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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所務會議記錄 壹、日期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貳、時間下午0330 參、地點機電所所辦公室 肆、主席 張信良所長 伍、出席人數共10位如簽到附表 陸、主席報告 1.感謝各位老師撥冗參與今天的所務會議。 2.恭賀「車輛工程系」申請「碩士班」通過。 柒、提案討論 案由一討論機電所碩一生李昕唐、創意所碩一生林育緯直升本所博士班申請案。 說 明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如附件一。 決 議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一致同意機電所碩一生李昕唐、創意所碩一生林育緯 直升本所博士班。 案由二修訂「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核心能力及教育目標」。 說 明檢附「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核心能力及教育目標」草案。 如附件二。 決 議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通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核心 能力及教育目標」如附件二。 案由三修訂「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說 明檢附「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 草案。如附件三。 決 議經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所務會議決議通過,「國立虎尾 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辦法」修訂,如附件三。 並送請校長核定。 案由四修訂「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班直升博士班作業流程」。 說 明檢附「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流程圖」草案。如附件四。 決 議經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所務會議決議通過,「國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士班直升博士班作業流程」修訂,如附件四。 案由五修訂「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博士班資格考抵免申請表」。 說 明檢附「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博士班資格考抵免申請表」 草案。如附件五。 決 議經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所務會議決議通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博士班資格考抵免申請表」修訂,如附件五。 案由六修訂「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博士生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 說 明檢附「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博士生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 草案。如附件六。 決 議經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九十七學年度第三次所務會議決議通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碩、博士生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修訂,如附件六。 捌、臨時動議 案由六討論張信良所長請辭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長一職。 說 明張信良擔任所長一職96年2月1日上任,原任期至99年1月31日止,張信良所長於 97年8月1日接任教務長,因公務繁忙故請辭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 所長一職。 決 議經全體出席委員討論後,同意張信良所長請辭。 玖、主席結論 拾、散會 附件一 附件二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學生教育目標及核心能力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五月二十七日所務會議 訂定 教育目標 1. 培育學生具備專業進階知識。 2. 培育學生具備處理工程實務與研發之能力。 3. 培育學生具有團隊合作與科研領導能力。 4. 培育學生具有國際視野與終生學習能力。 核心能力 1.1 整合機械與機電工程專業知識與技術之能力。 1.2 撰寫技術報告與專業論文之能力。 2.1 策劃與執行專題研究之能力。 2.2 創新思考與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 3.1 與跨領域人員溝通、協調整合之能力。 3.2 科研領導、管理與規劃之能力。 4.1 良好的國際觀與外語文之能力。 4.2 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 附件三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學生逕行修讀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博士學位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所務會議 訂定 第一條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學生資格如下 一、學士班應屆畢業生含申請提前畢業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學業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具研究潛力者。 二名次在該班前10以內,具研究潛力者。 三經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具研究潛力者。 二、碩士班研究生修業兩學期且修課18學分以上,至申請時碩士班歷年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含,並具有明顯研究潛力者,經原就讀或相關系所教授二人以上推薦,得申請本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第二條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學士班、碩士班一年級同學,應於每年4月30日前;碩士班二年級應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條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須繳交下列資料 一、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一份。 二、學士班歷年成績表及碩士班修業一年以上歷年成績表一份。 三、副教授推薦函兩封以上,其中必須包括一封論文指導教授推薦函。 四、研究計畫書一份。 五、已有研究成果及其他有利申請之資料。 第四條 審查委員會由所學術委員會擔任,所長為委員會召集人。 第五條 審查評分標準以下列三大項為依據 一、書面資料40 二、筆試工程數學30 三、面試30 第六條 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核准名額上限,以本所當年度博士班總招生名額百分之四十核計小數點得進位。申請者之書面資料,應送審查委員會審查,審查結果經所務會議通過後,送教務處簽報校長核定。 第七條 核准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自核准學年起,參照博士班一年級新生應修課程、修業年限及成績考查之規定辦理。修讀博士班學生非本科系相關研究所畢業生需修滿36學分含碩士班學分及工程技術論文研討兩學年,零學分。 第八條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修業期滿,通過資格考核但未通過博士學位考試,其博士學位論文經其博士學位考試委員會決定合於碩士學位標準耆,得授予碩士學位。 第九條 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研究生,未通過資格考核或因故申請中止修讀得檢具申請表,申請轉回碩士班就讀,經現修讀博士班及原就讀碩士班之所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得再回碩士班就讀。前項研究生在博士班修業時間不併入碩士班最高修業年限核計,在學期中轉回者,該學期以就讀碩士班計算。轉回碩士班就讀後,不得再申請逕行修讀本所博士學位。 第十條 本辦法經所務會議通過,並報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四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 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 流程圖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所務會議 訂定 申請者檢視逕行修讀博 士班所必須有的資格。 學生提出申請 j學士班、碩士班一年級應 於每年4月30日之前提出申請。 k碩士班二年級應於每年 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機電所受理申請 所學術委員會議於每年一月底及五月底之前審查申請者資料。 具體查審項目j書面資料40 k筆試工程數學30 l面試30 所學術委員會議 每學期開學之前,相關申請資 料送至工程學院相關會議複審。 工程學院 申請者相關資料送至教 務處彚總及審查資格。 教務處 校長核定 校長室 附件五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 博士班資格考抵免申請表 【1】修課成績 學號 姓名 修習年度 學年度第 學期 成績 授課教師簽章 申請抵免科目課號/名稱 排名 □為全班排名前30% □非全班排名前30% 所學術委員會審核結果 □ 同意抵免 □ 不同意抵免 【2】SCI論文 論文名稱 作者 刊登期刊或 會議全名 刊登時間 年 月 日 指導教授意見 欲抵免博士班資格考相關科目 1. 2. □ 同意抵免 □ 不同意 □ 同意抵免 □ 不同意 備註 經所學術委員會核准,同意抵免 科。 附件發表論文全文 所長簽章 指導教授簽章 申請人簽章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機械與機電工程研究所 九十 學年度第 學期 碩、博士生更換論文指導教授申請表 姓 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學 號 班級/組別 更換原因 論 文 題 目 原論文題目 中文 英文 更改後 論文題目 中文 英文 指 導 教 授 新任指導 教授簽章 姓 名 職 稱 同意簽章 (請簽名) 原任指導 教授簽章 (請簽名) 所 長 (請簽名) 所承辦人 (請簽名) 備 註 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更換論文指導教授時,應填具本表,於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 附件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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