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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煤矿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体系 试行 二0一四年十月 前言 “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是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零星事故尤其以顶板为最,随着公司井工矿生产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产能不断上升,与2012年相比,新增资源整合技改、在建、筹建的矿井五座,新增产能近1000万吨,但长期以来露天矿的规模及产能一直占据绝对优势,技术相对较成熟,井工矿技术管理相对较弱,尤其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相对成熟的体制机制不健全,采矿设计、巷道布置和支护设计等技术管理及应付顶板事故的能力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但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与采掘生产施工管理关系密切,必须从采矿设计、技术管理、施工及日常性的质量监管等方面加强采掘工作生产技术管理,才能有效地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为此,特制定平朔集团有限公司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体系,以指导和规范采掘技术管理工作,进而促进顶板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建立专项体系,提供组织保障,建立专项制度,提供责任保障,建立专项流程,提供工作保障,建立专项考核,提供管理保障,形成层级清晰、制度规范、流程顺畅、管理有序的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体系,以提高采掘工作面的技术管理水平和确保安全生产。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指导思想 1 三、编制原则 1 四、编制依据 2 第二章公司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3 第一节管理机构 3 一、领导小组 3 二、组织架构 3 第二节职责划分 3 第三章采掘技术管理 5 第一节总则 5 第二节采掘技术管理职责 5 第三节矿井采掘设计的有关规定 7 第四节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10 第五节采区及工作面支护设计 12 一、采区盘区设计 12 二、采掘工作面支护设计 14 第五节监督检查 16 第四章采掘顶板管理 16 第一节总则 16 第二节职能界定 17 第三节一般规定 17 第四节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8 第五节巷道修护的顶板管理 19 第六节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19 第七节锚杆支护管理 20 第八节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23 第九节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考核办法 24 第五章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顶板管理 27 第一节总则 27 第二节地质构造预测预报要求 28 第三节地质构造和顶板管理评级标准 30 第四节技术管理标准 31 第五节组织管理和汇报程序 34 第六节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36 第六章矿压监测 37 第七章技术资料管理 40 第八章考核 42 第一节公司采掘工作面顶板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42 第二节矿井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奖罚制度 44 第三节附则 45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加强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工作,落实采掘管理岗位责任制,提升技术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体系。 二、指导思想 以公司“11456”发展目标为导向,以“5448”工作要求为总体要求,坚持“四化五高”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公司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战略,建立以“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严密的管理流程、严格的考核制度、专业化的采掘队伍”来强化采掘技术管理工作。 三、编制原则 按照“重技术、强管理、提标准”的理念和思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技术管理,加强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重技术建立健全以企业和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技术责任人的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体系;加大设计、技术攻关投入,加强采掘队伍建设与培训,提升采掘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安全作业水平;切实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2强管理建立并完善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和监管;严格各级审批、考核,强化各项设计、措施在现场的兑现。 3提标准全面推广应用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对矿井优化整改、对标升级。矿井采掘及顶板管理技术手段、工作标准、管理流程均要做到源于国标又高于国标。 4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体系做到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 流程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四、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 2矿井设计规范2006年 3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试行2011年 4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中煤生[2009]269号 5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的通知中煤安[2011]810号 6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 第二章公司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节管理机构 一、领导小组 公司成立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地测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办公室、煤质地测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局、总调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组织架构 第二节职责划分 1、公司总经理是本企业采掘及顶板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建公司采掘及顶板工作管理机构,确保公司、矿井采掘及顶板管理体系健全。对采掘及顶板管理工作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 2、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组织研究采掘生产过程中的采掘及顶板管理问题,负责对生产中排查出的重大施工质量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总经理指令和正规循环作业标准保质保量组织生产。 3、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企业矿井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矿井采矿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采掘及顶板管理技术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4、安监局局长负责采掘及顶板管理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生产矿井对采掘技术方案及措施的执行情况,组织安监局质量标准化检查。 5、生产技术部、总工办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采矿采区设计,采掘规划、方案和技术创新工作。 6、煤质地测部具体负责编制和审查各煤矿采掘地质说明书,并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7、安全监察局负责采掘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及安全监管工作,贯彻执行采掘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技术要求,相关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8、总调度室要与各矿安全监控中心联合职守,一旦接到事故报告,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9、采掘队组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措施和施工组织施工,当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矿报告;及时修改施工设计和技术措施。 10、矿井及区队要成立相应的采掘及顶板管理组织机构,从采区设计、采掘支护设计、工程设计、设计会审、制定规程措施及审查实施、日常工程质量监管及现场施工管理、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分析、采 掘台账、工程验收总结等各环节都要有人负责,层层把关、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管理到位,形成既相互制衡又管理高效的采掘及顶板技术管理体制机制。 第三章采掘技术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企业生产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法规标准,依靠科技防灾治灾,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夯实生产技术基础工作,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实现生产技术管理精细化,现场监督管理规范化,作业行为标准化,超前防范煤矿灾害事故。根据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技术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煤安监司办〔2010〕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矿井要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顶板管理体系,形成由总工程师负责顶板管理的决策机制,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推广应用新的支护技术,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矿井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水平。 第三条各矿井要以采区设计、施工设计、支护设计和顶板控制等为重点,制定采掘技术管理标准,形成满足本矿安全生产工作需求的采掘安全技术标准体系。并紧密结合以管理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为内容的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动采掘安全技术的落实。 第二节采掘技术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组织制定矿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 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 2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探查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及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解决矿井资源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均衡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环境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等技术问题。 3负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布置采掘技术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矿井开拓巷道布置,采掘部署,生产系统调整,技术措施制定,组织技术攻关,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使用方案等技术问题。 4负责对直接管理的设计、生产技术和科研等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5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定期研究矿井抗灾能力,制定顶板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6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和管理权限,健全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明确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主任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合理优化采区设计,及时解决生产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矿井地质。预测预报日常工作;负责技术例会的召开与技术工作安排;负责组织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其贯彻与实施。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主任工程师职责 在生产技术主任领导下,负责设计、采煤、掘进支护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接替安排;参与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职责 在安监局长领导下,参与审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第九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责 全面负责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负责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并协助单位负责人贯彻实施;抓好单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提高本单位职工应知应会操作技能。 第十条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制。各业务部门和生产井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严格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和规范。 第三节矿井采掘设计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生产设计工作,杜绝无设计施工,做到设计工作的前瞻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和稳产高产,制定本规定。 第十二条设计一般规定 1建设期的煤矿设计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院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首采区和首采工作面;采区设计由矿井负责组织编制,报公司审查批准。采区移交生产前,由审批单位组织验收。 2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矿井编制,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生产技术部要成立设计组,设计组根据矿井发展总体规划和生产接替安排,提前书面联系地质测量部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经审批后的采区地质报告、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提前1个月送 交设计组;设计组根据地质测量部提供的有关地质资料,做好施工设计;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设计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设计责任主体 生产技术部是设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矿井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专项工程设计、开拓、准备巷道开口施工设计。 第十四条 设计会审流程 第十五条 设计管理 采区设计报矿主要负责人审批。 回采工作面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水采工作面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水害、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以及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的设计,报矿主要负责人或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新工作面移交生产前的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 施工设计图纸管理 1 设计人员应本着简易、安全、经济的原则进行施工图的设计。 2 施工图在设计前,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考察,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3 施工设计图的初步设计应交设计组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有审核记录。 4 设计施工图定稿后,应进行会签,并有记录。 5施工图向施工单位交接时,同时进行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否则,施工单位可以拒绝签字。 第十七条联系单管理 1生产技术部应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发业务联系单。 2联系单应进行分专业编号管理,按照ISO标准编号。 采煤组SJ-CM-2013-X,设计组SJ-SJ-2013-X, 机电组SJ-JD-2013-X,监测组SJ-JC-2013-X。 3施工单位接到联系单通知后必须及时签收。 4联系单交接时,同时进行技术交底,应有接收人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资料备案 1上级主管部门、公司、矿井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本矿档案室存档、生产技术部备案。 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在本矿档案室存档、调度指挥中心备案。 3作业规程及措施、业务联系单必须编号管理,有关资料清单在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十九条地质预测预报及支护设计调整 地质测量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预报编制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下发到相关单位;采掘工作面预报的距离炮掘、炮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2倍,综掘、综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5倍;地质预报要重视预报的效果和总结,做到期前预报、期末总结,突出用数字来表达预报效果,预报与实际出入较大时,及时分析原因总结预报经验,提高预报质量。根据地质预测预报的做好调整采掘工作面支护设计的前期准备。 第四节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一般规定 1地质测量部自接到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一周内、掘进工作面4天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风、机电部门自接到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审核。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十一条编制原则 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2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程,施工单位接到任务后应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后实施。 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部门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 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第二十二条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审批 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或周六技术例会上,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第二十四条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 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通风、安监部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规程措施情况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第五节采区及工作面支护设计 一、采区盘区设计 第二十五条公司所属设计部门应根据矿建工程性质、规模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程设计 一技术改造矿井设计,应委托或联合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二矿井同一水平开拓延伸设计、下一水平开拓延伸设计,一般由公司所属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公司所属设计部门资质条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一般盘区设计及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进行。 第二十六条矿井技术改造、开拓延伸、盘区和回采工作面设计,必须在原有的矿井精查地质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按项目的不同要求,编制地质报告或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按审批程 序审批后提交各生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第二十七条矿井设计应遵循“高起点、高目标、高质量、高效率、高效益”标准,坚持“生产规模化、技术与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按照安全高效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选择最优设计方案、先进适用的工艺和装备。 一推行大型化矿井建设理念,实现生产规模化。矿井的井田划分要统筹全局,处理好相邻矿区和相邻矿井间的境界关系,应根据煤层赋存特点和现有装备的高可靠性,突破传统的省区界限、自然境界及人为境界,加大井田尺寸,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矿井合并集中开采。 二优化开拓部署,简化生产系统,实现集中生产。 1.对于煤层埋深较浅条件,采用平硐或斜井开拓时,优先考虑井筒与大巷合二为一的布置方式。 2.当煤层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无冲击地压,煤层顶底板围岩较稳定,或自然发火、高瓦斯煤层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在技术上可行、经济合理时,主要大巷和盘区盘区准备巷道宜布置在煤层中。 3.优化盘区和回采工作面参数,根据目前国产和引进装备水平现状,适当加大规格尺寸。条件适宜的矿井,应简化为不设盘区,回采工作面沿大巷单侧或两侧条带布置,并优先考虑单侧布置。 三采煤机械化,应把发展综采放在首位,推行“一井一面”高效生产模式。综采设备选型应坚持高强度、大功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环节配套的原则。 四煤巷、半煤巷和岩巷掘进设计,应坚持掘进机械化与采煤机械化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掘进机械化作业线。 五设计必须对顶板、煤尘、瓦斯、水、火、运输等重大安全影 响因素充分考虑,从矿井开拓布置、生产系统、设备配套、到工作面参数、采掘工艺、巷道断面参数、支护方式等全部按程序要求优化选择,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二、采掘工作面支护设计 第二十八条 采煤工作面支护设计及顶板压力估算 一采煤工作面支护设计可根据已采工作面矿压观测数据进行数理统计回归分析计算,初采工作面支护设计顶板压力可用估算法 q48h γ 式中h 煤层采高,m ; γ顶板岩石平均容重,t/m 3。 本公式使用要考虑直接顶的厚度直接顶厚时取小的系数,直接顶薄时取大的系数。 二放顶煤顶板压力计算公式只作为参考 1按现行较通用的岩石容重法公式计算 γ⋅⋅-1 p K M d z k q 式中q z 支架的动载支护强度,KN/m 2; K d 动载系数,一般取1.5-2.0Ⅱ级以上老顶条件; M 一次采厚平均10m ,按75回收率计算取7.5m ; K p 冒落矸石碎胀系数,取1.35; γ顶板岩石平均容重,取25KN/m 3 支架工作阻力Pq z L K L D B 式中P 支架工作阻力,KN; L K 梁端距,取0.3m ; L D 顶梁长度,m ; B 支架宽度,m 。 放顶煤支架的工作阻力按照综采计算结果的80考虑 2根据断裂角确定放顶煤支架支护强度选自液压支架技术北京开采研究所王国法等著 q zkγ1h1γ2H HLh1/tanαtanθ 式中H对支架有直接影响的岩层厚度m; L有效控顶距,m; h1顶煤厚度m; α顶煤断裂角,一般为70120; θ顶板断裂角,一般为6065; γ1顶煤的容重,取14kN/m3; γ2顶板岩石的容重,取25kN/m3; q z支架的动载支护强度; k动载备用系数,Ⅱ级以上老顶,一般取1.5-2.0; 工作阻力 Pq zL kL DB/ηs 式中 P支架的工作阻力KN; L k控顶距m; L D顶梁长度m; B支架中心距m; ηs支架的支护效率。 3根据放顶煤工作面现场实测数据的回归公式计算 P max19392.1h471f155/M d 式中P max工作阻力,KN; h煤层埋深,m; f煤的硬度系数; M d顶煤厚度 m; 则支架额定支护阻力为 PP maxK安全系数K为1.21.35 根据以上几种不同的方法进行计算,最后确定比较合理的工作阻力。 第二十九条应尽量利用以往采掘工作面顶板矿压观测资料工程类比法对掘进工作面进行支护设计,初次设计掘进工作面可根据下式估算顶板压力 Q4/3γa2/f,t/m 式中a巷道跨度的1/2,m。 f坚固性系数。 γ顶板岩石平均容重,t/m3。 第五节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矿有关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要各负其责,并实行闭合管理,保证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到实处。 第三十一条矿生产技术部每季度对全矿的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 第四章采掘顶板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范,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第二节职能界定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负责巷道支护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煤质地测部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顶板岩性分析工作。结合矿井实际,指导施工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第四条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第五条生产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第六条矿生产部、驻矿安监站负责矿井巷道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第三节一般规定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可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第八条加强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方案及相关措施,驻矿安监站负责检 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九条矿每月组织两次对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第十条各采掘队队长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跟班班长、班组长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第十一条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备用料,以备应急之用。 第十二条对主要回风巷道支护情况的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部门,瓦斯检查员协同。 第四节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第十三条巷道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窝、切眼刷大、巷修、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巷道压力大,煤层松软、顶板破碎时,应及时编制加强支护措施。 第十五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迎头空顶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 第十六条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生产部提交 开工申请报告。 第十七条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并填图归档。 第五节巷道修护的顶板管理 第十八条巷道修护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制定措施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向修护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第十九条独头巷道修护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并对后路加强维护。 第六节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第二十条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和两巷超前支护。 1、采煤工作面两巷,必须保证规定的断面和高度。 2、两巷压力大且底软时,要加大支护强度、长度、密度。 3、应经常检查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安全出口的支护情况,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运输机机头部位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第二十一条移架放顶 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控顶距、放顶步距及时移架放顶。 2、放顶后要保持支架完整。顶板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 第二十二条工作面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人员进入煤帮作业时,必须采取护顶、护帮措施。 2、加强工作面液压支架及单体液压支柱的管理。液压支架及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初撑力达到规定值,并有可靠的检测手段和记录。单体液压支柱严禁在浮煤矸上支设,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倒措施。 3、回采工作面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先停止生产,待顶板维护好后,方可恢复生产。处理过程中必须明确负责人,现场指挥,现场监督,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确保退路畅通。严禁人员进入支架上方构顶。 4、工作面遇到断层、顶板破碎、冒落等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提前处理。同时要根据构造区情况,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5、综采工作面拆除、安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明确顶板控制方法,加强顶板管理。 6、综采工作面切眼断面刷大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安全措施。 第七节锚杆支护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锚杆支护质量管理,提高巷道支护的可靠性,保障生产安全,实施锚杆支护设计、施工、监测闭环管理,杜绝隐蔽工程,制定锚杆支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职责界定 领导职责 1总经理对锚杆支护管理体系负总责。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不同地质条件下锚网梁索支护参数进行 研究、会审选择合理的支护参数,对支护质量负技术责任。 3分管副总对锚杆支护技术培训、支护设计、现场质量检测、锚杆支护设计修改完善负责。 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职责 ①负责锚杆支护设计、设计校核、论证及修改工作。 ②负责锚杆支护材料的动态抽检和定期试验以及存档记录工作。 ③负责锚杆支护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及巷道监测等技术培训工作。 ④负责建立锚杆支护技术档案,抽查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检测仪器的安装及使用工作,收集分析处理各种监测数据,确定合理的支护参数。定期汇编锚杆支护简报。 ⑤负责做好地质预报、巷道顶板岩层钻孔收集、观测及分析工作。 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施工单位锚杆索施工台帐,督促指导施工单位锚杆支护的日常工作。 2安全监察部职责 ①负责对锚杆支护巷道施工质量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 ②负责对安监员业务培训、支护设计审查、措施的学习贯彻工作,监督检查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③安监员对锚杆支护施工过程现场监督检查验收。 3施工队职责 ①施工单位对锚杆支护技术管理、业务培训、现场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负责。 ②掘进队对施工巷道及其生产系统以内巷道锚杆支护施工质量、 检查、监控、整改、加固等负责。 ③当班对本班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第二十四条支护材料必须严格使用公司统一规定的锚杆支护材料,不得擅自使用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支护材料,锚杆支护材料必须具有“MA”标志,符合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每批材料厂家必须提供生产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 锚杆支护材料必须对每一批到货的产品名称、规格、产品编号、生产日期、到货时间、生产厂家、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发放情况等建册登记,以便鉴别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跟踪。 建立锚杆支护材料动态抽检制度和定期试验制度,由物资供应处每月抽检一次,每季度试验一次并记录存档,不合格材料严禁入井使用。 第二十五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职责 1项目施工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完善、落实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监测及验收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考核机制,审查锚杆支护记录台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2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区锚杆支护技术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技术员负责本队顶板离层仪的安装、巷道位移测站的建立及数据采集。负责锚杆支护日检记录整理和存档工作,按规定做锚杆拉拔力试验。 3队长对本队锚杆支护施工质量负责,严格执行锚杆支护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区队班组管理考核制度,监督检查班组施工质量;对所施工巷道及沿途巷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锚杆检测仪器的使用和保管。 4班长对当班锚杆支护施工质量负责,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及措施 规定,完工后对当班施工的锚杆在钢带上喷号留名,对当班施工的锚索在托盘上喷号,对当班锚杆索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5当班安监员认真巡查施工巷道及沿途巷道锚杆支护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落实处理。当班安监员负责对本班锚杆、锚索施工质量进行监督,质量验收员对当班的锚杆锚索安装角度、间排距、外露长度、锚杆扭矩等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施工,对当班锚索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并验收签字。 第二十六条质量控制与监督 由生产技术部、驻矿安监站进行动、静态检查和每周隐患排查中对全矿锚杆支护质量进行抽查,同时检查锚杆锚索施工台帐,并在锚杆锚索施工台帐上签字确认。对抽检不合要求的掘进工作面进行追查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由队长负责落实,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八节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隐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九条填图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第三十条台帐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 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第三十一条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时,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九节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考核办法 第三十二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考核办法 1、单项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时,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施工作业,罚项目部区队1000元,项目部区队分管工程师或技术人员、主管队长每人200元。 2、规程措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审批完毕,否则罚责任人200元。 3、项目部区队技术人员,建立规程措施审批记录台帐,无台帐扣100元,台帐记录缺一次罚50元。 4、作业前,规程措施不按规定学习、贯彻、考试,罚单位1000元,项目部区队队长、技术人员各200元,考试不合格人员未进行复试上岗罚单位100元/人。 6、班前会应结合当班具体工作对规程措施进行贯彻学习并记录,否则,项目部区队包保领导、值班队干、主管工程技术人员100元/次。 7、现场作业人员要熟知施工图表牌板,现场验收时采用提问口答的形式;抽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否则,罚项目部区队包保领导、主管工程技术人员100元/次。 第三十三条回采工作面技术质量考核办法 1、安全出口不畅通,罚款200元。 2、两巷超前支护长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0m要求,每差一米罚款100元。 3、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护失效,每架棚罚款100元;锚杆失效每根罚款50元。 4、两端头外帮锚杆失效,没有采取护帮措施罚款50元/根。 5、支架单体柱串、漏液、立柱自落,罚款100元/架根。 6、相邻支架错差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罚款50元/架。 7、支架不使用护帮板,罚款100元/架。 8、端头三角区空顶大于0.5m2,而不进行有效管理,罚款200元。 9、支架仰俯角7罚款50元/架。 10、支架歪斜5罚款200元/架。 11、出现死架,罚款100元/架。 12、工程质量“三直一平”出现不合格,罚款5002000元/次。 13、木垛支护不符合规程要求,罚款200元/个。 14、特殊支架不符合规程规定,罚款100元/架。 15、工作面留伞檐未处理,罚款100元/处。 16、梁端至煤壁空顶超过规定未管理,罚款100元/处。 17、顶板出现台阶下沉,罚款500元/处。 第三十四条掘进工作面技术质量考核办法 1、施工图表齐全,牌板内容清晰,技术参数准确,否则,每项罚款100元。 2、掘进面空顶距离超过规定,不使用前探梁或前探梁不起作用,罚款300元/次。 3、主要巷道净宽小于设计标准的,每超-100mm处罚100元。超过-200mm,不予验收,并责令整改。 4、主要巷道净高小于设计标准的,为不合格产品,不予验收,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 5、过断层等地质构造,不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顶板支护的,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 6、巷内距窝头30米以外,浮煤、矸石、杂物不清理,罚款200元/次。 7、巷道掘砌或修复时,临时支护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8、挑顶立旋胎时,顶部出现空顶未及时采取措施,罚款200元。 9、在煤墙侧作业时,防片帮戗柱不符合规定要求,罚款100元。 10、背帮顶失效的,罚款100元/处。 11、工字钢棚支护工作面迎头10米内,必须使用防倒装置,不使用罚款200元,并责令整改。 12、工字钢支护掘进工作面发现片帮、漏顶时,不充填不接顶,罚款200元/处。 13、工字钢支护不按规定上好拉杆或撑木,罚款30元/根;棚腿不按规定垫鞋板,罚款50元/根;支护腿立在浮煤矸上,罚款100元/根,并责令整改。 14、锚网支护巷道中,锚索、锚杆间排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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