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 (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摘要 金伯利矿评报采字[2014]第28号 评估机构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评估对象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 评估目的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拟协议出让“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对上述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供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该评估项目公平、合理的采矿权价值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工作日期2014年10月21日至2015年1月8日。 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合适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认真评定计算,确定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权(评估计算期24.51年)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2851.5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伍拾壹万伍仟玖佰圆整。按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比例计算,未有偿化处置的资源储量对应的采矿权评估值为483.17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捌拾叁万壹仟柒佰元整。 评估有关经济技术参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保有石英砂资源储量(111b122b331332333)矿石量3251.1万吨;本项目评估利用资源储量矿石量为3153.11万吨,可采储量矿石量为3058.52万吨,设计生产能力为原矿砂13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24.51年;评估计算期24.51年。矿区范围内未有偿化处置保有资源储量((111b122b)矿石量为534.26万吨,未有偿化处置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534.26万吨,占保有资源储量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6.94。固定资产投资原值9138.17万元,净值7094.56万元;精砂销售价格45元/吨;单位生产总成本费用为33.05元/吨,单位经营成本为28.36元/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折现率为8。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本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重要提示以上摘要取自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请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签名) 评估机构名称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一月八日 5 评估机构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 电话0731-85533232 E-mailhn_K 目 录 1 评估机构1 2 评估委托人、采矿权出让人1 3 采矿权申请人1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2 4.1评估对象2 4.2评估范围2 4.2.1采矿许可证核定矿区范围2 4.2.2扩大后矿区范围3 4.2.3评估范围5 4.3采矿权登记情况、评估史及采矿权价款交纳情况5 4.3.1采矿权登记情况5 4.3.2评估史及有偿化处置情况6 5 评估目的7 6 评估基准日7 7 评估原则8 8 评估依据8 8.1 法规依据8 8.2 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9 9 评估过程9 10 采矿权概况11 10.1 位置与交通11 10.2 矿区自然地理、自然经济概况11 10.3 矿区以往地质工作概况11 10.4 矿区及矿段地质地貌概况14 10.4.1 地层14 10.4.2岩浆岩14 10.5 矿床地质特征15 10.5.1矿体特征15 10.5.2矿石质量16 10.5.3 矿砂加工技术性能17 10.6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18 10.6.1 水文地质条件18 10.6.2 工程地质条件18 10.6.3 环境地质条件19 11 矿山开采及选矿简况19 12 评估方法19 13 主要经济技术参数选取依据21 13.1 保有地质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2 13.1.1、保有地质资源储量22 13.1.2、设计利用资源储量24 13.1.3、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4 13.2 采选方案及采选技术指标25 13.3 可采储量26 13.4 生产能力26 13.5 服务年限26 13.6 产品方案27 13.7 投资估算27 13.7.1 固定资产投资及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27 13.7.2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资28 13.7.3 固定资产更新投资28 13.7.4 流动资金28 13.8 成本费用29 13.8. 1 生产成本29 13.8.2 管理费用31 13.8.3 销售费用31 13.8.4 财务费用32 13.8.5 总成本费用及经营成本费用32 13.9 销售收入估算32 13.9.1计算公式32 13.9.2 产品销售价格32 13.9.3年销售收入计算33 13.10 销售税金及附加33 13.10.1 增值税33 13.10.2 资源税34 13.10.3 城建税34 13.10.4 教育费附加34 13.10.5 企业所得税35 13.11 折现率35 13.12 计算结果35 14 采矿权价款分割计算35 15 评估有关问题说明36 15.1 评估结果审查备案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36 15.2 评估基准日后的重大事项36 15.3 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36 15.4 评估假设条件37 15.5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37 16 评估起止日期和报告提交日期37 17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37 18 评估人员37 附表目录 附表1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价款分割计算表39 附表2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价值计算表........................40 附表3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利用储量计算表.......................42 附表4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投资计算表........................43 附表5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44 附表6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原矿单位成本取值依据表........................46 附表7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成本费用计算表........................47 附表8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计算表........................49 附表9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税、费估算表........ ... ......... ..51附表10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经济评价结果表........ ... ......... ..53 附件目录 1.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3.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4. 矿业权评估合同书; 5.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9月10日); 6. 关于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2013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闽国土资储备案字[2014]17号); 7. 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2013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2013年12月; 8. 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2013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4]17号)(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2014年5月26日; 9.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编号K2014-847,2014年6月); 10. 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闽矿协非金审字【2014】004号),福建省矿业协会, 2014年7月); 11.经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的资源储量动用量表(2013.112014.10) 12. 福建省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3. 福建省旗滨玻璃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0002010047130063530); 14.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15.东山县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红晶石评报字[2009]第27号); 16.东山县山只矿区赤山矿段石英砂矿(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四川天地源[2010](矿评)字第037号); 17.福建省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扩大后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四川天地源[2013](矿评)字第113号); 18.历次采矿权出让合同及价款缴纳票据[福建省漳州市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价款缴费凭证(福建省矿业权使用费价款票据N00006357;N00009411;N000002521及福建省非税收入票据N005315595)等]; 19.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 20.东山县物价局出具的价格证明; 21.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2013.11-2014.10资源动用量”的说明; 22现场收集的其它资料; 23.评估师自述材料。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 (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金伯利矿评报采字[2014]第28号 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估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程序,选择合理的评估方法,通过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经综合分析和计算,对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在2014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的评估。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 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湖南金伯利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西路361号开宇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陈新平 企业法人执照注册号430100000120351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02号 2 评估委托人、采矿权出让人 评估委托人和采矿权出让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3 采矿权申请人 采矿权申请人为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属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50626100001218,公司登记住所为福建省东山县康美镇城垵路,法定代表人俞其兵,注册资金伍亿元整,营业期限2007年06月19日至2027年06月18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玻璃及制品和其他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相关原辅材料普通货物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 4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1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 4.2评估范围 4.2.1采矿许可证核定矿区范围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许可证由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颁发,证号C3500002010047130063530;采矿权人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15万吨/年;有效期限自2013年9月12日至2039年9月12日。矿区范围由以下29个拐点圈定(1980年西安坐标系),详见表1。 表1 采矿许可证准采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号 编号 1980年西安坐标系 X Y 1 2614726.5500 39540840.3300 2 2614720.5500 39540986.3300 3 2614464.5400 39540974.3300 4 2614449.5400 39540827.3300 5 2613498.5300 39540256.3300 6 2613462.5300 39540358.3300 7 2613344.5300 39540292.3300 8 2613234.5300 39540651.3300 9 2613554.5300 39540982.3400 10 2613744.5400 39541025.3400 11 2613559.5400 39541593.3400 12 2613376.5300 39541532.3400 13 2613000.5300 39541396.3400 14 2613201.5300 39540742.3300 15 2613234.5300 39540651.3300 16 2612866.5300 39540502.3300 17 2612977.5300 39540172.3300 18 2613034.4500 39539989.5500 19 2612934.6200 39540020.3500 20 2612815.6900 39539843.6800 21 2612687.2800 39539633.4400 22 2613167.2100 39539309.1500 23 2613290.2400 39539525.2400 24 2613529.0500 39539367.3300 25 2613738.2700 39539515.7800 26 2613777.4700 39539499.7400 27 2613879.0200 39539426.8100 28 2613926.0600 39539805.0300 29 2614065.5400 39539835.3200 开采标高17.50~-10米。矿区面积1.8726平方公里。 4.2.2扩大后矿区范围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函〔2013〕388号文,同意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依法申请办理扩大矿区范围采矿权变更登记手续。拟扩大后矿区范围由以下38个拐点圈定(1980年西安坐标系),详见表2 表2 采矿权申请扩界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号 编号 1980年西安坐标系 X Y 1 2614698.049 39540985.942 2 2614288.703 39541266.366 3 2614154.891 39541030.572 4 2614318.202 39540918.990 5 2614189.384 39540709.117 6 2613975.168 39540832.870 7 2613996.146 39540868.047 8 2613859.590 39540953.766 9 2613721.168 39540731.284 10 2613842.972 39540658.980 11 2613584.370 39540307.745 12 2613498.530 39540256.330 13 2613462.530 39540358.330 14 2613344.530 39540292.330 15 2613234.530 39540651.330 16 2613554.530 39540982.340 17 2613744.540 39541025.340 18 2613559.540 39541593.340 19 2613376.530 39541532.340 20 2613000.530 39541396.340 21 2613201.530 39540742.330 22 2613234.530 39540651.330 23 2612866.530 39540502.330 24 2612977.530 39540172.330 25 2613034.450 39539989.550 26 2612934.620 39540020.350 27 2612815.690 39539843.680 28 2612687.280 39539633.440 29 2613167.210 39539309.150 30 2613290.240 39539525.240 31 2613529.050 39539367.330 32 2613738.270 39539515.780 33 2613777.480 39539499.740 34 2613879.020 39539426.810 35 2613926.060 39539805.030 36 2614065.540 39539835.320 37 2614726.550 39540840.330 38 2614720.550 39540986.330 开采标高17.50~-10米。矿区面积2.1282平方公里。 4.2.3评估范围 根据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4]第43号)及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本次评估范围为上述扩大后的矿区开采范围,与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于2013年12月提交的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2013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储量核实范围及其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4]17号)评审范围一致;与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编制的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开采范围一致。委托评估的资源储量为评估范围内的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 4.3 采矿权登记情况、评估史及采矿权价款交纳情况 4.3.1采矿权登记情况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协议出让方式首次取得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002010047130063530),发证机关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人为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开采标高10~-10米;矿区面积 0.2615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0年4月29日至2020年4月29日。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第一次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并于2010年10月27日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0002010047130063530),发证机关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人为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万吨/年;开采标高10~-10米;矿区面积 1.5003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0年10月27日至2039年10月27日;。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第二次申请扩大矿区范围并于2013年9月12日取得新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0002010047130063530),发证机关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人为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开采矿种玻璃用砂;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15万吨/年;开采标高17.5~-10米;矿区面积 1.8726平方公里;有效期限自2013年9月12日至2039年9月12日。 4.3.2评估史及有偿化处置情况 2009年2月,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东山县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即旗滨矿段)进行了采矿权出让评估,提交了东山县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红晶石评报字[2009]第27号),。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12月31日,评估保有资源储量(331332333)511.90万吨(资源量(331) 306.31万吨;资源量(332)83.79万吨;资源量(333)121.80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460.71万吨;生产能力30万吨/年;服务年限17.86年(含基建期2年);评估值为314.93万元。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与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9日签订漳州市东山县山只天然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资源储量(331332333)511.90万吨,出让价款315.93万元。 2010年7月,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矿山扩大部分进行了采矿权出让评估,提交了东山县山只矿区赤山矿段石英砂矿(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四川天地源[2010](矿评)字第037号),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5月31日,扩大矿区范围后保有资源储量(331332333)2813.52万吨,其中新增资源储量(331332333)2301.62万吨(资源量(331) 564.79万吨;资源量(332)1395.46万吨;资源量(333)341.37万吨);评估利用新增可采储量2138.5万吨;生产能力100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23.28年;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值为1399.29万元。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与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签订漳州市东山县山只天然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新增资源储量(331332333)2301.6万吨,出让价款1529.22万元。 2013年7月,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矿山扩大部分进行了采矿权出让评估,提交了福建省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扩大后新增资源)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四川天地源[2013](矿评)字第113号),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4月30日,评估扩大矿区范围后保有新增资源量(333)409.63万吨;评估利用可采储量317.87万吨;新增资源储量采矿权评估值为285.29万元。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与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签订漳州市东山县山只天然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新增资源储量(333)409.63万吨,出让价款306.69万元。 综上所述,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范围内已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331332333)合计为3223.15万吨,其中资源量(331) 871.1万吨;资源量(332)1479.25万吨;资源量(333)872.8万吨。出让价款合计为2151.84万元,根据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福建省矿业权使用费及价款票据(NO.0007147;NO.0006357;NO.0009411;NO.0002521)及福建省非税收入票据(NO.05315595;NO.01199110),合计已缴纳价款2058.15万元,尚有价款93.69万元未缴纳,按福建省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为2015年9月30日。 5 评估目的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拟协议出让“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未有偿化处置资源储量采矿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对上述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提供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该评估项目公平、合理的采矿权价值参考意见。 6 评估基准日 根据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4]第43号),本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14年9月30日,评估报告所采用的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的价费标准,评估值为评估基准日的时点有效价值。选择2014年9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考虑是评估结果的时效性及与评估报告的评审和备案相衔接。 7 评估原则 本评估项目遵循如下原则 ⑴ 遵循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及科学性、谨慎性原则; ⑵ 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预期收益原则; ⑶ 遵循采矿权价值与矿产资源相依原则; ⑷ 遵循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地质勘查规范原则; ⑸ 遵循持续经营原则、公开市场原则; ⑹ 遵守石英砂矿山开采、开发规范原则。 8 评估依据 8.1 法规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日修改后颁布); ⑵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1号令); ⑶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1998年第242号令); ⑷矿业权出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0]309号文); ⑸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⑹矿业权评估指南(2004年修订版); ⑺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GB/T17766-1999; ⑻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10年); ⑼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2008年); ⑽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出让矿业权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185号)。 8.2 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 ⑴ 矿业权评估合同书((闽)国土资矿评合字[2014]第43号); ⑵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9月10日); ⑶关于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2013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闽国土资储备案字[2014]17号); ⑷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2013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储评字[2014]17号)(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2014年5月26日; ⑸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2013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2013年12月; ⑹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编号K2014-847,2014年6月); ⑺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南矿段(含扩大范围)石英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闽矿协非金审字【2014】004号),福建省矿业协会, 2014年7月); ⑻ 福建省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⑼福建省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采矿许可证(证号C3500002010047130063530); ⑽采矿权出让合同及价款缴费凭证; ⑾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山只石英砂矿区南矿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⑿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 ⒀东山县物价局出具的价格证明; ⒁现场收集的其它资料。 9 评估过程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矿业权评估政策和法规规定,按照评估委托人的要求,我公司组织评估人员于2015年1月8日完成该项目评估,评估过程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⑴ 接受评估委托阶段2014年10月21日接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评估委托,电话了解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要求、主要评估资料准备情况,寄发收集项目评估资料清单。 ⑵ 现场查勘及收集资料阶段2014年10月24日,我公司项目评估师潘清艳到东山县山只矿区石英矿矿山现场核查,在旗滨玻璃管理人员吴艳等人的协助下,了解矿区的地理位置条件、矿山生产经营情况等,收集矿区开发利用现状和矿产品市场行情等资料。 山只矿区行政区划隶属东山县陈城镇管辖,位于县城南部,距离约8公里,有公路与冬古、铜陵码头以及东山县城相通,东山县城至沈海高速、324国道约20公里,水陆交通运输便利。矿区为堆积地貌类型,地势平缓开阔,略向海倾斜,平均海拔高度10米左右。 矿山自2010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取得采矿权后,即进行了开采,采用采矿船自上而下进行水下抽采(混采),然后将砂浆以管道输送至选矿厂储砂库脱水堆存,再用轮式装截机铲装卸入原砂料仓进行选矿作业。至今已在南矿段形成了大小不一的CK1、CK2、CK3三个采坑。选矿厂采用去泥脱水、擦洗分级、螺旋溜槽及磁选等工艺流程,选出的精砂矿,选出的精矿全部供应采矿权人自有玻璃生产线作为硅质原料之用。 目前矿山生产正常,原矿砂年生产能力已达130万吨以上。另据了解,当地玻璃砂市场交易不活跃。 ⑶ 综合整理分析评估资料及补充资料10月27日至11月20日,综合整理、分析研究评估资料。 ⑷ 评定估算及提交评估报告阶段2014年11月21日-12月11日,评估人员依据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归纳和研究并查阅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本项目的评估方法,选定评估参数,进行评估计算和完成评估报告初稿;经评估师复核审签后,2014年12月11日提交评估报告送审;2014年12月28日至2015年1月7日,按照评估委托人评估报告修改通知书(闽国土资矿评估改【2014】45号)进行修改,经责任人复核、会签,2015年1月8日提交本报告。 10 采矿权概况 10.1 位置与交通 矿区南矿段石英砂矿行政区划隶属东山县陈城镇管辖,位于县城南部,平距约7.5公里。 矿山位于东山~山只~陈城公路的中段,有公路与冬古、铜陵码头相通,东山县城至沈海高速、324国道约20公里,水陆交通运输便利。 10.2 矿区自然地理、自然经济概况 矿山位于台湾海峡西岸、东山岛中南部。矿区为堆积地貌类型,地势平缓开阔,略向海倾斜,平均海拔高度10米左右。矿区南矿段中部赤山海拔标高为37.2米,南部有高丘崛起,海拔标高一般为100米左右。区内沟谷水系不发育,地表径流沿低洼处汇集,然后排泄进入乌礁湾。区内土壤贫瘠,主要以泥砂为主,植被一般,以天然草地及木麻黄为主。 该区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0.9℃,年均降水量1137.4毫米,夏秋之交常有台风袭击,年平均风速6.9米/秒。 矿山附近有全省联网的供电线路通过,电力充足,可满足当地生产、生活需求。但矿山位于海岛之上,淡水资源相对匮乏,生产、生活用水较为紧张。矿山周围人口较稠密,劳动力资源充足。工矿企业较为落后,近几年东山县人民政府利用当地丰富的石英砂资源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玻璃制造及光伏产业,极大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10.3 矿区以往地质工作概况 1982~1984年,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对东山县山只矿区开展地质详细勘探工作,1986年11月提交了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石英砂矿详细勘探地质报告,1987年2月原福建省矿产储量委员会以闽储决字(1987)001号审查批准了石英砂矿资源储量。矿区范围资源储量已列入福建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矿区编号350626002。审查批准的资源储量如下 玻璃砂矿弄砂矿BCD级矿石量9852.02万吨,其中 B级矿石量2216.86万吨,B级占BC级的34.40; C级矿石量4227.73万吨; D级矿石量3407.43万吨; BC级矿石量6444.59万吨,BC级占BCD级的65.41。 按工业类型品级划分玻璃砂矿BCD级矿石量3877.36万吨; 型砂矿二级品BCD级矿石量5736.02万吨; 型砂矿三级品BCD级矿石量238.64万吨; 2008年3~4月,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对山只矿区旗滨矿段石英砂进行资源储量分算,提交了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旗滨矿段石英砂矿资源储量分算报告,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于2008年8月29日以闽国土资储评字[2008]97号文予以备案。矿山范围内保有玻璃砂型砂矿(331332333)矿石量511.90万吨,其中(331)矿石量306.31万吨; (332)矿石量83.79万吨; (333)矿石量121.80万吨; (331332)矿石量390.10万吨,占总矿石量的76.21。 2010年5月,省闽南地质大队对山只矿区赤山矿段(即旗滨矿段扩大后的矿区范围)石英砂矿进行了资源储量分算,并提交了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赤山矿段石英砂矿资源储量分算报告,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于2010年5月26日以国土资储评字[2010]35号文评审通过,并由省国土资源厅以闽国土资储备案字[2010]35号文予以备案。在赤山矿段范围内玻璃砂型砂矿(331332333)矿石量2813.52万吨,其中(331)矿石量871.10万吨; (332)矿石量1479.25万吨; (333)矿石量463.17万吨; 按工业类型品级划分 玻璃砂矿(331332333)矿石量1013.87万吨;其中 (331)矿石量671.26万吨; (332)矿石量200.85万吨; (333)矿石量141.16万吨; 二级型砂矿(331332333)矿石量219.53万吨。其中 (331)矿石量199.84万吨; (332)矿石量1278.40万吨; (333)矿石量321.41万吨; 2012年3月~2012年12月,省闽南地质大队对山只矿区赤山矿段(含新增芹山矿块)石英砂矿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提交了福建省东山县山只矿区赤山矿段(扩大范围)石英砂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3年3月21日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以闽国土资储评字[2013]27号文评审通过,省国土资源厅以闽国土资储备案字[2013]27号文予发备案。在扩大矿区范围后赤山矿段内保有玻璃砂矿和型砂矿资源储量见表3。 表3 扩界后赤山矿段内保有玻璃砂矿和型砂矿资源储量表 矿 段 名 称 工 业 品 级 资 源 储 量 类 型 矿石量 (万吨) 平 均 品 位 () SiO2 Al2O3 Fe2O3 赤山矿段(扩大矿区范围后) 玻璃砂 111b 545.39 97.65 0.85 0.13 122b 200.85 98.43 0.90 0.14 333 141.76 98.14 0.92 0.15 合计 888.00 97.90 0.87 0.14 型砂 111b 125.83 95.68 1.76 0.25 122b 1278.40 96.16 1.86 0.29 333 731.04 96.12 1.90 0.25 合计 2135.27 96.12 1.87 0.27 玻璃砂 型砂 111b 671.22 97.28 1.02 0.15 122b 1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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