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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专家组评审意见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 生产建设单位名称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名称 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云南烨地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用地面积公顷 永久性建设用地 0公顷 损毁土地面积 230.7453公顷 生产规模或投资规模 30万吨/年 服务年限或建设期限 9年2023年12月~2032年12月 专 家 评 审 结 论 2024年1月12日,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昆 明市组织专家对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烨地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进行了评审,与会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 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位于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卑舍村 民委员会,行政区划隶属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 1040502“1040636“;北纬251527“251614”。矿区面积1.8445km,开采标 高2090m~1800m,开采矿种煤,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0万t/a.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部分 一方案报告格式基本符合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 制指南的要求。按指南规定开展了调查工作,确定的评估范围基本符合要 求。 二矿山为延续矿山,属小型矿山,露天开采;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确定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精度为一级,定级符合现行规定, 1 三根据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服务年限10年1个月;剩余生产年限 5.1年,确定方案编制年限为9年、方案适用年限为9年,符合指南规定。 四方案对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生产现状、地质环境条件等情况介绍基本 清楚,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五现状评估认为矿山现状发育三个滑坡HP₁ 、HP2、HP₃,危害及危险 性中等-大,不良地质作用表现为岩体风化。现状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 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重;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为严重;生产生 活废水排放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现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 六预测露天采场南帮、西帮、北帮开采边帮,局部为顺层坡,今后 作为内排土场,露采区采矿人员及设备遭受露采边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 及危险性中等东帮正在进行治理设计,今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及 危险性中等-大。外排土场运营堆土过程中引发弃土滑坡、坡面泥石流、冲沟泥石 流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排土场作业人员、设备、矿山道路,以及排土场周边 零散居民点房屋及村民,同时对沿线生态植被及耕地构成影响和危害,危害性、 危险性大。今后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严重;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严 重;对土地资源压占及破坏总体为严重;生产生活废水排放对水土环境污染较轻。 预测评估结论可信。 七方案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影响程度划分为严重区i₁ 、i ₂、较严重 区ii和较轻区iii三级四区,将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分区划为严重区i 1、i₂、较严重区ii和较轻区iii三级四区,将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 划为危险性大区I₁ 、I ₂、危险性中等区Ⅱ及危险性小区Ⅲ三级四区, 分级分区基本合理;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重点防治区Al、Az、 次重点防治区B和一般防治区C区,分级分区基本合理。矿山建设适宜性 差之综合评估结论客观。 八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包括工程措施、监测预警措施,措施设 计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2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工程投资估算编制有据,计价计费基本合规,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编制年限总投资费用约461.55万元,适用年限总投 资费用约461.55万元,年度基金计划较合理。 十方案编制成果内容齐全、规范,质量基本满足要求。 三、土地复垦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和生物措施基本可行;复垦费用估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地复垦工 作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项目 损毁土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损毁土地方式主要有挖损、压占,复垦区范围内 损毁土地总面积230.7453公顷,其中已损毁土地面积224.0213公顷,拟损毁土 地面积6.7240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230.7453公顷,其中挖损127.9468公顷, 压占损毁102.7985公顷,地类为水田5.6546公顷,旱地12.1954公顷,乔木林 地15.8835公顷,灌木林地0.1146公顷,其他林地0.1030公顷,其他草地0.2106 公顷,其他商服用地0.0227公顷,采矿用地188.7108公顷,农村宅基地0.3547 公顷,公路用地4.9797公顷,农村道路0.9261公顷,河流水面0.3867公顷,沟 渠0.0926公顷,设施农用地1.0322公顷,裸土地0.0781公顷。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 结果基本可信。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年限为9年2023年12月~2032年12 月,方案的适用年限为9年2023年12月~2032年12月。规划复垦总面积 积228.7337公顷,项目实施后可复垦水田16.0674公顷、复垦旱地108.6687公顷、 复垦乔木林地89.7706公顷、复垦其他草地14.2270公顷,扣除保留的公路用地 1.2300公顷、农村道路0.7816公顷等设施占地,土地复垦率达到99.13。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内,做好土 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布置工作 面及开采顺序,最大程度降低因露天开采造成对土地的损毁;3在拟损毁场地 必须按照土地复垦条例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保存。 3 工程技术措施1各场地停止使用后,需清除建构筑垃圾,进行场 地平整,表土覆土回填,并配套水利道路设施;2耕地区域土壤质量必须达到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要求 生物化学措施1加强土壤改良措施,明确农家肥或使用商品有机肥的 氮磷钾含量;2复垦耕地区域可先行种子“绿肥”。 五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 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 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确定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3618.93 万元;动态总投资为4568.31万元,项目复垦资金预存分为5期,首期预存资金 762.09万元。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或生产成本中提取,加 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划,采取有效措 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保土地复垦工作 的顺利进行。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露天采场开采诱发滑坡、掉块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危害性中等-大, 矿山业主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分台开采,及时清理危岩和不 稳定岩土体,设置完善的截排水沟等工程措施,同时加强监测。 二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采矿过程中加强监测和巡查;高度重视 采场采帮、排土场及村民房屋区的安全及稳定性,发展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治理。 三采场及排土场零散居民点距离较近,遭受矿山开采及排土场运营危险 性较中等-大,应加强监测和巡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治理。如后期村庄需要 搬迁,由矿山企业负责。 四加强对采场及排土场的拦挡及截排水工程治理以及废石土、弃渣的管 控。 五加强对区内各场地的监测与巡查,治理工程要有针对性和适用性, 六矿山未建爆破器材库,爆破工作由内蒙古瀚石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统一 管理,排土场周边的爆破器材库为内蒙古瀚石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自建。 4 七请项目业主单位抓紧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复垦资 金监管协议,落实双方责任关系,明确土地复垦资金提取计划、开展土地复垦工 作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士 地复垦实施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八如项目性质、生产规模、地点、矿区范围或生产工艺、开采方式、开 采矿种等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申请延续、转让采矿权时“方案”时效性已过期的,需 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或修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应 及时报原审查单位审查并备案。 综上所述,曲靖市麒麟区龙源达有限公司龙潭田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相关分析依据 充分,结论基本准确,采取的预防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基本可行,投资估概 算测算结果基本准确,拟定的工作计划实施基本合理。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 编制单位已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并报专家组长复核,可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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