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方案》.pdf

返回 相似 举报
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方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方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方案》.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方案》.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山西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方案》.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 1 - 晋安办发202361 号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省煤矿瓦斯防治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 印发,请各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5 日 - 2 - 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 神,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 排部署,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决定开展全省煤 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吴伟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杨勤荣 副省长 成员车建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启瑞 省应急厅厅长 胡海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局长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 负责全省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 治的组织实施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省应急厅副厅长 刘世华担任。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到 2023 年 12 月底。 三、整治对象 山西省辖区内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井工煤矿企业。 四、整治目标 - 3 -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建设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 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持续构建煤炭 规划区、准备区和生产区“三区联动”瓦斯抽采模式;进一步健 全瓦斯防治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瓦斯防治相关人员;进一步 强化瓦斯“零超限”、 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 完善通风系统、 抽采系统、瓦斯监控系统、防灭火系统、供电保障系统;进一步 严格瓦斯超限管理,提升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煤 矿瓦斯事故, 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 境。 五、整治内容 (一(一)) 瓦斯防治主体责任方面瓦斯防治主体责任方面瓦斯防治制度是否健全并严 格落实;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是否配齐配全 通风、抽采、防突、安全监控等技术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 通风(防突)相关专业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的副总工程师;煤矿 矿长是否每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瓦斯防治工作; 是否存在修 改、删除、屏蔽瓦斯监控系统数据行为;是否存在瓦斯检查、瓦 斯参数造假行为。 (二(二))通风系统管理方面通风系统管理方面通风系统是否稳定可靠,风量是 否充足,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行为;生产水平和采(盘)区 是否实行分区通风;采(盘)区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盘) 区; 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 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通风, 是否存在违规串联通风,以及无风、微风和循环风作业;风门、 - 4 - 风墙、密闭等主要通风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和管理;对于废弃、 停风、停工等各类原因形成的盲巷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封闭,并 设置警示标识和栅栏。 (三(三))防突管理方面防突管理方面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是否 由矿井的上一级公司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不具备能力的是否委托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突出矿井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是否 开采保护层;突出煤层双巷掘进工作面是否同时作业;采掘工作 面回风是否直接进入采区专用回风巷且不切断其他采掘工作面 唯一安全出口;防突专项设计和措施是否按规定落实审批;是否 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是否存在以局部措施 代替区域措施。 (四(四))瓦斯瓦斯抽采方面抽采方面矿井、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抽采动态 达标;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抽采达标评判;回采工作面瓦斯抽采达 标评判是否由矿井的上一级公司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不具备能力 的是否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瓦斯泵站抽采能力是否充 足,并实现分源抽采;是否落实抽采达标责任、规划和计划;是 否建设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切实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高瓦 斯、突出矿井是否实现本煤层瓦斯钻孔轨迹测定;对应抽未抽的 矿井是否按规定停止生产, 对抽采不达标的采掘工作面是否按规 定停止生产。 (五(五))瓦斯超限处置方面瓦斯超限处置方面是否制定矿井通风瓦斯日分析制 度、瓦斯预警分析与处置制度、甲烷、一氧化碳变化趋势预警管 - 5 - 理制度;瓦斯超限是否严格落实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 和追究责任等四项措施; 同一煤矿一周内发生 2 次及以上瓦斯超 限是否停产整顿 3 天;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煤矿灾害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制度。 (六(六))瓦斯等级鉴定瓦斯等级鉴定((测定测定))方面方面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开展 瓦斯等级鉴定; 达到突出鉴定条件的矿井是否按规定开展并完成 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或者直接认定完成前是否按突出矿井管 理; 瓦斯等级鉴定是否与实际相符, 是否有降低瓦斯等级的情况; 高突矿井是否按规定对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和瓦斯抽采半径等参 数进行测定。 (七(七))防灭火方面防灭火方面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矿井是否编制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并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是 否按煤矿防灭火细则要求采取了注浆、注惰性气体、喷洒阻 化剂等两种及以上防灭火技术手段,实施主动预防;是否按规定 开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井下使用的输送带、电缆、风筒布是否 进行抽样检测阻燃抗静电性能;是否存在不同用途、不同厂家的 两种高分子材料同时使用; 井下是否存储过期变质反应型高分子 材料。 (八(八))““双回路双回路””供电方面供电方面双回路供电是否符合规定;当 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 另一回路是否能担负矿井全部用 电负荷;矿井两回路电源线路上是否分接其他负荷;带电备用电 源的变压器冷备时, 备用电源是否能保证主要通风机在 10min 内 - 6 - 启动和运行;是否编制矿井大面积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并实施演 练;矿井发生无计划停风后是否按规定撤人。 (九(九)) 关键环节管控方面关键环节管控方面 井下火区密闭和启封、 巷道贯通、 爆破作业、瓦斯排放、过地质构造、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是否按 照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落实;关键 环节是否严格执行煤矿监察专员到现场监督检查制度; 动火作业 电焊工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条件; 在井口和井筒内动火作业时是否 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在主要进风巷动火作业时是否撤出回风侧所 有人员;是否存在井下违规动火行为。 各市、县(区)及煤矿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增加专项整治 内容,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 六、开展方式 (一(一))煤矿企业自查煤矿企业自查。。即日起全省煤矿要全面开展瓦斯防治 专项整治自查,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按要求制定专 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间、整治要求、整治责任。 煤矿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自查,瓦斯监控系统确保 24 小时有人 值班值守,每天对通风瓦斯情况进行分析。上级公司每季度组织 对所属煤矿开展一次瓦斯防治全覆盖检查。 (二(二)) 市市、、 县全覆盖检查县全覆盖检查。。 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 各县 (市、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县级监管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市 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各煤矿监察执法 处对市直监管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重点煤矿进行抽查检 - 7 - 查。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容易自燃等灾害严重矿井的检查 要在 7 月 31 日前完成。 (三(三))省级省级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省级督查将和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大检 查百日攻坚行动一并开展,5 月份后和全省矿山安全综合整治行 动一并开展,不再另行分组。对各市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情况 的督查,每月不少于 1 次,督查矿井不少于 2 座。 七、工作要求 (一(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安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 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制 定工作方案, 认真把瓦斯防治专项整治作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综 合整治检查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好瓦斯防治专项整治行动,确 保瓦斯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二))强化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按 照安全生产法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山西省加强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 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次整治的重点 内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对煤矿自查发现 并上报主管部门且正在采取措施整改的依法依规不予处罚, 凡发 现煤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继续组织生产建设 的,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建整顿。 ((三三))严肃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 项规定的相关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确保顺利完成整治工 作任务。 - 8 - ((四四))做好总结报送做好总结报送。。各市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国家矿山安全 监察局山西局各煤矿监察执法处定期分析汇总瓦斯防治专项整 治情况,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瓦斯防治工 作意见和建议。要指定专人负责,每月 25 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 上报当月的瓦斯防治专项整治情况,12 月 25 日前将经分管领导 审阅签字加盖公章的专项整治书面总结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分别 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及电话赵鹏伟,0351-6819877,电子 邮箱。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联系人及电话姬王鹏, 0351-4095171,电子邮箱。 附件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及执法情况汇总表 - 9 - 附件 煤矿瓦斯防治专项整治及执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月日 市、县成立 检查组数 检查煤矿数 量(座) 执法情况 涉及处罚的 隐患条数 罚款 (万元) 停止采掘 工作面 (个) 责令停产停建 整顿煤矿数量 (座)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个) 一般隐患重大隐患 填表人联系电话 备注对重大隐患处罚情况,要将矿名、处罚隐患内容、罚款金额逐矿列出,填在表格下方。 - 10 -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市安委办、各省属煤炭集团。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 年 5 月 5 日印发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