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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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版)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 有限公司 中国 天津 二〇二三年六月 目录 1 概述 1 1.1 论证工作由来 1 1.2 论证依据 3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7 1.4 论证重点 10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12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12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19 2.3 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47 2.4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 51 2.5 项目用海必要性 54 3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61 3.1 自然环境概况 61 3.2 海洋生态概况 89 3.3 自然资源概况 115 3.4 开发利用现状 116 4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129 4.1 项目用海环境影响分析 129 4.2 项目用海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34 4.3 项目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136 4.4 项目用海风险分析 152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155 5.1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155 5.2 利益相关者界定 156 5.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157 5.4 项目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 157 6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59 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59 6.2 项目用海与其他规划相符性分析 161 6.3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66 7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167 7.1 项目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167 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69 7.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77 7.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186 8 生态用海综合论证187 8.1 生态建设条件分析 187 8.2 生态建设方案设计 189 8.3 生态建设措施可行性论证 190 8.4 生态跟踪监测方案 191 8.5 项目生态修复措施 194 9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203 9.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 203 9.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 203 9.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204 9.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 206 10 结论与建议208 10.1 结论 208 I 10.2 建议 210 资料来源说明211 引用资料211 现场勘查记录212 附件 213 附件 1 委托书213 附件 2 关于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的备案信息214 附件 3CMA 报告 216 附件 4 项目 118 度中央经线宗海图221 附件 5 内部技术审查意见223 II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由来 能源原材料工业是影响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基础性产业, 煤炭、石油、 天然气、铁矿石等是世界各国争夺激烈且交换量最大的战略资源。能源原材料供 给和储备能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稳定程度的重要标志。目前我国能源原 材料供给和储备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 2021 年, 受多种原因 叠加影响, 我国煤炭供需出现严重失衡的状况,部分省份出现“煤炭荒”,甚至 导致“拉闸限电”。煤炭作为最上游的资源,其需求消费直接受到宏观经济状况 和相关下游行业发展的影响,属于典型的需求拉动型市场。2021 年北方八港煤 炭下水量达到 8.4 亿吨,北方八港煤炭下水运输以津冀四港秦皇岛港、黄骅港、 天津港和唐山港为主, 近年来津冀四港煤炭下水量占比维持在 90以上。根据 我国煤炭实际需求结构, 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学工业耗煤量约占煤炭消费总量 的近九成,预测 2025 年和 2030 年全国煤炭需求总量分别为 45 亿吨、 44 亿 吨。 为提高应急状态下的保供能力,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 2011 年下发国家 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储备点布局、承储企业及管理等内容。2014 年 1 月,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物流发展规划,提出健全煤 炭储配体系, 加强煤炭应急储备, 规划黄骅港作为沿海港口, 具有晋陕蒙煤炭下 水中转、应急储备、储配的功能。 2020 年,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做 好 2020 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 等多份文件,均提及增强煤炭储运能力的相关要求。 从煤炭储备发展现状来看, 我国在煤炭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储备调度、收储 管理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为保障我国煤炭储备, 目前主要通过国家储备和商业储 备两种模式。国家储备侧重于满足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在应急状态下的煤炭供需调 节; 商业储备则与企业联系更为紧密, 以保障企业稳定生产为主要目标, 同时依 托增值服务, 以满足项目长期运营的需求。通过与毗邻的黄骅港煤炭国家储备基 地联动发展, 可以满足多维度煤炭供应端与需求端的储煤需求。目前, 国家正在 推进煤炭储备能力建设, 总的目标是在全国形成相当于年煤炭消费量 15、约 6 亿吨的煤炭储备能力,其中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不少于 2 亿吨, 接受国家和 1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地方政府直接调度, 另外 4 亿吨是企业库存, 通过最低最高库存制度进行调节。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障政策, 增强我国能源原材料供给保障能力、保障国 家能源安全, 稳固我国煤炭“北煤南运内循环”系统, 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应急 能力和抗干扰能力, 应对进口煤炭供给中断等煤炭供应风险, 满足进一步发挥煤 炭作为我国能源安全“稳定器、压舱石”的需要, 考虑家煤炭储备相关政策, 且 为国储基地顺利落地开展建设, 保障国储基地建设后的正常运营, 实现国储和商 储联动发展的格局, 沧州港发达海储运发展有限公司拟建设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 基地项目。 根据沧州渤海新区近中期拟建设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黄 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位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 130991-0052-A 内,占用面积 为 94.7177 hm2 ,申请填海造地面积 94.7177 h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 律法规文件的要求, 申请用海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沧州港发达海储运发展 有限公司委托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 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海域使用 论证工作。接受委托后, 我司在现场踏勘和调查收集有关工程资料的基础上, 编 制了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1.1- 1 项目位置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叠加图 2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1.2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中 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 2002 年 1 月 1 日; (2)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规〔2021〕1 号, 2021 年 1 月 8 日; (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 源部办公厅,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 2020 年 11 月 7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5 年 1 月 1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人大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 81 号, 2017 年 11 月 5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13 年第 8 号,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 年 12 月 28 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 年 9 月 1 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 23 号第三次修订, 2018 年 12 月 29 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24 号, 2021 年 9 月 10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人大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二号,2022 年 6 月 1 日; (11)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 国海发〔2006〕27 号, 2006 年 10 月 13 日发布,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国务院、 中共中央委员会,2021 年 11 月 2 日; (13)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国家海洋局, 2017 年 3 月 31 日; (14)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务院, 国 发〔2018〕24 号, 2018 年 7 月 25 日; 3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5)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自然资规〔2018〕5 号, 2018 年 12 月 20 日; (1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 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办函〔2021〕2073 号, 2021 年 11 月 10 日; (1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 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自然资办发〔2021〕50 号,2021 年 7 月 23 日; (18)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发〔2023〕89 号,2022 年 8 月 2 日;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29 号,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1 年 第 1 号, 2011 年 1 月 5 日; (21)关于做好 2021 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发改电〔2021〕108 号,中机发 4894 号, 2021 年 4 月 12 日; (22)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 2020 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 指导意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改运行〔2020〕900 号, 2020 年 6 月 12 日; (23)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5 修正),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 7 月 30 日; (24)河北省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自然资 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冀环海洋〔2020〕183 号, 2020 年 6 月 19 日; (25)河北省港口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公告(第 125 号),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2022 年 7 月 28 日通过,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2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 套政策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2 年 6 月 1 日。 1.2.2 技术标准和规范 (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 号,2010 年 8 月 20 日; 4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2)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国家海洋局, 2009 年 5 月 1 日; (3)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国家海洋局, 2009 年 5 月 1 日; (4)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 年 5 月 1 日; (5)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08 年 5 月 1 日; (6)海水水质标准(GB3097- 1997),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8 年 7 月 1 日; (7)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2002 年 10 月 1 日; (8)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 2002 年 3 月 1 日; (9)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0 年 3 月 1 日; (1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国家测绘局, 2009 年 5 月; (11)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中 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08 年 3 月 1 日; (12)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国家海洋局,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3)河北省主要项目用海控制指标,河北省海洋局, 冀海发〔2013〕22 号, 2013 年 11 月; (14)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技术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 资办发〔2018〕36 号, 2018 年 11 月; (15)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自然资源部 办公厅,自然资办发〔2018〕36 号, 2018 年 11 月; (16)河北省主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河北省海洋局,冀海 发〔2013〕22 号, 2013 年 11 月; (17)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 部, 2018 年 7 月 30 日; (18)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145-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交 通运输部公告 2015 年第 38 号, 2015 年 8 月 21 日; 5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19)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 131-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2012 年第 57 号, 2012 年 11 月 20 日; (20)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 070-2003),国家海洋局, 2003 年 9 月 3 日; (21)建设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国家海洋局, 国海管字〔2017〕3 号,2017 年 1 月; (22)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3 年第 72 号, 2013 年 11 月 12 日; (23)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17501-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1 日; (24)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HY/T 0306-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 资源部, 2021 年 2 月 9 日; (25)涉海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损害评估技术规范(DB13/T 2999- 2019),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7 月 4 日。 1.2.3 相关规划和区划 (1)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交通运输部, 2006 年 9 月;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 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自然资办函〔2022〕 2207 号, 2022 年 10 月 14 日; (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报批建设项目用海 有关事宜的函,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处, 2022 年 10 月 28 日; (4)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 源部,环海洋〔2018〕158 号, 2018 年 11 月 30 日; (5)“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能源 〔2022〕210 号,2022 年 1 月; (6)煤炭物流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发改能源〔2013〕 2650 号,2013 年 12 月 30 日; (7)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国务院, 国函〔2012〕160 号, 2012 年 10 月 10 日; (8)***; 6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9)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2 月 7 日; (10)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3-2020 年),河北省海洋局, 2013 年 11 月; (11)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0 年)(修订),沧州市人民政府, 2019 年 4 月; (12)黄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 年),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 年 12 月 30 日。 1.2.4 项目基础资料 (1)委托书; (2)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 港城经备字〔2023〕021 号,港城区经济发展局, 2023 年 03 月 28 日; (3)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第三航务 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4)沧州渤海新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2019 年 12 月; (5)沧州渤海新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 2019 年 12 月。 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工作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的规定,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实行论证等级 划分制度, 按照用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 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论 证等级判定依据表 1.3- 1 进行。 本项目建设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他工 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11),面积为 94.7177 公顷≥10 公顷, 论证等级为一级。 7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表 1.3- 1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部分) 一级用 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 特征 论证 等级 填海造 地用海 冶金、石化、造纸、火 电、核电等建设填海造 地用海和废弃物处置填 海造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 其他建设填海造地用 海、农业填海造地 填海造地≥10公顷 所有海域 一 填海造地(510)公顷 敏感海域 一 其他海域 二 填海造地≤5公顷 所有海域 二 1.3.2 论证范围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论证范围应覆盖项目用海所涉及到的全部 区域,一级论证项目的论证范围以论证范围应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 向外扩展 15km。” 本项目处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 130991-0052-A 内,周围已随区域整体填海工 程形成围合状态。根据工程海域的水文动力环境和周边的海域使用现状, 为了尽 可能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 本次论证范围以渤海新区填海成陆区 边界为起点,分别向北侧、南侧、东侧外扩 15km,西侧延伸至海岸线,论证面 积约 1558km2。论证范围如图 1.3- 1 中 A-B-C-D 线连线所示, 论证范围坐标见表 1.3-2。 表 1.3-2 论证范围控制点坐标 编号 经度(E) 纬度(N) A 1175053.708“ 380613.225“ B 1181618.818“ 382039.637“ C 1175956.487“ 383853.291“ D 1173906.787“ 382715.601“ 8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1.3- 1 论证范围示意图 9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4论证重点 1.4.1 论证重点筛选 本项目建设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其他工 业用海。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附录 D.1 “海域使用论证重点参照表” (见表 1.4- 1)的相关要求,本次论证重点如下 (1)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2)项目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3)项目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项目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5)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表 1.4- 1 海域使用论证重点参照表(部分) 用海类型 论证重点 用海 必要 性 选址 (线 合 理性 用海 方式 和布 置合 理性 用海 面积 合理 性 海域 开发 利用 协调 分析 资源 环境 影响 用海 风险 工业 用海 其他工业用海,如水产品 加工厂、化工厂、钢铁 厂、海上各类工厂用海, 促淤冲淤、浅海水库、海 床底温泉、海底地下水开 发利用等 ▲ ▲ ▲ ▲ ▲ 根据沧州渤海新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本项目全部位于历史遗留问 题图斑 130991-0052-A 范围内, 已随渤海新区整体围填海建设完成形成陆域“项 目用海方式”已经确定为填海造地,“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仅引用整体 填海造地影响结论,均不作为本次论证重点。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 24 号)等文件要求, 新增围填海项目的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 技术指南(试行)及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有 关要求执行, 在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中编制生态建设方案专章。报告书将“生态用 海综合论证”作为本次论证重点。 10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1.4.2 论证重点确定 根据项目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海洋功能区分布特点及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结合项目用海性质及其对周边海域可能造成的影响, 确 定本项目的论证重点如下 (1)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2)项目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3)项目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4)项目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5)生态用海综合论证。 11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2.1.1 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 (2)建设单位 沧州港发达海储运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位置 本工程地处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综合港区后方陆域,东、 西疏港路之间,具体见图 2.1- 12.1-2。 (4)建设内容以及规模本项目拟建设一处容量 300104t 的煤炭商储基 地, 年周转 8 次, 设计年运量为 2400104t。新建 2 座封闭条形堆场, 面积共计 59.4hm2 ,建设 2 套“一线两翻”卸车线系统; 利用现有已建码头或新建码头装 船出运和建设装车系统, 并相应建设基地红线范围内的供电、照明、给排水、消 防、环保、通信、信息化控制系统等配套设施。 (5)项目投资 526247 万元。 表 2.1- 1 主要技术指标及工程量一览表 12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图 2.1- 1 行政位置图 13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图 2.1-2 遥感位置图 14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6)项目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位置情况说明 根据沧州渤海新区近中期拟建设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黄 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二期工程填海造地区位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 130991- 0052-A 内, 图斑面积 634.28hm2 ,本工程占用面积为 94.7177 hm2 ,申请填海造 地面积 94.7177 hm2。该图斑属于已围填未利用图斑, 填海时间为 20092013 年。 处理目标为加快项目用海手续办理, 确权后尽快组织填海造地项目竣工验收, 换 发证书, 将其纳入土地管理, 降低空置率; 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效率和海域海岸资 源利用效率; 围填海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环境产 生的影响得到明显改善。 目前沧州渤海新区近中期拟建设项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已取 得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备案意见的复函。 图 2.1-3 项目位置与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叠加图 2.1.2 陆域形成 沧州渤海新区是 2007 年 2 月 15 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2007 年 7 月 20 日正式揭牌。 黄骅港于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正式被确定为西煤东运第二条大通道出海口, 神华集团 1997 年开始在黄骅建港,渤海新区成立前(2007 年前),神华集团在 15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黄骅港已建设黄骅港一期工程和黄骅港二期工程并投入使用, 黄骅港煤炭港区初 见雏形。为了对航道形成有效掩护, 在航道两侧建设了防波堤(即黄骅港外航道 整治工程)。沧化灌区堆场于 2003 年登记, 填海面积 0.277 平方公里, 黄骅港多 用途堆场于 2004 年登记,填海面积 0.2344 平方公里。截止 2006 年年底,围填 海面积总计 1.1711 平方公里。 2007 年,黄骅港综合服务区南疏港路工程开工建设,意味着渤海新区大规 模围填海工程开始实施。2007 年至 2008 年, 黄骅港综合服务区南疏港路工程建 成,南疏港路与海岸线之间形成围海面积 8.8804 平方公里,黄骅港综合港区中 疏港路工程和东疏港路工程建成, 这二条路与之前建成的南疏港路以及海岸线之 间形成围海面积 15.3115 平方公里, 另外在河口港区形成围填海面积 0.9156 平方 公里。据统计, 2007-2008 年围填海面积为 25.0985 平方公里。 2009 年至 2011 年, 港池南岸围堰起步工程和综合港区航道南侧围堰工程建 成, 这二条围堰与神华航道北侧防波堤之间形成围海面积 13.3555 平方公里, 东 疏港路东侧以及南疏港路的北侧新增围填海面积为 3.1606 平方公里,另外河口 港区Ⅴ区码头群一期及其改扩建工程形成围填海 0.5002 平方公里, 则在 2009 至 2011 年间共计围填海面积为 17.0163 平方公里。 2012 年至 2014 年, 黄骅港综合港区北围堰工程建成, 北围堰工程以南、南 疏港路以北、东疏港路以东区域形成围填海面积 15.2382 平方公里, 另外, 在此 期间黄骅港综合港区南防沙堤工程建成, 南防沙堤工程和航道南侧围堰以及神华 航道北侧防波堤之间形成围填海面积 12.3326 平方公里。据统计 2012 至 2014 年 共计围填海面积为 27.5708 平方公里。 2015 年至 2016 年,在中疏港路工程北侧新增围填海面积 5.2332 平方公里。 至 2016 年围填海活动基本停止,累计围填海面积 76.0899 平方公里。 根据统计结果分析,从 2007 年至 2014 年是渤海新区大规模围填海阶段, 2014 年以后围填海规模明显减小,至 2016 年围填海活动基本停止,其中 2007- 2008 年和 2012-2014 年又是围填海活动强度最大的时段。 本工程所在图斑填海 时间为 20092013 年。 各阶段围填海情况如表 2.1-2 和图 2.1-3 所示。 表 2.1-2 渤海新区各阶段围填海情况统计表 围填海阶段 主要围填区域 围填面积(km2) 备注 2007年前 沧化罐区堆场 0.2770 2003年取得海域使 16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用权证 黄骅港多用途堆场 0.2344 2004年取得海域使 用权证 神华筒仓项目(港 口码头、仓储) 0.6597 2004年取得海域使 用权证 小计 1.1711 2007-2008 南疏港路以北、中 疏港路以南、东疏 港路以西至海岸线 之间区域 15.3025 南疏港路以南、海 岸线以北区域 8.8804 河口港区5、6码 头工程和陆源石油 化工限公司修船厂 工程 0.9156 小计 25.0985 2009-2011 港池南岸围堰起步 工程、综合港区航 道南侧围堰工程与 神华航道北侧防波 堤之间区域 13.3555 东疏港路东侧及南 疏港路北侧区域 3.1606 河口港区Ⅴ区码头 群一期及其改扩建 工程 0.5002 小计 17.0163 2012-2014 北围堰工程以南、 南疏港路以北、东 疏港路以东区域 15.2382 南防沙堤工程、航 道南侧围堰以及神 华航道北侧防波堤 之间区域 12.3326 小计 27.5708 2015-2016 中疏港路工程北侧 5.2332 小计 5.2332 总计 76.0899 17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图2.1-4 围海情况图 2005 年至 2018 年渤海新区围填海变化过程见下图。 18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图 2.1-5 渤海新区围填海变化过程示意图(2005 年-2018 年) 2.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 2.2.1 总平布置方案 本项目拟建设 300104t 煤炭商业储运基地, 基地最大静态储煤需求容量为 300104t,年周转 8 次,全部通过铁路集运, 具有水路、公路和铁路疏运的功能。 按照使用功能要求, 基地内布置有 封闭煤棚、翻车机卸车系统、装车系统和水 平带式输送机系统、为国储基地配套的翻车机系统以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退场 采用封闭式煤棚抑尘方案,各功能区布置分述如下 (1)储煤基地堆场布置 本项目场地为长方形地块,在其东北角处已建有海水淡化厂。东西向长约 1913m2071m,南北向宽约 566m。在基地东、西、北侧设置围墙,南侧利用国 储基地的围墙。沿围墙布置环形道路。基地内布置条形煤棚堆场及堆取料合一的 斗轮机作业线、带式输送机系统等。由南往北共布置 2 座条形煤棚及 3 条斗轮机 19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基础,煤棚宽度分别为 130m(内设 1 条斗轮机基础)、230m(内设 2 条斗轮机 基础),东西长度均为 1650m,相应单个条形煤棚面积为 21.45hm2 、37.95hm2, 总面积 59.4hm2。 (2)道路 基地内煤炭进出场采用专用带式输送机系统, 场内道路主要满足消防和检修 需要。在堆场外沿、围墙里侧布置环形道路,道路宽 7m;煤棚与煤棚之间布置 消防通道, 道路宽度为 15m。在环形道路上分设支路与煤棚间以及煤棚内道路相 连, 支路宽度 5m。在东侧主要辅建区布置环形道路, 道路宽 5m,联通各辅助建 筑物。道路面积约 4.47hm2。 (3)生产与辅助建筑物 在煤棚两端布置有转运站和转运平台,堆场内共布置 7 座转运站和 3 座转 运平台,转运站和转运平台之间建有带式输送机廊道并设置带式输送机水平运输 工艺系统。在煤棚北侧布置有商储翻车机房和装车楼, 在国储基地南侧布置有国 储翻车机房。 在煤棚西端和东端外分别设置有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污水处理站、消防泵 站等辅助设施。 在转运站和转运平台附近各布置 2 座分变电所;在商储翻车机房附近布置 S5变电所、翻车机房小区综合楼、 S1电气室、 S2电气室、送风风机房、排烟 风机房、换热站, 在国储翻车机房附近布置有 5变电所、翻车机房小区综合楼、 1电气室、2电气室、送风风机房、排烟风机房、换热站; 其他生产建筑物和生 活辅助建筑物布置在场地东侧, 设有机修车间、材料库、油污水处理站、流动机 械库和 110kV 变电站等生产建筑物以及候工楼、交易办公楼等生产生活辅助建 筑物。新建建筑物总面积约 64.2893hm2。 20 海域海岛环境科技研究院(天津)有限公司 黄骅港商业煤炭储运基地项目海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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