且由东向西落差由大变小,近南北向断层规模最小且由西向东落差由大变小。 9.3岩浆岩 矿区内岩浆岩地表极少出露,仅于F0断层中部见一煌斑岩脉侵入于文笔山组地层中,宽度不足2m 。其矿物成分为辉石、角闪石和少量云母。该岩脉对煤层无破坏作用,对煤层煤质也不具影响。 9.4煤层特征 本区的含煤地层为童子岩组第三段,含煤层、煤线40余层,含较稳定可采煤层和不稳定局部及零星可采可采煤层5层,即1下、2、4、5、6号煤层。童子岩组第三段自下而上按沉积特征、化石组合可分为4个亚段。 含煤地层为童子岩组第三段,含煤40余层,北团井田内含可采煤层5层,为1下、2、4、5、6号煤层,其中1下号为不稳定部分可采煤层,2、4、5号为较稳定大部份可采煤层,6号为极不稳定零星可采;隔川井田内含可采煤层3层,为1下、5、6号煤层,其中5号为较稳定大部分可采煤层,1下、6号为不稳定部分可采煤层。各可采煤层的主要特征如下 1下号煤层厚度0.091.87m,平均0.65m。煤层结构简单,局部有夹矸。顶板为主要为粗粉砂岩,底板为粗粉砂岩和中薄层细砂岩,含植物碎片化石。 1下号煤层全区钻孔见煤点36个,其中可采19个,不可采点17个,可采率52. 8;调查煤巷长度600米,其中可采长度380米,长度可采率63.3通过调查,原罗坊煤矿320m水平以上属挤压变薄区,故不在统计范围内。故煤层属不稳定部分可采煤层。 2号煤层在北团井田内部分可采隔川井田内未见可采点。厚度0.121.12m,平均0.72m。煤层结构简单,局部有夹矸。顶板为粗粉砂岩、细砂岩及中薄层细砂岩,厚度0.473.90m,波状层理,含白云母碎片及炭化植物化石碎屑。底板为泥岩、细粉砂岩,厚度0.422.50m,富含植物根茎化石,有炭质泥岩伪底。 2号煤层全区钻孔见煤点22个不含2个挤压变薄点,其中可采17个,不可采点5个,可采率77.3;调查煤巷长度1050米,其中可采长度840米,长度可采率80.0通过调查,原罗坊煤矿320m水平以上属挤压变薄区,故不在统计范围内。故煤层在北团井田内属较稳定部分可采煤层。 4号煤层在北团井田内部分可采隔川井田内未见可采点。厚度0.332.17m,平均0.69m。煤层结构简单,局部有夹矸。顶板为细粉砂岩、砂质泥岩,一般厚为1.0m,水平层理缓波状层理,含完整植物化石。底板为泥岩,厚0.80m,富含植物根茎化石。 4号煤层全区钻孔见煤点18个,其中可采13个,不可采点5个,可采率72.2;调查煤巷长度1210米,其中可采长度990米,长度可采率81.8通过调查,原罗坊煤矿320m水平以上属挤压变薄区,故不在统计范围内。故煤层在北团井田内属较稳定部分可采煤层。 5号煤层厚度0.172.90m,平均厚度1.29m隔川井田平均厚度1.49m。煤层结构简单,局部有夹矸。顶板为厚层状泥岩、砂质泥岩,含粉砂岩、菱铁矿结核,下部含裂齿蛤、海螺等动物化石,厚1.714.07m。 5号煤层全区钻孔见煤点40个,其中可采37个,不可采点3个,可采率92.5;调查煤巷长度1950米,其中可采长度1770米,长度可采率90.8通过调查,原罗坊煤矿320m水平以上属挤压变薄区,故不在统计范围内。故煤层属较稳定大部分可采煤层。 6号煤层厚度0-2.28m,在隔川井田内平均厚度0.80 m,为部分可采煤层北团井田内零星可采。煤层结构简单。顶板为薄层状细粉砂岩或粗粉砂岩,含白云母片及植物碎屑化石。底板为薄层状细粉砂岩,含少量栉羊齿、大羽羊齿等植物化石及白云母片。 6号煤层在北团井田内近3个可采点,不作统计;在隔川井田内钻孔见煤点15个,其中可采9个,不可采点6个,可采率60.0。故煤层属不稳定部分可采煤层。 原罗坊煤矿7号硐、410号硐井筒所在的范围为二叠系童子岩组第一段及文笔山组,不含煤;隔川井田可采煤层主要分布于F4上盘。 9.5煤质特征 2、4、5煤层以机械强度较高的粉块煤为主,为半光亮型煤,由镜煤和亮煤组成,阶梯状,参差状断口,具中~细条带状结构。1下煤层以粉煤为主,为半亮型煤。各煤层煤质化验成果见下表 煤质化验结果表 煤 层 号 工业分析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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