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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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PORT 二 〇二二年六月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概述 1.1 项目由来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障。目前我 国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的一半,消耗已占到世界第二位,能源利 用效率仅为 33,远低于 43的世界平均水平。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工业化 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经济的高速发展,能源需求量大幅度上升,社会 发展进程将受到能源的约束。在石油等能源日益匮乏的今天,作为经济发展血 脉的能源已经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战略安全。目前新能源产业已成为当今发 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竞相发展的战略产业,是新世纪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产业 领域之一。我国在 2000-2015 年能源发展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可持续发展的 能源战略,重点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随着国际、国内对绿色环保、节能 减排、低碳经济的迫切要求,锂离子电池成为电子工业品发展重点之一。 锂离子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环境友好和安全性好的特点, 磷酸铁锂是锂电池关键的内层组件之一,性能优异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对提高 电池的综合性能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锂电池正极材料产业的发展对于引领 锂电池材料工业升级换代, 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 促进传统电池产业转型升级, 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 目前我国锂电池消费量已跃居全球第一,巨大的电池生产消费带来了数目惊人 的废旧锂电池, 到 2020 年电池的报废量将达到 28 万吨,近年来随着电动汽车 保有量的持续上涨, 废旧锂电池量将持续增长。 本着保护环境与资源循环利用 的原则, 在环保安全利用的前提下, 国家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发布了废电池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提出 “优先考虑资源再生利用,以减少资源浪费”。对 于再生利用技术成熟的废旧锂电池,鼓励加以收集和利用。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为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 司, 成立于 2022 年, 是一家专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回收循环利用、 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母公司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为锂电池 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回收循环利用的龙头企业, 获得两化融合贯标体系、 1 IATF16949 、ISO14001 、ISO45001 、ISO9001 五大体系认证,获得中国锂电产 业“思锂奖”、金牌供应商等荣誉称号。 湖北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是国家级 高新技术企业、湖北上市“金种子”企业、湖北省重点工业企业、中国动力电池 回收与梯次利用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获得湖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司已申 请含授权 80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48 项、 5 项国际专利。 为响应国家新能源及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和改善环境,进一步扩 大公司在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生产和锂电池回收技术上的优势,同时考虑四 川内江市的区位优势、电力、天然气资源优势等,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 公司拟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经济开发区建设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 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 项目主要进行锂电池回收,并将锂电池回收所 得的磷酸铁和碳酸锂全部回用于厂区磷酸铁锂的生产, 不外售。项目最终可实 现 16 万 t/a 锂电池回收利用能力和 16 万 t/a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 可知, 项目生产的磷酸铁锂为专供 锂电池生产使用的正极材料, 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中“富锂材料 如磷酸铁锂等”之列。同时, 根据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内江市统计局联合 出具的关于对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 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进行行业认定的批复 见附件 可知,项目行 业类别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由于项目前驱体磷酸铁及磷酸铁锂生 产过程中涉及化学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 可知, 项目属电子化工材料制造之列, 因此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项目特点 本项目总投资 366000 万元人民币,项目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 的生产。本次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分析、污染 防治措施分析。 1.3 环评工作过程 环评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包括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 分析论证和预 测评价,环评文件编制三个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特委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 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电子十一院”为其“内江融通高科先进 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开展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十一院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 后,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 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批。 环评工作程序图见下图 图 0-1 环评工作程序图 3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识别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可能造成的 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 并分析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影响, 提出合理可行的污 染防治对策。 1.5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 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位于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经济 开发区范围内。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本项 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采取的治理措施合理、可 行, 能做到持续稳定达标排放。通过分析预测, 项目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风险 可防控。项目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 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 能满足国家和地方 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 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 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 本项目在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兴 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可行。 4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 国家及法律、法规及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0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10.2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12.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9.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12.2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07.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18.10.26;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018.10.26;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01.0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020.12.26;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7.16; 13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 [2005] 39 号, 2005.12.03; 14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 国发[2011] 35 号, 2011.11.17; 15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2016.5.28; 16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2013.9.10; 17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015.4.2; 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2019.10.30;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 令第 16 号; 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 5 号, 2009.03.01; 5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2019.01.01; 22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的通知, 环办[2013]103 号, 2014.01.01; 23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环境保护 部,环发[2012]77 号, 2012.07.03; 24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 98 号, 2012.08.08; 2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 2021.1.1; 2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5 号, 2013.12.7; 27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 GB18218-2018 ,2019.03.01; 28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06.08; 29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 23 号, 2022.01.01; 30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01.08; 31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01.23; 32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大 气[2019]53 号, 2019.06.26; 33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务院, 2021.03.01; 34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 长江办[2022]7 号,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19; 35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 36 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37 废旧电池破碎分选回收技术规范YS/T1174-2017; 38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总局令 第 40 号; 39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 年本 ; 40 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 年版; 41 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放电技术规范DB34/T 3077-2018; 42 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拆解技术规范DB34/T 3590-2020; 43 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 6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1.2 地方性环保法规、文件 1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94 号公布,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四川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 号; 3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 号,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7 月 26 日四川省十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 5 次会议修正;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 年 修订的通知,川办函[2018]10 号。 5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 [2018]24 号; 6 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 年; 7 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1/T 2138-2016; 8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 号; 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 川办发[2013]32 号; 10 四川省“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川污防“三大战役”办 [2018]13 号; 11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 通知,川环发[2006]1 号; 12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 通知,川环发[2009]112 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 物环境监管的通知, 2016.04.12; 13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333 号; 14 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2.1.1; 15 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9.9.1。 2.1.3 环评导则及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 1-2016, 2017.01.01 7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2019.03.0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2016.01.07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 ,2018.12.01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2.4-2021 ,2022.07.0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22 ,2022.07.01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019.07.01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2019.03.01 9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 2017 年 第 43 号 2.1.4 其他有关依据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项目设计资料及业主提供的其它有关环评的资料。 2.2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2.2.1 评价目的 1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 状, 了解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 2 通过对拟建工程情况和对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和 污染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的排污水平,选择适当的模式预测项目建成 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3 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与实施, 以 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2.2.2 工作原则 坚持 “污染预防”、“达标排放”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节水 措施,确保本项目建成后的“三废”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规划指标的要求,使本项目 的建设满足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 选 择合适的预测模型预测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结论力 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明确。 8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3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3.1 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TSP 、NOx、氟化物、 五氧化二磷、 TVOC、硫酸、硫化氢、氨。 预测评价因子 SO2 、NO2 、PM10 、PM2.5 、氟化物、 NOx 、TSP 、氯化氢、 氨、 TVOC 和硫酸雾。 2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3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厂界本底环境噪声 LAeq 、敏感保护目标噪声 LAeq。 预测评价因子厂界噪声 LAeq 、敏感保护目标噪声 LAeq。 4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K、Ca 、Na 、Mg、碳酸盐、碳酸氢盐、氯化物、硫酸盐、 pH、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汞、六价铬、总硬 度、铅、氟化物、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铜。 预测评价因子 CODMn 、氨氮、硫酸盐。 5 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pH、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氧化还原电位、总孔隙度、渗 滤率、砷、镉、六价铬、铬、铜、铅、汞、镍、铁、挥发性有机物氯甲烷、 氯乙烯、 1,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反- 1,2-二氯乙烯、 1,1-二氯乙烷、顺- 1,2-二 氯乙烯、氯仿、 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苯、 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 1,2- 二氯丙烷、甲苯、 1,1,2-三氯乙烷、四氯乙烯、氯苯、 1,1,1,2- 四氯乙烷、乙苯、 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1,2,2- 四氯乙烷、 1,2,3-三氯丙烷、 1,4-二 氯苯、1,2-二氯苯 、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2-氯酚、硝基苯、萘、苯并[a] 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 蒽、石油烃C10C40。 2.3.2 评价标准 9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3.2.1 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1、地表水环境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2、环境空气 SO2、NO2、PM10 、PM2.5、一氧化碳、 O3 、TSP、NOx、氟化 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 TVOC、 硫酸、硫化氢、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 录 D. 1 限值要求。 3、声环境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3 类标准,敏感保 护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2 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 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 5 、土壤环境 811点位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 GB 156182018表 1、表 2 筛选值, 其余点位执行土壤环 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 第二类用 地标准。 本项目环评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 2.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L 序号 参 数 标准限值mg/L 序号 参 数 标准限值mg/L 1 pH* 69 4 BOD5 ≤4 2 COD ≤20 5 氨氮 ≤1.0 3 溶解氧 ≥5 6 总磷 ≤0.2 备注 1、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III 类水域标准 10 2 、*pH 无单位。 表 2.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二氧化硫SO2 24 小时平均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1 小时平均 0.5 颗粒物粒径小于 10μm 24 小时平均 0.15 颗粒物粒径小于 2.5μm 24 小时平均 0.075 二氧化氮NO2 24 小时平均 0.08 1 小时平均 0.20 CO 24 小时平均 4.00 1 小时平均 10.00 O3 1 小时平均 0.20 氮氧化物NOx 24 小时平均 0.1 1 小时平均 0.25 TSP 24 小时平均 0.3 氟化物 1 小时平均 0.02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24 小时平均 0.007 TVOC 8h 平均 0.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附录 D. 1 限值要求 硫酸 1 小时平均 0.3 24 小时平均 0.1 氨 1 小时平均 0.2 硫化氢 1 小时平均 0.01 五氧化二磷 1 小时平均 0.15 表 2.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LAeq dBA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3类区域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2类区域 60 50 表 2.3-4 地下水质量标准 监测项目 III 类标准 监测项目 III 类标准 pH 6.5-8.5 锌 ≦ 1.00 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 ≦3.0 镍 ≦0.02 氨氮 ≦0.5 铝 ≦0.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钾 / 总硬度 ≦450 钠 ≦200 溶解性总固体 ≦ 1000 钙 / 挥发酚 ≦0.002 镁 / 六价铬 ≦0.005 碳酸氢盐 / 汞 ≦0.001 氯化物 ≦250 砷 ≦0.01 硫酸盐 ≦250 铅 ≦0.01 氟化物 ≦ 1.0 镉 ≦0.005 氰化物 ≦0.05 铁 ≦0.3 硝酸盐氮 ≦20.0 锰 ≦0.10 亚硝酸盐氮 ≦ 1.00 铜 ≦ 1.00 碳酸盐 / 备注 pH 无单位,其余指标单位mg/L。 表 2.3-5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 监测项目 标准 监测项目 标准 水分 / 1,1,1-三氯乙烷 840 总氰化物 135 1,1,2-三氯乙烷 2.8 总砷 60 三氯乙烯 2.8 总镉 65 1,2,3-三氯丙烷 0.5 六价铬 5.7 氯乙烯 0.43 总铜 18000 苯 4 总铅 800 氯苯 270 总汞 38 1,2-二氯苯 560 总镍 900 1,4-二氯苯 20 四氯化碳 2.8 乙苯 28 氯仿 0.9 苯乙烯 1290 11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氯甲烷 37 甲苯 1200 1,1-二氯乙烷 9 间,对-二甲苯 570 1,2-二氯乙烷 5 邻-二甲苯 640 1,1-二氯乙烯 66 硝基苯 76 顺- 1,2-二氯乙烯 596 苯胺 260 反- 1,2-二氯乙烯 54 2-氯酚 2256 二氯甲烷 616 苯并[a]蒽 15 1,2-二氯丙烷 5 苯并[a]芘 1.5 1,1,1,2- 四氯乙烷 10 苯并[b]荧蒽 15 1,1,2,2四氯乙烷 6.8 苯并[k]荧蒽 151 四氯乙烯 53 䓛 1293 萘 70 二苯并[a,h]蒽 1.5 茚并[1,2,3-cd]芘 15 表 2.3-6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单位 mg/kg 监测项目 风险筛选值 6.5pH≤7.5 pH>7.5 镉 0.3 0.6 汞 2.4 3.4 砷 30 25 铅 120 170 铬 200 250 铜 100 100 镍 100 190 锌 250 300 六六六总量 0.1 滴滴涕总量 0.1 苯并[a]芘 0.55 备注根据现状监测可知执行农用地标准点位的 pH 范围为 78,故上表仅列 pH 范围为 6.5 以上的 12 筛选值。 2.3.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1 、废 水 项目废水包括电池外部清洗排水锂电池回收工段、高盐废 水电池回收反应后压滤废水, 磷酸铁反应后压滤废水 洗涤压滤排水电池回 收及配套磷酸铁生产工段 、生产设备清洗废水、实验检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 废气处理系统产生喷淋塔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水、冷却塔排水、 锅 炉排水、 初期雨水及办公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除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 排水及冷却塔排水外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 回用于生产, 不 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预处理设施”处理后, 经园区管网排入椑木镇污 水处理二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1 间接排放中的电子专用材料标准限值,该标准中未规定指标BOD5 、动植 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 、废气 闪蒸干燥废气、喷雾干燥废气、脱水粉尘、烧结转晶粉尘、窑炉 烟气及高温烧结废气中 SO2、NOx 及颗粒物可达到四川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 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 号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 求; VOCs 满 足 四 川 省 固 定 污 染 源 大 气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标 准 DB51/2377-2017 中表 3 要求; 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要求;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3 标准 要求;其他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的 二级标准要求。VOCs 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 1 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厂区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 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本项目环评拟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 2.3-7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L 污染物名称 pH COD BOD5 氨 氮 总 氮 SS 总 磷 动植 物油 排放标 准 mg/L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GB 39731-2020 69 500 / 45 70 400 8.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 级标准GB8978- 1996 / / 300 / / / / 100 备注 * pH 无单位 表 2.3-8-1 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 污染物名 称 排气筒 高度 m 速率限值 kg/h 浓度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生产线 废气 二氧化硫 SO2 15/18/2 6 / 200 关于印发的通知 川环函〔2019〕1002 号中大 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氮氧化物 NOx / 300 颗粒物 / 30 15 3.5 1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 2 的二级标 准 16 3.98 120 18 4.94 120 13 废气 污染物名 称 排气筒 高度 m 速率限值 kg/h 浓度限值 mg/m3 标准来源 25 14.45 120 26 16.16 120 VOCs 15 3.4 60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 DB51/2377-2017中表 3 要求 17 4.76 60 24 12.08 60 氨 18 8.7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要求 氟化物 17 0.13 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 2 的二级标 准 氮氧化物 NOx 24 2.54 240 氯化氢 24 0.82 100 硫酸雾 24 5.08 45 25 5.7 45 锅炉烟 气 SO2 10 / 5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 3 标准要求 NOx / 150 颗粒物 / 20 表 2.3-8-2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项目 特别排放限值 mg/m3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 厂区内 VOCs 无组 织排放限值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表 2.3-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执行范围 标准限值 LAeq dBA 昼间 夜间 厂界 70 55 表 2.3-10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 LAeq dBA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3 类标准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4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 2.4.1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生产废水除纯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水及冷却塔排水直接经厂区 总排口排入园区管网外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 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 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 与纯水制备系统排水、 锅炉排水及冷却塔排水一并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管网后,排入椑木镇污水 14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处理二厂处理,最终排入沱江。 由于本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不直接进入地表水,属于“间接排放” ,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表 1 水污染影响 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 间接排放”,因此本次地 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 表 2.4-1 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 m3/d;水污染物当量数 W/ 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2.4.2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中推荐的大气评 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 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 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 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 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 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 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见公式 式中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ρ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 h 地面空气质量 浓度, μg /m3; ρ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μg/m3。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 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 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 使用5.2 确定的各评价因子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 3 倍、 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 按上式计算,如污染物数 i 大于 1,取 P 值中最大者值 Pmax。 表 2.4-2 评价工作等级 15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16 内江融通高科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16 万吨磷酸铁锂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和循环再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 2.4-3 废气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名称 离源距离 m PM10 氮氧化物 VOCs 氟化物 硫酸雾 HCl 浓度 μg/m3 占标 率 浓度 μg/m3 占标 率 浓度 μg/m3 占标 率 浓度 μg/m3 占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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