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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定 稿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 塔石兰头叶腊石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提交单位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目录 前言 3 一、任务的由来 3 二、编制目的4 三、编制依据4 四、方案服务年限及适用年限 10 五、编制工作概况 10 六、原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 10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16 一、矿山简介16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17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17 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18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 19 一、矿区自然地理 19 二、矿区地质背景 22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 29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29 五、矿山及周边其他重大人类活动30 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31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33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33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33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45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48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52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52 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54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65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 65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67 三、矿区土地复垦 72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75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 75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76 七、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84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86 一、总体工作部署 86 二、阶段实施计划 87 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 88 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90 一、经费估算依据 90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 95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97 1 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98 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101 一、组织保障101 二、技术保障101 三、资金保障101 四、监管保障102 五、效益分析102 六、公众参与103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105 一、结论 105 二、建议 106 A 附录 107 A.1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107 A.2 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表 109 A.3 地下开采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110 A.4 地质灾害程度分级表 111 A.5 采空塌陷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112 A.6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 113 A.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表 114 A.8 矿山截排水沟规格计算 115 A.9 价格信息表 116 B 附件117 B.1 委托书117 B.2 营业执照118 B.3 矿区范围批复 119 B.4 土地复垦承诺书 121 B.5 编制单位承诺书 122 B.6 土地复垦权属证明 123 B.7 土地复垦意向书 124 B.8 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125 B.9 矿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126 B.10 内审意见 127 B.11 复垦基金承诺书130 B.12 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表 131 B.13 公众参与表 137 C 附图 147 C.1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区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 147 C.2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147 C.3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区地质环境问题预测图 147 C.4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区土地损毁预测图 147 C.5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图147 C.6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 147 2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前言 一、任务的由来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为探矿权转采矿权项目,矿业权人为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 矿山于 2007 年 11 月由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制了浙江省龙泉市兰头矿区叶 腊石矿详查地质报告,2008 年 9 月由浙江金安矿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龙泉 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兰头叶腊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暨生态环境治理方案,办理相 关手续后,最早于 2009 年获得浙江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4 年 1 月,为 做好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 省工程物探勘察院编制了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2017 年 10 月,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对 龙泉市兰头矿区叶蜡石矿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编制了浙江省龙泉市塔石街道兰 头矿区叶蜡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19 年 8 月,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承担了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修编工作,并提交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 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2021 年,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进行矿区资源储量核实和外围探矿 工作,2022 年 1 月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提交了浙江省龙泉市兰头矿区叶蜡石矿资源 储量核实暨外围勘探报告(以下简称勘探报告)。2023 年 2 月,龙泉市金诚矿 业有限公司提交了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兰头矿区叶蜡石矿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以上方案报告均经评审备案。 现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转入探矿权转采矿权工作,为了更 好地贯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 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 592 号)和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第 44 号令)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同时为落实财政部 国 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 号)、国土资规〔2016〕21 号及浙土资规 〔2017〕1 号文要求,规范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龙泉市金诚 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浙江总队进行龙泉市金诚矿业有 3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通过编制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达到以下主要目的 (1)为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提供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可为建设单位在矿山关闭后,在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恢复生态环 境、落实“谁破坏、谁复垦 ”义务时,提供技术支持,努力实现经济与环境相和谐的 总体目标。 (2)通过预防和治理工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采矿活动引发的矿山地质环 境问题和地质灾害危害,最大限度保护和恢复矿山地质环境。 (3)为落实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提供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编制后,可按照确定的程序落实基金。 (4)为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工作提供依据。 三、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 、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 年 8 月 29 日八届人大二十一次常委 会议修正,国家主席令第 74 号,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十届人大十一次常委会 修改,国家主席令第 28 号令,2004 年 8 月 28 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年 8 月 27 日十一届人大十次常委会修改, 国家主席令第 3 号,2009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 年 8 月 27 日十一届人大十次常委会 修改,国家主席令第 18 号修改,2009 年 8 月 27 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 年 12 月 28 日十一届人大三十次常委会第 二次修改,国家主席令第 81 号,2013 年 1 月 1 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 4 月 24 日十二届人 大十四次常委会第二次修正,国家主席令第 23 号,2015 年 4 月 24 日施行); 4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7)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 年修正)(2014 年 8 月 31 日十二届人大 十次常委会修正,国家主席令第 21 号, 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 8 月 31 日十二届人大十次常委员 会第二次修正,国家主席令第 13 号,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十二届八次人大常委会 修订,国家主席令第 9 号,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3 号,自2020 年9 月1 日起施行)。 2、行政法规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 394 号发布, 2004 年 3 月 1 日实施);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发布,国务院令第 588 号修订, 2011 年 1 月 8 日施行); (3)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发布, 2011 年 3 月 5 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 号发布,国务院 令第 653 号修改, 2014 年 7 月 29 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78 号发布,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订, 2016 年 2 月 6 日施行)。 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6 号, 2013 年 3 月 1 日); (2)地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59 号,2014 年 7 月 1 日实施);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 2016 年 1 月 5 日国土 资源部令第 64 号修改, 2016 年 1 月 8 日实施); (4)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5 号, 2016 年 1 月 5 日国土 资源部令第 64 号修改, 2016 年 1 月 8 日实施); (5)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5 号,2005 年 12 月 3 日发布执行); (6)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 89 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 发〔2015〕58 号, 2015 年 10 月 15 日发布执行); (7)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 5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号,2004 年 9 月 30 日发布执行); (8)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 号,2006 年 9 月 30 日发布执行); (9)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 63 号,2016 年 7 月 1 日发布执行); (10)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 土资规〔2016〕21 号,2017 年 1 月 3 日发布执行); (11)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发布(国土资规〔2017〕4 号,2017 年 3 月 22 日印发执行)。 4 、地方性法规 (1)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 33 号,1999 年 6 月 9 日实施); (2)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18 号,2010 年 3 月 1 日实施); (3)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66 号,2011 年 7 月 1 日实施); (4)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1 号,2015 年 1 月 1 日实 施); (5)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5 年 12 月); (6)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5 年 12 月)。 5 、地方规范性文件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政发〔2001〕81 号,2001 年 12 月 19 日); (2)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土资发〔2004〕41 号,2004 年 8 月 13 日发布执行); (3)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土资 办〔2008〕175 号,2008 年 10 月 13 日发布执行); (4)关于贯彻国土资源部 的通知(浙土资发〔2013〕 26 号,2013 年 4 月 24 日发布执行); (5)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 6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46 号,2014 年 12 月 2 日发布,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实施); (6)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财农〔2016〕 1 号,2016 年 2 月 15 日执行); (7)关于印发 (浙土资发〔2016〕10 号,2016 年 6 月 28 日发布执行); (8)关于做好采矿权设置及出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36 号,2016 年 12 月 28 日发布执行); (9)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浙土资规〔2017〕1 号,2017 年 2 月 27 日发布执行); (10)关于聘任浙江省地矿评审专家(第一批)的公告(浙土资厅〔2017〕6 号,2017 年 3 月 6 日发布执行); (11)关于规范地矿项目评审验收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6 号,2017 年 4 月 10 日印发执行); (12)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地灾防联办〔2018〕7 号,2018 年 4 月 10 日发布执行); (1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 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浙财综〔2019〕9 号。 (二)标准规范 1 、国标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 1986); (2)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91); (3)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 年版); (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011 年版); (8)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9)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7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 年版); (1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13)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6000-99); (14)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 (1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16)矿山安全标志(GB/T14161-2008); (17)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矿制图标准(GB/T50560-2010); (18)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 (19)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 38360-2019)。 2 、行业标准 (1)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1-2006); (2)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 (3)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20-2006); (4)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 1013-2000); (5)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 (6)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通则(TD/T1031.1-2011); (7)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3 部分井工煤矿(TD/T1031.3-2011); (8)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 (10)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 3 、地方标准 (1)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881-2012); (3)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标准(2016 年)。 4 、其它 (1)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指标; (2)浙江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试行); (3)浙江省龙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龙泉市人民政府,2021 年 7 8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月)。 (三)技术资料 (1)浙江省龙泉市兰头矿区叶腊石矿详查地质报告(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 2007 年 11 月); (2)龙泉市塔石兰头叶腊石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 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 (3)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兰头叶腊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暨生态环境治理 方案(浙江金安矿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 (5)浙江省龙泉市兰头叶腊石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说明书(浙江省工程物探勘 察院,2008 年 12 月); (6)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蜡石矿省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浙江金安矿业设计研究有限公司,2011 年 12 月); (7)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2014 年 1 月); (8)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2019 年 8 月); (8)浙江省龙泉市兰头矿区叶蜡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暨外围勘探报告(浙江省 第七地质大队,2022 年 1 月); (9)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兰头矿区叶蜡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方案(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2023 年 3 月); (10)项目区 110000 土地利用现状图; (11)现场收集的其它有关资料。 (四)其他评价依据 (1) 矿山企业营业执照 (龙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81795588089R ,2016 年 08 月 02 日); (2)原采矿许可证(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证号C3300002009017110003350,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件号码(浙)FM 安许证字[2020]SKS008 ,浙江省应 急管理厅,有效期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3 年 4 月 6 日)。 9 四、方案服务年限及适用年限 根据勘探报告及其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资源储量估算基准日 2021 年 7 月 29 日,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叶蜡石矿矿石量 7526 千吨(其中探明资源量矿石量 2293 千吨,转换为证实储量矿石量 1855 千吨;控制资源量矿石量 3088 千吨,转换为可信 储量矿石量 2594 千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2145 千吨)。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 山保有探明控制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 1,推断资源量可信度系数取 0.7,则矿山设计可 利用资源量为 676.75 万吨,按矿山生产规模 25 万 t/a 计算,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为 26 年,另安排基建期 2 年。考虑到矿山闭坑后还需监测、治理和植被养护等矿山地质 环境恢复时间约 3 年,结合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矿山管理办法以及矿山企业的 实际情况,本方案服务年限为 31 年,适用期 5 年,矿山每 5 年应根据当时开采情况对 本方案进行修订,涉及矿区范围、开采方式、开采矿种及生产规模改变时,应重新编 制本方案。 五、编制工作概况 我队组织人员全面收集和研究了解矿区内已有的基础地质、矿床地质、水工环地 质以及矿山开拓系统、开采方式等相关资料,听取了矿山企业关于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意见,了解自然资源部门关于方案编制区土地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 意见,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调查,并对调查现场进行了拍照。在系统分析 方案编制区的地质环境背景基础上,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预测矿业活动引发 或加剧的地质环境问题及其影响,对矿山建设和矿业活动的地质环境影响作出现状评 估与预测评估。研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原则、 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研 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和监测工程布置等。我队提供的相关资料、 数据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等行为。 六、原恢复治理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 2019 年 8 月,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修编了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 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评审和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 确定评估区范围 0. 10km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投资概算约 67.72 万元, 其中已投入 34.90 万元,后期需投入 32.82 万元。复垦责任范围 0.3592hm2 ,已复垦土 地面积为 0. 1653hm2 ,动态总投资为 99890.25 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中已经投入费用 58043.26 ,仍需投入 41846.99 元。主要工程量及工程经费见表 0- 1、 10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表 0-2 、表 0-3。 根据调查情况,由于矿区正常生产中,原工业场地建筑物未拆除,对部分工业场 地及道路周边形成的永久性边坡进行了清理、复绿,对较高边坡修筑挡墙和排水沟, 局部办公区域和硐口处进行了平整、花坛式绿化,废石场地、临时堆场修建了挡墙和 排水沟,硐口修建了截排水沟,形成了完善的排水系统,沉淀池、监测点和警示标识 牌已设置,治理效果较好。 表 0-1 原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或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定额编号 单价(元) 总额(元) 一 工程施工费 177301.88 1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177301.88 1. 1 塌陷防治工程 165449.55 防护网 m 780 市场价 20 15600 钢桩 根 260 市场价 30 7800 警示标志牌 块 6 市场价 345.01 2070.06 截水沟挖方 100m3 5.30 10015 2008.91 10647.223 截水沟块石浆砌 100m3 3.39 30047 38151. 11 129332.26 1.2 硐口封堵工程 7338.2 浆砌块石 100m3 0.28 30024 38151. 11 10682.311 镀锌钢管 m 32 市场价 15 480 警示标志牌 块 2 市场价 345.01 690.02 二 地质环境监测 38100 1 监测点设置 个 11 市场价 500 5500 2 地质环境监测 32600 地表塌陷 点*次 240 市场价 100 24000 不稳定边坡 点*次 44 市场价 220 4400 地形地貌景观 点*次 21 市场价 200 4200 合计 215401.90 11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图 0- 1 原治理恢复方案各工程分布图 12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表 0-2 原方案土地复垦工程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号 项目或工程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定额编号 单价(元) 总额(元) 一 工程施工费 92943.22 1 建筑物、地面拆除 1000m2 0.3 110011 15795.81 4738.74 2 废石清理回填 100m3 8 20365 348.56 2788.48 3 场地清理平整 100m2 26.7 10038 429.77 11474.86 4 道路拆除 1000m2 0.9 110035 16712.88 15041.59 5 耕植土外运 100m3 17.96 10219 1047.64 18815.61 6 覆土 100m3 17.96 10343 385.85 6929.87 7 有机肥 t 0.898 补 3 1190.46 1069.03 8 栽种毛竹 100 株 4 90007 8021.26 32085.04 二 监测与管护工程 39840.96 1 水环境 点*次 32 补 2 517.52 16560.64 2 土壤环境 点*次 16 补 2 517.52 8280.32 3 监测管护 年 3 5000 15000 合计 132784.18 13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图 0-2 原土地复垦方案各工程分布图 14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表 0-3 原方案治理工程与土地复垦工程投资估算一览表 序 号 总项 工程 工作项目 单位 工程量 单价(元) 工程费用 (万元) 合计 (万元) 备注 1 堆碴场 工业 场地 治理 工程 挡土墙 干砌挡墙 m3 105 200 2.10 2.28 已投入 绿化 毛竹 株 180 10 0.18 挖穴种 植,含人 工费 2 运输 道路 防治 工程 道路硬化 水泥硬化 面积 m2 745 350 26.08 29.93 已投入 截水沟 修筑 m 125 250 3.13 已投入 生态治理 桂花 株 35 120 0.42 已投入 小叶冬青 株 250 8 0.20 已投入 安全 警示牌 块 2 500 0.10 已投入 3 错动区 防治 工程 安全防护 铁丝网 m 765 120 9.18 9.49 水泥柱 桩 153 警示牌 块 5 300 0.15 安装监测 工程点 位移 监测点 个 8 200 0.16 4 沉淀池 工程 PD265 排水沟 开挖浆砌 m 60 220 1.32 4.07 已投入 开挖浆砌 m3 15.9 1.50 已投入 清理工程 次 24 500 1.20 安全 警示牌 块 1 500 0.05 已投入 5 井口 封闭 工程 2 个洞口浆砌封闭 m3 35.2 350 1.23 1.23 6 养护 监测 工程 水质监测 次 24 1000 2.40 8.72 地下采场 位移点 监测 生产期 次 144 400 5.76 闭坑 次 14 400 0.56 7 其他 治理工程养护费 4 12.00 闭坑治理勘察、设计、监理费 8 8 小计 63.99 67.72 说明治理工程总费用 67.72 万元。其中已投入 34.90 万元,后期需投入 32.82 万元。 15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一、矿山简介 (一)矿山地理位置 矿区位于龙泉市市区 120。方向,直距约 6km 处,行政隶属于龙泉市塔石街道管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19。11,10“ ,北纬 28。03,06“。 S53 省道和和 G25 长深高速公路从矿区南部通过,G25 高速公路出口(龙泉东) 位于矿区南侧,距离约 1km 。沿 G25 长深高速往北东方向行进约 52km 及 108km ,可 分别至云和县及丽水市。沿 G25 长深高速往南西方向行进约 80km及 90km,可分别至 庆元县及福建境内。矿区主要矿体均有村道与主干道路相连,矿区交通便利(图 1- 1)。 图 1-1 矿区交通位置图 (二)矿山简介 矿山名称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 采矿权人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类型非金属矿山 土地权属状况塔石街道上坞村 开采矿种叶腊石 16 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开拓方式平硐盲斜坡道开拓 建设规模25.0 万吨/年 采矿方法全面法、底盘漏斗空场法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依据龙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区范围由 18 个拐点坐 标圈定,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 1- 1。 表 1-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编号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1 3104477.8049 419694.3544 2 3104494.8049 419736.3544 3 3104564.5862 419803.1548 4 3104944.6374 419934.9387 5 3105036.5856 420159.2501 6 3104780.7392 420342.5228 7 3104596.1676 420528.1110 8 3104434.5423 420527.4542 9 3104233.5395 420414.0689 10 3104229.2615 420116.4267 11 3104249.0997 420116.3974 12 3104250.9079 419845.9594 13 3104153.8019 419827.3574 14 3104152.8019 419763.3574 15 3104195.8019 419711.3564 16 3104261.8029 419693.3554 17 3104355.8039 419708.3554 18 3104396.8039 419745.3554 面积 0.46655km2 开采深度 378m- 159m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一)矿山建设规模及工程布局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山设计生产规模 25 万吨/年,开采矿种为叶腊石,矿 山主要工业场地选在矿区西侧新设 PD240 平硐口附近,包括办公生活用房、配矿堆场、 17 龙泉市金诚矿业有限公司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矿石堆场、加工厂房、空压机房、供配电房、机修房、沉淀池、仓库等。 (二)采矿方法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平硐盲斜坡道开拓,坑内采用汽车无轨运输,矿区北西部 240m 水平设置主平硐口。通风方式为抽出式机械通风。 (三)矿山开采层位及资源储量 矿山开采层位为矿区范围内的Ⅰ、 Ⅱ两个叶腊石矿体,根据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 2022 年 1 月编制的勘探报告,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叶蜡石矿矿石量 7526 千吨(其 中探明资源量矿石量 2293 千吨,转换为证实储量矿石量 1855 千吨;控制资源量矿石 量 3088 千吨,转换为可信储量矿石量 2594 千吨;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2145 千吨)。 (四)矿山设计生产服务年限、生产能力 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为 25 万t/年,服务年限为 26 年,另安排基建期 24 个月。 (五)矿山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排放及处置情况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掘进废石和生活垃圾。前期矿山 掘进废石用于工业场地及拦挡坝建设自用,基建完成后临时堆放在配矿堆场,将废石 用于建筑材料,及时外售资源化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统 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所有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合理的处置,一般不会对环境产生影 响。 矿山平硐开拓部分采用自流排水,并在硐口布置沉淀池,井下废水经排水沟排至 沉淀池,经处理达标后外排或循环利用。斜坡道开拓部分采用机械排水,在斜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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