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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项目单位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编写单位湖北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二月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矿山地质环境背景9 第一节 自然地理9 第二节 矿产资源概况10 第三节 开采技术条件11 第二章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16 第一节 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16 第二节 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16 第三节 矿床开采21 第四节 选矿及尾矿设施24 第五节 总图运输及公用辅助设施25 第六节 职业卫生与安全26 第七节 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29 第八节 建设工期与技术经济32 第九节 开发方案简要结论37 第三章 矿山土地复垦38 第一节 土地复垦方向可行性分析38 第二节 土地复垦工程量测算47 第三节 土地复垦投资估算50 第四节 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与复垦工作计划安排62 第五节 土地复垦效益分析64 第六节 保障措施65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68 第一节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68 第二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72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75 第五节 经费估算及进度安排75 第五节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86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89 附 图 图 号 图 名 比例尺 01 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形地质图 11000 02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储量估算图 11000 03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基建终了平面图 11000 04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采终了平面图 11000 05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采边界典型 剖面图 11000 06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采矿方法示意图 11000 07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工业场地总平面 布置图 11000 08 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土地利用现状图 110000 09 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10000 10 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土地利用勘 测现状图 11000 11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土地损毁 预测图 11000 12 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土地复 垦规划图 11000 13 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 环境现状评估图 11000 14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 境影响预测评估图 11000 15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部署图 11000 附 表 目 录 (附报告内) 1、矿山基本情况表 2、矿山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现状调查表 4、土地复垦审查表 5、土地复垦现场踏勘表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申请登记表 附 件 1、申请书 2、委托书 3、承诺书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土地复垦承诺书 6、勘查报告评审备案复印件 前 言 一、编制背景及目的 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为新建矿山,该料场的设置是为更好的服务于宣鹤高速公路的建设,所生产的砂石料不对外销售,专供于宣鹤高速公路的建设所需。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矿业权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鄂土资规[2016]2号)、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2013年、关于切实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2007〕7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鄂财综发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科学、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前期的管理,也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增加农林用地、提高土地生产率,对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进行及时有效治理与恢复,最大限度的减少矿业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干扰和破坏,同时也为合法有效的利用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企业实施监督提供重要依据,为矿山生产提供初步设计建议及宏观指导作用。受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湖北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编制了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 二、编制原则 (一)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编制原则 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编制内容和深度,应以编制的目的和用途为中心,力求实现编制内容齐全、数据准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结论明确。应能满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矿产资源的科学管理、有效监督和实施矿业权有偿化处置的需要; 2、应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 3、在委托方提供各项技术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该矿区范围内的资源条件,水文、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合理的开拓方式,采场布置和采矿方法。 4、配备切实可行的采区装备,提高机械化水平。 5、生产系统和生活设施,力求灵活方便,以少投入早见效为目的。 6、对矿区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开采后的土地复垦、土地合理利用,给予充分重视,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土地复垦编制原则 土地复垦的编制立足于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思想,从企业和矿区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根据矿区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按照经济可行、技术科学合理、综合效益最佳和便于操作的要求,结合项目特征和实际情况,体现以下复垦原则 1、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 2、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3、因地制宜,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平衡,对矿区生态系统的特性,尽量保护与利用原有绿色植被,以保护生态系统为主要目标; 4、按照“近细远粗”的原则,结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满足当地土地主管部门相关的政策规定,细化采区土地复垦的近期目标; 5、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原则; 6、目标完整,责任明确的原则。根据土地复垦服务年限内对土地造成的完全破坏进行复垦的整体设计、整体预算复垦费用。按规定要求提取和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保障项目区复垦目标的实现。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编制原则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是实施保护、监测和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地质依据之一。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2、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 3、应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或矿山开采设计等基础上编制,并符合相关规划; 4、方案编制的区域范围包括开采区及采矿活动的影响区; 5、矿山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三、方案编制的依据 本报告编制所引用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已有的基础技术资料如下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3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二)法规 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14年; 2、土地复垦条例2012年; 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 4、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04年);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2000年); 8、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10、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11、矿产资源开发登记管理办法2013年。 (三)部门规章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一[2013]101号); 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3]80号); 3、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3年; 4、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6号令,2011年); 6、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7、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3]; (四)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性文件 1、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执行责任清单推进简政放权提高矿业权政务服务效能的通知(鄂土资规[2016]2号); 2、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6]22号) 3、省安监局关于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机械化开采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4〕42号); 4、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六条规定(湖北省安监局,2013年4月3日); 5、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湖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3〕23号,2013年3月3日); 6、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要求(试行)的通知(鄂土资发[2012]108号文); 7、湖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安 [2009]236号,2009年10月20日); 8、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09]104号); 9、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湖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42号; 10、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安〔2007〕133号); 11、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相关实用安全生产技术的通知(安监总局[2006]246号); 12、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在中小型露天采石场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局[2006]246号); 13、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 (五)技术规范及标准、规程 1、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2、湖北省固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要求(试行)(2012年); 3、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 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7、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2年。 (六)以往地质工作概况及矿山基础资料 (1)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委托书。 (2)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报告湖北省地质局第二地质大队(2017.01)。 四、方案的适用年限 据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报告本项目区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2b资源量90.18万吨。保有122b级储量不取可信度系数进行折算,因此设计利用储量为90.18万吨,矿山可采储量按矿山回采率95, 90.180.95≈85.67万吨。 矿山设计利用储量90.18万吨,矿山可采储量85.67万吨。建设规模根据有关政策和经济运行情况确定为30万吨/年,矿山生产年限为3年。最终产品为各种类型的砂石料,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拓方式。 矿山生产年限为3年,闭坑后立即对土地复垦责任范围进行复垦,复垦时间安排1个月,考虑到对复垦成果的监测、管护,本方案设计监测、管护期为1年,因此,土地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为4年,实际起算时间以颁发开采许可证时间为准,土地复垦服务年限顺延。若矿山未来继续扩大开采规模、变更开采范围或改变开采方式,则应按照矿山改、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矿山改、扩建设计方案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以适应矿山生产活动及采矿不同阶段的需要。 五、项目概况 (一)区内采矿权设置情况 区内拟设置一个采矿权,采矿权人有关资料详见下表0-1。 表0-1 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基本情况表 采矿权人 矿山名称 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 采矿许可证编号 经济类型 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 30.0万吨/年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发证机关 鹤峰县国土资源局 矿山范围 1 X 3296358.40 Y 37382628.54; 2 X 3296378.86 Y 37382703.37; 3 X 3296216.23 Y 37382760.66; 4 X 3296201.02 Y 37382684.02。 开采深度 1563m至1483m(标高) 矿山面积 0.013km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为新建矿山,拟设计产品为各种类型的砂石料,该矿山所生产的砂石料不对外销售,专供于宣鹤高速公路的建设。 1、矿石加工技术性能 类比相邻矿山(鹤峰县黄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生产实际表明矿石致密、质硬性脆,矿石含泥量、吸水率较小、可以加工成普通建筑所需的碎石、粗砂和细砂等。原矿经机械破碎、筛选成细砂、粗砂、碎石,矿石物理加工性能好,加工工艺简单,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良好。 2、工业指标 本次资源量估算的工业指标,根据冶金、化工石灰岩及白云岩、建筑石料原料矿产地质勘查规范(DZ/T02132002),参照同类矿山对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的一般要求,提出以下开采技术条件(露天开采) 1.可采厚度≥4米; 2.剥采比≤0.2∶1; 3.最低开采标高1483m; 4.开采最终边坡角≤60; 5.最小底盘宽度≥30米; 6.抗压强度≥65兆帕。 3、矿产资源储量 据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报告本项目区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22b资源量90.18万吨。保有122b级储量不取可信度系数进行折算,因此设计利用储量为90.18万吨,矿山可采储量按矿山回采率95, 90.180.95≈85.67万吨。 (三)项目主要特征 全矿区保有储量90.18万吨,矿山可采储量85.67万吨。建设规模根据有关政策和经济运行情况确定为3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3年。最终产品为各种类型砂石料,所生产的砂石料不对外销售,专供于宣鹤高速公路的建设。 矿山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的开拓方式。 (四)矿山基本情况 1、矿山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概况 (1)矿山地理位置 矿区位于鹤峰县城南西241方位,直距约28公里,距太平镇集镇约14公里,隶属于鹤峰县太平镇沙园村三组,矿山有村级公路与S325省道相连,交通较便捷(见图-1)。矿区范围为东经10947′10″~10947′15″,北纬2946′43″~2946′49″。 (2)矿区及周围社会经济概况 本矿区隶属鹤峰县太平镇,太平镇东距鹤峰县城16公里,与鹤峰县容美镇相接;西与宣恩县沙道乡毗邻;南与湖南省桑植县相连,距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区张家界150公里;北接鹤峰县中营乡,太平镇素称鹤峰的“西大门”,是鹤峰县重点建设边贸口子镇之一。鸦来线和桑鹤线两条公路交汇于此,过境长度35公里。 该镇国土面积295.3平方公里,辖17个行政村,85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6477人,其中农业人口14600余人,农村住户4347户,农村劳力7547人。林业用地244.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447亩,其中水田8158亩。 区内地表植被较发育,乔、灌混杂,主要为低矮灌木草及荆棘植被为主。农作物常见的有水稻、玉米、茶叶、烤烟等,村民在自家的房前屋后饲养家禽,当地民风淳朴,生活安逸。区内无重要工业设施,也无名胜古迹,不属于自然保护区,地质勘查和矿山开发的地理条件好。本区电网已与国家电网联网,当地居民用电通过农网改造,基本能够满足用电要求。 2、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鹤峰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的小型露天开采矿山,本矿区南侧现已形成了1个采坑,该采坑为当地居民原来开采所致,所形成的采空区面积约500平方米,呈单面墙式开采,比高达5-16米,坡度60~80。 第一章 矿山地质环境背景 第一节 自然地理 一、地形地貌 矿山处鄂西南中低山区,显岩溶地貌景观,岩溶槽谷、岩溶洼地及低矮残丘构成区内基本地貌单元。矿山整体地势为北西高南东低,自北西向南东为斜坡地形,斜坡坡度30~35,局部开挖处可达80左右,坡度较陡。本矿区海拔最高点位于矿区北西侧山顶,海拔标高为1572m,最低点位于矿区南东侧槽谷部位1400m(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172m,属中低山区。区内植被较发育,乔、灌混杂,地表以低矮灌木草植被为主。 二、气象水文特征 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型山地气候区,具有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降水充沛、雨热同期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5.5℃,夏季温差大,冬季温差小。据鹤峰县气象站1990~2003年统计资料年平均降雨量1639.1mm,多年平均降雨量1693.5mm,最大年降雨量2230.2mm,最小年降雨量1185.3mm,最大月降雨量708.1mm,最大日降雨量277.8mm;多年平均蒸发量989.7mm;常年主导风向南南西。 矿区内地表水体不发育,地表水补给源为大气降水,雨量较大时,矿床充水及地表水均顺坡向汇集至低洼处排出矿区外;地下水以第四系孔隙水和岩溶裂隙水为主,补给源为大气降水,矿区地下水属山区补给排泄型。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为区域补给径流区单元。矿床充水水源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未来矿坑形成的位置(采矿最低水平为1483米)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和地下水位线之上,因此,矿坑内存在积水的可能性小。 第二节 矿产资源概况 一、矿区总体概况 (一)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属鹤峰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的小型露天开采矿山,拟进入矿业权第三轮规划。 (二)本项目与矿区总体规划的关系 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位于该县太平镇,经查阅矿业权设置方案平面图,不存在其它矿山,不存在矿山范围重叠。 二、矿区资源概况 (一)矿区地质及构造特征 1、地层 矿区出露地层为二叠系中统茅口组(P2m)、二叠系中统栖霞组(P2q)及第四系(Q)地层,其地层岩性组合特征由新到老叙述如下 (1)第四系(Q) 厚0~2.00m 分布于沟谷及缓坡地带,为土黄色、褐黄色亚粘土,亚砂土及灰岩碎块石组成,残坡积成因,表层为植物生长层,厚度一般为0~0.5 米;矿区槽谷部位,厚度约2米左右。 (2)二叠系中统茅口组(P2m) 厚>100m 深灰色厚层块状灰岩,局部偶含燧石结核;层面较平整,层状构造,岩石坚硬;为本次工作目的层。 (3)二叠系中统栖霞组(P2q) 厚>50m 灰黑色中层状泥质灰岩夹黑色薄层状泥岩。 2、构造 矿区构造位于来凤-鹤峰向斜南东翼,区内岩层走向大致为北东向,岩层倾向325~335,倾角11~13。矿区内未发现断层分布,矿区地层整体上为倾向北西的单斜构造,地质构造条件简单。 (二)矿床(体)地质特征 矿体赋存与一个近拟椭圆形的山体中底部,出露标高为1485~1563米,矿体呈层状、似层状产出,可采矿一层。矿层单层厚60-120厘米,倾向325~335,倾角11~13。矿层层位稳定,分布连续性好。除槽谷和缓坡地带被上覆第四系地层覆盖,矿层大部出露情况较好,适宜于露天开采。 (三)矿石加工选矿性能 根据相邻矿山(鹤峰县黄家湾采石场)的生产实际表明矿石致密、质硬性脆,矿石含泥量、吸水率较小、可以加工成普通建筑所需的碎石、粗砂和细砂等。原矿经机械破碎、筛选成细砂、粗砂、碎石,矿石物理加工性能好,加工工艺简单,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良好。 第三节 开采技术条件 一、水文地质 (一)地形地貌 本矿区海拔最高点位于矿区北西侧山顶,海拔标高为1572m,最低点位于矿区南东侧槽谷部位1400m(侵蚀基准面),相对高差172m,属中低山区。区内植被较发育,乔、灌混杂。地形坡度一般30~35左右,局部开挖处可达80左右,坡度较陡。 (二)气象水文特征 该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型山地气候区,具有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降水充沛、雨热同期等特点,年平均气温15.5℃,夏季温差大,冬季温差小。据鹤峰县气象站1990~2003年统计资料年平均降雨量1639.1mm,多年平均降雨量1693.5mm,最大年降雨量2230.2mm,最小年降雨量1185.3mm,最大月降雨量708.1mm,最大日降雨量277.8mm;多年平均蒸发量989.7mm;常年主导风向南南西。 矿区范围内地表水体不发育,地表水补给源为大气降水,雨量较大时,矿床充水及地表水均顺坡向汇集至低洼处排出矿区外;地下水以第四系孔隙水和岩溶裂隙水为主,补给源为大气降水,矿区地下水属山区补给排泄型。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为区域补给径流区单元。矿床充水水源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未来矿坑形成的位置(采矿最低水平为1483米)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之上,因此,矿坑内存在积水的可能性小。 (三)矿区含水层与隔水层组 根据区内分布岩土性质、空隙与孔隙发育程度划分为两个含水层组∶ 1.第四系松散孔隙弱含水、透水层组Q 分布于沟谷及缓坡地带,为土黄色、褐黄色亚粘土,亚砂土及灰岩碎块石组成,残坡积成因,表层为植物生长层。一般透水、弱含孔隙水。 2.二叠系中统茅口组碳酸盐岩裂隙溶洞含水层(P2m) 该含水层主要由深灰色厚层块状灰岩,局部偶含燧石结核组成,裸露地表,总体呈北西~南东展布。该层由可溶性碳酸盐岩组成,其岩溶、节理裂隙局部较发育,区域富水性强。但本区矿体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其岩溶、裂隙为降水提供下渗通道,地表未见地下水出露,所处水文地质单元为区域补给-径流区单元,富水性弱。 3.二叠系中统栖霞组碳酸盐岩裂隙溶洞含水层(P2q) 该含水层主要由灰黑色中层状泥质灰岩夹黑色薄层状泥岩组成,裸露地表,总体呈北西~南东展布。该层由可溶性碳酸盐岩组成,其岩溶、节理裂隙局部较发育,区域富水性强。 综上所述矿区地形地貌单一,地质构造条件简单,分布的含(隔)水层组单一,拟开采矿层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地形利于自然排水。充水水源主要来自大气降水,降水由高向低处排泄,少量下渗补给地下水。矿床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二、工程地质 (一)工程地质岩组 根据矿区内岩、矿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岩性与结构及工程地质性能不同或差异,可划分为以下2个工程地质岩组 1、第四系松散软弱土体工程地质岩组(Q) 主要分布在洼地及平缓地带,该岩类结构较松散,物质组份复杂,物理力学性质存在较大差异,易饱水、变形,区内该层分布不连续,地形陡处厚度相对较薄,不具备产生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的条件。 2、二叠系中统茅口组坚硬碳酸岩盐类工程地质岩组(P2m) 岩性为由深灰色厚层块状灰岩,局部偶含燧石结核组成,以碳酸盐岩为主,矿区内分布广泛,为主要赋矿层。该岩组岩石坚硬,力学强度高,层位连续,厚度较大,现状条件下稳定性好。 3、二叠系中统栖霞组坚硬碳酸盐类工程地质岩组(P2q) 岩性由灰黑色中层状泥质灰岩夹黑色薄层状泥岩组成,以碳酸盐岩为主,岩石坚硬致密,抗压强度高,岩体连续,稳定性好。 (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 本矿区所开采矿层为二叠系中统茅口组深灰色厚层块状灰岩,该层由可溶性碳酸盐岩组成,矿区范围内山体走向基本呈北西至南东向,矿区内地形坡度30~35左右,矿体呈层状、似层状产出,矿体标高为1485~1563米,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地表未见地下水出露,断裂构造不发育。 针对本矿特征,最终边坡角设计为60,将来矿山从上至下分台阶开采,在标高1503m、1523m、1543m三处预留6-12m宽的三个安全平台,底盘为一大平台。其中北侧边坡为主边坡,边坡类型为逆向坡;东、西侧为次边坡,边坡类型为斜交坡;南侧边坡为顺向坡,将来开采时坡角大于岩层倾角,层面构成主要的外倾结构面,特别是局部少量泥岩软弱夹层遇水软化的情况下岩体有向南滑移的可能,但规模小,如果从上至下开采,预留足够安全平台,最终边坡角不大于60度,台阶高度不超过20米的情况下,规范采矿,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不分台阶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在开采过程中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及时清危,边坡失稳造成的灾害可以避免。 上述可知,本矿区第四系覆盖层薄,分布不连续,矿层直接出露于地表,适宜露天开采。工程地质条件总体为简单类型。 三、环境地质 (一)区域地震地质与地壳稳定性评价 鄂西山区自第三纪喜山期以来,地壳运动主要表现为间歇性、不均匀抬升,形成多期夷平面和多级河流阶地地貌,多期夷平面基本保存完整,第四纪未发生构造变动现象,显示本区以大面积整体隆升为主,地震地质背景总体显示为弱震、微震频繁和震源深度浅的特征。 在鄂西南和鄂西山区范围内,历史上发生的强震,多出现于咸丰、利川、秭归等地。如于公元1854年6月10日发生在咸丰县大路坝的6.25级地震,震中烈度为Ⅶ度,造成严重山崩地震灾害;1931年7月1日发生于利川县斑竹园的5级地震,震中烈度为Ⅵ度;1979年5月22日发生于秭归县龙会观地震,震中烈度为Ⅶ度。但未造成严重破坏和人员伤亡。上述这些大地震的震中,与本矿区相距均较远,对本矿区影响轻微。近年来,三峡库区相继发生地震,但震级小,地震烈度不超过Ⅴ度,说明本区地震活动水平不高。 根据2013年版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1400万和中国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1400万以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T50011-2010等有关资料规定,鹤峰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综上所述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一带属于地壳稳定区。(见图2-1) 图2-1 区域地震烈度及地震震中分布图 (二)矿山环境地质现状评价 目前矿山周围基本无环境污染问题,据现场调查结果,未发现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裂、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边坡现状稳定。构造条件简单,场地内未发现新构造运动及活动性断裂等不良地质现象存在。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设防烈度为Ⅵ,属地壳相对稳定区,现状评价矿山环境地质质量较好。 (三)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矿产的开发加剧工程活动引起环境的变迁,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不稳定边坡 矿山开采形成的最终主边坡为单面斜坡,由于岩体存在软弱结构面,将来边坡在软弱结构面的组合下有可能出现局部小规模崩塌现象,在生产过程中只要加强监测,及时清危,进行有效治理,即可避免危石崩落造成灾害,矿山附近设立警戒标志。 2、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是本区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之一,矿山为露天开采,松散土层剥离、山体开挖,都易加剧水土流失。但矿山规模小,占用土地资源少,不会造成大的水土流失。 3、地形地貌、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及破坏情况 矿山开采对原生地形地貌破坏程度较大,将形成永久性边坡,形成景观的斑点,影响其连通性,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受采矿活动影响“较重”。矿山范围内无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分布,也无各级自然保护区及旅游景点。采矿活动影响对人文景观影响“较轻”。 4、矿区含水层破坏及对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 处于区域地下水补给区,无地表水体,亦无地下水出露,该矿山地形坡度较陡,有利于大气降水迅速排泄。由于矿山为处于视侵蚀基准面以上的山坡露天矿,矿山开采无需疏干地下水,该矿山的开采不会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及水资源的枯竭,不会造成矿区内的水环境条件明显改变,对附近居民的生产与生活水构成不良影响。总之矿山的开采对区内水资源和水环境影响“较轻”。 5、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 矿山为新建矿山,现状未对土地造成损毁破坏,将来开采需损毁土地约0.019km,矿山开采带来的植被破坏主要由矿山开采、表土剥离引起,由于植被破坏加剧了区内的水土流失,对土地资源影响较严重,但经复垦措施实施后可得到缓解。 如上所述,矿山现状地质环境质量良好,矿山开采活动可能诱发的环境地质问题主要为不稳定裸露岩石边坡,矿山开采加剧水土流失,地形地貌、人文景观、土地资源的影响及破坏。 (四)小结 矿山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区内开采形成的人工边坡较高,岩体软弱结构面较发育。环境地质条件简单,矿业活动诱发加剧新的环境地质的危害性小。因此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属以工程地质边坡垮塌为主的中等复杂类型。(Ⅱ-2类)。 第二章 矿山开发利用方案 第一节 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一、矿产品需求分析 该矿山所生产的砂石料不对外销售,专供于宣鹤高速公路的建设。 二、产品价格分析 该矿山所生产的砂石料不对外销售,专供于宣鹤高速公路的建设。 本矿山经济价值估算分析参照现阶段采石场市场行情,类比同类矿山生产成本,估算该矿山的经济价值目前同类产品采矿成本合计18元/吨,产品矿山销售价为28元/吨。按生产规模30万吨/年计,年销售收入840万元,年总成本540万元,税前利润300万元,销售税金、附加费及所得税141.94万元,税后利润158.06万元。 综上所述,在当今市场条件下,本项目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及安全等其它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在满足省、市、区矿产资源规划的前题下,矿山开采在经济是基本可行。 第二节 主要建设方案的确定 一、开采方案 (一)矿床的开采方式 根据矿床赋存情况、地质条件、地形地势、地表径流等因素,以及现阶段矿产开采工艺,确定本矿床的开采方式为露天从上至下分台阶开采。 (二)露天开采境界的确定 1、矿山范围 据湖北省鹤峰县宣鹤高速公路三标段专用料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查报告;本项目区为新建矿山,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组成,呈不规则四边形,面积为0.013km,其开采标高1483m至1563m;矿区范围拐点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 表2-1 矿山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 点 坐 标 拐 点 坐 标 X Y X Y 1 3296358.40 37382628.54 2 3296378.86 37382703.37 3 3296216.23 37382760.66 4 3296201.02 37382684.02 2、露天开采境界的确定 (1)确定露天开采境界原则 ① 就是须保证其最终境界上边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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