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录 1 前言1 1.1 项目由来1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4 1.3 项目特点及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4 1.4 评价主要结论4 2 总则5 2.1 编制依据5 2.2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10 2.3 评价时段10 2.4 评价工作等级10 2.5 评价范围15 2.6 评价标准15 2.7 评价因子筛选19 2.8 评价技术路线及评价重点20 2.9 环境保护目标22 3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24 3.1 项目现有基本情况24 3.2 技改后项目基本情况26 3.3 工程分析49 4 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状况61 4.1 自然生态环境概况61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6 5.1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6 5.2 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8 5.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71 5.4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75 5.5 土壤现状调查与评价76 5.6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81 I 6 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83 6.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83 6.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90 6.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95 6.4 声环境影响评价100 6.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104 6.6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105 6.7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10 7 污染防治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12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12 7.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113 8 环境风险119 8.1 评价依据119 8.2 环境风险源项识别120 8.3 环境风险分析及防治措施121 9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控计划125 9.1 环境管理125 9.2 工程环境监理计划127 9.3 环境监测计划129 9.4 环保竣工验收的建议130 10 环境经济损益性分析133 10.1 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33 10.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33 11 选址及规划符合性分析136 11.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36 11.2 与区域规划的符合性分析136 11.3 项目建设与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结论137 11.4 项目平面布置合理性结论137 11.6 项目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性分析138 11.7 项目与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139 II 12 排污许可证及入河排污口论证145 12.1 排污许可申请 145 12.2 入河排污口论证 147 13 评价结论与要求148 13.1 项目区概况148 13.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与选址合理性结论148 13.3 厂区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48 13.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9 13.5 公众参过程与结论152 13.6 评价结论综述152 13.7 环保要求及建议152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备案文件 附件 3 原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4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 5 监测报告 附件 6 尾矿渣外售协议 附件 7 原矿检测报告 附件 8 顶效高新区规划环评审查批复 附图 图 2.9- 1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图 3.2-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 3.2-2 项目平面布置图 图 3.2-3 生产车间设备布置图 图 4. 1- 1 项目地表水系图 图 4. 1-2 项目所在区域水文地质图 图 5. 1- 1 项目监测布点图 图 11.6-3 项目与黔西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位置关系图 附表 附表 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表 2 年洗选 50 万吨低品位硫化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监理一览表 III 附表 3 年洗选 50 万吨低品位硫化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措施一览表 附表 4 年洗选 50 万吨低品位硫化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投资一览表 附表 5 年洗选 50 万吨低品位硫化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措施验收一览表 IV 1 前言 1.1 项目由来 硫化矿 来源于贵州安龙县二龙金矿原矿 中含有多种金属元素,金、锑尤盛。金、 锑在工业以及农业生产中均有重要用途,市场需求广泛,在此背景下,贵州省黔西南钰 晨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拟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顶效镇合 心社区开展“建设年洗选 50 万吨低品位硫化矿建设项目”,项目已取得发改备案,详见 附件 2。 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从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发展和改革局取得年处理 5 0 万吨尾矿及铁合金硅锰合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020-522391-08- 03-480600 。建设规模及内容1 、项目占地约 28 亩,其中建筑面积 9580 平方米。其中 生产加工厂房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 280 平方米,原料库 2000 平方米, 成品库 2000 平方米,同时建设相关辅助设施 300 平方米;2 、主要产品为含铁产品、废 渣。建设单位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取得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年处理 50 万吨尾矿 渣及铁合金硅锰合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核准意见州环核[2020]447 号 。目前生产加工厂房、综合楼、原料库、成品库及相关辅助设施已建成,但未投产。 由于市场需求变化,建设单位拟于原址对现有项目 年处理 50 万吨尾矿及铁合金 硅锰合金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备案证明 进行改建,现有项目废止,不再实施。建设单位 于 2022 年 8 月 12 日从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发展和改革局取得年洗选 50 万吨低品位 硫化矿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208-522391-04-01-986466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约 28 亩,建筑面积 9580 平方米现有建筑。其中生产加工厂房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综合楼建筑面积 280 平方米,原料库 2000 平方米,成品库 2000 平方米,相关 辅助设施 300 平方米。年洗选低品位硫化矿 50 万吨,主要产品为 5 万吨精混合矿 含 少量金、锑、废渣。现有项目建设现场照片如下 1 现有项目办公室 现有项目生产车间建设情况 2 现有项目宿舍 现有项目原料堆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选矿属于名录中的“七、 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中的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091 和贵金属矿采选 092;”,因此应当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文件 黔环通[2019] 187 号 关于印发环 评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 目编制“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我公司在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后,于 2022 年 11 月成立评价组,第一时间对项目区 的现场进行调查,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梳理,查阅相关的资料,分析工程的建 设内容,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对项目区的现场进行了勘查,对项目区周围的环境进行 了走访,收集了项目区域内的环境资料,通过对项目区的周围进行拍照、摄像等方式进 行了调查。我公司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作出了客观 公正的评价,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于 2023 年 5 月形成了年洗选 50 万吨 低品位硫化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送审稿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 1.3 项目特点及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 水环境主要是生活污水、选矿废水和初期雨水等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环境空气选矿过程的粉尘影响。 声环境场地内各类高噪声源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固废、洗选尾矿渣、废机油等对外环境的影 响。 1.4 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贵州省以及黔西南州的产业政策,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污 染物按照报告中提出的措施进行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采 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环保投资可满足环保设施建设 的需要,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如能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既定的污染控制措 施和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 的建设是可行的。 4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 1.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2018. 12.2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2018. 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2018. 1. 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 十三号令 2020 年修订 ,2020.9. 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 年 6 月 5 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修订,2020. 1. 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2011.3. 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次修正,2009.8.27;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 4 月 23 日修订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修订,2016.7.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号, 2019. 1. 1;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 2012.7. 1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2014. 12. 1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 年 12 月 25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 1. 1; 5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3 年 5 月 1 日。 2.1.2 法规 1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0]38 号,2000. 11.26; 2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国发[2005]39 号,2005. 12.3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 年修正,2011. 1.8; 4 、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 2 号,2022 年 1 月 16 日; 5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013.9. 10; 6、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4.2; 7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4.25; 8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6〕31 号, 2016.5.28;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 10. 1; 10 、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第 693 号,2018. 1. 1。 11 、国务院国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 号,2011. 10. 17; 12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6 号,2021 年 3 月 1 日。 2.1.3 部门规章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1 年修订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2 、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 号,2001 年 1 月;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07〕37 号; 6 4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 19 号; 5 、关于印发国家环保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家环保总 局[环控1997232 号]; 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8 、关于印发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 103 号,2014 年 1 月 1 日;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 ; 10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6]31 号 ; 11 、 “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 环环评[2022]26 号 ,2022 年 4 月 1 日; 12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 ; 1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 年 1 月 1 日; 14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通用工序 HJ1120-2020 15 、 住房城 乡建 设部 关于 发布 国家标准 尾矿设施施工及验 收规 范 GB50864-2013 的公告; 16 、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4]24 号, 2004 年 2 月。 2.1.4 地方性法规及规划 1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2019 年 5 月 31 日通过,2019 年 8 月 1 日 施行 ; 2 、贵州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 2003年 9 月第十届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第四 次会议 ; 3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黔府发〔2018〕29 号,2018 年 10 月 16 日; 4 、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2015 年修订 ; 7 5 、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2018. 1. 1; 6 、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黔国土资发[2009] 149 号 ; 7 、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2018 年 12 月 18 日施行; 8 、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9、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黔府发[2014] 13 号,2014.5.6; 10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 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2015】39 号 ; 11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发〔2018〕16 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 年 6 月 27 日; 12 、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自2018 年 12 月 18 日施行; 13 、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 9 月 30 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4 、关于印发环评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9〕187 号; 15 、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0. 12.4 ,该条例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16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 78 号“关于修订〈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 法〉的决定” ,2004 年 7 月 1 日; 17 、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年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 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 年 3 月 14 日; 18 、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004 年 5 月 28 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正 ; 19 、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 版 ; 20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黔环通[2021]2 号 。 8 2.1.5 行业、地方规划 1 、“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2022 年 3 月; 2、贵州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2022 年 6 月; 4 、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贵州省环境保护局,2005 年 5 月; 5 、兴义市水功能区划; 6 、贵州省顶效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 2016-2030,2017 年 5 月; 7、黔西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及二〇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8 、兴义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9 、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 10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15]30 号。 2.1.6 技术导则与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 1-2016;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22;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 试行HJ964-2018 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 2008 年 7 月 1 日; 11、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 SL532-2011。 12 、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ZBJ1- 1990 。 2.1.7 有关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1 、年洗选 50 万吨低品位硫化矿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2 年 11 月 20 日; 2 、环评委托书,2022 年 10 月 8 日; 3 、现有环评批复 州环核[2020]447号 。 9 2.2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2.2.1 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制度,根本目的是贯彻环境保 护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环境管理方针。编制本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目的,旨在通过环境调查和现场监测,了解工程所处环境现状的基础 上,根据建筑工程特征,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污染源的产生位置、污 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和最终排放量、防治污染措施等进行全面分析, 预测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变化,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否存在重大环境问 题,以环保法规为准绳,衡量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提出尽可能减少环境影响的对策 建议,为主管部门决策、工程设计和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本评价通过实地调查和现状监测,了解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分析本项目 建设实施后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方式,预测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 并提出在施工期和建成后避免和减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从环境保护 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作出明确结论。 2.2.2 评价原则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1 、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 服务环境管理。 2 、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 、突出重点 根据项目区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 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2.3 评价时段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主要为运营期。 2.4 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评价等级划分原则及本项目开发建设对环境 10 的影响特征分析,确定本次环评工作等级。 1 、生态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依据建设项目影响区 域的生态敏感性和影响程度,评价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 涉及国家公园、 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重要生境时,评价等级为 一级; 2 涉及自然公园时,评价等级为二级; 3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时,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4 根据 HJ2.3 判断属于水文要素且地表水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设项目, 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5 根据 HJ610、HJ964 判断地下水水位或土壤影响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公 益林、湿地等生态保护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不低于二级; 6 当工程占地规模大于 20km2 时 包括永久和临时占用陆域和水域,评价 等级不低于二级;改扩建项目的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 包括陆域和水域 确定; 7 除 1、2、3、4、5、6 以外的情况,评价等级为三级; 8 当评价等级判定同时符合上述多种情况时,应采用其中最高的评价等级。 9 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且位于原厂界 或永久用占地 范围内的污 染影响类改扩建项目,位于已批准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且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 涉及生态敏感区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可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 单分析。 本项目系改建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位于贵州省顶效经济技术开 发区,该经济技术开发区已于 2017 年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顶效经济开发 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宙查意见黔环函〔2017〕263 号,且 位于原厂界范围内。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涉及生态敏感区,属于染影 响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不确定评价等级,直接进行生态影响简单 分析。 2 、环境空气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原则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源为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破 11 碎系统粉尘和精矿堆存场扬尘为主,分析以营运期为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 推荐 AERSCREEN 估算模式分别计算其最大地面浓 度占标率 Pi 第 i 个污染物 ,其中 Pi 定义为 Pi 100 式中 Pi ----第 i 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经过估算模式估算的地 i 个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 ----第 i 个污染物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 C0i 一般取 GB3095 中一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 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评价工作等级按表 2.4- 1, 估算模型参数表 2.4-3 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 按公式计算, 如污染物 i 大于 1 ,取 P 值中最大者 P max 和其对应的 D10。 表 2 . 4 - 1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 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2 估算模型参数 表 2 . 4 - 2 估 算 模 型 参 数 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最高环境温度/C 34.9 最低环境温度/C -4.9 土地利用类型 落叶林 区域湿度条件 潮湿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是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考虑海岸线熏烟 否 海岸线距离/km / 海岸线方向/o / 3 评价等级确定 项目大气影响评价等级判定见表 2.4-3。 表 2 . 4 - 3 环 境 空 气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判 定 一 览 表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最大落地浓度 μg/m3 P max 评价等级 12 破碎系统粉尘 点源 PM10 4 42 9 82 二级 精矿堆存场扬尘 面源 TSP 7.72 8.58 由上表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 Pmax 最大值出现在破碎系统粉尘 点源 排放 的粉尘,Cmax 为 4.42μg/m3 ,Pmax 值为 9.82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 气环境HJ2.2-2018 分级判据,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无需进一步预测和评价,只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核算。 3 、地表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HJ2.3-2018 中有关水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等级划分原则,划分依据详见表 2.4-4。 表2.4-4地表水评价等级划分一览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Q m3/d 水污染物当量数W 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或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A 直接排放 Q<200且W<6000 三级B 间接排放 -- 根据工程分析 1 项目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包括选矿工艺废水、厂内生产生活污废水。 选矿废水主要是选矿工艺产生的选矿尾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SS 、总铁、总锰、石油 类、砷、六价铬、锑等,闭路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 1个 后, 与生活污水共同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农灌。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判定地表水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要求,确定为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 4 、地下水 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附录,本项目为“H 有色金属47 采选 含单独尾矿库”,为Ⅱ类项目。项目选厂下游无集中式饮用 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 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也无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 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特殊地下水资源 如矿泉水、温泉等 保护区,项目 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5 、声环境评价等级 13 选矿厂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系统噪声,主要噪声源有破碎机、摆式给料 机、球磨机、螺旋分级机、浮选机、跳汰洗选机、打砂机、载重汽车等产生的机械 噪声,以及各种泵类和鼓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学噪声,噪声值一般在85102dB A,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 类标准;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运营期噪声级增加不明显,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增 加值小于5dBA大于3dBA ,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 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6 、土壤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地处西南地区,年降水量较大,本项目按土壤污染影响型进行评价。在 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各个过程中,可能造成土壤的污染,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土壤环境 试行HJ964-2018 污染型确定评价等级,见表 2.4-52.4-6。 表 2.4-5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表 2.4-6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 试行HJ964-2018 附录 A ,项目 属性Ⅲ类。 由于项目占地面积为 1.87hm2 ,属于为小型 小于 5hm2 ,周边 1km 范围内存 在耕地,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 7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 14 本项目厂区废机油最大储量为 0.3t ,2油 松醇油 最大储量为 3.5t ,类物质 的临界量为 2500t ,因此其 Q 值为 0.00152<1 Q0 为一般风险 ,因此判定环境风 险潜势为 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2018 要求,按照表 2.4-7 确定 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 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 Ⅰ ,可开展简单分析。 表 2 . 4 - 7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判 定 表 环境风险潜势 Ⅳ 、 Ⅳ Ⅲ Ⅱ Ⅰ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 a a 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 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 A。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Ⅰ ,故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低于三级,为简 单分析。 2.5 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当地地形地貌、气象条件、敏感点分布等,以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确定评价范围见表 2.5- 1。 表 2.5-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地下水 本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中表 3,依据查表法确定本项目的调查评价范围为 6km2。 根据选矿厂区占地位置,评价范围为受影响的第四系 Q 和二叠系下 统茅口组 P1m,隔水岩组为龙潭组 P2l 。本工程所在区域水文地质 单元中出露的地下水主要为 DX1 、DX2 、DX3 、DX4 、DX5。 地表水 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无地表水体,不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仅分析生产废 水、淋溶水依托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池的可行性分析。 声环境 项目厂界 200m 范围。 环境空气 边长为 5km 的矩形范围内,以破碎系统排气筒为中心外扩 2.5km 半径的 圆形区域,重点评价场界外 200m 范围及运输道路两侧 100m 范围。 生态环境 项目区范围向外扩展 500m。 风险评价 参照大气环境风险评价范围项目边界 3km 范围内。 土壤评价 项目红线外 50m 范围内。 2.6 评价标准 2.6.1 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 按照环发[2012] 11 号“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018 修改单 的通知”所明确的标准分期实施要求,评价区域现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 2018 修改单 。根据标准中的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和质量要 15 求,评价区域属于二类区,执行二级浓度限值,贵州龙博物馆属于一类功能区,执 行一级浓度限值。详细指标见表 2.6- 1。 表 2.6-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018 修改单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2018 修改单 二级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 μg/m3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70 24 小时平均 150 颗粒物 PM2.5 年平均 35 24 小时平均 75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200 24 小时平均 3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2018 修改单 一级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20 24 小时平均 50 1 小时平均 150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50 颗粒物 PM2.5 年平均 15 24 小时平均 35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80 24 小时平均 120 2 、地表水 项目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详细指标 见表 2.6-2。 表 2.6-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序 号 分类 标准值 mg/L 项目 Ⅲ类 1 pH 值 无量纲 69 2 化学需氧量 COD ≤2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4 4 氨氮 NH3-N ≤ 1.0 5 砷 ≤0.05 6 石油类 ≤0.05 7 总磷 以 P 计 ≤0.2 16 8 硫化物 ≤0.2 3 、地下水 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见表 2.6-3。 表 2.6-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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