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审查专家组意见 方案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八家矿区锌多金属矿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案 受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于2023年11月13日在赤峰市召 开审查会议,对长沙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辽宁维华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八家矿区锌多金属矿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案进行了审查。专家组详细审阅了开发方案,并听取了 方案编制人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后,形成如下专家组意见 一、主要成绩 1、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八家矿区锌多金属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编制依据充分,方法正确,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该开发方案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数据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可 以作为本开发利用方案编制的依据。 3、推荐的开采方式、采矿方法和开拓运输方案较为合理。 4、该开发方案符合安全、高效、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和充分利 用资源的原则。 二、主要修改意见 1、缺少矿方出具的关于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申请红头文件原 件。 2、补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基本情况表。 3、应补充开发方案编制单位的工作背景。 4、开发方案初审意见应重新编写并补充初审专家签名表。 5、矿山建设条件应补充环境准入条件。 6、锌矿储量规模金属量500370吨,已达到大型矿床规模,而建 设规模为中型,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不匹配,应说明原因。 7、补充当地最高洪水位标高。应对P41叙述矿区西侧孟克河及 洪水情况对矿区的影响作出评价。 8、方案引用的矿坑涌水预测必须与评审备案的内蒙古自治 区敖汉旗八家矿区锌多金属矿勘探报告的矿坑涌水量预测一致, 9、依据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八家矿区锌多金属矿拟设采 1 矿权范围内有关情况的复函敖自然资字[2023]200号拟设范围 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应按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工作服务指南的通知 内地调研字〔2023〕2号附件2要求,补充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性开发措施。 10、P106矿山企业应执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 术规范AQ 2061-2018“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矿山应成立相应防治水机 构,配置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防治水及抢险救灾设备,建立探 放水队伍”要求。应根据矿床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坑涌水量预测进行全 面防治水地面、坑内方案的综合比较,并提出推荐方案。 11、P2~3页“根据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面积为3.74km,赋 矿标高为574~-335m。” “拟申请的采矿权面积面积6.815km, 开采深度从630m至-400m”。拟申请面积6.815km、开采标高 -400m,说明面积6.815km及加深标高-65m的必要性,否则重新 拟申请采矿区面积及标高。划定矿权范围须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 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有关要求提 出合理的矿区范围。 12、开发利用方案P45页表3-4大井法和水平廊道法预测结 果验证对比;表3-5八家矿区涌水量预测表与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 八家矿区锌多金属矿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内自然资 储评字[2022]56号八开采技术条件数据必须一致。 13、P148页“仅在尾矿库下游2Km沟口处分布有居民区”,尾矿 库选址是否存在“头顶库”的情况,请核实。 14、P25补充共伴生矿硫、铜、金、镓、镉、铟矿产品需求现状 分析及本项目产品预测价格。 15、共伴生矿镓、镉、铟精矿应计入营业收入。 三、结论 开发方案编制单位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后,在30 个工作日内报送评审机构,经专家组复核认定后,修改后通过。 专家组长 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