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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绥江县中坝煤矿有限公司中坝煤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2024年3月1日,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云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在昆 明组织专家对江西省空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绥江县中坝煤矿有限公司编制的绥 江县中坝煤矿有限公司中坝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 与会专家在审阅报告、听取介绍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绥江县中坝煤矿有限公司中坝煤矿位于绥江县城130方向,平距约15km; 行政区划属绥江县板栗乡境内。地理坐标2000坐标系东经1040056” 1040249”;北纬283106”~283234”。现矿山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C5300002018011140145680,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6 万吨/年,矿区面积为2.9786km,开采标高1370m~450m,有效期限2018年1 月12日至2020年12日。现采矿权已经过期,为办理采矿权延续手续提供相应 依据,同时指导矿山履行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特编制本“方案”。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 一该矿山为地下开采,属小型矿山。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 杂类型,重要程度分级属重要区;按评估精度一级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部分的 编制符合现行规定。 二本方案确定评估范围面积11.0140平方公里,完成15000环境工程 地质调查面积11.0140平方公里,调查线路40.5公里,野外地质调查工作较翔实, 能基本满足方案编制工作所需。方案编制工作程序合规,方案要件齐全。 三本方案对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现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 状和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进行了介绍,介绍较全面,可作为方案编制的基础。 四现状评估指出,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主要分布有1处潜在不稳定边 坡。由于灾害规模较小,现状未造成人员伤亡,因此现状其危害、危险性小;采 矿活动对含水层的破坏影响较严重;对原生的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程度较严重;现 有地面工程对土地资源破坏程度较严重;矿山生产建设过程应引起高度重视,现 状评估较客观,反映了现状特征, 1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五预测评估认为,矿山采矿活动诱发和遭受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裂 缝、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至大;同时将破坏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压 占土地资源,预测评估可信。 六本方案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影响严重区和较严重区二级二区, 分级分区基本合理;将评估区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重点防治区二级二区,分级分 区基本合理;方案服务年限23.1年2024年02月~2047年03月,方案适用 年限为5.0年2024年02月~2029年02月,矿山建设适宜性差,综合评估结 论客观。 七本方案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包括工程措施、监测预警措施,措施 设计有一定针对性和可实施性。 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投资概算编制有据,计价计费基本合规,矿山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总投资为622.41万元,结果较合理。 三、土地复垦部分 一本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格式符合要求,内容较为齐全;调查研究 与数据处理方法正确,数据基本可信;提出的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基本 可行;复垦费用估概算依据较充分,测算基本合理,可作为指导企业开展土 地复垦工作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关于绥江县中坝煤矿有限公司中坝煤矿项目损毁土 地的预测和分析。本项目土地损毁方式主要有压占、塌陷,复垦区范围内损毁土 地总面积373.0523公顷,其中已损毁2.9847公顷、拟损毁370.0676公顷;损毁 水田12.1325公顷,旱地4.2215公顷,果园0.1621公顷,乔木林地264.4131公顷, 竹林地42.2019公顷,灌木林地33.0315公顷,其他林地0.4208公顷,其他草地 0.0174公顷,采矿用地1.9668公顷,农村宅基地3.1178公顷,公路用地0.4199 公顷,农村道路3.1387公顷,河流水面2.8261公顷,沟渠0.6250公顷,田坎4.3572 公顷。复垦责任范围面积373.0523公顷,其中压占损毁2.9923公顷,塌陷损毁 370.0600公顷。根据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绥江县中坝煤矿有限公司中坝煤矿“三 区三线”的查询结果表,矿区范围及工业场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在城镇开发 边界内,矿区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3.1121公顷,根据绥江县人民政府评估结论, 矿山现状未对矿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造成破坏。 三原则同意本项目制定的复垦目标和任务,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过程和 2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结果基本可信。方案服务年限为23.1年2024年02月~2047年03月,方案 适用年限为5.0年2024年02月~2029年02月。规划复垦土地372.8898公顷, 其中复垦为水田12.1325公顷,旱地5.8438公顷,果园0.1621公顷,乔木林地 265.1237公顷,竹林地42.2019公顷,灌木林地33.0426公顷,农村宅基地2.7502 公顷,公路用地0.4199公顷,农村道路3.1387公顷,河流水面2.8059公顷,沟 渠0.6250公顷,田坎4.6435公顷,土地复垦率为99.96。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书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和复垦措施。 预防控制措施1各种生产建设活动应严格控制在矿权范围内,做好土 壤和植被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弃物要及时处理。2合理地布置工 作面及开采顺序,最大程度降低因矿山开采造成对地表土地的损毁。3在矸石 转运场、工业场地等场地率先修建拦挡措施、排水措施等,防止坡体失稳、水土 流失,预防处理措施得当。4对不稳定边坡、崩塌及损毁严重区布设监测措施, 对采区损毁土地进行监控,监控点布设基本合理,方法得当。5在拟损毁区, 需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国家规定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和集中堆放;6按照国 家绿色矿山开发建设要求,在各场地内需增加绿地面积,种植防护林,改善和保 护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 工程技术措施 1各场地停止使用后,清除建构筑垃圾,整理场地, 覆土回填,配套水利道路设施,按照审定的复垦规划进行复垦;2对整个复垦 过程的复垦措施、复垦效果等动态监测、监管,防止次生地质灾害发生,以及氟 化物等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 生物化学措施 1对于绿化新增的林地、草地,优选当地优势树种,进 行科学种植和精心管理。2对林地进行适时管理,包括苗木补种、防止病虫害、 幼树保护等,同时淘汰劣质树种。 3土壤改良,采用有机肥或绿肥法等方法, 对复垦后的土层进行改良,提高土体有机质含量。 五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土地复垦标准、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在具 体实施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并细化复垦工程设计,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参数, 增加方案的可操作性。 六原则同意土地复垦投资估算结果。确定在服务年限内,静态总投资 1283.6953万元,动态总投资1669.2334万元。本项目土地复垦费用分18期缴存, 其中首期缴存77.6363万元。业主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土地复垦费用从建设或生产 3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成本中提取,加大土地复垦前期提取额度,并根据复垦工作安排制定土地复垦计 划,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复垦费专款专用。费用不足的,要及时足额追加投资,确 保土地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专家组强调事项 一该矿山所处地环境条件复杂,矿山开采应把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 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坚持边开发边治理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对地质环境的 破坏。采动加剧、引发遭受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不稳定边坡、坑道突水等 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危险性危害大,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和破坏严重、防 治任务艰巨,治理难度大,业主应引起重视,加强监测预警。 二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部分村庄未留设保安煤柱,居民点位于预测塌陷 区范围内,为保证居民用房的安全,建议矿山按规范予以留设保护煤柱或对其进 行搬迁,同时加强村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三该矿矿区范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3.1121公顷,矿山后期开采过程中 须加强对预测塌陷区内基本农田的监测,并对其保护,严禁损毁永久基本农田。 四项目施工时要处理好表土外购工作,严格把控表土质量、数量,其质 量须符合土地复垦技术规程要求。 五请项目业主单位抓紧与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复垦资 金监管协议,落实双方责任关系,明确土地复垦资金提取计划、开展土地复垦工 作计划,并按要求定期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土地复垦资金提取使用和土 地复垦实施情况,接受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同时矿山企业应在 其银行账户中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的提取、使用、结余等有关情况,根 据方案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费费用总额和对应的工作年限计算年 均投入资金数额,作为每年计提基金的依据,费用不足时业主需及时追加投资。 综上所述,方案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文件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分析依据 较充分,选用的恢复治理与复垦措施原则可行,工作部署与计划较合理,投资估 算基本符合现行规定,结论符合实际。专家组同意通过绥江县中坝煤矿有限公 司中坝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技术评审,编制单位已按专家 组意见修改完善并报专家组长复核,可按规定程序上报备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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