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220kV 外部供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

返回 相似 举报
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220kV 外部供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2页
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220kV 外部供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2页
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220kV 外部供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2页
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220kV 外部供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2页
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220kV 外部供电工程环评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送审件 项目名称 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 220kV 外部供电工程 建设单位 盖章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南充供电公司 编制 日期 2022 年 1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 220kV 外部供电工程 项目代码 无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阆北 220kV 变电站阆中市宝马镇一村八社 杜家螃 仪陇 220kV 变电站仪陇县新政镇金刚村一社林家湾 线路工程南充市阆中市、仪陇县 地理坐标 阆北 220kV 变电站 仪陇 220kV 变电站 阆北 马鞍牵引站 220kV 线路工程 仪陇 马鞍牵引站 220kV 线路工程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161 输变电工程 用地用海面积m2 /长度 km 6.848hm2/ 105. 1km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 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 无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无 总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环保投资占比 施工工期 是否开工建设 团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 HJ24-2020 附录B 1 B.2. 1专题评价“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其评价等级、评 价内容与格式按照本标准有关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进入生 态敏感区时,应设生态专题评价,其评价等级、评价内容与格式按 照本标准有关输变电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要求进行。 ”经核实, 本工程输电线路架空跨越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实验区,故本项目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及生态环境影响 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是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 ,本项目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第四项“电力”第 10 条 “电网改造与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与地方规划符合性 本工程位于南充市阆中市和仪陇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线路路径 方案已取得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的同意,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三、与电网规划符合性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印发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 220kV 外部 供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经研评审〔2021〕1082 号 通过了项目评审,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省电网建设规划。 四、项目与生态规划符合性 2 根据四川省生态功能区规划,本项目位于四川盆地亚热带 湿润气候生态区 Ⅰ -盆中丘陵农林复合生态亚区 Ⅰ-2 -嘉陵江中 下游农业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 Ⅰ-2-3 ,该区域生态保护与发展 方向为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作用,改善人居环境。巩固长江上 游防护林成果。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增加保水功能,保护耕地。优 化农业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发展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桑产养殖 及其加工业。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发展沼气等清洁能源。建设现代 轻纺、食品石化工业基地和茶叶生产基地。严防资源开发造成的环 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限制高耗水产业,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和水环境 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 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期采取扬尘控制措施、施工 废污水处理措施、固体废物收集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 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水、固体废物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 小。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与区域生态功能是相符的。 五、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1 、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环规 财 ﹝ 2017 ﹞ 88 号 的要求,本项目与其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 1- 1。 表 1-1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分析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符合性 1. 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性、整体 性保护。编制空间规划应先进行资源环境 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 价。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 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确定空间、 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 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 据,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 或实施。严格执行规划环评违法责任追究。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 目,位于南充市仪 陇县和阆中市,不 涉及过长江通道。 符合 2. 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 岸线 1 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 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 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 向上游转移。 本项目为输变电项 目,不属于石油化 工和煤化项目。 符合 3 2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符合性分析 根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的要求,本项 目与其具体符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 1-2 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符合性分析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符合 性 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 划以及港口总体现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 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 的过长江通道项目。 本项 目为输变 电项 目,位于南充市仪陇 县和阆中市行政管 辖范围内,不涉及过 长江通道。 符合 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 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 护无关的项目。 本项 目不涉及 自然 保护区及风景名胜 区。 符合 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以及网箱养殖、 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 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 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 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 目不涉及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 符合 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 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 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本项 目不属于在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新建围湖造田、围 海造地或围填海等 投资的建设项目。 符合 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 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 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 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 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 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 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 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 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 目。 本项 目为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位于南充 市仪陇县和阆中市 行政管辖范围内,运 营期不产生废水,不 会对水资源产生不 利影响。 符合 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支流及湖泊新设、 改设或扩大排污口。 本项 目运 营期 不产 生废水。 符合 7.禁止在长江干支流 1 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合规园 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 本项 目为输变 电工 程,不属于高污染项 目。 符合 4 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 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 本项 目为输变 电工 程,不属于石化、现 代煤化工等产业。 符合 9.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 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本项 目为输变 电工 程,不属于落后产能 项目。 符合 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 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 本项 目为输变 电工 程,不属于严重过剩 产能行业。 符合 六、项目与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 ﹝ 2022 ﹞ 2 号 ,“十四五”期间要求推动能源利用方式绿色转型优化能 源供给结构。 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电网等设施建设,有力保 障“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本项目为 200kV 输电线路 建设项目,有利于满足区域用电负荷需求,改善区域电网结构,提 高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同时,根 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据现状 监测及预测,本项目投运后,电磁和声环境影响均能满足相关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相关要求。 七、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 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1113-2020 , 项目选址选线建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表 1-3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符合性分析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 要求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符合性 输变电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应 依法依规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输变电建设项目竣工时,建 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 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未开工,严格执行“三 同时” ,建成后开展验收工 作。 符合 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 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 敏感区。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 制无法避让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饮 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 区的输电线路,应在满足相关法律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仪陇 马鞍牵引站 220kV 线路工 程在仪陇河跨越仪陇河特 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 源保护区试验区,不在水 中立塔,不涉及在保护区 范围内施工,不涉及涉水 符合 5 法规及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对线路 方案进行唯一性论证,并采取无害 化方式通过。 施工,在采取相应保护措 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影 响是可以控制的。 同一走廊内的多回输电线路,宜采取 同塔多回架设、并行架设等形式,减 少新开辟走廊,优化线路走廊间距, 降低环境影响。 本项目部分利旧段同塔双回 架设,减少了走廊开辟。 符合 原则上避免在 0 类声环境功能区 建设变电工程 本项目不涉及 0 类声环境 功能区。 符合 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 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 等, 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 响。 本项目间隔扩建工程在原 站站址内建设,不新增用 地。 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 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 本项目输电线路已优化设 计方案,减少了林木砍伐 量。 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按 照 HJ19 的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 查,避让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 本 项 目 不 涉及 自 然保 护 区。 符合 新建城市电力线路在市中心地区、 高层建筑群区、市区主干路、人口 密集区、繁华街道等区域应采用地 下电缆,减少电磁环境影响。 本 工 程 城 区 输 电 线 路 利 旧,根据预测,能满足电 磁 环 境 控 制 限 值 GB8702-2014相关标准 要求。 符合 八、与“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 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通知南府发〔2021〕5 号”符合性分析 1 、项目所在地环境管控单元 南充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结合南充实际,对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位与目标、环境问 题和发展制约因素等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以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 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为框架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制定了生态环 境准入清单。全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64 个,其中优先保 护单元 27 个,重点管控单元 29 个,一般管控单元 8 个。本工程位 于南充市阆中市和仪陇县行政管辖范围内,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三线一单”查询结果本项目位于南充市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 控单元级一般管控单元,具体信息如下表所示 6 表 1-4 项目“三线一单”查询结果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 准入清 单类型 管控类型 ZH51138130001 阆中市一般管控 单元 环境管控 单元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YS5113813210026 嘉陵江阆中市麻 柳包控制单元 水环境管 控分区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YS5113813310008 阆中市其他区域 大气环境 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一般管控 区 YS5113811410009 阆中市土壤优先 保护区 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 分区 农用地优先保护区 ZH51132430001 仪陇县一般管控 单元 环境管控 单元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YS5113243210013 梯子河 思凤溪 河 仪陇县九缸 村控制单元 水环境管 控分区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YS5113243310006 仪陇县其他区域 大气环境 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一般管控 区 YS5113241410007 仪陇县土壤优先 保护区 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 分区 农用地优先保护区 ZH51132420001 仪陇县中心城区 环境管控 单元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YS5113242220004 嘉陵江仪陇县金 溪电站控制单元 水环境管 控分区 水环境城镇生活污 染重点管控区 YS5113242340007 仪陇县中心城区 大气环境 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 ZH51132410004 仪陇河特有鱼类 国家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 环境管控 单元 环境综合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 YS5113241130016 生态优先保护区 一般生态空 间 16 生态空间 分区 生态空间分区一般 生态空间 YS5113243210012 流江河仪陇县开 源村控制单元 水环境管 控分区 水环境一般管控区 YS5113243310006 仪陇县其他区域 大气环境 管控分区 大气环境一般管控 区 YS5113241410007 仪陇县土壤优先 保护区 土壤污染 风险管控 分区 农用地优先保护区 7 图 1-1 项目管控单元类型 图 1-2 项目管控单元类型 图 1-3 项目管控单元类型 8 图 1-4 项目管控单元类型 2 、与南充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阆中市一般环境管控单元 ZH51138130001 、仪 陇 县 一 般 管 控 单 元 ZH51132430001 、 仪 陇 县 中 心 城 区 ZH51132420001 和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ZH51132410004 。本项目与南充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 析分析见下表。 表 1-5 本项目与南充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 单元类型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符合性 分析 优先保护 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 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 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 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 环境功能不降低。 本项 目输电线路跨越仪 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 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试验 区,不涉及在保护区范围 内施工 ,不涉及涉水施 工,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 的各项污染物治理的情 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不会 导致当地生态环境功能 降低。 符合 重点管控 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中,针对 环境质量是否达标以及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 素,制定差别化的生态 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 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 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 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 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 标。 本项 目输电线路位于仪 陇县涉及仪陇县要素重 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 输变电项目,运营期对环 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声 环境和电磁环境影响上, 根据预测及监测,均能满 足相关标准要求。 符合 9 一般管控 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 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 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 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本项目属于输变电项目, 运营期不涉及农业污染 源排放,变电站不新增工 作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 处理设施收集处置后回 用,不外排。 符合 3 、与南充市各县 市、区 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本项目位于南充市阆中市和仪陇县行政区划内,与南充市阆中 市和仪陇县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 1-6 本项目与南充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行政 区划 全市及各县 市、区 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项目实际建设 情况 符合性 分析 南充 市 1 丝纺服装产业中印染行业引入严 格执行其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准入 要求。 2 严控涉重废水、含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废水排入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3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4 引进项目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和 区域产业准入清单要求。 不涉及 符合 阆中 市 1 协调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 矛盾;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 2 加强马家河流域污染治理;加强 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 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 农药使用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积 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污无害 化、资源化处理技术。 3 加强工业园区和化工企业环境风 险防控。 本项目为输变 电项目,运营 期对环境的影 响主要表现在 声环境和电磁 环境影响上, 根据预测及监 测,均能满足 相关标准要 求。 符合 仪陇 县 1 协调旅游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的矛盾。 2 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建设。 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 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合理水产养殖布 局,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和畜禽粪 污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 4 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治 理。 5 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水 循环利用。 本项目为输变 电项目,项目 所在区域不涉 及自然保护 地,运营期对 环境的影响主 要表现在声环 境和电磁环境 影响上,根据 预测及监测, 均能满足相关 标准要求。 符合 九、项目建设“三线一单”符合性 10 原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 150 号 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选 线、规模、性质和工艺路线等应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进行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川府发〔2020〕9 号 对落实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简称 “三线一单” ,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监督实施提出了要求。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 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 ,四川省生态环 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技术要点 试行 和项目环评“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技术要 点 试行 的通知 川环办函〔2021〕469 号 、四川省人民政 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 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川府发〔2020〕 9 号 ,本项目“汉巴南铁路南充马鞍牵引站 220kV 外部供电工程” 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需对建设项目三线一单、生态空间、自然保 护地位置关系进行分析,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 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四个维度分析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的符合性。 1 、三线一单 1 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 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 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 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 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 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11 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 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南充市阆中市和仪陇县行政管辖范围内,与四川省 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中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和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 分布图相对照,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2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 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项目 工程量包括①阆北 220kV 变电站马鞍牵引站 220kV 间隔扩建工 程;②仪陇 220kV 变电站马鞍牵引站 220kV 间隔扩建工程;③阆 北马鞍牵引站 220kV 线路工程;④仪陇马鞍牵引站 220kV 线 路工程;⑤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线路改造工程 后文均称110kV 高丰线改造工程 。 本项目变电站和输电线路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 产生影响;阆北 220kV 变电站马鞍牵引站 220kV 间隔扩建工程建 成后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 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仪陇220kV 变电站马鞍牵引站220kV 间隔扩建工程建成后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生活污 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线路工程不产生生 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成运行后 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噪声、电磁影响。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2 类、4a 及 4b 类声环境功 能区,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 2 类、4a 类标准限值。同时,根 据电磁预测结果,本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公众曝露控 制限值。因此,项目实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 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12 “天花板”。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为电能输送项目,变电站间隔 扩建工程在变电站站址内扩建,不新增用地,线路工程仅塔基会涉 及永久占地, 占地量少,对资源消耗极少。 4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川府发〔2020〕9 号文件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 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 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环境管控单元及分类管控的划定结 果,本项目位于川东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 求为①控制农村面源污染,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快乡镇污水处 理基础设施建设;②建设流域水环境风险联防联控体系;③提高大 气污染治理水平。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变电 站间隔扩建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变电站既有化粪池收集 处置后由于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线路工程不产生生活污水和生 产废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区,不属于需要定 制准入条件的项目。根据现场监测与环评预测,项目建设满足环境 质量底线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2 、生态空间、 自然保护地符合性分析 生态空间包含国家公园和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 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水产种质资源 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九大类法定自然保护地。本项目位于南 充市阆北市及仪陇县,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仪陇 马鞍牵引站 220kV 线路工程输电线路架空跨越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 质资源保护区试验区,导线设计对地最低高度 42.0m ,塔基距河岸 最近距离约 111.4m。 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在水产 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 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 13 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 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 属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水 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 工程”,根据设计资料,本项目不在水中立塔,不涉及在保护区范 围内施工,不涉及涉水施工,施工期,在加强施工管理及相关保护 要求后,对该保护区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不会损害保护区功能; 项目投运后输电线路环境影响主要是电磁环境影响和声环境影响, 不产生废水及固体废弃物,其电磁和声环境影响对“仪陇河特有鱼 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 3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1 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 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 控的通知 ”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查询结果,本 工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4 表 1-7 本项目与“南充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三线一单”的具体要求 项目对应情况 介绍 符合性 分析 类别 对应管控要求 阆中市一 般管控单 元 ZH5113 8130001 普适 性清 单管 控要 求 空间 布局 约束 禁止开 发建设 活动要 求 1 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 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 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2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内开采矿产;禁止土法采、选、冶严重污染环境的矿产 资源。 3 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 不涉及 符合 限制开 发建设 活动的 要求 1 单元内如新布局工业园区,应充分论证选址的环境合理性。 2 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全部耕 地按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全部基本农田按禁止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 3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4 集中连片村庄或新农村聚集点,应补齐环保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 施,鼓励和支持不具备条件的其他村落安装净化装置、新建沼气池和小型湿地系统等,无 害化处理生活污水;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从源头减少处理处置量;加快生活垃圾 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建设、完善“三防”设施,避免污染区域地下水。 5 涉及的法定保护地,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控制。 配套旅游、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在符合规划和相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应实施生态避让、 减缓影响及生态恢复措施。 6 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随意占用和调整。重大建 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经国务院批准占用或依法认定减少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中央 文件要求,在原县域范围内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坚持“保护优先、布局优化、优进劣出、提 升质量”的工作原则,坚持“制定方案、调查摸底、核实举证、论证审核、复核质检”的工作 程序,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要求,补划数量和质量相当的永久基本农田。 本项目不属于 新布局工业园 区,为输变电项 目,本环评要 求,如本项目建 设涉及基本农 田,需按照相关 规定办理手续, 并按照中央文 件要求,在原县 域范围内补划 相应规模的永 久基本农田。 符合 不符合 空间布 局要求 活动的 退出要 1 涉及的法定保护地,现有不符合相关保护区法律法规和规划的项目,应限期整改或关 闭。 2 全面取缔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3 按照相关规划和要求,清理整顿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全面清除不合规码头。 不涉及 符合 15 求 现有源 提标升 级改造 水环境 1 加快现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按要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级 A 标后排放。 2 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执 行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 26262019 。 3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养殖小区 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 利用。 大气环境 1 砖瓦行业实施脱硫、除尘升级改造,污染物排放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相关要求。 2 火电、水泥等行业按相关要求推进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 不涉及 符合 其他污 染物排 放管控 要求 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 1 上一年度水环境质量未完成目标的,新建排放水污染的建设项目按照总量管控要求进 行倍量削减替代。 2 上一年度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建设项目新增相关污染物按照总量管控 要求进行倍量削减替代。 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 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 1 到 2030 年,嘉陵江流域 南充段 内所有县城和所有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城市、县城、乡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 100 、95 、80以上。 2 加强矿山采选废水的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选矿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采矿废 水应尽量回用。 3 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小区 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畜禽 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到 203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4 屠宰项目必须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或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5 到 2023 年底,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5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 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6 到 2025 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本项目建成投 运后,变电站不 新增工作人员, 不新增生活污 水。 符合 16 环境 风险 防控 联防 联控 加强川东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 不涉及 符合 其他环 境风险 防控要 求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1 工业企业退出用地,须经评估、修复满足相应用地功能后,方可改变用途。 2 加强“散乱污”企业环境风险防控。 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 1 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 地;禁止在农用地排放、倾倒、使用污泥、清淤底泥、尾矿 渣 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 的固体废物。 2 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3 到 203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5以 上,南充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不涉及 符合 资源 开发 利用 效率 水资源 利用要 求 总体要求 1 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农业节水增效,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优化调整作 物种植结构、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实施城镇节水降损,全面 推进城市节水、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强化公共用水管理、严控高耗水服务用水。 2 加快进行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推广普及工作,积极开展 节水型居民小区和公共建筑节水达标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3 到 2025 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到 2030 年,全市农田灌溉水 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60。 地下水开采要求 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达到合理高效用水。 本项目建成投 运后,变电站不 新增工作人员, 不新增生活用 水。 符合 能源利 用总量 及效率 要求 1 推进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整治;禁止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 的燃煤锅炉及其他燃煤设施。 2 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 多种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 3 到 2025 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6以上。 不涉及 符合 禁燃区 要求 按照南充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禁燃区管控要求执行。 不涉及 符合 单元 级清 空间 布局 禁止开 发建设 活动的 1 其他执行一般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 详见普适 性分析 符合 17 单管 控要 求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