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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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 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 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书 陕秦地矿评(2019)23号 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收入权益法,对其委托评估的“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进行了价值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调研、收集资料和评定估算,对该采矿权在2019年3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 名称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3524971T。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15号。 二、评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评估委托人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采矿权人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673XK;公司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电力调度中心大楼第四层;法定代表人梁奕水;注册资本捌佰贰拾捌万元整;营业期限自1996年11月29日至2046年11月28日。 三、评估目的 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协议出让“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时确定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四、评估对象、范围及采矿权沿革史 1、评估对象 根据“(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9]第1号”矿业权评估合同书,本项目评估对象为“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0002010128110101918;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1号电力调度中心大楼第四层;开采矿种矿泉水;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4.75万吨/年;面积0.2460km2,由4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详见表1。 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矿区范围一览表 表1 拐点 1980西安坐标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X Y A 2709306.5370 39616853.1410 2709302.28691 39616971.4638 B 2708813.5650 39616858.4390 2708809.31411 39616976.7620 C 2708808.2030 39616359.4680 2708803.95189 39616477.7902 D 2709301.1740 39616354.1700 2709296.92369 39616472.4920 开采标高30m至-52m 目前该采矿许可证已过有效期,采矿权人正在积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评估范围 依据“(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9]第1号”矿业权评估合同书,本项目评估范围为核定矿区范围坐标表中标明的矿区范围(附件七,P35)。经评估人员核实,采矿许可证范围与矿区范围坐标表标明的矿区范围一致,故本项目评估范围为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矿区范围,详见表1。 2018年7月福建南方地热矿泉研究院提交的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2018年储量地质报告(以下简称“储量地质报告”)中的资源储量核实范围与本项目评估范围一致,该地质报告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以“闽国土资储评字[2019]2号文”审查通过。 福建南方地热矿泉研究院于2019年3月编写的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矿山开发利用范围与本项目评估范围一致,该方案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以“闽国土资开发审[2019]04号文”审查通过。 3、评估范围内矿业权纠纷 经评估人员调查了解,截止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无其它矿权设置,不存在权属争议;该采矿权以往未进行过以出让为目的的采矿权评估,采矿权价款或出让收益未处置。 五、评估基准日 依据“(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9]第1号”矿业权评估合同书,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评估结果所反映的价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时点有效价值。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国土资发[2000]309号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4、财建[2006]694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5、财建[2008]22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6、国土资发[2008]174号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7、国土资发[2008]18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8、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7〕5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9、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综〔2017〕35号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6月30日); 1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 11、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 12、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13727-92; 13、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08; 14、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年第5号公告关于实施“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2008年8月; 15、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16、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二); 17、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2008年8月; 18、财建[2010]1018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及权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19、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出让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185号)。 20、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17第3号公告); 21、福建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26日); 22、闽自然资[2018]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2018年12月27日)。 (二)、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1、矿业权评估合同书; 2、福建南方地热矿泉研究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2018年储量地质报告(2018年7月); 3、闽国土资储评字[2019]2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2019年1月25日); 4、闽自然资储备案字[2019]2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2019年1月29日); 5、福建南方地热矿泉研究院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年3月); 6、闽国土资开发审[2019]04号评审意见书(2019年3月15日); 7、评估人员核实、收集和调查的相关资料。 七、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 2、遵循预期收益、替代、效用、贡献的经济原则; 3、遵循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的原则; 4、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的原则; 5、遵守矿产资源开发规范的原则。 八、采矿权概况 1、位置、交通 厦门半兰山矿泉水水源地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大道洪山柄,地理坐标东经1807′23.4″,北纬2428′52.6″,孔口高程30m。 矿区距厦门火车站约4km,至厦门国际机场约10km,莲前大道从其南侧通过,交通方便,详见交通位置图(附件九,P58)。 2、自然地理概况 厦门半兰山矿泉水位于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大道洪山柄丘陵台地,高程30m。北西为龙山山脉东延的东芳山与石鼓山,南西面对厦门岛最高峰云顶岩,海拔高程339.6m,北部为风化剥蚀残积台地,波状起伏,地形较平缓,高程一般3040m,地形坡度一般小于10度。现已通过人工改造为城市建设区,高楼林立,道路平坦。 厦门岛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气温20.9℃,极端最高气温38.8℃,极端最低气温2℃。多年平均降雨量1200mm,39月为雨季,11月至翌年2月为枯水期,岛内地表水系不发育,多为短小溪沟,呈放射状直流入海、池塘、小水库等。 3、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1990年,厦门市供电局输变电站施工一口供水深井,出水量约12m3/d,水质良好,甘甜可口,后经检验偏硅酸、锌达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 1993年2月,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在其大院内施工一口新井,并按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进行评价,于1994年3月提交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探报告。并于同年4月通过福建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出具了福建省厦门市开元区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勘探报告决议书的函(闽储决字[1994]019 号),批准B级允许开采量为130m3/d。 2006年,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对厦门半兰山矿泉水进行储量核实工作,于2006年9月提交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储量核实报告,报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于2006年12月4日出具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06]102 号),认为厦门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 B级允许开采量为130m/d。 2018年,福建南方地热矿泉研究院在充分利用以往工作成果和采水井长期动态观测的基础上,对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进行了抽水试验、水质分析等工作,编写了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半兰山饮用天然矿泉水2018年储量地质报告。该报告于2019年1月25日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以“闽国土资储评字[2019]2号”审查通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以“闽自然资储备案字[2019]2号”同意备案。 九、水源地地质概况 (一)地层 1、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 分布于岛内各溪沟两侧一级阶地,岩性为中细砂及砂质粘土。 2、第四系全统海积层 分布于岛屿周边及海湾,岩性为淤泥,淤泥质粘土,局部夹有砂层,厚度120m。 3、第四系更新统冲洪积层 主要分布于枋湖、田头、塔头、黄厝一带的二级阶地及局部全新统冲洪积层之下部,厚度一般315m。岩性为泥质砂砾及砂质粘土,局部洼地夹有炭质粘土或泥炭层。 4、第四系残积层 主要分布厦门岛的北半部台地,南部的山前地带也有零星出露,厚度受构造控制,差异较大,一般1025m。岩性为砂质粘土、粘质砂土。 5、上侏罗统南园组火山岩 分布于员当港北岸的狐尾山、仙岳山及园山、薛岭一带,属于一套中酸性火山岩。 6、下侏罗统梨山组 分布于东渡牛头山、何厝香山一带,为一套陆相及滨海相中细粒碎屑岩建造夹中酸性火山岩。 (二)构造 构造以断裂为主,岛内主要断裂有 1、北东向断裂带 走向NE3045,主要断裂有云顶岩虎仔山断裂、胡里山龙山断裂、钟山寿山断裂。 2、北东东向断裂带 走向NE5055,主要断裂有员当港钟山断裂,狐尾山园山断裂。 3、北西向断裂 走向NW4045,主要断裂有上里文灶断裂,龙山黄厝断裂,虎仔山钟宅断裂。 4、南北向断裂带 主要有南普陀文灶断裂,高刘山磨心山断裂。 5、东西向断裂 断裂规模小,此隐彼显,断续零星,出露于狮山、东宅山、龙山等地。 (三)岩浆岩 厦门岛的基底主要由侵入岩体构成,按其侵入期次及类型主要有 1、燕山早期花岗斑岩 零星分布于东渡、湖里、西廊等地。 2、燕山晚期花岗闪长岩 分布于五通、白石炮台及员当港北岸一带,出露零星,分布面积小。 3、燕山晚期黑云母花岗岩 分布于厦门岛员当港南岸的丘陵台地,出露面积达40km2,是构成厦门岛的主体岩体。 4、燕山晚期似斑状黑云母花岗岩 分布于湖里、安兜一线以北至高崎、殿前一带,是厦门岛的第二大岩体。 5、岩脉 厦门岛岩脉发育,与构造有关,大部分岩脉为NE、NNE走向,主要类型有闪长岩脉、闪长玢岩脉、石英斑岩脉、正长斑岩脉及石英脉。 (四)水源地水文地质特征 1、含水岩组及富水性 (1)松散岩类孔隙含水岩组 由第四系全新统及更新统冲洪积层组成,岩性为中细砂、泥质砾砂、粘质砂土,厚度115m。含孔隙水,单孔出水量一般2030m3/d。泉流量达28m3/d。 (2)风化残积孔隙裂隙含水岩组 由黑云母花岗岩风化而成,厚度一般1025m。上部为砂质粘土,下部强风化花岗岩,含孔隙裂隙水,单井出水量一般 2540m3/d。 (3)基岩构造裂隙含水岩组 水源地基岩均为黑云母花岗岩,构造裂隙发育,以北东向构造断裂为主,构造破碎带宽度从几十厘米至数米,在有利地下水汇集的地段形成了具有集中开采的富水带。单井出水量一般4060m3/d,大者可达150m3/d 以上,半兰山矿泉水出自于北东向构造破碎含水带,单井出水量为137.9m3/d。 2、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半兰山矿泉水水源地补给区主要接受来自北部石鼓山、西部山头及南部云顶岩一带大气降水渗入补给,汇水面积总共约5.2106㎡,年平均降雨量1200mm,估算补给量约255m3/d。地下水沿裂隙渗流,部分排泄地表成泉,部分沿构造裂隙渗入,形成基岩裂隙水。一般具有隔水层覆盖的裂隙水具有承压性,水位变幅小,年变幅约1.2m,水温较稳定。 3、水文地质条件 厦门岛是断块岛,隔绝了与大陆内在的水力联系,形成了独立的水文地质单元,大气降水是地下水的唯一补给源,岛内地下水补给量经计算约24000000m3,岛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储存183000m3,每天每平方公里面积上可开采500m3。由于岛内地层岩性、构造裂隙发育的差异而引起渗透性的差异,从而导致地下水向局部地段汇集,形成有集中开采价值的水源地与含水构造带,半兰山矿泉水就出自于花岗岩构造带。地下水的化学特征以其特定的水文地质地球化学环境而具有明显的环状分带性,丘陵区地形起伏大,切割深,水力坡度大,地下水以HCO3NaCa 型或HCO3SO4Na型为主。残积台地,地形起伏小,坡度缓,地下水迳流速度较慢,地下水除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外还有基岩裂隙水的侧向补给。水质以 HCO3CLNaCa 型为主。堆积阶地区,地形较平坦,地下水埋藏浅,水力坡度小,迳流速度慢,岛屿周边受海水影响,水质 CLNaCa型为主。地下水水位与流量的年变化受控于气象因素,水位年变化达 0.36.5m。 (五)矿泉水开采管井结构及抽水试验 1、管井结构 半兰山矿泉水井深82.19m,揭露岩性为01.50m素填土,岩性为砂质粘土;1.5014.60m更新统冲洪积砂质粘土,弱含水;14.6024.67m风化残积粘质砂土,弱含水;24.6782.19m黑云母花岗岩,在孔深 74.577.5m为正长斑岩脉,钻进中于28.7673.50m揭露7个构造裂隙带,构成主要含水段。 钻井结构开孔口径φ170mm,终孔口径φ110mm,孔深为82.19m,基岩上部采用φ 127无缝钢管止水,下入深度25.01m,管外浇灌水泥隔绝了浅层裂隙水的渗入。 2、抽水试验 厦门半兰山矿泉水井竣工后,共进行了四次抽水试验,各次抽水试验成果详见表2。 抽水试验成果对比表 表2 抽水时间 抽水历时(t) 稳定时间(t) 静水位埋深(m) 动水位埋深(m) 水位降深(m) 涌水量(m/d) 单位涌水量(L/Sm) 1993.4-1993.7 6.85 20.35 13.50 132.4 0.1135 1993.12-1994.1 6.85 24.60 17.75 137.9 0.0899 2006.9 24 8 7.25 20.40 13.15 132.0 0.1161 2018.5 171 159 6.65 20.10 13.45 134.4 0.11565 3、矿泉水动态变化特征 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派专门人员每月对矿泉水开采井水动态进行长期观测工作,观测内容包括钻孔静水位、动水位、涌水量、水温等,每次(每月)观测抽水的稳定时间均为24h。流量以水表观测,水位用万用表观测,水温用水银温度计观测。观测成果见表3。 半兰山矿泉水动态长期观测成果表 表3 时间 2017年 2018年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水温℃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24 静止水位埋深m 6.75 6.7 6.55 6.75 6.95 6.9 7.15 7 7.2 7.1 6.9 6.95 降深m 13.1 12.95 13.15 13.1 13.3 13.25 13.4 13.4 13.3 13.05 13.15 13.05 涌水量m/d 135.6 136.9 138.2 137.1 135.4 132.2 131.9 132.4 131.4 132.5 132.1 134.3 从表3可看出,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开采期间,开采井水温稳定在24℃,静止水位埋深6.55~7.20m,水位降深为12.95~13.40m,涌水量为131.4~138.2m/d。根据2017年5 月至2018 年4月长期动态观测资料,厦门半兰山矿泉水水量、水位、水温动态变化受季节等因素影响较小,基本保持稳定。 (六)矿泉水水质特征 根据1993年、2006年、2018年水质测试结果,半兰山矿泉水无色色度5,甜可口,符合矿泉水感官要求;各项污染物、微生物指标符合符合国家标准的范围;偏硅酸界限指标均满足矿泉水要求,但其含量较勘查时期有所减小,分析主要原因为水源地周边建筑物及道路的修建,改变了矿区原有水文地质条件。应加强对矿泉水水质的保护;除此之外矿泉水水质基本稳定。半兰山矿泉水水质类型为HCO3ClNa Ca型,属重碳酸氯-钠钙型偏硅酸饮用天然矿泉水,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 GB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标准要求。 十、开发利用现状 为了开发半兰山矿泉水,1995年厦门市供电局投资数百万元引进进口瓶装水灌装设备,建起现代化厂房,主要生产580ml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设计生产能力为6000瓶/时;2001年以后又增加一条桶装水生产线,设计生产能力为300桶/时。产品主要销售电业局系统各单位和厦门地区,少量瓶装水销往省外。 该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4月1日,截止评估报告日,采矿许可证过期,该矿处于停产状态。 十一、评估过程 评估工作自2019年4月12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 2019年4月12日,委托方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评估机构。 2019年4月13日17日,委托方向我公司通过邮寄方式移交相关评估资料,双方签订矿业权价值评估委托合同。 2019年4月18日19日,我公司评估人员黎敦朋在厦门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朱杰、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秀兰主任的引领下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了解矿区的交通条件、矿泉水开采条件、企业以往生产经营情况及产品销售价格,调查以往矿业权评估及价款缴纳情况,对矿区范围内有无矿业权纠纷进行了核实。 2019年4月20日5月10日,组成以胡继民、褚志安、黎敦朋、贺小庆为核心的评估小组,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核实、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分析待评估采矿权特点,在此基础上,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确定评估方法,选取合理的评估参数,进行采矿权价值评定估算,形成评估报告书初稿,按程序完成评估报告三级复核。 2019年5月11日15日,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在遵守矿业权评估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认真对待委托方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提交正式的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十二、评估方法 根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评估方法参照矿业权评估方法规范的相关方式确定;对于具备评估资料条件且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通过比较分析合理形成评估结论。因方法的适用性、操作限制等无法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的,可以采用一种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只能采用一种方法的理由。 依据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方法包括基准价因素调整法、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法。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已发布福建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但由于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尚未出台基准价因素调整法的相应准则及规范,因此基准价因素调整法并不适用;评估人员也未收集到相似的出让收益评估交易案例,因此交易案例比较调整法亦不适用;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生产规模为小型,出让年限较短,开采方法简单,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等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评估可能存在评估结果失真问题,且该公司在财务上没有对矿泉水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独立核算,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等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不具备。 考虑到该采矿权生产规模为小型,且评估计算年限较短,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有关规定,本项目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 SIt 年销售收入; K采矿权权益系数; i 折现率; t 年序号(t1,2,3,,n); n评估计算年限。 十三、评估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选取依据及其评述 1、主要技术经济参数指标选取依据 (1)资源储量参数的选取依据闽国土资储评字[2019]2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评审意见书”)及“储量地质报告”确定。 (2)其它技术经济指标的选取参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开发利用方案”及评估人员收集掌握的资料确定。 2、评估依据的主要资料评述 (1)“储量地质报告”评述 福建南方地热矿泉研究院在资源储量核实时详细收集了半兰山矿泉水及周边以往地质工作成果资料,对该井周围环境、企业近几年生产及抽采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作了抽水试验,进行了水质分析,估算了半兰山矿泉水的允许开采量,编写了“储量地质报告”。该报告已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其中估算的允许开采量也经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核准备案。故“储量地质报告”可作为本次评估的地质依据。 (2)“开发利用方案”评述 “开发利用方案”是福建南方地热矿泉研究院依据该矿地质勘查情况及矿山生产实际编写而成。该方案设计采用现有生产系统,通过深井潜水电泵抽水,经密闭输水管道进入厂区内储水池中,然后经过滤、灭菌、消毒等程序进入灌装生产线,生产规模为1.7万吨/年。该方案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以“闽国土资开发审[2019]04号文”审查通过,故其可作为评估用相关参数的选取依据。 十四、主要技术参数的确定 (一)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 1、矿泉水允许开采量 依据“评审意见书”及“储量地质报告”(附件八 P51,附件九 P77),截止资源储量评审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允许开采量为B级130m3/d。 2、开采方案 依据“开发利用方案”及其评审意见,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开采方案为地下开采,通过深井潜水电泵抽水,经密闭的输水管道进入厂区储水池,然后经自流增压进入水处理车间。原水经过过滤、灭菌、臭氧消毒等水处理程序后进入灌装生产线,瓶装水为自动化灌装机,灌装间采用空气净化处理,达到无菌要求。 3、产品方案 本项目评估方法采用的是收入权益法。矿泉水在采矿权权益系数表中归为其他非金属矿产,而其他非金属矿产仅有原矿产品的采矿权权益系数,根据口径一致原则,本项目评估确定产品方案为从井中抽吸上来的矿泉水原水。 4、矿山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 (1)生产规模 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规模为4.75万吨/年(附件六 P34)“开发利用方案”中半兰山矿泉水生产规模为1.7万m3/年(附件十一 P94);依据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直属分局确认的“关于半兰山矿泉水变更矿泉水开采规模的说明”,该矿自1994年成井以来,每年实际取水量均小于或等于1.7万吨,且该公司在采矿许可证延续时拟将生产规模调整为1.71万吨/年(附件十二 P96)。 根据闽国土资综[2013]185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出让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矿泉水资源利用率不能低于其允许开采量的40。本矿允许开采量为B级130 m3/天,则本矿生产规模不能低于1.716万m3/年(13033040)。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确定生产规模为1.716万m3/年。 (2)服务年限 闽国土资综[2013]185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出让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要求地热、矿泉水的矿山服务年限按10年计算;核定矿区范围坐标表中明确该采矿权出让年限为10年。故本项目评估确定该矿泉水矿山服务年限(即评估计算期)为10年,从2019年4月至2029年3月。 (二)主要财务指标选取与计算 1、销售收入 (1) 产品销售价格 由于当地矿泉水企业不直接销售矿泉水原水,无法通过市场调查途径获得矿泉水原水的销售价格,本项目评估以18.9L(5加仑)桶装水的市场销售价格为基础估算矿泉水原水的销售价格。 半兰山矿泉水属重碳酸氯-钠钙型偏硅酸饮用天然矿泉水,其各项指标均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要求,生产的桶装水主要销往电业局系统各单位和厦门地区,近年来市场销售量较为平稳,销售价格也变化不大。 半兰山矿泉水生产的5加仑桶装水一般对电业局系统内部各单位的销售价格和电业局系统外(即社会一般用户)销售价格有一定的差别。考虑到对电业局系统各单位的销售价格属内部销售价格,不能代表公平的市场价格,本次评估以对电业局系统外销售价格为基础确定矿泉水原水的销售价格。 经评估人员了解,半兰山矿泉水5加仑桶装水对电业局系统外的含税销售价格为2016年至2017年9月大约为6元/桶,2017年10月以后大约为8元/桶(附件十二 P97,附件十三 P98-107)。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7,2018年5月1日以后增值税销项税率调整为16,则可估算该公司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5加仑桶装水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1.17188.00/1.1778.00/1.1611)36=6.00(元/桶)。这与评估人员调查了解的厦门市同类矿泉水销售价格大体一致。故本项目评估确定的5加仑桶装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元/桶。 该价格中含有制桶成本、桶的消毒成本、灌装、成品水运输、装卸费用、包装及广告宣传费用等约4.35元/桶,矿泉水原矿加工成桶装水的损耗率约为10。由此推算每m3(1 m31000升)矿泉水的平均销售单价为1000L(1-10)/18.9L1.6578.57元/ m3。故本项目评估矿泉水原矿的不含税销售价格取78.57元/ m3。 (2)年销售收入计算 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矿泉水年产量销售价格 1.71678.57 134.83(万元) 2、采矿权权益系数 矿泉水在采矿权权益系数表中归属其他非金属矿产,依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其采矿权权益系数取值范围为4.05.0。考虑到半兰山矿泉水采用地下抽采方式,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开采工艺简单,采矿权权益系数宜中偏高取值,本项目评估取4.7。 3、折现率 依据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现阶段折现率取810,其中采矿权评估折现率取8。故本项目评估折现率取8。 (三)评估假设条件 本项目的评估价值是基于下列假设而提出的公允价值意见 1、该矿采矿许可证能依法顺利延续变更,并将生产规模由原来的4.75万吨/年变更为1.716万吨/年; 2、本项目评估拟定的未来矿山采矿技术水平、生产方式、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保持不变,且持续经营; 3、评估计算期内国家产业、金融、财税政策在预测期内无重大变化; 4、市场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变,产品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5、不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对产权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 6、无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影响。 十五、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在满足评估报告所载明假设条件和前提条件下,估算出“厦门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半兰山矿泉水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肆拾贰万伍仟玖佰元整(小写42.59万元)。 十六、评估基准日后调整事项说明 调整事项包括国家和地方法规和经济政策的出台、产品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等。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至出具评估报告日之间未发生重大调整事项。在评估报告出具日之后和本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如发生影响采矿权价值的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若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资源储量发生较大变化或产品售价发生重大变化时而对采矿权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委托评估机构对该采矿权出让收益重新进行评估。 十七、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企业生产实际将生产规模调整为1.716万吨/年,这与原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生产规模4.75万吨/年不一致,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2、该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做出的,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工作人员与评估委托人及相关矿权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3、评估工作中使用了委托方及采矿权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委托方及采矿权人应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本评估报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附件构成本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对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采矿权人未做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6、本评估报告经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矿业权评估师签名,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十八、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依据国土资规[2017]5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本评估报告书需向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公示无异议予以公开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报告公开之日起一年。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2、本评估报告只能服务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3、本评估报告的所有权归评估委托方所有;本评估报告的复印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十九、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日 本项目出具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日期为2019年5月15日。 二十、评估责任人员 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21 陕西秦地矿业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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