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项目环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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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 目 名 称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 岩矿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2022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代码2203-611002-04-01-951779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 地理坐标 采矿区中心坐标(109度 49 分 39.813 秒,34 度 06 分 27.146 秒) 加工区中心坐标(109 度 51 分 26.492 秒, 34 度 3 分 12.325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土砂石开采 101(不 含河道采砂项目)其他 用地面积(m2) 前期开采矿区2.11105 加工区116666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选填) 商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130401环保投资(万元)490 环保投资占比 () 0.37施工工期4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本项目不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行 业,故不设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项目生态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 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故不设生态专项评价。 表表1-1 专专项项评评价价设设置置对对照照一一览览表表 专项评价 的类别 专项评价的类别涉及项目类别本项目情况 地表水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 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 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 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 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 属污染的项目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开采加工项目,不属于 专项评价涉及的行业,不 设地表水专项评价 地下水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 (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 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开采加工项目,不属于 专项评价涉及的行业,不 设地下水专项评价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 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 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 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 2 物保护单位)的项目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 别保护区),不设生态专 项评价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 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 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开采加工项目,不属于 专项评价涉及的行业,无 需大气专项评价 噪声 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 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 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 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开采加工项目,不属于 专项评价涉及的行业,无 需设噪声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 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 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 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 区内管线)全部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开采加工项目,不属于 专项评价涉及的行业,无 需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 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 目所列的敏感区。 规划情况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情况见表1-2。 表表1-2 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规划情况一览表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规划情况一览表 序 号 规划名称审批机关审批文件名称文号 1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 规划(2016-2020年)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陕西 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 2016-2020 ) 的 复 函 国 土 资 函 [2017]456 号 2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评 价情况 表表1-3 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一览表项目所在区域涉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一览表 序 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名称 召集审 批机关 审批文件名称文号 1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 体规划(2016-2020 年)环境影响报告 书 环境 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陕西省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意见 环审[2017] 106号 2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1、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相符性年)相符性 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是由原陕西省国土资源 厅组织编制,于2017年9月发布,规划基准期2015年,规划期2016- 2020年,展望到2025年。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划分为重点矿区、限制开 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等三类开采规划区。相符性分析如下 3 表表1-4 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相关规划规划内容或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陕西省矿产 资源总体规 划(2016- 2020年) ②新立采矿权重点矿种矿山规划最 低开采规模石灰岩新建矿山100 万吨/年,保留或技改整合矿山50万 吨/年。 ③③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包括水源地二级保 护区和准保护区、城市规划区、秦 岭海拔1500米至2600米之间的秦岭 中山针阔叶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 性生态功能区,水产种植资源保护 试验区;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 持生态区、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 区,秦岭东段中低山水土保持片 区、点状开发的城镇;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有较 大影响的区域;目前开采技术达不 到要求,易造成资源浪费的区域。 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地 下水资源的保护。将西安市城区地 热开采区、山阳钒矿开采区、商南 县钒矿开采区、华阴市华阳川铀铌 铅矿区,以上4个矿区域分别限制地 热、钒、铀铌铅矿的开采。限制开 采区严格限制控制采矿权的设置。 新设采矿权应进行严格的规划论 证。限制采矿区内已设采矿权限制采矿区内已设采矿权在开 发利用活动中应确保有关功能区相 关资源的安全,对存在不安全因素 的矿山要限期整改,对到期仍达不 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其采矿许可 证。 ④④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是指在规划期内根 据根据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 资源环境保护要求或国家特殊需 要,受经济、安全、环保等多种因 素的制约,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开发 的区域。禁止开发区包括a现有经济 技术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 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 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 的区域。b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水产种植 资源保护区核心区、重要湿地、秦 岭海拔2600米以上的中高山针叶林 灌丛林生物多样性功能区、秦岭地 区植物园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有关法律规定 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地区。禁止开 采区不得设置矿权。禁止开采区内 ①本项目为整合后异 地设置矿山;为商州 区特设立陕西省商洛 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设单位已取得采矿 权,开采规模为300 万吨/a; ②开采标高1050m- 1490m,开采矿区不 在限制开采区、禁止 开采区,已设采矿 权。 符合 4 已设采矿权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 上,逐步、有序地退出禁止开采区 域或将压占禁采区的部分调整出采 矿权范围。禁采区内探明的矿产资 源只能作为国家战略储备资源。在 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 关管理部门同意情况下,可以进行 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开发。 2、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及审查意见相符性 2017年4月14日,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陕西省矿 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环境保护部、国土 资源部审查。根据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分析符合性见表1-5。 表表1-5 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项目与陕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规划环评及 审查意见 内容或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陕西省矿产 资源总体规 划(2016- 2020年)环 境影响报告 书 规划方案的可持续性发展从矿产 开发利用结构入手,进行矿产资源 节约与综合利用包括矿山规模结 构调整优化,设置矿山最低开采规 模和最低开采年限、矿产品结构调 整、加快实施矿产资源整合、共伴 生矿产品的开发利用、主要矿产品 “三率”规划指标、加强重要矿区的保 护。 本项目为整合后异 地设置矿山;对矿 山规模结构调整优 化,设置矿山开采 规模和开采年限 符合 陕西省矿产 资源总体规 划(2016- 2020年)环 境影响报告 书审查意见 ①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核定规划矿 产资源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范 围。结合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工作,建议将周至、佛坪、洋县相 关区域纳入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 避免对珍稀濒危野生动物重要生境 造成影响。 ②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 件。应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降 低污染排放强度、提高矿区矸石及 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防控环境风险等 差别化对策措施,有效减缓矿产资 源开发的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加 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 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铅、锌 矿产及陕南秦巴山区石材矿产资源 开采的环境影响,提出严格的环境 准入要求。 ①项目采矿区不在 限制开采区、禁止 开采区,已设采矿 权;不在周至、佛 坪、洋县相关区 域。 ②本项目不属于 铅、锌矿产开采,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 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开展作业,采用先 进工艺技术和措 施,提高资源综合 利用率,减少对山 体、水体和植被等 的损害。 符合 3、与、与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相符性相符性 5 表表1-6 项目与项目与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相关规划规划内容或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商洛市秦 岭矿产资源 开发专项规 划 1、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 对应的范围是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 点保护区。 (1)核心保护区海拔2000米以上 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 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 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 心保护区,世界遗产;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 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 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 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国土 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除外。 2重点保护区海拔1500米至2000 米之间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 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 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 园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 园、水利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 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 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 水库、天然湖泊;全国重点文物保 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核心 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 开发边界范围除外。 2、适度开采区、适度开采区 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之外 的一般保护区划为适度开采区。 ①本项目开采标高 1050m-1490m;不涉 及秦岭核心保护区和 重点保护区,不在禁 止开采区;位于适度 开采区。 ②根据商州区林业局 关于陕西浙交秦新 矿业有限公司商洛市 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 筑石料灰岩矿项目采 矿权设置的预审意 见拟选址范围内 涉及国家二级公益 林、省级公益林、一 般商品林,林地保护 等级Ⅱ、Ⅲ、Ⅳ级,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森林公园、湿地公 园、地质公园等重点 生态区域。 符合 秦岭一般保护区允许开采矿产资 源。 实行保护优先下的适度开采。禁止 开采原生汞矿、蓝石棉、煤、可耕 地的砖瓦用粘土等矿产,限制开采 石煤、硫铁矿、瓦板岩、高岭土、 石膏、建筑石料等矿产,限制开采 砂金、砂铁等重砂矿物;保护性开 采钨;限制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 采矿权投放,并加强监督管理。逐 步停止硫铁矿开采。 本项目位于一般保护 区,为建筑石料用灰 岩矿开采;不属于禁 止、保护性开采矿 产,不属于硫铁矿开 采;已设采矿权。 符合 4、与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与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 见相符性见相符性 6 表表1-7 项目与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项目与商洛市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 性分析性分析 规划环评及 审查意见 内容或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商洛市秦 岭矿产资源 开发专项规 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 禁止开采区将秦岭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全部纳入禁止开采区。 适度开采区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 点保护区之外的一般保护区划为适 度开采区。 禁止开采区禁止在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开发矿产资源,禁止新 设采矿权。秦岭主梁以南的秦岭范 围内严格控制和规范开山采石等露 天开采活动,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禁止在封 山育林、禁牧区域内和城区、二级 公路、省道、国道及高速路可视范 围以内,以及河道两侧等水土流失 重点防控区等区域采石、采砂。 适度开采区秦岭一般保护区允许 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原生汞 矿、蓝石棉、煤、可耕地的砖瓦用 粘土等矿产,限制开采石煤、硫铁 矿、瓦板岩、高岭土、石膏、建筑 石料等矿产,限制开采砂金、砂铁 等重砂矿物;保护性开采钨;限制 开采的矿产应严格控制采矿权投 放,并加强监督管理。逐步停止硫 铁矿开采。 本项目开采标高 1050m-1490m;不涉 及秦岭核心保护区和 重点保护区,不在禁 止开采区;位于适度 开采区; 为秦岭主梁以南的秦 岭范围建筑石料用灰 岩矿露天开采,正在 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不在封山育林、 禁牧区域内和城区、 二级公路、省道、国 道及G40沪陕高速可 视范围以内,不在河 道两侧等水土流失重 点防控区等区域采 石; 不属于禁止、保护性 开采矿产,不属于硫 铁矿开采;已设采矿 权。 符合 商洛市秦 岭矿产资源 开发专项规 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 查意见 商洛市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在开 展环境影响评价时应严格落实规 划及规划环评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及要求,重点关注项目选址的合理 性,水环境、各类保护地及相关政 策对项目的制约因素,以及大气、 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 要求,区域环境现状评价内容可以 适当简化。 本项目严格落实规 划及规划环评中的 环境保护措施及本环 评提出的环境保护措 施及要求;建设单位 承诺优先开采不涉及 水源保护地部分的矿 体,不开采涉及水源 保护地的矿体,保证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 作合法合规,不触碰 生态红线。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开采及加工,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年本),项目的开采、生产工艺、生产产品及生产设备均不 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同时项目取得了商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本项目的备案确认书,项 7 目代码2203-611002-04-01-951779;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表 1-8。 表表 1-8 与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三线一 单” 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商洛市“三 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 区管控方 案 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 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等生态功能重要区、生态环境敏感 区。本项目开采区位于一 般管控单元。 加工区位于一般管控 单元。 符合 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大气、水、土 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 控的区域,主要包括城镇规划区、重 点开发区等开发强度高和污染物排放 强度大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 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保护优先为原 则,突出空间布局约束,依法禁止或 限制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开发和城镇 建设活动,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 态保护修复活动,确保重要生态环境 功能不降低。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绿 色矿山建设标准开展 作业,采用先进工艺 技术和措施,提高资 源综合利用率,减少 对山体、水体和植被 等的损害,开采及服 务期满后及时进行生 态恢复治理。 加工区运营后将实行 空地绿化,最大限度 减少对生态环境影 响。 符合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 基本要求。 总体 要求 空间布 局约束 在行政区域内的秦 岭核心保护区、重 点保护区和一般保 护区的禁止性和限 制性准入要求执行 陕西省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条例 陕西省秦岭生态 环境保护总体规 划陕西省秦岭 重点保护区般保 护区产业准入清单 试行陕发改秦 岭〔2021]468号) 和商洛市秦岭生 态环境保护规 划。 项目位于一般保护 区,严格执行陕西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条例陕西省秦岭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 划和商洛市秦岭 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不属于陕西 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 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 单(试行)中一般 保护区限制类及禁止 类项目。 符合 污染排 放管控 强化多污染物协同 控制和区域协同治 理,加强细颗粒物 和臭氧协同控制。 ①矿山开采区及运输 道路洒水抑尘; ②中碎车间采用封闭 式;倒料仓口设置自 动喷淋装置、入料端 挡帘、双流体干雾抑 符合 8 尘装置;破碎设备密 闭、皮带密封抽尘风 管YQM128-6布袋除 尘器(60000m3/h)1 根15m高排气筒;车 间;车间顶部设置喷 雾装置; ③半成品库仓顶脉冲 布袋除尘器; ④筛分、三级破碎生 产车间采用封闭式; 筛分湿法作业;密封 皮带抽尘风管3台 YQM96-6布袋除尘器 (40000m3/h)3根 25m高排气筒;车间 顶部设置喷雾装置; ⑤无组织粉尘采用中 转仓上口设置喷淋装 置抑尘、全厂区地面 硬化、配备洒水降 尘、设置车辆冲洗台 等措施 一般 管控 单元 总体 要求 空 间 布 局 约 束 执行商洛市生 态环境总体准 入清单中空间 布局约束相关 要求。 本项目满足商洛市生 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 中空间布局约束相关 要求 符合 污 染 物 排 放 管 控 执行商洛市生 态环境总体准 入清单中污染 物排放管控相 关要求。 本项目严格执行商洛 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 清单中污染物排放管 控相关要求。 符合 3、与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与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 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 本次评价对照了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陕自然资发 〔2021〕1 号)、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0 年 12月)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陕西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 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陕环函〔2020〕244号)中一般保护 区相关要求见下表。 9 表表1-9 项目与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分析一览表项目与陕西省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分析一览表 名称要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陕西省 秦岭矿产 资源开发 专项规划 (陕自然 资发 〔2021〕 1号) 禁止开采区禁止开采区将秦岭核心保护 区、重点保护区全部纳入禁止开 采区。 (1)核心保护区海拔 2000 米 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 1000 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 500 米以内的区域;国家公园、自 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界遗 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 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 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 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 系统性保护的区域,国土空间规 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 外。 (2)重点保护区海拔 1500 米 至 2000 米之间的区域;国家公 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国家级 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 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公园 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 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 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野 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 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 型水库、天然湖泊;全国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 位,核心保护区、国土空间规划 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 适度开采区适度开采区秦岭核心保护区和 重点保护区之外的一般保护区划 为适度开采区。 本项目开采标高1050m- 1490m;不涉及秦岭核心 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不 在禁止开采区;位于适度 开采区,为建筑石料用灰 岩矿开采。 根据商州区林业局关于 陕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 司商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 峪建筑石料灰岩矿项目采 矿权设置的预审意见 拟选址范围内涉及国家二 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 一般商品林,林地保护等 级Ⅱ、Ⅲ、Ⅳ级,不涉及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重 点生态区域。 符合 禁止开采区禁止在核心保护 区、重点保护区开发矿产资源, 禁止新设采矿权。 适度开采区秦岭一般保护区允 许开采矿产资源。 (1)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 禁止开山采石。秦岭主梁以南的 秦岭范围内严格控制和规范开山 采石等露天开采活动,应当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 续。禁止在河道两侧以及二级以 上公路、高速铁路和重要旅游线 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石材石料等非金属矿产资源的行 为;禁止在封山育林、禁牧区域 本项目不在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开山采石;位 于适度开采区;属于秦岭 主梁以南的秦岭范围内采 石露天开采活动,目前正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不在河道两侧以及二 级以上公路、G40 沪陕高 速、铁路和重要旅游线路 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 开采石;不在封山育林、 禁牧区域内采石;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开采;不属于禁止、限 制、保护性开采矿产,不 符合 10 内采石、采砂。 (2)实行保护优先下的适度开 采。禁止开采蓝石棉、可耕地的 砖瓦用粘土等矿产;限制开采高 硫煤、石煤、硫铁矿、石棉、瓦 板岩、高岭土、石膏等矿产;保 护性开采钨;不再新建硫铁矿、 汞矿山,逐步停止硫铁矿、汞矿 开采。国家战略性矿产,法律法 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属于硫铁矿、汞矿开采; 已设采矿权。 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 建、改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和秦 岭主梁以南的一般保护区开山采 石,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 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绿色矿山 建设标准开展作业。一般保护区 的重点开采区及以外区域执行秦 岭范围39个县(市、区)产业准 入负面清单、批准后的“三线一 单”要求,执行批准后的秦岭重点 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 单,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本规 划的,以产业政策为准。科学编 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可能造成水 土流失的,应当制定水土流失预 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属于秦岭主梁以南 的一般保护区开山采石, 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严 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开展作业。不属于陕西 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 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 行)中一般保护区限制 类及禁止类项目。建设单 位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 土保持方案。 符合 空间准入核心保护区、重点保 护区禁止设置采矿权;封山育 林、禁牧区内禁止新设采石采矿 权;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禁 止新设开山采石采矿权;秦岭主 梁以南的一般保护区,严格控制 开山采石,规范露天采矿活动。 本项目不在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不在封山育 林、禁牧区内;属于秦岭 主梁以南的一般保护区开 山采石,严格按照绿色矿 山建设标准开展作业,采 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措施, 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符合 规模准入根据矿山开采规模应 与资源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新 立采矿权实施新建矿山最低开采 规模的规定专栏10。已有采矿许 可证矿山执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 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严格采矿权 准入门槛,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最 低开采规模高于本规划的,以全 国矿产资源规划为准。 本项目为整合后异地设置 矿山;对矿山规模结构调 整优化,设置矿山开采规 模和开采年限 符合 资源利用技术准入禁止采用落 后的、淘汰的、破坏和浪费矿产 资源的开采和选矿技术,采选工 艺应符合国家矿产资源节约与 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 不采用落后的、淘汰的、 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开 采技术,工艺符合国家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 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 符合 11 目录。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技 术革新,矿山企业应保障科技创 新的资金投入。 目录。 鼓励矿山企业采取科学的开采方 法和选矿工艺,减少尾矿、废 渣、弃石等矿山开采固体废弃物 的产生量和贮存量。矿山固体废 弃物贮存设施及场地停止使用 后,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防止造 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建设单位采取科学的开采 方法,减少表土剥离物的 产生量。排土场及采场地 停止使用后,建设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 规定进行封场并复垦,防 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 符合 露天开采矿山形成自上而下台阶 式开采、封闭式加工运输、安全 无尘化作业、减噪降噪生产、无 尾矿遗弃和园林式办公的外部面 貌。 露天开采矿山形成自上而 下台阶、加工运输均采用 封闭式、采取降尘、减噪 措施进行生产。 符合 陕西省 秦岭矿产 资源开发 专项规划 环境影响 报告书 (2020年 12月)及 陕西省 生态环境 厅关于陕 西秦岭矿 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 划环境影 响报告 书审查 意见的函 (陕环函 〔2020〕 244号) 鼓励废水循环利用和零排放,及 时推进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工作,加快土地利用循环。推进 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治理措 施建设,加强非正常情况下污染 物质处理能力。 本项目降尘用水无废水产 生;洗砂废水回用不外 排;建设单位正在编制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开采后及时推进 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加 强非正常情况下污染物质 处理能力。 符合 秦岭地区在建、拟建及生产矿山 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 办法要求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 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同时严 格按照要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 测、治理及复垦工作。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陕 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 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 法要求设立矿山地质环 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 金,同时严格按照要求开 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治 理及复垦工作。 符合 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 保护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总体规划中提出的相关 要求,依法依规进行保护。 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 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 规划中提出的相关要 求。 符合 4、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逐条对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20)中相关内容 分析见表1-10。 表表1-10 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符合性对比分析表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符合性对比分析表 规划要 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陕 西省 秦岭 核心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2000米以上 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 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 本项目矿区属秦岭中山区, 区内海拔1476-1153m;矿山 开采区、排土场、加工区、 符合 12 生态 环境 保护 总体 规 划 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 护区,世界遗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 护区;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 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 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 性保护的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 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 办公生活区、平硐(架空胶 带机)、矿区道路等均不在 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1500米至 2000米之间的区域;国家公园、自然 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 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 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 水利风景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野生动 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 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 湖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 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国土空 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 外。 本项目矿区属秦岭中山区, 区内海拔1476-1153m;矿山 开采区、排土场、加工区、 办公生活区、平硐(架空胶 带机)、矿区道路等均不在 重点保护区。 根据商州区林业局关于陕 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商 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 石料灰岩矿项目采矿权设置 的预审意见拟选址范围 内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省 级公益林、一般商品林,林 地保护等级Ⅱ、Ⅲ、Ⅳ级,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 重点生态区域。 符合 一般保护区指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 护区以外的区域 本项目矿区属秦岭中山区, 区内海拔1476-1153m;矿山 开采区、排土场、加工区、 办公生活区、平硐(架空胶 带机)、矿区道路等均在一 般保护区。 符合 禁止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探、 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禁止在秦 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开山采石。 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和现有采石企 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 期退出。 本项目不在核心保护区、重 点保护区开山采石;位于秦 岭主梁以南一般保护区。 符合 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改建矿产 资源开采项目和秦岭主梁以南的一般 保护区开山采石,应当符合条例 总体规划和秦岭矿产资源开发专 项规划等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一般保护区 内,依法取得勘查、采矿许可证等相 关审批手续的矿业权人,应当按照绿 色勘查有关要求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开展作业,必须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 措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减少对 山体、水体和植被等的损害。 本项目符合条例、总 体规划和秦岭矿产资源开 发专项规划,并依法办理环 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建设 单位严格按照绿色矿山建设 标准开展作业,采用先进工 艺技术和措施,提高资源综 合利用率,减少对山体、水 体和植被等的损害。 符合 5、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13 逐条对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19修订)中相关内容 分析见表1-11。 表表1-11 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对比分析表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对比分析表 规划要 求本项目情况 符合 性 陕 西省 秦岭 生态 环境 保护 条 例 核心保护区包括(一)海拔2000米 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 米以内、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 的区域; (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 保护区,世界遗产; (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四)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 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 功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 性保护的区域。 本项目矿区属秦岭中山区, 区内海拔1476-1153m;矿山 开采区、排土场、加工区、 办公生活区、平硐(架空胶 带机)、矿区道路等均不在 核心保护区。 符合 重点保护区包括(一)海拔1500米 至2000米之间的区域; (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 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地 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自然 公园的重要功能区,植物园、水利风 景区; (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植 物原生境保护区(点)、野生动物重 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分布区,重要 湿地,重要的大中型水库、天然湖 泊; (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 文物保护单位。 本项目矿区属秦岭中山区, 区内海拔1476-1153m;矿山 开采区、排土场、加工区、 办公生活区、平硐(架空胶 带机)、矿区道路等均不在 重点保护区。 根据商州区林业局关于陕 西浙交秦新矿业有限公司商 洛市商州区大荆镇西峪建筑 石料灰岩矿项目采矿权设置 的预审意见拟选址范围 内涉及国家二级公益林、省 级公益林、一般商品林,林 地保护等级Ⅱ、Ⅲ、Ⅳ级, 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 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 重点生态区域。 符合 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 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保护区。 本项目矿区属秦岭中山区, 区内海拔1476-1153m;矿山 开采区、排土场、加工区、 办公生活区、平硐(架空胶 带机)、矿区道路等均在一 般保护区。 符合 禁止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勘 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禁止 在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开山采 石。已取得矿业权的企业和现有采石 企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 限期退出。 本项目不在核心保护区、重 点保护区开山采石;位于秦 岭主梁以南一般保护区。 符合 在一般保护区新建、扩建、改建矿产 资源开采项目和秦岭主梁以南的一般 保护区开山采石,应当符合省秦岭生 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秦岭矿产资源 本项目符合省秦岭生态环境 保护总体规划、秦岭矿产资 源开发专项规划,并依法办 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符合 14 开发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应当编制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 治理方案,报县级以上自然资源、生 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正在编制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 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完成后 报相关部门备案。 符合 6、与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商政办发〔、与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商政办发〔2020〕〕27号)符号)符 合性分析合性分析 表表1-12 本项目与秦岭有关规定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本项目与秦岭有关规定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要 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 商洛市秦岭生态 环 境 保 护 规 划 (商政办发〔202 0〕27号) 核心保护区核心保护区主要包括海拔2000米 以上区域,秦岭山系主梁东起柞水 县与宁陕县交界,经终南山、草链 岭、华山一线,东至洛南县与河南 省交界的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的 区域(按照投影范围计算),旬月 支脉、旬乾支脉、四方山支脉、流 岭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 (按照投影范围计算);国家公 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保护区,世 界遗产;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中珍稀濒危 野生动物栖息地与其他重要生态功 能区集中连片,需要整体性、系统 性保护的区域,国土空间规划确定 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除外。核心保 护区涉及7个县(区)、14个镇、 40个行政村,常住人口4.92万左 右,面积约670.97平方公里,约占 全市保护区范围的3.4。核心保护 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 无关的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对核 心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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