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 治县 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申报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唐 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2023 年 04月 目 录 前 言 1 一、任务的由来 1 二、编制目的 2 三、编制依据 3 四、方案适用年限 6 五、编制工作概况 7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10 一、矿山简介 10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11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13 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 29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 43 一、矿区自然地理 43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 47 三、矿区社会经济状况 57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58 五、矿区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 60 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 61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 70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 70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72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102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117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125 二、矿山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 127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 147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 147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 151 三、矿区土地复垦 155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 213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 214 六、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214 七、矿山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220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224 一、总体工作部署 224 二、阶段实施计划 227 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 229 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 234 一、经费估算依据 234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 234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 244 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 279 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 290 一、组织保障 290 二、技术保障 290 三、资金保障 291 四、监管保障 294 五、效益分析 294 六、公众参与 296 第九章 结论和建议 301 一、结论 301 二、建议 303 附 表 目 录 附表 1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附表 2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附 件 目 录 附件 1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附件 2方案编制委托书 附件 3矿山企业履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承诺书 附件 4编制单位对方案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 5水质分析、土壤检测报告 附件 6上期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缴存证明 附件 7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附件 8上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审意见书 附件 9上期矿山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 附件 10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完成情况 说明 附件 11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初审意见 附件 12复垦责任范围坐标、矿山地质环境评估范围坐标 附件 13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 14工程建设造价信息 附件 15购土协议 附件 16停产证明 附件 17八号地萤石矿申请评审延续资料的说明 附件 18编制单位关于涉密资料脱密的承诺书 附件 19采矿权人关于涉密资料脱密的承诺书 附件 20 验收意见 附图目录 1、八号地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12000 2、八号地萤石矿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2000 3、八号地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图-----------------------------12000 4、八号地萤石矿复垦区土地损毁预测图-------------------------------12000 5、八号地萤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12000 6、八号地萤石矿复垦区土地复垦规划图-------------------------------12000 7、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 K********* 15000 8、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号 K********* -------------------------------15000 前 言 一、任务的由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是具有采矿权的矿山企 业,隶属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现采矿许可证证号 C**********************。采矿权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 萤石普通。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开采深度由 ****m 至***m 标高,生产规模 1.0 万吨/年,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有效期限 叁年零陆月;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采矿证已到期,现在正在办 理采矿权延续手续。 2008 年 6 月 1 日,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在承德市召开会议, 评审通过了河北省地勘局 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 2008 年 5 月编制的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 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本方案保护与治理期为 5.3 年,分为近期保护与远期治理。其中近期 2008 年 6 月~2011 年 11 月,远期为 2011 年 11 月~2013 年 11 月,该矿山原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已超过适用期限。 2019 年 12 月 23 日,承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专家在承德市召开了围场 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 会, 评审通过了承德凯顺地质工程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编制的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 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确定方案服务年限 7.5 年, 即 2019 年 12 月-2027 年 6 月。包括矿山剩余服务年限 3.5 年, 复垦期 1 年,管护期 3 年,该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尚在有效期内。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 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 号)的规定, “在办 理采矿权延续时,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超过适用期或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 采矿权延续时间的, 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企业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 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其中一个超过适用期的或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 应 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为办理采矿权延续, 受围场满族蒙古 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唐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承担了围场满族蒙古族 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 1 作。并根据国土资源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2016 年 12 月) 技术要求,编制完成本方案。 二、编制目的 编制本方案目的是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土地复垦提供重要 科学依据, 有效治理矿山开采引发和加剧的地质灾害, 水污染、水资源破坏, 土地资源 占用和破坏等环境问题, 保证土地复垦义务落实, 合理用地、保护耕地, 防止水土流失、 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 以期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 有效保护, 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也为矿山申办采矿权延续提供依 据。通过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实现以下目的 1、指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减少采矿活动对矿区地质环境扰动和 破坏, 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 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构建绿色和谐矿山, 实现矿 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指导矿区土地复垦工作,促使土地复垦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明确土地复垦责 任,落实土地复垦资金, 保障土地复垦工作的实施, 实现合理利用土地, 保护耕地, 防 止矿区水土流失, 恢复矿区土地生态环境, 促进矿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保障矿区社 会经济协调发展。 具体任务是 (1)通过资料收集与实际调查,查明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 地质灾害发育现状及造成的危害;查明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损毁情况。 (2)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进行地质灾害等矿山地质环境 问题现状评估、预测评估以及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合理确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 区与土地复垦范围。 (3)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预防的技术措施, 确定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含水层破坏修复、水土环 境污染修复等工程,制定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设计。 (4)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制定阶段实施计划, 提 出近期年度工作安排。 (5)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提出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保障措施。 2 三、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 74 号, 2009 年 8 月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 41 号, 2019 年 8 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 2014 年 4 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 39 号, 2010 年 12 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48 号, 2018 年 12 月修正); 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 200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7、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 2011 年 3 月 5 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256 号, 2014 年 7 月修 订); 9、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 2017 年修订);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 号); 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 2019 年 7 月修订); 1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 年国土部第 56 号令, 2019 年 7 月修正) ; 1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1987 年 4 月 27 日河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30 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第二次修订) 14、河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 年 9 月省人大通过, 2014 年 9 月修正) ; 15、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0 年 3 月 27 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16、河北省非煤矿山综合治理条例(2020 年 6 月 2 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二) 政策文件 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 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 2、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 号); 3、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冀国土资发〔2016〕11 号); 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 3 然资源规〔2019〕1 号); 5、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19〕34 号); 6、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 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19〕103 号); 7、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矿产开发管控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定 (2021 年 3 月 31 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 8、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的通知(冀 自然资字〔2021〕119 号); 9、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 资规〔2022〕2 号) 10、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 政办字〔2022〕38 号) (三) 标准规范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 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通则(TD/T 1031.12011);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 4、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 10362013); 5、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 10442014); 6、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 127192021); 7、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 版); 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1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1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2、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1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18); 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15、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 1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 510182014); 4 17、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8、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GB/T 328642016); 19、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192006); 20、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监测规范(DZ/T 02212006); 21、崩塌防治工程勘查规范(试行)(T/CAGHP 0112018); 22、崩塌防治工程设计规范(试行)(T/CAGHP 0322018); 23、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 02872015); 24、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16); 25、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TD/T 10492016); 26、地下水监测规范(SL 1832005); 27、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28、非金属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 2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2016 年 12 月) 30、河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写技术细则(试行)(2021 年 5 月); 31、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交通、农业等其他行业规划。 (四) 地方专项规划 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2.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土地整治专项规划(2011~2020 年); (五) 相关基础技术类资料 1.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山环境保护 与综合治理方案 河北省地勘局第四水文工程地质大队,2008 年 5 月评审意见、备案 登记表; 2.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书(承德凯顺地质工程有限公司,2019 年 11 月); 3.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 报告(唐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4.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 报告评审意见, 评审文号冀矿储评〔2021〕119 号; 5.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资源储量核实 5 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证明;冀自然资审〔2021〕228 号; 6.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 案(唐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7.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 案评审意见书,(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 2021 年 11 月); 8.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 年变更调查结果土地利用现状 图分幅 K*********、K********* ; 四、方案适用年限 (一)矿山剩余服务年限 根据唐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编制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 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该报告于 2021 年 11 月经过河 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评审通过, 开采矿种 萤石(普通);矿区范围内开采储量为*.** 万吨, 地下开采废石混入率为 15,地下开采生产规模 1.0 万吨/年。矿山的服务年限计 算公式如下 T(Qk) 〔A(1-β 〕 *.**[1.0(1-15)] 6.21 年。 矿山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进行开采,萤石矿储量未动用见附件停产证明,故矿 山剩余服务年限为 6.21 年。 (二) 方案服务年限 本次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包括矿山设计服务年限、闭 坑后治理与复垦年限以及管护年限。方案剩余生产服务年限 6.21 年,基建期 1 年, 考 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 设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期限为 1 年, 根据项目区所在地的气候植被条件, 管护期 3 年, 确定本方案服务年限为 11.21 年,即自 2024 年 1 月~2035 年 3 月 (具体时间以评审公示后为准)。 (三) 方案基准期 方案基准期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该方案之日算起。本方案暂定 2024 年 1 月。 (四) 方案适用年限 本方案适用年限即方案服务年限。当矿山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 式时,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6 五、编制工作概况 (一)工作程序 本次方案 编制工作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DZ/T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一部分 通则)(TD/T1031.1-201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程序 接收业主 委托后,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项目组技术人员在充分收集和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 结合现场调查评估区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 矿山地质、不良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等) 、土地资源、社会环境条件、现状地质灾 害和地质环境的类型、分布规模、稳定程度、活动特点等因素, 综合分析, 进行矿山地 质环境影响评估与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分区, 并提出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措施、建议。(方案编制的工作程序框图见下图 0-1)。 资料收集整理与现场踏勘 矿山地质环境、土地资料调查 确定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区范围和复垦区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编写和图件编绘 图 0-1 工作程序框图 (二) 工作方法 本方案采用的工作方法包括资料收集和分析研究、问卷走访(公众调查) 、野外调 查与信息提取(水、土)、综合研究等。 1、前期工作(2023 年 3 月 10 日-2022 年 3 月 20 日) (1)资料收集与分析。广泛收集了评估区及周边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社会经济、 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土壤和项目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分析已有资料情况, 确定 7 补充资料内容,初步确定野外调查方法、调查路线和调查内容。 (2)野外调查。根据确定的野外调查路线和工作方法开展野外调查工作,以矿方 提供的 11000 地形地质图作为工作底图,结合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矿山总平面布置 图等图件展开调查。实地调查矿山地形地貌、水文、水资源、土壤植被、生物多样性、 工程地质条件及社会经济概况等情况;系统调查矿区地质环境问题及土地损毁等情况; 针对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区, 挖掘了土壤剖面, 采集、分析土壤样品; 采集了相应的影像、 图片资料,并做文字记录、填写调查表格。 (3)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走访及座谈会的形式,征求了公众对土地复垦利 用方向、土地复垦标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对本方案的态度等, 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 表; 根据调查结果合理选定了土地复垦标准及措施, 明确了土地复垦目标, 确定了复垦 费用来源,初步拟定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并广泛征询各方意见,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2、方案编制阶段(2023 年 3 月 20 日-2023 年 4 月 10 日) 根据收集的已有资料和实际调查资料的基础上,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编制指南的工作程序, 确定方案的服务年限, 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损 毁预测与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确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将治理区划分为重点治理 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明确了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土地复垦标准及措施, 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目标, 确定主要治理工程措施, 测算工程量, 估 算治理费用,形成方案初稿。 3、方案协调论证完善(2023 年 4 月 10 日-2023 年 4 月 15 日) 对形成的初稿咨询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愿,从组织、经济、技术、费用保障、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以及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 4、补充调查完善(2023 年 4 月 15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 根据方案协调论证结果,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标准、优化工程设计、 估算工程量以及投资, 细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费用、技术 和组织管理保障措施,编制详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附图与报告。 (三) 工作质量评述 1、人员组成 本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从 2023 年 2 月开始,先后参加工 作的人员共 6 人, 涉及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矿产地质、采矿、土地规划、经济管理等 专业。 8 2、工作评述 唐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在接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的 编制委托后,首先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收集资料。 2023 年 2 月 10 日-2023 年 2 月 20 日, 为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 重点收集矿区及周边地质、水文、气象相关资料; 组织专 业技术人员到现场了解场地位置、范围、地面情况及其与外围的关系,运用调查访问、 穿越法及追索法等方法, 重点调查了评估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地层分布、水文地质 条件及地质灾害、土地损毁等情况, 取得了较为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对矿区地质环境状 况通过踏勘进行了初步了解; 2023 年 2 月 20 日-2023 年 4 月 10 日,进行室内资料整理, 确定方案的适用年限、评估范围和级别, 进行方案论证, 分区和工程设计方案和方案编 制。 为了确保编制的方案质量, 项目负责人对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全程质量监控, 对野外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室内综合研究和报告编制等工作及时进行质量检查, 公司有关 专家对矿山地质环境条件、评估级别、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等关键 问题进行了重点把关。报告编制完成后, 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报告内审工作, 并根 据专家审查意见再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次工作质量符合国土资源颁发的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文件要求。方案编制工作是 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及野外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编制的, 搜集的 资料及已提交的成果报告和相关图件, 多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通过, 资料真实可靠。 调查采用 110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地形地质图 作为手图;手持 GPS 型号为中海达 Q5H,定点精度达到 2.5m。 总之, 本次工作收集资料较全面,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按国家和河北 省现行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进行, 工作精度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质量可靠, 达到 了预期目的。 (四) 真实、可靠性承诺 本方案义务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保证本方案报审资料和 编制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等虚假内容, 本方案编制单位唐山长 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保证本方案按照规定要求科学、客观、真实进行编制和报审。本方 案义务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和本方案编制单位唐山长城地质 勘查有限公司对本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9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一、矿山简介 (一)项目简介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 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下属矿山之一。主要企业特征如下 1.项目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 2.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乡****村 3.隶属关系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类型生产类项目 6.开采方式地下开采 7.建设规模 1.0 万吨/年 8.开采矿种萤石(普通) 9.可采储量根据唐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编制的围场满族蒙 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区范围内设 计可采储量为*.**万吨; 10.生产服务年限 根据唐山长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编制的围场满 族蒙古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矿山开采 服务年限为 6.21a。 11.采矿证号 C********************** 12.采矿证有效期自 2017 年 6 月 28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8 日。 13.采矿证面积 *.****km2 14.矿区中心地理坐标 一采区东经*** ** ′** ″ ,北纬** ** ′**″; 二采区东经*** ** ′** ″ ,北纬** ** ′** ″。 (二) 矿山地理位置及交通 围场满族自治县新华生矿业有限公司八号地萤石矿位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以 下简称围场县县城*** 方位,直距约***km 处的****乡****村,行政隶属****乡**** 村管辖。围场(半截塔) 白虎沟公路从矿区东通过, 交通条件比较方便, 见交通位置 图 1-1。 10 图 1-1 矿区交通位置图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共由 8 个拐点圈定, 采矿许可证为 1980 西安坐标, 依据河北省地理信息 局测绘资料档案馆资料,矿区范围 1980 西安坐标相对应的 2000 国家大地坐标见下表 1-1。 表 1-1 矿区拐点坐标、面积一览表 点号 采矿证坐标 1980 西安坐标系 转换坐标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X Y 1 ********** ********** ********** ********** 2 ********** ********** ********** ********** 3 ********** ********** ********** ********** 11 4 ********** ********** ********** ********** 面积 ****km,开采标高****m 至****m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面积 ****km,开采标高****m 至****m 矿区面积*.****km2 ;开采深度由****m 至***m 标高 图 1-2 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示意图 12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一)矿山总体布局 2019 年至今因资金原因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状存在露天采场 2 处,工业场地 5 处, 渣堆 2 处, 矿山道路 3 条。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未来将新设工业场地 4 处、 新建道路 2 条,及矿山未来将形成岩石移动范围。详见图 1-3。 图 1-3 工程布置图 1、已损毁工程 (1)露天采场 一采区民采形成的露天采场 CK1,顶部标高****.**m~****.**m,底面标高***m ***m,采坑深约 2 m~3m,最大高差 28.45m,坡角 35~65,采坑长约 95m、宽约 5m, 占用及破坏原始地貌面积约 0.0339m2 ,损毁方式为挖损,损毁程度为重度。 矿山为地下 13 开采,故露天采场不再使用。 二采区民采形成的露天采场 CK2 ,顶部标高****.**m~****.**m ,底面标高 ****.**m~****.**m,采坑深约 1 m~2.5m,最大高差 4.2m,坡角 30~70, 采坑长约 115m、宽约 7m,占用及破坏原始地貌面积约 0.0774m2,损毁方式为挖损,损毁程度为重 度。 矿山为地下开采,故露天采场不再使用。 露天采场 CK1 露天采场 CK2 照片 1-1 露天采场 (2)工业场地 工业场地 1 位于一采区西北部,为原回风井 XJ01 工业场地, 原回风井 XJ01 已封堵, 工业场地 1 东西向宽约 50m,南北长约 80m,现场地内无建筑物, 地面未硬化。建设时, 未剥离表土。损毁土地面积 0.0714hm2,损毁方式为压占, 损毁程度为轻度。工业场地 2 压占基本农田 55m2 其中界外 37 m2,界内 18 m2,压占基本农田部分已复垦完成. 复垦方 向为旱地, 工业场地 1 剩余部分,作为一采区基建期废石临时堆场使用。 工业场地 2 位于二采区北部, 东西向宽约 67m,南北长约 20m,主要建筑物炸药库、 雷管库、宿舍、配电室均为砖混结构,地面采用碎石垫层硬化, 厚度为 0.2m。建设时, 未剥离表土。损毁土地面积 0.1531hm2 ,损毁方式为压占,损毁程度为轻度。 后期作为 表土堆场,继续使用。 工业场地 3 位于二采区东北部, 东西向宽约 22m,南北长约 32m,主要建筑物为宿 舍、警卫室、平硐 PD1,宿舍为彩钢结构,长 30 m、宽 6 m,彩钢结构面积 0.0176hm2, 宿舍基础为块石砌筑, 长度 30m,高度 0.5m,宽度 2.2m,室内未硬化; 警卫室为砖混结 构,长 4m、宽 2 m,砖混结构面积 0.0008hm2 ,室内未硬化,工业场地其他部位未硬化。 建设时,未剥离表土。损毁土地面积 0.0687hm2 ,损毁方式为压占, 损毁程度为轻度。 后期不再使用。 工业场地 4 位于二采区东北部, 东西向宽约 49m,南北长约 20m,主要建筑物为主 井 SJ2,X********、Y******,井口标高****m,井底水平标高*****m,井深 129.77m 14 (含井底水窝 5m),井筒直径 φ 3.5m。场地内建筑主要为提升机房,空压机站建筑为 彩钢结构,彩钢结构面积 0.0167hm2 ,室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面积 0.0167 hm2 ,硬化 厚度 0.20m,其余为碎石土地面。后期新建办公室、宿舍,均为彩钢结构,新增建筑彩 钢结构面积 0.0120 hm2 ,室内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面积 0.0120 hm2 ,硬化厚度 0.20m, 其余为碎石土地面,未剥离表土。 工业场地 4 损毁面积 0.1197hm2 ,损毁方式为压占, 损毁程度为中度。 后期矿山开采继续使用。 工业场地 5 位于二采区中部, 主要建筑物为 PD2(回风井) ,X********、 Y**********,硐口标高******m,地面为素土地面,未硬化,建设时,未剥离表土。 工业场地 5 损毁面积 0.0115hm2 ,损毁方式为压占,损毁程度为轻度。 后期不再使用。 工业场地 1 工业场地 2 工业场地 3 工业场地 4 15 工业场地 5 照片 1-2 工业场地 (3)矿山道路 矿山道路 1位于一采区,连接农村道路,通往工业场地 1,长 66m,宽 2.5 m,为 碎石土地面, 建设时,未剥离表土。损毁面积 0.0179hm2,矿山道路 1 压占基本农田 115m2, 全部位于矿区范围外,压占基本农田部分已进行复垦,复垦方向为旱地,损毁方式为压 占,损毁程度为轻度。 后期继续使用。 矿山道路 2位于二采区,连接农村道路,通往工业场地 4,道路混凝土硬化,硬 化部分面积 0.0383hm2,硬化厚度 0.2m,建设时,未剥离表土。损毁面积 0.0383hm2 ,损 毁方式为压占,损毁程度为中度。 后期继续使用。 矿山道路 3位于二采区,连接工业场地 4,通往工业场地 3,采用碎石垫层硬化, 建设时,未剥离表土。 损毁面积 0.0405hm2 ,损毁方式为压占,损毁程度为轻度。 后期 继续使用。 矿山道路 1 矿山道路 2 部分 矿山道路 3 照片 1-3 矿山道路 (4)渣堆 16 渣堆 1位于二采区北部,紧邻工业场地 2,废石已清运, 建设时,未剥离表土。 损毁面积 0.0481hm2,损毁方式为压占, 损毁程度为重度。渣堆 1 压占基本农田 358m2 其 中界外 331m2,界内 27 m2, 压占基本农田部分已复垦完成。复垦方向为旱地, 后期不再 使用。 渣堆 2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