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202020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通风专业主要内容通风专业主要内容解读解读 讲解人刘清龙讲解人刘清龙 一 主要变化情况 二 基本条件相关内容 三 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四 评分方法 五 评分表内重点内容 提 纲 1. 通风专业由原4个层次调整为3个层次 将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纳入第1部分总则 的“基本条件”总体考核 2. 由原通风11个大项内容组合为10个大项目 将原第10、11大项目合为第10大项目。 10个大项目依次为❶❶通风系统 ❷❷局部通风 ❸❸通风设施 ❹❹瓦斯管理 ❺❺突出防治 ❻❻瓦斯抽采 ❼❼安全监控 ❽❽防灭火 ❾❾粉尘防治 ❿❿爆破管理与 基础工作(原⑩井下爆破⑪基础管理) 一 主要变化情况 3. 通风专业内容有4个款项删除或者移出 删除了工作要求中安全监控系统检定要求(按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2019年第48号)要求,甲烷传感器等不用实施强制检定) 删除了评分表内防突区域验证结果经矿总工程师审 批要求 删除了评分表内安全监控分站、传感器等在井下连 续使用6~~12个月升井全面检修内容 将评分表内原基础管理的组织保障项目移到总则基 本条件升级管理 一 主要变化情况 4. 新增加或者调整的条款项36处 工作要求5处 评分方法1处 评分表内基本要求30处,其中突出防治5处 ; 瓦斯抽采1处;其他八个大项各 3处 一 主要变化情况 1. 有负责通风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设有防突 机构和队伍; 2. 建立健全通风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 不存在通风重大事故隐患。 检查考核时,要先进行3个基本条件检查评 定,均具备方可按照通风标准化评分表进行现场 检查打分 二 基本条件相关内容 1. 矿井通风方式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 (AQ1028)规定; 按AQ1028规定,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高 瓦斯矿井、煤层易自燃的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的通风方 式,应采用对角式或者分区式通风;当井田面积较大时, 初期可采用中央式通风,逐步过渡为对角式或者分区式 通风。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新建的 四类矿井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的只能布置一个采区 生产。 三 工作要求通风系统 2. 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 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 统阻力合理。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 法,其周期及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 三十八条规定。 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是指每一台主要通风 机运行风量与系统的通风阻力符合AQ1028规定。 三 工作要求通风系统 1. 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规定; 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 2. 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 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运行稳定可靠, 无循环风。 局部通风机安装和使用等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三 工作要求局部通风 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临时停 工停风地点,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 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 十五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在24h内封闭完毕。 封闭采空区等防灭火密闭位置及墙体周边掏槽符合 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规定;防突反 向风门掏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 八条要求。 三 工作要求通风设施 1. 按照矿井瓦斯等级检查瓦斯,严格现场瓦斯管 理工作,不形成瓦斯超限;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检查 瓦斯。 2. 排放瓦斯,按规定制定专项措施,做到安全排 放,无“一风吹”。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 百七十六条要求,制定排放瓦斯专项措施。 三 工作要求瓦斯管理 有防突专项设计,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 措施,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有效方可作业。 突出矿井防突专项设计及突出矿井的新水 平、新采区设计有防突设计篇章符合防治煤与 瓦斯突出细则第十八条要求;井巷揭穿突出煤 层的防突专项设计、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的防突 专项设计分别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 七十八条、第八十三条要求。 三 工作要求突出防治 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抽采能力及指标 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瓦斯抽采能力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 规定第十五条要求。 预抽煤层瓦斯的采掘工作面,应在作业前对 瓦斯抽采达标进行评判,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 采效果的指标满足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条要求。 三 工作要求瓦斯抽采 安全监控系统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 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和煤矿安全规程 的要求,维护、调校到位,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维护方面,按AQ1029规定,井下安全监控 系统及线缆的运行情况,由监测工每天全面检查1 次,使用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 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 三 工作要求安全监控 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 配备符合煤炭矿井设计防火规范(GB51078) 规定。 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消防材料、工具的品种及 数量和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等地点备有灭火器材及 数量、规格以及存在具体地点,参照GB51078标准, 并结合矿井实际进行装备,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 理计划中明确配备要求。 三 工作要求防灭火 隔爆设施安设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 质量符合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AQ1020)规定。 按AQ1020规定,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矿井, 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的主要大巷,相邻的采区之间的 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的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 回风石门,均设置主要隔爆棚;采煤工作面进、回风 巷道,掘进煤巷和半煤岩巷道,煤仓上口与其相连的 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 与其相连的巷道间,均设置辅助隔爆棚。 三 工作要求粉尘防治 按规定绘制图纸,完善相关记录、台账、报表、 报告、计划及支持性文件等资料,并与现场实际 相符。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要求, 绘制、补充修改矿井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控、瓦 斯抽采、防尘、防灭火系统图以通风系统图为底 图。 三 工作要求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 四 评分方法 1.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本部分不得分。 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一通三防或者爆破 方面重大事故隐患,或者年度内出现时但未按 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处理的或者处理未完结的, 通风专业不得分。 四 评分方法 2. “通风设施”大项以所检查的分项的平均分之和 为该大项得分。 通风设施的4个分项设施管理(30)、密 闭(20)、风门风窗(30)和风桥(20),每检查 考核一道设施,除给本分项打分外,还要对设施管 理分项进行打分,每一分项得分为检查考核道数的 得分算术平均值,各分项得分之和为通风设施得分 (注未检查到的密闭、风桥等某一项按此项标准 分值得分,但相应的设施管理分项不参与打分)。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 1. 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经矿 总工程师审批 巷道贯通主要是指已有两条通风巷道间 的贯通,且通后需对通风系统进行调整,因此, 贯通前由矿通风部门及时制定贯通调风的专项 措施,主要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 四十三条规定外,要明确调风顺序及控制风量 的范围等。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 2. 井下没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扩散通风、采 空区通风;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引 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的安全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机 电设备硐室扩散通风、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采空区通风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未采取防止从巷道 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或者沿空送巷掘进与采 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开掘巷道的回风流中的 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0.5,其他有害气体浓度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 3. 装有主要通风机的井口防爆门等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 组织检查维修1次,有记录;制定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 案,按规定审批,实施有总结报告,并达到反风效果 井口防爆门由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改为每季度至少 组织检查维修1次,与原反风设施检查周期要求一致,利 于统一检查管理。 矿井每年末制定下年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按 AQ1028要求,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九条 要求。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 4. 新安装、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 用前,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 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要求,补充 完善主要通风机技术改造及更换叶片后进行性能测定。 按煤矿在用主通风机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AQ1011)进行主要通风机的性能测定。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要求,进行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系统 5. 井下测风站(点)布置齐全、合理,并有测风记录牌 板,填写所需风量、现场实际风量等参数 测风站正常布置在矿井、一翼、水平、采区所有进、 回风巷道。 测风点布置在采煤工作面所有进、回风巷道(距工 作面一般不超过60m);掘进工作面(距工作面不超过 40m或者风筒出风口完整处),掘进有效风量(包括风机 吸风量和风机与掘进回风口之间巷道风量)地点,根据局 部通风机现场布置情况选定测点。 所有测风地点记录牌、测风手册、记录及报表均填 写所需风量等。 五 评分表内容局部通风 1. 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应安设同等能力的备 用局部通风机,实现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实行挂牌管理,由指定人员 上岗签字并进行切换试验,有记录 除掘进巷道应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要求 之外,局部通风机的其他安装、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指定人员是指负责某一掘进局部通风机实时在掘进 岗位的管理人员,每班上岗时在管理牌板上签字或者挂牌, 负责工作、备用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等操作工作。 五 评分表内容局部通风 2. 局部通风机进气口有完整防护网和集流器, 高压部位有衬垫,各部件连接完好,不漏风 强调了局部通风机进气口防护网和集流器 完整保护作用,防止大块杂物吸入、保障风机运 行稳定。 按煤矿用局部通风机技术条件 (MT/T222)规定,局部通风机进风口防护网网 孔不大于30mm30mm,护网无破损。风机各连 接部位有衬垫,接头螺丝上全上紧,不漏风。 五 评分表内容局部通风 3. 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与使用的风筒筒径一致,交叉 风筒不安设在巷道拐弯处且与2台局部通风机方位相一 致,不漏风 直接明确了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安设标准,利于 管理。 4. 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无丝绳或者卡箍捆扎 强调了软质风筒接头不准用丝绳或者卡箍(套) 捆扎,若采用接头捆扎,不但筒径紧压变小且反边无法 反到位置,接头处局部阻力大、易漏风;标准风筒接头 端圈插好对齐拉紧,现有局部通风机风压是吹不开的。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 1. 有构筑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 设计方案及安全措施,设施墙(桥)体采用不燃性材料 构筑,其厚度不小于0.5m(防突风门、风窗墙体不小于 0.8m),严密不漏风 明确了在构筑每道(组)密闭、风门、风窗或者 风桥前,要编制设计方案及安全措施。 风门(窗)墙体是指门(窗)框至巷道周边掏槽 处之间的墙体,采用不燃性材料(含门、窗框上横梁用 料)构筑及充填和墙壁喷浆或者装饰。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 2. 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 按AQ1044规定,封闭采空区等防灭火密闭墙体周边 掏槽深度在煤体帮槽见实体煤后0.5m,顶槽见实体煤后 0.3m,底槽见实体煤后0.2m,槽宽大于墙厚0.3m;岩体可 以不掏槽,将松动岩体刨除,见硬岩体。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防突反向风门墙体周边掏槽深度在煤体进入实体煤不小于 0.5m,岩体需掏槽深度不小于0.2m,见实体岩。 建议非采空区的密闭和其他风门、风窗掏槽深度 不小于采空区密闭的50。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 3. 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及检 查维护记录牌,风门及采空区密闭每周、其他设施每月至 少检查1次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有设施检修记录及管理 台账 通风设施统一编号是指按照密闭、风门(窗)、风 桥每道设施施工先后时间顺序逐一进行编号。如2020年 始建第一道风桥可编为2001,随后建的2道风门分别为 2002、2003等。 明确了通风设施完好及使用情况检查周期,更便于 操作考核落实,保持通风设施质量,保障通风设施防控可 靠,通风系统持续稳定。 五 评分表内容通风设施 4. 密闭位置距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5m,设有规格统一的 瓦斯检查牌板和警标,距巷道口大于2m的设置栅栏 密闭前设置警标是指警告标志牌,牌面应有主标志 图形符号加辅助文字(当心瓦斯或者当心有毒气体中毒), 对应符号符合煤矿井下安全标志(AQ1017)要求。 密闭前设置栅栏一般采用网格式结构,其高度不低 于1.5m、网孔不超过200mm200mm,稳固可靠。 5.通车风门设有发出声光信号的装置,且声光信号在风 门两侧都能接收 明确了通车风门设有通行提示装置,保障通行人员 安全。 五 评分表内容瓦斯管理 1. 按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 (认)定及瓦斯涌出量测定 低瓦斯矿井生产过程中实际瓦斯涌出量达到高瓦斯 矿井条件的,煤矿企业应当立即认定该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非突出煤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进行煤层突出危 险性鉴定,或者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①有瓦斯动力现象 的。②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③相邻矿 井开采的同一煤层为突出煤层的。 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分析确定为 突出事故的,应当直接认定该煤层为突出煤层、矿井为突 出矿井。 五 评分表内容瓦斯管理 2. 瓦斯检查地点、周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瓦 斯检查工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有记录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一条至第一百七 十四条规定有瓦斯浓度的检查地点和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 瓦斯检查范围及检查次数,结合矿井实际,在矿井瓦斯检 查制度中明确瓦斯检查的具体地点及周期。 建议按下列要求确定相应检查点①使用中的机电 设备主要是指使用中的非本质安全型的电动机及其开关。 ②有人员作业的地点是指人员作业扰动巷道和煤岩层的非 采掘工作面的地点。 五 评分表内容瓦斯管理 3.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按规定切 断电源;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地点的甲烷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其中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 切断电源的瓦斯超限,查明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 4. 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者其他有 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 在24h内予以封闭 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是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 定的一氧化碳、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和氨气最高允许浓度。 五 评分表内容瓦斯管理 5. 瓦斯排放按规定编制专项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并严格执行,且有记录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恢复 已封闭的停工区或者采掘工作接近这些地点时,事先排 除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工作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停风 区中甲烷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应制定安 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 评分表内容突出防治 1. 编制矿井及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突专项设计和所 有区域防突措施的设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新水 平、新采区设计有防突设计篇章,并严格执行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三条要求,编制矿井防突 专项设计和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有防突设计篇章, 设计内容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十八条要求。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九十四条要求,编制井巷揭穿 突出煤层防突专项设计,设计内容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 则第九十五条要求。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五十四条要求,每次采取 区域措施前,应编制区域防突措施的设计。 五 评分表内容突出防治 2. 区域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结果、保护效果和范围考 察结果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结 果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按预测、检验结果,采取相应防突 措施;技术资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 出细则规定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 二条、第五十三条要求,进行区域预测。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一十一条要求,保留完 整的区域防突措施工程设计、施工和效果检验的原始资料; 有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四十五条要求的区域 预测报告和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五 评分表内容突出防治 3.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编制防突专项设计及安全技 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实施中及时按现场实际 作出补充修改,并严格执行;技术资料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规定 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一百八十三条规 定,编制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 采掘工作面防突措施竣工图绘制符合防治煤与 瓦斯突出细则第七十六条要求。 五 评分表内容突出防治 4. 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隔离式自 救器、远距离爆破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 斯突出细则要求 本条规定的安全防护措施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 十一条要求。 5. 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井巷揭煤工作面悬挂防 突预测图板、综合防突措施管理牌板、允许推进距离 标志牌,有区域预测、效果检验和测定煤层瓦斯压力、 含量等钻孔的施工参数及检测数据牌板 五 评分表内容突出防治 6. 有采掘工作面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预抽煤层 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竣工图和在突出煤层顶、底板掘进岩 巷时地质预测巷道剖面图,各类图纸绘制修改及内容符 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要求 本条规定的各类图纸绘制修改及内容符合防治煤与瓦斯 突出细则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要求,其中 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分别挂设在地面矿调度室和井下现场。 7. 有防突钻孔施工记录和验收单,区域预测、预抽、 效果检验及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等钻孔施工有视频 监控监视钻孔深度录像及核查记录 五 评分表内容瓦斯抽采 1. 瓦斯抽采设施、抽采泵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瓦斯抽采设施、抽采泵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 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要求。 2. 抽采钻场及钻孔设置管理牌板,数据填写及时、准确, 有记录和台账 每个抽采钻场及抽采检测钻孔均设置管理牌板。其内容有钻 场及钻孔编号、钻孔直径、长度、角度、成孔时间、封孔长度、 始抽时间、孔口负压及瓦斯浓度和抽采钻场的瓦斯流量,效果检 测钻孔的残余瓦斯含量及打孔时的动力现象等,测算的数据及时 准确填写在管理牌板上。抽采钻场每周至少检测1次瓦斯浓度、负 压、流量;建议每个抽采钻孔每15天至少检测1次瓦斯浓度及负压, 并做好检测记录。 五 评分表内容瓦斯抽采 3.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及时进行瓦斯抽采达标 评判,保持抽采达标煤量符合准备煤量、回采煤量的可采 期要求 抽采瓦斯的区域,达到抽采设计预达标要求,立即按煤 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核算出 抽采达标煤量及累计掘进防突效果有效成巷长度。 按照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 〔2018〕23号)要求,抽采达标煤量应保障准备煤量可采期突 出矿井不得小于14个月(可以按煤巷掘进方向分段计算,各分段 防突效果有效长度不得小于300m),非突出矿井不得小于12个月。 回采煤量可采期2个及以上采煤工作面同时生产的矿井不得小于 5个月,1个采煤工作面生产的矿井不得小于4个月。 1. 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报警浓度、断电 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电缆敷设等符合煤矿安全 规程规定,设备性能、仪器精度符合要求,系统装备实 行挂牌管理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九条、第五百零二条、 第五百零三条要求,装设传感器的种类有甲烷、风速(风 向)、压力、流量、温度、一氧化碳、主要通风机及局部 通风机设备开停、风门开关、馈电状态传感器。 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地点,报警、断电、复电浓度和断 电范围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八条要求。 传感器布设具体地点及报警值设定等按AQ1029执行。 五 评分表内容安全监控 2. 当安全监控系统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 主机应在60s内自动投入工作;中心站应双回路供 电并配备不小于4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站内设备 应有可靠的接地和防雷装置,监控使用录音电话, 录音保存3个月以上 按AQ1029标准要求监控主、备机切换时间 由300s改为60s;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由不小于2h改 为不小于4h;明确了站内监控使用录音电话,录 音保存3个月以上。 五 评分表内容安全监控 3. 甲烷传感器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 地点调校,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每15天、采 用激光原理的甲烷传感器每6个月至少调校1次,有现场 调校记录;一氧化碳、风速、温度传感器等其他传感器 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按AQ1029标准要求明确了采用激光原理的甲烷 传感器每6个月至少调校1次;一氧化碳、风速、温度传 感器等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最长周 期不超过1个月),有现场调校记录。 五 评分表内容安全监控 4. 安全监控设备中断运行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查明原 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其间采用人工检测,并有记录 安全监控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是指甲烷超限报警、 断电、馈电状态异常情况以及传感器或者分站无数据显 示等。 5. 有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安全监控日报及报警断电记 录月报经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建立监控系统数据库, 系统数据有备份并保存2年以上 明确了监控系统报警断电记录月报经矿长、总工程 师签字要求。 五 评分表内容安全监控 五 评分表内容防灭火 1.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煤层的自燃倾向性鉴 定,制定矿井防灭火措施,建立防灭火系统,并严格执 行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进行煤 层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有鉴定报告。 按GB51078规定,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或者 采用放顶煤开采自燃煤层的矿井,建立以灌浆为主的两 种及以上综合防灭火系统;未采用放顶煤开采自燃煤层 的矿井,应当建立灌浆、注氮或者喷施阻化剂防灭火系 统;开采不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可建立喷施阻化剂或者 注氮等防灭火系统。 五 评分表内容防灭火 2. 井下易燃物存放符合规定,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 等作业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次焊接制定安全措 施,经矿长批准,并严格执行 井下易燃物存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五 条规定。 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应当砌碹或者喷浆支 护不漏煤体)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每次焊接前制定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四条要求的安全措施。 3. 启封火区有计划和安全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安全措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五 评分表内容防灭火 4.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 配足消防器材,且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设置井 上、下消防材料库。 消防材料库内消防器材配备符合GB51078要求。 5.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 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等地点的支护和风门、风窗 采用不燃性材料,并配备有灭火器材,其种类、数量、 规格及存放地点,均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本条规定的地点的巷道支护、设施构建及灭火器 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五 评分表内容防灭火 6.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建立监测系统;在矿井防止 自然发火设计中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每 周进行1次观测分析 本条建立监测系统是按GB51078规定,建立自然发 火束管监测系统。 按GB51078、AQ1044规定,应当确定的自然发火观 测站(点)有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容 易自燃煤层掘进回风巷,封闭采空区回风侧的密闭内外, 煤巷高冒区,煤柱破裂处;防火束管监测点应设置在采煤 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侧采空区内部(氧化带漏风汇处)、 指定有代表性的回风侧的采空区密闭和所有防火墙外等。 五 评分表内容防灭火 7. 无一氧化碳超限作业,采空区密闭内及其 他地点无超过35℃℃的高温点(因地温和水温影 响的除外) 其他地点是指采煤工作面采空区、巷道 有堆积的浮煤或者煤巷的冒顶、垮落处及煤柱 破坏区等煤易氧化发热形成高温的地点。 五 评分表内容粉尘防治 1.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鉴定煤尘爆炸性;制 定年度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并组 织实施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矿井应对所有揭露的开采煤层和施工在非开采煤层 的煤尘爆炸性鉴定,生产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 应当重新进行1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制定的年度矿井综合防尘、预防和隔绝煤 尘爆炸措施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AQ1020 标准相关要求。 五 评分表内容粉尘防治 2. 运煤(矸)转载点设有喷雾装置,采掘工作面回风巷 至少设置2道风流净化水幕,净化水幕和其他地点的喷雾装 置符合AQ1020规定 按AQ 1020规定,运煤(矸)转载点分为输送机转 载点和卸载点(装入煤仓、溜煤眼上口或者装入矿车的上 口均为装煤点) ;其他地点是指煤仓(溜煤眼)放煤口、 矿车放煤处及铲斗装煤(矸)机处,均应安装喷雾装置。 采掘工作面回风巷距离工作面50m内至少设置1道 风流净化水幕,其中掘进工作面50m内和其他运输巷道内 均应设置1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在装煤点下风侧20m 范围内设置1道风流净化水幕。 五 评分表内容粉尘防治 3. 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设隔爆设施,且每周至少检查1次, 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符合 AQ1020规定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开采有煤尘爆 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应当采用水棚或者岩粉棚隔爆设施;按煤 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当在 煤巷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安设隔爆设施(可装自动隔爆装置)。 正常情况,井下一般采用水棚集中布置方式,按AQ1020 要求,井下应当安装隔爆水槽棚,采掘工作面也可装水袋棚且至 少装设2组,其他地点至少装设1组,首组棚距工作面或者煤仓上 口等爆源点的距离保持60m~200m,采掘工作面每处2组间距保 持不大于140m。建议自动隔爆装置可按使用说明书装用。 五 评分表内容粉尘防治 4. 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压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要求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六百四 十七条规定,掘进机(连续采煤机)、采煤机应当安装 使用内、外喷雾装置,内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 2MPa,外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 5. 采煤工作面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取煤层注水 措施,注水设计符合AQ1020规定 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百四十五条规定,进行 采煤工作面煤层注水。按AQ1020要求,注水量应使预湿 煤体的平均水分含量增量不小于1.5。 五 评分表内容粉尘防治 6. 采用湿式钻孔或者孔口除尘措施,爆破使用水炮泥, 爆破前后冲洗煤壁巷帮;炮掘工作面安设有移动喷雾装置, 爆破时开启使用 按AQ1020要求,爆破前后冲洗煤壁巷帮是指通向 爆源点所有巷道30m范围内在爆破前、后对巷道周边洒水 洗尘。 炮掘工作面的移动喷雾装置是指随工作面掘进而跟 进并且爆破过程开启使用的喷雾装置。爆破喷雾装置距爆 源点保持10m~15m距离,爆破前开启或者爆破时自动启 用,实现爆破过程进行喷雾降尘,并保持爆破后延续喷雾 时间不少于5min。 五 评分表内容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 1. 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 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测试电阻值,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爆炸物品领退及每个电雷管电阻值测试,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七条要求。 2. 特殊情况下的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 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特殊情况下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二条、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 (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采用反向起爆 的; 高、突矿井采掘工作面在10m以上的实体煤中深孔预 裂控制爆破,用二级煤矿许用炸药的)。 三 评分表内容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 3. 有通风系统图、分层通风系统图、瓦斯抽采系统图、 安全监控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等,并与 现场实际相符 参照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12000或者1 5000),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七条要求, 绘制、补充修改及标明矿井通风系统图,矿井同时开采3 个及以上煤层时,应绘制分层通风系统图。 矿井瓦斯抽采等其他系统图在矿井通风系统图上 标明相关内容。 按照煤矿采矿技术文件用图形符号(GB/T 38110)要求标注系统图的图形符号。 五 评分表内容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 4. 按检测需要配备检测仪器,每类仪器的备用量不小于 应配备使用数量的20,仪器的调校、维护及收发和送检 工作有专门人员负责,按期进行调校、检验,确保仪器 完好 按AQ1029规定,采用载体催化、激光原理的便携 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分别每15天、6个月至少调校1次; 其他便携式检测仪器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但 最长周期不超过1个月。 按照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2019年 第48号),需要检验的仪器(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的压力 表、煤矿不能自行标定风速表),应按期检(标)定。 五 评分表内容爆破管理与基础工作 5. 区(队)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岗位职责、管 理制度、技术措施 随机抽考1名管理或者技术人员2个相关问题 6. 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 位安全生产责 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 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规范操 作,无“三 违”行为;作业前对作业范围内空气环 境、设 备运行状态及作业地点支护和顶 底板完好状况等实时观 测,进行岗位安 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发现“三违” 扣12分;随机抽考2名岗位人员各 1 个 相关问题;随机抽 查2名特种作业人员 或者岗位人员现 场实操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