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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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309832023000932 成果编号 6-2021-004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 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版)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二零二三年五月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目 录 1. 概述 1 1.1. 论证工作来由 1 1.2. 论证依据 3 1.2.1. 法律法规 3 1.2.2. 相关规划与区划 6 1.2.3. 技术标准与规范 7 1.2.4. 项目基础资料 8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9 1.3.1. 论证工作等级 9 1.3.2. 论证工作范围 10 1.4. 论证重点 12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13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13 2.1.1. 本项目概况 13 2.1.2. 区域铁路概况 17 2.1.3. 依托项目 21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22 2.2.1. 总平面布置 22 2.2.2. 铁路主要设计标准 41 2.2.3. 专用线通过能力 41 2.2.4. 路基设计结构尺度 44 2.2.5. 轨道设计结构尺度 46 2.2.6. 桥涵设计结构尺度 47 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49 2.3.1. 施工条件 49 2.3.2. 工程区域填海过程回顾 49 2.3.3. 施工方法 63 2.3.4. 工程量 65 2.3.5. 施工进度安排 69 2.4.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 70 2.4.1. 申请用海面积 70 2.4.2. 申请用海期限 70 2.5. 项目用海必要性 87 2.5.1. 项目建设必要性 87 2.5.2. 项目用海的必要性 93 3.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102 3.1. 自然环境概况 102 3.1.1. 气象 102 3.1.2. 水文 104 3.1.3. 海域地形地貌与冲淤状况 104 3.1.4. 工程地质 110 3.1.5. 主要海洋灾害 111 3.1.6. 海洋水文动力概况 112 3.1.7. 海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20 3.1.8. 海洋沉积物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30 3.2. 海洋生态概况 131 2 3.2.1. 海洋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131 3.2.2. 生物体质量现状调查 142 3.2.3. 渔业资源现状调查 144 3.3. 自然资源概况 155 3.4. 开发利用现状 159 3.4.1. 社会经济概况 159 3.4.2. 海域使用权属现状 161 3.4.3.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171 4.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177 4.1. 项目用海环境影响分析 177 4.1.1. 工程建设对水文动力环境的影响分析 177 4.1.2. 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78 4.1.3. 海洋水质环境影响分析 179 4.2. 项目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188 4.2.1. 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188 4.2.2. 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分析 193 4.3. 项目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194 4.3.1. 岸线资源影响分析 194 4.3.2. 滩涂资源影响分析 194 4.3.3. 珍稀濒危动植物损害 194 4.3.4. 生物种类和数量减少 194 4.4. 项目用海风险分析 202 4.4.1. 风暴潮风险分析 202 4.4.2. 地震风险分析 203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204 5.1.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204 5.1.1. 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 204 5.1.2. 对旅游休闲娱乐区的影响分析 204 5.1.3. 对农渔业区的影响分析 204 5.1.4. 对周边用海工程的影响分析 205 5.2.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214 5.2.1. 利益相关者界定原则 214 5.2.2.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214 5.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218 5.3.1. 相关利益者协调分析 218 5.3.2. 相关利益部门协调分析 222 5.3.3. 小结 223 5.4. 项目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 223 6.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226 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226 6.1.1. 与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 226 6.1.2. 略 226 6.1.3. 与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的符合性 226 6.1.4. 与沧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 年)的符合性 235 6.1.5. 与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的符合性 238 6.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238 6.2.1. 与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38 6.2.2. 与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239 3 6.2.3. 与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3-2020)的符合性 239 6.2.4. 与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 年)的符合性 241 6.2.5. 略 244 6.2.6. 与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符合性 244 6.2.7. 与“三区三线”规划成果的相符性分析 246 6.2.8.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的符合性分析 248 6.2.9. 与正在编制中的沧州渤海新区 黄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符 合性分析 250 6.2.10.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250 7.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252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252 7.1.1. 区域社会条件适应性分析 252 7.1.2. 区域自然条件适应性分析 253 7.1.3. 区域生态系统适应性分析 254 7.1.4. 区域用海活动适应性分析 254 7.1.5. 用海选址(选线)方案比选 255 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258 7.2.1.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258 7.2.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259 7.2.3. 用海方式与平面布置方案比选 261 7.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271 7.3.1. 本项目用海需求 271 7.3.2. 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合理性分析 277 7.3.3. 用海面积与相关行业的设计标准和规范符合性分析 278 7.3.4. 宗海范围确定的合理性分析 294 7.3.5. 减少用海面积的可能性分析 323 7.3.6. 宗海面积的计算过程 323 7.3.7. 小结 324 7.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324 7.5. 岸线利用合理性分析 325 7.5.1. 2008 年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海岸线修测成果 325 7.5.2. 2021 年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北省海岸线修测成果 326 8.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 328 8.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 328 8.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 329 8.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329 8.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 329 9. 生态用海建设方案 332 9.1. 生态建设条件分析 332 9.1.1. 工程所在海域资源、生态现状与禀赋、海洋灾害分析 332 9.1.2. 生态建设需求分析 335 9.1.3. 生态建设目标 335 9.2. 生态建设方案设计 336 9.2.1. 生态化平面设计 336 9.2.2. 公众亲海空间规划 337 9.2.3. 污水排放与控制 337 9.2.4. 长期监测与评估 337 9.3. 生态建设措施可行性分析 338 4 9.3.1. 生态化平面设计可行性分析 338 9.3.2. 污水排放与控制可行性 340 9.3.3. 长期监测与评估可行性 340 9.3.4. 生态建设预期效益分析 341 9.4. 生态建设监管措施建议 341 9.4.1. 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建设 341 9.4.2. 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341 9.4.3. 加强环保设施检查和污染物控制 342 9.5. 围填海生态评估及生态修复方案编制工作 342 9.5.1. 渤海新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主要结论 342 9.5.2. 沧州渤海新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342 9.6. 本项目围填海项目修复工作 342 9.6.1. 本项目区域围填海调查图斑位置关系 342 9.6.2. 本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351 9.6.3. 预算与实施计划 351 9.6.4. 监管措施与建议 352 10. 结论、建议 353 10.1. 结论 353 10.1.1. 用海情况 353 10.1.2. 项目用海必要性结论 353 10.1.3.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356 10.1.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 358 10.1.5.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 358 10.1.6.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 358 10.1.7. 项目用海可行性结论 359 10.2. 建议 360 资料来源说明 361 附件 367 附件 1. 委托书 367 附件 2. 建设单位变更材料 368 附件 3. 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 年)批复 371 附件 4. 交通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 379 附件 5. 略 390 附件 6.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2022-2023 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的 通知,发改基础〔2021〕1746 号 391 附件 7. 周边用海工程宗海界址图 402 附件 8. 利益相关者协调意见 402 附件 9. 环境监测报告 CMA 封面 402 附件 10. 沧州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 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审查意见 404 附件 11. 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路由 选线方案相关问题的请示 410 附件 12. 渤海新区委员会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路由选线方 案相关问题的请示 418 附件 13.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路由方案调 整的批复 422 附件 14. 西疏港路 2010 年登记用海批复、 2020 年变更后海域证 424 附件 15. 1000 万吨铁矿粉混匀加工项目不动产登记注销通知书 429 5 附件 16. 沧州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 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审查意见 430 附件 17. 收储证明材料及原填海工程竣工验收批复 436 附件 18. 工可审查意见 440 附件 19.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442 附件 20. 宗海图 444 附件 21. 内审意见 460 6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来由 2018年4月2日, 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调整运输结构, 减少公路 运输量, 增加铁路运输量(以下简称公转铁)。2018年6月, 国务院印发打赢蓝 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对“ 公转铁” 的目标进行了拆解 2018年底前,沿海主 要港口煤炭集港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 2020年采暖季前, 沿海主要港口以及唐山 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运输。 2018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出台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将推进大宗货物运输“ 公转铁、公转水”作为主攻方向,力争通过3年 时间,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减少4.4亿吨。未来将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 超载治理, 推动大宗货物集疏港运输向铁路和水路转移, 2020年采暖季前, 沿海 主要港口和唐山港、黄骅港的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或水路 运输。 2018年10月,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下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提出要加大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完善用地用海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交通运输部等九部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河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等文件要求, 2019年5月沧州市制定出台了沧州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 方案(2019-2020年),提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 公转铁”为重点, 到2020年, 全 市以铁路为主的大宗货物运输新格局基本形成, 沿海港口矿石原则上改由铁路运 输;大宗货物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原则上全部修建铁路专用 线,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 2021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国 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发改基础〔2021〕1746号发布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 快推进2022-2023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梳理形成了近两年重点 推进的铁路专用线等项目清单, 作为项目储备。本项目已明确列入“铁路专用线 1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等重点项目清单(2022-2023年)”。 沧州渤海新区位于河北省东南沿海, 北依京津, 南连齐鲁, 是首都经济圈的 重要节点, 是国务院批复的河北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煤 炭港区不断完善、散货港区及综合港区顺利投产运营, 黄骅港以煤炭港区、散货 港区、综合港区为主, 河口港区为补充的总体格局已初步形成。其中, 煤炭港区、 河口港区发展较为成熟, 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仍处于起步阶段, 是未来发展的重 要方向。根据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综合港区以集装箱、粮食、滚装、 成品油、液体化工品及其他散杂货运输为主, 承担临港工业及腹地物资中转运输、 综合物流服务等功能,重点建设各类专业化和通用码头,形成大型综合性港区; 散货港区以铁矿石、原油等大宗散货物资运输为主, 兼顾煤炭、成品油、液化天 然气等其他散货运输功能, 满足临港工业和腹地散货运输需求, 并承担相应的专 项物流功能, 重点发展1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专业化散货码头, 建设规模化的散货 运输港区。 本工程拟建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 该项目已明确列入 “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清单(2022-2023年)”;同时列入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通 知,属于“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港口集疏运铁路重点建设项目(2018-2020年) ”。 工程建成后将承担综合港区和散货港区矿石、煤炭等大宗货物的集疏运任务(上 水金属矿石和下水煤炭)。本工程选址于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区域, 直接服务于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 其建设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 促 进黄骅港多式联运发展,打通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 2020年6月,受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交通运输部天 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承担了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的海 域使用论证工作。2021年10月27日, 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通过了河北省自然 资源厅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 2022年2月15日,取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项 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冀自然资审〔2022〕119号)。2022年11月, 根据沧州渤海 新区管理委员会常务会议议定内容, 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 与河北沧港铁建集运有限公司签订黄骅港集疏运体系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 议。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河北沧港铁建集 运有限公司。 2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本工程线路长度27.38km(里程范围CK0000CK27380),建设内容包括铁 路线及羊二庄园区站、港前站和综合港区站三个场站建设,其中桥梁长度为 12.414km。工程设计红线内面积约131.39公顷,涉海部分红线内面积约103.55公 顷;本次论证仅涉及工程涉海部分,涉海部分为港前站CK12458至线路终点 CK27380 , 长 度 约 14.922km ; 其 中 , 上 跨 段 里 程 为 港 前 站 出 站 CK13400CK17997.62,长度约5.598km。工程总投资261580.32万元, 施工期2 年。申请用海总面积为92.1600公顷, 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 用 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工程涉海部分填海造陆已完成, 现状标高 约**m,陆上铁路部分未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 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为了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2020年6月,受沧 州渤海新区黄骅港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委托,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承担了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工作。2021年10 月27日, 论证报告书通过了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受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 组 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 2022年2月15日,取得了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黄骅港 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用海预审意见的函 (冀自然资审〔2022〕 119号)。 根据黄骅港集疏运体系项目特许经营协议,2022年11月,本项目建设单 位变更为河北沧港铁建集运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黄骅港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和 河北沧港铁建集运有限公司同为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最新设 计文件,综合港区站进场道路向西侧平移350米。 2022年12月,受河北沧港铁建 集运有限公司委托,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继续承担黄骅港综合港 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论证单位接受委托后, 在现 场踏勘和调查收集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 编制了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 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作为海洋主管部门审核用海的依据。 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7 年 11 月 5 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013 年 12 月 28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202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5.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 第 475 号, 2018 年 3 月 19 日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07 号, 2018 年 3 月 19 日修订); 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 通知 (国办发〔2002〕36 号, 2002 年 7 月 6 日); 8.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通知(国海发〔2010〕22 号,2010 年 11 月 12 日); 9.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海发〔2006〕27 号,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10.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 (财综 〔2007〕10 号, 2007 年 1 月 24 日); 11. 关于印发和 的通知 (国海管字 〔2008〕273 号, 2008 年 5 月 6 日); 12. 国家海洋局关于修订 的通知 (国海规范〔2016〕3 号, 2016 年 5 月 16 日);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2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14.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49 号令, 2021 年 12 月 27 日第 20 次委务会议审 议通过); 15.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 24 号, 2018 年 7 月 14 日)。 16. 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海洋〔2022〕 4 11 号, 2022 年 4 月 6 日); 17. 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 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 号, 自然 资源部, 2018 年 12 月 20 日); 18.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 知 (自然资规〔2018〕7 号,自然资源部, 2018 年 12 月 27 日); 19.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 1 号,自然资源部, 2021 年 1 月 8 日); 20.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 知 (自然资办函〔2021〕2073 号, 2021 年 11 月 10 日); 2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 (自然资 办函〔2022〕640 号, 2022 年 4 月 15 日); 22. 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 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 号,2018 年 10 月 29 号); 23. 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7 月 30 日修正); 24. 河北省海洋局关于印发(冀 海发〔2013〕22 号); 25.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严格管控围填海加 快处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 (冀自然资规〔2019〕1 号, 2019 年 2 月 14 日); 26.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印发 的通知 (冀环海洋〔2020〕183 号, 2020 年 6 月 19 日); 27.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 2022-2023 年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 建设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1746 号, 国家发改委 自然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铁路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 28.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 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20〕10 号, 2020 年 5 月 20 日); 29.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发 〔2021〕4 号, 2021 年 02 月 22 日); 5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30.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 (自然资发 〔2023〕89 号, 2023 年 6 月 13 日)。 1.2.2. 相关规划与区划 1. 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政府, 2022 年 2 月 7 日); 2. 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冀自然资发〔2022〕3 号,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1 月 27 日); 3.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国函〔2012〕160 号,国务院, 2012 年 10 月 16 日); 4. 沧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5-2020 年)(冀政字〔2015〕36 号, 2015 年 5 月 25 日); 5. 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 年)(河北省海洋局, 2016 年 3 月); 6.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5〕42 号, 国务院, 2015 年 8 月 1 日); 7. 略; 8. 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 年)(冀政字〔2019〕20 号,河北省人 民政府, 2019 年 4 月); 9. 河北省轨道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 (冀发改基础〔2017〕23 号,河 北省发改委); 10. 沧州市铁路专用线规划(沧政办字〔2019〕34 号,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5 月 18 日); 11. 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2 年 8 月); 12. 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3-2020 年)(河北省政府, 2013 年); 1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 (区、市)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 2022 2207 号, 2022 年 10 月 14 日); 6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14. 略。 1.2.3. 技术标准与规范 1.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国海发〔2010〕22 号, 2010.8); 2. 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 3. 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 4. 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2007); 5. 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17-2007); 6. 海水水质标准(GB3097-97); 7.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 8. 海洋生物质量标准(GB18421-2001); 9.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技术规范(HY070-2016); 10.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11. 中国海图图式(GB12319-1998); 12.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 理委员会, GB17501-2017 ,2018 年 5 月 1 日; 13. 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2022 版),交通运输部, 2022 年 8 月 24 日; 14. 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15. 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 (国家海洋局, 2002.4); 16.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 17. 海洋生物质量监测技术规程(HY/T078-2005); 18.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1-2018); 1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20. 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HY/T0306-2021,自然资源部, 2021 年 2 月 9 日); 21. 河北省主要项目用海规模控制指标 (冀海发〔2013〕22 号); 22. 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10001-2016J447-2017); 23. 铁路特殊路基设计规范(TB10035-2018J158-2018); 24. 铁路专用线设计规范(试行)(Q/CR9156-2019); 25. 铁路站场道路和排水设计规范(TB10066-2000J69-2001); 7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26.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TB10099-2017J2398-2017); 27. 铁路物流中心设计规范(Q/CR9133-2016)。 1.2.4. 项目基础资料 1. 沧州市渤海新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天 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 沧州市渤海新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 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4. 沧州渤海新区综合港区后方区域吹填造陆一期施工报告)(中交天津航 道局有限公司,黄骅项目经理部, 2010 年 1 月); 5. 沧州渤海新区综合港区后方区域吹填造陆二期施工报告,(中国水电建 设集团港航建设有限公司,沧州渤海新区吹填二期工程项目部, 2012 年 6 月); 6. 黄骅港综合港区 1加油加气站工程填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天科 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7. 黄骅港综合港区冀海散杂货码头散杂货露天堆场工程项目填海工程环 境影响报告书 (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8. 黄骅港综合港区一港池南岸线作业区吹填造陆工程施工报告,(中港疏 浚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9. 黄骅港综合港区多用途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交通部天津水运工 程科学研究所, 2009 年 11 月); 10. 黄骅港综合港区 10 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交通部天津水 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2010 年 5 月); 11. 2021 年综合港区航道淤积观测研究总结报告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 工程科学研究所、港口水工建筑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泥沙交通行业重点 实验室, 2022 年 2 月)。 8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工作等级 本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 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面积 92.1600 公顷。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划分方法, 海域使 用论证等级按照项目的用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 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 级。同一项目用海按不同用海方式、用海规模所判定的等级不一致时, 采用就高 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论证等级。本次论证等级为一级。 9 黄骅港综合港区及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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