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规范(Y S J 0 1 4 -9 2 ) 第一章 总则 第 1 . 0 . 1 条 为统一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技术要求,提高 设计质量,推动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范。 第 1 . 0 . 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 改 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 1 . 0 . 3 条 选矿厂工艺设计,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对新技 术、新设备和重大科研成果的应用,必须经过鉴定。 第 1 . 0 . 4 条 选矿厂厂址不得设在采矿设计崩落区内以及有断 层、溶洞、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工程地质地段。 第 1 . 0 . 5 条 选矿厂厂房布置, 应根据工艺流程特点和技术发展 要求,充分利用地形,贯彻自流、紧凑的原则,合理确定厂区占地面 积。对有扩建可能的选矿厂,应适当留有发展余地,但不得随意扩大 占地和提前征用。 第 1 . 0 . 6 条 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污水、粉尘、有害气体、噪声 和放射性物质等应妥善处理, 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规范的规定。 第 1 . 0 . 7 条 有色金属选矿厂工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选矿试验与试样采取 第一节 选矿试验 第 2 . 1 . 1 条 选矿试验类别可划分为可选性试验、实验室试验、 实验室扩大连续试验、半工业试验和工业试验。选矿试验适用范围, 应符合 2 . 1 . 1 的规定。 表 2 . 1 . 1 选矿试验适用范围 试验类别 适用范围 可选性试验 中小型易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 实验室试验 大型易选、中小型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 中、小型易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实验室扩大连续 试验 大型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大型易选、中 小型难选、小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半工业试验 大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可行性研究,大型难选、 中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工业试验 大型极难选矿石选矿厂的初步设计 第 2 . 1 . 2 条 试验报告必须由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 2 . 1 . 3 条 新建的选矿厂, 必须进行矿石相对可磨度或功指数 测定试验。 第 2 . 1 . 4 条 矿石中粘土及细泥含量多、水分大且难以松散时, 应做洗矿试验。必要时,应进行半工业或工业性自磨试验及泥砂分选 试验。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第 2 . 1 . 5 条 矿石中含脉石或开采过程中混入围岩量多, 并有可 能在入磨前分离时,应做预选试验。 第 2 . 1 . 6 条 采用浮选工艺流程时,应做回水试验。选矿产品应 根据需要做沉降和过滤试验。 第 2 . 1 . 7 条 选矿最终产品应进行密度、粒度、矿物组成和有害 物质含量等项目的测定。 第 2 . 1 . 8 条 工艺流程排放物中有害组分超标时, 必须进行治理 或防护试验。 第二节 试样采取 第 2 . 2 . 1 条 根据试验目的的不同, 采取的试样应充分具有代表 性。 第 2 . 2 . 2 条 试样采取应根据矿床赋存条件、采矿方法、矿石特 性和试验要求等条件进行采样设计。 第 2 . 2 . 3 条 试样重量应根据试验类别、矿石性质确定。当进行 洗矿、预选、自磨、半子磨、重选、磁选、焙烧、综合回收和脱水等 单项试验时, 试样重量应根据试验设备类型、 规格及试验时间确定。 第 2 . 2 . 4 条 可选性试验的试样应采取坑道样或岩芯样。 实验规 模较大,矿石性质较简单时,宜采取代表达产后 5 a 左右的初期开采 段试样,同时采取后期开采的深部岩芯样。矿床规模巨大、矿石性质 复杂时,应采取全矿床或矿床开采范围内的试样。 第 2 . 2 . 5 条 对氧化带、次生带、原生带矿石和开采的前后期矿 石性质有较大差异时, 应分别采取试样。 当这些类型矿石不能分采时, 应按实际出矿比例采取混合样。 第 2 . 2 . 6 条 采取的试样中, 应含有相应的顶底板围岩及矿体夹 层样,其数量应满足采样和试验时的配矿要求。 第 2 . 2 . 7 条从尾矿和废渣中回收有用矿物时, 除样品的品位有代 表性外, 其粒度分布、 氧化变质程度和物质组成, 均应具有代表性。 第三章 工艺流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3 . 1 . 1 条 选矿工艺设计流程, 应以经审查批准的选矿试验为 基础,并参照生产实践确定。 第 3 . 1 . 2 条 选矿工艺流程的确定,应考虑综合回收金、银及其 他伴生有用矿物。对暂时无法回收或回收效益差的矿物也应妥善处 置。 第 3 . 1 . 3 条 选矿产品方案及指标,应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 经方案比较,合理确定回收产品的种类、产品质量及回收率等主要指 标。 第 3 . 1 . 4 条 常规的碎磨流程,应贯彻多碎少磨的原则,根据选 矿厂的规模及选矿的碎磨设备类型,确定破碎最终产品粒度。 第二节 破碎筛分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3 . 2 . 1 条 大、中型选矿厂应采用常规三段一闭路破碎流程。 小于 5 0 0 t / d 的选矿厂宜采用两段一闭路的流程。采用超细碎工艺的 中、小型选矿厂,应在两段破碎中增加破碎粗碎产品中过大块的补充 作业。当破碎最终产品作为球磨机给矿时,常规破碎产品粒度宜小于 1 5 m m ,超细碎产品可小于 1 2 m m ,作为棒磨机给矿时,最终破碎产品 粒度应小于 2 0 m m 。 第 3 . 2 . 2 条 中碎机给矿时,最终产品粒级含量大于 1 5 或含粉 矿量较多并潮湿时,中碎前应采取重型筛进行强化筛分,并产出最终 产品。 第 3 . 2 . 3 条 破碎系统中采用强化筛分措施无效时, 可采用洗矿 流程,但必须进行充分论证。对于设计时尚难以确定洗矿的矿石,设 计中应留有洗矿的可能性。 第三节 预选 第 3 . 3 . 1 条 当原矿中含废石量较多,且色泽、密度、磁性、导 电性差异较大时,应通过试验及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是否进行预选。 第 3 . 3 . 2 条 手选、光拣选及重介质分选前,应设置洗矿和筛分 作业。对于 3 5 0 m m 粒级矿石,宜采用机械预选流程。 第 3 . 3 . 3 条 重介质分选出的尾矿品位, 应低于或相当于主流程 的尾矿品位。 第 3 . 3 . 4 条 重介质分选粒度, 应根据试验或类似企业生产实际 确定。采用重介质旋流器分选时,入选的粒度宜为 3 ~1 5 m m ,最大粒 度不宜大于 2 0 m m 。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3 . 3 . 5 条 采用重介质选矿流程时, 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持矿石 性质的稳定,必要时可设置配矿设施。 第四节 磨矿分级 第 3 . 4 . 1 条 磨矿产品粒度为 0 . 5 ~3 m m 时,应采取一段棒磨流 程。磨矿产品中粒度小于 0 . 0 7 4 m m ,含量小于或等于 7 0 时,应采用 一段球磨流程。磨矿产品中粒度小于 0 . 0 7 4 m m ,含量大于 7 0 时,应 采用两段磨矿流程。小型选矿厂,磨矿产品中粒度小于 0 . 0 7 4 m m , 含 量小于 7 5 时,宜采用一段磨矿流程。 注重选时捧磨产品粒度下限可减小至 0 . 3 m m 。 第 3 . 4 . 2 条 有用矿物嵌布粒度不均和易于过粉碎的矿石, 宜采 用棒磨或阶段磨矿流程。 第 3 . 4 . 3 条 矿石中含泥、水或粘土及可塑性泥团较多,且难以 采用常规碎磨及洗矿方法处理, 或矿浆中由于铁离子存在而影响选矿 指标时,应采用自磨及半子磨流程。 第五节 浮选 第 3 . 5 . 1 条 细粒均匀嵌布的硫化矿,宜选用一段浮选流程。粗 细粒不均匀嵌布的硫化矿,宜选用多段浮选流程。 第 3 . 5 . 2 条 多金属富硫化矿,宜选用直接优先浮选流程。多金 属贫硫化矿,宜采用混合或部分混合浮选流程。 第 3 . 5 . 3 条 多金属硫化矿中部分矿物的可浮性存在差异时, 宜 采用等可浮流程。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3 . 5 . 4 条 矿石可浮性差别较大的多金属硫化矿, 原矿品位较 低、矿物嵌布粒度较细、比较难选或氧化率较高时,可考虑采用分支 浮选或等可浮与分支浮选的联合流程。 第 3 . 5 . 5 条 矿石中含金、银、铂、铅等重矿物和矿石在磨矿中 含易产生过磨的脆性重矿物,可采用闪速浮选工艺。 第 3 . 5 . 6 条 精矿品位要求高、有用矿物嵌布较细时,应采用精 矿多段磨选流程。 第 3 . 5 . 7 条 原矿品位高、可浮性好的矿石,在精矿质量要求不 严时,宜采用粗选产出最终精矿及 1 ~2 次扫选的流程。原矿品位低、 精矿质量要求高的矿石,应采用多次精选的流程。 第 3 . 5 . 8 条 中矿返回地点应由试验决定, 设计中可根据精矿质 量要求及中矿性质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第 3 . 5 . 9 条 含有大量浮选药剂、矿泥及大量难选矿物的中矿, 宜采用中矿单独处理流程。 第六节 重选 第 3 . 6 . 1 条 重选设计流程,应根据有用矿物解离特性,贯彻 “早收多收,早丢多丢”的原则。入选粒度应按选矿试验确定,必要 时应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第 3 . 6 . 2 条 处理冲积砂矿的重选厂,宜采用分散粗选。集中精 选的选别流程。粗选原矿中有价金属含量较低的砾石和矿泥,应在洗 矿作业中预先排除。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3 . 6 . 3 条 有用矿物呈粗细不均匀嵌布的矿石, 应根据金属含 量多少和有用矿物单体解离情况采用第一段磨矿前分级入选后再阶 段磨选的流程。大、中型选矿厂,当原矿分选后品位和性质相差悬殊 时,应采用按贫富和可选性分系统磨选的流程。 第 3 . 6 . 4 条 有用矿物呈细粒嵌布的矿石,应采用阶段磨选、矿 泥集中处理的流程。 第 3 . 6 . 5 条 闭路磨矿作业,分级粒度大于 0 . 2 m m 时,宜采用筛 分机闭路或在回路中设置适宜的选别设备。 第 3 . 6 . 6 条 阶段磨选的各段选别作业,均应获取精矿或粗精 矿,丢弃部分尾矿。 第 3 . 6 . 7 条 重选作业的给矿, 应强化隔渣、 分级、 脱泥等作业, 并严格实行泥、砂分选。当给矿中硫化物含量足以干扰分选时,应采 取有效的脱硫措施。 第 3 . 6 . 8 条 重选厂的中间产品,应按物料性质分别集中磨选。 富中矿宜采用多选少磨、 选选后磨流程, 贫中矿宜采用先磨后选流程。 性质复杂、难以分离的中矿,不应再继续重选,宜选用适应的联合流 程处理。 第 3 . 6 . 9 条 矿泥分选前, 应进行分级、 脱泥, 实行窄级别入选。 当矿泥中含废弃细泥多时,宜采用先脱泥后分级选别的流程。 第七节 脱水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3 . 7 . 1 条 选矿厂位于严寒地区或冶炼要求精矿含水率小于 8 时,可采用三段脱水流程。精矿含水率为 8 ~1 2 时,应采用两段 脱水流程。精矿含水率大于 1 2 时,应采用两段或一段脱水流程。 第 3 . 7 . 2 条 在符合本规范第 3 . 7 . 1 条要求的前提下, 选矿厂所 在地区冬季较长、气候寒冷时,对易于过滤的精矿,可采用冬季三段 夏季两段脱水流程。 第 3 . 7 . 3 条 重选和磁选作业产出的粗粒精矿,可采用沉淀池、 脱水筛、离心脱水机、脱水仓或过滤机等进行一段脱水。 第 3 . 7 . 4 条 缺水地区、供水条件差或要求提高尾矿输送浓度 时,其尾矿宜采用一段浓缩机流程。要求尾矿干式堆存时。其尾矿宜 采用浓缩,过滤两段脱水流程。 第四章 主要设备选择与计算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4 . 1 . 1 条 选别作业矿量波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般浮选作业 1 . 0 5 ~1 . 1 湿式自磨后的浮选作业 1 . 3 ~1 . 5 混合浮选或精选作业 1 . 2 ~1 . 5 重选作业 1 . 1 ~1 . 1 5 重选流程中的中矿及精矿 1 . 5 ~2 . 0 第 4 . 1 . 2 条 计算主要工艺设备能力时,其负荷率可取 1 0 0 。 第 4 . 1 . 3 条 三班工作制的选矿厂,其主要设备作业率和作业 时间,应符合表 4 . 1 . 3 的规定。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表 4 . 1 . 3 主要设备作业率和作业时间 设备名称 作业率( ) 年工作日(d ) 每班作业时间 (h ) 破碎洗矿 5 7 ~7 3 . 5 3 3 0 5 ~6 . 5 自磨及选别 8 5 . 0 3 1 0 8 球磨及选别 9 0 . 4 3 3 0 8 精矿脱水 6 8 ~9 0 . 4 3 3 0 6 ~8 第 4 . 1 . 4 条 设备处理量应通过计算, 并参照类似企业实际生产 定额确定。 第 4 . 1 . 5 条 选矿厂前后工序的设备负荷率应比较均衡。 同一工 序的设备类型、规格应相同。 第 4 . 1 . 6 条 选矿厂的破碎、磨矿、浮选、磁选和浓缩等主要生 产设备不应整机备用。 第 4 . 1 . 7 条 选矿厂主要工艺设备的型式与规格,应与矿石性 质、选矿厂规模相适应,并应符合大规格、少系列、高效、节能、耐 用以及备品备件来源可靠的要求。不得选用淘汰产品。 第二节 破碎筛分 第 4 . 2 . 1 条 给料口大于 1 2 0 0 m m 的大型旋回破碎机,宜按双侧 受矿配置;大块矿多时,可在受料仓上部设置大块碎石机。 第 4 . 2 . 2 条 大型选矿厂处理硬度较大矿石, 最终破碎产品粒度 要求小于 1 2 m m 时,可选用超重型圆锥破碎机。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4 . 2 . 3 条 矿石硬度小、粉矿多、产品粒度要求小于 1 5 m m 的 破碎筛分厂,可选用单缸液压圆锥破碎机。 第 4 . 2 . 4 条 小型选矿厂破碎产品粒度要求较小、含泥含水少 时,宜选用旋盘式破碎机、大破碎比的 J C 型深腔颚式破碎机或细碎 型颚式破碎机。 第 4 . 2 . 5 条 中碎前预先筛分作业应选用大振幅的重型振动 筛。 第 4 . 2 . 6 条 脱水、脱介作业应选用直线振动筛。 第 4 . 2 . 7 条 中、 细碎作业前应设置可靠的金属探测器与除铁装 置。 第三节 预选 第 4 . 3 . 1 条 给入预选作业的矿石粒度 5 ~5 0 m m 和 5 ~1 0 m m 时, 应分别选用锥型和鼓式重介质分选机,预选粒度为 5 ~1 5 m m 时,应选 用重介质旋流器。 第 4 . 3 . 2 条 重介质分选机的生产能力, 应根据类似选矿厂生产 实践的单位生产能力决定。 第 4 . 3 . 3 条 预选过程中使用的加重剂, 应根据其性质采用相应 的设备进行回收,磁铁矿和硅铁加重剂应选用磁选机回收,方铅矿和 黄铁矿加重剂,应选用浮选机回收。 第 4 . 3 . 4 条 碎矿作业中需采用手选废石和富矿块时, 使用的带 式输送机的输送速度应小于 0 . 2 5 m / s 。 第四节 磨矿分级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4 . 4 . 1 条 粗磨球磨机宜选用格子型, 细磨球磨机宜选用溢流 型。大型球磨机宜选用溢流型。 第 4 . 4 . 2 条 磨矿作业的分级设备,应与磨矿机型式相适应。格 子型球磨机宜配以螺旋分级机,分离粒度小于 0 . 1 5 m m 时,宜采用沉 没式,分离粒度大于或等于 0 . 1 5 m m 时,宜采用高堰式。溢流型球磨 机宜配以水力旋流器。 第 4 . 4 . 3 条 小规格球磨机用于粗磨时, 宜采用格子型球磨机配 以螺旋分级机机组或采用螺旋分级机附加水力旋流器进行控制分级 机组。中等规格球磨机,可采用螺旋分级机或水力旋流器机组。大型 球磨机应采用水力旋流器机组。 第 4 . 4 . 4 条 磨矿回路采用水力旋流器构成闭路时, 磨矿机排料 端应设置隔粗设施。水力旋流器给矿砂泵规格较大时,应配有变速装 置。 第 4 . 4 . 5 条 磨矿机磨矿产品无特殊要求时, 宜采用长筒型磨矿 机。 第 4 . 4 . 6 条 规格较小的自磨机回路,当磨矿细度较粗时,宜采 用螺旋分级机构成闭路。 第五节 浮选 第 4 . 5 . 1 条 大型及特大型选矿厂的粗、扫选作业,宜选用充气 机械搅拌式浮选机。对于易选或要求充气量不大的矿石,亦可选用机 械搅拌自吸式浮选机。 中、 小型选矿厂宜选用机械搅拌自吸式浮选机。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4 . 5 . 2 条 浮选厂的粗、扫选作业的浮选机总槽数,不宜少于 6 槽。 第 4 . 5 . 3 条 设计的浮选时间按工业试验数据确定。 无工业试验 资料时,设计的浮选时间可按实验室试验数据的 1 . 5 ~2 . 0 倍选取。 第 4 . 5 . 4 条 对于原矿品位较高、粒度较细的易浮矿物,可采用 浮选柱进行选别。 浮选柱充气器型式及结构,应根据物料特点、选别指标要求,通 过试验或参照类似企业确定。 第 4 . 5 . 5 条 搅拌槽结构应与选用目的相适应, 药剂搅拌槽应耐 腐蚀,高浓度矿浆搅拌槽应防止矿砂沉槽,提升搅拌槽的提升高度, 一般不宜大于 1 . 2 m 。 第 4 . 5 . 6 条 选矿厂生产中,某些药剂可添加的磨矿机、浮选前 泵池或分配器内。 第六节 重选 第 4 . 6 . 1 条 重选设备应根据物料性质、矿浆浓度、处理矿量、 操作与维护等因素选择,优先选用高效、节能的设备。 第 4 . 6 . 2 条 2 ~2 0 m m 粗粒物料的分选,宜采用跳汰机分选。 第 4 . 6 . 3 条 0 . 0 7 4 ~2 m m 物料的分选,可采用圆锥选矿机、螺 旋选矿机或摇床,亦可采用跳汰机。 第 4 . 6 . 4 条 0 . 0 3 7 ~0 . 0 7 4 m m 物料的分选,宜选用螺旋溜槽和 摇床。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4 . 6 . 5 条 0 . 0 1 ~0 . 0 3 7 m m 矿泥宜选用离心选矿机粗选,皮带 溜槽精选。 第 4 . 6 . 6 条 钨、锡粗精矿中粗粒硫化矿物的分离,宜选用抬浮 摇床或圆槽浮选机。 第七节 脱水 第 4 . 7 . 1 条 浓缩机规格应根据生产定额及上升水流速度确定。 浓缩机型式应根据使用条件选择,处理量小时,宜选用中心传动式, 处理量较大时,宜选周边传动式,但在寒冷地区应选用周边齿条传动 式,处理量大、场地狭小时,宜选用高效式。 第 4 . 7 . 2 条 精矿含水率要求大于或等 1 2 时,宜选用圆筒型或 圆盘型真空过滤机,要求精矿含水率 8 ~1 2 ,物料可滤性差时,宜 选用自动压滤机。 第 4 . 7 . 3 条 精矿粒度粗、密度大时,应选用内滤式圆筒型真空 过滤机,精矿机理小于 0 . 2 m m 时,宜选用圆盘型真空过滤机、外滤式 或折带式圆筒型真空过滤机,精矿或物料粒度小于 3 0 μm 时,宜选用 压滤机。 第 4 . 7 . 4 条 铜、铅、锌、镍等精矿的干燥,应采用直接加热圆 筒干燥机。钨、锡、钼等精矿的干燥,宜采用间接加热干燥设备。 第五章 厂房配置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w w w . b z f x w . c o m 第 5 . 1 . 1 条 选矿厂各厂房平面位置和地坪标高,应结合地形、 地貌及工程地质条件确定。选矿厂的破碎、磨矿跨间及重洗厂的主厂 房地坪应布置在以挖方为主的地段。 第 5 . 1 . 2 条 厂房大门及吊装孔尺寸, 应大于设备最大部件外形 尺寸或运输车辆在装载条件下的外形尺寸的 4 0 0 ~5 0 0 m m 。特大型设 备可不设专用大门, 但应预留安装孔洞, 设备安装后按设计要求封闭。 利用率较低的吊装孔,应设置活动盖板覆盖。 第 5 . 1 . 3 条 选矿厂的试验室、化验室应与破碎、磨矿及具有较 大振动设备的厂房保持必要的距离,一般情况下,不宜小于 5 0 m 。选 矿厂的技术检查站,宜布置在主厂房内。 第 5 . 1 . 4 条 各层操作平台应具备良好的冲洗条件, 平台冲洗污 水应通过导流系统排入地沟中流入厂内排污系统。 第 5 . 1 . 5 条 厂房内地表排污沟宽度不应小于 3 0 0 m m ,沟顶设防 护格栅。地面坡度不应小于地沟坡度。地沟坡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破碎及磨浮厂 3 ~5 重选厂 4 ~6 磁选厂 3 ~5 第 5 . 1 . 6 条 各层平台之间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2 m 。个别地段, 在不妨碍检修、操作的情况下,净空高度可适当减小。 第 5 . 1 . 7 条 厂房内通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通道 1 . 5 ~2 . 0 m 操作通道 0 . 9 ~1 . 2 m 维修通道 0 . 6 ~0 . 9 m 注带式输送机通廊宽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 5 . 1 . 8 条 厂房内倾斜通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通道倾斜角度为 6 ~1 2 时, 应设防滑条; 大于 1 2 时, 应设踏步。 (2 )楼梯倾斜角度宜为 4 5 。经常有人通行及携带重物处倾斜 角度应小于 4 0 ,不经常通行处可小于 4 5 。 第 5 . 1 . 9 条 大型选矿厂的破碎系统中, 宜设置中间矿堆和缓冲 矿仓。 第 5 . 1 . 1 0 条 寒冷地区的破碎筛分及精矿脱水厂房的采暖温度 不宜低于 1 0 ℃;带式输送机通廊及单独设置精矿仓的采暖温度不宜 低于 5 ℃;磨浮厂房的采暖温度不宜低于 1 5 ℃。 第二节 破碎筛分 第 5 . 2 . 1 条 破碎筛分的主要工艺设备,应采用单系列配置。 第 5 . 2 . 2 条 大、中型选矿厂的破碎、筛分、宜分别单独设置厂 房。 第 5 . 2 . 3 条 大、中型选矿厂的洗矿及重介质选别作业,宜单独 设置厂房。 第 5 . 2 . 4 条 带式输送机通廊,宜采用封闭式结构。在气象条件 好地区的带式输送经济通廊,可采用活动防护罩式结构。通廊的地下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部分,应采取通风、防水和排水措施;地下与地上交接处,应设平台 及通行门。 第 5 . 2 . 5 条 露天矿堆及石灰堆场, 应设在厂区最大风频的下风 向,并应与主要生产厂房保持一定距离。在条件不具备时,必须采取 有效的防止粉尘扩散措施。 第三节 磨矿选别 第 5 . 3 . 1 条 重选厂的主厂房,宜采用单层与多层结合的配置 方式。 第 5 . 3 . 2 条 选矿厂的磨矿产品, 宜采用先集中后分配的配置方 式。 第 5 . 3 . 3 条 选矿厂内矿浆自流槽及管道坡度,应按物料粒度、 密度和浓度确定。尾矿自流最小坡度,浮选厂不应小于 1 . 5 ;重选 厂内不应小于 3 。对矿量多、运距长的厂外浆体输送,应进行坡度 试验或参照类似企业实际数据确定。 第 5 . 3 . 4 条 大型磨矿机与水力旋流器构成闭路时, 旋流器给矿 用砂泵,宜采用单台配置。 第 5 . 3 . 5 条 选矿厂内输送矿浆砂泵, 应按工艺流程要求及地形 特定,适当集中配置。 第 5 . 3 . 6 条 磨矿跨间内配有两台起重机时, 宜采用共用轨道布 置方式。 第 5 . 3 . 7 条 产生有害气体较多的厂房,应设通风设施。产生剧 毒、 强腐蚀性气体作业处, 应强化通风换气。 专用工作间应符合防毒、 防腐要求。 第 5 . 3 . 8 条 厂房中的生产调度室、计算机控制室、电话间、交 接班室等,应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第 5 . 3 . 9 条 厂内外的贮油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 第四节 精矿脱水 第 5 . 4 . 1 条 严寒地区的中、小规格浓缩机,不宜布置在室外。 第 5 . 4 . 2 条 精矿量较小的选矿厂,浓缩过滤设备宜采用浓缩 机排矿自流配置;过滤与真空、压风设备,宜配置在同一地坪上。 第 5 . 4 . 3 条 过滤与干燥设备,不宜采用重叠式配置。 第 5 . 4 . 4 条 干燥厂房应根据燃料性质、干燥方式,按防火要 求进行设计,必要时,应在干燥设施上部开设天窗。 第 5 . 4 . 5 条 脱水厂房应设置具有完善的机械化回收设备的沉 淀池。 第 5 . 4 . 6 条 大、中型选矿厂,干燥机数量较多并以煤为燃料 时,应采用机械化上煤、排渣配置。 第六章 辅助生产设施 第一节 贮矿设施 第 6 . 1 . 1 条 原矿仓矿石贮存时间,应符合表 6 . 1 . 1 的规定。 表 6 . 1 . 1 原矿仓矿石贮存时间 生产规模 贮存时间(h )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大型 0 . 5 ~0 . 2 中型 1 ~4 小型 2 ~8 注① 原矿仓矿石有效贮存量为表中贮存时间乘以破碎机实际 小时处理矿量; ② 挤满给矿的旋回破碎机的受矿仓容积可小于0 . 5 h , 但不得小于 6 0 ~1 5 0 t ;③ 原矿运输距离短或箕斗提升后直接卸入粗 矿仓时,贮存时间可取下限值。 第 6 . 1 . 2 条 中间矿仓或矿堆矿石贮存时间, 应符合表 6 . 1 . 2 的 规定。 表 6 . 1 . 2 中间矿仓或矿堆矿石贮存时间 生产条件 贮存时间(d ) 处理一种矿石或生产规模较大 0 . 5 ~1 处理两种以上矿石或距采场较远或地区气候条件 较差 1 ~2 注中间矿仓或矿堆矿石有效贮量,为表中贮存时间乘以选矿厂 每日处理矿石量。 第 6 . 1 . 3 条 缓冲及分配矿仓矿石有效贮存量,应符合下列规 定 (1 )挤满给矿的旋回破碎机粗碎后大于原矿运输车 3 车容量; (2 )中破碎前 1 0 ~1 5 m i n 破碎机实际处理量; (3 )细碎前、细碎与筛子机组前、筛分前 8 ~4 0 m i n 破碎机实 际处理量。 第6 . 1 . 4 条 磨矿矿仓矿石有效贮存量应为2 4 ~3 6 h 选矿厂处理 矿量。选矿厂规模小、维修条件差时取上限,规模大并设有中间矿仓 时,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小于 1 6 h 。 第 6 . 1 . 5 条 产品矿仓精矿贮存时间, 应符合表 6 . 1 . 5 的规定。 表 6 . 1 . 5 产品矿仓精矿贮存时间 外部运输条 件 铁路 汽车 内河船舶 海运船舶 贮存时间(d ) 3 ~5 5 ~2 0 7 ~1 4 1 5 ~3 0 ① 产品矿仓精矿有效贮量为表中贮存时间乘以选矿厂日产精矿 量;② 铁路运输中车辆不足时,可相应增加时间,但不得超过 7 d ; ③ 运输条件差时,贮存时间取上限,反之,取下限;④ 选矿厂位于 冶炼厂附近时,精矿仓应与冶炼厂的原料仓合并,其容量应为 2 0 ~ 3 0 d 选矿厂的精矿量;⑤ 两种运输方式联合运输时,按主要运输方 式或按不同方式的运输量分别计算贮存时间。 第 6 . 1 . 6 条 粗矿仓,宜采用槽形死角型式矿仓,死角上部仓壁 及排料口处,应衬以钢轨及锰钢板。 第 6 . 1 . 7 条 大型选矿厂粗碎后的中间贮矿设施宜采用地上式 矿堆,在高差允许时,宜采用锥形矿堆地下通道,应设有通风、防水 及排水设施。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第 6 . 1 . 8 条 细碎与筛分前矿仓,宜采用槽形漏斗仓。仓壁倾角应大 于 5 0 并铺以衬板。 第 6 . 1 . 9 条 大型选矿厂的粉矿仓,宜采用大型矿堆。中、小型 选矿厂,宜采用多排口的圆筒形平底仓,仓底排口处设有较大的钢制 漏斗。漏斗倾角不宜小于 5 0 。仓下通廊应设采光、照明及必要的 通风等设施。 第 6 . 1 . 1 0 条 大、中型选矿厂精矿仓,宜采用槽形料仓并配以 桥式抓斗起重机贮运。小型或精矿量较少的选矿厂,可采用槽形料仓 或料场并配以单轨抓斗起重机或前装机贮运。 第 6 . 1 . 1 1 条 含水率小于 8 的松散物料,在采用高架式槽形料 仓时,料仓排口宜设气功翻板闸门,仓内设内衬。 第 6 . 1 . 1 2 条 对易于引起排料困难的料仓,应根据排料时滞阻 程度,宜采用空气泡、振动出料机、仓壁振动器等设备强化排矿。 第二节 给料与物料输送 第 6 . 2 . 1 条 给料粒度大于 3 0 0 m m 时, 宜采用重型板式给料机和 槽式给料机。配置在料仓下的重型板式给料机,宜采用水平布置,必 须倾斜布置时,倾角不应大于 1 2 。 第 6 . 2 . 2 条 给料粒度小于 3 0 0 m m 时, 宜采用板式或重型带式给 料机。 重型带式给料机的带宽, 应为最大矿块的4 ~5 倍; 带速为0 . 2 ~ 0 . 3 m / s ;应采用变速电机。 第 6 . 2 . 3 条 粒度小于 3 0 m m 、含水率高的粘性物料,宜采用圆 盘给料机;粉尘不大时应采用开启式圆盘给料机。需要调节矿量时, 应设置调速装置。 第 6 . 2 . 4 条 粒度小于 3 0 m m 、含泥量少的物料,可采用摆式给 料机给料。 第 6 . 2 . 5 条 流动性好的物料,可采用振动给料机,给料机上部 物料不宜直接压落在给料机槽底上。当无法避免时,压料长度不得超 过仓口长度的 1 / 5 ~1 / 4 ,给料漏斗后壁倾角应大于 5 0 。 第 6 . 2 . 6 条 中细碎及磨矿机给料宜采用带式给料机。 带式给料 机不宜承受过大的矿柱压力,给料机的给料口宜采用梯形料口。物料 粒度小时,宜于料仓口排口设平板闸门。 第 6 . 2 . 7 条 破碎筛分厂矿量大、运距长时,宜选用高强度带式 输送机。条件允许时,传动装置宜设于带式输送机头部。 第 6 . 2 . 8 条 高强度带式输送机给料点附近应采用 4 5 槽角的 上托辊,接近首尾轮处应采用 1 0 槽角的过渡托辊。 第 6 . 2 . 9 条 普通带式输送机输送一般物料时, 带速应为1 . 2 5 ~ 3 . 1 5 m / s ;输送粉矿时,带速应为 0 . 8 ~1 . 5 m / s 。长距离高强度输送 机带速应为 1 . 6 ~4 m / s 。装有称量装置的输送机,其带速应按称量装 置要求确定。 第 6 . 2 . 1 0 条 普通带式输送机倾角不应大于下列规定 细碎后闭路筛上产品 1 6 粗磨螺旋分级机返砂 1 0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粒度 3 5 0 m m 以下物料 1 6 粒度 1 2 0 m m 以下物料 1 8 粒度 3 0 m m 以下物料下行运输 1 0 过滤产品 2 0 第 6 . 2 . 1 1 条 大功率 T D -7 5 型带式输送机,应选用起动转矩 大的电动机。高强度大功率带式输送机,应采用液力偶合器或空气离 合器等慢速起动装置。 第 6 . 2 . 1 2 条 带式输送机地下通廊应设污水泵,泵入口处应设 隔粗装置,泵出口管径不应小于 Φ6 5 m m 。 第 6 . 2 . 1 3 条 输送 3 m m 左右粗粒以及输送含煤油等对橡胶腐蚀 性强的浆体物料时,不宜选用衬胶砂泵。 第 6 . 2 . 1 4 条 选矿厂的砂泵管道不得水平铺设,应根据物料粒 度保持相应的回流坡度,不得小于 1 。 第 6 . 2 . 1 5 条 磨矿产品分级用水力旋流器的给矿砂泵,应选用 扬量适应范围大、扬程变化小的砂泵。 第 6 . 2 . 1 6 条 计算输送磨矿分级回路的矿浆砂泵能力时,矿浆 量的波动系数应为 1 . 2 ~1 . 4 。 第 6 . 2 . 1 7 条 计算浮选回路中的泡沫泵能力时,矿浆量的波动 系数应为 2 ~2 . 5 ;多泡沫在中矿或精矿应为 2 . 5 ~3 . 5 。 第 6 . 2 . 1 8 条 选矿厂尾矿、磨矿机排矿、分级机返砂等溜槽流 量较大时,宜采用辉绿岩铸石内衬。 第三节 检修设施 第 6 . 3 . 1 条 检修起重机应满足起吊最重零、部件或难以拆卸 的装配件的要求,检修用起重机选择可不考虑设备安装要求。 第 6 . 3 . 2 条 检修碎磨设备使用吨位大于或等于 5 t 的电动起重 机时,应选用桥式起重机,不应选用电动单梁起重机。吨位小于 5 t 或用于单台设备检修的起重设备,宜选用手动、电动单梁、电动葫芦 和单轨起重机。 第 6 . 3 . 3 条 起重机起重钩,应在垂直状态下工作。 第 6 . 3 . 4 条 检修用起重机宜采用地面操作方式。 地下式配置的 破碎厂房,零部件需提升至地上检修、厂房内架空管线较多或厂房较 长和跨度大时,可采用驾驶室操作方式。在粉尘较多的厂房内,应选 用封闭式驾驶室。 第 6 . 3 . 5 条 厂房过长、设备数量较多时,可在同一跨间布置两 台相同或不同规格的起重机, 但不宜采用两台起重机合吊零、 部件。 第 6 . 3 . 6 条 检修场地宜设在厂房端部。破碎、磨矿检修场地的 有效长度,应符合表 6 . 3 . 6 的规定 表 6 . 3 . 6 破碎、磨矿检修场地有效长度 破碎磨矿设备 名称 规格(m m ) 台数 场地有效 长度(m ) 颚式破碎机 4 0 6 0 0 ~9 0 0 1 2 0 0 1 ~2 6 颚式破碎机 1 2 0 0 1 5 0 0 ~1 5 0 0 2 1 0 0 1 ~2 1 2 旋回破碎机 5 0 0 ~7 0 0 1 ~2 6 ~1 2 旋回破碎机 9 0 0 ~1 4 0 0
展开阅读全文