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矿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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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 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 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矿 建设单位 盖章 黎平县海天商品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1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35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9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6 七、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67 八、结论69 附表 附表 1 附表 2 附表 3 附表 4 附表 5 附表 6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图 附图 1 附图 2 附图 3 附图 4 附图 5  项目交通地理位置图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项目采场及最终境界剖面图 项目区域水水系图 项目与生态红线的位置关系图 附图 5. 1 项目与黔东南州综合管控单元分布图位置关系 附图 6 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现状分布图 附图 7 项目区植被类型现状分布图 附图 8 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现状分布图 附图 9 项目保护目标示意图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2 采矿证 附件3 营业执照 现状照片 项目周边环境 传送皮带 传送皮带 传输皮带  项目周边环境 传送皮带 传输皮带 生产设备 采区现状 截排水沟 生产设备 采区现状 道路 场内现状  生产设备 沉淀池 截水沟 砂石料加工区沉淀池及截水沟 办公室 配电室 道路 场内现状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矿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贵州 省 黔东南州 市 黎平县 高屯 镇 鸡窝凼 地理坐标 东经 109 度 10 分 41.99 秒,北纬 26 度 18 分 53.50 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 10- 11 、土砂石开采 101 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其他 用地用海面积m2 /长度 km 64600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 填 /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 / 总投资 万元 189.75 环保投资 万元 38.5 环保投资占比 20.29 施工工期 3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2016 年 1 月建成投产,未存在环保投诉及处罚情况 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 境 影响评价符合 性分析 无 1 其他符合性分 析 一、项目建设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1 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2018 年,划定了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 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发〔2018〕16 号 ,“全省生态 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 5 大类,共 14 个片区 ①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武陵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 区、月亮山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和大娄山 赤水河水源涵养 片区。 ②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与 水土流失控制片区、乌江中下游水土保持片区和沅江柳江流域水土保 持与水土流失控制片区。 ③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 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苗岭东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片区、南 盘江流域生物多样性维护与石漠化控制片区和赤水河生物多样性维护 与水源涵养片区。 ④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 包含 2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沅江上游黔南水土流失控制片区和 芙蓉江小流域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控制片区。 ⑤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 包含 3 个生态保护红线片区乌蒙山 北盘江流域石漠化控制片 区、红水河流域石漠化控制与水土保持片区和乌江中上游石漠化控制片 区。 本项目位于黎平县高屯镇,项目用地界线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详 见附图5 。项目区外北侧与生态红线相邻,经核实该部分生态红线类 型主要为天然保护林地和基本农田,不涉及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 2 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 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其他敏感区。 天然保护林和基本农田管控要求可知 天然林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 毁林开垦、烧荒、非法采 矿、采石、采砂、取土; 2 狩猎、捕杀野生动物; 3 采脂、割漆、 剥皮、挖根及非法采集野生植物; 3 倾倒垃圾、渣土和排放有毒、 有害物质; 5 其他破坏天然林的行为。 基本农田内禁止下列行为 1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 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 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2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 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3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 芜基本农田。 2 、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地 表 水 满 足 地 表 水 环 境 质量 标 准 GB3838-2002 中Ⅲ类水域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GB3095-2012 2018 修改单 中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的 2 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能够后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影响较 小;项目生活污水主要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淋滤水经沉淀池收 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噪声经过降噪处理能够达到厂界噪声标 准相关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未超出环境质量底线。 3 、本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运行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 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达到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及电力资 源利用上线。 4 、本项目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 试行 黔环通 3 [2018]303 号 文件可知,本项目属于 137 、其他绿色通道类 绿线 , 不属于环境准入禁止审批 红线 清单。 5 、本项目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东南府发[2020]9 号 符合性分析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发 [2018]16 号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 5 大类,共 14 个片 区。拟建项目位于黎平县高屯镇,占地不涉及生态敏感区,项目不在贵 州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故项目建设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发〔2018〕16 号 。 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 黔东南 府发〔2020〕9 号 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要求,其中分区管控全州 共划定 206 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 123 个,包 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 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 63 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 20 个,为优 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根据生 态保护红线和相关生态功能区域评估调整进行优化。制定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 一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 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 ①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 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 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 升生态功能的活动。②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 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允许、 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③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 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 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 4 二 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 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 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 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 案。 三 一般管控单元原则上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 主。 开发建设中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 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本项目位于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紅线 详见 附图5 ,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管控单元位置关系见附图 5.1 。经核实, 本项目位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管控单元中的一般管控单元,管控单 元 名 称 为 黎 平 县 一 般 管 控 单 元 2 , 环 境 管 控 单 元 编 码 为 ZH52263130002 ,项目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1-1 表 1-1 与黔东南州黎平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 类别 黔东南州黎平县“三线一单”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空间布 局约束 执行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水要素 普适性管控要求。 执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省、黔 东南州普适性准入要求 本项目落实后大气环境和 水环境等防治措施及监测 计划按要求执行 符合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执行贵州省及黔东南州水要素 普适性管控要求。 执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省、黔 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 本项目落实后大气环境和 水环境等防治措施及监测 计划按要求执行。 符合 环境风 险防控 执行贵州省土壤普适性管控要 求 本项目的建设已取得相关 管理部门同意,满足建设 要求。项目落实后采取相 应环保措施,按要求执行 符合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2020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 1.62 亿 m3 以内,2030 年全市用水总 量控制在 1.68 亿 m3。2020 年万 元国民生产总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 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7。 执行黔东南州能源利用普适性 要求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后 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 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 作物农肥。项目用水量较 小,不属于高耗能行业。 符合 综上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不涉及生态敏感区,符合 5 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 黔府发〔2018〕 16 及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 黔东南 府发〔2020〕9 号 要求。因此,本项目规划选址是合理的,符合“三 线一单”的要求。 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本项目不属于鼓 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建设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 三、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发[2005]109 号 中规定了禁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禁止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如下 “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缓冲区 、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 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 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 源;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 资源开发项目”。 本项目位于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矿区占地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等 环境敏感区域,区无明显地质灾害。故不属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 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禁止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区域。同时矿山生态环 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提出了要 求,本环评将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和 相关规定,以及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特征和当前技经济条件,有针对性地 提出合理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以达到现矿产资源开发 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避免和减少矿区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故项 目建设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四、项目与贵州省政府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6 黔府办函[2014]5 号 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4]5 号 相关规定 一 严格按规划布局砂石土矿山 1 严格界定砂石土类矿产。砂石土类矿产是指用作普通建筑材 料的砂、石、粘土、页岩,主要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筑用白云岩、 建筑用砂、建筑用辉绿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用凝灰岩、建筑用大理 岩、建筑石料、砖瓦用砂岩、砖瓦用砂、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等 12 个矿种。 2 严格控制矿山数量。按照“规划禁采区内的矿山关停,规划限 采区内的矿山收缩,规划开采区内的矿山集聚”的要求,各市州人民 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要对辖区内的砂石土矿 山进行优化调整,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建制镇的砂石土矿山数控制在 6 个以内,其他乡镇控制在 2 个以内,确保到 2015 年末全省砂石土矿 山总量控制数为 2878 个。 3 提升矿山生产规模。矿山生产规模实行分类管理,全省砂石 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 6 万 m3/年,位于市、州所在地市区的砂石土矿 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 10 万 m3/年,位于贵阳市、遵义市所属市辖 区和贵安新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 15 万 m3/年。 4 划定砂石土禁采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 自然遗产地、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 迹保护区、重点旅游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 害危险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区域开采砂石土;禁止在重要湖泊、水库、 河流周边,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 天开采砂石土;禁止在机场、港口、桥梁、隧道、 电力设施周边一定范 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 二 全面加强采矿权设置方案管理 1 切实把好采矿权设置选址关。新设砂石土采矿权的设置选址, 7 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公安、安全监管、 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合踏勘,共同确定。 2 科学合理确定矿区范围。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不 得将山脊划作矿界,尽量不留边坡,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洞采 方式开采砂石土资源,将资源开发利用、矿山土地综合利用和矿山生态 环境保护进行有机统一。 三 加强采矿权管理 1 合理确定采矿权的服务年限。开采砂石土矿产资源的服务年 限不低于 5 年,不得超过 10 年。为国家和省重点工程而专门设置的砂 石土采矿权的服务年限根据施工期限合理确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 能满足最低生产规模和其他准入条件的,不得批准延续。 2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资源开采的管理。在公路、铁路、 水运、水库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 用地范围内临时采挖砂石土资源用于本工程建设的,可不办理采矿许可 证,工程竣工后,不得再进行开采;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用地范围外开 采砂石土资源的,必须依法申办采矿权;采挖的砂石土不能进行销售或 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项目不涉及占用生态红线,且项目 采矿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地质遗迹 保护区、重点旅游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 危险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区域;未在重要湖泊、水库、河流周边,铁 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采矿年限为 10 年满足最低开采年限要求,开采规模为 6 万 m3/年 属于规定的 6 万 m3/年。 综上分析,本项目与贵州省政府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 通知 黔府办函[2014]5 号 的相关规定基本相符。 五、项目与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黔工 信原材料〔2020〕68 号 的符合性分析 8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黔工信原材料 〔2020〕68 号 五 强力推动绿色发展 1 、加强引导,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贵州全面推进绿色矿山 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国土资发〔2018〕9 号有关要求,推进绿色矿山 建设贯穿矿山设计、建设、生产和闭坑全过程。 2 、强化指导,推动绿色工厂建设。鼓励砂石生产企业实施绿色生 产改造升级,生产线应配套建设抑尘收尘、废水处理、降噪等污染防治 和水土保持设施,对设备、产品采取棚化密封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严 控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 3 、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各级政府根据辖区内矿山的尾矿情 况及建设项目采挖的废石、泥土等,合理制定规划,建立尾矿库,对矿 山尾矿分矿种、分种类进行单独处理。鼓励砂石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建筑 废弃物、废石、尾矿等生产砂石骨料,回收再利用工艺废水、细粉、沉 淀泥浆等。支持在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用地范围内就地取材,利用开山、 道路、隧洞、场地平整等建设工程产生的砂石料生产机制砂石,满足本 项目工程建设需要。 4 、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充分利用我省依法依规淘汰落 后产能工作机制,严格执法,运用综合标准依法淘汰排放、能耗、水耗、 质量、安全等不达标的落后机制砂石产能,为合法合规生产机制砂石企 业腾出市场空间。 六 守牢安全和环保底线 1 、压实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 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完善矿山开采、石料搬运和破碎、物料筛分 和转运等工序的安全风险控制及职业病防护措施,从源头提升本质安全 和职业病防治水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建 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推进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健康企业建设。 9 2 、依法整治,规范矿山资源管理。对合法开采的矿山企业,坚持 “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治理 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不符合相关法规、 政策要求的矿山企业,要依法停产整治或关闭,并追究相关民事或刑事 责任。对废弃矿山,加大矿山环境治理修复力度,严禁以治理工程为名 进行新的开采,造成新的生态破坏。 项目要求,在矿区开采结束后,对矿区、工业场地和原有采空区进 行生态恢复,且项目生产采取湿法生产,堆料场、皮带运输均采取喷淋 措施,因此,项目从环保的角度来说与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 展实施方案 黔工信原材料〔2020〕68 号 基本符合。 六、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试行 HJ651-2013 符合性分析 根据 矿 山 生态环 境 保 护 与恢 复 治理 技 术 规 范 试 行 HJ651-2013 中规定的要求“①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 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地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 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重要道路、航道两侧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可视 范围内进行对景观破坏明显的露天开采;②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应符合国 家和区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 采取有效预防和保护措施,避免或减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坏 和环境污染;③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 ”的原则,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矿产资源开采的全过程。根据矿山生 态环境保护与复治理的重点任务,合理确定矿山生态保护与恢复治理分 区,优化矿区生产与生活空间格局。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提高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④所有矿山企业均应对照本标准各 项要求,编制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⑤恢复治理后的 各类场地应实现安全稳定,对人类和动植物不造成威胁;对周边环境 不产生污染;与周边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恢复土地基本功能,因地 10 制宜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区域整体生态功能得到保护和恢复”。 项目不属于依法划定的自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 地以及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采区域,亦不在重要道路、航道两侧 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目标可视范围内。同时项符合国家及地方区域环境 功能区划的要求。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矿山建设及营运过程严格执行复 垦方案要求,同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避免或减轻矿资源 开发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综上所述,本项目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 试 行 HJ651-2013 相符。 七、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6-2018 的符 合性分析见表 1-2 表 1-2 本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符合性分析表 序号 规范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1 矿区按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和生 态区等功能分区 本项目已按功能分区 符合 2 矿区道路、供水、供电、卫生、环保 等配套设施应齐全;在生产区应 设 置线路示意牌、简介牌、岗位技术操 作规程等标牌,标牌应符合 GB/T13306 的规定 本项目配套设施齐 全,项目拟设置示意 牌简介牌、岗位技术 操作规程等标牌 符合 3 矿山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喷雾、喷洒水 或生物纳膜、加装除尘设备等措施处 置粉尘,应对输送系统、生产线、料 库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做好 车辆保洁,车辆驶离矿区必须冲洗, 严禁运料遗撒和带泥上路,保持矿区 及周边环境卫生 矿山生产过程中采取 除尘措施,对输送系 统、料库等采取喷洒 水措施进行抑尘,生 产线采用湿法生产; 车辆驶离矿区时进行 冲洗,不带泥上路 符合 4 应采用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对高噪 声设备进行降噪处理 采取措施对高噪声 设备进行降噪处理 符合 5 矿山开采面、作业平台应干净整洁, 规范美观 本项目开采面、作业 平台干净整洁 符合 6 应对堆渣场进行治理、复垦及绿化, 在矿区专用道路两侧因地制宜地设 置隔离绿化带 本项目堆渣场在开采 结束后进行治理和复 垦绿化,设置绿化带 符合 7 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装备,做到绿 色开采、绿色生产、绿色存贮、 绿色运输 项目采用先进的工艺 技术与装备 符合 8 应贯彻“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及 项目开采结束后将及 符合 11 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 占用土地和损毁土地,治理率 和复垦率应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 时对采空区进行生态 恢复 9 干法生产应配备高效除尘设备,并保 持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湿法生产应 配置泥粉和水分离、废水处理和循环 使用系统。 项目采用湿法生产, 配置了脱水筛、压滤 机、设置了沉淀池等 设施 符合 10 生产加工车间的产尘点应封闭 项目生产加工车间 的产尘点采用湿法生 产,产尘较小 符合 11 合理设计工艺布置,控制噪声传播 项目已合理设置 符合 12 砂石骨料成品堆场库应地面硬化, 分类或分仓储存 项目砂石骨料堆场 进行地面硬化,分类 储存 符合 13 矿区应配置洒水车、高压喷雾车等 设备 项目配置喷雾设备 符合 14 应在装载机、破碎机、筛分机、整形 机、制砂机、输送机端口等连续产生 粉尘部位安装高效除尘装口 已安装,项目采用湿 法生产 符合 15 矿区及厂区应建有雨水截 排 水沟 和集水池 已设置截、排水沟和 集水池 符合 16 矿区及厂区的生产排水、雨水和活污 水,应实现雨污分流、清口分流 项目区采取雨污分流 方式 符合 八 、 项 目 与 贵 州 省 机 制砂 石 行 业 规 范 条 件 的 通 知 QFGD-2020-02002 符合性分析 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 QFGD-2020-02002 四 环境保护 1 机制砂石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编制环境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 2 机制砂石企业矿山建设应达到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0316要求。 3 机制砂石企业骨料生产厂区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要求,湿法生产应配置水处理系统,并应循环用水。 4 机制砂石企业生产线应配有收尘系统,粉尘污染防治应符合 下列规定 1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应对破碎、筛分及输送等生产环节采取封闭 措施; 12 2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应对破碎、筛分及输送转运站等扬尘点设置 收尘装置,粉尘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的有关规定,并满足厂区所在地区的环保要求; 3 对无组织排放的扬尘场所,应采取喷雾、洒水、封闭等防尘措 施。 十四机制砂石企业骨料生产线应配置消声、减振、隔振等设施。 工厂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要 求;厂内各类地点噪声限值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50087的有关规定。 十五机制砂石企业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 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由前文分析可知,项目符合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淋滤 水经截水沟收集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农 作物农肥;破碎、打砂筛分工段采用湿式生产,堆场、开采区设置喷雾 装置;生产设备采用了减振、隔振等措施。综上所述项目与贵州省机 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的通知 QFGD-2020-02002 符合。 13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地理 位置 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矿位于黎平县城北东,距离县城约 15km。东经 10910′29″ 10910′46″ ,北纬 2618′45″2618′56″ 。乡村公路 从矿区东侧约 550m 处经过,矿山有简易公路与乡村公路相接,交通条件便利, 运输方便。 项目 组成 及规 模 一、项目由来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黎平县交通运输量的不断增加,市场对各种 建筑材料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作为基本建筑材料之一的石料,其市场前景 良好,同时,合理开采建筑石料既可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增加就业岗位, 又可推动地区发展。随着未来几年县公路建设、维修工程,石料市场将出现 供不应求的状况,为了满足黎平县在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石料供求,并 为企业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转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 充分发挥矿山优势,满足矿山生产服务,黎平县海天商品混凝土销售有限公 司拟实施该项目的建设。 根据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矿 变更 开采方案设计可知, 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矿矿山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取得黎平县国土 资源局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证号C5226312015077130139247 ,矿区范 围由 7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0646km2 ,开采深度505m475m ,设 计生产规模为 6.00 万 m3/a ,开采方式为露天采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 ,本项目属 于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中的其他 137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黎平县 海天商品混凝土销售有限公司委托 详见附件 1 ,我公司立即组织技术人 员进行现场踏勘,同时根据项目的工程特征和项目建设区域的环境状况,依 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 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提交环境管理部门审批。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建设及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14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介绍,黎平县高屯镇鸡窝凼建筑用灰岩矿于 2015 年 7 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于 2016 年 1 月建成投产,主要为本单位位于 黎平县罗团村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提供砂石原料而建。矿山区与混凝土搅拌 站不在同一位置,由于企业前期未完全了解有关环保管理要求,因此,矿山 区未完善有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建成运营至今,未收到周边居民、企事业单 位团体的环境投诉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 办环评 2018 18 号]第二 四 条内容规定 “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 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本项目属于滞后环评项目,现补办环评手续。不存在处罚情况。本次评 价主要对项目已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 改进措施。 2 、矿区范围 项目矿区范围由 7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 0.0646km2,开采深度505m 475m ,设计生产规模为 6.00 万 m3/a ,具体详见下表 2- 1。 表 2-1 矿区拐点坐标、面积及开采深度表 拐点号 1980 西安坐标系 坐标值 X 坐标值 Y 1 2912159 75 36617325 58 2 2912062 80 36617459 16 3 2912185.58 36617546.42 4 2912145.52 36617765.91 5 2912216 53 36617792 44 6 2912283 16 36617554 64 7 2912382.33 36617393.48 矿区面积0.0646km2 开采深度505m475m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矿区占地面积 0.0646km2,建设 1 个工业场地 占地面积约 5200m2, 主要包括生产破碎、打砂、筛分加工区、配电室、堆矿场和堆渣场等 ,办 公区占地面积约 430m2。年产 6 万 m3/a 砂石生产线 1 条。根据项目现状特点, 本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 2-2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 2-3。 15 条 表 2-2 本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建设工程 工程内容及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 工程 矿区占 地面积 0.0646km2 采矿 区 矿区已进行开采生产,采用露天开 采,水平分层自上而下的台阶式采剥 顺序,公路-汽车开拓运输形式。设 计生产规模 6 万 m3/a 砂石生产线 1 。 新建,现状生产 规模为 3 万 m3/a,经过几年 的开采,已在西 南面形成采坑。 工业 场地 区 占地面积约 5200m2 ,位于矿区内西 北角区域,主要包括生产破碎、筛分 加工区、堆矿场和堆渣场 新建,已建有 辅助 工程 办公区 办公区占地面积约 430m2 ,不设职工 宿舍和食堂。 新建,已建有 贮运 工程 运输 1 条现有矿区公路,长约 200m,厂区 大门至工业场地。上山便道 80m ,采 区至工业场地 新建,已建有 公用 工程 配电室 位于破碎、打砂、筛分东侧 新建,已建有 给水 水源来源于农村山泉自来水供给 新建,已建有 环保 工程 废气 移动 水箱 1 个移动水箱 容积为 5m3 ,位于 开采区西侧 新建,已建有 蓄水池 高位水池 1 个 容积 30m3 ,位于 破碎、筛分区 新建,已建有 封闭及 喷淋措 施 在破碎、筛分等工段采用湿法生产, 堆渣场、堆矿场设置喷雾设备 新建,已建有 输送皮带封闭 新建,待建 废水 排水沟 位于采场、工业场地及办公区等,长 约 422m 新建,已建有 沉淀池 沉淀池总容积 300m3 新建,已建有 化粪池 一座,处理规模为 15m3/d。 新建,已建有 固废 危险废 物暂存 间 1 个,位于办公区独立房间能, 占地 面积为 6m2。 新建,待建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设置隔声罩、 采取个人防护措施;中深孔爆破工艺,减少炸 药用量。 新建,已建有 表 2-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备注 1 矿山建设规模 万 m /a3 6.00 2 矿山开采服务年限 年 7.6 3 设计利用资源量 万 m3 45.11 可利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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