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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晋安办发202367 号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新修订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资 2022136 号,以下简称办法 )已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经 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 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贯彻落实的自 觉性 新修订的办法 ,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 2 - 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了安全发展新理念。新修订的办法 ,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 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42 号) 、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23 号) 等制定,扩大了适用行业范围,新增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电力 生产与供应二类企业,调整了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三类企 业范围,单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调整了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适度提高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 与储存、烟花爆竹生产、机械制造六类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扩大了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制 修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出等方面列入使用范围;优化了安全 费用监督管理机制,简化安全费用缓提、少提审批流程,明确监 管部门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制度, 推动实现安全投入监督管理制度 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 贯彻落实新办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广泛组织发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办法的热潮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学习宣传新修订办法作为贯彻落 实的重要前提,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采取开辟专栏专题、组织访谈等 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办法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 3 - 营造贯彻落实办法的良好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 入学,深刻理解、全面掌握办法明确的规定措施,提高贯彻 落实的准确性。各级安委办要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方式,对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财政部门及重点企业负责人进 行培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各部 门要分期、 分批组织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全员轮 训,提高各类人员对办法条款的掌握水平。各企业要通过专 题宣讲、集中辅导等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并考试考核,切实领会 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实质要义,熟知掌握最新标准,确保严格执 行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法有效贯彻实施 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把贯彻落实办法作为 2023 年企业 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 贯穿在日常的企业安全生产和部门安 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相互融合推进,促进办法全面实施。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办法落实情况的监 督检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采取提醒、告诫、通报批评 等措施; 发现企业落实不到位的, 要依照 办法 规定严格处罚。 各企业(集团总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 理制度,明确提取和使用程序、职责及权限,细化所属各类型下 属单位、各类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做到筹措有章、支出有据、管理有序、监督有效。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交流学习宣传和贯 - 4 - 彻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确保把办法明确的各 项规定落到实处。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 年5 月1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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