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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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洛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庙台海泡石矿项目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21 年年 3 月月 生态生态环境部制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汉字(两个 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 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目 录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环境简况........................................................................27 环境质量状况.............................................................................................................32 评价适用标准.............................................................................................................40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2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59 环境影响分析.............................................................................................................61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85 结论与建议.................................................................................................................87 附图附图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采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3K2 采区最终境界图 附图 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 5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 6项目敏感目标及四邻关系示意图 附表附表 附表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 2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3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表 4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附件附件 附件 12018 年 10 月 24 日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 附件 2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环评委托书; 附件 3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 附件 4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项目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及延续登记的函, 洛国土资函[2018]11 号; 附件 5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 告评审备案证明,商国土资储备[2018]7 号; 附件6洛南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冠以本项目采矿权范围变更认定 情况的说明,洛大鲵发[2018]1号; 附件7陕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定位等事 项的函,陕测函[2017]68号; 附件8商洛市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关于本项目与陕西洛南大鲵省级自然 保护区地理位置关系的审查意见,洛环函[2018]1号; 附件9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 退出方案的通知,洛政办发[2017]130号; 附件10环境现状监测报告PHJC-201808-ZH43;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正环检字(2021)第343号; 附件11本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1 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基基本本情情况况 项目名称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建设单位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联系人 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陈庄村 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726399 建设地点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陈庄村灵神沟 立项审批 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 代码 B1019 粘土及其他 土砂石采选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817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4520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21 环保投资 占总投资 比例 22.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8 月 工工程程内内容容及及规规模模 一一、、项项目目由由来来 海泡石粘土是一种罕见的轻质粘土矿物,一般呈致密的粘土或纤维集合体, 且系一种含水的镁硅酸盐矿物,因其特有的晶体结构,具有良好的吸附性、流变 性和催化性。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取 得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原商洛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 C6110002009127130054237;有效期限叁年,自 2015 年 5 月 18 日至 2018 年 5 月 18 日;开采矿种海泡石粘土;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 万 t/a, 矿区面积1.9808km2,2018 年该项目现有采矿证已到期,需办理采矿证延续。 原采矿证共设三个矿区范围(共 13 个拐点),矿区范围一和矿区范围二部分 落入洛南县大鲵保护区内,根据洛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南县大鲵省级自然 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方案的通知(洛政办发[2017]130 号),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2 发有限公司矿区范围一矿权全部予以退出,范围二中落入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部 分矿权予以扣除,范围三未落入大鲵自然保护区矿权范围不变。 根据洛南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方案、洛南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及延续登记 的函、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开发利用方案(2018 年 7 月)、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出具的关于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 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采矿权范围变更认定情况的说明,调整后的矿区范围共 设 9 个拐点,均不在大鲵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矿区面积0.7616km,开采矿种 海泡石粘土,开采标高1100-1300m,共设 3 个矿体,K1、K3 矿体为地下开采, K2 矿体为露天开采,开采规模为 10 万 t/a,矿山总服务年限 3.2 年,其中 K1 矿体 1.5 年,K2 矿体 1.0 年,K3 矿体 0.7 年,本次环评根据调整后的矿区范围及开采 规模进行评价,重新办理采矿证延续,本次评价内容为矿山开采,不包括加工区。 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海泡石粘土,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中“B1019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指用于建筑陶瓷等方 面粘土的开发,以及用于铺路和建筑材料的石料、石渣、砂的开采,其中包括海 泡石粘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本项目 属于“名录”中“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1 土砂石开采 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本 项目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按照分类名录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 年 10 月, 建设单位委托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 洛南 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并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通过了该项目的技术评审会,会后对该报告表进行修改完善,并向商洛市 生态环境局洛南县分局提交了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但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修正)第四十二、四十四 条以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 805 号建议的答复函,秦岭 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必须以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为依据,待陕西省政 府发布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后,秦岭矿产资源开发新建扩建项目的建设单 位即可报批相关项目的环评文件,因此,该项目 2018 年至今未进行报批。2020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3 年 12 月,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 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查并正式实施,为此,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 限公司重新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到委托后,我公司经分析判定后,我单位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了现场踏 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 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及 相关技术导则重新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 年 3 月 28 日, 商洛市生态 环境局洛南县分局在西安市主持召开了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 泡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技术评审会并通过会议,会后按照各位 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了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 2015 年建设单位取得采矿证后,2015-2018 年主要进行 K1 矿体的筹备基建、 道路维修以及场地平整工作,在 K1 矿体西侧梢子沟内 1150m 处建设了 1 处场地, 在场地建设过程中共采出矿石量 3250t,现场已有废石量约 500m3,剥离表土约 1200m3,剥离表土在开采平台随意堆放,已有废石就近在开采平台西侧山坡堆放, 从矿山西侧通村公路至 1150m 平台修建有一条 5m 宽的道路。2018 年至今矿山保 持原状,未进行开采活动。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 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是指“建设项目的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 开槽开始施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如地质勘探、平整场地、拆除旧有建筑物、 临时建筑、施工用临时道路、通水、通电等不属于开工建设”,本项目为前期场地 平整,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对该项目进行处罚,要求对遗留问题进行生态恢复治 理。 二、二、相关判定情况分析相关判定情况分析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相 关要求进行了初步判定,分析判定情况如下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在限 制类和淘汰类和鼓励类之列,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已取得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出具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4 的采矿许可证(2015 年 5 月 18 日),证号为 C6110002009127130054237,洛南县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申请划定 矿区范围及延续登记的函 (洛国土资函[2018]11 号,2018 年 1 月 31 日)。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性分析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洛南县灵口镇陈庄村神灵沟,项目已取得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出具 的采矿许可证(2015 年 5 月 18 日,证号为 C6110002009127130054237)以及洛南 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申请划 定矿区范围及延续登记的函(洛国土资函[2018]11 号,2018 年 1 月 31 日)。项 目于 2018 年已取得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关于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 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采矿权范围变更认定情况的说明(洛大鲵发[2018]1 号), 拟调整的采矿权范围未落入洛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矿区范围、采 矿工程、矿区道路、临时废石场、工业场地等占地范围内无风景名胜区、重点文 物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等环境敏感区。项目位 于秦岭南麓,且位于秦岭生态一般保护区范围内。因此,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3、、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 4、、政策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相关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5 表表1-1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相关规划规划相关要求指标本项目情况结论 1 陕西省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2016-20 20) 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城市规划区、秦岭地区海拔1500m至2600m 之间的秦岭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 态功能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沿黄土长梁沟壑水土保持生态片区、秦岭东段中低山水 土保持片区、 点状开发的城镇;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地区; 目前开采技术达不到要求, 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地区。 另将以下4个矿产资源分布区域划定为限 制开采区西安市城区地热开采区、山阳县钒矿开采区、商南县钒矿开采区、华阴市华阳川 铀铌铅矿区,以上4个区域应分别限制地热、钒和铀铌铅矿的开采。 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 地、秦岭地区海拔2600m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岭地区植物 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自然文化遗产、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 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浪费或破坏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洛南县,开采标高 1100-1300m,不属于限制开采 区和禁止开采区 符合 根据矿山规模应与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管理,合理设定新 建矿山最低服务年限。 本矿山于2015年5月18日取得 采矿许可证,不属于新建矿山。 矿山开采设计规模 10 万 t/a,服 务年限 3.2 年 符合 2 商洛市 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 (2016-20 20)年 限制开采高硫煤、石煤、硫铁矿、石膏等矿产,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放。 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海泡石粘土, 不属于限制开采矿种 符合 限制限制开采区开采区城市规划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秦岭海拔 1500 到 2600m 之间秦岭 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试验区;秦巴生物多产 性功能区;秦岭中段低山水土保护片区;点状开发的城镇为限制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 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产 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海泡石粘土, 标高在 1500m 以下,不在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等保护区内, 不属于限制及禁止开采区 符合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6 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 重要湿地、 秦岭地区海拔 2600m 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灌丛草甸生物 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秦岭地区植物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矿 产资源法规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禁止在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 采矿产资源,并严格控制地下开采。 3 陕西省 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 总体规划 核心保护区范围主要包括海拔 2000 米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 1000 米以内、 主要支脉两侧各 500 米以内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饮用 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 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 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 1500 米至 2000 米之间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 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 公园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 境保护区(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 天然湖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 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指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涉及全市 9 个县区。 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禁止房地产开发,禁止新建水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异地 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禁止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 本项目开采标高 1100-1300m, 且项目不在大鲵省级自然保护 区范围内,属于一般保护区, 采取环评提出的防范措施后可 有效措施减少各类开发建设和 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 响 符合 4 商洛市 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 规划 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 2000 米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东起柞水县与宁陕县交界,经终南 山、草链岭、华山一线,东至洛南县与河南省交界的主梁两侧各 1000 米以内的区域(按照投 影范围计算),旬月支脉、旬乾支脉、四方山支脉、流岭支脉两侧各 500 米以内的区域(按照 投影范围计算);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 需要整体 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核心保护区涉及 7 个县 (区)、14 个镇、40 个行政村,常住人口 4.92 万左右,面积约 670.97 平方公里,约占全市保 护区范围的 3.4。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 本项目开采标高1100-1300m, 且项目不在大鲵省级自然保护 区范围内, 属于一般保护区, 采 取环评提出的防范措施后可有 效措施减少各类开发建设和生 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符合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7 对核心保护区管理有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 1500 米至 2000 米之间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 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 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 植物园、 水利风景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 (点) 、 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湖泊;全国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 外。重点保护区涉及 7 个县(区)、97 个镇(办),194 个行政村,常住人口 8.13 万左右,面 积约 3194.78 平方公里,约占全市保护区范围的 16.3。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其保护功能不 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依法禁止房地产开发,禁止新建水电站,禁止新建、扩建、异地重建宗 教活动场所,禁止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严格执行重点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对重点保护区管理有相关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涉及 7 个县 (区),98 个镇(办),常住人口 224.86 万左右,面积约 15722.59 平方公里,约占全市保护 区范围的 80.3。严格执行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制度。 5 陕西省 秦岭矿产 资源开发 专项规划 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将秦岭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全部纳入禁止开采区。 (1)核心保护区海拔 2000 米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 1000 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 各 500 米以内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 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 (2)重点保护区海拔 1500 米至 2000 米之间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 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 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湖泊;全国重 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 外。 本项目位于秦岭一般保护区, 不 属于禁止开采区, 属于适度开采 区。 符合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8 适度开采区适度开采区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之外的一般保护区划为适度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开发矿产资源,禁止新设采矿权。 适度开采区秦岭一般保护区允许开采矿产资源。 (1)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秦岭主梁以南的秦岭范围内严格控制和规范 开山采石等露天开采活动,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在河道两侧以及 二级以上公路、 高速铁路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石材石料等非金属矿产 资源的行为;禁止在封山育林、禁牧区域内采石、采砂。 (2)实行保护优先下的适度开采。禁止开采蓝石棉、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等矿产;限制开采 高硫煤、石煤、硫铁矿、石棉、瓦板岩、高岭土、石膏等矿产;保护性开采钨;不再新建硫铁 矿、汞矿山,逐步停止硫铁矿、汞矿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执行。 (3)将大中型矿产地、重要矿产集中分布的区域,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支撑作用的 矿产资源集中开采区域,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的区域划定为重点开采 区,共划定 9 个重点开采区。 (1) 本项目位于秦岭主梁以南, 不在河道两侧以及二级以上公 路、 高速铁路和重要旅游线路两 侧可视范围内,不属于封山育 林、禁牧区。 (2)本项目开采矿种为海泡石 粘土,不属于禁止、限制矿产。 (3)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开采区。 符合 规模准入根据矿山开采规模应与资源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新立采矿权实施新建矿山最低开 采规模的规定。已有采矿许可证矿山执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严格采矿权准 入门槛,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高于本规划的,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为准。全国矿产 资源规划中,砖瓦用粘土矿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为 6 万 t/a。 本矿山于2015年5月18日取得 采矿许可证,不属于新建矿山。 矿山开采设计规模 10 万 t/a,服 务年限 3.2 年。 符合 6 陕西省 秦岭矿产 资源开发 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 书 矿坑涌水一般经井下沉淀或排出地表进入多级沉淀池经沉淀处理, 处理后一般回用于井下湿式 凿岩用水、工作面除尘用水和防尘洒水等,全部回用于生产使用。非金属矿开采一般位于侵蚀 基准面以上, 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较轻。 金属矿开采影响地下水的主要因素为废石场渗滤液。 部分矿山废石场采用干渣堆放,一般污废水产生,仅在雨季,会有少量淋溶水,一般在拦渣坝 下游设置渗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道路浇洒,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沉淀池 处理后全部回用于井下湿式凿 岩、抑尘洒水,不外排。本项目 为非金属矿开采, 位于侵蚀基准 面以上, 对地下水影响较小。 项 目产生的废石采用干渣堆放, 设 置拦渣坝、 导流沟, 拦渣坝下游 符合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9 设置渗水收集池, 淋溶水经收集 沉淀后回用于降尘洒水,不外 排。 通过湿式凿岩/工作面及装卸矿点喷雾洒水降尘的湿式作业和机械与自然通风输送新鲜风等方 式降低井下粉尘和废气浓度,减轻对井下工人的危害。爆破炮烟中含 CO、NOx、CO2、CH4 等有害气体,以 CO 和 NOx 为主,其产生量与炸药使用量有关。随着爆破后的洒水抑尘、井 下通风装置的运行,井下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井下通风装置外排时的污染物浓度将大大 降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矿区内部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将产生运输扬尘,呈无组织排放,矿山 运营期应实施洒水抑尘作业。 项目凿岩及露天开采工作面均 采用喷洒水降尘, 地下开采矿体 设置回风井, 爆破后废气采取喷 洒水, 井巷通风等措施; 对运输 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符合 7 陕西省 秦岭矿产 资源开发 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 书 审查意 见 (陕环函 [2020]244 号) 加强规划引导,坚持秦岭矿产绿色开发理念。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统筹矿产资源开发产业 绿色发展。 优先解决现有生态问题, 强化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系统稳定和环境质量改善, 把建设秦岭生态文明的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始终。 本项目对矿山遗留生态问题进 行生态恢复治理, 矿山开采过程 中边开采边治理, 坚持矿山绿色 开发理念, 确保对生态环境的影 响降到最小。 符合 重点勘查区、 重点开采区内的开采区块不得与秦岭核心区、 重点保护区等需要保护的区域重叠。 结合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等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已有矿权采取清退、避让等措施,并实施矿区 生态恢复工作。 本项目位于秦岭一般保护区, 项 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 符合 以生态保护优先,严格落实矿产资源开发环境准入要求。强化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水 平。严格限制涉重重金属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降低对土壤环境、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石优先回填采 空区, 未被利用的废石外售生产 建筑石料。 符合 表表1-2本项目与相关本项目与相关政策政策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相关政策政策相关要求指标本项目情况结论 1 陕西省 秦岭生态 保护条例 第二条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及开发和其他各类建设等 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东西以省界为界,南北以秦岭 山体坡底为界的区域。具体范围由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确定。 本项目开采标高 1100-1300m, 且项目不在大鲵省级自然保护 区范围内,属于一般保护区, 采取环评提出的防范措施后可 符合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10 海拔 2000m 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 1000m 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 500m 以内的 区域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 海拔 1500m 至 2000m 之间的区域为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其保护功能不 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 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为一般保护区。一般保护区生产、 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 在秦岭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依法采取相应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证秦岭生态不降低。 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禁止在秦岭主梁以北 的秦岭范围内开山采石。 有效措施减少各类开发建设和 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 响 2 关于深 入开展开 山采石专 项整治切 实加强采 石场管理 的通知 (陕政办 发[2015]4 号) 实行严格的分区管理制度。科学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凡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保 护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河流两侧以及迎坡面一律不得设置采石场。严禁以自然 山脊为界设置采矿权,且一个山头(峪道)只设置一个采矿权。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开采技术。禁止扩壶爆破、浅层爆破、掏底崩落和“伞檐式”等违规落后开 采方式,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分层开采”原则,推广中深孔爆破、自上而下逐台阶机 械铲装开采技术、履带式传送运输方式,提升露天采石场的现代化生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安 全隐患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 K2 为露天开采,不在划 定的禁采区、 限采区, 不在风景 名胜区、 重要生态保护区、 主要 交通干线沿线可视范围内, 不在 河流两侧以及迎坡面, 采矿权范 围不以自然山脊为界。 项目露天 采区采用分层开采方式, 自上而 下逐台阶机械铲装开采技术。 符合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11 4、、““三线三线一单一单””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1)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商洛市洛南县灵口镇陈庄村灵神沟,根据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 定技术方案(陕环函[2017]914 号),本项目建设不涉及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技术方案(陕环函[2017]914 号)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建设符合陕西 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2)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快报(2021-4)2020 年 12 月及 112 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洛南县 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CO24h 平均第 95 百分位数质量 浓度、O3日最大 8h 滑动平均值的第 90 百分位数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 质量底线。 (3)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项目,开采矿种为海泡石粘土,所需资源为土地资源、水 资源,项目已取得洛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 海泡石矿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及延续登记的函(洛国土资函[2018]11 号,2018 年 1 月 31 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 石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备案证明(商国土资储备[2018]7 号,2018 年 4 月 13 日),矿区主要用地类型为林地及工矿用地,不涉及土地利用上线;本项目用 水主要为生活用水,不涉及水资源利用上线。 (4)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 1019 粘土 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限制类管控要求为 ①新建项目仅限布局在城区、二级公路、省道、国道以及高速公路可是范围 以外,以及国道两侧等水土流失重点防控区等以外区域; ②现有规模低于 10 万吨的企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关停。 ③全县砂石开采不超过 7 处(不包括河道取砂数量)。 ④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12 对照分析,本项目与国省干线距离较远且未在其可视范围内,项目开采规模 为 10 万 t/a,项目及项目所在区域未被列入 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 经以上判定,该项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及管 理要求,可进入环评程序。 三、三、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1、、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洛南县灵口镇陈庄村灵神沟, 位于洛南县北东 65方位, 调整后本项目由两个矿区共 9 拐点组成,其中 K1、K2 矿体位于矿区一范围内, K3 矿体位于矿区二范围内。矿区一范围外东、南、西、北四周为林地,西侧 100m 外为水磨楼住户,K2 露天采区 50m 外为耕地;矿区二范围四周外为林地。项目地 理位置见附图 1,项目四邻关系见附图 6,项目拐点坐标见表 1-3。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矿区面积 0.7616km2,开采深度 11001300m,开采矿种为海泡石 粘土,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本项目圈定了 3 个矿体,为 K1、K2、K3 矿体, K1、K3 矿体为地下开采,K2 矿体为露天开采,矿山总服务年限 3.2 年,其中 K1 矿体 1.5 年,K2 矿体 1.0 年,K3 矿体 0.7 年,年开采规模为 10 万 t/a。 表表1-3项目项目调整后矿区调整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西范围拐点坐标(西安安80坐标)坐标) 点号X坐标Y坐标范围编号 13786949.3837450519.89 调整后范围一 23786948.5837450980.86 33786438.5837451930.87 43786098.5837451720.87 53786815.9137438455.10 63785148.5737452130.87 调整后范围二 73785148.5737452770.88 83784768.5737452770.88 93784768.5737452130.88 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项目 13 2、、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本项目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K1 采区为首采区 (服务年限 1.5 年),K3 采区为中采区(服务年限 0.7 年),K2 采区为后采区(服 务年限 1.0 年),项目组成见表 1-4。 表表1-4项目组成表项目组成表 类别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内容 现有 工程 (K1 采 区) 废石场 已有废石量约 500m3,就近在开采平台西侧山坡堆放,占地面 积 400m2,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目前企业正在设置挡墙、截 排水沟,已对坡面栽植柏树等 表土堆场 剥离表土 1200m3,剥离表土在开采平台随意堆放,占地面积 2600m2,占地类型为灌木林地,表土用于现有废石场表面覆土 已采露天开采小 矿坑 露天开采小矿坑标高约 1150m,开采面积约 300m2,占地类型 为林地,后作为 K1 矿体主平硐 PD1150 主体 工程 地下 开采 (K1 采 区) 平硐工程 K1采区共设平硐3处, PD1井口标高为1150m, 断面4.04.2m2; PD2 井口标高为 1200m,断面 4.04.2m2,PD3 井口标高为 1250m,断面 4.04.2m2 开拓运输 系统 K1矿体采用平硐-溜井开拓方式,分为3个中段。即1250m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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