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振龙矿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含电解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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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送审本 项目名称 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含电解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贵州大龙振龙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含电解质)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龙坡 地理坐标 ( 109 度 1 分 59.034 秒, 27 度 17 分 26.23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153 环保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占比() 19.61 施工工期 施工期已结束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本项目在原厂址范围内利用已有厂房进行建设,新增2台雷蒙磨及其他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新增设备已安装完成。 用地(用海) 面积(m2) 4100(不新增占地)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产业园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 规划名称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 审批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黔府函[2016]319号)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规划环评名称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审批机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建议的函(黔环函[2018]230号)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与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6]319号),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东至大龙镇清水塘村、田坪镇田冲村,南至大龙镇大龙堡村,西至大龙镇一心村,北至大龙镇前龙村,规划面积15.79km2,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4.67km2。根据规划,大龙经济开发区是贵州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以发展电气一体化、新材料、精细化工及先进制造产业为主导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黔东工业集聚区产业引擎,黔东地区宜居业的工业新城。 规划形成三个产业服务中心、四大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布局。 1、产业服务中心 ⑴区域金融商贸服务中心依托沪昆高铁铜仁南站,打造开发区金融、商业、科研、咨询、中介等产业服务中心。 ⑵区域仓储物流服务中心依托湘黔铁路大龙货运站场,打造开发区现代物流产业服务中心。 ⑶循环经济产业配套服务中心依托大龙开发区铁路货运专线,发展货物储存、物流中转、物流信息平台等现代物流产业服务中心。 2、产业集聚区 ⑴新能源产业集聚区以大龙华电集团为核心,发展热能回收综合利用、热蒸汽集中供应为主导的热电联产产业集聚区; ⑵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以开发区自备电厂建设为依托,创新电力能源直供模式,发展以煤电锰、煤电铝、煤电纺、电气化一体化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 ⑶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以贵州大龙红星集团为龙头,发展以增氮锰、脱氢锰、电解锰等锰化工产品,硫酸钡、硝酸钡、碳酸钡等钡化工产品及无汞碱性电池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 ⑷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以石阡飞地产业园为基础,以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为契机,发展以农机装备制造、矿山工程设备制造、包装印刷、塑料加工及服装鞋帽轻纺等加工制造业为主导的产业集聚区。 根据项目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功能分区规划图(附图7)可知,本项目位于大龙经济开发区南部仓储物流服务中心区域内,虽不属于园区主导产业,但是通过对照园区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且本次新增生产线行业类别与厂区内“10万吨/年锰粉加工生产线”行业类别一致,该生产线已于2007年5月31日取得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说明其与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不冲突,本项目行业类别与其一致,因此,说明本项目与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不冲突。 表1-1 与大龙经开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 序号 类别 管理要求 本项目 一 产业空间布局约束 1 禁止准入区大龙经济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车坝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2 限制准入区大龙经济开发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车坝河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高速公路、铁路一级重大市政公用设施的保护绿地 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扩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其他限制准入区采取引导存量、控制增量的政策,严格控制工业点源污染物总量,加强现有工业企业升级改造,逐步关停或搬迁治理不符合产业政策、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 本项目不涉及 3 重点准入区除限制准入区和禁止准入区以外的区域 优先发展低能耗、底水耗、低污染、高效益的企业,鼓励和支持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发展 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产业,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 行业准入限制 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进行业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及2021年修订内容 三 环境容量管控 1 总量指标管控 SO2、NO2、COD、氨氮 本项目不涉及SO2、NO2、COD、氨氮排放 2 总量管控要求 严格落实排污总量管理制度,菜溪区域已无水环境容量,暂停审批向菜溪排放新增污染物总量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支持和鼓励新建项目采用排污权交易方式取得总量控制标准。 四 环境质量管控 1 水源保护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扩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2 大气污染防治 在开发区主城区禁止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新建、扩建铁合金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3 水污染防治 新建、改建和扩建污水排放项目必须明确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或满足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要求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4 固体污染防治 在开发区具备锰渣处置能力前或处置方案不可行,禁止新(扩建)排放锰渣建设项目;在缺乏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设施或未落实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接收单位前,禁止新建、扩建和改造(新增危险废物)排放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合理处置危险废物 5 土壤污染防治 对新建排放气态汞的企业应进行定期监测,明确废气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涉及 二、与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建议的函符合性分析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于2018年6月28日获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关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建议的函(黔环函[2018]230号)。本项目与建议的函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1-2 项目与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建议的函符合性分析 序号 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1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引导优化规划布局 本项目位于大龙经济开发区南部仓储物流服务中心区域内,不在园区负面清单中,且项目行业类别与企业厂区内“10万吨/年锰粉加工生产线”行业类别一致,该生产线已取得环评批复,因此,说明本项目与大龙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不冲突。 符合 2 树立生态发展的规划理念,严控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范围 本项目在原厂址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 符合 3 强化区域相关行业污染物治理,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 项目排放的三废采取相应措施后达到相关排放标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并建设规范危险废物暂存设施,同时委托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危险废物 符合 4 严格项目环境和行业准入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中的企业,符合园区严格项目环境和行业准入的要求 符合 5 落实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提出的环保要求,提高环保对策措施的有效性 项目严格采取相应的废物治理措施,保证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符合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利用锂辉石和电解铝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电解质作为原料,通过筛分、破碎、研磨处理后得到产品外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及2021年修订内容,固体废物电解质加工处理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款“‘三废’综合利用与治理技术、装备和工程”及第20款“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锂辉石加工处理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订内容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生态保护红线是指我省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划定的管控边界,是生态安全的底线。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包括①禁止开发区,指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地、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地,国家级、省级和市(州)级自然保护区,世界级、国家级和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②集中连片优质耕地,指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本农田;③公益林地,指国家重要生态公益林;④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指石漠化敏感区。在各类生态保护红线区内,严格限制城镇化和工业化活动,禁止建设破坏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的工程项目。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龙坡,项目占地及评价区域均不属于禁止开发区、集中连片优质耕地、公益林地、以及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位置不属于生态红线区域。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龙坡,根据2022年铜仁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可知,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项目自然排水受纳水体大屯水库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营运后废气、废水及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噪声也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需资源主要为水、电资源。项目用水来源于市政管网,用水量较小,未涉及水资源利用上线;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用电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未涉及电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在原厂址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土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表1-3 项目与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相关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我省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 不涉及 符合 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6.禁止在长江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不涉及 符合 7.禁止在赤水河、乌江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涉及贵州省的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 不涉及 符合 8.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不涉及 符合 9.禁止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区域开展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不涉及 符合 10.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 不涉及 符合 11.禁止在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不涉及 符合 12.禁止在已认定的化工园区外(化工重点监控点除外)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 不涉及 符合 13.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4.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5.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产业政策、“三线一单”等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不涉及 符合 1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涉及 符合 通过对照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56)相关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细则中禁止类项目,符合其管理办法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三、与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铜府发[2020]10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铜府发[2020]10号)中相关内容,本项目涉及铜仁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区中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编码ZH52062220004)。位置关系见附图6。 表1-4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污染物排放管控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水要素普适性要求;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1500吨年氯化汞、12000吨年CB型低汞触媒、10000吨年金属锑(副产品400吨年汞回收)生产项目。更换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对烟气尾气治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贵州大龙银星汞业有限责任公司56000吨含汞废物回收与处置生产项目对尾气治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工业生产废水必须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能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水质、水量能满足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采取完善管网,做到全收集,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水质、水量不能满足所依托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采取修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提及企业项目。项目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无废水外排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执行贵州省及铜仁市土壤普适性管控要求。建立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制度。强化大龙经济开发区规划跟踪评价和建设项目后评价,对长期性、累积性和不确定性环境影响突出,规划有重大变化,有重大环境风险或者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重大项目,应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和后评价,并据此强化后续环境管理。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园区、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各项要求,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开展涉危涉重涉化企业、有风险隐患的渣场等风险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隐患,按要求建设园区隔离带、绿化防护带和风险事故水池等设施,园区与企业之间要强化应急联动,形成多级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应急风险防范 环评要求企业严格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9亿m;执行铜仁市能源利用普适性要求;推进重点排放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生产废水回用率;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降低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企业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要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落后工艺限期进行升级改造。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本项目运营过程仅消耗部分水、电资源,不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区域水电供应充足,满足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基本相符。 四、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位于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龙坡,厂区东、南、北三面临山,西北侧为进出厂道路,外部交通条件良好,可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按照规划基本完成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的连接。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已完备,供水、供电、通信、排污系统完善可满足项目建设条件的需求。 本项目区域常年主导风向为东风,项目下风向160m处有居民点,但项目地与居民点之间有山林阻隔,且项目采用半封闭式厂房(三面围挡,一面为进出口)及配备除尘措施,自身污染物均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对周边影响较小。 项目区域周围200米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或历史文化保护地,也无社会关注的具有历史、科学、民族、文化意义的保护地。 综上,本项目规划选址是合理的。 59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一、项目背景 贵州大龙振龙矿业有限公司位于320国道边大龙开发区龙坡,是一家经省民政厅认定的民政福利企业。建设单位于2006年12月在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龙坡新建一条“10万吨/年锰粉加工生产线”(以下简称“现有项目”)。该项目已于2007年5月31日取得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大开环函[2007]6号(附件3),于2007年7月8日取的项目验收意见,环验[2007]02号(附件4)。 2014年建设单位在厂区内新增“一条30万吨粉煤灰加工生产线”,该项目于2015年3月13日取得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铜环表[2015]24号,于2016年12月15日取的项目验收备案表。2021年5月因市场原因,30万吨粉煤灰加工生产线转产加工锰矿粉,并委托编制了年产15万吨锰矿粉加工项目(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年产15万吨锰矿粉加工项目(变更)”(以下简称“锰矿粉项目”)于2021年11月26日取得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铜环表[2021]169号,于2021年12月25日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 根据现场调查,“锰矿粉项目”生产线生产设备已于2023年2月全部拆除变卖,该生产线产排污已终止。建设单位利用厂区内已有空置厂房进行建设,新增2台雷蒙磨及其他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建设一条“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含电解质)生产线”。本次环评仅对“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含电解质)生产线”进行评价。 二、原有项目概况 1、年产15万吨锰矿粉加工项目(变更) 2023年2月企业已将该生产线拆除,生产设备全部变卖,项目产排污已终止。 2、10万吨/年锰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⑴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一条“10万吨/年锰粉加工生产线”,占地3730m2,主要建设有破碎车间、烘干车间、球磨车间、锰矿堆场、锰矿破碎料堆场、袋装成品锰粉堆场、办公楼及员工宿舍以及其他基础设施。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1。 表2-1 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性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性质 备注 主体工程 破碎车间 占地面积640m2,钢架结构,内置1台滚筒筛、2台破碎机并配套袋式除尘设施 已建 烘干车间 占地面积440m2,钢架结构,内置1台烘干机并配套水膜除尘设施 已建 球磨车间 占地面积4500m2,钢架结构,内置1台球磨机并配套袋式除尘设施 已建 储运工程 锰矿堆场 占地面积840m2,钢架结构 已建 锰矿破碎料堆场 占地面积860m2,钢架结构 已建 半成品库 设置1个半成品储料筒仓 已建 袋装成品锰粉堆场 占地面积700m2,钢架结构 已建 辅助工程 办公、住宿、食堂 建筑面积为2300m2,砖混结构,包括办公室、卫生间、宿舍等 已建 公用工程 供水 市政供水 / 供电 市政供电 / 环保工程 废气 筛分粉尘 有组织经集气罩(1个)收集后经风量为15000m3/h的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自然沉降、洒水降尘、及时清扫 已建 破碎粉尘 有组织经集气罩(2个)收集后经风量为34000m3/h的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自然沉降、洒水降尘、及时清扫 已建 烘干废气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已建 球磨粉尘 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已建 食堂油烟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食堂专用烟道引至屋顶处排放 已建 废水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和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2m3)预处理后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m3/d,工艺接触氧化法)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球磨机冷却用水,不外排 已建 噪声 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及围墙绿化阻隔、禁止鸣笛 已建 固废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作为产品外售;废布袋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烘干炉炉渣外售制砖等综合利用;废机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10m2),再交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已建 ⑵主要生产设备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2。 表2-2 现有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工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备注 筛分工序 1 滚筒筛 1台 / 已安装 2 集气罩 1套 / 已安装 3 风机 1台 风量15000m3/h 已安装 4 袋式除尘设备 1套 ZLMC-60 已安装 5 排气筒 1根 15m 已安装 破碎工序 6 颚式破碎机 1台 400600 已安装 7 锤式破碎机 1台 500800 已安装 8 集气罩 2套 / 已安装 9 风机 1台 风量34000m3/h 已安装 10 袋式除尘设备 1套 HLMC-370-3 已安装 11 排气筒 1根 15m 已安装 烘干工序 12 烘干机 1台 ∮2.424 已安装 13 袋式收尘器 1台 JYMC-96-4 已安装 14 排气筒 1根 15m 已安装 球磨工序 15 球磨机 1台 MB24130 已安装 16 风机 1台 风量24000m3/h 已安装 17 袋式除尘设备 1套 WMJ-600 已安装 18 排气筒 1根 15m 已安装 19 皮带输送机 4台 / 已安装 20 提升机 1台 / 已安装 ⑶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下表。 表2-3 现有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供应来源 1 碳酸锰矿 10万t/a 外购 2 燃煤 800t/a 外购 3 水 1200m3 市政供给 4 电 80万kwh 市政供给 ⑷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现有项目劳动定员22人,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4小时(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 三、本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含电解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贵州大龙振龙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龙坡 项目总投资153万元 建设规模年加工15万吨锂原料(锂辉石、电解质) 2、项目工程内容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内空置生产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41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雷蒙磨车间、锂原料堆场、锂原料破碎料堆场、袋装成品锂原料堆场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2-4。 表2-4 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破碎车间 占地面积640m2,钢架结构,依托“现有项目”已有1台滚筒筛、2台破碎机及配套袋式除尘设施 依托“现有项目”已建 雷蒙磨车间 占地面积1280m2,钢架结构,新增2台雷蒙磨并配套袋式除尘设施 厂房已建,新增设备 储运工程 锂原料堆场 占地面积410m2,钢架结构 堆场已建 锂原料破碎料堆场 占地面积870m2,钢架结构 堆场已建 袋装成品锂原料堆场 占地面积900m2,钢架结构 堆场已建 辅助工程 办公、住宿、食堂 建筑面积为2300m2,砖混结构,包括办公室、卫生间、宿舍等 依托“现有项目”已建 公用工程 供水 市政供水 / 供电 市政供电 /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筛分粉尘 有组织经集气罩(1个)收集后经风量为15000m3/h的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无组织自然沉降、洒水降尘、及时清扫 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废气治理设施 破碎粉尘 有组织经集气罩(2个)收集后经风量为34000m3/h的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自然沉降、洒水降尘、及时清扫 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废气治理设施 雷蒙机粉尘 在每台雷蒙机放空管末端配套有1套布袋除尘器(共2套),余风中粉尘全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新建 堆场扬尘 堆场设为封闭车间,定期洒水降尘 / 转运扬尘 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运输车辆设置篷布,合理规划生产工艺,降低各物料落差 /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和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2m3)预处理后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球磨机冷却用水,不外排 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废水治理设施 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 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废布袋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危险废物 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10m2,砖混结构 依托“现有项目”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消音等 新建 3、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5。 表2-5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工段 序号 名称 数量 型号规格 备注 筛分工序 1 滚筒筛 1台 / 依托“现有项目”已有设备 2 集气罩 1套 / 3 风机 1台 风量15000m3/h 4 袋式除尘设备 1套 ZLMC-60 5 排气筒 1根 15m 破碎工序 6 颚式破碎机 1台 400600 依托“现有项目”已有设备 7 锤式破碎机 1台 500800 8 集气罩 2套 / 9 风机 1台 风量34000m3/h 10 袋式除尘设备 1套 HLMC-370-3 11 排气筒 1根 15m 磨粉工序 12 仓储式喂料斗 2台 / 新增,已安装 13 雷蒙机 2台 HC1700 新增,已安装 14 主离心风机 2台 Y3-280M1-4B3 新增,已安装 15 收尘器 2台 Y200L2-2 新增,已安装 16 收尘风机 2台 Y2-180M-4,18.5KW,风量17000m3/h 新增,已安装 17 布袋除尘器 2套 / 新增,已安装 18 排气筒 1根 15m 新增,已安装 其他 19 地轨移动行车 1台 2.8t 新增,已安装 20 变压器 1台 S9-1000/10 新增,已安装 4、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6。 表2-6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年消耗量 备注 1 锂辉石、电解质 15万吨 深圳盛达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外售的锂辉石、电解铝企业产生的固废电解质 2 水 1680m3 市政供水管网供给 3 电 满足生产所需 市政供电 锂辉石锂辉石是最主要的锂工业矿物来源,是富锂花岗伟晶岩中的特征矿物,主要生成于花岗伟晶岩脉中,与其他辉石族矿物不同,锂辉石是一种伟晶岩矿物,常与水晶、电气石、绿柱石等伴生。锂辉石的化学组成LiAl[Si2O6],其中Li2O的理论含量高达8.03,锂辉石精矿一般含Li2O为6.37.5。 电解质在电解铝工业中作为助熔剂,每生产1吨电解铝约能富余15kg溢出,是电解铝的一种固体废物。该物质是以冰晶石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还含有少量锂钠冰晶石、亚冰晶石钾钠冰晶石和氟化钙等。冰晶石是一种矿物,主要成分为六氟铝酸钠(Na3AlF6),单斜晶系,柱状晶体或块状体,摩氏硬度2.5,密度2.973.0g/cm3,折射率1.3381.339,玻璃光泽至油脂光泽,无色、白色、褐色或红色。铝电解质作为电解铝行业中固废的一种,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含锂的废电解质不在该名录范围内(涉及电解铝的危废物为废物类别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23-48,321-024-48,321-025-48,主要是大修渣、铝灰渣、盐渣和二次铝灰、炭渣)。 根据郑州轻金属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对电解铝厂含杂电解质元素及物质组成成分进行的测定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电解质组成详见表2-7及表2-8。 表2-7 含杂电解质元素组成一览表 单位 检测项目 F Na Al Li Ca Mg Fe K Si Cl S P 检测结果 44.72 14.72 22.5 2.16 1.68 0.087 0.062 1.92 0.058 0.11 0.09 0.015 表2-8 含杂电解质物资组成一览表 单位 检测项目 Na3AlF6 LiNa2AlF6 Na5Al3F14 K2NaAlF6 CaF2 Al2O3 检测结果 58 31 1.0 3.3 4.2 1.8 注除以上物质外,电解质中还存在及少量FeF、Na2SiF6、MgF2等未体现。 5、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锂原料,规格为200目。项目产品方案见表2-9。 表2-9 主要生产产品一览表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 产品规格 锂原料 15万吨 200目 6、公用工程 1、给水 ⑴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食宿依托“现有项目”已建的配套设施。根据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员工办公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d计,则用水量为1.6m3/d(480m3/a);废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污水产生量为1.36m3/d(408m3/a);食堂用水定额为20L/人餐,则餐饮用水量为0.96m3/d(288m3/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5计,餐饮废水排放量为0.82m3/d(246m3/a)。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和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2m3)预处理后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球磨机冷却用水,不外排。 ⑵抑尘用水 本项目堆场、筛分、破碎、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须进行洒水抑尘处理,项目抑尘用水量约为2m3/d,抑尘用水全部被吸收蒸发。 2、排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20m3)预处理后和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淀池(2m3)预处理后一起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0m3/d)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球磨机冷却用水,不外排;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项目水平衡分析见表2-10。 表2-10 项目水平衡一览表 序号 用水类型 用水量m3/d 排水量m3/d 备注 1 生活用水 办公生活 1.6 1.36 处理后回用 餐饮用水 0.96 0.82 2 抑尘用水 2.0 0 蒸发损耗 合计 4.56 2.18 / 项目水平衡图见图1-1。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五、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项目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4小时(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员工均在厂区内食宿,食宿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已建成的配套设施。 六、厂区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贵州大龙振龙矿业有限公司厂区东北侧。利用厂区现有空置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从南到北方向依次布置破碎车间、锂原料堆场、锂原料破碎料堆场、袋装成品锂原料堆场及雷蒙磨车间。项目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工艺流程通畅,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不会干扰到“现有项目”正常生产,各装置区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避免相互影响,物料转运流畅,功能分区较为合理。 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气,项目区常年主导风向以东风为主。从布局上看,项目办公楼位于项目废气排气筒侧风向上,厂区废气对办公区影响较小;DA002排气筒距下风向居民点较近,距离约有220m左右,但厂区废气均经治理达标后排放,采取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外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系统依托“现有项目”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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