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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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吴起区域场站及配套工程 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编制单位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 编制单位陕西企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电话15029000329 邮编710061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五路政通大道环保监测大厦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组(盖章) 电话18792707630 邮编710018 地址榆林市定边县西环路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吴起区域场站及配套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吴起县铁边城镇区域内 主要产品名称 原油 设计生产能力 吴43、吴44、元213三个增压点设计处理规模均为240m3/d 实际生产能力 吴43、吴44、元213(吴20增)三个增压点设计处理规模均为240m3/d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18年11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9年3月 调试时间 2019年8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年10月13日2019年10月14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吴起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庆阳华鑫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2000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 42万元 比例 2.1 实际总概算 2000万元 环保投资 22.5万元 比例 1.13 验收监测 依据 1、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5、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吴起区域场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2018年11月; 6、吴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吴起区域场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吴环批复〔2018〕40号; 7、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36号)中的相关规定。 表二 工程建设内容 1、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 本项目位于吴起县铁边城镇区域。其中吴43增压点地理坐标为北纬370′13.30″,东经10757′55.20″;吴44增压点地理坐标为北纬377′5.42″,东经10750′10.49″;元213增压点地理坐标为北纬371′4.66″,东经10757′34.99″;吴43增压点外输至铁三联外输管线区域地理坐标为北纬370′13.30″3659′15.7″,东经10757′55.20″10758′37.54″;吴44增压点外输至五十一转外输管线区域地理坐标为北纬377′5.42″376′47.02″,东经10750′10.49″10749′57.46″,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根据本次验收调查,本项目所建设的吴43增、吴44增、元213增(吴20增)及管线、道路等均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敏感区保护范围内,三座增压点四邻关系图见附图2。 2、占地及总平面布置 ⑴ 占地 新建的3座增压点均在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现有井场内进行建设,不新征地,单座增压点占地面积约840m2。 ⑵ 总平面布置分析 项目3座增压点内按流程布置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区、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区、循环水泵安装区和5m3循环水箱、电控一体化集成装置、外输阀组安装区、外输流量计安装区、30m3事故油箱。 3座增压点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 3、工程内容及规模 ⑴工程内容 ①站场工程 本项目站场工程主要为新建吴43、吴44、元213三座增压点,其中元213建成后现命名为吴20增压点,3座增压点设计原油集输规模均为240m3/d,站内均设置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30m3事故油箱、外输流量计、外输阀组、无泄漏防爆污油回收装置、电控一体化集成装置、5m3水箱及循环水泵等9部分,站场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1。 表2-1 项目主要设备(设施)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吴43 增压点 1 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 CTEC-CO-RO/RB-10/80 套 1 2 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 CTEC-OG-MF-240/40 套 1 3 事故油箱-30 30m3 具 1 4 外输阀组-4.0-80-I 压力4.0Mpa 套 1 5 流量计(外输)-4.0-80/50-I 压力4.0Mpa 套 1 6 污油污水回收装置2.0-II CWYZ6D-105-2 具 1 吴44 增压点 7 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 CTEC-CO-RO/RB-10/80 套 1 8 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 CTEC-OG-MF-240/25 套 1 9 事故油箱-30 30m3 具 1 10 外输阀组-2.5-80 压力2.5Mpa 套 1 11 流量计(外输)-2.5-80/50 压力2.5Mpa 套 1 12 污油污水回收装置2.0-II CWYZ6D-105-2 具 1 元213 增压点 13 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 CTEC-CO-RO/RB-10/80 套 1 14 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 CTEC-OG-MF-240/40 套 1 15 事故油箱-30 30m3 具 1 16 外输阀组-4.0-80-I 压力4.0Mpa 套 1 17 流量计(外输)-4.0-80/50-I 压力4.0Mpa 套 1 18 污油污水回收装置2.0-II CWYZ6D-105-2 具 1 ②配套工程 外输管线 新建吴43增压点至铁三联原油外输管线1条,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设计压力4.0Mpa,管线长度3.1km;新建吴44增压点至五十一转原油外输管线,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设计压力2.5Mpa,管线长度 2.0km。 管线穿跨越工程吴44增五十一转集油管线跨越东川沟Y17-Y18沟谷1处,采用桁架跨越。 道路 黑色沥青路7条,共计22.139km;砂砾石道路1条,2.441km;主干道桥(1-10m)1座,吴二供水站主干道桥(1-10m),道路主要工程量见表2-2。 表2-2 道路主要工程量一览表 序号 工程内容 规格 数量(km) 1 铁四注干线道路 沥青道路 1.207 2 吴八转干线道路 沥青道路 7.767 3 吴40增主干道路 沥青道路 1.32 4 吴10增生产保障点进站道路 砂砾石道路 2.441 5 吴十转进站道路 沥青道路 1.602 6 铁七注干线道路 沥青道路 3.646 7 吴五转进站道路 沥青道路 4.097 8 铁边城作业区至铁三联连接道路 沥青道路 2.5 9 吴二供水站主干道桥 1-10m 1座 ⑵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与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3。 表2-3 项目组成与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环评) 实际建设内容 与环评是否一致 主体工程 站场 新建吴43、吴44、元213增压点3座,均为撬装增压机组,设计规模240 m3/d 每个增压点均为五级场站,站场主要包括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区、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区、30m3事故油箱区、外输流量计安装区、外输阀组安装区、污油回收装置安装区、电控一体化集成装置区、5m3水箱及循环水泵安装区9部分。 新建吴43、吴44、元213(吴20)增压点3座,均为撬装增压机组,设计规模240 m3/d 每个增压点主要建设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30m3事故油箱、外输流量计安装、外输阀组安装、污油回收装置安装、电控一体化集成装置、5m3水箱及循环水泵。 一致 外输管线 吴43 设计压力4.0Mpa,吴43增压点外输至铁三联,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长3.1km 新建吴43增压点至铁三联原油外输管线1条,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设计压力4.0Mpa,管线长度3.1km 一致 吴44 设计压力2.5Mpa,吴44增压点外输至五十一转,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长2.0km 新建吴44增压点至五十一转原油外输管线,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设计压力2.5Mpa,管线长度2.0km 一致 道路 黑色沥青路7条,共计22.139km;其中包括铁四注干线道路,1.207km;吴八转干线道路,7.767km;吴40增主干道路,1.32km;吴十转进站道路,1.602km;铁七注干线道路,3.646km;吴五转进站道路,4.097km;铁边城作业区至铁三联连接道路,2.5km。 砂砾石道路1条,吴10增生产保障点进站道路,2.441km; 主干道桥(1-10m)1座,吴二供水站主干道桥(1-10m)。 新建铁四注、吴八转、吴40增、吴十转、铁七注、吴五转进站道路及铁边城作业区至铁三联连接道路共计7条,道路长度22.139km;新建吴10增生产保障点进站砂石路1条,长度2.441km;新建吴二供水站主干道桥1座。 一致 消防系统 设置烟雾灭火系统,不设消防给水,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 3座增压点均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一致 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 增压点电源引自站外10kV井区线路 增压点电源接自油区10kV供电线路 一致 供水系统 油区供水管网提供,站内设置5m3生产用循环水箱一座; 本项目建成后不配备值班及工作人员,无需生活用水 3座增压点用水主要为加热装置补充水,用水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 一致 排水系统 本项目无生活废水产生;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 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 加热装置废气 优先燃用伴生气,不足部分燃用天然气,烟气经15m的烟囱排放 加热装置燃用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分离的伴生气,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一致 伴生气 综合利用于加热装置燃料,压力较高放空 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分离的伴生气主要用于加热装置燃料,设备压力较高时放散 一致 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柔性接头 选用低噪设备,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循环水泵等噪声设备均安装减振基座 基本一致 废水 本项目无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本项目运营期无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 一致 固废治理 清罐残渣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直接清理处置,站场内设置污油池临时贮存 事故油罐仅在事故状态下使用,日常不进行原油储存,目前未进行过清罐作业,清罐产生的污油泥采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收集,吴44增送至吴定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吴43增和元213增污油泥送至新70-60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定期由所在作业区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基本一致 地下水 装置区 采用素土300mm灰土地基处理防渗 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和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区底部素土夯实灰土垫层混凝土地面 基本一致 事故 油箱 采用素土600mm灰土地基处理防渗 事故油箱底部素土夯实灰土垫层混凝土地面1m高砖混基座 基本一致 ⑶工程规模 工程规模3座增压点设计处理规模240m3/d,实际建设规模240m3/d,根据验收现场踏勘,目前吴43增平均处理量为110m3/d,吴44增平均处理量为130 m3/d,元213(吴20)增平均处理量为80 m3/d。 ⑷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对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分布情况,根据本次验收调查,吴43增及元213增站场200m范围内各有1户村户,本次验收调查本项目环境敏感点分布见表2-4。 表2-4 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点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保护目标功能区划分情况 保护要求 相对站场 方位 距离(m) 环境 空气及风险 白崾岘 吴43 东 165 二类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北 705 高湾 西南 1400 暴城村 西南 2200 王洼子村 吴44 西北 710 高台村 西南 600 孟沟村 南 1000 李金台村 西北 2200 杨庄科村 元213 西 490 双羊湾村 北 167 地表水 王洼子川 吴44 西 680 三类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 暴城沟 吴43 西南 2300 头道川 吴43 南 6600 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 三类区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 声环境 场界外1m范围 2类声环境功能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生态环境 拟建场区周边 拟建管线沿线 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注表中字体加粗的敏感点为本次验收调查与环评不一致的敏感点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 1、原辅材料消耗 项目增压点运行过程中消耗的原辅材料主要为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所添加的原油阻垢剂,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见表2-5。 表2-5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表 站点名称 药剂名称 年消耗量(t/a) 备注 吴43增 阻垢剂 4.0 聚天冬氨酸、聚环氧琥珀酸 吴44增 阻垢剂 5.5 聚天冬氨酸、聚环氧琥珀酸 元213(吴20)增 阻垢剂 2.9 聚天冬氨酸、聚环氧琥珀酸 2、水平衡 项目运行过程中用水主要为加热装置补充水,3座增压点均设置5m3循环水箱1具,补充水由区域油区水源井提供。项目水平衡图见图2-1。 图2-1 水平衡图 (单位m3/d)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 1、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项目3座增压点均采用相同的原油处理工艺,工艺流程见图2-2。 图2-2项目增压点主要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 油井采出物(含水含气原油)经井组出油管线自压至增压装置,然后进入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加入阻垢剂,原油加药后进入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进行油、气分离,其中分离的伴生气作为加热装置燃料,用于外输原油加热,加热的原油通过流量计计量后由外输阀组外输。 2、项目变动情况 通过调查,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实际处理工艺、管线长度、管线走向等均与环评一致,环评要求的废气、噪声、固废、地下水防治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未发生变动。 本次验收内容与环评不一致的地方主要有以下3点 ①环境保护目标的变化, 通过本次验收现场调查,吴43增和元213增所在站场200m范围内各有1户村户,分别为吴43增东侧165m处和元213(吴20)增北侧167m处,经与增压点所在井场值班人员核实,此2户村户为建站前已经存在的敏感目标。 ②污油泥暂存方式的变化 环评及批复中要求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暂存于污油池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经与建设单位核实,增压点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采用污油泥专用包装袋包装后送所在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后由所在作业区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不在站内进行储存。 3、重大变动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2019年修改内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参考水电等九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发〔2015〕52号)对于重大变动的界定,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管线起终点、管线长度、管线走向等均未发生变动,主要变动内容为增压点污油泥暂存方式的变化和吴43增、元213(吴20)增敏感目标的分布。 经与建设单位核实,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各作业区会定期对所属各井场、站场污油池进行清理,清理的污油泥采用包装袋包装后送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暂存,项目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若设污油池临时贮存,贮存后也将定期清理送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因此项目污油泥不在站内进行临时储存,直接送污油泥暂存点暂存的贮存方式较环评更为合理,贮存方式的变动,不会导致对周围环境不利影响的加重。项目所涉及的变动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的判定见表2-6。 表2-6 项目是否涉及重大变动判定表 类别 环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是否涉及变动 变动内容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建吴43、吴44和元213三座增压点,设计规模240m3/d 新建吴43、吴44和元213三座增压点,设计规模240m3/d 否 / / 地点 吴43增压站地理坐标为北纬37013.30“,东经1075755.20“;吴44增压站地理坐标为北纬3775.42“,东经1075010.49“;元213增压站地理坐标为北纬3714.66“,东经1075734.99“ 实际建设地点与环评一致 否 / / 生产工艺 油井采出物(含水含气原油)经过井组出油管线自压至增压机组,然后进入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集成装置经收球加药后,进入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进行加热、加压,最后经过流量计计量后外输 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 否 / / 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加热装置优先燃用伴生气,不足部分燃用天然气,烟气经15m的烟囱排放 3座增压点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均燃用伴生气,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否 / / 伴生气综合利用于加热装置燃料,压力较高放空 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根据加热需求分离伴生气,剩余伴生气与原油混合外输,系统压力过高时放散少量伴生气 否 / / 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 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安装 否 / / 废水 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 增压点运行过程中不产生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否 / / 固废 清罐残渣油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直接清理处置,站场内设置污油池临时贮存 清罐产生的污油泥袋装收集后送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由作业区定期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是 污油泥不在站内进行储存,袋装后送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临时储存 否 地下水 装置区采用素土300mm灰土地基处理防渗 装置区为底部素土夯实灰土垫层混凝土地面 否 / / 事故油箱采用素土600mm灰土地基处理防渗 事故油箱底部素土夯实灰土垫层混凝土地面1m高砖混基座 否 / / 由上表判定结果可知,项目所涉及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4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 (1)环评及批复要求 环评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平均23年清理一次,罐底产生的含油污泥临时储存于污油池,然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理处置。 环评批复要求 加强站场运营期环境管理,严禁将含油污泥随意填埋和乱倒,井场废油泥袋、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应置于污泥暂存池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2)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事故油罐仅在站内集输装置事故状态下使用,日常不进行原油储存,目前未进行过清罐作业,清罐产生的污油泥采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收集,吴44增送至吴定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吴43增和元213增污油泥送至新70-60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定期由所在作业区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 环评主要结论 (1)项目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吴起区域场站及配套工程位于吴起县铁边城镇区域。本次拟建项目新建吴43、吴44、元213增压点3座,均为撬装增压机组,设计规模240 m3/d,同时配套建设外输管线及道路。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4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及环境选址可行性 ①该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修正版))中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项目不在吴起县城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区域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敏感目标,项目拟建地不涉及生活饮用水地下水保护区范围。项目选址合理。 (3)环境质量现状 ①环境空气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值及PM10日均浓度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要求。 ②地表水 根据监测结果,王洼子川和头道川监测断面在监测期间总磷不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其他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③地下水 根据监测结果,地下水监测点位在监测期间地下水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较好。 ④声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站场昼、夜间厂界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环境空气 加热装置燃用伴生气,废气经15m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伴生气产生量少,按照设计要求放空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②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不配备值班及工作人员,同时本生产用水为定额添加,因此本项目无废水产生。 ③地下水环境 装置区上部做300厚28灰土垫层,下部采用素土分层回填碾压夯实;事故油箱上部做600厚28灰土垫层,下部采用素土分层回填碾压夯实;压实系数均不小于0.95;在采取上述措施及相应的监控预警措施和应急相应措施后,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避免地下水受到污染。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站场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设备噪声对其基本无影响。 ⑤固体废物 本项目含油污泥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理处置。采取以上措施之后,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合理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6)环境风险 根据环境风险分析,项目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运行期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废水、固废均妥善处置。因此,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切实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2、 环评审批意见 该项目于2018年12月7日取得吴起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吴起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吴起区域场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吴环批复〔2018〕40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吴起县铁边城镇区域内,拟建项目新建吴43、吴44、元213增压点3座,均为撬装增压机组,设计规模240m3/d,同时配套建设外输管线及道路。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2。 该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三同时”制度及本环评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经研究,我局同意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对吴起区域场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同意通过环境审批。 2、 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同时”建设,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避免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认真落实各项污生态恢复措施。 2. 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消声、减震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站场运营期环境管理,严禁将含油污泥随意填埋和乱倒,井场废油泥袋、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应置于污泥暂存池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4.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相应的人员配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各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按照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 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6. 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站场周围环境进行植被恢复。 3、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组织自主验收和申请环保部门(固废、噪声)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4、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本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有效期为5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6、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吴起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3、项目建设与环评及批复符合性 (1)环保设施的实施情况 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清单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一览表 分类 类别 治理项目 环评/批复要求环保措施 实际建设情况 与环评/批复要求符合性 环评要求 固废 事故油罐清罐残渣 污油池 事故油罐仅在事故状态下使用,日常不进行原油储存,目前未进行过清罐作业,清罐产生的污油泥采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收集,吴44增送至吴定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吴43增和元213增污油泥送至新70-60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定期由所在作业区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污油泥运输至污油泥暂存点,由作业区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处置方式符合 批批复要求 固废 加强站场运营期环境管理,严禁将含油污泥随意填埋和倾倒,井场废油泥袋、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应置于污泥暂存池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本项目站场建设主要为增压点的建设,不涉及井场中废油泥袋和废手套;事故油罐若清理产生的清罐油泥渣袋装收集后暂存至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由作业区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基本符合 (2)环保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见表4-2。 表4-2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一览表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环评中环保工程建设内容 环评中环保投资(万元) 实际环保工程建设内容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废气 加热炉烟气 排气筒高度15m 6 15m高排气筒3根 4.5 非甲烷总烃 密闭集输工艺 加强管理 12 设备均为密闭集输设备(设备为工程投资) 0 噪声 外输阀组 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隔声 9 水泵、油气混输一体化集成装置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 6 水泵 7.5 固废 事故油箱 污油池 2.5 事故油箱清罐后直接外运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0 风险 事故油箱 3具30m3事故油箱 3 3具30m3事故油箱 9 绿化 站场 绿化植树、种草等恢复措施 2 站场管线沿线生态恢复 3 合计 42 / 22.5 (3)“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2018年6月,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审,于2018年12月7日取得吴起县环境保护局的批复。取得批复后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建成投运调试运行后,2019年9月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因此该项目基本符合“三同时”制度中污染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要求。 (4)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经现场检查,项目增压点均由所在井场值班人员进行管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设有专职环保管理机构,设置1人专门负责本项目环保业务。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安全环保科环保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内容全面,包括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制度、值班和定期调度会规定、各工种职责、操作管理制度、各工序操作规程等,在运行中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 (5)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经检查项目环境保护档案资料较齐全,收集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项目初设、环评及批复等文件收集管理规范。 (6)应急措施检查 为了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项目突发性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质量安全,根据环境保护法中有关环境污染事故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精神,本着“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建设单位编制了应急预案,备案编号ya610626-2019-083-L,应急预案备案表见附件。应急处置机构中主要部门和区域应急联动救援小组和三级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等组成。本项目已纳入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应急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内容全面,包括建立应急预案的重要性、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主要污染源和常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等,但应加强应急处置配备和演习。 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本次验收仅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暂存、转运及处置措施进行调查,不进行监测。 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仅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暂存、转运及处置措施进行调查,不进行监测。 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 本项目事故油罐目前未进行过清罐作业,且事故油罐仅在事故状态下使用,日常不进行原油的储存,运行过程中根据使用情况进行清罐,清罐时产生油泥渣约100kg。环评及批复要求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于污油池内临时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根据验收调查,实际运行过程中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直接袋装收集后运输至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其中吴44增送至吴定作业区污油泥暂存点暂存,吴43增和元213增污油泥送至新70-60污油泥暂存点暂存,暂存后由作业区统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在站内进行临时贮存,委托处置单位每年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通过招标确定,2019年委托处置单位为志丹巨森节能减排有限责任公司。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站场、管线及道路。 本项目站场工程主要为新建吴43、吴44、元213三座增压点,其中元213建成后现命名为吴20增压点,3座增压点设计原油集输规模均为240m3/d;新建吴43增压点至铁三联原油外输管线1条,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设计压力4.0Mpa,管线长度3.1km;新建吴44增压点至五十一转原油外输管线,管线规格为L245N-Ф894.0,设计压力2.5Mpa,管线长度 2.0km;新建黑色沥青路7条,共计22.139km;砂砾石道路1条,2.441km;吴二供水站主干道桥1座(1-10m)。 2、固体废物 实际运行过程中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直接由作业区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不在站内进行临时贮存,产生的清罐油泥全部委托处置后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对照该暂行办法,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项目未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不涉及分期建设和分期验收,目前不存在处罚及改正问题,验收结论明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4、验收总结论 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提出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管理规范,环境管理制度完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保验收。 5、要求及建议 清罐产生的含油污泥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转运和处置,污油泥产生及转运应设立管理台账。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附件2 标准申请 附件3 污油泥转运协议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四邻关系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管线走向图 附图5道路走向图 附图6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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