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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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公示版) 唐山曹妃甸区瀚阔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30MA0EW00B47) 二〇二三年九月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 项目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装备制造产业园区 项目性质 公益性 经营性√ 用海面积 37.2760 ha 投资金额 250000 万元 用海期限 50 年 预计就业人数 2000 人 占用岸线 总长度 0 m 邻近土地平均价格 270 万元/ha 自然岸线 0 m 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 120000 万元 人工岸线 0 m 填海成本 232.5 万元/ha 其他岸线 0 m 海域使用类型 工矿通信用海 新增岸线 0 m 用海方式 面积 具体用途 建设填海造地 37.2760 ha 厂区 注邻近土地平均价格是指用海项目周边土地的价格平均值。 目 录 目 录 摘要1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1 二、项目立项情况1 三、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1 四、项目用海资源生态影响分析2 五、项目用海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3 六、项目用海与规划符合性分析4 七、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4 八、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分析5 1 概述6 1.1 论证工作来由6 1.2 论证依据7 1.2.1 法律法规7 1.2.2 技术标准和规范8 1.2.3 区划规划类文件9 1.2.4 项目基础资料10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11 1.3.1 论证等级11 1.3.2 论证范围11 1.4 论证重点11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14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14 2.1.1 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和地理位置14 2.1.2 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14 2.2 项目用海区域回顾及与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15 2.2.1 项目用海区域填海造地工程回顾性介绍15 2.2.2 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18 2.3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19 2.3.1 总平面布置19 2.3.2 主要结构、尺度22 2.4 项目工艺流程23 2.4.1 装卸工艺23 2.4.2 生产工艺23 2.5 项目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25 I 目 录 2.5.1 施工方案与方法25 2.5.2 物料来源和土石方平衡25 2.5.3 施工计划进度25 2.6 项目用海需求26 2.7 项目用海必要性29 2.7.1 项目建设必要性29 2.7.2 项目用海必要性31 3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33 3.1 海洋资源概况33 3.1.1 岸线资源33 3.1.2 海岛资源34 3.1.3 港口资源34 3.1.4 盐业资源34 3.1.5 油气资源34 3.1.6 风能资源35 3.1.7 渔业资源35 3.1.8 滨海旅游资源35 3.2 海洋生态概况36 3.2.1 气候与气象36 3.2.2 水文动力37 3.2.3 地形地貌与冲淤状况39 3.2.4 工程地质41 3.2.5 海洋生态现状46 3.2.6 海洋自然保护地分布53 3.2.7 典型生态系统现状55 3.2.8 海洋环境现状56 3.2.9 海洋自然灾害59 4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62 4.1 生态评估62 4.2 资源影响分析62 4.2.1 对岸线资源的影响62 4.2.2 对湿地资源的影响62 4.2.3 对岛礁资源的影响63 4.2.4 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影响64 4.3 生态影响分析64 4.3.1 项目用海对水动力环境影响分析64 4.3.2 项目用海对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分析65 4.3.3 项目用海对水质环境影响分析65 4.3.4 项目用海对沉积物环境影响分析66 4.3.5 项目用海对海洋生态影响分析67 4.3.6 项目用海对海洋保护区影响分析68 II 目 录 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70 5.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70 5.1.1 社会经济概况70 5.1.2 海域使用现状71 5.1.3 海域使用权属73 5.2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76 5.3 利益相关者界定77 5.4 需协调部门界定77 5.5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77 5.6 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77 6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78 6.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78 6.1.1 项目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定位及要求78 6.1.2 项目用海与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的符合性分析78 6.1.3 项目用海对海洋功能区的影响分析79 6.1.4 项目用海与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公示版) 符合性分析 79 6.1.5 与海洋功能区划及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79 6.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80 6.2.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80 6.2.2 与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81 6.2.3 与区域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81 6.2.4 与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82 6.2.5 与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83 7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85 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85 7.1.1 选址区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条件适宜性分析85 7.1.2 选址在区位和社会条件的合理性分析85 7.1.3 选址区域与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的适宜性分析86 7.1.4 选址区域与海洋产业发展的适应性分析86 7.1.5 项目用海选址唯一性分析86 7.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87 7.2.1 平面布置方案比选87 7.2.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89 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90 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91 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91 III 目 录 7.5.1 用海面积合理性91 7.5.2 宗海图绘制情况说明99 7.5.3 用海面积量算100 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103 8 生态用海对策措施104 8.1 生态用海对策104 8.1.1 生态保护对策104 8.1.2 生态跟踪监测105 8.2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105 8.2.1 本项目生物资源损失量105 8.2.2 参与曹妃甸围填海区域生态修复106 8.2.3 厂区生态化平面布置106 9 结论108 资料来源说明109 1、引用资料109 2、现状调查资料110 3、现场踏勘记录111 附件112 附件一 海域使用论证委托书113 附件二 关于将唐山大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 备制造项目纳入省重点前期项目管理的函 114 附件三 测绘资质证书116 附件四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17 附件五 海洋环境现状调查 CMA 检测报告证明材料118 附件六 利益相关者的复函122 附件七 曹妃甸装备制造区市政路网五期、六期工程宗海平面布置图123 附件八 装备制造区市政路网一期 A7 路宗地图124 附件九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区市政路网 A6 路海域使用权 变更的批复 125 附件十 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区市政路网 A6 路不动产权证书126 附件十一 内审意见127 附图128 附图一 项目位置图129 IV 目 录 附图二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30 附图三 生产工艺流程图131 附图四 宗海图132 附图五 开发利用现状图134 附图六 利益相关者分布图135 附图七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位置关系图136 附图八 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总体布置图137 V 摘 要 摘要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唐山大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年产 40 万吨全系列海上风电塔筒(架)、管桩等风 电装备制造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 37.2760 hm2 ,其中生产车间用地面积 12.9930 hm2 ,生 产车间四周硬化面积 0.7286 hm2 ,原料堆场用地面积 3.8891 hm2 ,成品堆场用地面积 7.0580 hm2 ,周转场地用地面积 4.4035 hm2 ,半成品堆放区面积 1.9096hm2 ,道路用地面 积 1.7126 hm2 ,辅助建筑物用地面积 0.2524 hm2 ,绿化用地面积 3.8469 hm2 ,停车场用地 面积 0.4823 hm2 。项目总投资 250000 万元,厂区填海造地已完毕,后续工期 15 个月。 (5) 申请用海情况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中的工业用海,总用海面积 37.2760 hm2 ,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项目不占用岸线,申请用海期限 50 年。 二、项目立项情况 2023 年 5 月,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经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 局审批备案(备案编号唐曹审批投资备〔2023〕128 号),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全系 列海上风电塔筒(架)、管桩等风电装备制造产品约 40 万吨的规模。2023 年 6 月,本项 目纳入河北省重点前期项目(冀重办项目函〔2023〕258 号),要求畅通“ 绿色通道” ,加 快办理前期手续。 三、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本项目为大型高端制造项目,具有显著的产业龙头带动作用,且项目生产多种高端 风电设备产品,能够大幅提升产品市场供给,同时为下游特色产业接续发展创造良好条 件,在曹妃甸迈向北方国际风电产业园的进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本项目作为风电装备制造项目,原料及产品均需通过大件码头进行运输,厂内同步 配套设置原料和产品堆场。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本项目南侧建设大金重工曹妃甸 风电母港项目,主要为项目所需的原材料钢板和海上风电产品上下水装卸服务。依据工 艺平面设计的原则,本项目的选址宜位于码头泊位后方,形成“前港后场及生产区” 的布局 效果,以便降低储运成本,有利于对原料运入、产品运出的一站式服务。 本项目所在填海区 2010 年随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区域建设用海整体填海完毕,并 1 摘 要 纳入曹妃甸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当中,围填海区域整体予以保留用于开发建设。 目前 项目南侧为规划建设的风电母港项目,北侧为装备制造区市政路网一期 A7 路,西侧为装 备六道,东侧为规划二期工程。周边已无建设装置制造厂区的空间。由于码头岸线的形 成,也无法通过延伸式建设的方式进行空间的拓展。因此,本项目利用已有填海区是满 足项目生产及运输需求、解决区域建设用地不足,同时解决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项目用海是必要的。 四、项目用海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已在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指导下,以整体围填方式形成陆域。项 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围填海,后续施工仅为地基整理及构筑物施工,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 三废经统一收集处理,不排海,故不会对现状海域产生有害影响。其对周边海域的资源 环境影响包含在区域围填海总体影响之中,故报告引用曹妃甸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 报告的综合评估结论,回顾性分析区域围填海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1)水文动力环境影响分析 填海造地会对曹妃甸海域的水动力环境和波浪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范围有 限,仅在填海区附近 113km2 的海域流速变化超过了 0. 1m/s ,大潮期潮差变化超过 0. 1m 的 海域约为 150km2 ,各向波浪的平均有效波高,仅填海区部分邻近海域受自身阻挡作用有 明显减少,其它海域变化较小,平均有效波高变化超过 0. 1m 的海域约为 143km2 ;潮流流 速变化及平均有效波高变化明显的区域集中在填海区 3km范围内,随着距离的增大,填 海区对水动力及波浪环境的影响逐渐减弱。 本项目位于规划岸线后方的填海造地,距港口现状人工岸线有约 70 米间距,不占用 自然及人工岸线,亦不新增围填海。因此,本项目不会使三港池目前的人工岸线形态产 生变化,不会直接影响三港池潮流场现状。 (2)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影响分析 曹妃甸围填海活动结束后,曹妃甸海域的大部分区域的地貌稳定性较好,稳定性中 等的区域分布在潮沟内,主要为渤海深槽、老龙沟和南部深槽。稳定性较差的区域主要 位于口门、龙岛的西南端和曹妃甸甸头东南侧。具体结果略。 本项目填海造地部分位于陆域,距港口现状人工岸线有约 70 米间距,不占用自然及 人工岸线,不新增围填海。因此,本项目不会对码头前沿的人工岸线的塑造产生直接影 响,亦不会影响码头前沿冲淤平衡现状。 (3)水质环境影响分析 2 摘 要 区域围填海施工后,除海水悬浮物、无机氮略有上升外,其余所有监测要素的含量 在围填海施工前后几乎无变化。陆源污染为该海域无机氮含量略有增高的主因,悬浮物 含量的升高主要是大规模围填海施工、船舶航运增加造成。但根据其后续监测结果表明, 悬浮物含量逐渐降低,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时间会逐渐降低。沉积物石油类和硫化物 含量在围填海施工前期、中期和后期出现先小幅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其它监测因子在 大规模围填海施工后含量与施工前相比并无明显变化,围填海施工对于海水沉积环境是 存在影响的,但是影响在施工后逐渐消除。可见,曹妃甸围填海对海水水质和沉积物质 量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影响较小且逐渐恢复,海水水质和沉积物质量未发生恶化。 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后续建设期间设立施工人员生活集中区,并配备临时厕 所,生活污水由抽水车送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海洋水质环境产生影响。施工 时产生的粉尘是暂时性的,且距海仍有一段距离,能快速沉降,此外,还采取临时堆场 铺盖防尘网、进场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不会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 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室外新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废水接入 厂区内工业废水管网排入一体化埋地工业废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不排海。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厂,不会对海水水质产 生影响。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已填成陆区,工程建设对海洋资源、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填海区占用海域 空间的海洋生物资源量影响。根据曹妃甸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曹妃甸区围填 海区用海总面积为 243.55km2 ,造成潮间带、底栖生物损失量 34121.80t ,鱼卵损失量 112.0330 106 粒,仔鱼损失量 9.2549 106 尾,游泳生物损失量 1665.88t 。本项目用海面积 37.2760 hm2 ,根据面积进行核算,即项目建设造成潮间带、底栖生物损失量 52.22t ,鱼卵 损失量 1.71 105 粒,仔鱼损失量 1.42 104 尾,游泳生物损失量 2.55t。 五、项目用海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本项目利用已填成陆区建设风电装备制造项目,项目后续建设及运营不会对周边用 海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西侧与曹妃甸装备制造区市政路网五期、六期工程(装备 六道)无缝衔接,无权属压覆,不存在权属争议。该项目已取得海域使用权,故将该项 目建设单位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为本项目利益相关者。 目前,已取得唐 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本项目项目建设的复函,协调性良好。 3 摘 要 六、项目用海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本项目用海范围全部位于曹妃甸北工 业与城镇用海区。本项目利用曹妃甸工业区已填成陆区新建风电装备制造项目,用海类 型为工矿通信用海,项目的建设符合该海域海洋功能发展定位和管理要求。 本项目作为风电装备制造项目,满足曹妃甸区产业布局,项目用海范围全部位于城 镇集中建设区中的工业用地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公示版)。 本项目用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社会经济 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 七、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1)项目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作为风电装备制造项目,主要从事全系列海上风电塔筒(架)、管桩等风电装 备产品。项目选址于规划建设的风电母港项目后方,且位于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 区内。因此,本项目的用海方式、位置和用地性质已经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园区入 园要求,将在园区规划指导下有序开展,项目用海选址于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区 具有唯一性。 项目选址区域具有较好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条件,所在区位及社会条件便利,与 周边其他用海活动相适宜,符合区域海洋产业发展规划,项目选址合理。 (2)项目平面布置方案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平面布置方案经比选优化确定,最终推荐方案兼顾了项目生产需求、物料堆 存及运输、生活区及绿化区布设,项目平面布置方案合理。 (3)项目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用海面积的量算符合海籍调查规范,不存在减少海域使用面积的可能性; 各项用海单元界址线确定原则清晰并符合海籍调查规范和工程实际需求。综上,本 项目论证后用海面积是合理的。 (4)项目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初次申请用海期限为 50 年,用海期限满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待期满后可申请延期。本项目用海期限是合理的。 4 摘 要 八、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分析 本项目位于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区内,考虑到本项目用海面积有限,不宜布 置过多生态修复工程,故本项目宜采用异地生态修复方式恢复生态。建设单位按比例缴 纳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用 74.57 万元,由曹妃甸区政府按曹妃甸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 修复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 本项目位置邻近“一区 ”修复工程,即项目宜实施“一区 ”格局中的生态绿道建设, 修复工业区因围填海过程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故建议曹妃甸区政 府将建设单位缴纳的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费用用于生态绿道建设。同时,在项目用地范围 内进行绿化工程建设,以达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及减噪降尘的作用。 5 第一章 概述 1 概述 1.1 论证工作来由 风电装备是当前提倡的低碳经济发展项目之一,政策的积极支持是风电装备产业发 展的主要因素。风电利用陆海风能资源,是一种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与传统的燃煤发电 相比,陆海风电不依赖外部能源,没有碳排放等环境成本,不会造成大气污染和产生任 何有害物质,是理想的绿色能源。正是因为有这些独特的优势,风力发电装备逐渐成为 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出台各种政策支持陆海风电的发展。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降低,风力发电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报 告,全球风力发电容量在过去十年中增长了约 300 ,预计到 2030 年将再次增长 200以 上。欧洲和北美是全球最大的风力发电市场,中国和印度也在逐渐扩大其市场规模。 2016-2021 年,中国风电行业累计装机规模持续上升,年增幅均保持在 10以上,其中 2020 年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了 33.81 。截至 2022 年底,中国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到 了 3.96 亿千瓦,同比增长 20.73 。前瞻估计未来五年,中国风电行业建设成本以每年 3左右的速度下降,结合 GWEC 预测的新增风电装机规模数据,前瞻估计到 2027 年中 国风电行业市场规模超过 700 亿美元。 伴随国家政策支持,我国的风电产业快速发展,已成为国际、国内风电投资最为活 跃 的场所 。 国 际上 ,丹麦 的 VESTAS 、 西班牙 的 GAMESA 、美 国 的 GE 、德 国 的 NORDEXTT 和印度的 SUZION 等国际风电行业巨头,竞相进军中国市场,纷纷在天津、 呼和浩特、沈阳和西安等城市投资建厂或与我国本土企业合作。国内的上海、天津、沈 阳等重要经济中心城市,以国家调整能源结构为契机,通过政策引导、财力支持等措施, 大力发展风电设备制造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风 电产业。由此可见,随着风电产业在我国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与此相应的,风电设 备制造业作为其配套产业也将有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上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为风 电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曹妃甸区是中国河北省唐山市所辖的一个市辖区,地处唐山南部的渤海湾西北岸, “面向大海有深槽,背靠陆地有滩涂”是其最明显的自然地理特征。曹妃甸工业区是曹妃甸 区的经济中心、发展龙头和产业聚集核心区,规划面积 380 平方公里(其中陆域 310 平方 公里,水域 70 平方公里),由港口物流园区、临港商务区、钢铁电力产业区、装备制造 产业区、综合保税区、化学产业区、新兴产业区、中日生态工业园、再生资源产业园等 组成。 6 第一章 概述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金重工” )主要从事风力发电塔架设计制造,是 全国风力发电塔架制造的龙头企业之一。唐山大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作为“ 大金 重工” 的子公司,拟在曹妃甸工业区申请用海建设风电装备制造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海域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材 料作为用海审批的依据。因此,唐山大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唐山曹妃甸区 瀚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的编制工作。 本次论证工作在查清项目所在海域及毗邻区域环境、资源及产业布局、开发利用现 状等背景资料的基础上,分析项目用海的必要性,预测分析项目用海对海域资源、环境 和生态的影响程度,论证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项目 用海与周边海洋产业的协调性和项目用海的合理性等,提出生态用海对策措施,为有序 开发海域资源、维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强化海域使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为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审批该项目用海提供依据。 1.2 论证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 61 号,2002.1. 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9 号,2015.1. 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 81 号,2017.11.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 号,2013.12.28);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102 号,2022.6. 1);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 43 号,2020.9. 1);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70 号,2018.1. 1); 7 第一章 概述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87 号,2017.10.7); (9) 中 国 水生生物 资源养护 行动 纲要 (国务 院 , 国 发〔2006 〕9 号, 2006.2. 14); (10)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国令第698 号,2018.3. 19);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 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8 ,2018.3. 19); (12)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 (国务院,国发 〔2018〕24号,2018.7.25); (13)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自然 资规〔2021〕1号,2021.1. 13); (1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自然资办函〔2021〕2073号,2021.11. 10); (1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 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 2022.10. 14); (16)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自 然资发〔2023〕89号,2023.6. 13); (17) 河北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大(含常委会),河北省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2020.7.30); (18) 河北省海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2〕第10号,2013.2. 1)。 1.2.2 技术标准和规范 (1)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 (2)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 (3) 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 1997); (4) 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 (5) 海洋生物质量(GB 14421-2001); (6) 全国海岸带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第九篇环境质量调查); 8 第一章 概述 (7) 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监测技术规程; (8) 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 (9) 海洋调查规范(GB/T 12763-2007); (10) 海籍调查规范(HY/T 124-2009); (11)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 17501-2017); (12) 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2002); (13)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 (14)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 070-2003); (15) 海域使用分类(HY/T 123-2009); (16) 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技术规程(JTS/T 231-2-2010); (17)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18) 中国海图图式(GB 12319- 1998); (19) 海岸带综合地质勘查规范(GB/T 10202- 1988); (20)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 (21)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 (22) 围填海工程填充物质成分限值(GB 30736-2014); (23) 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国家海洋局,国海规范〔2017〕 13 号,2017.10. 10); (24)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源 部, 自然资办发〔2020〕51 号,2020.11. 17); (25) 项目用海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自然资源部, 自然资办函 〔2022〕640 号,2022.4. 15); (26) 产业用海面积控制指标(HY/T 0306-2021); (27) 河北省主要项目用海控制指标(河北省海洋局,2013. 11)。 1.2.3 区划规划类文件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49 号,2021.12.30); (2 )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国发〔2015〕42 号,2015.8.1 ); (3 )河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字〔2018〕11 号, 2018.3.4); 9 第一章 概述 (4) 河北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国务院,国函〔2012〕160 号, 2012.10. 16); (5) 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 十四五”规划(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冀自然资发〔2022〕3 号,2022.1.30); (6) 河北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 规划(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 组办公室,2022.2.7); (7) 河北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3-2020 年) (河北省海洋局, 2013.6); (8) 河北省海岛保护规划(2012-2020 年)(河北省海洋局,2013.9); (9) 河北乐亭菩提岛诸岛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乐亭石 臼坨诸岛升级自然保护区调整项目组,2012.6); (10) 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河北省人民政府,2021.5); (11) 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唐山市人民政府,2021.6); (12) 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公示稿)(唐山市 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2); (13)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0 年)(中国城市规划 设计研究院、曹妃甸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09.4); (14) 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河北省人民政府,2008. 1); (15) 曹妃甸循环经济示范区中期工程及曹妃甸国际生态城起步区区域建设用海 总体规划(国海管字〔2009〕422 号,2009.6.26); (16)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建设管理委 员会,2009.9)。 1.2.4 项目基础资料 (1) 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二十二 冶集团有限公司,2023.7); (2) 曹妃甸区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国家海 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2019. 1); 10 第一章 概述 (3) 曹妃甸区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政府、国 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2019. 1); (4)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3 论证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等级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本项目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 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对论证等级判定的要求(表1.3.1- 1),确定本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为一级。 表 1.3.1- 1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 一级用 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 所在海域 特征 论证 等级 填海造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 1.3.2 论证范围 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 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本次论证等级为一级,按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 导则(GB/T 42361-2023)要求,考虑到项目拟申请用海区随曹妃甸工业区整体填海造 地,因此论证范围以曹妃甸工业区整体用海外缘线为起点向外扩展 15 km为界形成的海 域,论证面积约 2146 km2 ,见图 1.3.2- 1。 表 1.3.2- 1 论证范围坐标表 点位 经度(E) 纬度(N) A B C D 1.4 论证重点 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中的工业用海,据此,与海域使用论证技术 导则(GB/T 42361-2023)附录 C“海域使用论证重点参照表”(见表 1.4- 1)对比,初步 确定本项目论证重点包括以下几项。 表 1.4- 1 海域使用论证重点选择表(节选) 海域使用类型 论证重点 用海 必要 性 选址 (线) 合理性 平面布 置合理 性 用海方 式合理 性 用海面 积合理 性 海域开 发利用 协调分 析 资源 生态 影响 生态用 海对策 措施 11 第一章 概述 工 矿 通 信 用 海 工 业 用 海 其他工业用海 ,包括但不仅限 于水产品加工厂 、钢铁厂、物 流园区等的厂区 、工业区配套 道路、 电力、污水处理等市政 公用设施 、企业专用码头、 引 桥 、平台 、港池(含开敞式码 头 前 沿 船 舶 靠 泊 和 回 旋 水 域 ) 、 堤坝 、 取排水口 、 管 道、蓄水池及沉淀池等的用海 ▲ ▲ ▲ ▲ ▲ ▲ ▲ 注 1项目用海位于敏感海域或者项目用海可能对海洋资源生态产生重大影响时,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宜列为论证重点,并应依据项目用海特点和所在海域环境特征,选择水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 境、水质与沉积物环境、海洋生态中的一个或数个内容作为具体的论证重点。 注 2 ▲表示论证重点,空格表示可不设置为论证重点。 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42361-2023)的要求,考虑工程性质和选址 区周围海域生态、海洋产业的特点,以及工程建设期和运营期对周边海洋环境的影响情 况,确定本报告书的论证重点如下 (1)本项目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因此将项目用海必要性作为论证重点,重点分析 项目填海造地必要性; (2)本项目位于曹妃甸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已填成陆区,因此将项目选址作为论 证重点; (3)本项目属于工业用海,拟利用已填成陆区建设风电装备制造项目,因此将项目 平面布置、用海方式及用海面积作为论证重点; (4)本项目建设场地已填海造地完毕,因此将项目填海过程对海域资源生态的回顾 性影响分析作为论证重点; (5)项目建设会造成海洋空间及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因此将项目拟采取的生态用海 对策措施作为论证重点。 12 第一章 概述 图 1.3.2- 1 论证范围图 13 第二章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 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2.1 用海项目建设内容 2.1.1 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和地理位置 (1)项目名称唐山大金风电海洋工程高端装备制造项目 (2)建设单位唐山大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新建 (4)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具体位 于装备六道东侧、装备东路(A7 路) 南侧、装备七道西侧 。厂址地理位置约为东经 118。30′36″ ,北纬 39。06′04″ ,地理位置见图 2.1.1- 1。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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