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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REPORT 二 〇二二年三月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 概述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科技”)成立于 2017 年 7 月, 是一家从事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的研制、开发和规模化生产的企业, 公司的主 要产品为磷酸铁锂材料和高镍三元材料。锂离子电池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正 在由传统手机、数码相机等信息产品, 向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电动玩具、电 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方面渗透, 朗晟科技拟依托公司磷酸铁锂制备 技术、市场成熟的磷酸铁锂的生产工艺和公司的自主研发能力, 生产磷酸铁锂电 池材料, 大大提高现有厂区内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技术及产品质量。关键工艺 技术和产品性能可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水平。 2021 年 11 月, 朗晟科技投资 50000 万元, 选址于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 高新产业园(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红线内) ,实施年产 3.8 万吨磷 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淘汰现有工程 3000 吨磷酸铁锂和 2000 吨高镍三元生产线,利用现有 2生产厂房(高镍三元材料厂房)、 3生产厂房 (磷酸铁锂材料) 进行局部改造,改造后 2生产厂房、 3生产厂房功能皆为磷 酸铁锂炉窑厂房;同时新建 1生产厂房(磷酸铁锂研磨厂房)、库房、危险废 物暂存库、空压机房、制氮机房等及配套设施。项目实施后, 将形成年产 3.8 万 吨磷酸铁锂材料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取得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文件(川投资 备[2111-510922-07-02-860729]JXQB-0218 号)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 可知,项目生产的磷酸铁锂为专供 锂电池生产使用的正极材料, 属于“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中“富锂材 料如磷酸铁锂等”之列, 同时参照与本项目生产同类型产品的磷酸铁锂项目的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如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高性能锂电池材 料(磷酸铁锂电池材料智能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1〕 656 号))(详见附件)可知,项目行业类别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四川朗晟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需开展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 部令 11 1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号),本项目属于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 中的 81 电 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 中的电子化工材料制造,工作形式为编制环境 影响报告书。在接受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后, 我公司即安排技术人 员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 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基础上, 对该项目开展 工程分析及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开展监测、调查和评价, 编制出本环境影 响报告书,呈报环保管理部门审批。 1.1 项目特点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总投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项目主要从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 本次评价重点为现有工程回顾性分析、工程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环 境风险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2 环评工作过程 环评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包括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 分析论证和预 测评价,环评文件编制三个阶段。 环评工作程序图见图 1.2- 1。 图 1.2-1 环评工作程序图 2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1.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识别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可能造成的 环境污染及环境风险, 并分析对各环境要素可能产生的影响, 提出合理可行的污 染防治对策。 1.4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 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朗晟科 技现有厂区内) 。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 与当地发展规划相符。项 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可行, 技术可靠。尽管其生产过程不可避免产生一 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但与之配套的环保设施完善, 治理方案选 择合理, 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 完全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 规和标准要求, 环境影响可接受。同时,本项目环境风险管理措施有效、可靠, 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尽可能回收和利用资源, 加强管理与日常监测, 能满足国 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 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本项目选址可行。 3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 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国家及法律、法规及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20.9.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10.26;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10.26;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9.01.0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020.12.26; 1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7.7.16; 13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 [2005] 39 号, 2005.12.03; 14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 国发[2011] 35 号, 2011.11.17; 15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2016.5.28; 16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2013.9.10; 17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2015.4.2; 18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2019.10.30; 1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 年版) ,生态环境部 令第 16 号; 2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2019.01.01; 21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4 环办[2013]103 号, 2014.01.01;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境保护 部,环发[2012]77 号, 2012.07.03; 23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 环发[2012] 98 号, 2012.08.08; 2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为, 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 2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5 号, 2013.12.7; 2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 ,2019.03.01; 2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06.08; 28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 23 号, 2022.1.1; 29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01.08; 30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 2006.01.23; 31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环大 气[2019]53 号, 2019.06.26 2.1.2 地方性环保法规、文件 1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第 94 号公布,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四川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17]14 号; 3 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 号,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7 月 26 日四川省十 三届人大常委会第 5 次会议修正; 4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 年 修订)的通知,川办函[2018]10 号。 5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 [2018]24 号; 6 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 年; 7 四川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1/T 2138-2016); 8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川府发[2015]59 号; 5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9 四川省“ 十三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川污防“ 三大战役”办 [2018]13 号; 10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 通知,川环发[2006]1 号; 11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 通知,川环发[2009]112 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危险废 物环境监管的通知, 2016.04.12; 12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环办发[2015]333 号) ; 13 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 年 11 月 25 日四川省第 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1.3 环评导则及技术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2017.01.01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2011.06.01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2019.03.01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2016.01.07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2018.12.01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 2.4-2009),2010.4.1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 19-2011),2011.9.1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2019.07.01 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2019.03.01 10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公告 2017 年 第 43 号 2.1.4 其他有关依据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 项目设计资料及业主提供的其它有关环评的资料。 2.2 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2.2.1 评价目的 1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调查和监测,掌握该地区环境质量现 6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状,了解项目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 2 通过对拟建工程情况和对有关技术资料的分析, 掌握工程的一般特征和 污染特征, 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治理的排污水平, 选择适当的模式预测项目建成 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 施。 3 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为工程环保措施的设计与实施, 以 及投产运行后的环境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2.2.2 工作原则 坚持 “污染预防”、“达标排放” 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节水 措施,确保本项目建成后的“三废”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规划指标的要求,使本项目 的建设满足当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 合理确定评价范围和评价因子, 选 择合适的预测模型预测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结论力 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明确。 2.3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3.1 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 SO2 、NO2 、PM10 、PM2.5 、CO 、O3 、TVOC、硫化氢、氨、 氮氧化物、丙酮、五氧化二磷、总悬浮颗粒物、 HCl。 预测评价因子 TVOC 、PM10 、HCl 、NOx、氨、 SO2。 2 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 3 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厂界本底环境噪声 LAeq 预测评价因子厂界噪声 LAeq 4 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pH 、K 、Na 、Ca 、Mg、硫酸盐、氯化物、碳酸氢盐、溶解 性总固体、 耗氧量、总硬度、氨氮、氟化物、铁、锰、铜、挥发性酚、硝酸盐、 7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亚硝酸盐、汞、砷、六价铬、镉、铅、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5 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 烷、 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 1,1-二氯乙烯、顺- 1,2 二氯乙烯、反- 1,2-二氯 乙烯、二氯甲烷、 1,2-二氯丙烷、 1,1,1,2- 四氯乙烷、 1,1,2,2- 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 硝基苯、苯胺、 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 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2.3.2 评价标准 2.3.2.1 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如下 1、地表水环境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2、环境空气 O2、NO2 、PM10 、PM2.5 、臭氧、一氧化碳、 NOx 、TSP 执行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五氧化二磷、 TVOC、硫化 氢、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 D.1 限值 要求。 3、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 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 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 5、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本项目环评执行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 2.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L 序号 参 数 标准限值mg/L 序号 参 数 标准限值mg/L 1 pH* 6~9 4 BOD5 ≤4 2 COD ≤20 5 氨氮 ≤1.0 3 溶解氧 ≥5 6 总磷 ≤0.2 备注 1、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 类水域标准 2 、*pH 无单位。 表 2.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 m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二氧化硫(SO2) 24 小时平均 0.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8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1 小时平均 0.5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颗粒物(粒径小于 10μm) 24 小时平均 0.15 颗粒物(粒径小于 2.5μm) 24 小时平均 0.075 二氧化氮(NO2) 24 小时平均 0.08 1 小时平均 0.20 CO 24 小时平均 4.00 1 小时平均 10.00 O3 1 小时平均 0.20 氮氧化物(NOx) 24 小时平均 0.1 1 小时平均 0.25 TSP 24 小时平均 0.3 TVOC 8h 平均 0.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 录 D.1 限值要求 氨 1 小时平均 0.2 硫化氢 1 小时平均 0.01 五氧化二磷 1 小时平均 0.15 表 2.3-3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标准限值LAeq dBA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3类区域 65 55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表 2.3-4 地下水质量标准 监测项目 III 类标准 监测项目 III 类标准 pH 6.5-8.5 铜 ≦1.00 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 ≦3.0 镍 ≦0.02 氨氮 ≦0.5 铝 ≦0.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3 钾 / 总硬度 ≦450 钠 ≦200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钙 / 挥发酚 ≦0.002 镁 / 六价铬 ≦0.005 碳酸氢盐 / 汞 ≦0.001 氯化物 ≦250 砷 ≦0.01 硫酸盐 ≦250 铅 ≦0.01 氟化物 ≦1.0 镉 ≦0.005 氰化物 ≦0.05 铁 ≦0.3 硝酸盐氮 ≦20.0 锰 ≦0.10 亚硝酸盐氮 ≦1.00 备注 pH 无单位,其余指标单位 mg/L。 表 2.3-5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mg/kg 监测项目 标准 监测项目 标准 水分() / 1,1,1-三氯乙烷 840 总氰化物 135 1,1,2-三氯乙烷 2.8 总砷 60 三氯乙烯 2.8 9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总镉 65 1,2,3-三氯丙烷 0.5 六价铬 5.7 氯乙烯 0.43 总铜 18000 苯 4 总铅 800 氯苯 270 总汞 38 1,2-二氯苯 560 总镍 900 1,4-二氯苯 20 四氯化碳 2.8 乙苯 28 氯仿 0.9 苯乙烯 1290 氯甲烷 37 甲苯 1200 1,1-二氯乙烷 9 间,对-二甲苯 570 1,2-二氯乙烷 5 邻-二甲苯 640 1,1-二氯乙烯 66 硝基苯 76 顺- 1,2-二氯乙烯 596 苯胺 260 反- 1,2-二氯乙烯 54 2-氯酚 2256 二氯甲烷 616 苯并[a]蒽 15 1,2-二氯丙烷 5 苯并[a]芘 1.5 1,1,1,2- 四氯乙烷 10 苯并[b]荧蒽 15 1,1,2,2四氯乙烷 6.8 苯并[k]荧蒽 151 四氯乙烯 53 䓛 1293 萘 70 二苯并[a,h]蒽 1.5 茚并[1,2,3-cd]芘 15 2.3.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1、废 水 本项目的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除铁器清洗废水、实验检测废水、地面清 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水等,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沉淀池/废水处理 站处理后(其中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排放) ,经园区管 网排入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废水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9731-2020)表 1 间接排放中的电子专用材料标准限值,该标准中未规定 指标(BOD5 、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中三级 标准要求。 2、废 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 颗粒物、 NOx 、SO2 和 HCl 满足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的二级标准,同时高温烧结 废气中 SO2 、NOx 及颗粒物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函〔2019〕1002 号)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VOCs 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中表 3 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准限值;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 10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标准(GB 14554-93); 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GB 18483-2001)。 3、噪声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厂区一般固体废物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 求;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本项目环评拟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标准限值见下表。 表 2.3-6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 mg/L 污染物名称 pH COD BOD5 氨 氮 总 氮 SS 总 磷 动植 物油 TOC 石油 类 排放 标准 mg/L 电子工业水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69 500 / 45 70 400 8 / 200 20 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 8978- 1996 / / 300 / / / / 100 / / 备注 ①* pH 无单位; ②现有工程涉及高镍三元材料的制造(C2613 无机盐制造),因此现有厂区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本次技改后, 厂区已淘汰高镍三元材料的生产, 仅生产磷酸铁锂材 料(C3985),故废水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表 2.3-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名称 污染物 排放 高度 m 排放 速率 kg/h 浓度限 值 mg/m3 执行标准 喷雾干燥 废气排气 筒 颗粒物 30 23 1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2标准 NOx 4.4 240 SO2 15 550 烧结废气 排气筒 NOx 20 / 300 关于印发的通知(川环函 〔2019〕1002号) SO2 / 200 颗粒物 / 30 VOCs 6.8 60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GB 51/2377-2017)中“表 3 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他行业标 准限值”要求 检测废气 排气筒 VOCs 15 3.4 60 HCl 0.26 10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表2标准 NOx 0.77 240 氨 4.9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备注现有工程涉及高镍三元材料的制造(C2613 无机盐制造),因此现有厂区废气执行无机化学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本次技改后, 厂区已淘汰高镍三元材料的生产, 仅生产磷酸铁 锂材料(C3985),故废气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 表 2.3-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执行范围 标准限值 LAeq dBA 昼间 夜间 厂界 70 55 表 2.3-9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11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类别 标准限值 LAeq dBA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3 类标准 65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2.4 评价等级和评价重点 2.4.1 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厂区废 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最终排入 涪江。 由于本项目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不直接进入地表水,属于“ 间接排放”,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表 1 水污染影响 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本项目废水排放方式为“ 间接排放” ,因此本次地 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B。 表 2.4-1 地表水评价等级判定表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 W/(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2.4.2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中推荐的大气评 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 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 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 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简称“ 最大浓度占标 率” ),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 距离 D10。其中 Pi 定义见公式 式中 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ρ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 h 地面空气质量 浓度, μg /m3; 12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ρ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μg/m3。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应选择 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 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 使用 5.2 确定的各评价因子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或年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 3 倍、 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Pi 按上式计算,如污染物数 i 大于 1,取 P 值中最大者值 Pmax。 表 2.4-2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一级 Pmax≥10 二级 1≤Pmax≤10 三级 Pmax≤1 根据本项目的废气排放情况,计算结果见下表 表 2.4-3 废气主要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和污染负荷评价表 废气种类 污染物 最大地面浓度 Ciug/m3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Pi 有组织 喷雾干燥废气 颗粒物 4.6802 1.04 NOx 2.33636 0.93 SO2 0.499221 0.1 烧结废气 颗粒物 0.286425 0.06 NOx 1.27942 0.5 SO2 0.272393 0.05 TVOC 0.24763 0.02 检测废气 HCl 0.197289 0.4 NOx 0.16421 0.06 氨 0.131132 0.06 TVOC 0.98408 0.08 试验废气 颗粒物 0.135609 0.03 NOx 0.279693 0.11 SO2 0.070347 0.01 TVOC 0.23562 0.02 无组织 1生产厂房 颗粒物 11.962 2.6 3生产厂房 颗粒物 9.7085 2.1 检测中心 HCl 3.30057 6.6 NOx 5.47894 2.2 氨 1.65028 0.8 VOCs 29.045 2.4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占标率为检测中心无组织 HCl 6.6(>1且<10)。根据等级划分原则, 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等级为二级。 13 2.4.3 噪声环境工作等级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声环境评价工作等 级划分方法,本项目位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规定的 3 类地区, 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较小,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本次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为“三级”。 2.4.4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本项目涉及的 危险物质主要包括盐酸、硝酸、硫酸、磷酸等。本项目建成后, 项目所涉及的 危险物质 Q q1/Q1 q2/Q2 qn/QN0.0087113<1。因此,本项目风 险潜势为 I,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项目环评风险评价等级划分 依据见下表 表 2.4-4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IV 、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一 二 三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 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见附录A。 2.4.5 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为四类,其中 I 类、 II 类及 III 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 环境影响评价应执行本标准, IV 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 详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 A(以下简称 附录 A)。 根据附录 A,本项目主要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属于 K.机械、电子,属Ⅳ 类项目(表 2.4-4)。 表 2.4-5 建设项目所属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环评类别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类型识别 建设内容 项目类型 K.机械、电子 82.半导体材料、电子陶瓷、有机薄 膜、荧光粉、贵金属粉等电子专用 材料 报告书 参照半导体材料 Ⅳ类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Ⅳ 14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即本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 价。 2.4.6 土壤评价等级 1、项目类型 项目为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附录 A,本项目行业类别参照制造业中的石油、化工行业类别中 的半导体材料制造,项目类别属于 II 类,详见下表 表 2.4-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行业类别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类型识别 I 类 II 类 III 类 IV 类 石油、化工 石油加工、炼焦;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 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 成材料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 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化学药 品制造;生物、生化制品制造 半导体材料、日 用化学品制造; 化学肥料制造 其他 / 2、项目占地规模 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约 51000m2 (约 5.1 公顷),因此本项目占地规模为中 型。 3、敏感程度 同时, 本项目位于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属工业园区范围 内且周围无土壤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4、土壤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本项 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详细情况如下 表 2.4-7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评价等 级/敏感程度 Ⅰ类 Ⅱ类 Ⅲ类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大 中 小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 “-”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5 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8 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4.7 评价工作重点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因此,根据工 程特征及所在地的环境特征, 确定评价项目包括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废水排 放影响分析、大气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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